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斜井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主斜井提升斜井的正常提升、行人安全,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空重車最多只能提升3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本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自制礦車舊礦車下井使用。
5、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二、鋼絲繩及內齒輪絞車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進行檢查,綱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斷絲超6時須立即更換。
2、必須使用合格的鋼絲繩,并符合《非煤礦山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斜井運行人員規(guī)定
1、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必須經過上級的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未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嚴禁擔任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工作。
2、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必須身體健康,不影響安全操作。精神狀態(tài)不好者,不能擔任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工作。
四、摘掛釣操作
1、斜井上車場摘掛鉤在未使用自動摘釣裝置時,只能在礦車停穩(wěn)后摘掛鉤,不能摘飛車;下車場任何時候均只能礦車停穩(wěn)后摘掛鉤,不能摘飛車。
2、掛釣和插銷每班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嚴禁使用。
3、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掛釣連接好、連接牢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五、擋車欄的使用
1、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下降時當礦車翻過變坡點后,擋車欄方可打開。
2、礦車在上升通過擋車欄后,擋車欄立即予以關閉。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5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的聯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梢、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梢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下轉盤所有人員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的設備材料車,應責成運輸工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杠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信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發(fā)出信號。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系必須用礦統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降、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了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
5、絞車運行記錄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拉開離合器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異?;驕囟瘸^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緊急制動裝置的使用方法。
緊急停車時迅速踏下腳踏開關(或操縱其它緊急制動開關)。如斷電后仍不起作用。應立即向上提起操作座上的指示銷,使緊急制動裝置發(fā)生作用。
解除制動時,舉起重錘之前應先使工作制動器保持制動狀態(tài),再接通電源,并使重錘上升到最高位置,方能繼續(xù)工作。
內齒輪絞車只能迅速操縱停車手把實現制動。
11、操縱內齒輪絞車:下放空車或重物時,先接通電源,剎住滾筒并使電機反轉,進入運行狀態(tài)后慢慢松開卷筒剎車同時緊剎大的齒輪,使卷筒在電機驅動下正常反轉。下放速度可借剎車帶對卷筒的半制動加以控制、調整。提升時剎住卷筒使電機正向運轉,進入運行狀態(tài)后松開卷筒剎車同時緊剎大內齒輪;停車時兩手同時操縱手把(剎住卷筒、松開大內齒輪)然后切斷電機的電源。
12、內齒輪絞車的潤滑:
(1)、新絞車在使用前應先加足潤滑油。運轉10天左右必須更換新油,以去除磨下的金屬微粒,減少對零件的磨損。
(2)、正常情況下每三個月至少換油一次。軸承可用黃油,傳動機構行星齒輪用黃油和機油按2:1配制潤滑油。卷筒內每次注油量2.0~2.5公斤。
13、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電機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第2篇 斜井運輸安全管理
為煤礦建設需要,副斜井擔負井下以及其他輔屬巷建工程的提矸、煤任務,為安全運輸管理,特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每班必須設一專職領導負責管理,并由每班井口信號工、皮帶司機、井底信號工和一名專職機運電工組成的管理小組,負責皮帶運輸的安全管理。
二、專職領導要組織三班的井口信號工、皮帶司機、井底信號工、機運電工進行對皮帶運輸的信號管理、滾矸滾炭安全管理,皮帶跑偏以及預防特殊情況下劃帶處理工作和皮帶日常檢查維護的培訓。
三、每班在皮帶開啟前或運行中井口信號工嚴禁上班工人、本礦帶班領導、外來檢查的人員入內,井下信號工嚴禁下班工人、本礦帶班領導、外來檢查人員出井,必須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違者一次,處罰信號工100元。
四、皮帶八大保護裝置要配齊,使用要靈敏可靠,每班機運電工只準在躲身硐室聽和斜視皮帶運輸情況,一旦出現皮帶跑偏或圓矸石尖劃帶,立即啟用急停裝置停機處理,嚴禁皮帶運輸中間沿途巡檢。違者一次,處罰機運電工300元。
五、根據傾角大,運輸距離長特點,工作面嚴禁有大塊矸石、大塊炭上皮帶,處理大塊矸石、炭塊必須在工作面或刮板輸送機上破或搗成小塊。違者一次,處罰工作面帶班長200元;煤溜司機200元。
六、為預防皮帶運輸過程中出現滾矸石、炭塊的事故發(fā)生,要在皮帶上方每隔100米設擋矸裝置。
七、皮帶機尾與40型煤溜轉載處的臺階一側要設擋矸設施,保護機尾及煤溜機頭,井底信號工只準在擋矸設施外發(fā)信號,嚴禁在擋矸設施內操作煤溜或發(fā)信號,違者一次處罰200元。
八、皮帶在開機前2小時,每班專職領導要組織人員系統檢查皮帶各種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檢查處理一次,處罰專職領導200元。
九、每次停皮帶前,必須先停井下40型刮板輸送機,待皮帶空運轉5分鐘后方可停機。違者一次處罰責任信號工200元。
十、皮帶巷道的文明生產及機頭、機尾文明衛(wèi)生、刮板輸送機巷道的文明衛(wèi)生及地錨固定等都要固定時間進行清理及檢查。
十一、下材料側要嚴格井上、下阻車器管理,一般情況下必須處于常閉狀態(tài),礦車停運時必須使最后一個車抗在阻車器上。
十二、崗前休息好,崗中精力集中,嚴禁串崗、睡崗現象出現,否則嚴肅處理。
十三、建設方每班帶班領導對安全管理措施實施現場監(jiān)管,發(fā)現上述違章條款必須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追究不下去、罰款不兌現上報決策層主要領導。決策層主要領導要對事實給予核實,如因帶班領導不管,加倍處罰責任人,如事實屬實兌不了現,加倍罰工隊負責人及違章人款。
十四、本措施未述部分,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斜井運輸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范
為保證主斜井提升斜井的正常提升、行人安全,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空重車最多只能提升3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本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自制礦車舊礦車下井使用。
5、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二、鋼絲繩及內齒輪絞車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進行檢查,綱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斷絲超6時須立即更換。
2、必須使用合格的鋼絲繩,并符合《非煤礦山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斜井運行人員規(guī)定
1、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必須經過上級的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未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嚴禁擔任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工作。
2、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必須身體健康,不影響安全操作。精神狀態(tài)不好者,不能擔任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工作。
四、摘掛釣操作
1、斜井上車場摘掛鉤在未使用自動摘釣裝置時,只能在礦車停穩(wěn)后摘掛鉤,不能摘飛車;下車場任何時候均只能礦車停穩(wěn)后摘掛鉤,不能摘飛車。
2、掛釣和插銷每班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嚴禁使用。
3、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掛釣連接好、連接牢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五、擋車欄的使用
1、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下降時當礦車翻過變坡點后,擋車欄方可打開。
2、礦車在上升通過擋車欄后,擋車欄立即予以關閉。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5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的聯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梢、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梢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下轉盤所有人員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的設備材料車,應責成運輸工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杠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信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發(fā)出信號。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系必須用礦統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降、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了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
5、絞車運行記錄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拉開離合器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異?;驕囟瘸^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緊急制動裝置的使用方法。
緊急停車時迅速踏下腳踏開關(或操縱其它緊急制動開關)。如斷電后仍不起作用。應立即向上提起操作座上的指示銷,使緊急制動裝置發(fā)生作用。
解除制動時,舉起重錘之前應先使工作制動器保持制動狀態(tài),再接通電源,并使重錘上升到最高位置,方能繼續(xù)工作。
內齒輪絞車只能迅速操縱停車手把實現制動。
11、操縱內齒輪絞車:下放空車或重物時,先接通電源,剎住滾筒并使電機反轉,進入運行狀態(tài)后慢慢松開卷筒剎車同時緊剎大的齒輪,使卷筒在電機驅動下正常反轉。下放速度可借剎車帶對卷筒的半制動加以控制、調整。提升時剎住卷筒使電機正向運轉,進入運行狀態(tài)后松開卷筒剎車同時緊剎大內齒輪;停車時兩手同時操縱手把(剎住卷筒、松開大內齒輪)然后切斷電機的電源。
12、內齒輪絞車的潤滑:
(1)、新絞車在使用前應先加足潤滑油。運轉10天左右必須更換新油,以去除磨下的金屬微粒,減少對零件的磨損。
(2)、正常情況下每三個月至少換油一次。軸承可用黃油,傳動機構行星齒輪用黃油和機油按2:1配制潤滑油。卷筒內每次注油量2.0~2.5公斤。
13、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電機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第4篇 煤礦斜井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斜井提升系統的正常提升、行人設備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望各使用單位(采區(qū)、隊)嚴格執(zhí)行。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1采區(qū)主斜井重車最多只能提升7個/次,下放空車7個/次;1采區(qū)副井、2采區(qū)、3采區(qū)及井下皮帶巷55kw調度絞車、暗風井55kw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3個/次;1813運巷11.4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2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帶病礦車下井使用。
5、超長、超寬、超高、(6.0米*1.1米*1.4米)超重(按照絞車提升能力核算執(zhí)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6、在提升水煤車時,以車在斜井中運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灑入井筒為準。
7、礦車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二、鋼絲繩的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檢查,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鋼絲繩直徑減小至10%時須立即更換。
2、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更換。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連接裝置的安全管理
1、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四、摘掛鉤操作
1、把鉤工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三環(huán)連和插銷的連接情況,發(fā)現問題嚴禁使用。
2、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把保險絲掛好,檢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3、掛鉤工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鉤工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矸石平實,不得超載。
五、擋車欄的使用
1、自動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當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其余時間應處于常閉狀態(tài)。
2、井口擋車門及井底擋車欄在車通過后,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按情況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的聯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銷、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銷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wěn)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穩(wěn)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必須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兩幫、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止。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系必須用礦統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串車時,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滾筒上的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是否咬繩等。
5、絞車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異常或溫度超過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盤式制動閘的閘瓦與制動閘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11、絞車的保險裝置: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減速保護等保護有失效或不靈敏的,應及時向維修人員報告,待檢修正常后,方可啟動運行。(1采區(qū)副井、井下調度絞車除外)
八、絞車司機交接班
絞車司機交接班必須在崗位現場進行,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并嚴格執(zhí)行“七交”“七不交”:
1、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代不清不接。
2、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代不清不接。
3、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量不符時不接。
5、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打掃情況,不清不接。
6、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fā)現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7、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在規(guī)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未經領導同意,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當班司機正在操作,絞車正在運行時,也不得交與接班班司機操作。
交接工作經雙方同意時,應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方為有效。
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操作臺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九、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每小時一次。
檢查的內容有:
(1)滾筒、主軸承是否正常,主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2)減速器、
聯軸器等是否正常。
(3)閘瓦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閘瓦與制動輪接觸是否良好。
(4)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準確,各種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安全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7)絞車電機轉動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碳刷與滑環(huán)接觸是否良好,有無冒火現象。
(8)電控系統的接觸器、繼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預防
1、加強對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水平。
2、為防止礦車在向上提升時的松繩,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3、加強對斜井地輪的維護,保證每個地輪轉動靈活,防止鋼絲繩與地面、軌道及碹幫之間的直接摩擦。
4、要保證井筒、巷道內的清潔、整齊,防止鋼絲繩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內被刮、卡等造成沖擊載荷。
5、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特別要避免因緊急剎車、突然加速所造成沖擊載荷。
6、鋼絲繩鉤頭的余繩在變坡點不能超過1米。
7、盤式制動器或制動盤有油污時,必須處理干凈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單位各執(zhí)一份,機電礦長一份,存檔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各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5篇 斜井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范
為煤礦建設需要,副斜井擔負井下以及其他輔屬巷建工程的提矸、煤任務,為安全運輸管理,特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每班必須設一專職領導負責管理,并由每班井口信號工、皮帶司機、井底信號工和一名專職機運電工組成的管理小組,負責皮帶運輸的安全管理。
二、專職領導要組織三班的井口信號工、皮帶司機、井底信號工、機運電工進行對皮帶運輸的信號管理、滾矸滾炭安全管理,皮帶跑偏以及預防特殊情況下劃帶處理工作和皮帶日常檢查維護的培訓。
三、每班在皮帶開啟前或運行中井口信號工嚴禁上班工人、本礦帶班領導、外來檢查的人員入內,井下信號工嚴禁下班工人、本礦帶班領導、外來檢查人員出井,必須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違者一次,處罰信號工100元。
四、皮帶八大保護裝置要配齊,使用要靈敏可靠,每班機運電工只準在躲身硐室聽和斜視皮帶運輸情況,一旦出現皮帶跑偏或圓矸石尖劃帶,立即啟用急停裝置停機處理,嚴禁皮帶運輸中間沿途巡檢。違者一次,處罰機運電工300元。
五、根據傾角大,運輸距離長特點,工作面嚴禁有大塊矸石、大塊炭上皮帶,處理大塊矸石、炭塊必須在工作面或刮板輸送機上破或搗成小塊。違者一次,處罰工作面帶班長200元;煤溜司機200元。
六、為預防皮帶運輸過程中出現滾矸石、炭塊的事故發(fā)生,要在皮帶上方每隔100米設擋矸裝置。
七、皮帶機尾與40型煤溜轉載處的臺階一側要設擋矸設施,保護機尾及煤溜機頭,井底信號工只準在擋矸設施外發(fā)信號,嚴禁在擋矸設施內操作煤溜或發(fā)信號,違者一次處罰200元。
八、皮帶在開機前2小時,每班專職領導要組織人員系統檢查皮帶各種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檢查處理一次,處罰專職領導200元。
九、每次停皮帶前,必須先停井下40型刮板輸送機,待皮帶空運轉5分鐘后方可停機。違者一次處罰責任信號工200元。
十、皮帶巷道的文明生產及機頭、機尾文明衛(wèi)生、刮板輸送機巷道的文明衛(wèi)生及地錨固定等都要固定時間進行清理及檢查。
十一、下材料側要嚴格井上、下阻車器管理,一般情況下必須處于常閉狀態(tài),礦車停運時必須使最后一個車抗在阻車器上。
十二、崗前休息好,崗中精力集中,嚴禁串崗、睡崗現象出現,否則嚴肅處理。
十三、建設方每班帶班領導對安全管理措施實施現場監(jiān)管,發(fā)現上述違章條款必須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追究不下去、罰款不兌現上報決策層主要領導。決策層主要領導要對事實給予核實,如因帶班領導不管,加倍處罰責任人,如事實屬實兌不了現,加倍罰工隊負責人及違章人款。
十四、本措施未述部分,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