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爆設備檢查入井安裝驗收使用制度
1、凡是從機電科領取的防爆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并在入井之前,必須由設備管理員、井區(qū)機電段進行檢查試驗。凡是未經(jīng)檢查試驗的防爆設備任何人不得強制下井,確保入井三關。
2、檢查駙驗收合格,交接手續(xù)辦清后,方可入井。
3、設備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線工藝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裝使用前,必須由專職的管理人員進行驗收,進行空載和重載試驗,各種自動保護靈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裝驗收時,驗收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觸和重載試驗,各種自動保護靈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設備從驗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單位要認真對設備運轉作好記錄,并按驗收交接情況進行維護。
第2篇 防爆電器設備入井檢查制度
第一條 凡新領用或經(jīng)修復的防爆設備入井,使用隊必須報請機電、安全部門進行入井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入井。
第二條 凡購置回礦的防爆設備必須三證齊全。
第三條 入井設備必須在地面進行全面檢查,檢查頭、檔板、密封圈、喇叭口、各緊固螺絲是否齊全,各防爆面的檢查數(shù)據(jù)是否符合規(guī)程要求。
第四條 入井防爆設備要建立單臺設備檔案。
第五條 入井后的防爆設備還應進行跟蹤檢查,做到入井使用的防爆設備防爆率達100%。
第3篇 防爆設備入井管理制度
1、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工作,由項目部防爆設備檢查組全面負責,集中統(tǒng)一管理。
2、新購防爆設備配齊產(chǎn)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ma安全標志、生產(chǎn)許可證,入井前由指定的、經(jīng)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3、在日常運行中,應進行經(jīng)常性的維護檢查和每周一定期檢查一次,主要檢查設備外殼、緊固件、密封件、絕緣蓋板等是否符合標準。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做好記錄。
4、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或已失爆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5、運行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應進行編號。有故障的設備,應由專人負責,進行更換或維護。
第4篇 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chǎn)。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法》、《防爆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器設備國家標準匯編》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技術設備部負責公司防爆(電氣)設備設施的歸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經(jīng)營部及油庫負責防爆(電氣)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
4管理內(nèi)容
4.1 非防爆設備是指新到貨的防爆設備,沒有防爆標志、生產(chǎn)許可證號、檢驗合格證和防爆設備到貨驗收單等。防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沒有防爆標志,經(jīng)修復而不能達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設備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器設備銘牌規(guī)定數(shù)據(jù)是否與接線電壓和使用機器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nèi)部是否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xù)是否齊全完整。
4.3 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和滴水,特別在淋水很大的地點安裝設備時,禁止亂放與防爆設備安全運行和驗修無關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wěn)固可靠,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上的規(guī)定安裝要求,不準有傾斜或震動現(xiàn)象。
1) 低壓開關在安裝后應平正牢固,磁力開關的最大傾角不提超過15°設備與設備之間或與墻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以便檢修。
2) 高壓防爆開關的安裝位置必須平整,電纜與開關連接時,必須通過進線裝置,進線裝置必須灌注絕緣膠、封堵嚴密。
4.4 防爆設備安裝后應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處螺絲和彈墊必須齊全完整擰緊,防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防爆面不得銹蝕,如銹蝕應作以處理。
2)接線工藝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3)閉鎖裝置應牢固可靠。
4.5 防爆電氣設備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由生產(chǎn)部負責
1) 防爆設備及周圍環(huán)境是否保持清潔,有無淋水積水和妨礙設備安全運行、檢修的雜物。
2) 防爆設備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是否遭受外力損壞。
3) 設備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傾斜,歪倒及震動現(xiàn)象。
4) 防爆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設備各部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7) 電纜吊掛是否牢固、整齊,有無破損和被擠埋的現(xiàn)象,工作面電纜有無被炮崩的危險。
8) 電纜接頭是否松動、過熱,是否符合要求。
9) 檢漏繼電器指示的絕緣電阻是否正常,低于規(guī)定應及時處理。
第5篇 防爆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防爆設備檢查是保證井下電氣安全的專業(yè)組織,為使其能正常開展工作,做到有職有權,我礦該組設在機電科,業(yè)務上由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工程師直接領導。防爆檢查員要從井下電氣維修工中挑選,并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體素質好,業(yè)務熟練,經(jīng)過防爆原理、三大保護等專業(yè)培訓,且有合格證書。防爆檢查組要保持人員相對穩(wěn)定,該組人員調(diào)動要經(jīng)過機電礦長批準,并報公司機電處備案。
2.防爆設備檢查組應對全礦防爆電氣管理組、電纜組和小型電器組的工作質量負責檢查、監(jiān)督,但不能兼任礦并口修理廠的防爆設備檢修后的質量驗收工作。
3.防爆檢組應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匯編》、《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的各項制度有檢查、監(jiān)督實施的權力和義務。
4.由于防爆檢查組工作失職,不按期檢查防爆性能和不負責任造成失爆或發(fā)生事故,應有機電礦長負責追查防爆檢查組及責任人的責任。
5.防爆檢查組應建立下列記錄:
a.日檢查隱患記錄,并將此記錄一式三份送機電礦長,礦機電科及被檢查單位各一份。
b.日檢查隱患的處理登記表。
c.設備庫內(nèi)存放的防爆設備及小型防爆電器的質量抽查情況記錄。
d.全礦及分區(qū)、隊的失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圖表。
e.三大保護抽查情況的記錄。
f.電纜抽查情況的記錄。
g.有關會議記錄及有關的文件和標準匯編。
h.6.對全礦防爆設備狀態(tài)要實行旬分析,月總結,以書面報機電礦長。
第6篇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防爆設備入井、安裝管理
1、防爆設備的使用場合:采區(qū)進風巷、總回風工程億、主要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工作面和工作面進風巷、回風巷、掘進頭。
2、各使用防爆設備的單位,根據(jù)自己工作面的情況提出使用計劃。報機電科審批后方可發(fā)放。
3、防爆設備統(tǒng)一由設備組管理,無防爆合格證的設備嚴禁入井。
4、防爆設備的安裝必須按該種設備的安裝要求進行安裝。
5、在安裝防爆設備時除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條文安裝外,還必須按《》井下防爆電氣(器)設備檢查標準的修改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即山西五十條)中有關條文規(guī)定進行安裝,否則為失爆。
7、防爆面經(jīng)磷化處理的防爆設備原則上不準入井安裝。
二、防爆設備的驗收
1、所有防爆電器設備在搬運過程中,要做到輕拿輕放,人為原因造成損壞和報廢者要嚴肅處理。
2、工作面安裝完畢后,剩余的防爆電器設備及零部件必須全部出井交庫,否則按丟失論處。
3、防爆開關要上架,三臺及以上的電器設備及臨時配電點要裝設局部接地極,檢漏繼電器及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需裝設合格的輔助接地極,接地電阻不得大于2ω,兩臺件以上的五小電器要上牌板懸掛,纜線每3米設置一電纜鉤,纜線弧度不大于10%,否則不予驗收。
4、任何機電設備的安裝驗收都必須按設計或有關通常規(guī)定執(zhí)行,無機電科驗收簽字的機電設備不準投入運行,否則后果自負。
5、設備庫應嚴格把關,嚴禁失爆設備入庫、入井。
第7篇 防爆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電工要嚴格按照各種防爆設備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保養(yǎng)。
2、電工要經(jīng)過培訓學習,熟練掌握防爆設備的操作技能后方可操作。
3、防爆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對其各方面的性能進行仔細檢查,若有零件損壞的,必須修好至符合防爆要求后才能使用。
4、應有備用的防爆設備,以便在運行中的防爆設備損壞來不及維修時可以及時替換;備用的防爆設備要專門存放的地方,要保證通風、干燥。
5、防爆面要涂防銹油,防止銹蝕;螺栓要擰到合適程度;不用的接線孔,要加密封圈、擋板封好。
6、對各種系統(tǒng)的防爆設備要詳細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由檢查人簽名。
第8篇 加油站設備防爆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yǎng)、檢修制度,并在儲存區(qū)、卸油區(qū)、加油區(qū)、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yè)性檢修必須由經(jīng)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tǒng)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wěn)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yǎng)防爆電器設備,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設備保護、聯(lián)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yè)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nèi)容:
a.維護后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并對銹蝕處進行防腐處理;
c.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并測試電阻值;
e.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檢查隔爆面,測量并調(diào)整隔爆間隙值;
i.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yè)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chǎn)企業(yè)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檢修現(xiàn)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須按照規(guī)定放盡能量后方可作業(yè);
h.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diào)換或者缺少;
j.細記錄檢修項目、內(nèi)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并歸檔保存。
第9篇 某煤礦防爆電氣設備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xié)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chǎn)手續(xù),未經(jīng)試驗、檢驗的自制產(chǎn)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jīng)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 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jīng)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jīng)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nèi)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nèi)清潔無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chǎn)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nèi)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nèi)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項內(nèi)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10篇 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爆設備入井制度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外部必須張貼有本礦防爆設備檢查組發(fā)給的合格證,方可入井,否則不準入井,井口管理人員嚴格檢查把關,否則按違章從嚴處理。
二、防爆設備安裝要求
1、防爆設備安裝地點要通風良好、環(huán)境干燥,避開頂板淋水。
2、防爆設備安裝安全距離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
3、開關應豎直安放,傾角不得超過16度。
4、所安防爆設備必須完好,不得有失爆現(xiàn)象。
5、防爆設備要臺臺上架。
三、防爆設備驗收制度
1、對本礦機修廠檢修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由防爆檢查員對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登記入帳,對達到防爆性能標準的防爆電氣設備發(fā)給防爆合格證,方可使用。
2、對外委檢修后的防爆設備由防爆檢查員按標準檢查,登記入帳,達到要求的發(fā)給防爆合格證,否則退回原檢修單位重新修理。
3、對新領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要進行檢查, 登記入賬,合格者簽發(fā)入井合格證,否則退庫處理。
4、對使用的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防爆檢查員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檢查,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填寫通知單,限期整改。
5、對防爆電氣設備的報廢處理,應有防爆檢查人員鑒定, 確認經(jīng)修復達不到隔爆要求的單獨存放,由設備管理人員做好報廢審批工作。
四、防爆設備使用管理
1、機電科依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成立防爆專業(yè)檢查組。防爆專業(yè)檢查組的職責是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的性能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檢查依據(jù)標準是《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電氣設備(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須經(jīng)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防爆性能,確認合格后,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可下井使用。
3、嚴禁任何單位私自購置、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4、凡上級部門和機電科檢查出失爆,責任單位必須當場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時間,復驗時發(fā)現(xiàn)仍未整改,加倍處罰。
5、機電科所聘請的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負責本單位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檢查。
6、各生產(chǎn)單位現(xiàn)場修理的防爆設備必須經(jīng)本單位兼職防爆員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兼職防爆檢查員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撓其工作。
8、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如有更換,應立即匯報機電科防爆組,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對專兼職防爆檢查員培訓一次。
10、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每季度機電科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年評比一次,對防爆設備管理、維護好的單位,由機電科出具證明,請礦領導審批后,給予適當獎勵。
11、機電科防爆專業(yè)檢查組應認真檢查,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否則,經(jīng)調(diào)查事實確鑿,將嚴肅處理,并給予檢舉人適當獎勵。
第11篇 某公司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qū)域中,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chǎn)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chǎn)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nèi)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yǎng)管理。
3.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qū)域等級。
3.1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xù)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xiàn)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qū)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xiàn)的場所。
3.3級區(qū)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xiàn),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xiàn)的場所。
4. 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
4.1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jīng)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 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shù)及符號亦相同。
4.5 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chǎn)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
4.7 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qū)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 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 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guī)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jiān)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聯(lián)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 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chǎn)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nèi)部必須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nèi)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nèi)部及環(huán)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yè)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 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huán)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jīng)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chǎn)品規(guī)定的最高溫 度和溫升的規(guī)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xiàn)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guī)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xiàn)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lián)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guī)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chǎn)品規(guī)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chǎn)品規(guī)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異?,F(xiàn)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fā)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 專業(yè)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的規(guī)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設備的內(nèi)外灰塵,進行除銹防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nèi)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guī)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shù)及本安電路參數(shù)。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yè)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知識的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 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并須經(jīng)防爆專業(yè)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 ,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xiàn)行技術規(guī)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chǎn)品原鑒定檢驗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6.2 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nèi)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diào)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銹,涂敷薄層防銹油脂,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tǒng);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tǒng)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它缺陷,并進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fā)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jù)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nèi)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guī)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涂耐弧漆,殼外表面涂防銹漆。
6.4 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diào)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guī)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diào)整試驗;
更換局部范圍內(nèi)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銹刷油。
7. 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shù)據(jù),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第12篇 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制度
1、檢修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經(jīng)機電運輸科檢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入可庫或投入使用。
2、防爆電氣設備,應有生產(chǎn)許可證、產(chǎn)品合格證及ma標志,防爆檢查員要復驗并加貼防爆合格證,否則,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滿足《防爆細則》的要求:
(1)、雞爪子、羊尾巴、明線頭,罰責任人300元;
(2)、閑置進線裝置內(nèi)無擋板或密封圈,罰責任人300元;
(3)、防爆外殼有裂紋及孔洞,罰責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罰責任人300元;
(5)、一個進線裝置同時穿二根電纜的,罰責任人300元;
(6)、鎧裝電纜盒沒有灌電纜膠而使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7)、高壓防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電纜膠未到喇叭盒2/3、電纜膠裂紋、芯線能夠相對活動的,罰責任人200元;
(8)、連接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起不到閉鎖作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9)、接線腔與開關內(nèi)腔或電機定子腔體通氣的,罰責任人100元;
(10)、各種設備檢漏、風電閉鎖、電機綜合保護、過流、無壓釋放、儀表等安全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沒加金屬墊圈,罰責任人200元;
(12)、疊壓式接線嘴壓緊電纜后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的,罰責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內(nèi)徑與電纜外徑有大于1mm間隙的或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間隙大于2mm著(小線嘴大于1mm者),罰責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寬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包扎物的,罰責任人300元;
(15)、兩個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開套在電纜上的,罰責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彈性、變質、起不到密封作用,罰責任人200元;
(17)、電纜護套進入器壁長度不小于5mm的或超過15mm的,罰責任人200元;
(18)、閑置的進線嘴用擋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質非鋼板的,罰責任人200元;
(19)、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護套破損且露出芯線絕緣面繼續(xù)使用的,罰責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彈簧墊或使用不合格彈簧墊的,罰責任人200元;
(21)、喇叭嘴親嘴、防爆面螺栓松動或彈簧墊壓不平的,罰責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線嘴擰進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頭能擰進半扣的,疊壓式壓線嘴能活動的,罰責任人200元;
(23)、密封圈與金屬墊圈之間安裝錯位的,罰責任人200元;
(24)、閑置進線裝置擋板壓在密封圈里邊的,罰責任人200元;
(25)、各種喇叭嘴壓緊程度不夠,手指輕易把電纜推進,罰責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銹蝕嚴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罰責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鈕與外殼間隙大于0.5mm的,罰責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過3個“扣距”),罰責任人100元;
(29)、電工帶電作業(yè)的,罰責任人200元;
(30)、非電工人員檢修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的,罰責任人200元;
(31)、電纜、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漏電的,罰責任人200元;
(32)、各種安全閉鎖裝備和保護裝備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的,罰責任人200元;
(33)、用銅、鋁、鐵等代替保險絲的,罰責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規(guī)格不一致的,罰責任人100元;
(35)、防爆設備不經(jīng)防爆人員檢查而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36)、帶電搬遷電氣設備的,罰責任人100元;
(37)、接線壓緊出現(xiàn)松動的,罰責任人100元;
(38)、停電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檢查瓦斯、驗電、放電、打接地線的,罰責任人100元;
(39)、停電作業(yè)時不掛停電牌或擅自拿掉停電牌的,罰責任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