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機電設備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l、各崗位司機都必須在工作現場進行交接班。
2、接班人必須提前3-5分鐘持操作證到達工作地點。
3、上班人在下班前,必須把設備清擦干凈,機房衛(wèi)生打掃干凈,記錄、工具、配件、器材點清放好。
4、交接班時,雙方應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共同對設備巡查一次,并做好試運轉工作。
5、交接班完畢,雙方應在交接記錄簿上簽字,經接班人同意后,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場。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交班。
(1) 接班人末到現場,用電話聯系接班,不交班。
(2) 接班人員到達現場,但精神不振或飲酒或有病,不交班。
(3) 接班人未經領導批準,隨便找人替班,不交班。
(4) 接班人無操作證或有證未帶,不交班。
(5) 設備有故障,未排除,不交班。
(6) 工具、配件、器材不清、記錄不全,不交班。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接班。
(1) 設備運轉情況、檢修情況交待不清,不接班。
(2) 設備有異聲、異響或其他隱患,不接班。
(3) 機房及設備清潔衛(wèi)生不好,不接班。
(4) 工具、配件、器材損壞丟失,不接班。
(5) 記錄不齊全或填寫不認真,不接班。
(6) 交班人不在現場,不接班。
8、交接班過程中,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應及時報告帶班領導或調度室,由領導裁決。
第2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檢修制度
一、全礦的設備由機電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亂調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處每日罰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
二、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yè)務熟練的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帳、管理和回收等工作,發(fā)現帳本與實際不符時,經分析核實后,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隊長罰款30元,對設備管理員按每臺50元處罰。
三、各單位領用設備、配件時必須將本單位設備、配件記入登記本,領用時持本單位登記本到機電科辦理領用單,持領用單到設備庫領取。節(jié)假日期間的設備領用要由領用單位值班隊長寫出書面借條,由機電科值班科長簽字后,憑借條到設備庫領取,但必須在節(jié)假日后24小時內補辦領用手續(xù)。否則超一天對責任人罰50元。
四、各單位需新增一般設備時,必須提前10天(特殊設備提前一個月)提出設備使用申請,經機電科設備組或運輸組審核后,需要調整負荷的單位到機電科電管組辦理“供電負荷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領用手續(xù)。
五、各單位更換新設備或配件時,必須先將舊設備或配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據設備回收單,憑此單到機電科辦理更換手續(xù)。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管理員必須在領用單上注明回收日期,領用單位舊設備必須在規(guī)定日期內回收,憑回收票到機電科辦消帳手續(xù),否則每超過一天罰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作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并保持庫內衛(wèi)生清潔,聽從設備庫管理人員指揮,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人、次。
七、各單位使用的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其隨機配套的附件不經機電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已經發(fā)現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庫的機電設備,設備庫管理人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的要進行處罰,個別無法確定的設備,應封存,通知有關單位現場拆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處罰標準:按設備拆舊后的殘值或分析結果確定)。
九、回收的設備要在當日內及時入庫,對將回收的設備私自放到庫外者給予該單位100元/車的罰款。如回收不及時,由機電科指定其他單位回收,回收單位憑回收單,機電科給予同等獎勵,因回收的設備不及時入庫而丟失,對回收責任單位按設備的原值進行罰款。
十、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則按原值進行處罰。
十一、對于新安裝和井下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受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fā)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單位賠償;移交給使用單位后,設備發(fā)生損壞及丟失,由使用單位賠償。移交時機電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當日內辦理簽字手續(xù),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十二、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行外,對設備運行環(huán)境一并驗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與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露出h架底角為準),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按巷道長度處以20元/米罰款,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
十三、對于更換下的壞設備、配件正常情況下,2天內升井回收,檢查時,發(fā)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回收的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如發(fā)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四、每月機電科根據生產需要,編排設備檢修及自制件加工計劃,修理加工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每少一項罰款100元,因設備配件檢修、加工不及時影響生產時,對修理加工單位按影響時間處罰。日常零星檢修、加工件按任務書要求工期完成,否則,每遲一天對修理、加工單位罰款100元,影響生產的罰款同上。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機電科組織檢修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每項罰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證,合格證上要有驗收者簽名,否則,每臺罰責任人20元。
十五、設備檢修完成后,檢修單位必須按設備種類進行編號、標志、銘牌齊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臺。
十六、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guī)定罰款:
1、電動機燒毀:10kw以下電機每臺賠償200元;10kw-75kw電機每臺賠償500元;75kw以上電機每臺賠償1000元。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經分析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機修隊。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3、電機安裝使用后,三天之內電機斷軸、切銷等屬安裝責任,對安裝單位罰款200元/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4、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期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24小時內升井、組織分析。經分析屬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者,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單位或采購部門承擔罰款,并由機電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由安裝單位負責處理。
5、對設備易損件的消耗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huán)月損耗率4%,鏈環(huán)螺栓月損耗率10%。機電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標超過者,按原值的50%罰款;消耗在指標以內者,按原值的50%給予獎勵,每月兌現一次。掘進設備易損件消耗指標減半。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有舊物按原價賠償50%。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罰款。
7、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20-24日由機電科組織在當月設備例會上通報。清查設備有關隊無人參加時,一次罰責任人50元。清點發(fā)現帳物不符的,經核實后,對設備管理員罰款30元。
十七、每月設備例會,各單位設備管理網員必須參加,無故缺會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發(fā)現替會,對替會者罰款30元/次,遲到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本單位設備分臺帳,每月與總臺帳對帳。無分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次。每月不及時核對設備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次。各隊設備臺帳每月評比一次,根據評定分數,第一名獎勵300元,最后一名罰款300元(最后一名評定分數超過95分者不再罰款)。
十八、不準用圓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根;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為標準,每處以30元為基數,發(fā)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2元;在用皮帶的托輥發(fā)出尖叫聲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fā)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 ,要保持平、直、穩(wěn)、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發(fā)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0元;發(fā)現有跳鏈、飄鏈、跳槽現象每處罰款50元。
二十一、移動皮帶機、刮板機機頭、機尾部必須各用兩根點桿固定,點桿必須固定牢固(園拱巷道采取防止點桿受力松脫措施),點桿直徑在φ180mm以上,否則每根罰款200元;各段邊雙鏈必須等數,不得錯環(huán)、刮板機底槽煤必須及時清理,除機頭、機尾各挖一個底槽坑外,中間部每隔30m挖-個底槽坑,經常保持坑內積煤不高于下槽幫、刮板機鏈條松緊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與鏈輪中心線平行,否則每發(fā)現一次罰50元;及時補充刮板,保證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機刮板數量的5%,且不得連續(xù)缺少,不允許有彎曲變形損壞刮板,否則,每塊罰款10元。鏈環(huán)必須全部配備螺栓并上緊,否則每發(fā)現缺少或松動一條罰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帶機頭、機尾個不得少于二處濾煤器,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濾煤器,濾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夾膠皮,禁止使用圓木及其它代替,發(fā)現缺少或不合格罰款50元/處。受煤皮帶機在受煤點加裝統-擋煤板,長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裝密集輥,密集區(qū)長度應于擋煤板長度-致,轉載皮帶與皮帶機搭接處安裝統一擋煤板長度不小于1.4m ,以上問題不合格罰款100元/處。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帶機、刮板機不準拉水煤。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備用設備及電源線路的管理規(guī)定:
1、井下凡有一備一用或多用多備的設備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運行某一臺設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逐臺投入運行。
2、各工作面?zhèn)溆迷O備(如乳化液泵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線的備用開關、電動機等電氣設備必須每半月接電試運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備用電氣設備每月試轉一次,每次試轉時間不少于2小時,以防潮濕。
3、井上、下高、低壓備用電源線路,兩回路每月倒換一次,防止線路故障,損壞設備。
4、井上大型固定設備,主扇、壓風機等必須每月倒換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備用水泵和提升機備用油泵等必須每半月倒換一次。大型備用電機必須每兩年倒換一次。
5、每次倒換和試運都必須有記錄可查,不進行或無記錄罰款200元/次。
6、備用設備或大型配件必須上臺上架,備用材料、配件必須分類上架擺放,備用設備、配件軸頭、接頭,必須涂油包扎,備用設備、配件、材料必須掛牌管理,注明品名、責任人等。否則,每處或每臺罰款100元。
二十五、設備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良好。減速器及齒輪箱的傳動齒輪保持油量適當,發(fā)現一處缺油、漏油各罰款50元;發(fā)現一處無油干磨,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罰款500元。
二十六、用膠帶聯接的聯軸節(jié)應保持間隔20--60mm,高低差不超過3mm。其它硬質聯軸節(jié)、銷子齊全,間隙、錯差符合標準規(guī)定。否則,缺銷罰款20元/根,間隙或錯差超限,每處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設備轉動裝置周圍積煤較多,影響散熱或摩擦轉動部位的,罰款300元/處。
二十八、液力聯軸器必須添加適當的傳動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點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聯軸節(jié)外殼涂飾變色時,必須更換升井檢修,發(fā)現一臺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檢修后的磨擦聯軸器清除涂層重新噴漆,達不到要求罰檢修單位30元/臺。
二十九、聯軸器應轉動靈活,對輪膠圈或彈性盤必須完好齊全。沒有使用膠圈、彈性盤(包括磨損嚴重的)或聯軸器轉動不靈活,每發(fā)現一處、一臺罰款100元。
三十、機電設備各部件連接固定螺栓及轉動部位護罩螺栓,必須保證緊固齊全、完好,每發(fā)現缺少一條或松動者罰款20元。每臺設備司機必須佩帶相應工具,經常檢查緊固。否則,對司機罰款50元/次。
三十一、機電設備的高速旋轉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須加裝護罩或防護欄。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300元/處。
三十二、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包機制,包檢查、包使用、包維護、包達標、包獎懲。檢查中發(fā)現包機制不完善的,罰款200元/次。
1、各包機組及包機人員必須明確規(guī)定職責范圍,各崗位必須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2、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得帶病運行。各種保護裝置按規(guī)定進行試驗,檢查試驗后要認真填寫記錄。
3、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崗位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保養(yǎng),保證各制動系統靈活可靠,各部位潤滑良好,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各崗位包機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5、各包機組長要對管轄范圍內的人員分工明確,要做到工作任務有檢查、有布置、有落實、責任到人。
6、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對分管范圍內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
7、如發(fā)生機電設備事故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事后認真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三十三、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期檢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監(jiān)督、責任到人。
1、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按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搞好日常檢修和保養(yǎng)工作,做好定期檢查、檢修、測試、試驗工作。否則,每少一次罰款200元。
2、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檢修時間,做好日常檢查、維護,處理設備存在問題。若存在較大事故隱患時,使用單位向機電科匯報共同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后,安排時間處理。
3、設備的檢查由崗位操作維護人員和包機負責人執(zhí)行。檢查轉動部位及電器設備時,必須停電掛牌,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4、備用設備的定期檢查,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執(zhí)行。所有設備檢查檢修后,檢查人員要認真填寫記錄。
5、凡屬于檢查不及時,隱患沒有排除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6、機電設備日常檢修必須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機電科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不及時填寫或填寫不規(guī)范的,對設備包機人罰款30元/項。
三十四、礦井停產檢修后,三日內各隊必須將本次檢修內容、更換零部件、油脂情況、參與檢修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情況等記入本隊設備檔案,并書面報送機電科,由機電科負責整理存入設備技術檔案。否則,對檢修單位罰款100元/次,對檢修單位負責人罰款30元。各使用單位對所管轄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做到一臺一檔,內容齊全,專人管理,設備履歷簿記錄編號應與設備編號一致。否則,對管理員罰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種皮帶機、刮板機、給煤機、轉載機及井下在用各種絞車(大型絞車除外)、臨時水泵、噴漿機、扒碴機等各種設備運行時司機必須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時刻觀察設備運行狀態(tài)。否則,按違章處理。
三十六、各單位不準自購設備,需用設備由各單位提出計劃,經機電科選型、設計及負荷驗算后,由本系統礦長、機電礦長、經營礦長審批,并經主要領導批準后,采購單位按計劃采購,需招標時由機電科組織簽訂技術協議和購置合同。否則,機電科不予辦理登記手續(xù)。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由機電科、安質科、調度室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3篇 選煤廠機電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 機修隊要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及狀態(tài)合理安排編制全廠設備的大修計劃,并按規(guī)定編制設備大修預算。設備大修無論委托礦屬單位或外單位,都要辦理大修協議書。設備大修后要根據協議書嚴格進行驗收,并要有驗收記錄存入檔案。
2、 設備的停產檢修按照上級規(guī)定每年進行兩次。機修隊要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編制全廠機電設備停產檢修計劃,經上級領導批準后報集團公司機電處。設備的檢修要有專人負責,并做好記錄,檢修記錄存入設備檔案。檢修完工,由機電副廠長組織專人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3、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充分發(fā)揮設備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設備的預防性檢修、輪換檢修、臨時檢修,使設備始終保持在完好狀態(tài)。
4、 生產過程中,機電設備的中、小修務必及時進行。由機修隊提出計劃,廠調度室協調安排時間進行,檢修后由崗位司機開車驗收,達到完好標準后,在檢修小票上簽字,投入生產,如因檢修不及時,損壞設備,影響生產,必須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5、 生產過程中不影響生產所拆除的機電設備要及時檢修。
6、 檢修后的機電設備要由檢修單位根據部頒《選煤廠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詳細檢查,合格后方可移交生產使用。
7、 機修隊要按照檢修計劃,認真組織檢修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無特殊原因完不成檢修任務或出現質量問題以致影響生產,由檢修人員負責。
8、 檢修完畢后,要及時清理工作現場的衛(wèi)生,不留垃圾。
第4篇 機電設備進場驗收工作制度
8.1 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對其技術性能、安全性能、環(huán)保性能、操作人員持證情況等進行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8.2 進場機械設備包括:自有設備、分包隊自帶設備、外租設備。
8.3 入場時需審驗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上崗資格: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或駕駛執(zhí)照、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8.4 設備進場驗收人員應由現場機務管理員、安全員、環(huán)保員、分包隊負責人或出租方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組成,由現場機務管理員填寫設備進場驗收記錄(具體表格詳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11/383-2006)),參加人員共同提出評價意見,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對于db11/383-2006中沒有的設備驗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內容應符合3.6.1條款的有關要求。
8.5 經驗收合格的設備,租賃雙方必須簽訂設備租賃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應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8.6 所有驗收合格的機電設備,應在機械的駕駛室或設備的明顯位置(固定設備可在其周圍明顯位置)懸掛“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8.7 所有驗收合格的進場設備應懸掛“驗收合格證”等標識,注明:
1)設備編號、名稱、規(guī)格;
2)進場日期、驗收日期;
3)使用負責人;
8.8 設備進場驗收記錄、產品質量合格證、操作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統一保存或備案,以備查驗。
起重機械應保存產品檢測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起重信號工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8.9 凡違反本規(guī)定,一經發(fā)現,將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造成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第5篇 機電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設備的檢修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計劃檢修。
2.本所電氣設備的檢修由機電科負責,檢修周期不得超過6個月,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完善檢修記錄。
3.對危及個人安全,影響生產的機電設備及時處理。
4.每年應不少于一次過流試驗和設備性能的檢查、修理。
5.檢修必須有安全措施,報礦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6篇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制度二
施工設備運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日常保養(yǎng):
設備操作者應該按照操作規(guī)程(或出廠說明書),堅持每班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至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溫度溫升,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寫有關記錄,班后、周末、節(jié)日前后的大清掃、擦洗、交接班以及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工作。如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fā)現重大問題,必須立即通知班組設備員和工區(qū)機電技術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日常保養(yǎng)的內容:
1、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安全可行。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并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量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松動脫離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腐蝕、砸碰拉傷和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等情況。
三、定期保養(yǎng):
設備運轉到規(guī)定臺時后,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保養(yǎng)。定期保養(yǎng)完后,班組設備員和工區(qū)機電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保養(yǎng)記錄,并做好班組和工區(qū)維修計劃的考核。
四、定期保養(yǎng)的內容如下: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解體檢查。
2、除進行日常保養(yǎng)內容外(無法處理的缺陷除外),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各油墊、油封、濾油器及各種防塵防屑裝置,要進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暢通無泄漏。
4、定期保養(yǎng)的時間間隔及作業(yè)時間,一般1至2個月進行一次或運轉500小時進行一次。并利用1個月周末下午進行或在工程交替間隙時間內進行。
5、大型固定設備要有維護、保養(yǎng)、檢查、運行等記錄。
五、質量記錄:
1、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2、立井提升系統日檢查記錄。
3、絞車運轉日志。
4、絞車安全裝置試驗和檢查表。
5、鋼絲繩檢查記錄。
6、機車充電日志。
7、水泵運轉日志。
8、變電所運轉日志。
9、壓風機運轉日志。
10、水暖鍋爐運轉日志。
11、蒸汽鍋爐運轉日志。
第7篇 機電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l、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時,必須經過防爆專責檢查員的檢查。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井下所有設備的安裝都應符合《煤礦機電安裝質量標準》。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不得有失爆現象,并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入井的機電設備必須是經過檢查合格后的設備,機電設備入井必須經礦井機電管理部門進行審批。
3、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的生產廠家出廠標準方可使用,并經專責防爆檢查員張貼防爆合格證方可下井。
4、防爆電氣設備在安裝完畢后,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機電管理部門防爆組對井下供電系統、防爆設備、三大保護、電纜、局扇、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等實行監(jiān)督檢查,查出的問題以三定表的形式下達所屬責任隊組限期整改。
6、各采區(qū)、工作面應有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核驗。防爆電氣設備無論在礦井任何地方安裝使用,均按防爆設備檢查和維護。
7、高壓隔爆開關應有:①欠壓保護;②短路保護;③過負荷保護;④選擇性接地保護:⑤有過壓保護。
8、所有饋電開關、磁力起動器應用真空斷路器。信號照明系統應使用綜合保護裝置。所有低壓饋電開關、磁力起動器均應裝設接地和漏電或選擇性漏電保護。礦燈應裝有短路保護裝置,瓦斯報警裝置。
9、礦井大型設備定期進行技術測定和探傷,定期進行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測試。在井下進行各種電氣測試或電氣設備開蓋前,應先測瓦斯。
10、各類開關設備及單獨保護器,在入井前應由專職的、經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電氣保護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入井。開關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時,應對其過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驗和調整。
11、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由機電科組織每月檢查一次。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每半年進行一次,負荷變化時及時整定。
第8篇 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制度
1、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由機電科負責,每月進行不定期的設備完好檢查。
2、進行設備完好檢查時,必須通知設備使用單位和其它有關單位參加,使用單位必須參加,無故不到者,按礦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3、設備完好檢查按部頒“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試行標準”和省煤管局關于機電完好補充規(guī)定30條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降低和更改標準。
4、檢查完畢,使用單位要當場核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不得拖延。
5、使用的大型機電設備要臺臺完好,設備完好率要達到80%,其它固定設備要達到90%,失爆率為0。
6、機電科每月最少進行一次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填寫三份“四率”報表(機電科留一份,設備管理員一份,送縣煤炭局生產科一份)。
第9篇 機電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為加強礦用設備、器材的管理和維護,確保設備、器材正常使用,保證礦區(qū)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經常檢查礦用設備及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并采取相應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組織一次全礦設備、器材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當場指出,限期整改,并復查整改情況。
3、發(fā)生機電事故及時組織追查處理,并寫出事故報告,對人為損壞設備現象要及時追查,根據設備的損壞情況,由當事人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賠償。
4、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新增設備、器材的驗收、發(fā)放、調撥、停用、鑒定、報廢、修復、配套等制度。
5、嚴格執(zhí)行礦區(qū)設備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設備按指定的地點存放,避免丟失。
6、按時準確地填寫各類報表。
7、礦區(qū)的設備巡檢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時,由礦區(qū)設備維護班及生產設備使用人員共同進行,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處理。
第10篇 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驗收制度
一、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必須按照設備說明書、圖紙、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制訂施工組織措施,并由礦機電礦長簽字。
二、安裝、改造、施工期間,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現場跟班,對施工過程各類技術參數(含隱蔽工程)要認真做好記錄,工程結束后資料存檔。
三、工程結束后組織相關業(yè)務部門對改造工程進行驗收簽字,并將驗收資料存檔。
四、所有改造應符合設計要求,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影響使用的必須返工處理。
五、安裝改造不符合設計要求影響正常使用的,由機電運輸科組織分析,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并無條件返工處理。
六、設備安裝前機電運輸科、施工單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本條例。
七、工程移交前,由礦領導組織調度室、機電運輸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辦公,圍繞設備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并按規(guī)定日期進行整改。
八、對設備驗收提出的每個問題,機電運輸科和相關區(qū)隊都要做好記錄,根據工程需要,按期完成整改,拖延一天罰款200元。
九、在安裝過程中設備有問題應停止該設備的安裝并及時與機電運輸科聯系,否則后果由施工單位承擔。
十、安裝結束后,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進行現場移交,驗收移交單要經過機電運輸科公證。
十一、設備運行后,凡發(fā)現設備的內在質量出現問題,由廠家負責,其它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
十二、安裝過程一些特殊的設備和配件,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制圖,小型配件由施工單位制圖,供應科負責聯系按圖加工制作。
十三、機電科負責對設備的安裝進行全面的協調、平衡,及時解決設備安裝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并按時向礦領導和 “調度會”通報進展情況。
十四、機電運輸科負責檢查設備是否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質量標準進行安裝,設備與工程的關系是否符合原定技術要求,如有出入應及時與安裝單位聯系,施工單位盡快整改解決。
十五、凡因安裝單位安裝不當,造成設備不能安全運行的,按損失大小對安裝單位進行處罰。
十六、凡在設備驗收過程中無法驗收內在質量的,帶負荷運行后48小時內出現問題影響生產的,按規(guī)定對安裝單位進行罰款。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1篇 機電設備檢查檢修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機電設備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處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的發(fā)生,經研究特制定以下規(guī)章制度。
1、處里要有每臺固定設備的技術檔案,技術人員要定期對設備性能進行測試。
2、使用設備的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也是本班組設備的第一管理者,負責對本班組的設備定期進行檢查。
3、班組長要對本組的設備進行管理,做到定期檢查、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4、設備的使用要按照設備的技術性能、操作規(guī)程、出廠說明書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5、設備的機修、電修要有專人包機,嚴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組設備要有本班組專人操作,嚴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轉設備,工作前要進行空車試驗,查看各部油路是否暢通,有油孔之處,要用油壺注油,使機床各部得到充分潤滑,而后再進行工作。
8、工作結束,拉斷設備電源,各種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掃干凈機床及設備周圍的鐵(木)屑,做好文明生產。
9、電氣設備、線路的維修、維護,必須是專職電工操作,嚴格遵守電氣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0、電氣設備周圍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凈、通暢。
11、電氣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氣儀表按要求定期報送有關部門檢測效驗,保持靈敏、準確、可靠。
12、無法維修、使用的設備要及時報送機電科。
第12篇 機電設備安全維護維修制度
一、 操作人員和維(檢)修人員應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tài)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保養(yǎng)好設備。堅持維護保養(yǎng)與檢修并重,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確保在用設備完好。
二、 設備操作維護保養(yǎng)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設備操作維護保養(yǎng)人員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已操作的設備;若設備超負荷運行或他人違章操作設備有權制止;發(fā)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和安全保護裝置不符合規(guī)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三、 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 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啟動前認真檢查、準備,運行時精細操作,認真執(zhí)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停機后詳細檢查,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 精心維護保養(yǎng)、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運用“五字操作法”(聽、擦、聞、看、比),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配件、附件完整無缺。
3. 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有效。
4. 設備有計劃運行,定期切換,配合檢修人員搞好備用設備的檢修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tài),保證隨時可以啟動運行,對備用設備要定時盤車,搞好防凍、防凝等工作 。
四、 搞好設備潤滑。嚴格執(zhí)行礦用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五、 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六、 設備檢修人員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七、 庫內所有設備、設施等維護工作,必須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八、 各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設備基礎,應保持完整,定期檢查、測定,并采取防潮、防汛、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對設備儀表和安全裝置保證齊全完好,并按規(guī)定做定期檢驗、調整。
九、 搞好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管線、儀表盤、基礎、地面、房屋建筑等設施清潔衛(wèi)生。
十、 維護人員對分管范圍內的設備負有維護責任,做到定時上崗,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檢查,主動向操作人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設備缺陷及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及故障要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并在設備檢修中徹底排除。
十一、 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運行不正常,要立即檢查原因,并及時處理。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及時匯報并通知有關崗位人員,不弄清原因和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故障,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十二、 未經同意,不能任意將配套設備拆開使用。閑置設備要按規(guī)定辦理清帳手續(xù)。待修或代保管的閑置設備,由所管轄單位負責維護保養(yǎng),機電運輸部要進行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