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大修管理制度
1、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按設備原值25%提取大修理費用,并能按時繪制全礦機電設備大修計劃。
2、設備大修前,對所修設備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詳細的鑒定,然后根據鑒定情況,確保大修理內容,并按規(guī)定編制大理詳細明細。
3、設備大修,無論委托礦屬單位或外委進行,大修前必須通過機電科辦理大修理設備合同書,按合同簽署的內容進行大修。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安排大修設備,否則財務部門不予結算。
4、設備大修后,組織有關工程師、技術員、有專業(yè)技術的工人,根據合同書嚴格驗收,驗收情況必須有書面記載,并存入設備檔案。
5、設備大修后,由機電科設備組負責組織機電工程師、技術員根據設備修理情況及實際測試作出合理的經濟、技術論證,并存入設備檔案。
第2篇 設備大修理質量檢查驗收移交制度
設備大修理質量檢查、驗收移交制度
第五十九條 設備修理質量檢驗應按“金屬切削機床修理通過技術要求”,“單位設備完好標準”和“大修理分等標準”等嚴格執(zhí)行不得漏項或降低質量標準。
第六十條 檢驗員應參加修理前對設備的檢查。了解設備使用狀況與存在的問題及用戶要求,提出更換修復零件的意見,和修理者一起研究如何提高修理質量。
第六十一條 部裝應交檢,檢查部裝的主要配合精度,確定靈活可靠的齒輪嚙合,移動部位的松緊程度調整間隙,刻度的準確性及內部清潔。
第六十二條 總裝和運轉的檢查:
1、設備總裝后,重點檢查各滑動導軌,移動導軌及固定貼合面的配合精度和接觸精度。各手搖機構的松緊程度,各調整環(huán)節(jié)一重大部位的固定銷的接觸精度。
2、設備運轉的檢查,對轉部位進行全面檢查,對各運轉部位進行全面檢查,各級實際轉數與規(guī)定轉數是否相等,有無嗓音走刀時是否爬行,主軸的升降,液壓的性能,保險制動裝置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六十二條 設備幾何精度與切削精度的檢查:
1、空運轉后,進行幾何精度檢查,要求連續(xù)一次檢查完,如在中途發(fā)現問題或有一項精度不合格,需要進行修理,調修后幾何精度必須重新檢查。
2、幾何精度合格后,進行切削精度檢查,按出廠精度單上的規(guī)定和要求進行切削,如切削精度達不到要求,需要調修,調修后重新檢查,其幾何精度和切削精度。
3、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切削負荷試驗,幾何精度應重新檢查。
第六十三條 設備電氣質量檢查,電氣修理質量必須符合車家電氣技術標準,技術安全規(guī)程,達到“通用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性能達到設備出廠要求。
第六十四條 外觀總檢查:
1、大修完工交檢合格后,由機修車間進行搬運、安裝、接線、油漆工作。
2、油漆應涂層牢固,外觀平整,涂層光滑,顏色均勻一致,界線分明,邊角線條整齊,清楚、無流掛、起泡發(fā)白、發(fā)光及明顯的掛皮,傷痕、劃痕等現象。
3、外觀檢查按“單項設備完好標準”進行檢查,并著重檢查設備的完整性。
第六十五條 大修完工后設備科、檢驗員、主修者會同使用單位,操作者維修組共同進行交驗收。
第六十六條 保修期限及內容:交接驗收簽字后,使用車間方可投產使用,機修車間在幾何精度上保修一個月,其它修理質量保修三個月,在保修期內發(fā)現設備質量問題,使用車間通知設備科,并按下情況處理:
1、凡屬于修理質量問題由修理部門解決處理。
2、凡屬于操作不當,使用不合理產生問題,均由使用車間修復。
3、發(fā)生事故暫時又查不出原因,由設備科負責組織人員與使用雙方組成鑒定小組,以組織人員為主,共同進行解體檢查,直至查明原因分別按上述兩項處理。
第3篇 設備設施大修檢修、維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我部設備設施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大修期間的安全作業(yè)和大修后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備設施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范圍。
三、在設備設施大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門必須明確大修內容,檢修開始時間和檢修完成時間。
(二)確定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和參加大修的人員。明確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對參加大修的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負責。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掌握大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大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大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huán)境和安全作業(yè)條件,并擬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大修項目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yè)、懸空作業(yè)、平行交叉作業(yè)、停(供)電作業(yè),制冷系統(tǒng)、運轉設備檢修起重作業(yè)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yè)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并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工廠安全環(huán)保主管審批。
(五)設備設施大修的安全用具和大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班前大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大修項目安全措施到位,項目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yè)。
四、設備設施大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大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yè)。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大修作業(yè),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yè)。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工作,對大修人員的安全作業(yè)狀態(tài)進行監(jiān)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發(fā)現險情應及時停止大修作業(yè),撤離人員,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后作業(yè)等行為。
(六)每天按大修進度以及大修完成情況做好大修記錄。
五、設備設施大修結束后,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大修臨時設施,確保設備設施試運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大修項目的總結工作并形成記錄。
第4篇 電氣設備大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結合大化工的特點,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員工在檢修過程中的安全和設備檢修質量,電氣車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包括大修前準備、電氣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證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保證工作安全的組織措施、大修期間施工及操作管理、設備完好標準、質量驗收管理、技術監(jiān)督管理、大修中電氣突發(fā)事故的處理,應急辦法和避免措施、大修總結管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用于檢查和指導電氣安全檢修及施工工作。
第四條 電氣值班人員,維護檢修、施工安裝、試驗、設計和主管領導及技術主管人員,必須執(zhí)行本制度。
第五條 工作人員發(fā)現有違反本制度,足以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象時,應予以制止或拒絕執(zhí)行之。
第二章 大修前的準備工作
第六條 全面準確地確定檢修項目,明確檢修目的,做到檢修有根據,修后有保證。
第七條 做好大修材料,備品配件及檢修工具的準備工作,必須確保檢修材料、備品備件和檢修工具在11月30日前要備齊。
第八條 完成項目檢修方案及技改方案的編制工作,并按公司大修計劃完成電氣大修網絡圖的繪制。
第九條 根據檢修項目、班組人員結構及車間技術力量,做好人員分工,落實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設備驗收負責人。
第十條 檢修項目的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安全措施、質量標準、技術規(guī)范,必須組織參檢人員認真學習,并掌握。
第十一條 完成所需外委檢修項目的招標和合同簽訂工作。
第三章 電氣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條 電氣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經醫(yī)生鑒定無防礙電氣工作的疾病。
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國家有關的電氣規(guī)程及本制度,經電業(yè)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必須會觸電急救法和電氣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十三條 電氣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凡沒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均得按有電看待,不得隨意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第十四條 供電設備無論表計有無電壓指示,凡未經驗電、放電,都應視為有電。
第十五條 系統(tǒng)停、送電倒閘操作,應按生產調度室安排或接到電業(yè)局停、送電通知書,并通知生產調度做好準備工作后進行;運行或檢修時,必須得到調度通知或接到檢修單位的“檢修工作票”并得到調度室同意才能進行停、送電操作,不得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第四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
第十六條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止制度;
第一節(jié) 工作票制度
第十七條 下列工作應填寫工作票:
1、第一種工作票:
1.1、高壓設備上需全部或部分停電的工作;
1.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2、第二種工作票:
2.1、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2.3、二次接線回路上且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工作;
2.4、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第十八條 工作票由檢修工作負責人用鋼筆或原珠筆填寫清楚,一式兩份,一份交工作負責人,一份由值班員保存。
第十九條 工作票由主管負責人或檢修部門主管負責人簽發(fā),并經工藝和調度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工作票中有關人員應負的責任:
1、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tài)是否良好。
2、工作負責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guī)程;負責檢修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票中所列的 內容即使發(fā)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fā)人詢問清楚,必要時要求作詳細補充。
4、工作班中的成員:認真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并監(jiān)督有關規(guī)定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第二節(jié) 工作許可制度
第二十一條 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
1、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2、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情況和交待注意事項;
3、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完成上述許可手續(xù)后,經工藝和調度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二十二條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
第二十三條 當工作量大,需要長時間工作時,應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礙其它設備的正常運行為原則),可不重復簽發(fā)工作票,但下次開展工作前由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三節(jié) 工作監(jiān)護制度
第二十四條 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工作人員清楚交待任務、工作范圍、應注意事項、帶電的部位,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現場工作,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進行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當工作負責人需要暫時離開現場時,應指定監(jiān)護人員代替,并向代替人交待清楚有關事宜,同時通知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十六條 若工作在兩地,工作負責人可指派有實際經驗的人員到另一地去,但得把任務、注意事項交待清楚。
第四節(jié) 工作終結和送電制度
第二十七條 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負責檢查、清理工作現場,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撤出全體工作人員,確保工作設備可以安全送電,再與值班人員辦理結束工作票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 值班人員接到工作負責人的工作票結束申請后,應對工作設備進行檢查 ,符合運行要求后與工作負責人相互在工作票上簽名,注明結束工作時間,收回工作票。
第二十九條 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人員不得將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在工作間斷期間,若緊急需要送電,必須根據工作負責人確切通知,全部工作人員已離開工作地點,拆除安全措施,用電設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方可送電。
第三十條 已結束的工作票,至少保存3個月。
第五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
第三十一條 在全部和部分停電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zhí)行。對于無經常值班人員的電氣設備,由斷開電源執(zhí)行,并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
第一節(jié)停 電
第三十二條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70厘米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
4、無法制作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而又影響工作的帶電設備。
第三十三條 在停電時,必須斷開各方面有關的電源,停電必須有明顯可見到的斷開點,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第三十四條 停電范圍以滿足安全工作為限,不能隨意擴大停電范圍,在停電前應與生產調度室或用電單位聯系,防止突然斷電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二節(jié)驗 電
第三十五條 驗電筆必須符合所驗設備的電壓等級,使用驗電筆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驗電,(對10千伏以上帶電體驗電時,禁止驗電筆接觸帶電體)確認驗電筆良好,方可進行。驗電時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不許以電壓表和信號燈有無指示作為判斷有無電的依據。
第三節(jié) 裝設接地線
第三十六條 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放電,并將三相接地短路 ,當工作設備有幾個方面可能來電,就掛設幾組接地線。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看得見的地方,但不得掛設在工作人員的跟前,以防突然來電時燒傷工作人員。
第三十七條 裝設接地線必須兩人進行。裝設時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上述規(guī)定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第三十八條 接地線應符合短路電流要求,使用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軟裸銅線制作。
第四節(jié)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三十九條 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勻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操作票或工作票中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條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表示有人在設備上工作,不許送電; “禁止合閘”標示牌,表示運行中設備不許合閘,兩種不能混同使用。
第四十一條 在高壓設備內工作,安全距離不夠時,應設臨時遮欄;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四十一條 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取掉已掛的各類標示牌、裝設的遮欄、接地線等安全設施,若上述安全設施影響工作時,需取得工作負責人和值班人員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六章 大修期間的施工及操作管理
第四十二條 堅持四不施工的原則:準備條件不具備不施工、程序不清楚不施工、指揮不在場不施工、不開工作票不施工。
第四十三條 辦好檢修工作票,認真履行相關手續(xù),做好停電工作和電氣設備與運行系統(tǒng)的隔離措施,認真執(zhí)行檢修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第四十四條 嚴格執(zhí)行檢修規(guī)程,檢修質量標準和措施,保證檢修質量。
第四十五條 嚴格按照網絡圖施工,及時掌握和平衡檢修進度,加強組織協調保證按計劃進行,不能按時完工的要及時匯報。
第四十六條 必須進行檢修班前、班后會,由班長主持,時間十分鐘左右,班前會主要布置當班工作,提出檢修質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班后會主要檢查當班檢修進行情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和提出改進措施。
第一節(jié) 停送電聯系
第四十七條 停送電聯系應指定專人進行。非指定人員要求停送電時,值班人員有權不予辦理。聯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電申請單、停送電聯系單或電話聯系等。停送電聯系的時間、內容、聯系人、審批人等項目應在上述停送電憑證內寫明。嚴禁采取約時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聯系停送電。
第四十八條 在辦完送電手續(xù)后,嚴禁再在該電氣裝置或線路上進行任何工作。
第四十九條 用電話聯系停送電時,值班員應將聯系人的要求記入操作記錄本, 并重述一遍,準確無誤后才能操作。雙方對話應予錄音,錄音至少保存一周。若發(fā)生事故時,錄音應保存至事故結案。
第五十條 執(zhí)行工作票進行檢修、預試工作時,工作負責人應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辦理工作許可、工作延期、工作終結手續(xù)。
第五十一條 遇有人身觸電危險的情況,值班員可不經上級批準先行拉開有關線路或設備的電源開關,但事后必須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將詳細情況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第五十二條 與地區(qū)供電部門的停送電聯系,按當地供電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倒閘操作
第五十三條 倒閘操作必須根據生產調度室的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監(jiān)護人由技術業(yè)務比較熟練的擔任。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第五十四條 倒閘操作順序為:合閘送電先合母線側開關,再合電源側開關,最后合負荷側開關;斷電順序與上述相反。禁止帶負荷拉合開關。
第五十五條 變電所的倒閘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
第五十六條 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
1、變電所停送開關或其它開關的單一操作;
2、事故處理。
第五十七條 倒閘操作票的填寫,按實際運行主接線圖,填寫的主要內容: 1、操作任務;
2、發(fā)、受令人,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
3、應斷、合的開關;
4、應退、投的保護和自動裝置;
5、應拆、裝的接地線;
6、重要的檢查修理項目;
7、操作起始時間及終結時間;
第五十八條 操作時應對設備進行核對,檢查正確無誤,在執(zhí)行過程中,由監(jiān)護人對照操作票發(fā)令,操作人要準確執(zhí)行,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須向主管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
第五十九條 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廢” 字樣;已操作的注明“已執(zhí)行”的字樣。上述操作票至少保存3個月。
第三節(jié) 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
第六十條 參加電氣試驗人員,必須熟悉所用試驗設備、 儀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必須熟練掌握試驗方法、程序和標準。
第六十一條 試驗用的設備、儀器須經有關部門試驗檢定合格, 精度等級必須符合試驗項目的要求。
第六十二條 固定的試驗場所應設置各種必要的安全防護遮欄、安全警告牌、 燈光音響信號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在電氣設備安裝地點進行試驗時,試驗設備、被試品和試驗連接線的周圍設置臨時遮攔,遮欄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大型設備試驗時還應有專人看守。
第六十三條 預防性試驗之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擬定試驗方案, 劃出試驗接線圈,提出安全措施,交部門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由工作票簽發(fā)人簽發(fā)工作票,交試驗班執(zhí)行。
第六十四條 試驗班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試驗人員詳細說明試驗任務、項目、 標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布置每個試驗人員的任務和應負的責任,并記錄備查。
第六十五條 試驗過程中的各項操作應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試驗程序進行。
第六十六條 全部試驗結束后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 試驗記錄經整理后歸檔。
第四節(jié)電機檢修管理
第六十七條 電機檢修人員對電機的拆裝工序必須熟悉,不得野蠻拆裝,應嚴格按電機檢修規(guī)程進行。
第六十八條 電機的解體檢修要認真、仔細、全面,必須做到對所拆卸的零部件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混放。
第六十九條 更換軸承時必須仔細檢查軸承質量,嚴格按《軸承裝配標準》作業(yè),使用同一品牌的潤滑油。
第七十條 檢修后對二級電機每次注油量控制不超過軸承盒容量的1/3,四級電機有排油孔的須將廢油排放,每次注油量控制不超過軸承盒容量的1/2,六級電機每次注油量控制不超過軸承盒容量的2/3。
第七十一條 必須仔細檢查電機接線盒、引線、電纜鼻子等相關設施。
第七十二條 高壓電機進行檢修保養(yǎng)時還必須對定子線圈進行清灰。若引線出現老化、龜裂等現象,必須進行更換。
第七十三條 所檢修的電機必須進行空載試車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嚴禁檢修不合格電機投運到生產當中,以杜絕檢修事故的發(fā)生。(注:高壓電機在現場進行試車)
第七十四條 電機檢修完成后,必須建立完善的電機檢修臺賬(填寫電機檢修卡),將電機潤滑油、軸承、測繪尺寸、接線盒、引線、電纜鼻子、清灰、修后存在的缺陷、試車情況、空載電流等做好記錄,確保檔案的完整性。
第五節(jié) 配電系統(tǒng)的檢修
第七十五條 配電系統(tǒng)的檢修必須安排技術過硬,經驗豐富發(fā)的人員進行,并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嚴禁違章檢修。
第七十六條 參與檢修的人員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所檢修的設備進行仔細檢查,不得將工具及雜物遺留在配電系統(tǒng)內,以免發(fā)生短路事故。
第七十七條 配電系統(tǒng)的檢修一般不帶電進行,需停電并得到工作許可后進行。
第七十八條 不允許在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設備上帶電工作。若需要低壓帶電工作時,必須兩人進行,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
第七十九條 帶電工作時要扎緊袖口,使用安全絕緣工具進行操作,不允許使手直接接觸帶電體,也不允許身體同時接觸兩相或相與地。
第八十條 在下列情況下,禁止帶電工作:
1、陰雨天氣;
2、防爆、防火及潮濕場所;
3、有接地故障的電氣設備外殼上;
第八十一條 站在地上的人員,不得與帶電工作者直接傳送物件。
第八十二條 在檢修后要確保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側不開路,以免在送電后開路運行危及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第八十三條 在檢修后要確保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短路,以免在送電后短路運行會危及設備安全。
第八十四條 在電力電容器和變壓器上工作,必須將電容器和變壓器電源斷開,并做好安全措施,懸掛標示牌,工作前應對電容器和變壓器進行充分放電。
第六節(jié) 臨時電源線路及照明的安裝
第八十五條 臨時電源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的電纜,室外跨過道路時,不得低于4.5米,不允許借用暖氣、水管及其它氣體管道架設導線。
第八十六條 全部臨時線路必須有一個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氣設備應有防雨設施。
第八十七條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第八十八條 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
第八十九條 電動機及附屬設備(如起動器、開關、按鈕等)裝設在露天,均應有防雨措施并安裝牢固。
第九十條 移動式電氣設備和器具,應采用橡皮護套絕緣軟線。與電源聯接,應采用開關、漏電保護裝置及插頭座。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或掛在電源線上使用。
第九十一條 行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在塔罐、金屬容器、潮濕地方工作時應采用低于12v的安全電壓;
第九十二條 嚴禁在防暴、防火場所使用碘鎢燈,若確需要,必須經分析確認后才能安裝。
第七節(jié)裝置區(qū)設備檢修、安裝與調試
第九十三條 裝置區(qū)電氣設備的檢修、安裝與調試,必須按電氣檢修制度,安裝及調試規(guī)范進行。
第九十四條 裝置區(qū)設備解體檢查、檢修和試驗工作,要認真、仔細、全面,不能漏查,漏試,要掌握設備技術狀況,摸清規(guī)律,做到心中有數。
第九十五條 若在檢修中發(fā)現缺陷,要及時調整檢修項目,落實修理方法和進度,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影響檢修工期的問題及時匯報。
第九十六條 根據檢修項目變化情況要及時平衡和調整檢修項目勞動力分配,特別是配合性工種和專用檢修工具,如行車和施工機具,以保證解體階段按照工期要求全面順利進行。
第九十七條 正確執(zhí)行工藝措施,正確使用材料、工具、儀器,確保檢修質量。
第九十八條 堅決杜絕工具、工件及其它物件遺落在設備內造成事故,所有工器具、零部件要有數,短缺時,要及時尋找,直到找出為止,并有記錄。
第九十九條 要及時做好檢修、安裝調試記錄,主要內容包括設備技術狀況,系統(tǒng)或結構變更,測試和試驗的數據記錄正確完整,簡明實用,以便通過記錄校核和補充備件備品及其圖紙。
第一百條 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七章 設備完好標準
第一0一條 設備運轉正常,性能良好,各項指標達到檢修技術規(guī)程要求或達到銘牌能力。
第一0二條 設備各部溫度、壓力、轉速、流量、電流、振動、位移、噪聲等運行參數符合規(guī)程要求。
第一0三條 主、輔機的零部件符合技術要求,并齊全完整。
第一0四條 儀表、計量、訊號、聯鎖和繼電保護裝置經過檢查校驗后能達到齊全好用、靈敏、準確。
第一0五條 基礎、機座穩(wěn)固可靠,地腳螺栓和各部螺栓緊固、整齊,符合要求。
第一0六條 防腐措施和外部油漆完整。
第一0七條 潤滑系統(tǒng)清潔、暢通,油壓、油位、油質符合規(guī)定,做到按期加油和“五定”、“三過濾”。
第一0八條 設備整潔,無油垢、污物,環(huán)境衛(wèi)生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第八章 質量驗收管理
第一0九條 驗收是保證檢修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驗收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深入現場,進行監(jiān)督,并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做好驗收工作,竣工驗收要把好“三關”。
1、項目關:不漏項,不甩項。
2、質量驗收關:檢修質量不合格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驗收;設備不清潔不驗收。
3、臺帳關:做好各項記錄,臺帳齊全,技術資料齊全,能正確反應檢修實際情況。
第一一0條 質量驗收工作標準
1、一級驗收項目,首先是檢修人員自檢,然后交班組技術員驗收,并報請車間項目負責人驗收。
2、二級驗收項目,班組自檢具備驗收條件,由檢修項目負責人設備專責人、專業(yè)技術人員嚴格驗收。
3、三級驗收項目,車間自檢具備驗收條件,由公司專業(yè)組組織相關人員按質量驗收標準嚴格驗收考核。
4、技術診斷驗收項目應由專責人參加,專業(yè)人員進行試驗鑒定并按技術監(jiān)督項目的規(guī)定和標準認真驗收。
5、驗收項目應有驗收記錄,其內容包括檢修項目,技術記錄,質量評價和檢修,驗收雙方負責人簽名。
第一一一條 外委維修驗收標準:外委維修項目由公司安排相關技術人員跟蹤維修和根據相關標準規(guī)范進行嚴格驗收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一一二條 電氣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符合國家相應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第九章 技術監(jiān)督管理
第一一三條 各技術監(jiān)督專業(yè)負責人根據設備狀況和技術監(jiān)督有關規(guī)定,制定設備技術監(jiān)督計劃,并制定項目標準。
第一一四條 檢修期間,按照技術監(jiān)督網體系,對技術監(jiān)督項目予以落實并檢查驗收。
第一一五條 加強領導,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充分發(fā)揮各級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一一六條 落實各級技術監(jiān)督人員崗位職責并根據技術監(jiān)督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嚴格考核。
第一一七條 通過人員培訓和改善監(jiān)督手段,不斷提高監(jiān)督工作水平。
第一一八條 在技術監(jiān)督工作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第一一九條 檢修結束后,應對技術監(jiān)督項目完成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對遺留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章 大修中突發(fā)電氣事故的處理、應急辦法和避免措施
第一節(jié) 突發(fā)電氣事故的處理
第一二0條 電氣事故處理原則:
1、迅速限制事故的發(fā)展和擴大,消除事故的根源,排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辦法,保持設備處于正常狀態(tài);
3、盡快恢復已停電的設備。
第一二一條 電氣事故的處理,應在主管負責人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在事故處理期間,主管負責人應堅守崗位組織事故處理。
第一二二條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處理人員在處理的同時,應立即把最新情況和發(fā)展趨勢報告主管負責人。
第一二三條 事故處理結束后,應填寫事故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1、發(fā)生時間、地點,設備名稱及位號;
2、事故起止的時間和其中影響生產的時間;
3、事故詳細經過及采取的措施;
4、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
5、事故設備修復后情況;
6、對事故的處理及防止事故措施;
7、事故損失的金額等。
第二節(jié) 應急辦法
第一二四條 若在檢修過程中導致設備出現誤動,則項目負責人應第一時間通知調度,并向相關領導匯報,調度應迅速通知工藝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組織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和進行修復。
第一二五條 若發(fā)生高空墜落、燙傷、觸電等人身傷害事故,項目負責人應第一時間安排人員進行救援,并通知調度和向相關領導匯報,調度應立即安排車輛將傷員送往最近醫(yī)院救治。
第三節(jié) 事故避免措施
第一二六條 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大修管理制度和《電氣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范》。
第一二七條 施工前針對性的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
第一二八條 嚴格佩戴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絕緣靴等)。
第一二九條 必須辦理工作票,明確工作職責與責任,并經調度和工藝確認簽字后,開展工作。
第一三0條 在施工過程中,確保將工具、物品等材料放在安全穩(wěn)當的地方,以防墜落傷人,嚴禁高空拋擲東西;
第一三一條 防燙傷,施工過程中嚴禁觸及高溫管道設備,以免燙傷;
第一三二條 防墜落,在高空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穿戴安全帶,并嚴格遵守安全帶的使用原則:高掛低用;各種架子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隨意拆改;
第一三三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從輕拿輕放原則,杜絕野蠻施工;
第一三四條 必須現場指導和監(jiān)督施工,及時杜絕安全隱患和糾正違章行為;
第十一章 大修總結管理
第一三五條 大修總結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各項目負責人和檢修班組要認真對待,找出問題和差距,不斷提高管理,質量和檢修工藝水平。
第一三六條 大修結束后,各項目負責人和檢修班組應認真進行總結,并寫出書面報告,總結報告在兩周內交車間,包含的內容如下:
1、檢修項目完成情況;
2、重大項目完成情況及效果;
3、檢修中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4、工期,費用分析;
5、檢修設備及項目存在的問題及準備采取的措施;
6、圖紙、資料歸檔整理情況;
第一三七條 技術組在各班組和項目負責人總結的基礎上,修正匯總,報公司逐級審查后,在一個月內將檢修驗收評估報告整理歸檔。
第一三八條 設備檢修的各種記錄,試驗報告和設備變動情況等進行整理,存檔。
第5篇 設備設施大修、檢修、維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我部設備設施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大修期間的安全作業(yè)和大修后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備設施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范圍。
三、在設備設施大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門必須明確大修內容,檢修開始時間和檢修完成時間。
(二)確定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和參加大修的人員。明確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對參加大修的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負責。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掌握大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大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大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huán)境和安全作業(yè)條件,并擬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大修項目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yè)、懸空作業(yè)、平行交叉作業(yè)、停(供)電作業(yè),制冷系統(tǒng)、運轉設備檢修起重作業(yè)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yè)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并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工廠安全環(huán)保主管審批。
(五)設備設施大修的安全用具和大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班前大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大修項目安全措施到位,項目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yè)。
四、設備設施大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大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yè)。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大修作業(yè),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yè)。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工作,對大修人員的安全作業(yè)狀態(tài)進行監(jiān)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發(fā)現險情應及時停止大修作業(yè),撤離人員,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后作業(yè)等行為。
(六)每天按大修進度以及大修完成情況做好大修記錄。
五、設備設施大修結束后,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大修臨時設施,確保設備設施試運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大修項目的總結工作并形成記錄。
第6篇 設備大修制度
1、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按設備原值25%提取大修理費用,并能按時繪制全礦機電設備大修計劃。
2、設備大修前,對所修設備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詳細的鑒定,然后根據鑒定情況,確保大修理內容,并按規(guī)定編制大理詳細明細。
3、設備大修,無論委托礦屬單位或外委進行,大修前必須通過機電科辦理大修理設備合同書,按合同簽署的內容進行大修。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安排大修設備,否則財務部門不予結算。
4、設備大修后,組織有關工程師、技術員、有專業(yè)技術的工人,根據合同書嚴格驗收,驗收情況必須有書面記載,并存入設備檔案。
5、設備大修后,由機電科設備組負責組織機電工程師、技術員根據設備修理情況及實際測試作出合理的經濟、技術論證,并存入設備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