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黨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安排在每季度第一個月上旬召開。黨支部可以根據(jù)工作需要,提前召開或適當增加大會的次數(shù);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宜推遲召開。
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
①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研究決定在本單位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②定期聽取和審查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并討論通過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
③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聯(lián)系實際,討論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④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事宜。
⑤討論決定黨小組、先進黨員責任區(qū)、優(yōu)秀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先進;對犯有錯誤的黨員、不合格黨員,提出處理意見。
⑥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討論罷免、撤換不稱職的支部委員或出席上級黨代大會的代表。
⑦討論上級黨組織布置的任務和支部委員會提交的其它重要問題。
第2篇 計算機系黨支部黨員匯報制度范本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是黨內實行民主監(jiān)督和民主管理的手段。黨員必須認真地執(zhí)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安排,積極完成組織分配的任務,參加黨的組織活動,主動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
為了加強黨員管理,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更好地對黨員進行教育和監(jiān)督,根據(jù)黨章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匯報的主要內容
1、貫徹執(zhí)行上級組織和黨支部的決議、決定情況。
2、完成黨組織活動和繳納黨費情況。
3、參加黨組織活動和繳納黨費情況。
4、完成本職業(yè)務工作情況和對本職業(yè)務提出的建議。
5、做群眾工作情況。
6、遵守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情況。
7、近期思想情況。
8、在黨風黨紀方面出現(xiàn)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
9、黨外群眾的思想動態(tài)及其對黨組織的意見和要求。
二、匯報的時間和形式
1、黨員每學期向黨支部(或黨小組)匯報一次。
2、黨支部委員每季度向支部委員會匯報一次;
3、黨員本人或發(fā)現(xiàn)別人思想和工作有什么問題,出現(xiàn)什么情況,應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4、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一般結合組織生活、民主生活會進行,也可采取個別口頭匯報或書面匯報形式進行。
5、外出時間較長的黨員應定期以書面形式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工作。
三、匯報工作的基本要求
1、對黨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忠誠老實,表里如一,黨員必須堅持匯報制度的自覺性,講真話,講心里話。
2、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匯報,不當特殊黨員。
3、是黨支部要以認真的態(tài)度聽取黨員的匯報。
第3篇 黨支部與黨員談話制度
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實行黨支部與黨員談話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和思想作風建設,健全組織措施,根據(jù)食品藥品監(jiān)管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實行局黨支部與黨員談話制度。
一、建立日常的談話制度
1.實行局黨支部與黨員談話制度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
2.同黨員的談話,原則上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進行。
3. 談話原則上每半年一次,遇有特殊情況,要隨時談話。
4.談話內容主要包括: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的情況,思想動態(tài),學習情況,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出現(xiàn)的問題或苗頭,以及建議、意見等。
5.談話時機可結合工作總結、干部民主評議、考核、述職等項工作確定,也可視工作需要隨時安排。
二、同黨員談話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平等的原則。
要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談話氣氛,解除彼此間的思想顧慮,使談話雙方能夠敞開思想,推心置腹,坦誠相見,講出真話,講出心里話。
2.實事求是的原則。
對黨員要一分為二,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明確指出缺點和不足。
對原則問題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績而姑息其錯誤,也不能因其錯誤而否定其成績。
3. 有的放矢的原則。
談話要有內容和針對性,力戒空泛。
要從實際出發(fā),針對不同的談話對象的不同特點、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實效。
4.疏導的原則。
談話要善于啟發(fā)談話對象自己教育自己。
通過談心,重點解決思想上的問題;特別是對于一時思想不通或有抵觸情緒的干部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說服教育,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
5.治病救人的原則。
對犯錯誤的黨員,不要輕易下結論,要引導他們認真分析犯錯誤的原因,剖析其錯誤的性質、危害,指出改正的辦法。
重點是提高他們對錯誤的認識,幫助他們從中吸取教訓,改正錯誤,振作精神,輕裝前進。
6. 經常、及時的原則。
要把有針對性的不定期談話與經常性定期談話結合起來,發(fā)現(xiàn)問題的苗頭,就及時告誡、提醒,不要等問題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談話。
要善于發(fā)現(xiàn)問題,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
四、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執(zhí)行好談話制度,局領導干部要有高度責任感,要從黨的事業(yè)和工作大局出發(fā),出以公心,不回避矛盾。
2.同黨員干部談話,應按領導分管工作的范圍進行,不要推諉矛盾,不能只愿同得到提升、獎勵的干部談話,而不愿同缺點較多或犯錯誤的干部談話。
3. 同黨員談話,主要應以個別談話為主,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采取集體談話的方式。
4.談話前,領導干部之間應相互通氣,注意協(xié)調配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第4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制度黨員學習制度
黨支部黨費收繳制度、黨員學習制度
目的:明確黨費收繳、學習、民主生活、重大情況通報等一系列制度,發(fā)揚我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
一、黨費收繳制度:
根據(jù)中組部《關于共產黨員交納黨費辦法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有工資收入的共產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shù)交納黨費。
2、交納黨費比例嚴格按中組部規(guī)定執(zhí)行。即黨員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按0.5%交納;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按1%交納;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按2%交納。黨員按季度向黨組織交納。
3、黨員自愿交納黨費者,支部應予鼓勵。
4、黨員無正當理由六個月不交納黨費者,視為自行脫黨。
二、**中學黨支部黨員學習制度
(一)、黨支部學習的組織
(1)、黨支部學習由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干部參加,吸收校內的非黨同志參加。
(2)、主持人負責審定學習計劃或學習內容,提出學習要求。
(3)、組織委員負責按要求提出學習內容,擬出學習計劃,具體職責是:
1.負責擬定學習計劃,提供學習所需的書籍、文件、輔導材料,對理論學習的內容、重點和研討題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經主持人審查后印發(fā)或組織學習。
2.記錄學習情況,建立學習檔案。集中學習研討時,負責學習研討記錄和考勤工作。
3.組織學習輔導,圍繞學習專題,進行調查研究,編輯學習資料,邀請有關專家作輔導報告。
4.總結和經驗推廣。每年要對學習情況進行總結,及時整理、上報學習中的做法和體會。
(二)、黨支部學習的內容
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理論和“****”重要思想、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有關內容;上級組織部門或政府、學校的重要文件;組織工作業(yè)務知識和經濟、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公共知識和黨支部建設的有關內容。
(三)、黨支部學習的形式
黨支部的學習,采用集中學習、分散學習、自學、專題講座、推薦文章(文件)、主題發(fā)言等形式進行學習。要把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黨支部學習等有機結合;集中學習與工作安排有機結合。
(四)、有關學習要求
1、要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不斷提高理論素養(yǎng),掌握新的技能。
2、黨員干部個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和每月學習計劃,黨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學習計劃。
3、要積極參加各種學習活動,堅持以自學為主,每年至少要讀兩本好書,做讀書筆記1萬字以上。
4、每次集中學習由組織委員負責考勤,無故不參加學習一次視為半天曠課。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學習時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調為振動;非特殊情況中途不得外出。
第5篇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jiān)督制度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jiān)督制度
黨員管理監(jiān)督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
黨員管理監(jiān)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xiàn)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黨員管理監(jiān)督工作要落實好10項制度。
一、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必須把每個黨員編入黨的組織,參加黨支部和黨小組的各項活動。不允許有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受管理和監(jiān)督的特殊黨員。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黨費收繳情況,要做好考勤和記錄,定期向黨員公布,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和小組活動,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監(jiān)督,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時,應主動向支部書記或小組長請假。黨支部應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三、黨員目標管理制度。黨支部應組織黨員依據(jù)黨章對黨員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制定出黨員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應當承擔和完成的責任、任務等目標,提出具體的數(shù)量、質量和時間要求,堅持半年初評和年終總評,建立獎懲約束機制。
四、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黨員進行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表彰優(yōu)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每個黨員都應定期參加組織生活會,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幫助。黨員個人和家庭重大事項或工作上有什么問題,出現(xiàn)什么情況,應當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由本部門、本單位黨員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六、黨日活動制度。黨支部應結合生產和業(yè)務工作實際,每隔一定時間安排一次黨日活動時間,用以召開黨的會議,研究黨的工作,進行黨的教育,過組織生活,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組織參觀學習以及向群眾進行黨的宣傳工作等。
七、黨員交納黨費制度。黨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按時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不僅是從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
八、轉移組織關系制度。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變更工作單位、居住地點或臨時外出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或開具黨員證明信。
九、黨籍管理制度。申請入黨的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即取得了黨籍。黨員自動不愿上進的行為、被勸退出黨、自行脫黨、被開除黨籍、黨員重新登記時未予登記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就都失去了黨籍。黨組織應按黨章及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應手續(xù)。
十、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支部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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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學生黨支部黨員下班工作制度
學生黨支部黨員下班工作制度
下班黨員的工作職責是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積極分子,使自己成為黨組織與群眾之間的紐帶。
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則、可親可敬、有的放矢、及時處理、深入廣泛”。
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樹立黨員“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眾形象
一旗:一名黨員就是一面旗幟。
二好:黨員思想道德好,學習行為好。
三能:黨員平時能夠看出來,困難時能夠站出來,關鍵時候能夠沖出來。
四在前:黨員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臟活干在前,同學有難幫在前,誠信文明帶在前。
五先:先察、先想、先訓、先做、先進。
二、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與考察工作
1、入黨普通積極分子
(1)組織黨章學習小組開展有政治意義的活動3―4次,要有計劃與總結。
(2)按《學生黨員發(fā)展與管理教育質量監(jiān)控指標體系》對積極分子進行培養(yǎng)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點積極分子群眾意見調查規(guī)定》對所有重點積極分子所在班級、社團、組織進行廣泛調查。
(4)找重點積極分子談話。
(5)征求班主任意見。
(6)向支部大會匯報情況。
(7)向重點積極分子反饋評議結果。
(8)注重鍛煉重點積極分子的工作能力。
2、黨校學員
(1)在確定了積極分子名單之后,依《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黨支部積極分子考核辦法》中的各項內容,推薦上黨校。
(2)按票數(shù)由高到低找積極分子本人談話,同時了解群眾意見。
(3)征求班主任意見。
(4)在支部大會上提交討論。
(5)公布業(yè)余黨校學員名單后,一周內反饋支部對積極分子的評議。
(6)隨時向黨校班主任了解聯(lián)系班級學員的情況。
三、評議不合格或不參加積極分子活動者,取消其積極分子資格。
四、協(xié)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務。
五、實行黨員負責制。
黨員對所聯(lián)系班級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規(guī)定,但黨員要對所下班級出現(xiàn)的學習、生活、紀律全方位負責,及時找當事人談話。
六、完成調研報告,真實調查并研究同學的思想狀況。
第7篇 學院黨支部黨員量化考核制度
學生黨員是學生中的先鋒和骨干,做好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強學生黨支部建設的關鍵,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我院學生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學生黨員的組織紀律和服務意識,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依據(jù)黨章中規(guī)定的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本支部學生黨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核內容
紀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學習方面(15分)、黨內活動(20分)、民主評議(15分)、學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條、考核項目
(一)紀律方面(20分):
1、校紀校規(guī)(5分)。認真遵守校紀校規(guī)及我院學生日常管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學生黨員中的違紀行為,對于學生黨員的違紀現(xiàn)象予以加重處理。在按照校紀校規(guī)處理的同時,參照學生會記錄給與相應的處分,相應扣考評分:院通報批評處分對應扣考評分2分/人次,校級通報批評對應扣考評分3分/人次,對嚴重的違紀行為,將直接提請學院黨委進行處理,此項不得分。
2、會議考勤(10分)。學生黨員應積極參加黨支部會議,有事不能按時參加的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認真填寫請假條并有黨支部書記簽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須有書面請假條備案。只有按時參加會議全勤者得10分滿分,在支部參加會議及出現(xiàn)遲到、早退或請假者扣考評分2分/人次,無故不參加黨支部的活動者(無請假條備案請假一律按無故曠到處),黨支部予以通報批評并扣考評分4分/人次,兩次無故曠到者取消支部內一切評優(yōu)資格。
3、寢室建設(5分)。黨員本人所在寢室周不合格扣1分/人次,黨員本人所在寢室出現(xiàn)嚴重違紀情況扣2分/次,黨員本人違反寢室制度受紀律處分,此項不得分,可重復扣分(與校級校規(guī))。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
每個黨員都應主動向黨組織匯報思想,預備黨員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書面思想?yún)R報,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轉正資格;遲交者扣4分。正式黨員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書面思想?yún)R報,一篇未交者扣10分,遲交者扣4分。思想?yún)R報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學習方面(15分):
學生黨員要端正學習態(tài)度,樹立牢固的專業(yè)思想,刻苦努力,帶動周圍的學生生共同進步。一學期(按兩季度計算)專業(yè)成績列年級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學期成績列年級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級前60%(含60%)者,得10分;其余均得8分。單科不及格扣2分/門。
(四)黨內活動(20分):
1、黨組織活動(15分)。凡學生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的活動有一次無故不參加者扣5分,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者此項不得分,活動表現(xiàn)不積極者扣2分,極不負責任者此項扣5分。黨員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聯(lián)系中,表現(xiàn)不積極者扣5分,極不負責任者扣10分。同時此項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的重要考核依據(jù)。
2、黨員必須定期主動交納黨費(每6個月上繳一次),一次不交者該項不得分,并被認為自動脫黨。
(五)民主評議(15分):
民主評議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充分發(fā)揮班級集體、黨小組、黨支部的監(jiān)督指導作用。
1、群眾評議(8分)。此項評議由黨支部、分團委組織黨員所在團支部同學按黨員的標準以座談形式對其進行評議,確定優(yōu)、良、中、差四個等級,分別在考評中加8分、6分、4分、2分。
2、小組評議(7分)。每個黨員寫出書面總結,進行自我鑒定,然后由黨小組組長組織組內成員民主為黨員進行評定,確定優(yōu)、良、中、差四個等級,分別在考評中加7分、5分、3分、1分。
(六)學生工作(15分):
學生黨員應當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工作,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奉獻精神,不計個人得失,把同學利益放在首位,切實做好普通學生的服務工作。對積極投入學生工作的黨員予以相應的考評分:
1、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學生黨支部副書記:15分/學年;
2、學生會副主席、團委辦公室主任、黨支部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素拓委員、紀檢委員:12分/學年;
3、團學會部長、新生政治輔導員助理等其他黨性鍛煉實踐崗位、校級協(xié)會主要干部、班長、團支書:10分/學年;
4、團學會副部長、院級協(xié)會會長以及副會長:8分/學年;
5、班級其他班委、以及各種學生組織干事:6分/學年。
擔任多項職務者可累計加分,15分計滿為止。
(七)附加分:
1、參加國家、省、校、院競賽活動,獲獎者分別加10分、8分、5分、2分。
2、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文章者,加5分。
3、為黨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議(要有書面材料),并被采納的加2分。
4、在培養(yǎng)聯(lián)系重點培養(yǎng)對象活動中變現(xiàn)突出,積極幫助重點培養(yǎng)對象,經各方面反饋核實后,視情形加2-4分。
5、在“互幫互學”活動中,有顯著成績者,酌情加1-3分。
6、積極策劃每次黨支部、黨小組活動,對黨支部、黨小組有重大貢獻者加3分;參與策劃者加1分。
第三條、測試標準
1、總分在95分以上者為優(yōu)秀,優(yōu)秀者作為黨支部年度評優(yōu)的候選人,總分在75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其余為合格,不合格的正式黨員提出通報批評并將由學院領導談話,不合格的預備黨員除談話以外延期轉正。
2、凡符合以下條款之一者即認定其為不合格。
a、一學期內所在寢室四次考評為不合格寢室者;
b、有兩門及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c、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第四條、此總評成績將作為黨員評優(yōu)、預備黨員轉正工作的主要依據(jù)。其他未盡事宜,由黨支部研究后另行處理。
本制度計電學院學生黨支部負責解釋,自*年10月1日起實施。
第8篇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范例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存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xù)。
一、黨員臨時外出到另一單位去工作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即臨時組織關系),證明黨員身份,其組織關系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黨員因工作單位發(fā)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組織關系。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后,其隸屬關系隨即發(fā)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短期外出(六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沒有固定地點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fā)放。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就地安置并歸原單位管理的,組織關系仍留原單位,可視其黨員人數(shù)的多少,成立離退休人員黨支部、黨小組;易地安置的,或雖就地安置,因身體等方面原因不便參加原單位黨的生活的,應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五、大中專畢業(yè)生、復轉軍人中的黨員,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組織關系轉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黨組織。
六、停薪留職人員中的黨員,應在辦理停薪留職手續(xù)的時候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七、黨員因私事短期出國、出境或自費出國留學,應辦理保留黨籍手續(xù),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出國出境定居的黨員,應辦理停止黨籍手續(xù)。
八、援外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由派出單位統(tǒng)一轉移。黨支部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必須注明黨員的具體去向和所擔負的任務,最后由省、市(自治區(qū))黨的委員會組織部協(xié)調,統(tǒng)一轉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轉往我國駐外使館的黨的委員會。
九、恢復黨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復黨籍之前已調動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黨組織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經基層黨委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xù)。
十、黨員在支部范圍內調動工作或臨時變動黨小組,不必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也不必開具黨員證明信。
十一、黨支部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分加蓋印章,介紹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5天。
十二、如果黨員成批調往新單位,黨支部可在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后另附名單,所附名單要加蓋印章。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要分別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
十三、縣直機關各黨支部黨員關系的轉移,必須經過系統(tǒng)黨委辦理轉移手續(xù)。
十四、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應由本人辦理、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黨內交通或機要郵政傳遞。
十五、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黨組織應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應寫出書面檢討,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十六、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移。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導致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9篇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存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xù)。
一、黨員臨時外出到另一單位去工作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即臨時組織關系),證明黨員身份,其組織關系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黨員因工作單位發(fā)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組織關系。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后,其隸屬關系隨即發(fā)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短期外出(六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沒有固定地點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读鲃狱h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fā)放。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就地安置并歸原單位管理的,組織關系仍留原單位,可視其黨員人數(shù)的多少,成立離退休人員黨支部、黨小組;易地安置的,或雖就地安置,因身體等方面原因不便參加原單位黨的生活的,應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五、大中專畢業(yè)生、復轉軍人中的黨員,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組織關系轉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黨組織。
六、停薪留職人員中的黨員,應在辦理停薪留職手續(xù)的時候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七、黨員因私事短期出國、出境或自費出國留學,應辦理保留黨籍手續(xù),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出國出境定居的黨員,應辦理停止黨籍手續(xù)。
八、援外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由派出單位統(tǒng)一轉移。黨支部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必須注明黨員的具體去向和所擔負的任務,最后由省、市(自治區(qū))黨的委員會組織部協(xié)調,統(tǒng)一轉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轉往我國駐外使館的黨的委員會。
九、恢復黨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復黨籍之前已調動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黨組織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經基層黨委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xù)。
十、黨員在支部范圍內調動工作或臨時變動黨小組,不必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也不必開具黨員證明信。
十一、黨支部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分加蓋印章,介紹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5天。
十二、如果黨員成批調往新單位,黨支部可在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后另附名單,所附名單要加蓋印章。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要分別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
十三、縣直機關各黨支部黨員關系的轉移,必須經過系統(tǒng)黨委辦理轉移手續(xù)。
十四、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應由本人辦理、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黨內交通或機要郵政傳遞。
十五、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黨組織應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應寫出書面檢討,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十六、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移。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導致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10篇 黨支部發(fā)展黨員工作制度范例新
黨支部發(fā)展黨員工作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發(fā)展黨員工作是黨的組織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發(fā)展黨員工作,包括對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推選、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履行入黨手續(xù),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一、發(fā)展黨員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
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發(fā)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禁止突擊發(fā)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明確黨的性質、綱領、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yè)奮斗終身的信念。并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對他們進行培養(yǎng)和教育。
2、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必須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列為重點培養(yǎng)對象,并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可列為發(fā)展對象。
3、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沒有經過政審的不能發(fā)展入黨。政審的內容:(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2)本人政治歷史情況;(3)“whdgm”期間的表現(xiàn);(4)一九bj年北京發(fā)生xxf波期間的表現(xiàn);(5)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政審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本人檔案;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必要的函調外調。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
4、對發(fā)展對象進行集中培訓,沒有經過培訓的不能發(fā)展入黨。培訓時間一般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
5、發(fā)展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fā)展;發(fā)展團員入黨一般要經過團組織推薦。“推優(yōu)”工作的具體步驟是:(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2)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報上一級團組織審定。(3)上級團組織考察審核后,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團支部(總支部)書記和基層團委書記根據(jù)上一級團組織在認真聽取團員青年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推薦。黨組織對被推薦的優(yōu)秀團員,條件成熟的可以確定為發(fā)展對象,需要進一步培養(yǎng)、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6、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在支部委員會討論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問題之前,先在黨小組內進行認真討論,統(tǒng)一認識,及時向支部委員會匯報。采取召開座談會或個別了解等方式,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7、進行吸收預備黨員公示。黨支部將經上級黨委審查同意的發(fā)展對象的主要情況,在召開支部大會前15天,采取張榜公布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鶎狱h組織對黨員、群眾反映的情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審核、調查,并在5天內形成審理意見。黨支部要將黨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及黨組織審核、調查情況向支委會、支部大會通報,作為被反映對象能否成為預備黨員的重要依據(jù)。黨支部將公示內容和黨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匯總整理歸檔,并將處理結果進行公示。
三、發(fā)展黨員必須履行的入黨手續(xù)
1、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要求入黨的人必須自愿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提交入黨申請書,其主要內容包括:(1)個人政治歷史情況、家庭主要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情況;(2)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對待入黨的態(tài)度;(3)個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風等方面的主要表現(xiàn)和優(yōu)缺點,以及自己怎樣努力做到從思想上入黨。本人的政治歷史問題或受過獎勵、處分,都必須如實寫清楚,有不清楚的問題,要向黨組織提供線索,幫助黨組織查證。
2、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在填寫《入黨志愿書》前,應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忠誠老實的教育,將《入黨志愿書》的各個項目及其包括的內容解釋清楚,并由入黨介紹人進行具體指導?!度朦h志愿書》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內容要真實,字跡要清楚,并貼轄
第11篇 某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存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xù)。
一、黨員臨時外出到另一單位去工作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即臨時組織關系),證明黨員身份,其組織關系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黨員因工作單位發(fā)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組織關系。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后,其隸屬關系隨即發(fā)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短期外出(六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沒有固定地點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fā)放。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就地安置并歸原單位管理的,組織關系仍留原單位,可視其黨員人數(shù)的多少,成立離退休人員黨支部、黨小組;易地安置的,或雖就地安置,因身體等方面原因不便參加原單位黨的生活的,應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五、大中專畢業(yè)生、復轉軍人中的黨員,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組織關系轉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黨組織。
六、停薪留職人員中的黨員,應在辦理停薪留職手續(xù)的時候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七、黨員因私事短期出國、出境或自費出國留學,應辦理保留黨籍手續(xù),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出國出境定居的黨員,應辦理停止黨籍手續(xù)。
八、援外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由派出單位統(tǒng)一轉移。黨支部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必須注明黨員的具體去向和所擔負的任務,最后由省、市(自治區(qū))黨的委員會組織部協(xié)調,統(tǒng)一轉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轉往我國駐外使館的黨的委員會。
九、恢復黨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復黨籍之前已調動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黨組織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經基層黨委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xù)。
十、黨員在支部范圍內調動工作或臨時變動黨小組,不必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也不必開具黨員證明信。
十一、黨支部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分加蓋印章,介紹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5天。
十二、如果黨員成批調往新單位,黨支部可在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后另附名單,所附名單要加蓋印章。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要分別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
十三、縣直機關各黨支部黨員關系的轉移,必須經過系統(tǒng)黨委辦理轉移手續(xù)。
十四、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應由本人辦理、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黨內交通或機要郵政傳遞。
十五、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黨組織應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應寫出書面檢討,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十六、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移。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導致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12篇 黨支部發(fā)展黨員制度
黨支部發(fā)展黨員工作制度
黨支部發(fā)展黨員工作制度
發(fā)展黨員工作是黨的組織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發(fā)展黨員工作,包括對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推選、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履行入黨手續(xù),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一、發(fā)展黨員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
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發(fā)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禁止突擊發(fā)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明確黨的性質、綱領、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yè)奮斗終身的信念。并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對他們進行培養(yǎng)和教育。
2、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必須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列為重點培養(yǎng)對象,并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可列為發(fā)展對象。
3、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沒有經過政審的不能發(fā)展入黨。政審的內容:(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2)本人政治歷史情況;(3)“*”期間的表現(xiàn);(4)一九*年北京發(fā)生*期間的表現(xiàn);(5)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政審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本人檔案;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必要的函調外調。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
4、對發(fā)展對象進行集中培訓,沒有經過培訓的不能發(fā)展入黨。培訓時間一般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
5、發(fā)展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fā)展;發(fā)展團員入黨一般要經過團組織推薦?!巴苾?yōu)”工作的具體步驟是:(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2)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報上一級團組織審定。(3)上級團組織考察審核后,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團支部(總支部)書記和基層團委書記根據(jù)上一級團組織在認真聽取團員青年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推薦。黨組織對被推薦的優(yōu)秀團員,條件成熟的可以確定為發(fā)展對象,需要進一步培養(yǎng)、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6、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在支部委員會討論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問題之前,先在黨小組內進行認真討論,統(tǒng)一認識,及時向支部委員會匯報。采取召開座談會或個別了解等方式,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7、進行吸收預備黨員公示。黨支部將經上級黨委審查同意的發(fā)展對象的主要情況,在召開支部大會前15天,采取張榜公布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鶎狱h組織對黨員、群眾反映的情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審核、調查,并在5天內形成審理意見。黨支部要將黨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及黨組織審核、調查情況向支委會、支部大會通報,作為被反映對象能否成為預備黨員的重要依據(jù)。黨支部將公示內容和黨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匯總整理歸檔,并將處理結果進行公示。
三、發(fā)展黨員必須履行的入黨手續(xù)
1、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要求入黨的人必須自愿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申請,提交入黨申請書,其主要內容包括:(1)個人政治歷史情況、家庭主要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情況;(2)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對待入黨的態(tài)度;(3)個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風等方面的主要表現(xiàn)和優(yōu)缺點,以及自己怎樣努力做到從思想上入黨。本人的政治歷史問題或受過獎勵、處分,都必須如實寫清楚,有不清楚的問題,要向黨組織提供線索,幫助黨組織查證。
2、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在填寫《入黨志愿書》前,應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忠誠老實的教育,將《入黨志愿書》的各個項目及其包括的內容解釋清楚,并由入黨介紹人進行具體指導。《入黨志愿書》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內容要真實,字跡要清楚,并貼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