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規(guī)定
一、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勞動法》和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主管領導和勞動人事部門、安全部門負責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二十學時,并進行團卷考試,成績記入跟蹤卡。
三、 職工換崗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四、 從事特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后,才能上崗操作。實習期間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不能進行獨立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帶領。
五、 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六、公司人事部門、安全生產部門應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與臺帳。
第2篇 公司總經理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第3篇 企業(yè)公司安全管理辦法
企業(yè)(公司)安全管理辦法
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責任機制,真正做到全員參與,進而確保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順利完成,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人身設備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門要堅持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職業(yè)安全勞動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落實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安全宣傳、安全教育,開展檢查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管理,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標準,積極尋求降低事故發(fā)生、減少損失的辦法和措施。
二、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接受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和培訓,服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減少和防止事故人身傷害。
三、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應將本部門的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安排、有檢查、有獎懲、有記錄。
1、落實設備管理的崗位責任制,認真填寫各臺(處、座)設備的技術檔案,建立設備臺帳,制定各類設備的使用、保管、養(yǎng)護、校正、檢定、維修等制度,并切實執(zhí)行,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2、組織員工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標準,進行崗位培訓,逐步提高操作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技術水平,設備操作維修人員,一定要達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會”(會使用、會檢測、會維修養(yǎng)護、會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規(guī)程、熟悉維修技術標準和指標要求、熟悉測試檢修調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設備檢修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堅持檢修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堅持“預防為主,養(yǎng)修并重”及“維修和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隨保養(yǎng)、隨檢修、發(fā)現異常隨報告,確保設備整潔、運轉正常、性能可靠。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三違”現象,各崗位人員要恪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從而有效預防生產勞動過程中的人員事故傷害。
四、生工傷事故,負傷人員或最先發(fā)現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事故發(fā)生車間、部門必須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部門報告,極積組織搶救并保護事故現場,等待安保部門現場調查。各部門不得拖延、隱瞞工傷事故,報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安保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工傷事故的調查。
第二條 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駕駛員都必須時刻加強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二、不允許領導擅自長途駕車,且必須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帶。
三、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超速行車(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
四、嚴格執(zhí)行出車審批程序、完善出車審批手續(xù),嚴禁駕駛員私自出車,嚴禁不經領導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五、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整潔,對零部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按該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進行處理,使車輛隨時保持良好狀態(tài),
六、出車前駕駛員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保證足夠的休息。
七、駕駛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交通規(guī)章制度,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迅速與交警部門、公司取得聯(lián)系,并極積配合交警部門處理好問題。
第三條 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門和干部員工都有維護公司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責任和義務。
2、建立防火檔案,明確公司防火的重點部位,建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職責,確定各部門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8人的義務消防組織,車間、班組設2-3名義務消防安全員。
2、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干部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達到“四懂”(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逃生知識。)、“四會”(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基本要求。
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對消防和安保部門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見,認真組織落實。
4、對所轄生產場地、重要部位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置消防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5、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資,保證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四條 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1、做好溝通協(xié)調工作,建立信息員制度,及時收集公司內部的各種信息,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從而消除各種不穩(wěn)定的因素,維護企業(yè)團結和穩(wěn)定。
2、開展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從思想意識上杜絕違法犯罪行為的發(fā)生,通過總結“三五”普法教育的經驗,吸取工作中的不足,從而制定出適合企業(yè)學習形式和學習內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3、有針對性的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把宣傳的重點放在干部和青工、婦女身上,不定期的組織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宣傳、培訓,提高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嚴格承包方和臨時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企業(yè)內部與承包方的用人質量,消除隱藏的犯罪前科與隱患,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第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第4篇 公司安全員安全管理知識
公司安全員安全管理基本知識
1、如何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書
項目開工之初,項目部應與公司及所有的參建勞務單位(隊伍)簽訂安全生產相關協(xié)議書,包括安全協(xié)議、安全用電協(xié)議、消防治安協(xié)議、環(huán)境保護協(xié)議、文明施工協(xié)議等,也可合并在為一個安全生產綜合協(xié)議書,但相關內容必須齊全、明確。
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項目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的相關制度,依據制度在項目年末和工程結束時,對部門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兌現安全獎罰。
3、安全生產管理'五同時'原則
安全生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原則
施工生產必須安全,從事施工生產,沒有安全保障措施,一律不得施工。
5、如何建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組
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成員由技術、安質、物資、機械、試驗、辦公室等負責人及各勞務負責人組成。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督促各部門、各勞務隊正確掌握和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二、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配置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確保項目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三、每周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通報本周安全形勢,安排安全生產工作。四、組織定期(周、月、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進行通報。五、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對項目違章人員、單位的處理決定。六、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6、項目安全總監(jiān)設置要求
施工任務在五千萬及以上工程項目應設置安全總監(jiān)崗位,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7、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
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架子工、起重工、信號工、電工、焊工、爆破工、場內機動車司機等)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準上崗。對特種作業(yè)人員,應建立管理臺帳,動態(tài)管理。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雖然已經掌握專業(yè)技能知識,但進場后還要根據現場施工作業(yè)情況做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8、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
(1)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guī)定的年齡要求;
(2)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特種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學歷,具有本特種工種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同時要注意接受培訓,通過考核合格,首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實習操作不得少于三個月,否則,不得獨立上崗作業(yè)。
9、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企業(yè)級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3)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4)有關事故案例等。
項目級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6)本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7)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8)有關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3)有關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0、安全生產費用管理
項目工程技術部門負責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安質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計劃的實施和落實情況;物資部門負責對采購的安全防護用品、材料、機具的質量和數量及發(fā)放進行監(jiān)督;財務部門負責登記、建帳、統(tǒng)計、匯總工作。
11、安全生產費用帳目分類
安全費用應當按照規(guī)定范圍使用,主要是下列費用和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支出;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防護物品的支出;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的支出;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的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的支出;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各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的標準為(以工程造價為基數):(一)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2.0%;(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0%。
13、專項方案編制的內容
(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2)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標準、規(guī)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3)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4)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jiān)測監(jiān)控等。(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等。(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14、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批程序
(1)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初審;(2)初審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工程技術部,公司工程技術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合格后,由公司技術總負責人審批;(3)公司技術總負責人審批后報監(jiān)理單位,由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簽字。(4)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yè)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5)需組織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還要按相關規(guī)范組織專家論證。
15、如何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及現場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實施日常檢查,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做到全面掌握情況,重點實施控制。日常檢查應做好安全監(jiān)督檢查記錄,發(fā)現一般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比較突出的問題應簽發(fā)整改通知書,跟蹤整改落實。日常檢查要周密細致,并承擔檢查責任。
16、如何進行專項檢查工作
根據安全質量工作需要向主管領導或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組織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檢查的意見或建議,參加檢查并提出意見和要求,根據主管部門的決定和要求,督促貫徹落實,并作好記錄。
17、如何進行定期檢查工作
根據項目部定期檢查制度的規(guī)定,提請項目領導主持,擬定檢查方案,參加現場檢查和總結分析會議,做好檢查記錄,起草定期檢查通報(總結)上報下發(fā)。并根據檢查提出的措施要求,督促貫徹落實,并做好記錄。
18、如何上報安全生產事故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19、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
20、火災處置的原則和要點
火災處置的基本原則是:(1)先控制,后消滅;(2)救人重于救火;(3)先重點,后一般;(4)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火災處置的基本要點是:(1)立即報告;(2)集中力量;(3)消滅明火;(4)疏散物料;(5)積極搶救被困及受傷人員。
21、如何應對用電安全事故
電氣設備發(fā)生火情時,要先斷電再滅火。電源切斷之前,身體任何部位嚴禁觸碰有電體,嚴禁用水滅火。發(fā)生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才能對觸電者施救,嚴禁在切斷電源前與觸電者直接接觸。
22、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3)組織機構及職責;(4)預防與預警;(5)信息報告程序;(6)應急處置;(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23、應急物資的儲備與管理
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和潛在的緊急事件可能情況,按照相應應急預案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設備器材(如水泥、鋼材、木材、探照燈、紡織袋、腳手架管、消防器材、醫(yī)用氧氣、擔架、車輛等),并指定地點,由專人負責,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正常運轉。
24、如何正確佩戴安全帽
首先檢查、核準安全帽的產品合格證、安全標志,觀察表面有無破損、裂縫,佩戴時有兩個要點:(1)帽襯與帽殼不能緊貼,應有一定間隙(帽襯頂部間隙為20~50mm,四周為5~20mm,當有東西落到安全帽殼上時,帽襯可起到緩沖作用,保護頭部和頸椎),不能將帽襯摘下使用;(2)必須系緊下顎帶。
25、漏電保護器的選擇與使用標準
(1)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2)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乘積不應大于30mas。
26、如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應分庫存放,如需臨時放在施工現場,相互間距不能小于30米,距其他建筑不得小于25米,永久性、半永久性庫房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
27、火工品倉庫的規(guī)定
必須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等要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爆照明設備及監(jiān)控設備,要遠離廠礦、村鎮(zhèn)等人口稠密處、交通要道及其他建筑物,安全距離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及規(guī)定。炸藥庫的建立、炸藥和雷管的使用、存放必須要得到當地公安部門的許可。
28、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規(guī)定
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和使用,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質技監(jiān)局鍋發(fā)[2005]250號)的有關規(guī)定。氧氣瓶與乙炔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嚴禁同室儲存;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距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29、起重設備鋼絲繩的使用規(guī)定
(1)機械用鋼絲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絲繩》(gb/t8918)的規(guī)定;
(2)用于走行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扭結、變形;
(3)起重用鋼絲繩的接頭,必須采用插接,其插接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總長不得短于300mm;非起重用鋼絲繩接頭,可用索卡連接,但必須經常檢查緊固情況;與繩徑匹配的卡子數量和間距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4)鋼絲繩有磨損或銹蝕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折減,并按折減結果決定降低使用等級或更換。當鋼絲直徑與公稱直徑相比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斷絲,該鋼絲繩亦應報廢;
(5)下列情況下,鋼絲繩應予報廢:
a、出現整根繩股的斷裂;b、鋼絲繩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c、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d、當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e、當表面出現深坑,鋼絲相當松弛時;f、有嚴重的內部腐蝕;g、繩股擠出的;h、鋼絲擠出變形嚴重時;i、繩徑局部嚴重增大的;j、嚴重扭結的;k、繩徑局部嚴重減小的;l、鋼絲繩部分被壓扁嚴重時;m、彎折變形的。
30、起重、裝吊作業(yè)規(guī)定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作業(yè)前,應對起重機械設備、現場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況進行了解,確定吊裝方法;(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起吊:a、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時;b、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時;c、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時;d、重量不明、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3)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4)不得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時,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5)起重吊裝物件時,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不得帶荷自由下落。
31、高處作業(yè)安全應注意內容
(1)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和各種用于高處作業(yè)的設施,使用前應檢查;
(2)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通道,高處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向下拋擲;
(3)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臨邊作業(yè)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yè)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4)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
(5)移動式梯子在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a梯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b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時作業(yè);
(6)高處作業(yè)不宜上下重疊,確需在高
處上下重疊作業(yè)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腳手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第5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安全監(jiān)測及檢查維護管理,預防雷電災害,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防雷裝置是指: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它連接導體的總和;防靜電裝置是指:將裝置、設備、設施、儲罐等靜電接入大地的設備設施。
第三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包括托管單位)防雷、防靜電裝置的設計安裝、安全監(jiān)測和檢查維護等。
第二章 防雷、靜電管理職責
第四條 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安全監(jiān)察,監(jiān)督檢查年度檢測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
第五條 凡具有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單位應當做好裝置的檢查維護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 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日常檢查維護;
(二) 按照規(guī)定申請裝置安全檢測,并配合檢測機構做好檢測工作;
(三) 對相關人員進行防雷、防靜電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 對不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裝置及時整改,并向檢測機構申請復查;
(五) 建立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安全檢測和維護檢查檔案。
第三章 防雷、防靜電檢測
第六條 檢測計劃的下達及實施。
(一) 各單位每年一季度編制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安全技術檢測計劃;
(二) 凡列入年度檢測計劃內的防雷、防靜電裝置,必須由當地氣象部門進行檢測;
(三) 被檢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按年度檢測計劃及時核實檢測工作量和落實檢測時間,在接到公司檢測通知后,要積極配合,做好檢測前的準備工作;
(四) 檢測機構應出具防雷、防靜電裝置檢測資質證及專業(yè)技術人員檢測資格證;
(五) 檢測機構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保證檢測報告的真實性、科學性、公正性;
(六) 檢測完畢后,要在二十天之內出具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一式三份,分別交被檢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
(七) 檢測機構在完成了年度檢測計劃后,應向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上報年度防雷、防靜電裝置檢測的匯總報告。
第七條 檢測頻次。
(一) 防雷、防靜電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原則上應每年檢測一次;
(二)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和貯存場所、露天化工設施的防雷、防靜電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如遇特殊情況時,可進行臨時性檢測。
第八條 公司生產單位及下列場所、設施應當列入年度安全檢測的范圍:
(一)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 油氣、煉油化工生產或者儲存場所;
(三) 電力生產設施和輸配電系統(tǒng);
(四) 通信、交通運輸、新聞電視、醫(yī)療衛(wèi)生、計算機信息等公共服務系統(tǒng)的主要設施;
(五) 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應當安裝防雷、防靜電裝置的其他場所或者設施。
第九條 根據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防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檢測的項目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建筑物防雷類別的確定;
(二) 建筑物防雷措施的檢測;
(三) 接閃器;
(四) 引下線;
(五) 接地裝置;
(六) 防雷電感應、雷電波侵入和電涌保護器;
(七) 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應當檢測的其他項目。
第十條 隱患整改。
(一) 檢測機構在實施檢測中發(fā)現存在隱患的,應當向單位提出整改意見。
(二) 單位有下列隱患之一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時予以消除:
1.安裝不合格和應當安裝而未安裝的;
2.裝置存在一定缺陷的。
第四章 防雷、防靜電工程
第十一條 公司規(guī)劃計劃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審核時,應當按照工程設計審核的有關規(guī)定,對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進行設計審查。
第十二條 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竣工驗收時,要對防雷、防靜電以及建筑物電氣接地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第十三條 未經檢測驗收或者檢測驗收不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裝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條 各單位的防雷、防靜電裝置必須接受檢測,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測或檢測不合格不進行積極整改的,將依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其單位進行處罰。
第五章 雷電災害調查、鑒定和評估
第十五條 遭受雷電災害油氣生產設施、建筑物,應當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公司生產、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雷電災害調查、鑒定和評估工作。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組織對本油氣生產區(qū)域內的重點建設工程、爆炸危險環(huán)境等建設項目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確保安全。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導致雷擊造成火災、爆炸、人員傷亡以及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有關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防雷裝置、防靜電接地日常檢查維護記錄
第6篇 公司綜合管理部 安全生產責任制
(1)及時傳閱黨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
(2)會同公司各職能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上逐步應用和推廣科學管理和現代化管理方法,指導施工現場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參與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內審。
(3)幫助工程項目搞好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外審工作,認真負責地提出意見。
(4)參加公司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檢查。
(5)按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
(6)加強施工現場食堂衛(wèi)生管理,杜*物中毒事故發(fā)生。
(7)加強監(jiān)督食堂操作人員安全使用煤氣,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fā)生。
(8)加強施工現場飲水衛(wèi)生的檢查工作,嚴格執(zhí)行飲水衛(wèi)生標準,防止飲水中毒事故。
第7篇 房地產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河口房地產公司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1.目的:為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規(guī)定。
2.范圍:適用于“望江花園”項目工程部
3.職責:監(jiān)理公司負責落實日常的管理工作,項目工程部巡查并執(zhí)行處罰規(guī)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隱患,每項罰款500~2000元。
4.1.1開工前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專項方案應包括:外腳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電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開挖及深基坑支護方案;各項方案需經監(jiān)理機構審查,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各專項方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編制內容。沒有專項方案的每一項罰款處理;有方案沒有審批的每一項罰款處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應提交出廠合格證、技術說明書,經監(jiān)理機構審查并報勞動部門驗收取得準用證。沒有經過勞動部門驗收和準用證不得使用,違者罰款處理。
4.1.3施工單位應配備專職安全員,經監(jiān)理機構審核后持證上崗,沒有配備專職安全員的罰款處理。
4.1.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并經監(jiān)理機構審核后持證上崗,沒有上崗證的罰款處理。
4.1.5新員工入場施工單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作業(yè)前應進行安全交底,并將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記錄報監(jiān)理機構。沒有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罰款處理。
4.1.6任何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罰款處理。
4.1.7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未系者每人罰款處理。
4.1.8嚴禁在施工現場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違反者將每人罰款處理。
4.1.9非特種作業(yè)人員不許攀爬井架,違者每人罰款處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許搭乘人員上下,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1.11四口及五臨邊應做好防護,不合格每處罰款處理。
4.1.12嚴禁在施工現場喝酒、賭博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1.13施工現場嚴禁明火,如施工確實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1.14嚴禁在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煙,違者每人罰款處理。
4.1.15施工現場應有防火措施、設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16危險區(qū)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沒有標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17在建工程外側應用密目安全網封閉,并應超過施工高度1.5米,安全網應是安全監(jiān)管部門準用產品。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18外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硬化并設掃地桿和排水設施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19建筑物內嚴禁利用門窗框、欄桿、樓梯扶手等搭設腳手架,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20建筑物應設置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沒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21施工現場的塔吊、井架必須安裝保險裝置、避雷裝置和通訊裝置,未安裝的每臺罰款處理。
4.1.22卷揚機鋼絲繩要經常檢查,發(fā)現鋼絲繩有老化、銹蝕、缺油等現象要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罰款處理。
4.1.23攪拌機作業(yè)平臺應當穩(wěn)固,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應達到使用安全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每項罰款處理。
4.1.24電鋸應設置防護罩和防護擋板,防護罩和防護擋板缺一項罰款處理。
4.1.25樓層卸料平臺要設置防護門,地面進料口要搭設防護棚。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26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27配電箱應采用一機一閘,門、鎖、防雨措施齊全,配線整齊。不符合的每處罰款處理。
4.1.28電線電纜過道應有保護,電桿上要有橫項、絕緣子,不得將電線架于腳手架上。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29電線電纜不得有老化、破皮、絕緣差的現象。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30潮濕作業(yè)及手持燈應當使用36v安全電壓,未使用36v安全電壓的每處罰款處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電線路亂接、亂拉、無插頭,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元處理。
4.1.32保險絲與機械設備容量應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33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要及時上報,并采取保護措施,故意隱瞞不報和措施不得力的罰款處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現象,每項罰款500~1500元。
4.2.1施工現場入口處應掛五牌二圖,無五牌二圖或內容不全的每處罰款處理。
4.2.2開工前應繪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安排圍墻、辦公生活區(qū)、工程材料、構配件、加工場、塔吊、井架、施工電梯、施工道路、洗車槽、臨時水電線路、通訊線路等的平面位置,經甲方和監(jiān)理機構審查批準后按圖布置,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更改。如確實需要更改,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更改。沒有平面圖或平面圖沒有經過審批罰款處理,沒有按圖布置的每處罰款處理。
4.2.3施工現場應當封閉管理,入口設置洗車槽和沉淀池并配備高壓沖洗槍,
駛出工地的車輛必須在洗車槽內清洗干凈方可上路行駛。排水應經沉淀后才能排出,違者罰款處理。
4.2.4施工現場的排水設施應當暢通,場內不得有大面積積水。不符合的每處罰款處理。
4.2.5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別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2.6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出現臟、亂、差的,并不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處理。
4.2.7施工現場應設置廁所。不設廁所或衛(wèi)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罰款處理。
4.2.8施工現場應有防塵防噪音措施,夜間未經許可不得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的物質。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駛履帶式機械,如確需通過,經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過。違者每次罰款處理,并承擔修復費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與環(huán)境鋪裝面上行駛任何機動車輛,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樓地面上堆放砂漿和混凝土,應使用灰槽。天花、墻面抹灰時鋪彩條布保護地面。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2.12在樓層施工時要做到工完場清,垃圾要清運干凈,機械、工具排放整齊。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2.13不得從高空、門窗洞口傾倒垃圾、雜物等,違者每次罰款。
4.2.14不得在現場和樓內隨意大小便,在墻面上亂寫亂畫,違者每次罰款100―500元處理。
第8篇 供電公司生產現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1.范圍
本辦法規(guī)定了**供電公司生產現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內容和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辦法適用于**供電公司生產現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gb/t15498-1995 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構成和要求;
gl/t800-2001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國電集團公司《生產現場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3. 職責
3.1 安監(jiān)部負責公司生產現場安全設施管理的工作監(jiān)督檢查。
3.2 各部門是所轄區(qū)域或分管設備安全設施的歸口管理部門。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規(guī)范
4.1.1 禁止標志牌的懸掛
4.1.1.1 “禁止煙火”——懸掛在油罐區(qū)域、油庫大門旁和有人出入通道旁及周圍墻壁上,蓄電池室、公司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油處理室入口處,保護儀表盤室等門口和室內,電纜夾層、隧道、豎井、主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等入口處;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2 “禁止帶火種”——懸掛在油庫大門旁和入口處,公司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入口處;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3 “禁止攀登 高壓危險”——懸掛在主變壓器、高壓備用變壓器、高壓廠用變壓器、升壓站構架、架空電力線路桿塔等設備的爬梯上;標志底邊距地面1.5m高。
4.1.1.4 “禁止合閘 有人工作”——懸掛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控制室內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電源開關或合閘按鈕上。
4.1.1.5 “禁止合閘 線路有人工作”——懸掛在已停電檢修(施工)架空電力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
4.1.1.6 “禁止吸煙”——懸掛在其它有丙類火災危險物質和禁止吸煙的地方。
4.1.1.7 “禁止戴手套”——懸掛在車床、鉆床、銑床等所有旋轉機床和所有旋轉機械的作業(yè)場所。
4.1.1.8 “未經許可 不得入內”——懸掛在主控、集控、計算機、通信室出入口的門上。
4.1.1.9 “禁止游泳”——懸掛在禁止游泳的大壩管理區(qū)域內。
4.1.1.10 “禁止使用無線通信”——懸掛在具有微機保護、微機勵磁調節(jié)器的附近醒目處。
4.1.2 警告標志牌的懸掛
4.1.2.1 “止步, 高壓危險!”——懸掛在室外工作地點的安全圍欄、高壓危險禁止通行的過道、高壓試驗地點的安全圍欄、室外構架、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橫欄和室外設備固定圍欄上。
4.1.2.2 “當心觸電”——懸掛在臨時電源配電箱、生產現場可能發(fā)生觸電危險的電器設備和線路上,如配電室、斷路器上等。
4.1.2.3 “當心坑洞”——懸掛在生產現場和通道臨時開啟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圍欄上。
4.1.2.4 “當心腐蝕”——懸掛在裝有酸、堿物品的容器上以及存放和裝卸酸、堿物品的場所。
4.1.2.5 “當心墜落”——懸掛在高處作業(yè)搭設的腳手架欄桿上和易發(fā)生墜落事故的作業(yè)地點。
4.1.2.6 “當心落物”——懸掛在易發(fā)生落物的地點。
4.1.3 指令標志牌的懸掛
4.1.3.1 “必須戴安全帽”——懸掛在生產場所主要通道入口處。
4.1.3.2 “必須系安全帶”——懸掛在高差1.5-2m周圍沒有設置防護圍欄的作業(yè)地點和高空作業(yè)場所。
4.1.3.3 “必須戴防護眼鏡”——懸掛在車床、鉆床、砂輪機旁以及焊接和金屬切割工作場所。
4.1.3.4 “必須戴防護帽”——懸掛在機加工現場入口處。
4.1.3.5 “進入密閉場所注意通風”——懸掛在作業(yè)涵洞、電纜隧道、地下室外入口處和密閉工作場所入口。
4.1.3.6 “配戴防護手套”——懸掛在易傷害手部的作業(yè)場所,如具有腐蝕、污染、灼傷及觸電等危險的作業(yè)地點。
4.1.4 提示標志的懸掛
4.1.4.1 “從此上下”——懸掛在檢修設備或構架上下的爬梯上。
4.1.4.2 “在此工作”——懸掛在工作地點或檢修設備上。
4.1.5 消防及其他標志牌的懸掛
4.1.5.1 “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應固定在距離消火栓1m的范圍內,不得影響消火栓的使用。標志牌應固定在標志桿上,標志桿高度1.2m。
4.1.5.2 “滅火器”——懸掛在滅火器、滅火器箱的上方或懸掛在滅火器、滅火器箱存放的通道上。泡沫滅火器器身上應標志“不適應電火”字樣。
4.1.5.4 “滅火器箱”——滅火器前面部示范:滅火器箱、火警電話、公司內火警電話號碼、編號等字樣、泡沫滅火器箱上應在其頂部標志“不適應電火”字樣。
4.1.6 導向箭頭標志牌的懸掛
“緊急出口”——用于事故情況下安全緊急撤離的出口。
4.1.7 限速標志牌的懸掛
“限速行駛”——懸掛在限速行駛的道路上,如:公司入口轉彎處、公司房屋入口等。
4.2 安全警示線配置規(guī)范
4.2.1 禁止阻塞線
4.2.1.1 標注在地下設施入口蓋板上
4.2.1.2 標注在滅火器存放處
4.2.1.3 標注在廠房通道旁邊的配電室、倉庫門口。
4.2.2 減速提示線
4.2.2.1 標注在限速區(qū)域入口處。
4.2.2.2 標注在彎道、交叉路口處。
4.2.3 安全警戒線
4.2.3.1 發(fā)電機組周圍(距離為1m)。
4.2.3.2 落地安裝的轉動機械周圍(0.8m)。
4.2.3.3 控制盤(臺)前(0.8m)。
4.2.3.4 配電盤(屏)前(0.8m)。
4.2.4 防止踏空線
4.2.4.1 標注在樓梯第一級臺階上。
4.2.4.2 標注在人行通道高差0.3m以上的邊緣處。
4.2.4.3 防止踏空標志應采用黃色油漆涂到第一級臺階地面邊緣處。
4.2.5 防止碰頭線
4.2.5.1 標注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m的障礙物上。
4.2.5.2 黃黑相間條紋,兩色寬度相等一般為0.1 m,面積較小時可適當縮小,斜度45度。
4.2.6 防止絆跤線
4.2.6.1 標志在人行通道地面上高差0.3 m以上的管線或其他障礙物上。
4.2.6.2 黃黑相間警示線。
4.3 安全防護配置規(guī)范
4.3.1 安全帽
4.3.1.1 紅色安全帽為管理人員使用
4.3.1.2 桔黃色安全帽為檢修人員使用
4.3.1.3 黃色安全帽為運行人員使用
4.3.1.4 白色安全帽為外來參觀人員使用
4.3.1.5 藍色為臨時用工人員使用
4.3.2 安全工具(示范性)
4.3.2.1 配置在放置安全工器具的場所。
4.3.2.2 安全工器箱有相應存放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棒、絕緣檔板、驗電器和接地線的間隔。
4.3.3 固定防護圍欄
4.3.3.1 適用于生產現場平臺、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跌落危險的場所。
4.3.4 臨時防護遮欄
4.3.4.1 適用于臨時升降口、孔洞。
4.3.4.2 安全通道或沿平臺等邊緣、因檢修取下常設欄桿的場所。
4.3.4.3 需臨時打開的平臺、地溝蓋板周圍。
4.3.5 臨時提示遮欄
4.3.5.1 適用于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場所。
4.3.5.2 檢修試驗工作現場規(guī)范工作人員活動范圍。
4.3.5.3 檢修現場安全通道。
4.3.5.4 檢修現場臨時起吊場地。
4.3.5.5 防止其他人員靠近高壓試驗場所。
4.3.5.6 事故現場防護。
4.3.5.7 需臨時打開的平臺、地溝蓋板周圍。
4.3.6 孔洞蓋板
4.3.6.1 生產現場需打開的起吊口,需打開的電纜溝出入口,需打開的管溝出入口。
4.3.6.2 其他平臺、地面需打開的出入口、閥門井或地溝。
4.3.6.3 孔洞蓋板邊緣應大于孔洞邊緣0.1m,并與地面齊平。
4.3.7 爬梯遮欄
4.3.7.1 設置在禁止攀登的架構爬梯上。
4.3.7.2 爬梯遮欄下邊緣安裝在距地面1.5m處。
4.3.7.3 框架與鋼網應焊接牢固,防護門應刷紅色油漆
4.3.7.4 防小動物板
4.3.7.5 配置在開關室(6kv、400v)、配電室、主控室、電纜夾層、電子設備間等進出門上。
4.3.7.6 防小動物板材料應為塑料板、金屬板或木板制作,高度不小于<, span lang=en-us>0.5m,安裝方式為插入式。
4.3.7.7 防小動物板上部刷防止絆跤線。
4.4 設備及安全工器具設施規(guī)范
4.4.1 電氣設備
4.4.1.1 主變壓器——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電壓等級及相別。
4.4.1.2 斷路器——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
4.4.1.3 隔離開關——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凡涉及到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4 電流、電壓互感器、避雷器、耦合電容器等——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相別。高壓設備標牌凡涉及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5 控制箱、端子箱—— 凡涉及到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6 接地刀閘—— 凡涉及到母線設備都要加電壓等級。
4.4.1.7 室內配電裝置—— 母線pt,加電壓等級。
4.4.1.8 控制、保護、直流等盤柜—— 標明設備名稱、編號。
4.4.2 機組設備
4.4.2.1 水輪(發(fā)電)機標志牌—— 標明機組順序編號和名稱。
4.4.2.2 主要輔機標志牌—— 標明輔機編號和名稱。
4.4.2.3 主要輔機控制箱標志牌—— 標明輔機控制箱編號和名稱。
4.4.2.4 一般輔機標志牌—— 標明輔機控制箱編號和名稱。
4.4.2.5 一般輔機控制箱標志牌—— 標明間隔或設備 名稱、編號。
4.4.2.6 閥門標志牌—— 標明閥門名稱、編號和開啟、關閉操作方向。
4.4.2.7 轉動設備轉動方向標志—— 標注在轉動設備的殼體上或者標注在靠背輪的防護罩上。
4.4.2.8 管道著色、介質流向用名稱—— 符合電力生產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范手冊。
4.4.3 安全工器具合格證標志—— 貼在經試驗合格的工器具上。
4.4.3.1 接地線標志牌及接地線存放地點標志牌—— 固定在地線地端線夾把手上。
4.4.3.2 防誤閉鎖解鎖鑰匙盒—— 發(fā)電廠主控制室。
5.檢查與考核
5.1 本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由安監(jiān)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2 依據本辦法與曲陽縣供電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5.3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一)建筑公司經理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遵守和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程、規(guī)范、條例和上級的安全指示精神,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實施方案和措施。
3、負責領導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施工工程的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組織實施。
4、認真執(zhí)行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其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決定、決議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措施,負責召開安全辦公會和安全工作會議,對會議的決定負責檢查落實。
6、對單位的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搶救和處理,并對事故進行組織分析、拿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7、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的教育,負責領導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安全考核、安全獎懲、安全防護等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8、負責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組織開展安全競賽及安全活動。
9、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并加以督促執(zhí)行。
(二)建筑公司安全副經理
1、在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對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程、規(guī)范、條例行使監(jiān)督權,并負責安全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監(jiān)督安全規(guī)劃、安全生產責任制、業(yè)務保安責任制和其它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2、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安全設備、設施、儀器和使用,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3、負責監(jiān)督本單位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制和執(zhí)行。
4、負責本單位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思想教育、政治與技術業(yè)務和學習,總結交流安全監(jiān)督與安全工作經驗。
5、負責調度安全情況,總結安排安全工作,對安全獎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6、參加事故搶救、調查分析、協(xié)助領導和有關部門查明原因,落實責任。
(三)建筑公司生產副經理
1、在經理領導下抓好安全生產和質量達標,搞好所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
2、堅持跟班制度,抓好現場各工序的安全管理工作。
3、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措施的規(guī)定要求,負責對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保證施工現場按章作業(yè),按規(guī)程和措施施工,堅決制止“三違”行為。
4、負責監(jiān)督質量驗收、質量評估、質量交接班的落實情況。
(四)建筑公司技術主管
1、負責本單位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本單位技術管理制度。
2、對各隊上報的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認真審查,嚴把措施審批關。
3、要根據工作條件變化,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對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進行修改、補充,并重新進行審批。
4、做好重點工程的技術指導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操作及各工種崗位培訓。
6、負責組織本單位各種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7、協(xié)助經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當好經理的參謀。
8、參加事故的現場調查和分析。
9、負責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在本公司的試驗和推廣。
(五)建筑公司安監(jiān)員
1、在安全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作。
2、監(jiān)督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3、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設備、設施、儀器和使用,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事故隱患。
5、參加事故搶救、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分析,并依據有關規(guī)定提出防范措施。
6、參加安全檢查、驗收移交工作。
(六)隊長
1、是本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遵守和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上級的安全指示精神。
3、認真執(zhí)行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正規(guī)操作程序和質量標準。
4、認真執(zhí)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負責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對本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的落實、整改工作。
6、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負責本隊安全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并保證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和完好率。
8、強化現場管理,堅決制止“三違”,抓好關鍵崗位、關鍵工序的安全工作。
9、指揮生產的同時,對安全情況要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10、負責根據本隊實際情況合理組織生產,調動分配勞動力,協(xié)調各班組、各工種關系,做到均?生產。
11、對本隊發(fā)生的事故,組織工人全力搶救,并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七)副隊長
1、在隊長領導下抓好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工作。
2、堅持跟班制度,抓好現場各工序安全管理工作。
3、嚴格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措施的規(guī)定要求,負責對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保證施工現場按章作業(yè),按規(guī)程和措施施工,堅決制止“三違”行為。
4、對所負責的班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進行現場整改。
5、負責監(jiān)督班質量驗收、質量交接班的落實情況。
(八)技術員
1、負責本隊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本隊的技術管理制度。
2、要根據工作實際,現場調查制定詳細的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時報批,并負責向職工認真貫徹學習,做好記錄。
3、根據工作條件的變化情況,及時對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合理的修改和補充,并重新進行審批。
4、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操作及各工種崗位培訓。
5、負責做好本隊的各種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6、參加事故的現場調查和分析。
7、負責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的試驗和推廣。
(九)班長
1、是本班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2、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上級的安全指示精神,認真執(zhí)行機安公司、隊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認真執(zhí)行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正規(guī)操作工序和質量標準,堅決制止“三違”行為。
4、負責全班人員現場交接班。
5、到達作業(yè)地點,要首先檢查作業(yè)地點的安全情況,并對各個崗位逐一進行交待。
6、對本班安全設施的使用負責。
7、搞好本班質量標準化工作。
8、對現場發(fā)現的隱患和問題負責組織處理,并及時向機安公司值班人員匯報。
第10篇 某公司電源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總部與主任級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關專業(yè)公司(以下簡稱“二級機構”)、建設單位(是指由投資方組建的具體負責工程建設管理的機構,如項目法人、發(fā)電廠或電站建設公司等)之間的關系,保障集團公司電源建設工程的安全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規(guī)范電源建設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環(huán)境,使電源工程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學化、規(guī)范化,特制訂本程序。
第二條本程序適用于集團公司獨資或控股(含間接控股)建設的新、擴、改建工程。其他工程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主要依據
第三條本程序主要依據性文件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頒布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頒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2004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五)《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2007年6月1日起執(zhí)行
(六)《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電監(jiān)安全38號
(七)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1部分:火力發(fā)電廠(dl 5009.1-2002)
(八)財政部、安全生產監(jiān)管總局關于印發(fā)《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
(九)《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國華電總[2005]1438號)
(十)《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管理辦法(b版)》
(十一)《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a版)》
(十二)《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火電工程達標投產考核辦法(2008年版)》
(十三)《中國華電集團公司水電建設工程達標投產考核辦法(2008年版)》
(十四)《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電源建設工程安全檢查大綱(a版)》
(十五)《中國華電集團公司新建火電機組生產運營準備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國華電生[2005]93號)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是公司系統(tǒng)安全生產職能管理部門,歸口管理集團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負責基建安全生產事故統(tǒng)計、信息上報及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聯(lián)系,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實施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管理,參與電源建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條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部負責公司系統(tǒng)工程建設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計劃、監(jiān)督管理、年度考核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范,制定集團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制度。
(二)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工作安排,部署集團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二級機構及建設單位履行基建安全管理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規(guī)定。
(四)組織監(jiān)督、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狀況,抽查工程重大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與調查處理有建設單位責任的基建較大安全事故及有較大影響的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事件。
(六)負責對二級機構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條二級機構負責對所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
(一)負責對所轄建設單位進行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協(xié)調解決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二)監(jiān)督所轄建設單位落實國家、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guī)、規(guī)定和要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規(guī)定。
(三)結合集團公司基建安全總目標要求,按照分級控制的原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施工目標。
(四)根據《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電源建設工程安全檢查大綱(a版)》的要求,對所轄建設單位進行安全檢查。
(五)根據各級政府及集團公司的文件通知,統(tǒng)一部署,進行專項安全檢查。
(六)負責對所轄建設單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與調查處理有建設單位責任的基建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并將調查結果上報集團公司。
(八)審核所轄建設單位或本地區(qū)建設單位上報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部的安全報表。
第七條建設單位負責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管理。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負責組織審定承包商制訂的有關實施細則,組織和推動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規(guī)定。
(三)結合集團公司、二級機構基建安全總目標要求,按照分級控制的原則,制定本項目的安全施工目標。
(四)按照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配置手冊》等規(guī)定的要求組織安全策劃工作,并根據策劃方案制訂工程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貫徹落實。
(五)建立各級安全保證體系、監(jiān)督體系及相應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程序文件和考核機制,確保兩個體系有效運行。
(六)健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責任制,與有關建設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負責考核。
(七)負責對工程建設承包方相關安全施工資質的審查。
(八)組織建立工程安委會,制定工程安全目標、方針、管理制度和保證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負責對參建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第四章?工作目標
第八條集團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努力實現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標”,不發(fā)生對企業(yè)形象造成較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件,不發(fā)生自然災害引發(fā)的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并在工地范圍內杜絕以下五種責任事故:
1、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火災事故。
2、同等責任及以上較大交通事故。
3、垮(坍)塌造成的較大以上人員傷亡事故。
4、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
5、大面積傳染病和集體食物中毒事故。
第11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案
為認真落實交通運輸行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等相關規(guī)定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為依據,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重點整治事故隱患,努力降壓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一是要狠抓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繼續(x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要努力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年內不發(fā)生重、特大行車死亡責任事故,設備責任事故,嚴格控制事故指標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并低于本行業(yè)平均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由總經理z同志任組長,z同志任副組長,其成員由z等同志組成。具體職責是組織、領導、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以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管理機制。
2、建立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實行分級分層次進行,具體劃分為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部門單位的安全檢查,停車場、車隊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技部,安全員的日常安全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3、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預防事故發(fā)生或事故發(fā)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4、制訂《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增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感,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落實責任,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獎優(yōu)罰劣。
5、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進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6、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完善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抓好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和二級維護工作以及到期報廢處理車輛的處理工作。
四、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1.為了加強車輛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作業(yè)系數,保證公司運輸業(yè)務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細則。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重大事故為零;杜絕特大惡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追求無事故、無傷害、無損失。
3.駕駛員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作業(yè)時要嚴格遵守用戶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
4.所有駕駛人員,聘用前必須經過公司規(guī)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yè)規(guī)則,工廠內作業(yè)規(guī)定、運輸線路熟悉及相關教育。通過實際駕駛操作,機械性能常識考試,以及綜合素質考查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5.嚴格執(zhí)行安全行車'三檢制',重點是危機行車安全的部位(如:轉向、制動系統(tǒng)),增強工作責任感。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次罰款100元。
6.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反應,如發(fā)現隱瞞不報,處100-300元罰款。
7.行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發(fā)現一次不報罰款300元。
8.行車過程中發(fā)生等級事故,按駕駛員聘用協(xié)議條款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不允許報銷的費用,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由駕駛員個人支付。
9.在視線不良的作業(yè)現場行駛,應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tài),時速應在15km/小時以內。
10.駕駛員每天交接班時,必須對車輛的重點部位,如:轉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傳動部位、燈光、照明等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如發(fā)現漏檢,一次對兩班當班駕駛員各罰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將對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機檢查處理,以保持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12.車輛進出作業(yè)現場(堆場)時,應減速慢行,按規(guī)定進出,嚴禁逆行,發(fā)現一次超速行駛罰款50元。
13.叉車作業(yè)時,運輸車輛應與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離,裝箱作業(yè)須待叉車停穩(wěn)后,運箱車輛方可進入作業(yè)區(qū),根據叉車信號調整車位,嚴禁同時起動車輛。
14.車輛在堆場內行駛,不得緊靠集裝箱堆放區(qū)行駛,應保持5m以外安全距離,如發(fā)現違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發(fā)生,當事人承擔全部損失。
15.工廠內作業(yè),應注意避讓小車和乘座車,不得搶道行駛,如發(fā)現因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事故,對責任人加重處理。
16.駕駛員在堆場內或廠區(qū)發(fā)生事故,應及時報公司主管部門處理,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如發(fā)現因此尋畔茲事,挑起事端者,除賠償損失外,將立即予以辭退。
17.事故調查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過,不吸取教訓不放過,不采取措施不放過。
第12篇 鐵路分公司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辦法
一、總則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現場監(jiān)控,降低和避免違章(指安全性質違章,下同)、事故發(fā)生,確保分公司轄區(qū)范圍生產安全平穩(wěn),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黑名單”管理辦法是指為有效控制相關外來作業(yè)單位違章、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平穩(wěn),確保分公司管轄范圍內安全生產有序,對違章、事故總量超過核定控制數量的外來單位,先進行紅、黃牌警告,再列入“黑名單”,通過分公司公示欄或oa辦公系統(tǒng)、安全信息網絡等手段予以公告,并給予處罰懲戒和實施更加嚴格重點監(jiān)督檢查考核的管理辦法。
(三)“黑名單”管理辦法遵循依規(guī)監(jiān)管、客觀公正、及時準確、懲戒過失和依法對勞務承包等外來作業(yè)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在分公司轄區(qū)內的裝卸勞務承包、承租作業(yè)、工程施工、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等外來作業(yè)單位。
(一)紅、黃牌警告范圍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掛黃牌警告,給予經濟處罰,并要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1)一個月度內,發(fā)生嚴重“三違”行為(a、b類)3次的。
(2)一個季度內,違反分公司消防環(huán)保管理規(guī)定2次的。
(3)半年內連續(xù)發(fā)生輕微責任事故的。
(4)拒不執(zhí)行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工作要求、指令或者不配合、抗拒安全管理工作的。
(5)在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后,不及時按照整改時限和措施要求完成整改,在隱患整改期間不按要求抓好日常安全管理與監(jiān)控工作,且不按時回復的。
(6)年內被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安全警示談話2次的。
(7)其它由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決定掛牌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紅牌警告和經濟處罰,并要求采取措施進行立即整改。
(1)半年內累計被掛黃牌警告2次的。
(2)發(fā)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的。
(3)發(fā)生其他造成社會影響惡劣的生產安全事故的。
(4)年內被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安全警示談話3次的。
(5)其他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掛牌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黑名單”
1.年內累計掛紅牌二次的。
2.發(fā)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年內被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安全警示談話4次的。
4.其他由分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列入“黑名單”的情形。
三、“黑名單”辦法管理程序和要求
(一)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統(tǒng)計相關單位違章、事故數量,并根據本規(guī)定,對符合掛黃紅牌條件的單位,報請分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審核同意后,由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在分公司公示欄內公告、通報;被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報請分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由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在分公司公示欄內公告并發(fā)文通報。
(二)分公司主體單位要加強本部門(單位)屬地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整改和預控措施,防范違章、事故發(fā)生。
四、處罰辦法
(一)被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安全警示談話1次的責任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0-1000元處罰。
(二)被掛黃牌1次的單位,每次扣罰1000-3000元。
(三)被掛紅牌1次的單位,每次扣罰5000-10000元。
(四)對列入“黑名單”的單位,責令停工整頓1個月。期滿后,由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對其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重新恢復作業(yè)資格,驗收不合格的,將作退出港口作業(yè)的處理。
(五)年內曾被分公司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其安全生產信息情況將作為分公司下一年度是否與其續(xù)約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附則
(一)本辦法由鐵路分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本辦法不影響根據分公司其他規(guī)定對事故、違章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原《鐵路分公司外來作業(yè)反“三違”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港鐵司安〔2022〕1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