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mulu--]
第1篇 某工會工作管理標準
工會工作管理標準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jù)***供電公司標準化工作需要,為規(guī)范工會工作而制定。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工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aaa
本標準審查人:ddd
本標準批準人:ccc
本標準受委托公司工會處負責解釋。
工會工作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供電公司工會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公司工會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6-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 15498-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 13016-1991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 13017-1995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dl/t485-1999 電力企業(yè)標準體系表編制導則
3 管理職能
3.1 職能
3.1.1 ***供電公司工會在***供電公司黨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鹽城供電公司工會、建湖縣總工會的領導。
3.1.2 ***供電公司工會是工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所屬分工會的領導和管理。
3.1.3 ***供電公司工會是***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大會閉會期間處理職代會的日常事務。
3.2 責任
3.2.1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的落實,貫徹職代會的各項決議。
3.2.2 負責***供電公司工會委員會、分工會、工會小組三級民主管理網(wǎng)的建設和管理。
3.2.3 負責***供電公司工會、分工會、工會小組職工之家建設規(guī)劃、措施的制定和考核、評比、表彰工作。
3.2.4 負責***供電公司集體協(xié)商、集體合同的制訂、檢查和落實。
3.2.5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組織和管理。
3.2.6 負責***供電公司廠務公開的日常管理工作。
3.2.7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合理化建議活動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3.2.8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勞動競賽計劃的制訂和管理。
3.2.9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3.2.10 參與***供電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比條件及評比辦法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和管理。
3.2.11 負責市級及以上各類先進的推薦、表彰、獎勵工作的管理。
3.2.12 負責對***供電公司專職工會干部管理和培訓。
3.2.13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制度的建立和管理。
3.2.14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文娛、體育活動計劃的編制和管理。
3.2.15 協(xié)助行政做好對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并負責檢查和監(jiān)督。
3.2.16 負責***供電公司工會年、月計劃的編制和全過程實施。
3.2.17 配合黨委做好企業(y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
3.2.18 協(xié)助行政、安監(jiān)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安全宣傳活動,參與職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2.19 配合行政開展職工技術學習,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
3.2.20協(xié)助黨委做好計劃生育工作與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3.3 權限
3.3.1 有權對不執(zhí)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不尊重職代會職權的行為提出意見,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制。
3.3.2 有權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事件向行政有關部門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3.3.3 有權參加本企業(yè)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3.4 有權參加職工福利事業(yè)等有關規(guī)定的討論、研究和制訂。
3.3.5 有權對公司內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中的職工勞動條件、安全衛(wèi)生設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3.6 有權對分工會主席的使用、培訓、調整提出意見和建議。
3.3.7 有權組織職工代表民主評議企業(yè)領導干部。
3.3.8 有權對公司工會工作進行安排、檢查、指導和考核。
3.3.9 有權對興達公司農電工會職代會工作進行指導幫助。
3.3.10 有權對***供電公司落實集體合同、推行廠務公開和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制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3.3.11 有權依法收繳、管理、使用工會經(jīng)費。
4 管理內容與辦法
4.1 計劃管理
4.1.1 編制依據(jù)
4.1.1.1 黨和國家有關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4.1.1.2 公司黨委對工會工作的要求。
4.1.1.3 鹽城供電公司工會、建湖縣總工會的工作部署。
4.1.1.4 工會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4.1.1.5 公司工會工作的實際情況。
4.1.2 計劃分類
4.1.2.1 ***供電公司工會年度工作計劃。
4.1.2.2 ***供電公司工會月度工作計劃。
4.1.3 計劃內容
4.1.3.1 年度計劃要遵遁公司黨委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圍繞電力生產建設的中心任務,履行工會四項職能,為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推動工會工作上新臺階。
4.1.3.2 月度工作計劃依據(jù)全年工作安排進行分解,并明確完成重點工作的保證措施,明確到人,責任到位。
4.1.4 計劃實施
4.1.4.1 每年12月對當年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與考核,寫出工作總結。
4.1.4.2 每月30日前對當月工作計劃執(zhí)行和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定出下月工作計劃。
4.1.4.3 每年6月下旬對上半年工作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提出指導意見和改進措施。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黨委和工會共同考核。
5.2 本標準與現(xiàn)行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掛鉤。
5.3 按***供電公司有關規(guī)定檢查與考核。
第2篇 工會工作管理標準模版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jù)***供電公司標準化工作需要,為規(guī)范工會工作而制定。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工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aaa
本標準審查人:ddd
本標準批準人:ccc
本標準受委托公司工會處負責解釋。
工會工作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供電公司工會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供電公司工會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6-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 15498-2003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 13016-1991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 13017-1995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dl/t485-1999 電力企業(yè)標準體系表編制導則
3 管理職能
3.1 職能
3.1.1 ***供電公司工會在***供電公司黨委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鹽城供電公司工會、建湖縣總工會的領導。
3.1.2 ***供電公司工會是工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所屬分工會的領導和管理。
3.1.3 ***供電公司工會是***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大會閉會期間處理職代會的日常事務。
3.2 責任
3.2.1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的落實,貫徹職代會的各項決議。
3.2.2 負責***供電公司工會委員會、分工會、工會小組*民主管理網(wǎng)的建設和管理。
3.2.3 負責***供電公司工會、分工會、工會小組職工之家建設規(guī)劃、措施的制定和考核、評比、表彰工作。
3.2.4 負責***供電公司集體協(xié)商、集體合同的制訂、檢查和落實。
3.2.5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組織和管理。
3.2.6 負責***供電公司廠務公開的日常管理工作。
3.2.7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合理化建議活動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3.2.8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勞動競賽計劃的制訂和管理。
3.2.9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3.2.10 參與***供電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比條件及評比辦法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和管理。
3.2.11 負責市級及以上各類先進的推薦、表彰、獎勵工作的管理。
3.2.12 負責對***供電公司專職工會干部管理和培訓。
3.2.13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制度的建立和管理。
3.2.14 負責***供電公司職工文娛、體育活動計劃的編制和管理。
3.2.15 協(xié)助行政做好對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并負責檢查和監(jiān)督。
3.2.16 負責***供電公司工會年、月計劃的編制和全過程實施。
3.2.17 配合黨委做好企業(yè)職工思想*工作和文明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
3.2.18 協(xié)助行政、安監(jiān)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安全宣傳活動,參與職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2.19 配合行政開展職工技術學習,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
3.2.20協(xié)助黨委做好計劃生育工作與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3.3 權限
3.3.1 有權對不執(zhí)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不尊重職代會職權的行為提出意見,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制。
3.3.2 有權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事件向行政有關部門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3.3.3 有權參加本企業(yè)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3.4 有權參加職工福利事業(yè)等有關規(guī)定的討論、研究和制訂。
3.3.5 有權對公司內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中的職工勞動條件、安全衛(wèi)生設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3.6 有權對分工會主席的使用、培訓、調整提出意見和建議。
3.3.7 有權組織職工代表民主評議企業(yè)領導干部。
3.3.8 有權對公司工會工作進行安排、檢查、指導和考核。
3.3.9 有權對興達公司農電工會職代會工作進行指導幫助。
3.3.10 有權對***供電公司落實集體合同、推行廠務公開和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制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3.3.11 有權依法收繳、管理、使用工會經(jīng)費。
4 管理內容與辦法
4.1 計劃管理
4.1.1 編制依據(jù)
4.1.1.1 黨和國家有關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4.1.1.2 公司黨委對工會工作的要求。
4.1.1.3 鹽城供電公司工會、建湖縣總工會的工作部署。
4.1.1.4 工會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4.1.1.5 公司工會工作的實際情況。
4.1.2 計劃分類
4.1.2.1 ***供電公司工會年度工作計劃。
4.1.2.2 ***供電公司工會月度工作計劃。
4.1.3 計劃內容
4.1.3.1 年度計劃要遵遁公司黨委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圍繞電力生產建設的中心任務,履行工會四項職能,為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推動工會工作上新臺階。
4.1.3.2 月度工作計劃依據(jù)全年工作安排進行分解,并明確完成重點工作的保證措施,明確到人,責任到位。
4.1.4 計劃實施
4.1.4.1 每年12月對當年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與考核,寫出工作總結。
4.1.4.2 每月30日前對當月工作計劃執(zhí)行和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定出下月工作計劃。
4.1.4.3 每年6月下旬對上半年工作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提出指導意見和改進措施。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由***供電公司黨委和工會共同考核。
5.2 本標準與現(xiàn)行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掛鉤。
5.3 按***供電公司有關規(guī)定檢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