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使用燃氣、電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2.各種電氣設備要安全使用,維修保養(yǎng),要符合技術操作規(guī)范和規(guī)程的要求,電工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電力操作規(guī)程和電工防火制度;
3.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經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批準后,發(fā)給使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氣應有專用房間存放,燃氣灶與鋼瓶連接必須使用硬管,嚴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設,鋼瓶應與用氣房間分開單獨存放,并要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5.檢查液化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測試,若發(fā)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單位更換,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出或吹風使火焰熄滅。嚴禁將鋼瓶臥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開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使用完畢應先關閉角閥。
7.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fā)現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做好滅火工作。
第2篇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 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 電氣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 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 電氣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 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 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第3篇 燃氣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嚴禁攜帶火種、非防爆型無線通信設備進入場站內生產區(qū),瓶組間、存瓶間等,未經批準嚴禁在上述生產區(qū)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操作。
2、站內防雷設施、防靜電裝置應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對接地電阻進行檢測,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
3、定期對用于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裝卸車、灌瓶、加液、加氣用的橡膠和金屬軟管及液化氣加氣槍防拉斷閥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卸車軟管每年進行打壓試驗,打壓不合格和外皮有龜裂的應及時進行更換。
4、進入壓縮機房、氣瓶間、燃氣調壓室及其他有限空間作業(yè)前應先檢查有無燃氣泄漏和其他有害氣體并進行氧份檢測,確定安全后方可進入。
5、進入壓縮機房、氣瓶間、燃氣調壓室及其他有限空間作業(yè)時,應根據需要穿戴防護用具,系好安全帶、安全繩;作業(yè)必須2人以上,1人作業(yè),1人監(jiān)護。作業(yè)人員應輪換操作。
6、維修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帶氣進行維護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業(yè)過程中產生火花。
7、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時必須使用36伏安全電壓以下的照明及防爆電動工具。
8、各場站及超過30個瓶的瓶組間必須24小時值守。
二、設備管理(一)壓縮機、烴泵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運行壓力、溫度、密封、潤滑、冷卻和通風系統無異常。
2進、出口閥門開關靈活,連接部件緊固,運動部件平穩(wěn),無異響、過熱、泄漏及異常振動等。
3現場壓力、溫度等一次儀表正常、各運行參數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4各項自動、連鎖保護裝置應正常。
5當有下列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停車處理:
1)自動、連鎖保護裝置失靈;
2)潤滑、冷卻、通風系統出現異常;
3)壓縮機運行壓力高于規(guī)定壓力;
4)壓縮機、烴泵、電動機、發(fā)動機等有異聲、異常振動、過熱、泄漏等現象。
6壓縮機檢修完畢重新啟動前應對設備進行置換,置換合格后方可開機。
7壓縮機、烴泵的大、中、小修理,應按設備的保養(yǎng)、維護標準執(zhí)行。
8壓縮機、烴泵所配備的儀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安全閥每一年校驗一次。
9定期對壓縮機及其附屬、配套設施進行排污,污物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排放。(二)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的加氣站、灌瓶間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根據灌裝設備、介質的不同,采用相應的運行管理方式,但是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2灌裝前應對灌裝設備進行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灌裝系統連接部位緊固,運動部位應平穩(wěn),無異響、過熱、異常振動;
2)自動、連鎖保護裝置應正常;
3)氣動閥、手搖油泵系統的壓力、密封、潤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裝秤、加氣機應在檢定的有效期內,灌裝秤灌裝前應進行校準;
3對站內管道、閥門應定期進行巡檢和定期維護,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閥門無銹蝕;2)站內管道無泄漏;
3)閥門和接頭沒有泄漏、損壞現象;
4)定期對閥門進行啟閉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無法啟閉或關閉不嚴的閥門,要及時維修或更換;
4灌裝前應對在用氣瓶進行檢查.發(fā)現下列情況時不得灌裝:
1)未取得國家頒發(fā)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廠生產的氣瓶;
2)外表損傷、腐蝕、變形嚴重以及被判報廢的氣瓶;
3)超過檢測周期的氣瓶;
4)新投用的未經置換或未抽真空處理的氣瓶;
5)未張貼電子標簽的車用瓶;
6)絕熱氣瓶失去真空度的;
5氣瓶灌裝后應對其灌裝重量和氣密性進行逐瓶復檢。合格的氣瓶加封塑封防偽標志。
6加氣、卸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軟管根據使用情況定期更換;
2)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灌裝秤、加氣機定期進行檢定;
3)加氣、卸氣前應檢查系統連接部位,確認密封良好,自動、連鎖保護裝置正常,接好地線;
4)卸(裝)車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具,液化天然氣裝卸車時人體未受保護部分不得接觸未經隔離裝有液化天然氣的管道和容器;
5)液化天然氣卸(裝)車結束之后,應使拆卸下的低溫軟管處于自然伸縮狀態(tài);嚴禁強力彎曲,恢復常溫后,應對其接口采取封堵措施;
6)卸(裝)車作業(yè)結束后,應對卸(裝)車管道內的液體燃氣進行回收或排空,嚴禁液體燃氣滯留在密閉管段內;(三)儲罐及附件的運行、維護符合下列要求:
1儲罐及附件的運行、維護和保養(yǎng),根據各場站內設施的工藝特點及國家現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進行。
2站內值班操作人員必須定時、定線進行巡檢,并記錄儲罐液位、壓力和溫度等參數。儲罐進出液時,應觀察液位和壓力變化情況。
3當儲罐壓力超出范圍且安全閥起跳時,且外界溫度超過35℃時應啟動噴淋降溫。
4進入冬季后,要對儲罐的排污管、閥門、液位計、液相管采取保溫防凍措施,并定期對儲罐進行排水、排污。
5儲罐的第一道閥門應為常開狀態(tài)。閥門應經常維護,保持其啟閉靈活。
6每年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校驗。
7每年定期對閥門做密封和啟閉性能測試,當閥門無法正常啟閉或關閉不嚴時,要及時維修或更換。
8液化石油氣儲罐檢修時進行氣密試驗采用充惰性氣體和充水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但是采用充水方法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低于5℃。
9地下儲罐應定期檢查儲罐的防腐涂層及腐蝕情況,設有電保護裝置的應定期檢測,每年不應少于2次。
10儲罐區(qū)內水封井應保持正常的水位。
11液化天然氣儲罐必須采用惰性氣體進行試壓,不得使用空氣和水。
12每年對真空絕熱儲罐蒸發(fā)率進行檢查;每2年對其檢測1次真空度;
13不同來源、不同組分的液化天然氣宜存放在不同的儲罐中,并應密切監(jiān)測氣化速率。
14對較長時間儲存液化天然氣且不向外輸氣的儲罐,應定期進行倒罐處理。(四)瓶裝供應站和瓶組氣化站瓶裝供應站的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空瓶、實瓶按指定區(qū)域分別存放,并設標志,漏氣瓶或其他不合格氣瓶應及時處理,不得在站內存放。
2氣瓶直立碼放且不得超過2層;50kg氣瓶應單層碼放,并應留有通道。
3氣瓶總容量不得超出設計的數量,存放數量及接口數不得隨意更改。
4對無人值守的瓶組站應每日定期巡查,站內密封點應無泄漏,管道及設備應運行正常,瓶組站周邊環(huán)境良好,并做好巡查記錄。
5瓶組站的工藝管道應有明確的工藝流向標志,閥門開、關狀態(tài)明晰,安全附件齊全。
6站內滅火器每年定期檢查和補充。(五)調壓器及附屬設備(包括各瓶組間、場站內)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巡檢各連接點及調壓器工作情況。當發(fā)現有燃氣泄漏及調壓器有喘息、壓力跳動等問題時,應及時處理。
2及時清除各部位油污、銹斑,不得有腐蝕和損傷。
3對新投入使用和保養(yǎng)修理后重新啟用的調壓器,必須經過調試達到技術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4對停氣后重新啟用的調壓器,應檢查進出口壓力及有關參數。
5定期檢查過濾器前后壓差,并及時排污和清洗。
6定期對切斷閥等安全裝置進行可靠性檢查。
7瓶組供應站內配有伴熱系統的調壓裝置,在瓶組卸壓時應觀察各級調壓器熱媒的進水和回水溫度,不得超出正常范圍。(六)氣瓶運輸
1運輸氣瓶的車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是取得運輸危險化學品相關手續(xù)的車輛;
2)必須取得危險化學品運輸準運證和化學危險品運輸駕駛證;
3)車廂必須為敞開式;
4)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
5)配備gps定位系統;
2氣瓶運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運輸車輛上的氣瓶,應直立碼放,且不得超過兩層。運輸50kg氣瓶應單層碼放。并應固定良好.不應搖擺、碰撞;
2)氣瓶裝卸不得摔砸、倒臥、拉拖;
3)氣瓶運輸車輛嚴禁攜帶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隨車人員嚴禁吸煙;
三、管網管理
1已建成的地下管道上方應設立標志樁或標志磚,無法設立的地段,應在管道附近的永久建筑物上進行標注。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不應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積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種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構)筑物等。
3如管道沿線有燃氣異味、水面冒泡、樹草枯萎和積雪表面有黃斑等異?,F象或燃氣泄出聲響時,應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4對穿越跨越處、斜坡等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風或其他惡劣天氣過后應及時巡查。
5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的施工,巡線人員要在施工過程中對現場安全進行監(jiān)護。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并要求有書面記錄。并要設立臨時警示標志;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損壞、管道懸空等,應及時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6對燃氣管道附件丟失或損壞,要及時修復。
7對架空敷設的燃氣管道應有防碰撞保護措施和警示標志;應定期對管道外表面進行防腐蝕情況檢查和維護。
8泄漏檢查可采用儀器檢測或地面鉆孔檢測,可沿管道方向和從管道附近的閥門井、窨井或地溝等地上(下)建(構)筑物檢測。
9管線上的凝水缸應定期排放積水,排出的污水應收集處理,不得隨地排放,嚴禁空放燃氣;在道路上作業(yè)時,應設作業(yè)標志。
四用戶設施
1定期對燃氣用戶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對用戶進行安全用氣的宣傳,并符合下列要求:
1)對商業(yè)用戶、工業(yè)用戶、采暖等非居民用戶每年檢查不得少于1次;
2)對居民用戶每2年檢查不得少于1次;
2入戶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并應做好檢查記錄:
1)確認用戶設施完好;
2)用戶不得被擅自改動管道或將管道作為其他電器設備的接地線使用,管道無銹蝕、重物搭掛,連接軟管應安裝牢固且不應超過1.5米及老化,閥門應完好有效;
3灶具、熱水器符合安裝、使用規(guī)定。
4燃氣無泄漏。
5灶前燃氣壓力應正常。
6計量儀表完好。
7進入用戶室內作業(yè)應首先檢查有無燃氣泄漏;當發(fā)現燃氣泄漏時,應在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開窗通風,切斷氣源,消除火種,嚴禁在現場撥打電話;在確認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20%時,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8向用戶宣傳下列用戶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1)正確使用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達到報廢年限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
2)不得擅自改動燃氣管線和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安裝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
3)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氣化器等設施的專用房內不得有人居住、堆放雜物等;
4)不得加熱、摔砸、倒置液化石油氣鋼瓶及傾倒瓶內殘液和拆卸瓶閥等附件;
5)嚴禁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6)連接燃氣用具的軟管應定期更換,嚴禁使用過期軟管,并應安裝牢固,不得超長;
7)正常情況下嚴禁用戶開啟或關閉燃氣管道上的公用閥門;
8)當發(fā)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燃氣用具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在安全的地方切斷電源、立即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嚴禁動用明火、啟閉電器開關等,應及時向我公司報修,嚴禁在漏氣現場打電話報警;
9用戶有義務協助燃氣供應單位對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搶修。
10應向用戶宣傳使用燃氣濃度報警器。
五監(jiān)控及數據采集系統
1系統的各種功能運行正常。
2操作鍵接觸良好,顯示屏幕顯示清晰、亮度適中,系統狀態(tài)指示燈指示正常,狀態(tài)畫面顯示系統運行正常。
3記錄曲線清晰、無斷線,打印機打字清楚、字符完整。
4機房和控制室環(huán)境符合規(guī)范的要求,機箱、機柜有良好的接地。
5現場一次儀表應有良好的防爆性能,無漏氣和堵塞狀況。
6采集點的一次儀表和變送器每年進行一次檢定和校準。
7監(jiān)控及數據采集系統運行維護人員應掌握安全防爆知識,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8運行維護人員定期對系統及設備進行巡檢,發(fā)現現場儀表與遠傳儀表的顯示值、同管段上下游儀表的顯示值以及遠傳儀表和計算機控制臺的顯示值不一致,應及時處理。
9拆裝運行設備上的儀器儀表設備時,必須取得公司設備部同意和由場站人員現場監(jiān)督后方可進行。
10不得帶電進行儀器、儀表及設備的維護和檢修。
六消防設施
1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有專人負責。
2站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和補充。
3消防器材、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位置。
4消防水池的儲水量應保持在規(guī)定的水位范圍之內,并保持池水的清潔,消防水泵的吸水口應保持暢通。
5應定期檢查并啟動消防水泵、消火栓及噴淋裝置。寒冷地區(qū)在冬季運轉后,應將水及時排凈。
6消防通道的地面上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七燃氣報警器
1場站內重點部位應根據作業(yè)現場介質的不同設置燃氣濃度報警器,報警濃度應小于爆炸下限的20%。
2同一場站內存有兩種不同的燃氣介質時,應根據所儲存介質不同區(qū)域,設立獨立的燃氣泄漏報警系統。
3濃度報警器每年標定一次。
第4篇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第5篇 學校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第6篇 燃氣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防雷、防靜電
一、 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 電氣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 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 電氣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 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 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第7篇 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電器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九、幼兒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禁煙的規(guī)定
第8篇 燃氣、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行。
第9篇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電器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九、幼兒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禁煙的規(guī)定。
第10篇 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
經過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wèi)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單位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
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第11篇 電氣燃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使用電氣(燃氣)的個人要每日檢査設備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和監(jiān)測。
(二)安保部要對公司的電氣(燃氣)設備進行巡查,并作書面記錄,每日下班時要匯同使用部門共同檢查設備是否已關閉或處于正常狀態(tài)。
(三)定期對電氣(燃氣)設備進行測試,確保探測功能,防爆功能,泄壓裝置等設備處于正常狀態(tài)。
(四)在進行對電氣(燃氣)進行測試或點檢時,必須采用規(guī)范的程序,杜絕違章、簡化的方式測試設備。
(五)對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及時采取斷電、關氣等措施切斷相關設施,防止情況惡化。
(六)要隨時教育和培訓各部門使用電氣(燃氣)的員工正確操作和使用各種設備,杜絕違章、違規(guī)現象發(fā)生。
(七)電器設備的使用、安裝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八)對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定期檢査,并做好檢査記錄
(九)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接頭要牢固,絕緣性能好,保險裝置要合格,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十)各類電氣線路都應套pvc管或采取其他絕緣措施,排除因絕緣損壞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增加電器設備
(十二)電氣開關箱、電器設備、配電箱等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檢查,杜絕隱患。
(十三)電器設備用畢要及時切斷電源,下班后應對所有用電設備進行檢查。
(十四)在使用明火作業(yè)時,應遵守操作規(guī)程,并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在使用燃氣的場所應設立禁煙標志。
第12篇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xù),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 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
3、動用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