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 《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 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發(fā)布實施。
3 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yè)現(xiàn)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5 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6 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8 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處理,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