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設備試驗制度
1、在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試驗,試驗周期及標準按《煤礦電氣設備絕緣試驗規(guī)程》執(zhí)行。
2、使用單位每年應提報所用電氣設備試驗計劃,試驗工作由公司認定的試驗部門負責實施,使用單位要積極配合。
3、高壓配電裝置和低壓饋電開關的過流脫扣器以及高壓配電裝置的失壓脫扣器的試驗按有關試驗標準執(zhí)行。
4、電氣設備試驗后要及時填寫試驗小票和試驗報告,并移交使用單位和主管部門備案。
5、電氣設備試驗后必須進行驗收和試運行。
6、對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設備,使用單位必須立即檢修,檢修后重新申請試驗,直至合格為止,否則不許使用。
第2篇 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yè)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yè)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yè)現場應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yè)完畢,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wèi)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第3篇 加氣站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變電、配電設備、動力設施、照明電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擅自移動或挪做它用,如確因生產檢修等原因需改動或改變用途,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門提出,經研究批準后方可進行。
2.電工作業(yè)須持有內蒙古自治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從事電氣維修安裝工作;電氣維修安裝作業(yè)應有二名以上電工配合工作,電氣維修安裝作業(yè)不準單人單獨進行。
3.各部門因生產需要所配置的變壓器、配電柜、電動機及帶金屬外殼的電力開關等電氣設施,應具備良好的保護措施,接地線應按規(guī)定設置,接地保護線需單獨設置,嚴禁將接地線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設備上。
4.電工承擔全公司的電氣設備維修任務,對生產區(qū)域內的動力設備及照明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yǎng)并經常檢查各配電柜、開關柜和電機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5.生產區(qū)域是易燃易爆場所,所有的電氣設備防爆問題對安全生產有著重大意義,電機、電纜、配電及照明等均可能因過負荷、絕緣損壞、接觸不良等原因成為混合性易燃易爆氣體的引發(fā)火源,造成嚴重后果,因此應嚴格按要求正確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6.加氣站電器及線路的選型、安裝必須符合用電區(qū)域防爆等級要求。
7.加氣站須認真執(zhí)行當地電業(yè)管理部門的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
8.電氣設備及電線、電纜嚴禁超負荷工作。
9.用電警示標志須醒目,防護用具要完好、有效。
10.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參照有關規(guī)程做好適時修理和報廢。
11.要定期檢查、測試設備、管線的導靜電接地裝置并保證完好有效。
12.在停電狀態(tài)下,應使用防爆安全電筒。
13.對加氣站內的電氣密封要定期檢查,如發(fā)現密封不良必須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復或更換。
14.每季度做一次設備有效性檢驗,做好檢驗記錄并入檔保存。
15.電氣設備附近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強閃電和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氣,必要時須切斷電源,待雷擊過后,再正常加氣。
17.設備運行過程中,若發(fā)現異味、變音等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反映給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4篇 電氣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電氣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切實加強設備管理、不斷提高設備健康狀況,使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設備管理技術人員能更好地管理好設備,特制定本制度。
1.2電力設備的檢修工作應嚴格按照部頒的各種設備的檢修規(guī)程進行,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保證設備在大修周期內能安全運行。
1.3本標準適用于我公司計劃檢修、臨時性檢修、事故性檢修及改建、擴建工程而影響正常運行的設備。
1.4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執(zhí)行。
2、檢修計劃的編制、審核和執(zhí)行
2.1檢修計劃編制的依據:
1、設備的缺陷及運行情況;
2、計劃改進的工作、項目;
3、上一次大修、檢修時間。
2.2檢修計劃的內容:
1、大修、檢修的名稱及內容;
2、大修、檢修的用工、用料情況;
3、計劃開工、峻工日期;
4、主要備品備件;
5、35kV以上主系統(tǒng)停電計劃,由生產部會同縣調按時間上報區(qū)調。
2.3停電計劃內容:
1、大修、檢修改進的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范圍;
2、需停電的范圍(必要時應用一次圖標明);
3、應采取的必要的安全措施;
4、系統(tǒng)改變運行方式、情況和意見;
5、具體竣工日期、時間。
2.4臨時性檢修的內容:1、高壓配電系統(tǒng)因停電而安排的檢修、應在前一天提出申請;
2、如設備發(fā)生嚴重缺陷直接造成威脅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運行,為防止事故發(fā)生,應及時提出申請。
2.5計劃檢修應在開工前三天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專責人)向調度提出申請,調度應在開工兩天前批復。
2.6事故搶修應由公司領導在現場直接指揮變電運行人員與檢修、試驗人員共同完成任務。
3、檢修管理
3.1設備檢修應具備下列資料:
1、設備臺帳;
2、設備圖紙及產品說明書;
3、檢修試驗記錄;
4、設備缺陷報表;
5、檢修年度、季度、月度計劃;
6、大修及檢修工程總結;
7、大修及檢修遺留項目。
3.2大修及檢修后應會同運行單位進行驗收評級,檢修單位在事先應詳細介紹其檢修情況和遺留項目及運行維護中注意的問題。
3.3未經調度同意,不得將運行中設備及備用設備退出運行。
3.4設備更換、退出、拆除(變壓器、開關、線路等影響固定資產變更),事先應經縣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施工。
3.5如在大修、檢修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可延長檢修時間:
1、發(fā)現新的設備缺陷、不及時處理將影響設備安全運行;
2、由于天氣影響(如雷雨、大風、雪等)使檢修工作中斷,應及時提出延長檢修申請(大修工作應在二天前提出,小修應在4小時前,一天以內的檢修應在2小時前)。
3.6如遇下列情況,應盡快提前恢復設備運行。對檢修中所遺留的檢修項目,由生產部、調度所統(tǒng)一安排檢修時間運行:
1、系統(tǒng)原因需盡快恢復供電的;
2、因特殊原因要提早供電的。
4、檢修質量及驗收規(guī)范
4.1認真學習及貫徹執(zhí)行檢修工藝規(guī)程、努力提高檢修質量。
4.2每項工程應按規(guī)定計劃的大、小修項目逐項進行(包括臨時發(fā)現經批準的工作項目)。
4.3每項工程中應明確檢修負責人,負責本工程規(guī)定的檢修項目及質量、并對檢修質量負責。
4.4檢修質量不合格必須返工,對造成返工的,按縣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施工單位領導的相關責任。
4.5驗收方法:
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開關設備及500kVA及以上變壓器,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縣公司生產部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驗收;
2、其余設備、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生產部相關人員參加驗收;
3、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填報“檢修工程總結”,并經運行單位負責人及參加驗收人員簽字后交生產部、檔案室存檔。
5、設備的技術管理
5.1施工單位要建立大、小修工程進度表,及時掌握工程進度情況;
5.2每項檢修任務完成后,應認真填報檢修記錄。
5.3檢修單位、生產部專職人員應建立、健全檢修設備臺帳,包括:
1、設備的原始技術數據;
2、設備的歷年大、小修情況;
3、歷次檢修中發(fā)現的問題及解決措施,方案。
4、開關設備的拉合閘次數與跳閘次數;
5、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現的異常情況;
6、線路的一桿一卡檢修記錄;
7、遺留缺陷或遺留工作項目記錄。
第5篇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煤礦地面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于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采用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xù),未經試驗、檢驗的自制產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經修理后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 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面進行全面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臟污、銹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定期檢修制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應定期升井到地面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污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面,經處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guī)定,防爆面應進行鈍化處理并涂防銹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復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修理后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guī)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松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涂刷防銹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條 按規(guī)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并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后,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制,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后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后送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臺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后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項內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huán)境衛(wèi)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后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第6篇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制度
為了保證入井安裝的設備符合防爆質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設備,在入井前必須經礦防爆檢查員對其防爆性能進行檢查。其檢查內容如下:
一、 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
二、 隔爆外殼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須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 隔爆外殼、接線箱子、底座等是否變形、走樣,輕微凸凹不能超過部頒發(fā)完好標準。
四、 通電試運轉,觀察開、停、吸合(或運轉)動作是否靈敏可靠,運行是否正常,有無雜音。
五、 各進出線裝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鍍鋅金屬壓圈和鍍鋅擋板。放置順序是:最里面為橡膠密封圈、中間放鍍鋅擋板、最外是金屬壓圈,線嘴應上緊。
六、 隔爆結合面是否有銹蝕和機械傷痕,是否涂有防銹油脂,并應進行磷化處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針孔、劃痕等機械傷痕不得超過規(guī)定。
七、 隔爆結合面間隙應符合要求,對每臺設備及電氣的各個隔爆間隙都要逐一測量。經過檢查,符合防爆要求的電氣設備,應填寫入井設備驗收記錄,由防爆檢查員簽發(fā)“入井許可證”。“入井許可證”應注明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編號、領用單位、防爆檢查員姓名等。井口把鉤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憑證入井制度,逐臺件查對“入井許可證”,無證不準入井。“入井許可證”應貼置于該設備(電氣)的合適位置。
第7篇 中心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學校內部電氣線路、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操作,防止火災危害。
二、應根據學校用電最大容量的需要和電氣線路、設備敷設、安裝環(huán)境,對配電間、供電線路、導線類型、設備安裝進行設計,搞好總體規(guī)劃和布局。電氣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鍋爐等重要設備及易燃易爆場所的設置及其電器線路、設備的敷設、安裝應請示消防、勞動安全部門。
三、學校建筑內的導電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敷設線路進入夾層或悶頂內,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密閉。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 (包括鎮(zhèn)流器) 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件上。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
四、主要的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嚴禁在電器線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五、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和操作都應明確操作程序并嚴格遵守。重要電氣設備應安裝自動控制裝置和消防安全保護措施;應配備專職電工或熟練工人,持證上崗;使用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嚴禁帶病運行等。
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等必須登記建檔,按期檢測,安全設防施及附件齊全。
六、防火重點部位禁止使用電爐、電取暖、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設備(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必須落實防火措施并經單位領導審批),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嚴禁損壞和隨意更改用電保險裝置。
第8篇 低壓線路和電氣設備巡視維護制度
低壓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巡視與維護制度為了掌握電力設備的健康狀況,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缺陷,預防事故,確定檢查內容,保證安全運行,必須對低壓線路和電氣設備進行定期的巡視檢查。
1、巡視檢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配電室,按值班巡視規(guī)定執(zhí)行,無人值班的配電室(箱),每周至少巡視一次。
(2)低壓電力線路和配電變壓器每月巡視檢查一次。
2、農忙季節(jié)、重要節(jié)日和遇有大風(雨)、雪、霧、洪水等惡劣天氣時,必須組織人力進行特殊巡視。
3、在事故停電和觸電保安器動作后,應立即進行故障巡視,查明故障原因,及時進行處理。
4、必要時可組織夜間巡視,夜間巡視應由2人進行。
5、巡視時應嚴格按照《農村安全用電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巡視檢查。
6、對巡視檢查結果應做好詳細記錄。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缺陷必須立即停電處理,一般性缺陷列入檢修計劃,限定時間進行處理。
7、檢修低壓線路及電氣設備時,應嚴格執(zhí)行低壓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9篇 加油站電氣設備的檢查及管理制度
為了使加油站、倉庫各部位電氣設備正常運營,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檢查電氣設備接地是否完好、可靠,電纜溝有無積水,是否密封。
2、定期測試庫區(qū)內的所有避雷裝置及靜電導地裝置。
3、配電室專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入。
4、庫區(qū)內的用電設備及線路走向必須合理,導體選擇及敷設符合安全規(guī)定。
5、庫區(qū)內的電纜或絕緣導線,必須穿鋼管敷設。
6、庫區(qū)內的所有電氣開關、燈頭、接線盒,及其他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7、每季度全面檢查庫區(qū)內的電氣設備一次,做好檢查記錄。
第10篇 加油站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為了使加油站、倉庫各部位電氣設備正常運營,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檢查電氣設備接地是否完好、可靠,電纜溝有無積水,是否密封。
2、定期測試庫區(qū)內的所有避雷裝置及靜電導地裝置。
3、配電室專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入。
4、庫區(qū)內的用電設備及線路走向必須合理,導體選擇及敷設符合安全規(guī)定。
5、庫區(qū)內的電纜或絕緣導線,必須穿鋼管敷設。
6、庫區(qū)內的所有電氣開關、燈頭、接線盒,及其他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7、每季度全面檢查庫區(qū)內的電氣設備一次,做好檢查記錄。
第11篇 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學校內部電氣線路、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操作,防止火災危害。
二、應根據學校用電最大容量的需要和電氣線路、設備敷設、安裝環(huán)境,對配電間、供電線路、導線類型、設備安裝進行設計,搞好總體規(guī)劃和布局。電氣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鍋爐等重要設備及易燃易爆場所的設置及其電器線路、設備的敷設、安裝應請示消防、勞動安全部門。
三、學校建筑內的導電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敷設線路進入夾層或悶頂內,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密閉。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包括鎮(zhèn)流器)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件上。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
四、主要的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嚴禁在電器線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五、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和操作都應明確操作程序并嚴格遵守。重要電氣設備應安裝自動控制裝置和消防安全保護措施;應配備專職電工或熟練工人,持證上崗;使用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嚴禁帶病運行等。
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等必須登記建檔,按期檢測,安全設防施及附件齊全。
六、防火重點部位禁止使用電爐、電取暖、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設備(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必須落實防火措施并經單位領導審批),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嚴禁損壞和隨意更改用電保險裝置。
第12篇 s飯店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實行統(tǒng)一安裝、定期檢查制度。
二、電氣設備的檢查由 部門負責,具體由電工負責實施。
三、每年對建筑物防雷設施、電氣接地裝置在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防雷接地檢測。
四、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五、電氣日常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 部,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