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本公司及物業(yè)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行政強制性規(guī)定及行業(yè)規(guī)范,結合本公司行業(yè)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內部及公司管理物業(yè)區(qū)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公司全體員工應當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統(tǒng)稱消防法規(guī)),嚴格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消防職責,確實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區(qū)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組織與安全責任
第四條公司建立以各物業(yè)項目骨干為主,其他員工為輔助的消防隊伍。
公司全體員工為消防工作的義務消防員,公司各管理處班組長以上安保人員及維修人員為公司的兼職消防員。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公司總經理以下的副總經理及各部門主任/主管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公司總經理以下各部/處及崗位員工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七條各物業(yè)區(qū)域的公司項目管理處主任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其他責任區(qū)域應當根據(jù)情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責任區(qū)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
第八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區(qū)域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計劃。
3、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兼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本公司及物業(yè)區(qū)域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九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物業(yè)區(qū)域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施行職能部門對口監(jiān)督管理的消防管理模式
1、安全管理部負責對物業(yè)區(qū)域的公共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2、工程中心負責對物業(yè)區(qū)域機電設備、施工與裝修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3、客戶服務部負責對物業(yè)區(qū)域的消防宣傳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4、辦公室負責消防經費、物資裝備的保障工作、消防安全制度的組織評議及備檔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依據(jù)職能對口的管理模式,各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jù)職能與專業(yè)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通過組織評議后發(fā)布實施。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兼職或義務消防隊伍的組織管理、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防火巡查與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器材設施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用電與用電安全管理,機電燃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裝飾裝修防火及動用明火管理,警示標識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消防安全預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由總經理任組長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公司及物業(yè)區(qū)域消防工作全面負責,規(guī)劃安全管理片區(qū),責任落實到責任人,實行分片管理。
(二)要害部位要標明“嚴禁煙火”或“危險區(qū)域”,標志要醒目,無關人員不得入內,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入內并做好記錄。
(三)組織季度和重大節(jié)日(如五一、國慶節(jié)、春節(jié))前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安全問題的整改。
第十四條 公司選拔建立的骨干消防隊伍要熟練消防器材的分布情況和滅火作戰(zhàn)方案,做好防火、滅火工作、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器材的配備與維護保養(yǎng),消防隊伍要服從指揮、紀律嚴明、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
第十五條 商業(yè)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出租人應當確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級消防管理人應當定期進行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內容應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滅火器、水帶、扳手)是否在位、完整。
3、 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樓梯間、小區(qū)消防)是否暢通。
4、主要機電設備的安全情況。
5、業(yè)主家裝及施工否嚴格按照動火用電管理規(guī)范。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期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十七條 公司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1、用電用火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通道暢通情況,室內外消防栓、消防水源充足情況。
3、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況。
4、消防安全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材等布局、配置的合理性及完好情況。
5、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培訓和防火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防火檢查應當簽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建立以物業(yè)項目為單位的下列消防管理檔案
1、物業(yè)項目消防規(guī)劃審批及驗收資料(復印件)。
2、物業(yè)項目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圖)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維護、保養(yǎng)情況。
4、日常和定期的巡查檢查記錄。
5、消防組織及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培訓記錄
第十九條 各管理處須指定維修工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維護、保養(yǎng)應當符合《消防設施管理、維護、保養(yǎng)標準要求》(見附件)。
第二十條 消防設施的維修、更新、添置應按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亟待維修、更新、添置的消防設施,可先告知業(yè)委會后由公司墊付,再通過維修基金的行政規(guī)定和程序。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一條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整改消除,整改分當場整改和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 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將存在的火
災隱患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第二十三條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責任人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
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頓。
第二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二十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對口監(jiān)管部門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六條 各管理處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公司每年由客服部與安保部聯(lián)合開展不底于兩次集中宣傳活動。
第二十七條 新員工上崗前須進行消防知識安全教育,公司員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具體內容應該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消防科普知識
3、本公司、本部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4、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辦法。
5、 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疏散或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6、火災案例培訓。
第二十八條 建立消防演練制度,各管理處每月組織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模擬消防演練,公司安保部每年負責組織不底于三次的實戰(zhàn)消防演練。
第七章 住宅裝飾裝修消防管理
第二十九條 從裝修審查與審批上加強對裝修施工單位的消防管理,在裝修管理服務合同上明確權利和義務,嚴格用火用電審批規(guī)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滅火器配置、人員安全行為規(guī)范等。
第三十條 加強裝修期間的管理,門崗嚴格審查易燃易爆裝飾材料的進場,房屋管理員每天進行,發(fā)現(xiàn)違規(guī)現(xiàn)象,及時給予停頓整改。巡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1、擅自動用明火作業(yè)和進行焊接作業(yè)等違規(guī)用火用電行為。
2、是否配置消防滅火器。
3、不得影響原有的防火分隔。
4、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設施或者器材。
5、不得遮擋消防設施和疏散指示標志。
6、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7、裝飾油漆等易燃液體是否使用、乘放規(guī)范。
8、施工作業(yè)人員行為是否規(guī)范。
具體的住宅裝飾裝修消防管理由相關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另行規(guī)定。
第八章 電氣及機電設備防火管理
第三十一條 加強各物業(yè)項目主要電氣及機電設備的防火管理,例如:變壓器、配電盤、配電箱、電動機等(特別是充油電器)及燃氣轉供站,須落實專人進行檢查、維護、管理。具體的電氣及機電設備防火管理由相關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另行規(guī)定。
第九章 火災處理
第三十二條 火災發(fā)生后,第一發(fā)現(xiàn)人首先要向本區(qū)域第一消防管理人報警,對于火勢明顯可直接撥打“119”向公安消防站報警,報警后,消防管理人須派人到路口接應。報警的主要內容是:
1、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及地址
2、起火物
3、火勢情況
4、報警人姓名及所用電話
第三十三條 火災的發(fā)生后,在保障個人安全并在消防管理人的組織下,遵循“救人第一、集中兵力”,“先控制、后消滅”,“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實施疏散和撲救。
第三十四條 在火災周圍組織現(xiàn)場安全警戒,維持人員交通秩序,防止人為破壞現(xiàn)場,防止爆炸傷人、中毒傷人、建筑構件物下墜傷人,保障撤除物資的安全。
第三十五條 當公安消防指揮員到現(xiàn)場后,現(xiàn)場的指揮權移交消防指揮員,公司全員應當全力配合消防撲救工作,火災過后,配合公安機關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十六條 在發(fā)現(xiàn)火災后,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可采取緊急避險,例如破窗門,使用業(yè)主的物品等,但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火災危險正在發(fā)生;
2、公共利益、人身、財產面臨現(xiàn)實危險;
3、出于不得已而損害另一合法權益;
4、具有避險意識;
5、沒有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第十章 獎懲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消防安全實行“一項否決”制,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八條 對未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公司消防安全規(guī)定制度的行為,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況嚴重的予以辭退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三十九條消防設施因人為因素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由行為人承擔,并給予一倍等值罰款。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消防設施管理、維護、保養(yǎng)要求
一、消防設施是指用于防火和滅火的器材、設施和設備,包括水帶、水槍、水喉、水泵接合器、滅火器、防火門、自救逃生器、逃生繩、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消防電梯、消火栓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含簡易噴水滅火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等。
二、 維護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并建立值班記錄和設施運行、檢查記錄。
三、 消防設施發(fā)生故障,需停水、停電進行修理前,應當取得公司總經理的同意,并臨場監(jiān)督,加強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修理結束后,應及時恢復供水、供電。
四、滅火器的管理與維護
(一)日常管理。
滅火器種類放置環(huán)境要求日常管理內容
泡沫滅火器 環(huán)境溫度為4~45℃1、 每次使用后應及時打開筒蓋,將筒體和瓶膽清洗干凈,并充裝新的滅火藥液; 2、 使用2年后,應進行水壓試驗,并在試驗后標明試驗日期。
二氧化碳滅 火器環(huán)境溫度≯55℃不能接近火源1、 每年用稱重法檢查一次重量,泄露量不大于充裝量的5%。否則,重新灌裝。 2、 每5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并標明試驗日期。
干粉 滅火器1、 環(huán)境溫度為-10~55℃; 2、 通風、干燥1、 定期檢查干粉是否結塊和動力氣體壓力是否不足; 2、 一經打開使用,不論是否用完,都必須進行再充裝。充裝時不得變換品種。 3、 動力氣瓶充裝二氧化碳氣體前,應進行水壓試驗,并標明試驗日期。
(二)滅火器的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的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射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再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重新鉛封。
2、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
3、檢查滅火器可見零部位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檢查貯存式滅火器的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5、檢查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暢通,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檢查干粉滅火器噴嘴的防潮堵是否完好,噴槍零件是否完備。
(三)檢修、滅火劑再充裝:
滅火器的檢修以及再充裝應由經過培訓的專人進行。滅火器經檢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在滅火器的明顯部位貼上(或附上)不易脫落的標記,標明維修或再充裝的日期、維修單位名稱和地址。
(四)滅火器的存放位置:位置固定,有存放箱的許上鎖,未經直接管理責任人審批,不得私自挪動或挪作他用,存放的高度不得過1.5米,一個存放點視情況存放2~5個,覆蓋半徑15~25米。
五、消防栓的管理與維護
(一)室內消防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室內消防栓是建筑物內的一種固定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消火栓箱、箱內水帶、水槍等。室內消火栓應加強平時保養(yǎng)維護,確保隨時好用,具體要求是:
1、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xiàn)象,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并進行放水試驗,試驗后及時擦干,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2、定期檢查消火栓箱門、卷盤、水帶、水槍是否損壞,門鎖開啟是否靈活,拉環(huán)鉛封、水帶轉盤框架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和修理。
3、定期檢查消防泵供水系統(tǒng)是否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可采取撳動消火栓箱內的按鈕,看泵是否啟動的辦法檢查,但消防泵房內必須有人,并保持上下聯(lián)絡,防止設備損壞。
(二)室外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室外消火栓主要有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兩種。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彎座(直接安裝于供水管網上)、閥座、排水閥、法蘭接管、啟動桿、本體和大小出水口等組成。地上消火栓易損壞,因此要加強平時的保養(yǎng)和維護,具體要求是:
1、每月或重大節(jié)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2、檢查時要放盡管道內銹水,吸干本體內余水或疏通放水閥,排除積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積的灰塵和污漬,在消火栓軸心上加上潤滑油,大小出口上加上牛油,并根據(jù)外表保護需要進行油漆。
3、消火栓周圍30m內嚴禁堆物,15m內嚴禁停車,嚴禁設欄、設廣告而圍堵消火栓,不能影響消火栓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4、消火栓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其間距不得大于120m,60m寬的馬路必須雙向設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須朝向馬路,其本體離馬路邊則石一般為0.5-1m;因基礎設施改造需要搬遷、拆除的應報請有關消防機構審批。
5、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須保持良好,平時應做到無漏水、無銹蝕、開啟方便、操作靈活。
(三)消火栓箱管理:
1、消火栓箱用玻璃門時,須采取加鎖措施,防止水帶、水槍被盜。
2、消火栓箱不得隨意開啟,水帶、水槍除了演練和實戰(zhàn)使用時,任何人無權審批借用或挪用。
六、消防設施的時間檢查規(guī)范。
(一)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日進行檢查:
1、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燈有無損壞;
2、檢查消防泵房內的閥門、報警閥組、管道壓力、供電是否正常;
3、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門是否完好,常閉防火門是否處于正常 狀態(tài)。
(二)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
1、進行消防水泵啟動運轉,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時,應進行模擬自動控 制的條件啟動運轉,檢查其運轉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無滲漏、悶蓋是否齊全;
3、檢查屋頂供水水箱的儲水水位和保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4、檢查消防泵房間的防火門是否完好。
(三)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
1、檢查火災警報裝置聲光顯示、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應急照明、 疏散指示標志等是否有效、是否處于正常狀態(tài)。對主、備電源進行自動轉換試驗;
2、進行消防電梯強制停于首層試驗;
3、對水流指示器進行功能試驗,利用末端試水裝置排水,水流指示器應動 作,消防控制室應有信號顯示,水力警鈴應發(fā)出報警聲,并應啟動消防水泵。對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的供水能力;
4、檢查噴頭外觀,發(fā)現(xiàn)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
5、檢查室外閥門井中進水閥、屋頂水箱水閥門和管道中的閥門,核實其是否處于正常狀態(tài);
6、檢查與火災報警系統(tǒng)有聯(lián)動功能的防火門(包括防火卷簾)能否聯(lián)動, 檢查設施、設備間的防火門是否完好;
7、檢查防排煙系統(tǒng)是否處于正常狀態(tài)。
(四)對以下消防設施,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
1、檢查室內消火栓內的設備及報警按鈕、指示燈、報警控制線路功能是否齊全完好,有無故障、生銹、漏水,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消火栓箱門是否完好無缺,是否能正常開啟;
2、檢查安裝在公共部位的自救逃生器、逃生繩是否正常、是否有效、是否破損;
3、檢查滅火器的壓力是否達到要求、是否過期失效、是否生銹、是否無法啟用。
(五)對安裝的探測器,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試驗,并對全部報警控制裝置進行一次試驗;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應當調換。
第2篇 某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消防規(guī)劃與設計
消防規(guī)劃的內容
1.安全布局。
2.消防給水。
計設與劃規(guī)防消
3.消防通道。
4.消防通信。
5.消防設備。
6.消防站點。
7.職責:實行嚴格管理,放置防火標志,制作防火檔案,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嚴格履行每日防火巡查;對物業(yè)消防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對業(yè)主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確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
消防設計須知
1.布局設計注意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
2.考慮建筑的耐火等級及火災危險性類別。
3.注意建筑防火防煙分區(qū)和建筑構造。
4.設置消防電梯和安全疏散路徑。
5.完備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6.注意消防電源及其配電裝置。
7.設置應急廣播和緊急指示標志。
8.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應急照明燈。
9.注意建筑內部的防火設計。
10.配備建筑滅火器裝置,建立并完善消防控制系統(tǒng)。
二、消防設備的管理
1.保安員每天巡邏查看消防設備,一經發(fā)現(xiàn)有損壞現(xiàn)象,馬上向直屬上級報告。
2.保安部定期檢查消火栓和消防器械,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保養(yǎng)。
3.保安部每季度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記錄和保存檢查結果,并將結果進行總結報告。
4.消控員也要對消防設備設施作嚴格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匯報物業(yè)部予以解決。
5.消控員巡查時發(fā)現(xiàn)消防設備設施出現(xiàn)非正?,F(xiàn)象,要填寫“消防設備設施巡查表”,并及時進行匯報處理,或通知物業(yè)部。
6.消控員在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保養(yǎng)的基礎上要愛護所有設備,保持設備的清潔度。
7.消防設施設備由消控專業(yè)人員操作使用,特殊情況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
8.保安員與消控員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并及時通知物業(yè)部進行處理或維修。
6.5.3不同物業(yè)的消防管理
住宅物業(yè)
1.確認機電設備、空調系統(tǒng)、供水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電信系統(tǒng)、公用設施等處于良好的使用和工作狀態(tài)中,經常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
2.認真做好物業(yè)范圍內的安全、警戒、消防等工作,建立完善和執(zhí)行消防責任制度,加強消防隊伍的管理等。
3.消控人員要熟悉掌握消防設備設施的方位和性能,經常檢查和測試各種消防用具及報警系統(tǒng)。
4.適時檢查消防應急通道是否暢通無阻。
5.對業(yè)主或使用人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和教育,指導使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對于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區(qū)域,要特別設置防火標識,配置消防器具。
7.建立物業(yè)消防管理檔案,隨時掌握消防狀況,維護住宅物業(yè)的消防安全。
商業(yè)物業(yè)
1.配置完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源。
2.在重點地帶設置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備和消防標志等。
3.疏通消防通道、樓梯出口或其他安全應急通道,確保暢通無阻。
4.告誡商戶勿把煙頭及其他帶火物品投向戶外,或投入垃圾箱內。
5.提示商戶不要在物業(yè)范圍內貯存爆竹、炸藥、雷管等各類易燃、易爆、不耐高溫物品。
6.提醒商戶不要超負荷使用電器,隨時關閉電源。
7.杜絕商戶未經審批進行室內裝修,裝修戶須適當配備滅火器。
8.提醒商戶不要擅自更改、連接用電線路,增設電器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禁止亂拉、亂接電器。
9.領導商戶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消火栓位置,熟悉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10.建立完備的消防控制系統(tǒng),如安裝閉路監(jiān)控系統(tǒng)、報警系統(tǒng)等,的業(yè)理防物管消同不實時監(jiān)控或指揮消防作業(yè)。
11.發(fā)生火災時,必須迅速匯報物業(yè)公司或報火警,配合消防機關施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