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出差管理規(guī)定范本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第2篇 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定范本
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定
為了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減少開支標準,降低成本費用,提高公司的經濟利益,進一步調動出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出差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出差交通費報銷規(guī)定
1、為減少開支,節(jié)約費用,盡量利用通訊工具聯系業(yè)務,以減少出差人員的次數,如確需出差(除泉州地區(qū)外),由所在部門向分管部門的最高負責人提出申請,報批。
2、凡公司派車出差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如因車無法分開送達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的,其發(fā)生的市內交通費用由司機簽名證實。
3、乘坐汽車只允許以規(guī)定直線路途報銷交通費,凡是因私事半途繞道,其繞道產生的交通費不能報銷。
4、出差原則上一律不乘飛機,特殊情況須經懂事長特批,具體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詳見差旅報銷明細表。
5、周邊地區(qū)出差原則上因當天返回,特殊情況須經部本部審批,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參加公司指派的展銷會,會議,學習培訓班及年度探親等,其交通費照公司出差標準報銷。
7、出差原則上不能報銷“出租車”交通費,如有急事需辦理,報分管領導以上人員批準后,可乘出租車,否則不予報銷。
8、出差人員不能私自請客應酬,如確需請客需報部本部批準,否則發(fā)生的應酬費自理。
9、費用報銷單據應有原始單據為依據,車費或餐費報銷單據應注明日期,所行路線(起止點)辦事內容及金額,餐費需由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10、司機應做好登記乘坐公司車輛出差人員名單,每天統(tǒng)計一份上報總務,由總務上報財務部,作為報銷核查的依據。
(二)出差費用開支標準的規(guī)定
1、出差人員的伙食費,住宿費標準按規(guī)定限額內控制報銷,出差天數以公司確定為準,只為準許時間內返回,方給予結算補貼,延期需知會人事課,否則按照曠工處理,且超出費用又個人自理,特殊情況需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2、公司制定的報銷標準為最高限額,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超額自負。
3、出差地屬直系親屬的,發(fā)給伙食補助,不報住宿費。
4、出差地投宿親友處,可按住宿級別標準的50%予以補貼,并發(fā)給伙食補貼。
5、出差費用按公司制定標準嚴格控制執(zhí)行,具體標準詳見差旅費報銷明細表,特殊情況超標需報懂事長特批。
(三)出差人員報銷手續(xù)的規(guī)定
1、出差人員借款按有關審批權限辦理,大額借款(指一萬元以上)要提前一天向財務部聯系,否則無法辦理借款。
2、出差人員回公司后,在三日必須自行向公司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其報銷手續(xù)按出差作業(yè)流程規(guī)定辦理,不及時辦理的,或憑證遺失等原因造成無法報銷的,后果由出差人員自行負責,財務部不予受理。
3、人員向公司借支差旅費,應當逐筆結清,采取多還少補的原則,不留余額。如果不能結清,在當月工資中扣回或分期償還(例如情況,另行批示)。
(四)周邊以外城市出差申請及費用報銷作業(yè)流程
1、呈方式向分管部門的最高負責人提出出差申請,并附出差申請單,出差人員名單,出差地點及工作安排細節(jié),另附出差費用預估表,超出部門費用審批權限的,需報部本部批示。
2、由分管部門主管批示,同意后填寫借款單,會同簽呈一并從財務部借支出差費用。
3、出差人員需按核定申請日返回,如有延遲,需要先知會分管領導及部本部核定再予以延長。
4、出差人員返回后,根據出差之實際費用支出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審批后,至財務部沖銷借支。
5、出差申請應于出差安排二日前提交,返回后沖銷借支工作應于三日內完成。
6、出差申請一式兩聯,人事課與財務部各持一聯備查。周遍以外城市出差作業(yè)流程圖簡介:
出差人填寫出差申請單→分管領導批示→部本部批示→填寫借款單(附出差簽呈)→出差人員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財務沖銷借支。
(五)差旅費報銷標準明細表(略)
第3篇 地產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定
地產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定(試行)
為規(guī)范出差管理程序及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貫徹勤儉節(jié)約精神,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出差審批程序
出差人員出差前須填報'出差審批表',經本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持'出差審批表'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差借款手續(xù),將'出差審批表'復印件交存公司行政部,并按批準的路線和期限報銷差旅費。
二、出差審批權限
1、國內出差,經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審批、報總經理批準簽字,若總經理外出,報至主管經理審批簽字。
2、國外出差,一律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執(zhí)行。
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
1、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
級別交通費用標準住宿標準伙食費
火車船飛機外地市內交通費
總經理/
副總經理軟臥二等經濟型實報實銷三星級以上150元/天,人(以內)
其他員工硬臥三等三星級以下(含三星)100元/天,人(以內)
注: a、不同級別的員工一起出差,差旅費用標準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另定。
b、公關招待費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另定。
c、外出參加會議或學習的差旅費用,按照舉辦會議單位制定的統(tǒng)一費用標準支報。
d、交通票的購買和住宿酒店的預訂原則上由行政部負責辦理。
2、國外出差旅費標準,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差旅費的報銷程序
員工出差回來須在三天內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xù),先根據票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審批、報行政副總根據已簽批的'出差審批表'審核簽字后,方可到財務辦理報銷手續(xù),外出公關招待費經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簽批。
五、出差途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返回,須向總經理請示批準后方可延時,除此之外不得因私事或其它原因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將不予報銷延時差旅費,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六、本規(guī)定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七、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附:出差審批表
第4篇 集團總部出差人員補休假管理規(guī)定
某集團總部出差人員補休假的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職員出差期間如適逢休息日,出差職員可在回總部后按相應天數向集團公司領導申請補休,并及時通知行政管理中心,以便于工作的統(tǒng)籌安排。擅自休息的人員按曠工處理。補休后上班時須及時填寫《請假條》,并注明為補休假期。
第二條職員返回后如直接上班,未休的假期可以積攢,待需休假時可通過申請補休。程序如下:
1.上班當天到行政管理中心填寫《假期補休統(tǒng)計表》以做備查。
2.待需要補休時須提前到辦公系統(tǒng)填寫《請假條》。
3.補休相關的規(guī)定同《總部人事制度》中事假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述休息日為總部統(tǒng)一放假的各類假期,如星期日及節(jié)假日等。
第四條如存有補休假期而未休的離職人員,包括調轉工作關系,辭職、辭退(不包括開除人員)按未休假期時的同等標準日工資乘以未休天數計入工資。
第5篇 某地產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定
出差管理
為加強差旅費管理,節(jié)約開支,降低成本,根據企業(yè)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國內出差管理規(guī)定:
1、出差前應填具“員工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權限審核。
2、憑核準的“員工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預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預付款,對無特殊原因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銷者,財務部并公司辦公室將于下一個月起,從出差人的月薪中進行先期扣除,數額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報銷時再行支付。
3、員工出差須報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并經總經理批準。
4、出差行程中視為工作時間內的勤務,不支付加班費。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總經理指示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行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其行期將據情況分別按病假、事假或曠工論處。
6、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雜費及特別費(因公需要的郵電、公關費等)。
7、出差費用實行實報實銷、財務審查核銷的辦法。
8、團體外出或參加會議,按主辦機構的規(guī)定標準支付差旅費,員工報銷時須出具相關證明資料。
(二)、國外出差管理規(guī)定:
1、員工申請出國前,應提出出國計劃書及有關任務的書面報告書,報總經理及主管領導審批。
2、國外出差的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雜費及特別費,其給付標準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職工出差標準。
3、員工派赴國外受訓、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費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費用。
4、出國人員因公交際、應酬費用,除經總經理批準由公司開支的除外,一律由個人負擔。
5、出國人員發(fā)生計劃外的費用,須由總經理核準后,才準予報銷。
第6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規(guī)定16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規(guī)定(十六)
一、目的:明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所必須遵循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報銷步驟,確保公司資金使用得當。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體員工(副總裁以下級別)。
三、定義
(一)出差:離開原辦公地點異地(跨區(qū)/縣/市/省)辦公,當日無法返回或當日能夠返回。
(二)出差至同一分公司或業(yè)務區(qū)域(辦事處)并連續(xù)工作時間超過一月以上(節(jié)假日不計)視為派駐,按員工派駐管理辦法執(zhí)行;派駐人員出差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出差天數統(tǒng)計:
出發(fā):中午12點前出差(上車、船、飛機)的,當日按照1天計算;
中午12點后出差(上車、船、飛機)的,當日按照半天計算。
返回:中午12點前銷差(下車、船、飛機)的,當日不按出差計算;
中午12以后銷差(下車、船、飛機)的,當日按照1天計算。
四、申請程序
(一)出差必須是因工作需要予以提出的,申請出差的工作目的應非常明確和清晰。
(二)出差員工在出差前必須向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請,詳細說明出差的目的、地點和所需的時間等相關事宜。
(三)員工出差,需本人填寫《出差申請表》(見附表一),由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簽批(《出差申請表》一式二份,審批完畢后一份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一份員工留存)。辦事處主任以下級別銷售人員,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按照經審批通過后的《月行程計劃表》(核銷依據)中的計劃行程執(zhí)行。區(qū)域經理以上銷售人員,根據業(yè)務需求提出出差申請。
(四)出差至分公司或辦事處者,須提前通知分公司或辦事處做好相關接待工作(特殊情況另定)。
(五)如需借款,憑簽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照借款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六)如需派車,按照現行派車管理規(guī)定辦理。
(七)所有外出培訓申請,必須經由本部門總監(jiān)(或被授權的指定人)和人力資源總監(jiān)審核批準后,方可借款。
五、交通
(一)原則上,公司對交通工具的選擇要求依次為:火車、客車、輪船、飛機,員工應根據出差路線及路程等,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各交通工具標準要求如下:
飛機經濟艙
火車/動車硬座/硬臥
輪船三等艙、二等艙(經理級及以上職務)
市內交通公交車、地鐵、出租車(經理級及以上職務)
(二)乘坐火車或長途汽車,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硬臥鋪票。
(三)長途:始發(fā)站至終點站往返的路費,不在補貼標準之內,按發(fā)票核銷(始發(fā)、終點站指出差起止車站、港口、機場等)。凡火車票、汽車票均以微機票為準。出發(fā)地至始發(fā)站往返、終點站至目的地往返的交通工具按市內交通工具標準執(zhí)行。
(四)飛機:
1、部門經理(區(qū)域經理/ka經理/分廠廠長)及以上級別員工,因緊急公務需要可乘飛機經濟艙。
2、從公司所在地出發(fā)的機票或能確定回程的往返機票一般由行政部門負責辦理。
3、從其他地區(qū)出發(fā)或返回的機票可以自購。凡自購機票報銷時,必須同時提供登機牌存根。財務部對不能提供有效登機牌存根的機票不予票面全額報銷。
(五)如果員工選擇的交通工具超出了允許的范圍,員工本人將承擔超出部分的費用。如有例外情況,必須先經部門經理認可,并同時獲本部總監(jiān)的批準(乘坐飛機須總裁批準)。在補貼標準內憑票核銷,超出部分不予核銷。
(六)因公前往市(縣)內各類場所,屬于常規(guī)工作且能于工作日內往返,不屬出差范圍,交通工具乘坐及核銷標準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多人(2人及以上)出差起止地點相同時,若共同乘座同輛計程車出(返)差,交通費僅能由一人代表申報。
(八)低階員工隨同高階員工出差,視實際需要,可搭乘同級標準交通工具。
(九)出差時有直達車、船的須乘坐直達車、船,不準無故繞道,否則當日所有發(fā)生費用不予核銷。
(十)經理級(區(qū)域經理)以下級別員工,乘坐公交車。因緊急公務需要可乘坐出租車,須事先征得上級主管同意后方可按票實銷。
(十一)異地調動或因事至總部、分公司辦事人員,只核銷路途費及車站、港口、機場往返路費,無交通/用餐補貼。
(十二)在出差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用,員工必須在票據背面或出差報告中注明細節(jié),包括不限于:日期、從哪里到哪里等事項(包括出租車費及租車費用)。不注明細節(jié)的交通費,公司將不予報銷。
(十三)銷售人員出差開會、培訓等期間,視同非銷售人員,參照非銷售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按同級別非銷售人員出差標準核銷,提供相關票據亦同。區(qū)域經理/ka經理同部門經理/分廠廠長級,辦事處主任/城市經理同部門主管級。
(十四)銷售人員至所屬郊縣辦理業(yè)務,須當天往返,按標準憑票報銷路途費。
(十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無交通補貼:
*中午12時以后出差或中午12時以前銷差者(員工出差不論當天能否往返,中午12時以前出差或中午12時以后銷差者,按出差全日補貼交通/用餐標準)。
*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或由出差處提供交通工具者。
*司機人員駕車出差無交通補貼,不予核銷路途費用。
六、住宿
(一)按員工級別入住,憑正規(guī)住宿發(fā)票在規(guī)定標準內按票面金額實銷,超出部分不予核銷。
(二)由出差處所免費提供住宿者,無住宿補貼。
(三)出差至分公司或辦事處,均由駐地公司或辦事處提供住宿,無住宿補貼(區(qū)域稽核人員除外)。如不能提供住宿時,須由當地主管提供未安排住宿簽字證明作為核銷依據。
(四)低階員工隨同高階員工出差,視實際需要,可入住同級標準旅館,予以核銷。
(五)出差到家庭所在地(區(qū)/縣/市),無住宿補貼。
(六)經理級以下兩人(同性別)同時出差同一地點時,應同住一房,只由一人報銷住宿費用。
(七)至所屬郊縣辦理業(yè)務,須當天往返,無住宿補貼。
(八)出差地有公司的簽約賓館時,原則上必須入住簽約賓館。若特殊情況入住非簽約賓館,費用核銷時,按簽約賓館價格予以核銷。
七、用餐
(一)按補貼標準與出差天數予以補貼,憑票核銷。
(二)員工出差1天者,當日餐費補貼按正常標準給予核銷;出差半天者無餐費補貼。
(四)員工因參加學習、培訓、會議等事宜出差,如主辦單位免費提供一餐,無用餐補貼
。
(五)普通員工隨同高層管理人員出差,一起用餐則由高層管理人員按標準報銷,員工不得額外提報補貼。
(六)出差至分公司等,如有免費提供用餐,則無用餐補貼。參加由本公司自己組織和籌辦的會議或活動,因公司通常都有就餐安排,所以對參加者不再給予額外伙食津貼。
(七)伙食費報銷,原則上需提供相關的餐飲或食品類的有效憑據。
(八)旅館住宿費用已包含用餐的;出差人員出席或陪同招待客戶就餐的,在申請出差伙食費時應做相應的扣減。
(九)在賓館或旅館內的迷你吧,酒吧,小商場等場所所消費的食品、飲料或商品等個人費用由員工自理。
八、其他費用
(一)郵費以郵局的證明為報帳憑證。
(二)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以正式的運費收據為報帳憑證。
(三)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發(fā)生的通訊,電訊費,必須提交賓館旅店結算清單或移動電訊電話局出具的有效通訊結算清單。電訊電話局出具的費用通知單不能作為有效清單,用做通訊費用報銷的依據。財務會計部將對不能提供有效清單的出差手機通訊費用不予認可和報銷。
(四)出差期間,酒店住宿費以外的個人消費(如洗衣消費、小酒吧消費等)不予核銷。
(五)與出差有關的招待費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
九、考勤
(一)出差期間按實際工作時間記錄考勤。
(二)因工作需要延期出差,須事先以電話請示部門主管同意;返回后,由主管補簽《出差申請單》。
(三)員工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項,否則視為曠工,且不報當日任何補貼。
十、出差報告、總結
(一)返回后,須在3日內完成員工《出差報告》,詳細說明起始地點、時間、任務完成情況、每日工作情況等,交直接主管審核檢查。
(二)出差期間取得的技術、培訓等資料,須及時交存相關部門存檔。
十一、核銷
(一)核銷標準:
1、具體見《銷售人員出差標準一覽表》(附表二)、《非銷售人員出差標準一覽表》(附表三);城市級別劃分見《出差城市級別劃分一覽表》(附表四)。
2、凡出差補貼,均在標準范圍內核銷,超出不支。出差費用申請人在費用報銷時應自覺扣減超出的部分。若有在規(guī)定范圍之外申請核銷的特殊費用,必須經過人力資源總監(jiān)、財務總監(jiān)會簽,或總裁批準。
3、不得在差旅費中附帶核銷其他費用,否則不予核銷差旅費用。
(二)核銷票據:
1、費用核銷時,必須提供帳單或原件發(fā)票。
2、每位員工必須詳細單獨填寫、提交自己的差旅費用報銷單。填寫時應根據具體分類歸類并填寫每項費用發(fā)生日期、地點、事由、金額和內容。如所發(fā)生的差旅費是以借款,或公司直接劃款方式支付的,還必須在費用報告相應欄目中列示。
(三)審批流程:
1、差旅費用單據由出差員工的直接主管、上級主管批準,若直接主管不在,則由部門更上一級領導批準。其他經理的簽字則不予認可。
2、審批者應按要求最大限度的進行有效控制。通過檢查每張附件,仔細查看每個費用報銷單,評估每筆支出的有效性,并注明審核日期。任何不合乎情理的費用,審批者必須提出質疑。
3、在實際審批時,審批者應參照以下幾點:
*該筆費用是必須的。
*發(fā)生費用的項目是符合本規(guī)定中的標準。
*所報銷的數額是合情合理。
*所有必須附上的文件是否已齊全。
*所有與人力資源部政策有關的費用申請,例如特殊情況下的搬遷費、探親費等,都必須經過人力資源總監(jiān),或人力資源總監(jiān)所授權的二級審批者的批準。
4、經過批準的出差費用報銷單應交財務部作以下核查:
*該報銷單是否獲得正確的審批。
*數字計算是否正確,包括匯率的計算。
*是否遵照公司有關出差費用的規(guī)定。
*有關會計人員在審核無誤后應簽字,然后在遞交財務總監(jiān)進行審批,審批完成后轉交另外會計進行報銷和相關賬務處理。
(四)非銷售人員核銷:
1、出差返回后,須在一周內將各項費用、借款一并核銷,特殊情況亦不得超過兩周。
2、若可以把幾個連續(xù)性的費用報銷單放在一起報銷,還公司款時間可適當放寬,一般不超過一月。否則,不允許把現金余額保留在費用報銷單上,必須結清余額。
3、差旅費用報銷時,由員工本人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與《費用報銷單》,以《費用報銷單》作為封面,依次附相關單據,并附《出差報告》,經部門經理或上級主管審簽后到財務部核銷。
4、如屬個人原因拖欠或延遲歸還剩余借款的,將作為個人誠信不良記錄備案,財務部將在1年之內取消其出差暫借款的資格。
5、差旅費的報銷和其他費用一樣,除特殊情況外,都將在財務部收到費用報銷單15個工作日之內(遇節(jié)假日順延),通過現金形式給予員工。
(五)銷售人員核銷:
銷售人員費用核銷按《業(yè)務人員費用核銷流程》執(zhí)行。
(六)其它:
1、凡外出培訓、學習發(fā)生的差旅費、參訓費、課程費等費用,應逐項由人力資源經理(總監(jiān))簽批。
2、事先經領導批準的,參加會議或培訓等由主辦方統(tǒng)一安排的相關費用實報實銷,其余個人費用不予核銷。
3、外出培訓有具體協議規(guī)定者,按協議規(guī)定核銷費用。
4、未按公司規(guī)定提前填寫、報批《出差申請表》的;未按計劃行程出差的,差旅費用不予核銷。
5、私人外出、旅行等費用,應與因公出差分開,此類費用不予報銷。
6、邀請或委托本公司外人員出差(培訓、咨詢、調研等),應報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交總經理批準。
7、員工出差購車票/機票/船票時,購買意外傷害險的費用自理。
8、公司將不負擔出差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健身和娛樂方面的費用,例如健身俱樂部、客房內的娛樂設施、收費電影或電視等。
9、任何沒有實質業(yè)務而杜撰、虛報費用的行為都屬違紀行為。弄虛做假者一旦被查實將視為“偷竊或騙取公司或其他雇員財物”(詳見獎懲制度)的行為,按公司規(guī)定處置。
10、自備車出差者,公司給予報銷過路費、燃油費。
(七)出差費用報銷無原始憑據或預支款遺失:
1、原始憑據確屬被盜,被搶,可出示當地公安或治安部門,賓館,旅店保安部門的有效證明,由員工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
提交財務會計部作為費用報銷依據。
2、原始憑據屬于員工自己保管不善而遺失,員工可與開票單位進行協商,以取得票據重新開具或取得開票單位的有效證明。不能取得重開票據或獲得有效證明的,財務會計將按照費用票據管理規(guī)定不再給予認可。為減少個人不必要的損失,希望出差員工妥善保管好原始憑據,視同自己的物品和錢包。
3、一旦員工收到預支款(或備用金)后就應該對該款項負責。如有遺失,該員工應對此負責并交還該款。如果是帳單或發(fā)票遺失,有關費用也不予報銷。除非該員工能提供相關可證明的報告,(例如公安局提供的證明、或酒店、旅行社提供的可證明該偷竊發(fā)生的證明文件),或者其他充足證明(例如所遺失帳單、發(fā)票的復印件)。
十二、職務等級確認:出差員工職務等級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并正式發(fā)文通知相關部門、員工本人和財務部。員工職務若有變更,由人力資源部重新確認并通知財務部及相關部門。
十三、本規(guī)定下發(fā)之后,原各分公司/本部的出差管理規(guī)定如與本規(guī)定條款發(fā)生沖突時,以本規(guī)定為準。
十四、本規(guī)定由人力資源本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7篇 出差管理規(guī)定范文
出差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