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規(guī)范范本
目的
為特制定本規(guī)范。
適用范圍
本規(guī)范適用于中國石油所屬企業(yè),包括中國石油控股的合資企業(yè),以及為中國石油服務的承包商。
應用領域
本規(guī)范應用于通用工器具的選擇、配備、使用、保養(yǎng)和檢驗,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體執(zhí)行其特殊要求。
個人防護裝備管理規(guī)范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規(guī)范
gb2900.28 電工名詞術語 電動工器具
gb3883.1—3883.12 手持式電工工器具的安全
gb3787 手持電動工器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3.1 工器具
指能夠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動、電動和氣動等類型的工器具。
4.1 集團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guī)范。
4.2 專業(yè)分公司(事業(yè)部)組織推行、實施本規(guī)范。
4.3 企業(yè)根據本規(guī)范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通用工器具安全使用管理程序,企業(yè)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程序的執(zhí)行,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4.4 企業(yè)hse部門對程序的執(zhí)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4.5 企業(yè)基層單位按要求執(zhí)行本單位工器具管理程序,并對本程序實施提出改進建議。
4.6 員工接受工器具使用程序的培訓,執(zhí)行工器具管理程序,參與審核,并提出改進建議。
工器具的選擇和配置要求
5.1.1 企業(yè)應采購具備入網許可資質的供應商提供的合格廠家的產品。若需采購非入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經過相應主管部門確認。
5.1.2 企業(yè)選擇的工器具應是正式廠家的合格產品。
5.1.3 隨機工器具視為合格產品,必須專機專用。
5.1.4 自行設計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5.1.5 企業(yè)應根據實際制定工器具配置標準,并根據各崗位作業(yè)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種類、規(guī)格和數(shù)量,同時對工器具的發(fā)放、使用、檢驗、維修等工作進行管理。
5.1.6 工器具使用單位應確保有存儲和清潔工器具的設施,保證工器具的配置、使用、維護、保管得到有效控制。
工器具使用前的準備要求
5.2.1 在使用工器具前,使用者應經過相應的培訓,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點、使用及保養(yǎng)方法。培訓可按下列方法進行:
——閱讀標準操作程序或制造商的使用手冊;
——由有資格人員進行標準操作程序或制造商的使用手冊的講解及現(xiàn)場操作示范;
——以上兩種方法結合。
5.2.2 在使用工器具前,使用者必須確認以下條件:
——如該工器具是第一次使用和(或)作業(yè)場所可能存在危害,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須按相關要求辦理作業(yè)許可證;
——確認該工器具的使用符合其原設計目的和設計能力;
——確認該工器具已有防護未經改裝;如有改裝,其改裝在使用前已經過工作安全分析并經確認合格;
——確認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經過批準的適合本項工作的附件;
——確保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況下,若必須使用非防爆工器具,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許可同意;
——對工器具進行檢查。嚴禁使用有腐蝕、變形、松動、故障、破損等情況的不合格工器具;
——對工器具和作業(yè)場所存在疑問時,應不開始作業(yè)并立即報告;
——在特殊環(huán)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
5.2.3 作業(yè)涉及的工件必須處于緊固牢靠狀態(tài)。
5.2.4 使用者應根據作業(yè)所用工器具及作業(yè)場所的要求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裝備。
工器具的一般安全使用要求
5.3.1 不要私自擺弄、試驗或操作未經批準使用的工器具。
5.3.2 工作時,應采用正確的姿勢并保持穩(wěn)定,確保工器具的防護罩能對使用者提供足夠的保護。
5.3.3 工器具應擺放整齊,停止工作時,禁止把工器具放在設備上。
5.3.4 工器具尖銳的牙口、刃口及其轉動部分,應始終保證有效的防護裝置配備到位。
5.3.5 電動、氣動和液壓工器具在使用中不得進行調速操作,切斷動力源之前不得進行修理。
5.3.6 對不同硬度的材料應使用相應的切割片和打磨片,對于像鋁、黃銅、紫銅等軟性材料,禁止使用通用型的切割片和打磨片。
5.3.7 打磨機使用切割輪片操作時,必須進行特別設計和全方位防護,并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5.3.8 所有便攜式電動工器具應是雙重絕緣或在使用時采用接地保護。雙重絕緣工器具應有明顯的安全認證標志。若沒有此標志,則是非雙重絕緣工器具,使用時應將工器具接地,并配置漏電保護開關。
5.3.9 電動工器具的電纜若已破損,則不能使用。
5.3.10 電動工器具使用結束后,應拿住插頭緩慢拔出,嚴禁拿住電線往外拉。
工器具的保管、保養(yǎng)和檢驗要求
5.4.1 工器具的保管和保養(yǎng)要求
——工器具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對其進行清潔、保養(yǎng)。
——手持及小型工器具應放在相應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
5.4.2 工器具的檢驗要求
——工器具應由相關人員按要求定期檢驗,做好標識,記錄備案,受損或報廢后,應由工器具保管部門立即貼上相應標簽(注明:待處理或報廢)并分開放置。
——電動、氣動和液壓工器具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檢驗,做好標識,并記錄備案。
——所有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時均應由合格電工檢查、測試。此后,該工器具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檢查,每次工器具維修后也應進行檢查和測試。檢查和測試內容包括:電氣連續(xù)性、導線完整性、安全罩、開關、合適的轉動性(打磨機、鋸、鉆等)。
一些常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簡單工器具,如扳手、改錐、管鉗等,可按出廠說明書操作;復雜的工器具,如手持電動、氣動、液壓工具等,企業(yè)應依據出廠說明書結合實際編制操作規(guī)程。一些常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參見附錄a。
承包商工器具使用特別要求
5.6.1 承包商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器具、氣動工器具、液壓工器具、移動梯子等關鍵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經作業(yè)所在區(qū)域檢查,檢查合格后做好標識方可使用。
5.6.2 關鍵性工器具的現(xiàn)場使用時間在30天以上的,應由作業(yè)所在區(qū)域每月進行檢查并做好標識。
資源支持
集團公司、企業(yè)現(xiàn)有資源都是協(xié)助實施本規(guī)范的可利用的資源。
管理記錄
集團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保留本規(guī)范各版本的留存記錄和修改明細。
審核要求
集團公司和企業(yè)進行各類審核時應關注本規(guī)范的適宜性和符合性。
復核與更新
本規(guī)范應定期評審和修訂,自上一次發(fā)布起至少每3年一次。
偏離管理
企業(yè)在依據本規(guī)范制定本單位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時發(fā)生的偏離,應報專業(yè)分公司(事業(yè)部)批準。企業(yè)在執(zhí)行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時發(fā)生的偏離,應報企業(yè)主要領導批準。偏離應書面記載,其內容應包括支持偏離理由的相關事實。每一次授權偏離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
培訓和溝通
本規(guī)范應在整個組織內溝通。
解釋
本規(guī)范由集團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
1、手動工器具安全使用要求
a) 按所設計的用途使用工器具。
b) 保持手動工器具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鋒利、干凈、潤滑、磨光等。
c) 對于專門用作錘擊的工器具(鑿子,星型鉆等),應將蘑菇狀飛邊打磨掉,避免碎片飛濺。
d) 不可超出工器具的設計承受能力使用工器具。
e) 未經許可不可使用加力棒和自制工器具。
f) 鑿子使用時必須使用手部保護裝置或夾具以避免傷害到手。
g) 錘頭必須有木楔或者用螺絲擰緊。
h) 使用刀具剝線時必須戴防割手套。
i) 當使用鑿子或類似工器具打樁或楔時,應有工器具手柄。
j) 不可把有尖頭的工器具直接裝入口袋。
2、便攜式打磨機安全使用要求
a) 轉角頭或垂直式打磨機的保護罩最大有180度的非保護范圍,使用時應置保護罩于砂輪與操作者之間,人員不應站在保護罩保護不到的區(qū)域。
b) 砂輪額定轉速應高于帶動它的馬達的轉速。
c) 打磨機在保護罩到位情況下,達到全速后方可投入使用。
d) 打磨機的支撐架不應與砂輪接觸且至少保持3mm的間距。
e) 在砂輪轉動過程中,不可調整支撐架的位置。
3、千斤頂使用的安全使用要求
a) 使用千斤頂時,應放置在平穩(wěn)的表面。如果放置的表面不夠穩(wěn)固或千斤頂?shù)捻斏w可能滑動,應鎖緊千斤頂?shù)牡鬃?/p>
b) 應將千斤頂?shù)淖畲蟪休d重量標識在其醒目位置,使用時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
c) 定期潤滑千斤頂,每次使用前檢查千斤頂?shù)臓顩r及其零配件的完好性,每6個月對其進行全面檢查。
4、砂輪切割機的安全使用要求
a) 砂輪旋轉方向盡量避開附近的工作人員,被切割的料不得伸入人行道。
b) 不允許在有爆炸粉塵的場所使用此設備。
c) 在更換砂輪片時,必須切斷電源,不允許使用有缺損的砂輪片。
d) 傳動裝置和砂輪的防護罩必須安全可靠,并能擋住砂輪破碎后飛出的碎片。
e) 嚴禁在砂輪的側面磨削物料,以防砂輪片碎裂傷人。
f) 操作人員在進行切割工作時,用力應均勻、平穩(wěn),切勿用力過猛,防止砂輪片碎裂傷人。
g) 使用完畢,應切斷電源,將砂輪切割機整理好,放回指定地點。
5、鏈條葫蘆安全使用要求
a) 使用的鏈條葫蘆必須是正式廠家的合格產品。
b) 對用過的、舊的鏈條葫蘆,使用前應做詳細檢查,如吊鉤、鏈條等是否完好,起重鏈根部銷子是否合乎要求,傳動部分是否靈活,起重鏈是否錯扭,自鎖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紋、變形,嚴重磨損等。
c) 使用時如發(fā)生卡鏈,應將重物墊好后,方可檢修。
d) 鏈條葫蘆在任何方向作用時,手拉鏈的方向應與鏈輪的方向一致,拉鏈條時用力要均勻,不得突然猛拉。
e) 操作時,葫蘆下方不得站人。
f) 嚴禁超負荷使用。操作中應根據葫蘆起重能力的大小決定拉鏈的人數(shù),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許1人拉鏈,5t以上的允許兩人拉鏈,拉不動時要查明原因,以防物體卡阻或機件失靈發(fā)生事故。
g) 吊物如需要高處停留一段時間,應將手扳鏈牢固的拴在起重鏈上進行保險,并要有安全繩,以防自鎖失靈。
h) 鏈條葫蘆不得用于高處寄存重物或設備。
i) 鏈條的鏈環(huán)截面直徑磨損達15%以上嚴禁繼續(xù)使用。
j) 切勿將潤滑油滲入磨擦片內,以防自鎖失效。
第2篇 工器具安全管理規(guī)范
目的
為特制定本規(guī)范。
適用范圍
本規(guī)范適用于中國石油所屬企業(yè),包括中國石油控股的合資企業(yè),以及為中國石油服務的承包商。
應用領域
本規(guī)范應用于通用工器具的選擇、配備、使用、保養(yǎng)和檢驗,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體執(zhí)行其特殊要求。
個人防護裝備管理規(guī)范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規(guī)范
gb2900.28 電工名詞術語 電動工器具
gb3883.1—3883.12 手持式電工工器具的安全
gb3787 手持電動工器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3.1 工器具
指能夠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動、電動和氣動等類型的工器具。
4.1 集團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guī)范。
4.2 專業(yè)分公司(事業(yè)部)組織推行、實施本規(guī)范。
4.3 企業(yè)根據本規(guī)范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通用工器具安全使用管理程序,企業(yè)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程序的執(zhí)行,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4.4 企業(yè)hse部門對程序的執(zhí)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4.5 企業(yè)基層單位按要求執(zhí)行本單位工器具管理程序,并對本程序實施提出改進建議。
4.6 員工接受工器具使用程序的培訓,執(zhí)行工器具管理程序,參與審核,并提出改進建議。
工器具的選擇和配置要求
5.1.1 企業(yè)應采購具備入網許可資質的供應商提供的合格廠家的產品。若需采購非入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經過相應主管部門確認。
5.1.2 企業(yè)選擇的工器具應是正式廠家的合格產品。
5.1.3 隨機工器具視為合格產品,必須專機專用。
5.1.4 自行設計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5.1.5 企業(yè)應根據實際制定工器具配置標準,并根據各崗位作業(yè)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種類、規(guī)格和數(shù)量,同時對工器具的發(fā)放、使用、檢驗、維修等工作進行管理。
5.1.6 工器具使用單位應確保有存儲和清潔工器具的設施,保證工器具的配置、使用、維護、保管得到有效控制。
工器具使用前的準備要求
5.2.1 在使用工器具前,使用者應經過相應的培訓,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點、使用及保養(yǎng)方法。培訓可按下列方法進行:
——閱讀標準操作程序或制造商的使用手冊;
——由有資格人員進行標準操作程序或制造商的使用手冊的講解及現(xiàn)場操作示范;
——以上兩種方法結合。
5.2.2 在使用工器具前,使用者必須確認以下條件:
——如該工器具是第一次使用和(或)作業(yè)場所可能存在危害,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須按相關要求辦理作業(yè)許可證;
——確認該工器具的使用符合其原設計目的和設計能力;
——確認該工器具已有防護未經改裝;如有改裝,其改裝在使用前已經過工作安全分析并經確認合格;
——確認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經過批準的適合本項工作的附件;
——確保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況下,若必須使用非防爆工器具,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許可同意;
——對工器具進行檢查。嚴禁使用有腐蝕、變形、松動、故障、破損等情況的不合格工器具;
——對工器具和作業(yè)場所存在疑問時,應不開始作業(yè)并立即報告;
——在特殊環(huán)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
5.2.3 作業(yè)涉及的工件必須處于緊固牢靠狀態(tài)。
5.2.4 使用者應根據作業(yè)所用工器具及作業(yè)場所的要求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裝備。
工器具的一般安全使用要求
5.3.1 不要私自擺弄、試驗或操作未經批準使用的工器具。
5.3.2 工作時,應采用正確的姿勢并保持穩(wěn)定,確保工器具的防護罩能對使用者提供足夠的保護。
5.3.3 工器具應擺放整齊,停止工作時,禁止把工器具放在設備上。
5.3.4 工器具尖銳的牙口、刃口及其轉動部分,應始終保證有效的防護裝置配備到位。
5.3.5 電動、氣動和液壓工器具在使用中不得進行調速操作,切斷動力源之前不得進行修理。
5.3.6 對不同硬度的材料應使用相應的切割片和打磨片,對于像鋁、黃銅、紫銅等軟性材料,禁止使用通用型的切割片和打磨片。
5.3.7 打磨機使用切割輪片操作時,必須進行特別設計和全方位防護,并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5.3.8 所有便攜式電動工器具應是雙重絕緣或在使用時采用接地保護。雙重絕緣工器具應有明顯的安全認證標志。若沒有此標志,則是非雙重絕緣工器具,使用時應將工器具接地,并配置漏電保護開關。
5.3.9 電動工器具的電纜若已破損,則不能使用。
5.3.10 電動工器具使用結束后,應拿住插頭緩慢拔出,嚴禁拿住電線往外拉。
工器具的保管、保養(yǎng)和檢驗要求
5.4.1 工器具的保管和保養(yǎng)要求
——工器具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對其進行清潔、保養(yǎng)。
——手持及小型工器具應放在相應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
5.4.2 工器具的檢驗要求
——工器具應由相關人員按要求定期檢驗,做好標識,記錄備案,受損或報廢后,應由工器具保管部門立即貼上相應標簽(注明:待處理或報廢)并分開放置。
——電動、氣動和液壓工器具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檢驗,做好標識,并記錄備案。
——所有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時均應由合格電工檢查、測試。此后,該工器具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檢查,每次工器具維修后也應進行檢查和測試。檢查和測試內容包括:電氣連續(xù)性、導線完整性、安全罩、開關、合適的轉動性(打磨機、鋸、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