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試用期員工管理規(guī)定辦法
試用期員工考核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二條:新員工的職業(yè)道德、文化素質、職業(yè)潛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員工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
第三條:考核原則:
1、 重能力、重潛力,業(yè)績?yōu)檩o助考核條件。
2、 考核內容可以依據<內部員工考核辦法>的考核內容,但標準可以放寬。
3、 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第四條:考核期限一般為三個月,不合格者再延長一至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
第五條:考核實行打分制,滿分為100分,依據考核內容及標準給分,人事部門給分滿分40分,被考核員工所在部門給分滿分40分,綜合評價滿分20分(由人事部、總經理評議)。
第二章 考核內容及標準
第六條: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 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掌握、執(zhí)行情況,滿分15分。
2、 eq測定,滿分5分。
3、 職業(yè)定位及潛力測評,滿分20分。
4、 職業(yè)素質測評,滿分10分。
第七條:由試用部門或總經理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 基本實際工作能力,5分。
2、 部門規(guī)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執(zhí)行情況,10分。
3、 進入工作狀況的時間(快慢)、程度,10分。
4、 與同事工作的配合情況,10分。
5、 工作積極性,5分。
第八條:綜合測評內容及標準
1、 個人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及建議、看法,5分。
2、 人事部、試用部門(或總經理)的綜合印象,5分。
3、 工作業(yè)績能否達到基本標準,5分。
4、 其他有關同事的意見。
第三章 考核流程及處理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后由人事部進行培訓、考核,以十天為宜,考核結果計錄在案。
第十條:轉入試用部門,部門或總經理隨時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有事實有依據并本人確認)轉入人事部記錄在案。
第十一條:考核期結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員工寫總結,并同時對其有關同事進行調查并作筆錄。由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同要詳實有依據,同時收集工作業(yè)績數據。
第十二條:考核期結束當天或人事部門安排,總經理、人事部、試用部門與被考核員工面談,并于會談后三天內匯總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
第十三條:
1、考核成績達到80分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
2、成績達70分不足80分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3、成績達60分不足70分者,延長試用期二個月。
4、 成績達50分不足60分者,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5、 成績在5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系(辭退)。
6、 考核成績達90分以上者,補發(fā)一個月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額??己顺煽冞_95分以上者,補發(fā)二個月差額。
7、 試用期最多六個月,六個月的考核為最終考核,不足80分者,給予辭退。
第十四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制度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
員工試用期管理規(guī)定【2】
前 言
本規(guī)定是根據公司標準體系工作的需要進行編制,是企業(yè)標準體系建立和實施的標準。目的是規(guī)范內蒙古錦聯(lián)鋁材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使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科學合理、務實高效、有據可依。
本規(guī)定由內蒙古錦聯(lián)鋁材人力資源部提出。
本規(guī)定由內蒙古錦聯(lián)鋁材人力資源部歸口。
本規(guī)定起草部門:內蒙古錦聯(lián)鋁材人力資源部。
本規(guī)定起草人:李 琳
本規(guī)定審定人:胡奇翰
本規(guī)定批準人:李金鋒
發(fā)放本標準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六個月。
1 目的
本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內蒙古錦聯(lián)鋁材有限公司各級公司人員的試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錦聯(lián)公司各級公司人員的試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除遵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法規(guī)外,都應依據本制度執(zhí)行。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杭州錦江集團有限公司本部新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規(guī)程》
《培訓管理規(guī)定》
3 術語、定義
3.1試用期:
員工從通過入職培訓考察之日起,直至轉為公司正式員工之日止,其間的時間稱為員工的試用期。
3.2試用期期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我司一般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3.3考察期:
指公司在職員工或集團上級單位、兄弟單位員工經晉升、調入、下派、競聘、內部招聘等方式至新崗位履職之日起,直至轉正之日止,稱為考察期。
3.4考察期期限:
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員工為一個月,中層以下干部及人力資源、財務(不含倉庫)、商務崗位人員為三個月,中層及以上干部為六個月。
4 職責
4.1錦聯(lián)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員工試用、考察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統(tǒng)一組織與落實錦聯(lián)公司員工試用(考察)期管理工作,組織評估試用(考察)期員工的綜合表現(xiàn)。
4.2用人部門負責明確各崗位職責及工作標準,客觀評估員工在試用(考察)期間的勝任度,提出是否轉正意見,并提供相關依據。
4.3公司所有員工及公司各級監(jiān)察員有權對公司試用(考察)期員工轉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客觀性等進行全程監(jiān)督。
5 管理活動內容與方法
5.1試用(考察)期待遇
5.1.1 新員工試用、考察期月應發(fā)工資原則上為轉正后月應發(fā)工資的80%,同時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及以上領導特批的,可按高于80%發(fā)放。考察期員工原月應發(fā)工資高于新崗位轉正后月應發(fā)工資80%的,按原月應發(fā)工資發(fā)放。
5.1.2員工試用、考察期間享受與正式員工同等的社保、津補貼、后勤保障等待遇。
5.1.3員工試用、考察期間享受與正式員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5.2新員工教育
新員工進入試用期前應接受入職培訓,相關培訓內容見《培訓管理規(guī)定》,通過入職培訓考核的,方可到部門、車間正式報到,進入崗前培訓程序;入職培訓考核不通過的,人力資源部有權調整試用崗位或解除勞動關系。崗前培訓考核由部門、車間自行安排,考核結果作為員工試用期轉正評估重要參考依據之一。上級單位、兄弟單位調入人員的考察期管理可參照本條執(zhí)行(解除勞動關系可參照為退回原單位)。
5.3試用(考察)期輔導
5.3.1試用期輔導員
新員工到部門、車間正式報到后,部門、車間負責人應為其指定一名試用期輔導員,輔導員應為有豐富工作經驗的老員工、班組長、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崗位能手或部門、車間負責人等,一般應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新員工與試用期輔導員簽訂“師徒協(xié)議”,具體見《培訓管理規(guī)定》。輔導員執(zhí)行崗前培訓的同時,也是員工試用期綜合表現(xiàn)評估者之一??疾炱诠芾砜梢暰唧w情況參照本條執(zhí)行。
5.3.2輔導員考核
5.3.2.1考核人
輔導員的考核人應為被輔導的新員工。
5.3.2.2 考核內容
新員工應在試用期滿前7天從不同方面對輔導員的指導內容進行考評,填寫《輔導員工作考評表》(附錄a)。
5.3.2.3 考核等級與結果
考核等級對應的考評結果在輔導員當月工資中予以兌現(xiàn):
—優(yōu)秀:各項指導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現(xiàn)出色,獎勵300元;
—良好:各項指導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現(xiàn)良好,獎勵200元;
—一般:基本上進行了指導工作,表現(xiàn)一般,獎勵100元;
—有待提高:幾乎不作指導與幫助,指導工作有待改進與提高,含輔導期間被新員工投訴的,考核100元;
—不作為:刻意誤導或隱瞞各項應指導工作,日常指導態(tài)度惡劣,含輔導期間被新員工投訴兩次及以上的,考核200元。
5.4試用(考察)期轉正
5.4.1新員工試用(考察)期轉正應自行申請,應于試用期滿前7天向部門提交《員工轉正申請審批單》(附錄b),附上《試用(考察)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報告》(無格式要求)、《輔導員工作考評表》,經部門負責人填寫《員工試用(考察)期考評表》(附錄c)后,將以上材料共同交人力資源部。
5.4.2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試用(考察)期的培訓考核成績,綜合部門對員工試用(考察)期間的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對公司和崗位適應情況,以及員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規(guī)范等表現(xiàn),對員工的轉正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5.4.3員工因各種原因沒有通過轉正審核的,可自主申請延長試用期,在原崗位繼續(xù)試用,但最長不得超過規(guī)定期限。
5.5提前轉正
5.5.1員工在試用期內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異的,試用期滿一個月后,經部門領導同意,可自行提前提出轉正申請,經審批后可予以轉正,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5.5.2未取得畢業(yè)證,在公司實習的大學生,實習期間不核發(fā)工資,而是視情況給予適當實習補助,金額另行規(guī)定。實習生在公司實習三個月以上的,取得畢業(yè)證到公司正式報到時,本人可提出提前轉正申請,經審核通過的,則直接轉正。
5.5.3考察期員工原則上不允許提前轉正。
5.5.4提前轉正必要條件為:
— 入職需滿一個月(實習生除外);
— 《員工試用(考察)期考評表》得分在90分以上;
—試用期內無任何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
5.6試用(考察)期考評
5.6.1員工在試用(考察)期內的考評,主要是考評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xiàn)出來的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能力,以及與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認同程度,依據的是崗位職責及崗位工作標準。主要采用定性主觀評價的方式,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負責評價。具體考核內容,詳見《員工試用(考察)期考評表》。
5.6.2員工如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行政副總經理(分公司為分公司總經理)逐級申訴。
5.7試用期員工的辭退、辭職
5.7.1辭退
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有權提前一天通知終止試用,予以辭退: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沒有通過培訓考核最低要求的;
— 試用期考核不達標并不接受調崗的。
5.7.2辭職
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辭職的,應提前三天完成《離職申請單》審批手續(xù),并辦理完離職手續(xù)方可離職。
6 檢查與考核
6.1試用、考察期管理工作未按以上程序進行,且未事前向人力資源部經理說明特殊原因的,考核經辦人200元/次。
6.2轉正材料不全的,經辦人未及時發(fā)現(xiàn)并提出的,考核200元/次。
6.3試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經辦人被用人部門投訴兩次及以上的,考核300元/次。
6.4試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人力資源部經辦人及用人部門負責人有失廉、失職及瀆職行為的,按集團公司《員工失廉、失職和瀆職行為處理辦法(暫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法辦。
6.5其它考核按《綜合考核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7 附錄
附錄a:輔導員工作考評表
附錄b: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附錄c:員工試用(考察)期考評表
附錄a
(規(guī)范性附錄)
輔導員工作考評表
部門
被輔導人
被輔導人崗位
輔導時間
輔導員
輔導員崗位
評價項目
評價標準
評分
1
是否將部門職責、部門崗位設置內容認真詳細傳授新員工(10分)
很好(9-10);較好(7-8);一般(5-6);較差(3-4);很差(0-2)
2
是否將崗位應知應會的職責內容認真詳細傳授新員工(20分)
很好(17-20);較好(13-16);一般(9-12);較差(5-8);很差(0-4)
3
是否將崗位應知應會的操作流程、操作技能認真詳細傳授新員工(20分)
很好(17-20);較好(13-16);一般(9-12);較差(5-8);很差(0-4)
4
是否將崗位應知應會的安全禁忌認真詳細傳授新員工(10分)
很好(9-10);較好(7-8);一般(5-6);較差(3-4);很差(0-2)
5
輔導新員工過程中是否耐心、仔細地講解原理,使新員工真正理解(10分)
很好(9-10);較好(7-8);一般(5-6);較差(3-4);很差(0-2)
6
是否給予新員工適時的指導和足夠的關心(10分)
很好(9-10);較好(7-8);一般(5-6);較差(3-4);很差(0-2)
7
是否堅持與新員工進行階段性的面談(10分)
很好(9-10);較好(7-8);一般(5-6);較差(3-4);很差(0-2)
8
是否按期填寫并提交新員工轉正所需材料(10分)
很好(9-10);較好(7-8);一般(5-6);較差(3-4);很差(0-2)
總分(100分)
您對您的試用期(考察期)輔導員還有哪些評價
您對您的試用期(考察期)輔導員還有那些意見和建議
說明:1.本表請試用期(考察期)員工詳實填寫,并請與試用期(考察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共同交予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轉交人力資源部。
2.總分81-100分視作優(yōu)秀;61-80分視作良好;41-60分視作一般;21-40分視作有待提高;0-20分視作不作為。
附錄b
(規(guī)范性附錄)
轉正申請審批表
姓名
部門
崗位
□試用期 □考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請轉正日期
年 月 日 ( □申請?zhí)崆稗D正)
員工自述
提出申請理由,并對試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現(xiàn)作客觀總結,可附后。
員工簽名: 日期:
輔導員
意 見
(由輔導員填寫,內容包括新員工在試用(考察)期間對公司/部門所做的具體的貢獻,并以實例說明以及、學習掌握技能情況),可附后。
簽名: 日期:
部門經理意 見
(附轉正考核表)
簽名: 日期:
人力資源意 見
簽名: 日期:
分管領導意 見
簽名: 日期:
行政副總 (分公司總經理)
意 見
簽名: 日期:
說明:錦聯(lián)總公司人員、分公司班子人員的轉正由行政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分公司班子以外人員轉正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辦理轉正人數多時,可以附名冊形式一次性簽署。
附錄c
(規(guī)范性附錄)
員工試用(考察)期考評表
姓名
部門
崗位
入職時間
考評項目
分值
考評標準
考評得分
工作
表現(xiàn)(40)
責任感
10
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9-10);工作努力,份內工作非常完善(7-8);有責任心,能自動自發(fā)工作(5-6);工作常需要督促方能完成(3-4);敷衍了事,無責任心,做事粗心大意(0-2).
合作精神
10
與同事或主管合作有效,隨時準備嘗試新觀念,與人相處非常好(9-10);一向合作良好,愿意接受新方法(7-8);大致上與人相處愉快,偶爾會有摩擦(5-6);時常不能合作,表現(xiàn)不同意的態(tài)度,難相處(3-4);似乎無法與人合作,不愿意接受新事物(0-2).
積極性
6
工作勤奮,能經常提前到崗或延遲下崗,主動加班加點(6);能圓滿完成交付的工作,能提前到崗或延遲下崗,會加班加點(5);偶能提前到崗或延遲下崗,少有加班加點(4);只能按時上下班,不偷懶(3).不能按時上班或工作偷懶(0-2)
工作品質
7
特別標準,超越要求很多(7);沒有錯誤,能達到要求(6);基本能達到要求,幾乎沒有錯誤(5);離要求有一定差距,偶爾有錯誤(3-4);離要求較遠,經常犯錯(0-2).
出勤情況
7
試用期內從不請假(7);試用期內幾乎不請假(6);試用期內偶爾請假(5);試用期內經常性請假(3-4);試用期經常請假,且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多為后補 (0-2).
遵章
守紀(30)
勞動紀律
10
熟悉并嚴格遵守,且誘導別人(9-10);能自覺遵守(7-8);嚴密監(jiān)督始能遵守(5-6);嚴密監(jiān)督還有1次輕度違反(3-4);2次輕度違反(1-2);3次及以上輕度違反或1次不是輕度的違反(0).
規(guī)范操作
10
熟悉并嚴格遵守崗位流程,且指導他人(9-10);能自覺遵守(7-8);嚴密監(jiān)督始能遵守(5-6);嚴密監(jiān)督還有1次輕度違反(3-4);2次輕度違反(1-2);3次及以上輕度違反或1次不是輕度的違反(0).
安全意識
10
警覺性高,能提供改善建議(9-10);遵守規(guī)定,注意安全(7-8);常依賴別人,偶有1次輕微違反(5-6);有2次輕微違反現(xiàn)象(3-4);3次及以上輕度違反或1次不是輕度的違反(0-2).
崗位
技能(30)
工作知識
10
工作各方面均能掌握,極為優(yōu)秀(9-10);對工作了解全面充分(7-8);對工作有相當程度的了解(5-6);工作某些方面如能增進相應知識最好(3-4);與工作有關之事大部分都了解不夠(0-2).
學習能力
10
超乎尋常的學習速度且完全消化(9-10);學習快速,記憶力良好(7-8);學習速度尚可,也能記住一些東西,但需勤加教導(5-6);學習緩慢,接受能力遲緩(3-4);愚笨庸劣,記憶力差(0-2).
智能或技能
10
綽有余裕(9-10);勝任愉快(7-8);能夠勝任(5-6);勉強能勝任(3-4);不能勝任(0-2).
小計
100
/
額外加(減)分
±5
/
合計
/
/
考核人
考核時間
考核說明:1.員工在試用期滿前7天上交試用期工作總結(轉正申請),部門(車間)負責人根據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xiàn)進行考核評分,試用期滿3日前交人力資源部處理;
2.員工試用期考核60分以上者正常轉正, 40-60分者建議延長試用期,40分以下者為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不能獨立完成工作,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轉崗或根據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第2篇 集團公司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
《__ __ 集團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有效的管理試用期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__ __ 集團試用期員工轉正管理辦法》,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內部各單位的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三條 試用期要求
一、新員工的試用期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要求設定,行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業(yè)務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
二、 試用期員工考核連續(xù)兩個月不及格
(低于60分者)應當予以勸退。
三、 試用期滿考核通過者給予轉正。
四、 試用期內員工應積極參加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在內的所有相關培訓,未參加培訓人員或各類培訓不達標人員不得給予轉正,建議做辭退處理。
第四條 轉正考核
新員工自入職次月起按照《__ __ 集團績效管理辦法》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含工作量、全勤率、工作差錯等。試用期內,新員工不享受員工績效獎金,考核分數作為對試用期員工的評定依據。新員工達到轉正標準后,用工單位的人事部門應及時下發(fā)《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附表1),為其辦理轉正手續(xù)。
第五條 提前轉正
一、月度考核達到100分者
(需經用人部門申請,次月可給予轉正);
二、 經集團提名的高層管理人員;
三、 共產黨正式黨員
(新入職員工為黨員的,在其黨組織關系轉入我司后,可立即辦理轉正手續(xù),詳詢所在單位黨支部)。
第六條 轉正及辭退
一、試用期滿后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上者,可給予轉正;
二、 試用期滿后考核成績60分以下者,原則上應予以辭退。
第七條 用工部門的職責
一、新員工入職報到前,部門負責人應聯(lián)系單位辦公室,提前為新員工準備好辦公場所和辦公用品,對部門同事進行簡單的介紹,為其講解部門的組織結構及相關制度,對其工作內容進行安排等。
二、 試用期間,部門負責人員要及時做好員工的溝通,培訓跟蹤工作,如途中發(fā)現(xiàn)試用不合格,須及時與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第一時間做調崗,勸退等處理。
三、 試用期間,必須安排員工參加單位人事部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及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培訓,并參加考核。
第八條 試用期離職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必須做好工作移交。
二、 試用期內,如果員工出現(xiàn)下列情況,單位將解除勞動關系,結束試用:
1、 學歷,學位,職稱以及榮譽證書,推薦信等其他用于證明其能力的個人證明
(包括體檢證明)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
2、 無法勝任公司崗位職責的要求,經試用與公用錄用條件不附的;
3、 無法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或拒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
4、 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本辦法由集團人力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表1:《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集團人力管理中心
年5月
附表1(員工檔):
《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第3篇 房地產公司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
1.0 目的
為了準確把握新進員工的專業(yè)能力、技術水平、職業(yè)素養(yǎng)以及思想動態(tài),確認新進員工與崗位的匹配度,幫助新員工有效地融入公司,充分發(fā)揮其工作潛能,彌補其缺陷與不足,打造適合公司經營發(fā)展需要的團隊,特制定本辦法。
2.0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試用期員工的管理,集團下屬子公司參照執(zhí)行。
3.0 定義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所以試用期是針對勞動合同而言的,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其不能脫離勞動合同而單獨約定。
4.0 職責
4.1 用人部門:負責新員工的工作安排、培訓指導、考核評價。
4.2 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入職引導、實施公司級培訓、組織對新員工的考核評價。
5.0 內容
5.1 試用期限
5.1.1 新進員工原則上都應設定試用期(特聘、特約人員及董事會成員除外)。
5.1.2 新進員工試用期限根據公司需要、崗位要求、員工本人情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進行確定。各類崗位試用期限基準如下:
崗位類別
合 同 期
試用期
備注
總監(jiān)級及以上
銷售、策劃職
方案1:13個月
2個月
本表中試用期限為最低期限,原則上不予提前結束試用期。
方案2:37個月
6個月
其他
36個月
3個月
5.2 試用期工作安排
5.2.1 當新員工被批準錄用并明確報到入職日期之后,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即按照《試用期員工管理作業(yè)程序表》(見附錄1),做前期準備工作。
5.2.2 對試用期員工進行工作安排時,須采用書面告知方式。臨時性或專項工作,采用《工作指令單》;計劃性工作,采用《月工作計劃》表。書面工作安排需向新員工說明具體要求與要達到的目標,并讓新員工簽收,以此作為評價新員工試用期工作業(yè)績的依據。
5.3 新員工培訓
5.3.1 為使新員工盡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崗位發(fā)揮其工作能力,對新員工實行公司、部門、崗位三級入職培訓。
5.3.2 各部門結合自身特點及要求,建立《部新員工培訓方案》(見附件1),依此制定'新員工培訓計劃',經行政總監(jiān)批準后執(zhí)行。
5.3.3 新員工在培訓期間的表現(xiàn),及培訓考核結果作為判定試用是否合格依據之一。
5.4 考核與評價
5.4.1 員工試用期考核分為工作計劃考核和綜合評價。
5.4.2 工作計劃考核
新員工到崗后,部門負責人需根據崗位職責、工作安排,及新員工自身狀況,制定月度考核標準,經所屬中心總監(jiān)批準后執(zhí)行。入職當月不考核,從次月1日起開始考核。
5.4.3 綜合評價
自新員工到崗之日起第30天、60天,部門經理需填報《試用期第月份綜合評價表》(見附件2),對新員工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員工,且提出改善意見。
5.4.4 新員工月考核表及綜合評估表,由部門經理匯總交人力資源部歸檔,日后作為員工轉正(或終止試用)的依據。
5.5 試用期面談
員工在試用期滿前15日內,人力資源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試用期考核面談,面談內容包括:
-- 試用期內的工作心得,對所在崗位工作開展、所在部門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 對所屬部門同事、領導的意見和評價;
-- 對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和團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5.6 轉正
5.6.1 新員工入職滿第80天(遇節(jié)假日提前),由新員工與用人部門分別提供給人力資源部以下資料申報轉正:
-- 新員工:填寫《試用期滿調查問卷》(見附件3);撰寫試用期總結(格式見附件4)。
-- 用人部門:提交《員工試用期評估報告》(見附件5)。
5.6.2 當月轉正人員,若需要調整薪資,均自次月1日起生效。
6.0 其它
6.1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6.2 本辦法自總裁簽發(fā)批準之日起生效執(zhí)行。原《試用期員工管理辦法》(ky-*zz*-06制度-018)同時廢止。
7.0 參考文件
無。
8.0附件
項次
名稱
表 單 編 號
保存部門
保存期限
附件1
《部新員工培訓方案》
ky-hr006a/00
使用部門
永久
附件2
《試用期第月份綜合評價表》
ky-hr006b/00
人力資源部
員工離職后二年
附件3
《試用期滿調查問卷》
ky-hr006c/00
人力資源部
員工離職后二年
附件4
《試用期總結》a、b、c版
ky-hr006d/00
人力資源部
員工離職后二年
附件5
《員工試用期評價及轉正審批表》
ky-hr006e/00
人力資源部
員工離職后二年
9.0 附錄
附錄一 《試用期員工管理作業(yè)程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