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學團委管理制度
會議制度
1、會議由團委書記主持。
2、團委副書記可根據需要臨時召開全體會議。
3、部門會議由各部長定時召開,做好會議精神基層下達,至少每周召開一次。
4、會議要做到有中心議題,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有簽到記錄。
團委檔案管理制度
1、團委的檔案管理由總支辦公室負責,含上級下發(fā)的文件、會議記錄、簡報、各部門的重要材料等。
2、團委檔案按年度分類歸檔管理。
活動申請審批制度
說明:為了規(guī)范團委各部門活動的申報和審批程序,保證團的各項工作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同時也為了更好地理順工作思路,積累工作經驗,完善文檔資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內容:
1、團委各部門于活動開展前一至兩周到辦公室領取《團委活動申請表》和《團委活動總結表》,最遲于活動開展一周前將申請表交回辦公室并最遲于活動開展前一周交學團辦公室審批。
2、各部門無權開展未經審批的活動(日?;顒映?。
3、如無特殊情況,各部門嚴格按照審批活動的范圍和權限開展活動。如遇特殊情況,活動主要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報告團委副書記。
4、如遇緊急情況,活動項目的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機警地處理活動過程中的突發(fā)問題,但事后應將詳細情況向學團工作部匯報。
5、活動結束后一周之內,活動的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活動的總結,將活動總結表交回團委辦公室,由團委副書記簽署最終意見。并將《總結表》辦公室備案。
工作證制度
工作證是團干身份證明,持證人搞活動、進行工作時必須佩帶此證。工作證由辦公室負責簽發(fā)、管理。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團費收繳和團員,團檔案的管理制度
一、團費收繳管理制度
團費收繳是團支部工作的一項主要內容,它不僅是組織管理教育團員的一項制度,也是團員和團組織經常聯系,在經濟上支持團的工作,履行團員義務,增強組織觀念的一種必要形式。
1、團支部團費由組織委員負責收繳,由各團總支組織部匯總,報院團委組織部。
2、收繳團費必須填寫團費收繳表。
3、團員連續(xù)六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按團章規(guī)定處理。
4、學生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繳團費,作自動退團處理。
5、受留校察看的學生,在留團察看期間,仍應繳納團費。
6、繳納團費的時間從組織關系轉入我校時起。終止交納團費時間從組織關系轉出我校時起。畢業(yè)生團組織的時間截至當年的八月份。
7、凡是上繳團費都應填寫《上繳團費登記表》,并由經收人統一開寫收據。
補辦團員證制度
1、團地點和單位、原證件號碼,核實后由團支部到院團總支辦理補辦手續(xù)。
2、補辦團員證需交一張免冠正面照和團員證工本費。
3、經校團總支審核后,在團員證上加蓋鋼印,并在團員證備注欄注明補辦團員證的原因和時間。
二、團員、團干檔案管理制度
1、新生、插班生團員的組織關系必須在院團總支規(guī)定的時間內轉入。
2、團員、團干在校期間的表現、所受的獎懲,必須建立檔案,歸入團員檔案。
3、院團委要定期整理團員、團干檔案。
4、評選優(yōu)秀團干、團員的各種資料均由各團總支管理,存檔。
5、團員、團干檔案隨學生畢業(yè)離校轉入工作單位。各團總支工作檢查制度支部工作檢查制度支部工作檢查內容:
1、支部生活內容記錄是否詳實,取得的效果如何。
2、組織生活的開展情況。
3、團費收繳情況。
4、基層支部的工作情況。
5、支部會議召開情況。
6、支部團員的活動情況。以上工作檢查的內容作為各支部評選“優(yōu)秀團支部”、“優(yōu)秀團干”、“優(yōu)秀團員”的一個評估材料。
團委成員的選拔、培訓、考核、辭職、處罰
一、招聘新干事
團委干事招聘在新生來校報到之后的第二到第三個星期之間進行,新生需經歷了解團委各部門工作職能,填表報名,參加面試三個過程。
二、委員選拔
委員的選拔在每年9月份之間進行,學習成績良好者優(yōu)先考慮,通過學習成績審核,選拔,面試選拔等過程確定委員候選名單。
三、培訓
主要分為全體成員培訓和各部門培訓。全體成員培訓主要是以增強整體凝聚力,提高整體戰(zhàn)斗力為目的,通過一系列地培訓能夠迅速使新生對工作有深入地了解,提高他們的團隊合作意識。部門培訓則側重于部門工作技能培訓,加強部門內部凝聚力。
四、人事考核
人事考核在每一任的第二個學期進行,干事主要通過自我評價,上級評價,同級評價三個評價指標進行衡量,干部主要通過自我評價,上級評價,同級評價,下級評價四個評價指標進行衡量,并對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標準見附錄一)其中自我評價主要通過個人的工作記錄進行評價。根據考核的結果對成績突出的干部進行表彰。
五、辭職
1、委員,干事辭職需要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委員辭職需得到指導老師批準,干事辭職需得到部長同意。
2、委員,干事辭職之前都要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3、委員辭職自交辭職書起2個月后才能批準,干事辭職自交辭職書起1個月后才能批準。
六、團委成員違紀處罰條例
1、處罰的對象是極少部分的對工作有欠負責的委員、干事。
2、團委委員如果在委員例會無故缺席超過二次(包括二次),給予批評警告處分,總支委員無缺席三次(包括三次)給予警告處分,無故缺席五次以上(包括五次),視自動辭職。干事如在部門會議中缺席超過五次,也視作自動辭職。
3、團委成員期終成績掛課一門者,取消本學年評優(yōu)資格,掛課兩門者,視作自動辭職。
4、團委成員違反考試紀律的、考試作弊和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學生一律以開除團總支處理。
5、該處罰由團委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處罰對象。
七、團委辦公室制度
1、團委辦公場所由團委公室負責管理。
2、必須保持辦公室整潔衛(wèi)生;必須自覺愛護辦公室的公共財物;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3、必須自覺遵守辦公室制度。
第2篇 某中學團委工作制度
中學團委工作制度
(一).團委工作制度
共青團是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她既具有先進性,又具有群眾性。根據團組織的工作性質,結合我校團委的特點,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堅持以團委為指導,以支部為基礎,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思想武器,以活動為聯結作為團委的工作原則。
2.帶領團員青年積極投身于學校的建設,使之熱愛學校、熱愛集體、熱愛所學專業(yè),充分發(fā)揮共青團的生力軍作用。
3.搞好團內組織管理,加強團的自身建設,以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
4.指導團支部開展工作,定期對團支部進行檢查、督促。
5.做好團干的選舉、培養(yǎng)工作,重視提高團干的整體素質,爭取為團干提供更多的學習、鍛煉的機會。
6.及時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工作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帶領團員青年積極開展各項有益的活動,以活躍團的組織生活。
7.在團員青年中進行黨團知識教育,以提高團員青年的思想覺悟。
8.樹立為團員青年服務的意識,切實反映他們的心聲,解決他們的難題。
(二).團委工作范圍
1.組織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學習黨、團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yè)務知識。
2.宣傳執(zhí)行學校和上級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充分調動團員的積極性,帶領團員青年努力完成黨交給的任務。
3.教育團員青年尊老愛幼,向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學習,繼承黨的優(yōu)良傳統,發(fā)揚共產主義精神,樹立新的活動風尚。
4.根據青年特點,開展具有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的活動,提高團工作的影響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維護他們的利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情況,開展有益的文娛活動。
6.發(fā)展新團員,按時收繳團費,辦理超齡離團手續(xù),表彰先進,執(zhí)行團的紀律,推薦優(yōu)秀團員作為黨組織發(fā)展黨員的培養(yǎng)對象。
7.對團員進行教育管理,健全團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jiān)督團員切實履行團的義務,保障團員的權益。
8.完成學校、上級團委交給的其它任務,配合各部門做好學校的各項工作。
第3篇 中學團委培養(yǎng)推薦優(yōu)秀團員入黨制度
中學團委培養(yǎng)和推薦優(yōu)秀團員入黨制度
培養(yǎng)和推薦優(yōu)秀團員加入黨組織,是共青團組織發(fā)揮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作用的具體表現。做好這項工作,也是增強團組織的先進性,提高團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的有力措施。
一、推薦對象
思想積極要求進步,自愿申請加入黨組織,經考察確有先進行為和模范作用的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
二、推薦條件
1、日常操行表現和思想表現符合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的條件。
2、能夠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起先鋒模范作用,有突出事跡。
3、積極參加學生業(yè)余黨校(黨課學習小組)學習并成為優(yōu)秀學員。
三、推薦方法
1、要堅持培養(yǎng)、教育、推薦相結合的原則。
2、團總支、團支部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名冊。
3、團總支、團支部要分別建立黨課學習小組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yǎng),在黨校學習過程中注意選拔骨干,向黨組織推薦。
4、對列為推薦對象的團員,各基層團組織要建立相應的考核檔案,要對各種表現進行寫實。
5、要定期(每月)召開專門的會議研究推薦對象的表現情況,排列推薦次序,明確重點目標。
6、凡經研究和考察認為符合黨員標準的推薦對象,各基層組織負責同志應將詳細情況向其所屬黨組織匯報并正式推薦該同志加入黨組織。
四、推薦程序
①團支部→②分團支(總支)→③學生業(yè)余黨?!軋F委→⑤黨支部→⑥黨委
五、推薦紀律
1、嚴肅認真,實事求是;
2、嚴格考核,認真把關;
3、堅持原則,掌握標準;
4、對黨負責,不徇私情。
第4篇 中學校團委辦公室管理制度
中學校團委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校團委辦公室職能,規(guī)范其使用與管理,增強辦公室使用的規(guī)范性與明晰性,提高辦公效率,本著責權統一的原則,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辦公室管理包括辦公室職能、物資管理、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管理、衛(wèi)生管理、鑰匙管理、出入管理、會議管理。
第二章 校團委辦公室職能
第三條 辦公室職能
第一項 團委指導老師、學生委員辦公、專職團干辦公;
第二項 舉行小型會議;
第三項 收發(fā)各項文件;
第四項 存放各部門文件檔案,辦公室設有各部門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歸檔;
第五項 日常辦公,辦公室可用于各部門日常辦公,整理資料等事務;
第六項 物資管理,校團委物資借用、歸還等管理均在此辦公室進行;
第七項 收集材料,收集基層上交材料,包括報名表、申報書、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 辦公室物資管理
第四條 校團委辦公室所有物資歸團委所有。
第五條 校團委物資旨在方便老師辦公、各組織舉行活動。
第六條 校團委物資包括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庫房物資;
辦公用品包括筆、尺子、訂書機、文件夾等常用辦公用品;
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電話、飲水機、書柜等設備;
庫房物資指團委內設機構辦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資,包括旗幟、彩帶等。
第七條 校團委物資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須在相應表格填寫登記。
第八條 物資使用與保管
第一項 辦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儉節(jié)約為原則,不得挪為私用,杜絕奢侈浪費;
第二項 所有校辦公設備使用權屬校團委所有,其他組織或個人不享有使用權;
第三項 所有辦公用品使用完畢后,應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項 辦公設備若有損壞,需及時報修,以保證正常的辦公室運作;
第五項 所有物資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惡意損壞或丟失現象,需作出相應賠償;
第六項 未經老師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進辦公室開會;
第九條 物資借用與歸還
第一項 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僅供團委內部使用,庫房物資可外借;
第二項 辦公用品一般不得帶離辦公室,如需帶離,務必填寫《校團委辦公用品借用登記表》并及時歸還所屬辦公室;
第三項 團委內部借用庫房物資,無需寫申請書,但需要事先與相關負責人說明,并填寫相應的“物資借用歸還登記表”;
第四項 其他組織借用庫房物資,務必遵循《校團委物資借用程序》相關規(guī)定;
第五項 團委內部或其他組織在借用庫房物資期間需保管好物資,若物資有所損壞或丟失,視嚴重程度給與懲罰。
第十條 物資清點與整理
第一項 辦公用品每兩個月清點一次,詳細記錄庫存數量、損耗情況,并填寫《校團委辦公用品物資清點登記表》,匯集所有已經損壞或無法使用的辦公用品,根據實際情況,由辦公室相應負責人統一處理;
第二項 辦公設備每月清點一次,并填寫《校團委辦公設備清點登記表》。如有丟失,追究相關責任人并作相應懲罰;
第三項 庫房物資每月清點并整理一次,詳細記錄每種物資庫存數量、損耗數量等情況,詳細填寫《校團委庫房物資清點登記表》。匯集所有損壞由辦公室相應負責人統一處理已損壞物資。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 文檔管理
第一項 不得隨意翻閱保密文件和老師專用文件;
第二項 可以翻閱非機密文件,查閱后及時放回原位;
第三項 辦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調出辦公室,若需調出,必須經團委書記同意;
第四項 不得對外透漏未正式發(fā)文的文件內容;
第五項 定期清理儲物柜,及時歸檔文件。
第六項 案應歸類保存,他人不得隨意拿取、修改、丟棄。如有需要,需出示有關證明。資料可適時輸入電腦,以保留備份。
第七項 非團委委員不得翻閱桌上、抽屜里的文件資料。更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帶出團委辦公室。
第五章 文件整理
第十二條 整理信件
按照來信人的類別分為團縣委信件、外校團委信件、其他信件三類,并將各類信件分別置于對應文件夾內。
第十三條 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來源地的類別分為團縣委發(fā)文、縣直團工委發(fā)文、校團委發(fā)文、內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將各類文件按分類放入各自對應的文件夾內。
第十四條 整理部內文件部內關于大型活動的文件也要定期進行整理。
第十五條 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
1、上交時間為每月1、2號,上交紙質版至團委辦公室;
2、每篇信息請寫清楚標題,標題和正文要嚴格區(qū)分,沒有標題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報送信息時請寫清楚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如2023年10月23日);
4、上報信息的內容要體現出各組織的工作內容,反映學校發(fā)展動態(tài),可涉及團的職能部門、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團總支、團支部等,能及時反映本校學生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活動;
5、信息報送要做到及時準確,必須嚴把質量關。每條信息要主題明確、內容精煉、格式規(guī)范、重點突出、言之有物,盡量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數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 印章管理
第十六條 團委印章使用規(guī)定
第一項 未經老師同意,任何人不得攜帶印章出辦公室;
第二項 印章使用時,按要求正確使用,要愛護好印章,不得亂扔、亂敲印章;
第三項 非正式文件、通知,一般不加蓋團委印章。
第七章 值班管理
第十七條 值班管理旨在加強各值班人員工作效率,規(guī)范其工作職責。
第十八條 值班時間、地點與值班人員
值班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20
值班人員:各級團總支委員。
第十九條 辦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項 協助老師完成所需工作;
第二項 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項 及時跟進未完成工作;
第四項 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
第五項 完成文件簽收、簽發(fā)工作;
第六項 整理未歸檔文件;
第七項 發(fā)放、整理各類報紙、團刊、雜志;
第八項 老師外出期間,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待來訪師生,應熱情接待,并記下詳情。若有人借用辦公室東西的,做好記錄。
第九項 工作匯報,及時將值班期間發(fā)生的重要事項向老師匯報;
第十項 管理物資,包括接收各組織物資借用申請書、登記、領取、驗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項 按時到辦公室值班,不遲到,不早退;到后如實登記,他人不得代簽 (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以便做臨時調整);
第十二項 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對值班期間須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詳細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項 值班人員不得在辦公室內吃零食、嬉戲、大聲喧嘩;
第十四項 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獨立處理時,應及時向團委老師求助或致電有關責任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項 值班人員負責辦公室環(huán)境衛(wèi)生,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值班結束離開辦公室時,務必保證所有電源、門窗等均關閉。
第八章 衛(wèi)生管理
第二十條 辦公室衛(wèi)生清理
第一項 在每次會議結束后,對辦公室進行打掃;
第二項 各級團總支委員定時對辦公室進行衛(wèi)生檢查,督促整改;
第三項 清理不常用物品,將其入庫入柜,及時清理辦公室的垃圾,確保辦公室整潔。
第二十一條 衛(wèi)生要求
第一項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辦公室吸煙、吃飯、酗酒等;
第二項 辦公室的地面、桌椅要保持干凈,桌面上盡量不放置其他物品;
第三項 每次會議結束時,應把椅子放回桌下,清理桌面上的物品。
第九章 鑰匙管理
第二十二條 鑰匙使用規(guī)定
第一項 辦公室鑰匙指定專人佩戴,其他人不得仿造。一經發(fā)現,嚴厲處分;
第二項 非團委委員借用鑰匙時,必須向老師報告,老師同意后,方能借出;
第三項 若鑰匙遺失,及時報告老師,采取相應措施,以確保辦公室財產完好無失。
第十一章 出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出入規(guī)定
第一項 非團委委員、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隨意出入團委辦公室;
第二項 團委委員不得隨意帶人進入辦公室;
第三項 非團委委員若有緊要事出入辦公室,必須向團委委員說明理由,委員同意后,方能進入。
第十二章 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 例會分為團委例會和團委內設機構全體干部大會兩種。
第二十五條 團委例會
1、參加人員:團委書記、各級團總支委員、各級團支部書記;
2、時間:原則上規(guī)定每一月召開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團委可根據工作和活動的實際需要,適時調整會議時間;
地點:暫定于教工會議室 ( 每次例會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通知各級團總支委員);
3、主持:團委書記;
4、內容:通報前期工作和活動情況,探討近期工作計劃,布置相關工作任務;
5、會議記錄:由組織部負責做好明確的會議記錄;
第二十六條 團委內設機構全體干部大會
1、參加人員:學校團委各級團總支委員;
2、時間:原則上規(guī)定每周召開一次,一般是周五下午17:10。團委可根據工作和活動的實際需要,適時調整會議時間;
地點:定于團委辦公室; (每次例會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通知各級團總支書記,由各級團總支書記及時通知本級委員)
3、主持:團總支書記
4、內容:通報前期工作和活動情況,探討近期工作計劃,布置相關工作任務;
5、會議記錄:由組織部負責做好明確的會議記錄。
第二十七條 考勤規(guī)定
1、例會執(zhí)行嚴格的考勤規(guī)定,全體與會人員須于會議前在考勤表上簽到,團委例會、內設機構會議均由組織部負責考勤;
2、與會者要嚴格遵守會議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時參加或不能參加者均應提前向團委書記或各級團總支委員請假,經批準后方予準假,否則以缺席論處;
3、與會者務必攜帶會議記錄本,認真作好會議記錄,否則按缺席而論;
第二十八條 處分條例
1、凡會議期間無故遲到5分鐘到10分鐘者,在會議上做口頭檢查;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缺席而論;
2、無故缺席一次者做書面檢討,并在例會上做檢查,缺席兩次者給以通報批評;
3、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其一切團內評優(yōu)資格;
4、無故缺席三次者,經團委會議討論,各級團總支同意,予以撤消相應職務;
5、會議期間,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tài),并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guī)章解釋權歸共青團大成中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