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臺賬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直屬企業(yè)、二級單位、基層單位及相關處(科)室應建有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考核與獎懲等七類內容的安全工作臺賬。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第二條 安全組織臺賬
1.直屬企業(yè)和二級單位分別填寫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工作組織網絡應納入臺賬備查。
2.基層單位填寫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
第三條安全會議臺賬主要填寫本單位召開的安全會議內容,尤其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況。安全會議臺賬應設有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shù)、會議內容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第四條安全教育臺賬
1.直屬企業(yè)和二級單位安全教育臺賬應填寫領導、管理人員、安全處(科)長、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情況。
2.基層單位安全教育臺賬應填寫基層單位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應急預案的演練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等。安全教育臺賬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內容、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第五條安全檢查臺賬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內容、受檢部門、發(fā)現(xiàn)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第六條隱患治理臺賬
凡發(fā)生在基層單位的事故隱患不論級別,不論資金來源,均應在基層單位的隱患治理臺賬中填寫。
事故隱患治理臺賬應設有隱患所在單位、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況。
第七條事故臺賬
按《事故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直屬企業(yè)、二級單位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賬,分別記錄本單位所發(fā)生的事故。
事故臺賬應設有事故發(fā)生所在部門、發(fā)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況和中國石化“四不放過”登記表。
基層單位的事故臺賬應包括發(fā)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于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第八條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賬應設有考核項目(內容)、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第九條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要求,填寫單位和班組安全活動開展情況。
第十條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賬;同級主管安全領導應定期檢查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