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公司固體廢物管理辦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司固體廢物的管理職責、基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相關事宜。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產生的固體廢物的管理與控制,包括造氣爐渣、電廠爐渣、粉煤灰、矸石、煤泥及建筑和生活垃圾。
本標準不適用于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控制與處置。
2 引用政策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3 術語
3.1固體廢物
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tài)、半固態(tài)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tài)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3.2工業(yè)固體廢物
是指在工業(yè)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3.3生活垃圾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3.4危險廢物
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5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
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6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
指在生產、辦公活動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設備維修產生的金屬零件、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
3.7貯存
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3.8處置
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shù)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
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3.9利用
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可用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4 管理職能
4.1環(huán)?;炛行呢撠煂緟^(qū)域內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4.2各部室、分廠負責本單位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分類、收集等工作。
4.3公安處負責固體廢物運輸車輛的監(jiān)督檢查與管理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負責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工作,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4.5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xié)同做好固體廢物的監(jiān)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5 基本內容與要求
5.1固體廢物的產生
5.1.1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爐渣、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1.2爐渣主要由造氣分廠造氣爐與熱電分廠鍋爐產生,粉煤灰由熱電分廠鍋爐產生,煤矸石和煤泥主要由選煤分廠產生。
5.2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和存放
5.2.1公司各相關部室、分廠應按固體廢棄物的種類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廢物箱,并設置明顯標識。
5.2.2固體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臨時存放場所或廢物箱。臨時的存放場所,應具備防泄漏、防揚散等設施或措施。
5.2.3必要時,一般固體廢棄物可分區(qū)進行存放,如廢紙箱、廢瓶罐、廢紙、金屬邊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廢棄物指定區(qū)域或存放箱;已經報廢不能使用的設備放入報廢設備區(qū);不可回收的廢棄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區(qū)域或垃圾桶內。
5.2.4一般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及時送交物管中心廢品回收庫貯存管理。
5.2.5需特殊貯存或處置的一般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貯存或處理,如公司粉煤灰和電廠爐渣需在公司貯灰壩內進行貯存。
5.2.6禁止向固體廢物貯存場所以外的區(qū)域拋撒、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固體廢物。
5.2.7禁止將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混合收集、貯存。
5.3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5.3.1固體廢物處置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5.3.2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優(yōu)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
5.3.2.1選煤分廠產生的矸石、煤泥直接送到熱電分廠作為鍋爐燃料使用。
5.3.2.2造氣爐渣部分進行綜合利用,如公司自用或附近村屯道路維修等,其余部分無償轉給龍化實業(yè)公司進行銷售。
5.3.2.3電廠產生的粉煤灰和部分爐渣采用水利除灰除渣的方式,輸送到貯灰壩貯存,其余爐渣進行綜合利用或無償轉給龍化實業(yè)公司進行銷售。
5.3.2.4公司自行可回收的廢棄物(報廢設備及金屬邊角料等)由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再移交物管中心廢品回收庫貯存,統(tǒng)一進行處理。
5.3.2.5公司不可回收的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等,由環(huán)衛(wèi)部門或受委托單位統(tǒng)一運送到鎮(zhèn)政府城建局指定的垃圾堆放點進行定點堆放,環(huán)保化驗中心負責監(jiān)督檢查。
5.4固體廢物的登記、臺賬管理
5.4.1粉煤灰、電廠爐渣、造氣爐渣、煤泥等工業(yè)固體廢物產生單位,應按公司《環(huán)境保護管理標準》規(guī)定向環(huán)保化驗中心報送產生的種類、數(shù)量及去向,上報應準確、及時,上報材料應由部門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4.2工業(yè)固體廢物產生單位、貯存單位應按要求建立固體廢物臺賬。
5.4.3環(huán)?;炛行呢撠煂Ω鲉挝还I(yè)固體廢物臺賬進行日常檢查,各單位應予以配合。
6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環(huán)保化驗中心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績效管理考核標準》實施,經營管理部定期組織檢查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
第2篇 某公司固體廢物管理辦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司固體廢物的管理職責、基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相關事宜。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產生的固體廢物的管理與控制,包括造氣爐渣、電廠爐渣、粉煤灰、矸石、煤泥及建筑和生活垃圾。
本標準不適用于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控制與處置。
2 引用政策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3 術語
3.1固體廢物
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tài)、半固態(tài)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tài)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3.2工業(yè)固體廢物
是指在工業(yè)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3.3生活垃圾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3.4危險廢物
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5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
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6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
指在生產、辦公活動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設備維修產生的金屬零件、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
3.7貯存
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3.8處置
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shù)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
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3.9利用
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可用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4 管理職能
4.1環(huán)?;炛行呢撠煂緟^(qū)域內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4.2各部室、分廠負責本單位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分類、收集等工作。
4.3公安處負責固體廢物運輸車輛的監(jiān)督檢查與管理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負責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工作,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4.5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xié)同做好固體廢物的監(jiān)管及污染防治工作。
5 基本內容與要求
5.1固體廢物的產生
5.1.1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爐渣、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1.2爐渣主要由造氣分廠造氣爐與熱電分廠鍋爐產生,粉煤灰由熱電分廠鍋爐產生,煤矸石和煤泥主要由選煤分廠產生。
5.2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和存放
5.2.1公司各相關部室、分廠應按固體廢棄物的種類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廢物箱,并設置明顯標識。
5.2.2固體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臨時存放場所或廢物箱。臨時的存放場所,應具備防泄漏、防揚散等設施或措施。
5.2.3必要時,一般固體廢棄物可分區(qū)進行存放,如廢紙箱、廢瓶罐、廢紙、金屬邊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廢棄物指定區(qū)域或存放箱;已經報廢不能使用的設備放入報廢設備區(qū);不可回收的廢棄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區(qū)域或垃圾桶內。
5.2.4一般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及時送交物管中心廢品回收庫貯存管理。
5.2.5需特殊貯存或處置的一般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貯存或處理,如公司粉煤灰和電廠爐渣需在公司貯灰壩內進行貯存。
5.2.6禁止向固體廢物貯存場所以外的區(qū)域拋撒、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固體廢物。
5.2.7禁止將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混合收集、貯存。
5.3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5.3.1固體廢物處置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5.3.2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優(yōu)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
5.3.2.1選煤分廠產生的矸石、煤泥直接送到熱電分廠作為鍋爐燃料使用。
5.3.2.2造氣爐渣部分進行綜合利用,如公司自用或附近村屯道路維修等,其余部分無償轉給龍化實業(yè)公司進行銷售。
5.3.2.3電廠產生的粉煤灰和部分爐渣采用水利除灰除渣的方式,輸送到貯灰壩貯存,其余爐渣進行綜合利用或無償轉給龍化實業(yè)公司進行銷售。
5.3.2.4公司自行可回收的廢棄物(報廢設備及金屬邊角料等)由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再移交物管中心廢品回收庫貯存,統(tǒng)一進行處理。
5.3.2.5公司不可回收的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等,由環(huán)衛(wèi)部門或受委托單位統(tǒng)一運送到鎮(zhèn)政府城建局指定的垃圾堆放點進行定點堆放,環(huán)?;炛行呢撠煴O(jiān)督檢查。
5.4固體廢物的登記、臺賬管理
5.4.1粉煤灰、電廠爐渣、造氣爐渣、煤泥等工業(yè)固體廢物產生單位,應按公司《環(huán)境保護管理標準》規(guī)定向環(huán)?;炛行膱笏彤a生的種類、數(shù)量及去向,上報應準確、及時,上報材料應由部門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4.2工業(yè)固體廢物產生單位、貯存單位應按要求建立固體廢物臺賬。
5.4.3環(huán)?;炛行呢撠煂Ω鲉挝还I(yè)固體廢物臺賬進行日常檢查,各單位應予以配合。
6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環(huán)?;炛行倪M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績效管理考核標準》實施,經營管理部定期組織檢查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