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項目消防管理措施5
建筑工程項目消防管理措施(五)
1.建立義務消防隊
以本項目經(jīng)理zz為義務消防隊隊長、以項目安全負責人**為副隊長,項目施工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
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撲救火災。
2.防火教育
1)現(xiàn)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guī)定。
4)施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