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學生公寓管理辦法
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
學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培養(yǎng)學生良好行為習慣,搞好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為加強學生公寓管理,推進學校“四園”建設和“四化”管理,優(yōu)化學校育人環(huán)境,將學生公寓建設成為文明場所,保證同學們有一個安全、衛(wèi)生、安靜、舒適的學習、生活、休息環(huán)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日常管理
一、學生必須辦理正常入住手續(xù)并按指定的寢室、床位住宿,自覺服從生活指導老師的住宿安排,請不要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請不要私自更換門鎖或將鑰匙轉交他人。
二、配合生活指導老師做好各寢室住宿卡片,標明床位名單、寢室室長名單并張貼在指定位置。
三、清點簽收并管理好寢室內屬于本人使用的物品(床鋪、書桌等),室內公共設施由室長簽收;請不要私自調換、拆裝、挪作他用或丟失;畢業(yè)離校時辦好移交手續(xù)。
四、學生公寓嚴禁男女互竄,嚴禁閑雜人員入內,嚴禁商品推銷,拜訪者必須經過身份核實、登記、說明事由才能允許會見。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外帶物品應自覺接受檢查。
五、公寓作息時間按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為了學生睡眠時間能正常進行,學生晚上應按時歸寢,嚴禁熄燈后玩手機或點蠟燭、開手電筒看書或小說等。
六、每個寢室要立有文明公約,有值日安排表,每天各寢室輪流一人打掃室內衛(wèi)生,并將垃圾按規(guī)定倒入垃圾坑,請不要將垃圾堆放在寢室內或走廊上。
七、住宿生應自覺講究文明禮貌,友善交往,不講粗話、臟話,請不要大聲喧嘩,嚴禁在公寓內辦舞會、打球,嚴禁休息時間唱歌、聽音響或彈奏器樂,嚴禁攀爬門窗。
八、每天早上、下午起床后,各寢室按要求整理宿舍內務,宿舍內務要求做到:
1、地面、天面、四壁常掃干凈;
2、臥具、衣物、襪鞋常洗干凈,并按要求擺放整齊;
3、被子折成四方形擺放整齊;
4、蚊帳靠墻吊掛整齊;
5、鞋類尖朝外在床下按直線擺放整齊;
6、熱水瓶、提桶、口盅、餐具、箱子按指定地方擺放整齊等。
九、平時由生活指導老師、學生科對公寓內務進行評分,團委、學生會每周對寢室進行不定期抽查,每月評定文明寢室及文明標兵(評分評比及獎勵辦法另作規(guī)定);為了使宿舍內務規(guī)范化、正?;?創(chuàng)造良好的住宿環(huán)境,對內務評分不合格者,給予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將視其情節(jié)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懲處。
十、公寓內的公共設施出現故障,請及時到公寓值班室登記報修。
十一、學生要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和提高應急能力,自覺接受消防、防疫、治安安全、法規(guī)法紀的教育和管理,掌握消防常識,注重防火防盜。
第二條 日常行為規(guī)范
進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紀律,愛護公共設施,維護住宿環(huán)境,注重行為規(guī)范:
1、請不要在睡眠時間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活動;
2、請不要損壞或轉移室內的公共設施;
3、請不要在公寓內酗酒、猜碼、起哄、鬧事,往樓下砸東西;
4、嚴禁在公寓內賭博、玩牌、吸煙、吸毒、販毒,復制販賣、閱讀非法書刊、播放非法音像制品、參與非法傳銷、進行*和封建迷信活動等,遠離黃、賭、毒。
5、請不要在公寓內私藏管制刀具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嚴禁用棍棒等器械在寢室或陽臺上打逗,以免傷人。
6、請不要在公寓區(qū)內打籃球、排球、足球等;
7、請不要在公寓內或走廊上焚燒東西或生火煮食;
8、請不要在公寓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炊)器,自行拆、安裝室內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請不要在寢室內點蠟燭,燒廢紙等,如夏季確需燃點蚊香、滅蚊片等,務必放在遠離衣物、床鋪等易燃物品的地方,人走后應及時將其熄滅,以免發(fā)生火災。
10、請不要在公寓內飼養(yǎng)寵物,停放自行車、摩托車等。
11、請不要在公寓區(qū)內隨地吐痰、扔臟物、人為弄臟公寓走廊及欄桿;
12、請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及在公寓墻上亂寫、亂畫、亂拉、亂掛、亂貼。
13、請不要站在陽臺欄板沿上晾、取衣服,不坐在陽臺欄板沿上玩耍,不在窗戶邊或陽臺上攀高向下張望,不在窗臺、陽臺上放東西,不向下丟扔物品,以免發(fā)生事故。
14、上、下樓梯應靠右慢行,不準急跑,以免摔倒、碰撞傷人。
15、發(fā)生疾病或傷情要及時就醫(yī),并通知家長,報告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值周老師,以免延誤病情。上課或其他非回寢時間,如因病確需回寢休息的,必須向生活老師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條 和醫(yī)生建議休息證明,及時報告家長,并有一人陪護。(醫(yī)院急救電話120)
16、嚴禁參與敲詐、毆打、欺壓、偷盜同學等嚴重違紀事件,如遇偷盜、敲詐、毆打等險情時,應及時向親友、同學、師長求救,緊急時可拔打“110”報警。
17、請不吃腐爛變質、不衛(wèi)生食物,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不帶飯食、面食回寢室食用,以免影響衛(wèi)生。
20、服用各類治病藥物時,要看清服用說明,了解藥品的“適應癥”、“禁忌癥”和“注意事項”,并在醫(yī)生指導下服用。
21、請在打飯、打開水時,按秩序排隊進行;提開水慢行,并小心輕放,以免燙傷人。
22、未經學校或班主任許可,住校生不準擅自離開學校,以免發(fā)生意外。
23、嚴禁翻越學校圍墻出校,否則,接受學校相應處理。
24、請不要惡意發(fā)出“鬼來了”、“起火了”、“地震了”等危急信號。如確遇火災、地震等突發(fā)險情,應該保持鎮(zhèn)定,及時求救,并有序在第一時間撤離險區(qū),不驚慌失措。
25、請不要將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放在寢室。錢只留30元以下零用錢在身上,其余存卡,也可存于班主任等人處,貴重物品應隨身帶。注意財產安全。
第三條 說明
1、在公寓內,仍要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以及學校的其它一切規(guī)章制度。
2、有違反公寓管理規(guī)定者,將依據其情節(jié)不同或批評教育,或照價賠償、或加倍處罰、或交由相關處室、或交保衛(wèi)、公安部門處理。
第2篇 區(qū)二中學生公寓生活指導管理暫行辦法
二中學生公寓生活指導管理暫行辦法
為貫徹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推進學生公寓生活指導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崗位職責
(一)生活指導應以大局為重,努力適應公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發(fā)揚不怕苦、不怕累和樂于奉獻的精神,積極探索適合我校特點的學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
(二)生活指導應根據學校和政教處對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深入學生,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結合學生的思想特點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
(三)協助學校和政教處在公寓中組織和實施思想政治教育計劃,開展學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規(guī)范、校紀校規(guī)教育,以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法律法規(guī)教育活動,開展學風建設活動,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公寓思想政治教育氛圍。
(四)負責學生公寓團組織建設,加強對公寓團組織工作的指導,開展公寓學生團組織活動,使公寓團組織在學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五)掌握學生在公寓中的思想政治表現,建立相關檔案,并作出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價。學生在入團、評獎評優(yōu),其在公寓中的表現在綜合評價中占重要比重,具有“一票否決權”;對公寓內學生的違規(guī)違紀情況,公寓輔導員要及時上報政教處和總務處,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六)生活指導應積極主動的引導和幫助全體學生、樓層、寢室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富有實效的公寓活動,要以公寓樓為載體,努力營造公寓文化氛圍,優(yōu)化育人環(huán)境,推動公寓樓內的精神文明建設。
(七)要本著以學生為本、服務學生的宗旨,經常深入學生寢室,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各類實際問題,特別是對家庭經濟困難、心理健康狀況不良、學習上有困難等學生群體的思想狀況,要及時掌握,全面分析,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予以解決。
(八)建立健全以學生團員、入團積極分子和學生干部為主要節(jié)點的學生安全穩(wěn)定信息網絡,增強政治洞察力和敏感性,保證學生信息系統(tǒng)的靈敏和信息渠道的暢通,尤其對學生中所存在的不穩(wěn)定因素要盡早采取措施,切實有效的做好本幢公寓樓的穩(wěn)定工作;遇突發(fā)事件,須及時啟動穩(wěn)定工作預案。
二、工作要求
(一)學校在公寓設立生活指導寢室,它既是生活指導的工作、休息場所,也是公寓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陣地。
(二)生活指導須制定每學期的工作計劃,經常分析學生的思想情況,研究工作對策,完成工作總結。
(三)生活指導要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脈搏,有針對性的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對在公寓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及時向年級和總務處反饋。
(四)生活指導的房號、聯系電話須向學生公布,值班期間要熱情接待學生來訪、來電,盡可能答復學生疑問,幫助學生解決問題,并認真填寫《生活指導工作手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來訪或來電。
(五)生活指導在公寓中開展各項工作,特別是在接待學生來訪和走訪學生寢室時,必須時刻注意自身形象。
(六)生活指導在正常工作日晚上必須入住學生公寓,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雙休日及節(jié)假日(除寒、暑假外)實行輪班制,如確有需要請假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并確保通訊工作暢通,以便處理突發(fā)性事件。
(七)生活指導請假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將自己職責內工作委托相關人員,然后向物業(yè)主任請假,并將被委托人姓名及聯系方式上報總務處備案;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離職守者,扣發(fā)當月生活指導津貼。
三、管理與考核
(一)生活指導受總務處和物業(yè)雙重領導,其在公寓工作期間的考核工作由總務處負責組織實施。生活指導每學期向總務處匯報工作情況,并按時參加總務處組織的學習和有關活動。
(二)生活指導考核每學期進行一次,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學生評議與組織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學校按照生活指導自評占20%、學生評議占30%、總務處、政教處評議占50%的比例核算出生活指導綜合評分,確定其考核等級,結果記入個人檔案。
(三)考核內容分為工作態(tài)度與為人師表、思想政治教育與學習引導、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成效等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