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產工程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
恒大地產建設工程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0.1條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保障建設工程的用水用電,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本著安全、節(jié)約、公平的原則,規(guī)范管理,保證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1.0.2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zz集團所有在建工程。
第1.0.3條建設工程的用水、用電應遵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技術規(guī)程及施工合同的相關約定條款。
第二節(jié)用水管理
一、管理原則及權責
第2.1.1條用水管理實行建設單位、主體施工單位(樁基施工單位)、各專業(yè)分包單位三級管理。
第2.1.2條建設單位負責審批建設工程的用水單位的用水申請,總水表及總閥、管的日常運行、維修、檢查,水表讀數的抄錄,全面監(jiān)察建設工程各用水單位的安全、節(jié)約、規(guī)范狀況,制定并實施用水管理處罰條例。
第2.1.3條主體單位(樁基單位)直接負責管理建設工程自身及各專業(yè)分包用水安全、節(jié)約、合法狀況,整個項目工程給水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維修,保障工地正常用水,根據制定的用水管理處罰條例處理違規(guī)用水單位報建設方批準。
二、用水申請及審批
第2.2.1條所有用水單位用水前必須向建設方提出申請,認真填寫《申請臨時用水審批表》。
第2.2.2條主體(樁基)施工單位申請用水時必須編制臨時用水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水量計算、給水系統(tǒng)圖、平面圖、汲水、加壓給水設備配置規(guī)格、型號。
第2.2.3條用水申請表中必須明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姓、水專業(yè)主管(作為抄錄員)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復印件,建設單位明確水專業(yè)主管。
三、用水計量及費用支付
第2.3.1建設單位總水表對主體單位(樁基單位)直接計量,雙方每月5號抄錄《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壹式貳份,壹份存入工程檔案;主體單位(樁基單位)對各專業(yè)分包單位按照《申請臨時用水審批表》進行給水配接計量,并每月5號參照《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抄錄,并報貳份給建設單位備案。
第2.3.2建設單位對主體單位(樁基單位)每月計量,根據進度的申請時間累計計量扣除各專業(yè)分包單位累計用水量,加10%損耗后的用水量在《進度申請審批表》上填寫施工用水量,其費用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單價計算,近次進度款中扣除。
第2.3.3各專業(yè)分包單位按合同約定結算時扣除用水費用,計量按主體單位(樁基單位)每月上報《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起始讀數加10%損耗計算,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單價計算用水費用。
四、日常管理
第2.4.1建設單位水專業(yè)主管負責巡查總水表及管道、閥門的運行狀況,發(fā)現跑、冒、漏、滴,總水表不正常運轉,及時聯(lián)系自來水公司修復,并且注意收集每月停水公告,知會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做好施工、生活安排。
第2.4.2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必須嚴格按建設單位審批的臨時用水施工組織設計安裝整個給水管網系統(tǒng),日常做好總表后給水管網運行、維修、檢查,并有書面記錄,保證工地給水正常。
第2.4.3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有義務按照建設單位審批的《申請臨時用水審批表》就近提供給水駁接點給各專業(yè)分包單位。參照《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做好計量記錄并且報送建設單位備案;對違反安全、節(jié)約用水管理處罰條例者有權依據條例處罰報建設單位核準后執(zhí)行。
第2.4.4建設單位、主體(樁基)施工單位必須做好申請用水審批;臨時施工用水組織設計,施工用水系統(tǒng)、平面變更審批,《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的存檔工作。
五、用水管理處罰條例
第2.5.1未經建設單位審批擅自駁接用水者以偷水論處$2000/次。
第2.5.2主體(樁基)施工單位未向建設單位提交《臨時施工用水組織設計》,未辦理《用水申請審批表》不得用水。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雙倍罰款。
第2.5.3日常運行中發(fā)生大面積跑、冒水現象半小時內未處理,同一處漏滴五天內無處理者給予浪費水資源處罰$500/處/次,當次進度中扣除。
第2.5.4對于經建設單位批準的分包用水申請,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不給予配合就近提供駁接點,致使分包施工工期延誤,按有關合同條款兩倍違約金簽證轉扣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
第三節(jié)用電管理
一、管理原則及權責
第3.1.1建設工程的用電管理實行建設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專業(yè)分包三級管理。
第3.1.2建設單位負責審批建設工程中所有用電單位的申請;施工變配電所的日常運行、維護、計量管理;全面監(jiān)察建設工程用電的安全、節(jié)約、規(guī)范狀況;制訂并實施用電管理處罰條例。
第3.1.3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直接負責整個工地的二、三級配電系統(tǒng)的施工、安全運行、維護、日常檢查,保證施工用電安全、節(jié)約、規(guī)范,依據用電管理處罰條例處理違規(guī)用電行為。
二、用電申請及審批
第3.2.1所有用電單位用電前必須辦理申請用電手續(xù),填寫《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
第3.2.1申請用電容量超過50kva或用電設備超過5臺以上的用電單位必須現場勘查后,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第3.2.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明確:
一、工程情況、特點。
二、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配電開關、漏電開關容量、規(guī)格、型號。
三、確定電源進線、配電房、總配電箱、備用電源及配電位置、配電干線線走向。
四、繪制電氣平面圖、接線系統(tǒng)圖。
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標準。
六、臨時用電管理架構及組成人員資質、上崗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七、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3.2.4《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中用電方專業(yè)主管為日常管理及抄表責任人。
三、用電計量及費用支付
第3.3.1建設單位僅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在施工變配電所中實行一級配電并計量。
第3.3.2每月5號,由建設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電專業(yè)主管雙方就施工變配電所配電計量表抄錄并確認,壹式兩份,建設單位資料室存檔壹份。
第3.3.3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對各專業(yè)分包單位按照《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進行配電計量,每月5號抄錄,參照《---變電所---號表施工用電記錄表》格式制表記錄,報兩份給建設單位備案。
第3.3.4建設單位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每月計量,用電量根據進度款的申請時間,計量累加,扣減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抄報的各專業(yè)分包用電記錄表合計總量后加10%損耗,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單價計費,當次進度款中扣除。
第3.3.5各專業(yè)分包單位用電費用按合同約定結算時扣除,其計量按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上報的《---變電所---號表施工用電記錄表》始終讀數加10%損耗計算,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單價計費。
四、日常管理
第3.4.1建設單位專業(yè)主管負責巡查變配電所的運行狀況,發(fā)現有異?,F象及故障時,及時聯(lián)系供電局及變配電所承包商處理、修復,每月收集停電公告通知,知會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作好工地施工、生活安排,每周組織全面檢查整個工地的用電狀況。
第3.4.2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建設單位審批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安裝整個配電系統(tǒng),作好系統(tǒng)的運行、維護、檢查并書面記錄接受安監(jiān)站、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察。
第3.4.3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有義務按照建設單位審批的各專業(yè)分包《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及時就近提供配電接駁點,作好計量記錄,每月5號報送建設單位備案;對違反安全、節(jié)約用電者,有權依據用電管理處罰條例報建設單位核準后采取處罰措施。
第3.4.4建設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必須作好《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用電系統(tǒng)圖、平面圖變更審批、《---變電所---號表施工用電記錄表》、日常維修記錄的存檔工作。
五、用電管理處罰條例
第3.5.1主體施工(樁基施工)等單位未向建設單位辦理《申請用電審批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者,不得用電,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雙倍罰款。
第3.5.2未經建設單位審批擅自駁接用電者以偷電論處$2000/次。
第3.5.3對于建設單位批準用電的專業(yè)分包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壹天內不就近提供駁接點,致使分包單位造成直接損失及工期延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條款簽證雙倍違約金轉扣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
第3.5.4對于安監(jiān)站、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用電檢查,發(fā)現存在嚴重違反國家安全強制性規(guī)范者,建設單位有權勒令停工整頓,處罰$5000/次;停工整頓所導致的工期延誤按合同違約條款三倍處罰,以上罰款在近次進度款中扣除。
第3.5.5出現重大安全用電事故單位,如導致直接人生死亡,變配電所嚴重損毀等,處以$50000/次罰款。
第3.5.6任何用電單位退場不辦理用電終結計量確認,無條件接受建設單位用電計量計費結果。
第四節(jié)其它
第4.0.1附件四:《施工用電記錄表》
附件五:《施工用水記錄表》
附件六:《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