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車工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行車起重作業(yè),嚴禁無證上崗。
二、行車指揮司索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經培訓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指揮行車。
三、行車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行車指揮制度及吊鉤、吊具、鋼絲繩報廢標準,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四、行車作業(yè)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穿高跟鞋上行車,嚴禁跨越行車護欄,上下行車必須走專用的安全樓梯。
五、行車工必須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駕駛過程中,思想必須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機,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開車。
六、行車工進班時必須全面檢查行車一次,行車機電維修人員每天必須全面檢查行車一次,設備技術科、安全環(huán)??泼恐鼙仨毬摵蠙z查行車一次。所有檢查必須詳細記錄。
七、仔細檢查行車的控制系統、制動器、上升限位、聯鎖門及其他安全裝置等,特別是對三大安全部件(吊鉤、鋼絲繩、繩頭夾制器)作細致檢查,有缺陷和隱患及時報告和處理。
八、機電維修人員每天檢查行車時,仔細檢查行車的電氣控制系統、運行機構、制動器、鋼絲繩、吊鉤吊具和安全裝置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九、設備技術科、安全環(huán)??泼恐苈摵蠙z查行車時,要仔細檢查行車的金屬結構、機械部分、電氣部分以及吊鉤吊具、鋼絲繩等,發(fā)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十、行車指揮司索人員指揮使用行車時,先仔細檢查行車吊鉤、吊具、鋼絲繩,確認其完好,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后方可指揮行車起重作業(yè)。
十一、行車檢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拉閘停電掛牌。未拉閘停電掛牌時,嚴禁檢修行車。行車檢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也必須嚴格執(zhí)行拉閘停電掛牌。
十二、指揮行車必須由一人指揮,指揮者必須佩戴專門的行車指揮標志,必須用口哨和手勢同時指揮,嚴禁多人指揮。行車工必須拒絕多人指揮,只能聽從一人指揮。當遇危險情況,無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行車司機都應立即停車。
十三、指揮行車時,指揮者應站在行車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或障礙物。
十四、行車操作前必須先響鈴,后送電,并確認大車軌道和小車平臺上無人或障礙物后,方可開車。
十五、行車工在開動起重機時,禁止三個動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時進行,以免吊物搖擺傷人。
十六、嚴禁吊物從人頭上或重要設備上經過,嚴禁人員從吊物下面經過。
十七、嚴格執(zhí)行行車“十不吊”。
十八、違反以上制度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如下處罰:
1、凡違章指揮行車者,每人次罰款200元,安委會成員、車間主任、作業(yè)長級人員違章指揮,加倍處罰。因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根據事故的大小,加倍處罰,若觸犯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除緊急停止以外,指揮行車必須戴好棒線廠行車指揮員標志,否則處罰100元/人次。
(2)多人指揮一臺行車吊物件的,每人處罰50元。因指揮混亂而造成事故時,加倍處罰。
2、無證駕駛行車的,罰1000元/次。
3、飲酒上班駕駛行車的,勒令回家休息,當日作事假處理,并罰款500元。
4、上下行車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罰100元/次。
5、行車開車過程中打手機的,罰200元/次。
6、行車工進班未檢查行車,或發(fā)現行車隱患未及時匯報處理的,罰100元,因此而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加倍處罰。
7、行車檢修,不按設備檢修掛牌規(guī)定斷開電源,未掛警示牌,未寫好檢修內容,就直接作業(yè)的或非掛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處罰500元。檢修完畢,不及時摘取警示牌的,罰款200元。行車檢修時,行車工未在檢修記錄本上登記簽字的,罰100元/次。
8、其他一般違章行為,罰100元/次。
第2篇 物流公司司機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fā)的一切條例規(guī)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guī)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fā)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guī)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yè)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對全年沒有發(fā)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tài)度好、能同公司節(jié)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2)對全年發(fā)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3)對全年發(fā)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yè)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fā)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00元,全責罰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出租汽車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牢固樹立“文明行車,安全第一”的思想。基本要求做到如下;
1、規(guī)范遵守交通規(guī)則;(1)不無證駕車。(2)不酒后駕車。(3)不吸煙駕車。(4)不違章超車。(5)不壓線,騎線行車。(6)不穿托鞋、高跟鞋、長擺裙、帶耳機、耳塞駕車。(7)不熄火、空檔滑行。(8)不逆行駛。(9)不在禁鳴區(qū)鳴號。(10)不駕駛車身不潔的車。(11)不亂停亂擺車。(12)不故意擠逼相鄰車。(13)不疲勞駕車。(14)不穿插,超越警車及護衛(wèi)車隊。
2、服從交警的管理、指揮、嚴禁在主道及副車道上剎開快車、亂??俊y調頭、亂洗車。
3、自覺做到“一樹、二嚴、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確保行車安全,行車文明。
一樹: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二嚴:嚴格遵章守紀,嚴格操作規(guī)范。
三勤:勤清潔、勤檢查、勤保養(yǎng)車輛。
四慢:情況不明、視線不良、起步會車、通過交叉路口危險地段及繁華地段慢行。
五知:知情況、知路況、知氣象變化、知人車動態(tài)、知乘載規(guī)定。
六不:不開英雄車、不開霸道車、不開賭氣車、不開帶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麻痹車。
七禁:禁止酒后開車、禁止吸煙開車、禁止談笑開車、禁止飲食開車、禁止違章超載、禁止爭道搶行、禁止超速行車。
八防:讓車防里檔、會車防車后、跟車防急剎、超車防車前、路口防突然、車站防橫竄、道口防小孩、下雨防橫滑。
第4篇 駕駛員安全行車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車輛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管理考核機制,特制定本考核獎懲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各部門、駕駛員、車輛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公司駕駛員、車輛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規(guī)定
發(fā)生違反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屬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且損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為一般交通事件,發(fā)生人身重傷、車輛丟失等我方責任的交通事件或損失超過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責任劃分
一、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車輛負責人、駕駛員進行培訓、駕駛證取證、車輛保養(yǎng)、定檢、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保險索賠等工作。
二、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駕駛人員資質、交通違章、車輛配置常用工器具、車輛應急物品、車輛衛(wèi)生、日常培訓等檢查監(jiān)督工作,是車輛安全管理監(jiān)督部門。
三、各分公司分別是本部門車輛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是考核實施細則在本部門的直接執(zhí)行者。
第六章 考核實施細則
第一條 部門考核實施細則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要求,應對駕駛員進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強職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守交規(guī)的自覺性,避免交通違章,積極預防交通事故,聯系相關部門,定期進行車輛保養(yǎng)、定檢,及時進行損壞維修、購買車輛保險等工作,及時進行車輛技術檔案和有關臺帳的建立、管理和監(jiān)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時完成上述工作,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二、公司各個部門對本部門車輛負責人、駕駛員具有直接管理責任,如車輛發(fā)生刮擦、碰傷、翻車、嚴重損壞及嚴重交通事故,責任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因管理不力導致本部門出現交通事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對發(fā)生交通事故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二條 車輛駕駛人考核實施細則
駕駛員應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駕駛員要做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如存在下列行為,一經發(fā)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嚴禁酒后開車,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500元,予以辭退;
二、嚴禁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鄉(xiāng)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區(qū)道路不高于30km/h),發(fā)現違反規(guī)定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三、嚴禁開斗氣車,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四、嚴禁疲勞駕駛,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100元;
五、嚴禁將機動車交給非內部駕駛證人員駕駛,發(fā)現一次,處以罰款200元;
六、未經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一經發(fā)現,處以罰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時,應盡量不出車或少出車。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強行出車者,給予警告處分。
八、駕駛員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和例會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據公司準駕制度,行車時車輛駕駛人必須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車證、從業(yè)資格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如因忘記攜帶,被交管部門處理,主要責任由車輛駕駛人個人承擔;發(fā)現手續(xù)不全,強行出車被交管部門處理,全部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十、駕駛人駕駛車輛超限超載2次者,到公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寫出檢查及保證書;
十一、因疏忽大意,導致車輛被盜,車輛駕駛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三條重大交通事故處理
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經公司辦公會確定考核結果,年度安全目標考核不因事故后的處罰而免除。
第五條 獎勵辦法
一、對遵守交通規(guī)則,一年內無任何交通事件,經公司辦公會確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提前預見危險,并及時提醒駕駛員注意,避免事故發(fā)生,經上報批準,進行適當的獎勵。
第四條 檢查與評價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負責檢查本考核細則的執(zhí)行情況。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處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通過實踐不斷修改、完善。
第5篇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fā)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后,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第6篇 某保安公司行車安全常識制度
保安公司行車安全常識
一不:車輛通過鬧市受阻時不要急躁。
二要:兩車交會前要提前降低車速;車輛轉彎時要減速、鳴喇叭并靠右行駛。
三查:對車輛安全部位,出車前要查;行駛途中要查;返回車場后要查。
四看:出車看氣候;行車看風向;鳴喇叭看反應;遇人、車看動態(tài)。
五不開:道路開闊不開“英雄車”;復雜地段不開冒險車;熟悉道路不開麻痹車;任務緊急不開急躁車;遇到情況不開賭氣車。
六讓:你追我讓;你搶我讓;你沖我讓;你強我讓;你擠我讓;你急我讓。
七防:下雨要防滑;跟車要防前車緊急制動;見行人過馬路要防急穿與騎自行車人要防急轉猛拐;過道路口要防爭道搶行;見老人過馬路要防“回馬槍”;遇霧、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要防突然情況。
八快:遇到緊急情況制動反應要快;遇到險情應變措施要快;在鐵路軌道內發(fā)生故障撤離要快;發(fā)生傷人事故搶救要快;遇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禮讓要快;排除機械隱患要快;掌握交通信息要快;保養(yǎng)車輛要勤快。
九慢:進出城鎮(zhèn)、鄉(xiāng)村道路要慢;遇到行人稠密、兒童玩耍及盲、聾、啞人過路要慢;通過傍山、險路、狹橋、鐵道、山坡要慢;起步、停車、調頭要慢;裝運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行車要慢;拐彎、狹路要慢;通過交叉路口時要慢;交會車要慢;視線不良要慢。
十不超:前車速度不正常或不讓超時不超;對方有來車不超;視線不良不超;交叉路口不超;有行人在橫道線上不超;出機場、狹路、隧道不超;過鐵路道口不超;人多地段不超;通過橋梁時不超;不違章超車。
第7篇 校園自行車、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fā)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wèi)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wèi)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系并獲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wèi)聯系,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第8篇 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范及運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員工作業(yè)行為,提高生產效益。
2、使用范圍:
行車操作人員及操作過程。
3.安全作業(yè)規(guī)范
3.1每臺行車,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崗操作證的行車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2行車工人必須了解行車各機構的構造和技術性能,熟悉行車操作規(guī)范和行車方面的基本知識,并清楚設備安全使用,維護規(guī)則。
3.3工作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上口哨,認真檢查鋼絲繩滑輪卷揚機、吊鉤、夾鉤、撬棍等機具是否完好,如有問題及時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確分工,設專人指揮,以免發(fā)生事故。
3.5使用單位應建立行車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鏈條和安全裝制進行檢查,性能不正常時,應立即排除。
3.6不準未經培訓的無證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負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壞性野蠻作等一系列的違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須注意周邊環(huán)境,保證安全。當行車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進行操作。工作結束時,應將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主電源,并將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準進行操作:
(1) 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的;
(2) 行車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的;
(3) 吊物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的;
(4) 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的;
(5) 工作場地灰暗,無法看清地被吊物情況等的。
3.7.2操作人員,應遵守下述要求:
(1) 不得利用極限位器停車;
(2) 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3) 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工作時,吊鉤下嚴禁站人,
且人不能隨構件上升下降;空中運行時,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個人的高度(約離地2.5米)
(4) 行車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5) 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車,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圈數;
(6) 不準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及主車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吊具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8) 嚴禁斜拉提升重物,帶重物運行時,重物最低點離重物運行線路上的最高障礙物至少0.5m;
3.8.良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
3.9.落必須選好安全地點,待放穩(wěn)后,再放入鋼絲繩和吊鉤,防止碰壞構件或其他設備,非操作人員不許接近。
3.10.嚴格禁止用吊鉤運送或起升人員。
3.11.禁止用任何方法從行車上拋下物品。
3.12.工具、備品、緊固件、雜物等必須存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隨便散放在行車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時發(fā)生人身或損壞設備事故。
3.13.吊運時必須弄清所吊物品的重量,選用適當的鋼絲繩,不準使用不同直徑鋼絲繩,不準斜拉歪吊和超負荷吊運,如特別情況,應請示領導,經有關人員同意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運。
3.14.吊運構件及設備要襯墊好,防止彎曲、變形和磨損設備表面,工作時,人不準隨設備構件上升下降,不能站在起吊構件下面。
3.15.吊運重大構件或大型設備和雙機抬吊時,必須找好中心點以保持平衡,鋼絲繩分開角度不得大于60°,長型構件最少要在構件上繞兩圈緊鎖好,起吊離地200-300毫米暫停,待檢查安全可靠后,栓好牽引繩再繼續(xù)起吊。
3.16.使用的繩扣,每一個捻距如有折斷5-6絲,應禁止使用,不得指揮司機吊運埋在地下和被壓住的構件和易爆品。
3.17.吊件降落必須預先選好安全地點,待放穩(wěn)后,再放下鋼絲繩和吊鉤,防止碰壞構件或其它設備,非操作人員不許接近。
行車工指揮信號按一般習慣規(guī)定(三種):
(1)手勢 (2)口哨 (3)旗號
3.18.起升機構不得利用電動機的突然返轉來作為機構的制動,只有在發(fā)生意外事件中,才允許使用這種制動方法,平移機構允許打反檔,第一檔用來進行電氣反接制動,第一檔轉子所串電阻應調整適當。
3.19.起重機在每次運轉前,必須先發(fā)出警告信號。
3.20.在提升接近額定載荷的重物時,應先考驗制動器能否剎住以保安全。
3.21.操作凸輪控制器時,不宜腕時由零檔一下推向最高檔,而應逐檔推動,但也不允許在每一過渡檔停留時間過長(特別是起升機構下降檔)
3.22.操作起升機構凸輪控制器時,起升額定地荷時,應在第二檔方能起升,第一檔時僅能使額定載荷作起升準備。
3.23.當沒有載荷限制器時,應注意報警點訊號,無此裝置時不得提升超過行車額定載荷的重物。
制定: 審核: 批準:
第9篇 16噸行車操作安全規(guī)章制度
1、 服從車間統一安排和調配。
2、 操作時首先要檢查大跑二頭扦銷。
3、 檢查軌道上是否堆物。
4、 杜絕超重量起吊,杜絕斜吊,起吊必須垂直,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5、 裝車時必須要墊平、拼齊、拼緊、并關照駕駛員捆緊才能讓他出車。
6、 用好后必須聽到原來位子,并扦好扦銷,關閉電閘。
7、 夜間裝卸車必須有足夠燈光。
以上幾條必須嚴格執(zhí)行,如違章,一切責任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章本人自負,損失公司的機械設備照價賠償。
第10篇 小學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揚州路第一小學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
按學校規(guī)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
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
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
為偷竊論處。
5、發(fā)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總務處協同查處。
第11篇 安全行車檔案管理制度
一、 為了真實記錄駕駛員安全行車和參加的其他安全活動正確考核和獎懲駕駛員以及年度審驗、安全教育、分析交通事故規(guī)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駕駛員適用本管理制度。
三、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應具有如下真實記錄內容:
1、駕駛員登記資料; 2、駕駛員參加安全活動記錄; 3、駕駛員違章、肇事記錄; 4、駕駛員安全行車里程記錄; 5、駕駛員獎勵和懲罰記錄; 6、駕駛員審驗記錄; 7、駕駛員心理、生理檢測(包括生物節(jié)律)及健康狀況檢查記錄; 8、對駕駛個人和所駕車輛安全記錄。
四、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的格式由企業(yè)安全管理委員會統一印制,并裝訂成冊。
五、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由安機科資料員負責保管和填寫,并統一保管。
六、 安機科資料員在填寫安全技術檔案時要及時,準確和連續(xù)完整,使駕駛員的安全技術檔案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第12篇 m物業(yè)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
物業(yè)公司駕駛員行車安全制度
一、高速公路的行車規(guī)定
高速公路設有車道、超車道、加速道、緊急停車帶、路肩、護欄等。每個車道上方都有醒目的標志。車輛進入起點后,應盡快將車速提高到50km/h以上駛入行車車道。從匝道入口進入的車輛必須在加速道上提高車速,在不防礙其他車輛行駛的情況下,盡快駛入行車道。沒有車道標志時,車輛應在右側或中間的車道上行駛。當前方有障礙物或者需要超車時,可變更到左側的行車道行駛。通過后,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駛回原車道。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不準掉頭、倒車和穿越中央分隔帶,不許進行試車和駕駛教練,不準在匝道上超車停車。行駛中的車輛還要做到八個不準,兩個必須和三個應當。
八個不準是:不準乘車人站立:不準向外拋物品;不準貨車駕駛室以外的任何部位載人;不準隨意停車;不準低與50km/h行駛;不準超速行駛;不準騎壓分道線行駛;不準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
兩個必須是:車輛變更行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車輛因故障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停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進行。
三個應當是:轎車駕駛員和前排乘車人應當系安全帶,應遵守限速標志規(guī)定行駛,遇到警告,危險標志或者進入與出口相連的車道是應當減速行駛。
二、保證夜間安全行車的措施
1、維持照明系統良好,燈光照明的好壞對夜間行車至關重要,平時要經常檢查,保養(yǎng)和維護。有的車燈安裝調試不正確,不但縮短了駕駛員的視距視角,還會給迎面來的車輛造成眩目;
2、注意行車速度的控制。在彎道、坡道、橋梁、狹路等視線不清的地方,應特別注意減速慢行。夜間倒車、調頭,一定要認真觀察,選擇好地點必要時要由專人指揮方可調頭;
3、道路識別。一般來說,發(fā)動機聲音輕松是下坡,沉悶是上坡,燈光照射距離遠是下坡,距離近是上坡,行駛中燈光照向路的一側是緩彎,前面突然不見路面是爭彎;
4、注意睡眠,保持充沛的精力。夜間行車在80-100km/h左右應停車稍事休息。如果任務緊急一定要跑通宵,停車休息的距離應當縮短,停車后用清涼油擦擦太陽穴或用水洗頭洗短暫消除瞌睡。
三、雨天、霧天的行車安全
雨天行車險情多,首先要注意天氣預報和氣候變化,及早做好防雨的準備。據測算,雨天機動車輪胎與瀝青路面的摩擦力比睛天下降1/3,制動效能降低。前后車距要適當拉大,一般情況不要超車,會車應選擇安全路段。遇險情不要緊急轉向和緊急制,以防車輛甩尾甚至側翻。雨天行車遇到自行車要特別留意,因為自行車在雨天車閘不靈,騎車人又身披雨衣雨帽,甚至還撐著傘,影響視聽,這應增加不安全因素。
最使駕駛員困擾的莫過于迷霧涸為在迷霧籠罩下行車,駕駛員視線渾濁模糊分不清東西南北,看不清道路曲直。
1、按規(guī)定打開防霧燈、近光燈、前后小燈、示寬燈和尾燈;
2、加大車距,要沿路的右側行駛,但不要靠路邊太近,以免車輪滑下或與路邊停放的車輛行人及其他障礙物發(fā)生碰撞;
3、嚴格執(zhí)行法定時速。遇風、雨、霧天能見度在30m以內,機動車最高速旗不準超過20km/h,能見度在15m以內的車速不得超過5km/h,能見度在5m以內應選擇適當地點靠路邊停車,并開亮前小燈和后尾燈,以引起來往車輛、行人的注意;
4、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車輛遇到濃密大霧時,可打開門窗玻璃。有條件的可派人在前用手電筒燈光或口令引導行車;
5、總之,霧天、雨天行車可歸納如下要領:遵章行駛,各走半邊,中速行駛,車不跑偏,多鳴喇叭,車不搶先,安全行車,掛在心間。
四、倒車時應注意的事項
在行車中常常會遇到需要倒車的情況,如果未查明車后的情況盲目倒車,很容易碰撞后面的車輛造成事故。因此倒車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不能盲目倒車。需要倒車時必須切實查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后方能倒車。要是剛停車就打算倒車,千萬要謹慎從事,此時最容易忽略隨后的車輛(特別是小型車)而發(fā)生事故;
2、停車時提醒前車注意。途中因故緊隨前車停車時,應以鳴號,燈光示意等方式,使前車知道后方有停車。停車要與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如果前車是大型車而自己是小型車,停車盡量不要停在前車正后方,應稍偏右,使前車駕駛員能從后視鏡中觀察到。
后車駕駛員的正確處理。前車駕駛員未察明后方情況而盲目倒車是違章行為,但后車駕駛員也有避免事故發(fā)生的責任。應立即鳴號或閃燈示意或高聲呼喊。如果后方無車,可采用緊急倒車。如后方有車,應后距離及地段情況處理,在緊急倒車過程中,可打偏方向,使車身向左(右)方斜插,盡量避開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