工學院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管理辦法
州常工學院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實驗教學改革,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推動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設計與開發(fā),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實驗類型及界定
1.根據學科基礎與實驗條件,我校將實驗項目類型分為:演示性演示、驗證性實驗、綜合性實驗、設計性實驗和研究性實驗。
2.演示性實驗是指主要由教師講解和操作,學生通過聽講、觀察與思考,來理解實驗原理與方法,了解實驗過程與結論。
3.驗證性實驗是指在教師指導下,主要由學生按指導書要求或按教師審定的實驗方法和步驟,自行動手操作來完成全部實驗過程,進而掌握實驗技能和方法,了解實驗原理和技術,驗證實驗過程及結論。
4.綜合性實驗是指實驗的內容、原理和方法涉及本課程綜合知識或相關課程有關知識的實驗。綜合性實驗是學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礎上,通過綜合運用多方面知識和技能進行實驗方案的設計、實驗過程的操作和實驗后期的處理等,以獲得較為系統的綜合實驗訓練。
5.設計性實驗是指導教師給定實驗目的要求和實驗條件,由學生個人或小組自行設計實驗方案并加以實現的實驗。設計性實驗不但要求學生綜合多門學科的知識和各種實驗原理來設計實驗方案,而且要求學生能充分運用已學到的知識與技能去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工程技術問題。
6.研究性實驗是指學生個人或小組結合科研課題或創(chuàng)新實踐項目,運用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開展創(chuàng)新性研究的實驗項目。研究性實驗要求從查閱技術資料、擬定實驗方案、確定實驗步驟,到選擇或自制儀器設備并進行實際操作,直至完成實驗報告和實驗總結,都是由學生個人或小組自行設計、自主完成。
二、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開設要求
1.公共基礎課、專業(yè)基礎課可安排一些基本的訓練和必要的演示性、驗證性實驗,專業(yè)課則應盡量多開設綜合性和設計性的實驗項目。
2.綜合性實驗一般可在一門課程的后期開設,也可以在幾門相關課程學完之后開設,設計性實驗一般是在學生完成常規(guī)實驗或綜合性實驗訓練的基礎上開設。
3.凡有實驗的主要課程都要創(chuàng)造條件開出綜合性、設計性實驗。其中,基礎課開出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4、專業(yè)基礎課開出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和專業(yè)課開出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
4.各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種的實踐教學學時總數、實踐教學學時數占總教學學時數的比例要滿足學校有關要求,各專業(yè)開設有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課程應不低于有實驗課程總數的50%。
5.各二級學院要根據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yǎng)的需要,積極創(chuàng)造資源條件,大力改善實驗環(huán)境,認真組織開展實驗項目的更新與實驗教學改革,大力推進綜合性和設計性實驗項目的開發(fā),適當增加研究性實驗項目,不斷提高本專業(yè)綜合性、設計性和研究性實驗的比例。
三、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申報認定
1.任課教師或實驗指導教師,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和實驗教學大綱,擬定實驗項目名稱,明確實驗目的及要求、主要實驗內容及方法,并針對師資條件、儀器設備、實驗場地等情況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填報《州常工學院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申報表》。
2.每年教務處組織制(修)定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結束后,課程所屬二級教學單位組織專家組,從項目名稱、原理方法、資源條件等對教師所申報的實驗項目及其實施方案進行論證,就其是否認定為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提出明確意見。
3.課程所屬二級教學單位對專家組評審通過的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予以審核確認,并填寫《州常工學院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認定匯總表》報教務處備案后方可執(zhí)行。
四、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配套舉措
1.學校鼓勵教師積極參與綜合性、設計性和研究性實驗項目的開發(fā),對于成熟度高、實施效果好的綜合性、設計性、研究性實驗項目可參與教學成果獎的評選,對于有綜合性、設計性、研究性實驗項目開發(fā)任務的課程建設項目將在評審時享有優(yōu)先權。
2.各二級教學單位要根據專業(yè)特點對本單位的綜合性、設計性和研究性實驗項目的設計和開發(fā)進行系統規(guī)劃和統籌推進,要對在實驗項目開發(fā)及實施過程中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在教學建設立項申報、年度評優(yōu)和職稱評審推薦等方面明確支持。
3.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的開發(fā)費用由專業(yè)系部通過申請學校的專業(yè)建設年度專項經費予以解決,研究性實驗項目的開發(fā)費用根據其類型分別有教師科研課題或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計劃本身的項目經費予以解決。
4.各二級教學單位和專業(yè)系開設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的比例及其實施效果將作為實驗室評估、重點實驗室評選和各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推薦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附則
1.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有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2.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州常工學院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申報表
附件2:州常工學院綜合性、設計性實驗項目認定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