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一、重要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測試。各種試驗均按國家有關標準,并記錄在案。
二、采掘電氣設備一律由機修車間進行檢修,設備庫驗收,并記錄登卡。
三、對于大型固定設備,如高壓開關柜、啟動設備、電纜等由機電科每年或使用前進行一次檢測。
四、對安全保護性電氣設備每年進行兩次試驗,一般可在春秋兩季進行。
第2篇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 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jīng)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jīng)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 電氣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 未經(jīng)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六、 電氣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 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jīng)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 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第3篇 某煤礦防爆電氣設備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xié)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chǎn)手續(xù),未經(jīng)試驗、檢驗的自制產(chǎn)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jīng)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 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jīng)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jīng)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chǎn)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項內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4篇 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
經(jīng)過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wèi)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單位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
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第5篇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程的規(guī)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筑內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應采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六、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shù)臏缁鹌鞑摹?/p>
第6篇 x酒店工程部電氣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酒店工程部電氣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1.在電氣設備檢修、試驗等工作時,根據(jù)不同的安全程度,可以分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要求:
①根據(jù)內容和需要,填寫工作票;
②高空作業(yè)至少有兩人一起工作;
③工作前應嚴格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制定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并有文字成立備記。
2.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措施:斷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這些措施由值班人員執(zhí)行,沒有值班人員時,由斷開電源人執(zhí)行,并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且須戴絕緣手套及穿絕緣靴。
①斷電:禁止在沒有明顯斷開點(只斷開斷路器)的設備上工作。
②驗電: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格且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在檢查驗電器本身和施工設備是否有電壓時,都須戴絕緣手套。
③裝設接地線:目的為防止突然來電。裝設地線的裝拆程序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則只允許拆使用接地開關接地。
④懸掛標示牌和裝設圍欄: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凡屬高壓用電設備上都應設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應在進入高壓區(qū)上處設有'變電重地無關人員免進!'等標志。在工作點四周安設帶有指示牌的圍欄。
第7篇 燃氣、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chǎn)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行。
第8篇 某飯店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實行統(tǒng)一安裝、定期檢查制度。
二、電氣設備的檢查由 部門負責,具體由電工負責實施。
三、每年對建筑物防雷設施、電氣接地裝置在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防雷接地檢測。
四、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五、電氣日常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 部,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第9篇 電氣設備遠紅外熱成像掃描制度
公司電氣設備遠紅外熱成像掃描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不正常發(fā)熱、充油設備缺油等異常運行情況,充分利用科技產(chǎn)品對生產(chǎn)工作的積極作用,做到設備過熱缺陷早發(fā)現(xiàn),早處理,避免事故擴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實施細則
各風廠篩選出具備紅外檢測條件的設備,對所有具備紅外檢測條件的電氣設備建立遠紅外檢測檔案(見附表一),并按實際情況制訂出紅外檢測周期和計劃,由公司審核并批準后嚴格實施。 電氣設備紅外檢測周期應遵照dl/t 664-1999《帶電設備紅外診斷技術應用導則》相關要求執(zhí)行,一般情況下,應對全部設備每半年檢測一次,對老化或存在原始缺陷的設備應適當縮短檢測周期。 新建、擴改建或大小修的電氣設備在帶負荷后的一個月內(但最早不得少于24h)應進行一次紅外檢測和診斷。
對于掃描發(fā)現(xiàn)溫升異常而暫時不能停電處理的部位,按實際情況縮短檢測周期,加強監(jiān)視,并及早安排停電檢修。 對具備使用紅外熱像儀檢測的設備或部位應盡量使用熱像儀檢測,如果紅外熱像儀無法檢測,應使用紅外點溫儀進行檢測。 對發(fā)現(xiàn)的異常設備,應馬上匯報給公司主管經(jīng)理,由生產(chǎn)技術部會同設備所轄班組的班長、技術員、公司主管經(jīng)理共同制定處理方案,并填寫紅外檢測缺陷記錄表(見附表二)。
對于發(fā)現(xiàn)的重大設備缺陷,由于系統(tǒng)原因不能及時停電處理的缺陷應馬上向公司主管經(jīng)理、生產(chǎn)技術部匯報。 電氣設備紅外掃描檔案和紅外檢測缺陷記錄表由各風廠檢修班組技術員(不具備檢修班組的風廠暫時由風廠廠長或風廠專工負責)填寫,班組內微機存檔,并隨時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上報給生產(chǎn)技術部并存檔。 每年由生產(chǎn)技術部組織召集一次紅外掃描總結會,總結經(jīng)驗、吸取教訓,制定整改計劃。
第三章 附 則
本制度由生產(chǎn)技術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表一:電氣設備紅外掃描檔案格式 變電設備遠紅外線熱成像檢測記錄簿 檢測范圍檢測時間檢測單位異常發(fā)熱點范圍內最高溫度 ℃ 環(huán)境溫度 ℃ 記錄人附表二: 紅外檢測缺陷記錄表 風廠: 序號 設備 名稱缺陷部位表面溫度(℃)環(huán)境溫度(℃)相對溫差(℃)負荷電流(a)額定電 流(a)缺陷性質熱圖號儀器檢測人檢測 時間
第10篇 電氣設備防火,安全制度與規(guī)定
一、 電工必須經(jīng)過電業(yè)部門正式考核合格,發(fā)給正式電工本;
二、 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
三、 電氣設備和線路和準超負荷使用;
四、 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有定期檢查制度,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五、 電線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做管或金屬套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新增設的線路,如不做金屬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六、 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以及其他化學危險品庫房內,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燈具。電閘箱,開關要裝在庫外。
第11篇 電氣檢修班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在設備缺陷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缺陷統(tǒng)計分析管理。
2、術語和定義
設備缺陷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掌握正在運行的電氣設備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電氣設備的健康水平,保障電氣設備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另一方面,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guī)律,為大修、更新改造電氣設備提供科學依據(jù)。
3 、管理職責
3.1 檢修班長負責對檢修班所轄設備缺陷統(tǒng)計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3.2 分場技術員負責收集整理設備運行參數(shù)和缺陷、事故統(tǒng)計分析工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統(tǒng)計分析報表。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對日常維護工作中發(fā)生的缺陷,應及時處理,并及時在缺陷記錄本上詳細記錄缺陷內容、處理過程、遺留問題等;
4.2 對可預防的缺陷,及時提出防范措施,并匯報班長,統(tǒng)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實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設備缺陷的發(fā)生。
4.3 每月把各負責人所轄設備的缺陷情況、處理情況等匯總,提供給班長,以便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制定相應防范措施;
4.4分場負責對所發(fā)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并根據(jù)現(xiàn)場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出具事故分析報告,制定防范措施;
4.5班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未按本制度執(zhí)行的情況進行考核。
5、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由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長負責檢查與考核。
5.2 依據(jù)本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標準進行考核。
第12篇 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電氣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有關要求處理電氣安全問題,保證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
2、臨時用電必須得到分公司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3、變配電設備、控制設備的清掃、檢修必須按中心《電氣設備清掃、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
4、電氣設備、照明燈具、電動工具的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guī)程進行安裝。
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每次使用前應對其進行試驗,試驗無效禁止使用。
6、值班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拉合閘順序操作電氣設備。更換熔絲、熔管必須在上口斷開電源后進行。
7、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高壓安全用具的試驗,必須按北京市供電局《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8、機械設備安全負責人應按《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有關要求處理機械設備安全問題,保證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
9、值班人員在對設備進行巡視或進行不停機的故障判斷時,只允許進行機械設備外部的檢查,聽音或手摸,但不允許觸及機械的旋轉部分,以免發(fā)生人身安全事故。
10、機械設備發(fā)生較嚴重的突發(fā)故障時,值班人員應迅速停止動力機運轉,盡可能防止事故擴大,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11、值班人員應定期對起重設備做預防性的保養(yǎng)、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