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信線路安全保密制度
第 1 條 各級線路維護部門應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檢查,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安全操作的規(guī)章制度。維護人員應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執(zhí)行。凡進行危險性較大,操作復雜的工作時,必須事先擬訂技術安全措施,操作前檢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線路設備、維護工具和防護用具,在確保安全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1. 在人孔中進行作業(yè)之前,應在確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內作業(yè)必須2人以上方可進行,并且不得同時下井。
2. 嚴格遵守光、電纜儲運、挖溝、布放及桿上作業(yè)等安全操作規(guī)定。
3. 在市區(qū)、水域等特殊地段作業(yè)時,應遵守市區(qū)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設立有關的各種信號標志,確保人身和作業(yè)的安全。
4. 防范各種傷亡事故(如電擊、灼傷、中毒、倒桿或墜落致傷等)的發(fā)生。
5. 在高速公路進行日常線路維護及搶修時,應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作業(yè)人員必須穿安全警示服。
6. 架空線路與電力線交越時,應加設電力線保護管;有礙行人、車輛通行的拉線,應加裝拉線警示管。
第 2 條 在維護、測試、故障處理、日常檢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應采取預防措施,防止故障發(fā)生。
第 3 條 各級線路維護管理部門應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和檢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組織學習消防基本知識和應急訓練,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1. 維護人員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時,應予以高度重視,謹防火災的發(fā)生。
2. 一旦發(fā)生火情,應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迅速組織人員,采取行之有效的滅火措施,減少火災引起的損失。
3. 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和橋洞、涵洞內線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發(fā)現后應及時處理。
第 4 條 在光纜線路的查修或割接時,或在進行光纖通道全程傳輸總損耗測試時,被測光纖與otdr及光源連接之前,應通知該中繼段對端局站的機務人員,取下odf架上與之對應的連接尾纖,以免損壞光盤。
第 5 條 各級線路維護管理部門應加強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和人身安全。
第 6 條 在簽訂代維及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協議。
第 7 條 各級線路設備維護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職工的保密教育。嚴格遵守通信紀律,增強保密觀念,并做到:
1. 嚴禁攜帶保密文件進入公共場所,私人通信和廣告宣傳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機密。
2. 不隨意監(jiān)聽用戶通信,對用戶資料保密。
3. 各種機密圖紙、資料、文件等,應嚴格管理,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xù)。
4. 代維單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線路產權單位的資料、信息。
第 8 條 對泄密事件應立即查明,采取補救措施,并于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2篇 通信線路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 1 條 各級線路維護部門應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檢查,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安全操作的規(guī)章制度。維護人員應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執(zhí)行。凡進行危險性較大,操作復雜的工作時,必須事先擬訂技術安全措施,操作前檢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線路設備、維護工具和防護用具,在確保安全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1. 在人孔中進行作業(yè)之前,應在確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內作業(yè)必須2人以上方可進行,并且不得同時下井。
2. 嚴格遵守光、電纜儲運、挖溝、布放及桿上作業(yè)等安全操作規(guī)定。
3. 在市區(qū)、水域等特殊地段作業(yè)時,應遵守市區(qū)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設立有關的各種信號標志,確保人身和作業(yè)的安全。
4. 防范各種傷亡事故(如電擊、灼傷、中毒、倒桿或墜落致傷等)的發(fā)生。
5. 在高速公路進行日常線路維護及搶修時,應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作業(yè)人員必須穿安全警示服。
6. 架空線路與電力線交越時,應加設電力線保護管;有礙行人、車輛通行的拉線,應加裝拉線警示管。
第 2 條 在維護、測試、故障處理、日常檢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應采取預防措施,防止故障發(fā)生。
第 3 條 各級線路維護管理部門應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和檢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組織學習消防基本知識和應急訓練,確保人身、設備安全。
1. 維護人員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時,應予以高度重視,謹防火災的發(fā)生。
2. 一旦發(fā)生火情,應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迅速組織人員,采取行之有效的滅火措施,減少火災引起的損失。
3. 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和橋洞、涵洞內線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發(fā)現后應及時處理。
第 4 條 在光纜線路的查修或割接時,或在進行光纖通道全程傳輸總損耗測試時,被測光纖與otdr及光源連接之前,應通知該中繼段對端局站的機務人員,取下odf架上與之對應的連接尾纖,以免損壞光盤。
第 5 條 各級線路維護管理部門應加強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和人身安全。
第 6 條 在簽訂代維及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協議。
第 7 條 各級線路設備維護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職工的保密教育。嚴格遵守通信紀律,增強保密觀念,并做到:
1. 嚴禁攜帶保密文件進入公共場所,私人通信和廣告宣傳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機密。
2. 不隨意監(jiān)聽用戶通信,對用戶資料保密。
3. 各種機密圖紙、資料、文件等,應嚴格管理,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xù)。
4. 代維單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線路產權單位的資料、信息。
第 8 條 對泄密事件應立即查明,采取補救措施,并于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3篇 聯通通信線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聯通xx分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yè)全面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通信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結合中國聯通xx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聯通xx分公司及所屬各市分公司。
第三條 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員工監(jiān)督”的管理體制;倡導“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中國聯通xx分公司企業(yè)安全文化,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四條 企業(yè)要強化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
第五條 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納入企業(yè)績效考核并同相關領導人員考察任用等掛鉤。
第六條 員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技術
第七條? 通信線路是傳輸各種信息及信息聯絡的重要設施,是構成通信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點多線長、布局成網、分散維護、集中使用的特點。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是通信生產流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是電信企業(yè)安全生產高危崗位管理主要對象之一。
第八條? 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基本任務:布設和維護通信的高空架設光(電)纜、直埋設光(電)纜、附設管道設光(電)纜、附設墻壁設光(電)纜等;線路施工維護器材的運輸與裝卸;桿坑、纜溝和地下管道的挖掘及桿塔架設;使用登高工具在高空進行接續(xù)、封焊作業(yè);安裝無線天線等。
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點多、面廣和流動性大、分散作業(yè)的特點,施工維護作業(yè)中危險性大,工作條件差、不安全因素多,預防難度大。加之施工中使用大量民工,這些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yè)比較嚴重,導致事故頻發(fā)。同時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還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登高作業(yè)的特殊性。
第九條?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現場作業(yè)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務
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就是要研究作業(yè)人員在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中各種事故發(fā)生的機理、原因、規(guī)律、特點和防護措施;研究按作業(yè)規(guī)范來評價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的安全性和解決在作業(yè)中的安全問題。同時還要研究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中應采取的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并推廣先進的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安全技術,提高安全作業(yè)水平;制定并貫徹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并執(zhí)行各種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有關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安全知識教育工作;分析事故實例,開展事故預知預警活動,從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規(guī)律,制訂防范措施,在施工維護中減少事故發(fā)生。
第十條? 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安全行為教育與培訓
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要求
1、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yè)前,必須經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審查認可,并取得培訓資格的培訓單位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2、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和基本培訓教材,由省公司按國家《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所編寫。
3、線路施工維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yè)。
第三章?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中常見事故及其原因分類
第十一條? 線路施工維護中主要危害如及表現形式
電信線路施工中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安全、不衛(wèi)生因素,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其主要危害如及表現形式如下:
由于作業(yè)環(huán)境復雜,使用多種機械設備,有時因機械或人為原因發(fā)生機械傷害事故;管道施工過程中有些溝壁支撐不牢固,發(fā)生局部坍塌,砸傷施員工員;立桿、拆線施工中,因桿根不牢、操作程序不當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力時,容易發(fā)生高處墜落、倒桿傷人事故;在通信線過公路施工時,有些路過的機動車不服從施工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強行通過施工現場將通信線拉倒,造成施員工員傷亡;機動車輛拖運器材,由于人貨混裝,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還有些線路維護人員安裝用戶電話時,將電話線甩到供電線路上,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電信線路維護作業(yè)中,由于部分通信線路與電力線、廣播電視線間距過近,遇有電力線搭碰通信線、電力線搭碰廣播電視線而廣播電視線又搭碰通信線、高壓電感應通信線、雷電侵入通信線等情況時,會發(fā)生線路維護人員觸電傷亡事故;線路維護人員上桿維護線路時,因安全帶和腳扣缺陷、操作不規(guī)范等因素,容易發(fā)生墜落事故;線路維護人員在管道入孔井作業(yè)時,有時因侵入和自身的有毒有害氣體、通風不良等原因,發(fā)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第十二條? 按發(fā)生的形式,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事故可分為:人身傷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損毀事故等。
第十三條? 按基本原因人身傷害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1、高墜: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違反作業(yè)規(guī)范,從電桿、樓房、窗臺及梯凳上墜落事故。
2、觸電: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忽視作業(yè)規(guī)范,發(fā)生人身觸及帶電體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3、物體打擊: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不按作業(yè)規(guī)范進行作業(yè),造成到桿或其他物體傷害作業(yè)人員的事故。
第四章 通信施工及維護安全生產的制度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工作現場
(一)在下列地點工作,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白天用紅色標志,晚間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維護交通,以保證安全。在鐵路、橋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市政有關規(guī)定的標志。
(二)信號標志設備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工作完畢應即撤除。
1.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批準。
2.在工作進行時,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尤其是兒童,走近工作地區(qū)。
第十五條? 車輛行駛
(一)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要嚴格遵守交通法。
(二)施工和維護線務員所用的自行車,應裝設保險叉子,并經常檢查叉子及剎車的牢固情況。禁止在有危險地方冒險騎車。
(三)騎自行車時,不得將笨重料具放車把上,必須放在車后鐵架上,并捆綁妥當;不得肩杠物件或攜帶竹梯或較長的桿棍等物,如需在自行車上攜帶三米以內的器材如幫樁等,只能順著車身捆綁在車上。
第十六條? 消防設備
1.光(電)纜地下室、水線房、無(有)人站,以及木工場地施工工地、材料庫等處,應設置適當的消防設備,如各種型號的滅火器、消防水龍及用具等。
2.消防器材應設置于明顯的地方,并應注意使分布位置合理,便予取用。
3.對各種消防器材、設備,應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4.所有工作人員對各種消防設備的性能均須深切了解,并應熟知其使用方法。
第十七條? 野外工作
(一)遇有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傷。地面被積雪覆蓋時,應用棍棒試探前進。
(二)在農田中工作,注意愛護農作物。
(三)野外工作應根據不同地區(qū),攜帶防毒及解毒藥品,以備應急使用。架設帳蓬時,應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注意山洪河泥石流的危害。
第十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一)工作現場,首先應詳細觀察了解周圍環(huán)境設備情況,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工作設施必須安全牢固,不可隨意使用不合標準的材料,臨時性質的設備,所用的材料,雖以經濟為原則,但仍應要求達到安全需要之堅固程度。
(三)在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清除工地、桿下,溝坑內等地方的破碎割刺器材,并檢點應用工具,防止遺失。
(四)施工作業(yè)前和作業(yè)中禁止飲酒,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批準。
(五)使用有毒物品時,要保持通風,應配戴口罩、風鏡及膠皮手套,必要時還需配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飯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攜帶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根據不同情況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攜帶,并做好隔熱、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六)在氣候特別寒冷,外出施工時,應備有足夠的防寒用品。打冰凌時應注意安全,防止被落下的冰凌或折斷的工具打傷,并注意腳下,以免滑倒跌傷。
第五章 通信施工維護的工具和儀表的使用與檢查
第十九條? 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工作時必須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牢固適用,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有缺損的及時更換。
2.有鋒刃的各種工具(如刨、鉆、鑿、斧及各種刀類等),不準插入腰帶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內;運輸或存放時,鋒刃口不可朝上向外,以免傷人。
3.使用手錘、榔頭不允許帶手套,雙人操作時不可對面站立,應斜對面站立。
4.傳遞工具時,不準上扔下擲。放置較大的工具和材料時必須平放,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6.使用鋼鋸,鋸條要裝牢固、松緊適中,使用時用力要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免鋼鋸條折斷傷人。
7.使用板手、鉗子時,應進行檢查,活動部件損壞或活動不自如,不準使用,不要用力過猛,不準相互替代,不準加長搬手的把柄。
8.使用滑車、緊線器,應定期注油,保持活動部位活動自如。不準以小代大或以大帶小。緊線器鑰匙(手柄)不準加裝套管或接長。
第二十條? 梯、高凳
(一)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折斷、松弛,破裂、防滑膠墊脫落、腐朽的梯子,都不得使用。
2.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3.梯子上不得有二人同時工作。
第二十一條? 安全帶及上桿工具
(一)使用安全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出現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或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的,安全帶上繩索磨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壞的,均禁止使用。
2.應與酸性物、鋒刃工具等分開堆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他過熱過濕之處,以免損壞。
|???????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皮帶上各扣套要全數扣妥,皮帶頭子穿過皮帶小圈。安全帶的繩索和安全繩不得亂扣節(jié),也不可吊裝物件,以免損壞繩索。
4.安全帶每使用或存放一段時間應進行可靠性試檢。試檢辦法是,可將200公斤重物穿過安全帶,懸空掛起,無有傷痕、折斷,扣緊處要牢靠,才能使用。
(二)切勿使用一般繩索或各種絕緣皮線代替安全帶。
(三)使用腳扣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是否完好,勿使過于滑鈍和鋒利,腳扣帶必須堅韌耐用;腳扣登板與鉤處必須鉚固。
2.腳扣的大小要適合電桿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扣擴大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予更換。其他同一般腳扣要求。
4.搭腳板的勾、繩、板,必須確保完好,方可使用。
5.腳扣試檢辦法是:
(1)把腳扣卡在離地面30厘米左右電桿上,一腳懸起,一腳用最大力量猛踩。
(2)在腳板中心采用懸空吊物200公斤,若無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能使用。
第4篇 通信線路搶修安全作業(yè)制度
第一部分 線路勘查與測量安全
一、 勘查線路,應對線路的沿線環(huán)境進行調查,如有毒性植物、毒蛇、猛獸與狩獵器具、陷阱等,須告知測量和施工人員,采取預防措施。
二、 在野外測量,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冒然跳躍;在城鎮(zhèn)市區(qū)測量,應注意到行人和車輛,并設紅旗或其它安全標志,必要時請交通民警協助。
三、 支架測量儀器不得離開人;在道路上測量應先與交通民警打招呼經同意后進行;支架儀器影響交通時,應設置安全標志,測量動作要迅速,要分段丈量。
四、 攜帶標桿等較長的測量儀器時,應防止觸碰行人、車輛;傳遞時禁止拋擲。
五、 在電力線下方或附近測量,嚴禁使用金屬標桿和塔尺,移動標桿或指揮旗時,遇有火車行駛應停止并放倒,以免引起誤會。
六、 雨季測量,要注意儀器的防雨。
第二部分 線路施工作業(yè)現場安全
一、 線路施工作業(yè)現場,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白天用紅旗,晚間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車輛注意。必要時,應設防護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維護交通。
二、 為了保護行人、車輛和作業(yè)人員及設備的安全,在下列地方進行施工作業(yè),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安全標志。
(一) 道路拐角、轉彎處;
(二) 有礙行人和車輛通行處;
(三) 跨越道路架線,需要車輛暫停通行處;
(四) 挖掘的坑、洞、溝處;
(五) 揭開蓋的人(手)孔處;
(六) 砍伐樹木處;
(七) 架空線纜接續(xù)處;
三、在道路上施工作業(yè),凡需阻斷車輛通行時,必須事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設置安全標志,必要時應派人指揮車輛和行人。
四、在鐵路沿線施工作業(yè)時的安全要求:
(一) 不許在鐵路路基、橋梁上坐、臥或吃飯。
(二) 不許在鐵軌上或鐵軌之間行走;因工作需要在路基上行走時,來了火車必須避讓;若攜帶著較長工具、材料,一定要與鐵軌順行。
(三) 跨越鐵路時,必須注意鐵路的信號和來往的火車,不準強行跨越。
(四) 跨越鐵路架線時應將線纜(或線纜)立即拉緊,并牢固的捆扎在電桿上,以防止下垂。在拆除跨越鐵路線纜(或線纜)時,應在鐵路附近剪斷,并迅速撤離鐵路。
五、在野外施工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一) 在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應用棍棒試探行進。
(二) 攀登山嶺時,不得踩活動的石塊或裂縫、松動的土方邊緣。
(三) 應事先了解作業(yè)地區(qū)有無毒蛇、野獸及有毒植物,以便注意防范并配帶防護用具;勿食不知名的野菜、野果。
(四) 在水田中施工作業(yè),須穿長筒膠靴,以防螞蝗傷害。
(五) 支搭帳蓬,應選擇安全、適宜的位置,以防山洪、泥石流和野獸危害。
(六) 在林區(qū)或荒山上或有可燃物地區(qū),禁止吸煙;因施工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制定嚴密措施并備有消防設備。
第三部分 器材搬運與放置安全
一、搬運器材時,必須檢查:擔、杠、繩、鏈、撬棍、滾筒、滑車、抬鉤、絞車、跳板等能否承擔足夠的負荷。破損、腐蝕、腐朽者,不準使用。
二、搬運電桿及電桿放置。
(一)用汽車、拖拉機運電桿時,車上應設置支架。往車上裝電桿時,應使電桿的重心在車中間,并用捆桿器或繩索捆綁牢固。行駛前應在載運的電桿尾部掛上安全紅旗,慢速行駛;運輸電桿的車不準乘人;松綁后卸電桿時,應防止電桿從車廂兩邊滾下。不準由車上向下拋擲。
(二)人力抬扛電桿,應配帶墊肩。二人抬桿時應順肩,慢行, 同時換肩。眾人抬電桿時,起、放一致,腳步一致,穩(wěn)步慢行,過溝、坎或泥濘路面,前者要向后者打招呼。
(三)沿鐵路抬運電桿需休息或停留時,嚴禁將電桿放在軌道上或路基邊道的里側。通過鐵路橋梁時,必須經鐵路橋駐守人員的同意。
(四)堆放電桿應使梢、根各同在一頭,并排列整齊、平順,桿堆兩側應用短木塞住后,再用鐵線捆牢,以免受震動滾塌而傷人或損壞電桿。
三、 搬運線纜及線纜的放置:
(一)用汽車載運線纜,應盡可能用吊車裝卸,人工裝卸時,應做到:
1. 先檢查工具、設備、繩索是否齊全、牢固;
2. 作業(yè)人員分工明確,必須聽從統一指揮;
3. 支搭跳板應平穩(wěn)、牢固,受力較大處,跳板下方應加木凳支撐;
4. 操作時,應齊心合力,動作協調;推扶線纜盤和墊木枕的人員,應在盤子兩側后方;
5. 線纜裝上車后,應捆牢固,并在纜盤前后底部墊木枕。
6. 跳板周圍3米以內不許非作業(yè)人員進入。嚴禁將線纜盤從車上直接推下。
(二)用拖車載運線纜,拖車車身應堅固,拖車尾燈、轉向燈齊全、有效,裝卸時應做到:
1. 先確知拖車的載重量,不準超載,同時,了解其自身的安全使用規(guī)定。
2. 裝卸時,拖車下方、后方和兩側不準非工作人員停留;
3. 用絞盤或人力提拉線纜盤時,須慢拉,不可猛然拉下;
4. 裝卸線纜前,拖車輪胎應前后用木枕固定,防止輪胎滾動;
5. 兩輪拖車兩側的車身前部,在起落時,應用繩索拉住,慢起、慢落;
6. 四輪拖車兩側的起重絞盤,提拉速度應一致,保持線纜盤平穩(wěn)行進;
7. 拖車必須與汽車尾部掛鉤掛牢,并插好肖子,方可行駛。
(三)載運或牽掛線纜拖車的汽車,應慢速行駛,拐彎時要特別注意行人和車輛;裝線纜的汽車和拖車上不準乘人。
(四)線纜盤在地上作短距離滾動時或調轉方向,應按線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若在軟土地上滾動或調頭,應墊木板或鐵板。在坡度較大的路面滾動時,不準任其順坡往下滾動,并設置防止滑坡的措施。
(五)線纜盤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在有斜坡的地面上存放,應墊木枕,防止?jié)L動。
第四部分 一般工具使用安全
一、 工作時必須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牢固適用,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有損及時更換。
二、 鋒刃工具(如鉆、鑿、斧、刀等),不準插入腰帶上或放在衣服口袋內;運輸或存放時,刃口不準朝上向外,以免傷人。
三、 使用手錘、榔頭不準帶手套,雙人操作時不可對面站立,應斜對面站立。
四、 傳遞工具時,不準上扔下擲。放置較大的工具和材料時必須平放,以免傷人。
五、 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六、 使用鋼鋸,安裝鋸條應松緊適度,使用時用力應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防鋸條折斷而傷人。
七、 使用扳手、鉗子時,應進行檢查,活動部件損壞或活動不自如,不準使用,不得用力過猛,不準相互替代,不準加長把柄。
八、 使用滑車、緊線器,應定期注油,保持活動部位活動自如,不準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緊線器鑰匙(手柄)不準加裝套管或接長。
九、 使用繩索前必須檢查,如有磨損、斷股、腐蝕、霉爛、碾壓傷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不準結節(jié)使用,在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不準使用受潮濕的繩索牽拉線纜。
十、 使用鐵鍬、鐵鎬時,應與他人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鍬把、鎬把安裝牢固,劈裂、折斷的把柄不準使用。
第五部分 桿上作業(yè)防護用具使用安全
一、 安全帶
(一) 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安全帶。使用前必須檢查,出現圍桿繩磨損、斷頭超過十分之一或縫線開線,插花、鉚釘脫開,金屬配件腐蝕,變形等情形之一者,不準使用。
(二)安全帶應存放在干燥通風處,不準在高溫、潮濕處或靠近暖氣存放。
(三) 安全帶不準接觸明火,不準與尖銳物和酸、堿等腐蝕性物質存放于一起,不準浸泡于水中。
二、腳扣
(一)使用前必須檢查,出現橡膠套管(橡膠板)破損、離股、老化或螺釘脫落;齒桿(彎鉤)、腳蹬板及帶孔腐蝕、開焊、裂痕或扭曲、變形等情形之一者,不準使用。
(二) 使用腳扣不準拋摔,齒桿不準擴大或縮小,不準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桿腳扣不準上水泥桿,使用水泥桿腳扣不準上方型水泥桿,活動式腳扣須控制使用范圍。
(三) 必須使用專用腳扣帶,腐朽、破損、折裂的帶不準使用;不準用電話線或其它繩索替代腳扣帶。
(四) 不準將腳扣與酸、堿性物質存放于一起。
第六部分 立、拆、換電桿作業(yè)安全
一、無論人工還是機械立桿、換電桿,都應了解周圍環(huán)境;不準非作業(yè)人員進入現場。
二、人工立、換電桿:
(一) 必須由有經驗的人負責組織,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負其責,齊心合力;
(二) 先檢查桿坑是否夠深,坡道(碼道)挖的是否合適,同時檢查工具、機具是否齊全、牢固;
(三) 作業(yè)人員應事先明確電桿的起立方向,防止觸碰房檐或其它設施和用戶燈線、電力線。
(四) 在山坡上或地勢不平地區(qū)立桿或立較長電桿,必須使用夾扛和栓幌繩。
三、拆電桿:
(一) 拆除電桿,必須先拆移桿上的線纜和桿上設備及拉線,然后方可拆除電桿;
(二) 上電桿前,應先檢查電桿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傾倒可能,必須在拆除線纜前打臨時拉線或用桿叉支穩(wěn)妥。
(三) 拆電桿前,應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觸碰附近電力線和其它設施。
(四) 人工拆電桿必須用繩索拉住,防止自由傾倒。使用吊車拔電桿應先試拔,若不動,可能是桿根設有橫木或卡盤,此時,不準再用吊車拔電桿。
四、 更換電桿:
(一) 更換電桿時,如果在舊電桿上掛滑輪來吊立新桿,應先檢查舊桿桿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應設置臨時拉線。
(二) 新桿立起后與舊桿捆扎在一起,再上桿拆、移線纜和附屬設備。
五、 新立起的電桿,在未回土夯實之前,不準攀登。
第七部分 高處作業(yè)安全
一、 從事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患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二、上早桿前必須認真檢查桿根埋深和有無折斷危險。如發(fā)現桿根已折斷、腐爛或其它不牢固的因素,應進行加固,否則,切勿攀登。
三、電桿周圍是瀝青路面或因地面結凍,無法檢查桿根時,可用力推或肩扛電桿有無變化;同時,要順著線路方向上桿。
四、上電桿前,應觀察周圍或附近有無電力線、電力設備或其它影響上桿及桿上作業(yè)的障礙物等情況。
五、在桿上作業(yè)時,遇到雷雨、大風天氣,應立即下桿停止作業(yè),同時,禁止在易受雷擊的高大樹木和建筑物旁停留。雨后上電桿應更加小心,以防滑下。
六、使用腳扣上電桿作業(yè),上桿時邁上第一步即應圍好圍桿繩;下到最后一步才準解開圍桿繩。
七、在桿上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圍桿繩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厘米以下,在桿上作業(yè)應戴安全帽。
八、上電桿時,不得攜帶笨重材料、工具。在桿上作業(yè)人員與地面人員之間,不得扔擲工具和材料。
九、上電桿后作業(yè)之前,應檢測通信線纜是否有強電。對桿上不明用途、性質的線纜,一律視為電力線。
十、在桿上作業(yè),桿下一定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若在繁華地區(qū),應用繩索圍截或設防護圍欄。
十一、上角桿或在角桿上作業(yè),應在與線纜拉力相反的一面上、下或站立。在緊線纜的沿線電桿上和正在緊拉線的電桿上,不準有人作業(yè)。
十二、在電桿上升高或降低線纜時,必須使用緊線器(老虎鉗),不許用肩扛或者推、拉,并防止觸碰電力線、用戶燈線。
十三、上建筑物和設施作業(yè)前,應先進行察看或了解情況,確認牢固可靠,方可上去作業(yè)。
十四、沿線纜吊線使用滑輪、梯子或坐吊板作業(yè),必須先檢查吊線是否有足夠的承受力(檢查方法:用繩子掛于吊線上,用力往下拉,反復二、三次)確認吊線不致于中斷或松脫,方可進行作業(yè)。
十五、在房上作業(yè)必須注意安全,在房頂上行走時,瓦房走尖,平房走邊,石棉瓦走釘,機制水泥瓦走脊,在頂棚內走梭。
十六、在石棉瓦房(棚)頂上作業(yè)前,必須鋪墊有承受力而又不過重的木板,作業(yè)人員蹬踩在木板上,方可作業(yè)。
第八部分 線路架設與拆除作業(yè)安全
一、布放線纜前,應察看沿線的環(huán)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操作方案。
二、緊線纜前,應先檢查有無被樹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凍住等現象及其它障礙物,避免收緊線纜時崩斷或彈起而傷人。
三、布放線纜或跨越鐵路、道路及宅院時,必須將線纜收緊,不準托拉在地面上或懸在半空中。
四、在跨越列車頻繁往來的鐵路和有車輛通行的道路上,架設線纜時,必須先在鐵路、道路兩側的電桿上裝設滑車,并在兩桿之間掛吊著繩環(huán)的繩索,再用繩索牽拉線纜,使其從滑車、繩環(huán)內徐徐通過。
五、拆除線纜時,必須先將跨越鐵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緊線纜時,應將跨越鐵路、道路部分,先收緊并固定住。在拆除和收緊時,嚴禁線纜下垂、懸空。
六、上電桿拆除線纜前,應先檢查電桿,如桿根腐爛或埋深不夠,應設置臨時支撐,以免發(fā)生倒桿事故。
七、在終端桿上拆除明線時,應由下層兩邊向中間逐條剪斷(剪斷的線纜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準一次將一邊的線纜全部剪斷。拆除線纜吊線或自承式線纜時,先用繩索拴牢拉住,剪斷或松脫后慢慢松繩索放下。
八、在角桿上拆除明線一定要在與線纜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線;如在角桿上剪斷線纜,應先與左右電桿上作業(yè)人員打招呼,提醒他們注意。
九、在中間桿上拆除線纜,應將全部扎線解開,嚴禁逐桿剪斷線纜,在松解扎線時,應注意電桿有無異常情況,如電桿有傾倒可能,應立即下桿。
十、 線路架設與拆除作業(yè)區(qū)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接近,對圍觀人員應勸其離開,以免妨礙工作或發(fā)生意外。
第九部分 在電力線附近作業(yè)安全
一、 作業(yè)人員應熟悉并注意供電線路設備,辯別高低壓線路的要點是:
(一) 高、低壓線路單獨架設時,高壓線路電桿之間的距離較低壓的大,電桿也較高。
(二) 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時,高壓線路在上,低壓線路在下;高壓線路的橫擔較低壓的長,線間距離較低壓的大。
(三) 高壓線路的瓷瓶為針式絕緣子,為茶褐色,體積較大;低壓線路的瓷瓶一般也為針式絕緣子,為白色,且體積較小。
(四) 高壓架空線一般很少有分支線,并只有三根導線。低壓架空線一般由變壓器低壓側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戶,導線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線)或兩根(火線加零線)。
二、高、低壓劃分標準,我國習慣上以1千伏為界限,額定電壓在1千伏以上稱為高壓;額定電壓為1千伏及以下稱為低壓。
三、在高、低壓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作業(yè),必須嚴防與電力線接觸,進行架線,緊線和打拉線等作業(yè),應保證最小空中距離如下:
(一) 35千伏以下線路為2.5米;
(二) 35千伏以上線路為4米。
四、在作業(yè)過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質的線纜,一律按電力線對待,并不準隨意剪斷。
五、在電桿上方如有電力線交越,上桿作業(yè)時頭部不準超過桿頂;所用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和電力設備。
六、跨越電力線架設線纜時,嚴禁將線纜從電力線上方拋過,必須在電力線兩側電桿上各裝置滑輪,以干燥繩索作成環(huán)形,將線纜縛在環(huán)形繩套內、牽動繩索使線纜徐徐通過。繩索距電力線至少2米,牽動繩索時線纜不應過松,以免下垂觸及電力線;也可在跨越電力線處做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再拆除。
七、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線纜,應將線纜用干燥繩索控制在電桿或線擔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緊線時,線纜蹦起來,使安全距離減少導致高壓施電事故或觸電事故。
八、對跨越電力線和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的線纜,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可從跨越的一側電桿下入地,再從另一側電桿引上。
九、拆除跨越電力線的通信線纜時,必須事先與供電部門聯系停電,拉閘斷電后,須設專人看閘,作業(yè)前應驗證確屬停了電,方可作業(yè)。
十、在有地下電力線纜的區(qū)域,與電力線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或使用機械敷設的通信線纜,施工前必須反復核實電力線纜的埋設位置及深度,確實無誤方可作業(yè)。
十一、在作業(yè)過程中,若有電力線,用戶燈線觸碰、斷落在通信線纜上或斷落在作業(yè)區(qū)域,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部分 回填土作業(yè)安全
一、 回填土之前,應先拆除護土板,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準將一組或一段溝的護土板同時、全部拆除。危險性較大的部位,經批準可不予拆除。
二、溝、坑邊沿建筑物、設施的加固支撐,須在回填夯實之后再拆除,不準先拆除后回填土。
三、拆除各種臨時便橋時,溝內不得有人作業(yè),先回填土夯實恢復交通后再拆除。
四、各種安全標志、設施,應在回土夯實后,能夠恢復交通時方可拆除,當溝、坑的土未與地面填平時,不得把防護欄全部撤走。
五、回填土時先用細土同時回填管道兩側,并同時夯實,然后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六、回填土時應防止砸壞管帶及人孔外壁和溝、坑的其它管線及設施。不準往溝、坑內回填磚、瓦、石塊或其它硬物。
七、回填洞內的土,應由里向外逐段拆除支撐架、逐段回填土,邊回土邊夯實,同時在洞外設人監(jiān)護,以防發(fā)生意外。
第5篇 通信線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聯通**分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yè)全面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通信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結合中國聯通**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聯通**分公司及所屬各市分公司。
第三條 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員工監(jiān)督”的管理體制;倡導“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中國聯通**分公司企業(yè)安全文化,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四條 企業(yè)要強化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
第五條 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納入企業(yè)績效考核并同相關領導人員考察任用等掛鉤。
第六條 員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技術
第七條 通信線路是傳輸各種信息及信息聯絡的重要設施,是構成通信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點多線長、布局成網、分散維護、集中使用的特點。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是通信生產流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是電信企業(yè)安全生產高危崗位管理主要對象之一。
第八條 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基本任務:布設和維護通信的高空架設光(電)纜、直埋設光(電)纜、附設管道設光(電)纜、附設墻壁設光(電)纜等;線路施工維護器材的運輸與裝卸;桿坑、纜溝和地下管道的挖掘及桿塔架設;使用登高工具在高空進行接續(xù)、封焊作業(yè);安裝無線天線等。
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點多、面廣和流動性大、分散作業(yè)的特點,施工維護作業(yè)中危險性大,工作條件差、不安全因素多,預防難度大。加之施工中使用大量民工,這些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yè)比較嚴重,導致事故頻發(fā)。同時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還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登高作業(yè)的特殊性。
第九條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現場作業(yè)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務
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就是要研究作業(yè)人員在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中各種事故發(fā)生的機理、原因、規(guī)律、特點和防護措施;研究按作業(yè)規(guī)范來評價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的安全性和解決在作業(yè)中的安全問題。同時還要研究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中應采取的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并推廣先進的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安全技術,提高安全作業(yè)水平;制定并貫徹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并執(zhí)行各種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有關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安全知識教育工作;分析事故實例,開展事故預知預警活動,從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規(guī)律,制訂防范措施,在施工維護中減少事故發(fā)生。
第十條 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安全行為教育與培訓
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要求
1、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yè)前,必須經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審查認可,并取得培訓資格的培訓單位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2、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和基本培訓教材,由省公司按國家《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所編寫。
3、線路施工維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yè)。
第三章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中常見事故及其原因分類
第十一條 線路施工維護中主要危害如及表現形式
電信線路施工中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安全、不衛(wèi)生因素,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其主要危害如及表現形式如下:
由于作業(yè)環(huán)境復雜,使用多種機械設備,有時因機械或人為原因發(fā)生機械傷害事故;管道施工過程中有些溝壁支撐不牢固,發(fā)生局部坍塌,砸傷施員工員;立桿、拆線施工中,因桿根不牢、操作程序不當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力時,容易發(fā)生高處墜落、倒桿傷人事故;在通信線過公路施工時,有些路過的機動車不服從施工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強行通過施工現場將通信線拉倒,造成施員工員傷亡;機動車輛拖運器材,由于人貨混裝,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還有些線路維護人員安裝用戶電話時,將電話線甩到供電線路上,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電信線路維護作業(yè)中,由于部分通信線路與電力線、廣播電視線間距過近,遇有電力線搭碰通信線、電力線搭碰廣播電視線而廣播電視線又搭碰通信線、高壓電感應通信線、雷電侵入通信線等情況時,會發(fā)生線路維護人員觸電傷亡事故;線路維護人員上桿維護線路時,因安全帶和腳扣缺陷、操作不規(guī)范等因素,容易發(fā)生墜落事故;線路維護人員在管道入孔井作業(yè)時,有時因侵入和自身的有毒有害氣體、通風不良等原因,發(fā)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第十二條 按發(fā)生的形式,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事故可分為:人身傷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損毀事故等。
第十三條 按基本原因人身傷害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1、高墜: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違反作業(yè)規(guī)范,從電桿、樓房、窗臺及梯凳上墜落事故。
2、觸電: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忽視作業(yè)規(guī)范,發(fā)生人身觸及帶電體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3、物體打擊: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不按作業(yè)規(guī)范進行作業(yè),造成到桿或其他物體傷害作業(yè)人員的事故。
第四章 通信施工及維護安全生產的制度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工作現場
(一)在下列地點工作,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白天用紅色標志,晚間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維護交通,以保證安全。在鐵路、橋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市政有關規(guī)定的標志。
(二)信號標志設備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工作完畢應即撤除。
1.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批準。
2.在工作進行時,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尤其是兒童,走近工作地區(qū)。
第十五條 車輛行駛
(一)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要嚴格遵守交通法。
(二)施工和維護線務員所用的自行車,應裝設保險叉子,并經常檢查叉子及剎車的牢固情況。禁止在有危險地方冒險騎車。
(三)騎自行車時,不得將笨重料具放車把上,必須放在車后鐵架上,并捆綁妥當;不得肩杠物件或攜帶竹梯或較長的桿棍等物,如需在自行車上攜帶三米以內的器材如幫樁等,只能順著車身捆綁在車上。
第十六條 消防設備
1.光(電)纜地下室、水線房、無(有)人站,以及木工場地施工工地、材料庫等處,應設置適當的消防設備,如各種型號的滅火器、消防水龍及用具等。
2.消防器材應設置于明顯的地方,并應注意使分布位置合理,便予取用。
3.對各種消防器材、設備,應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4.所有工作人員對各種消防設備的性能均須深切了解,并應熟知其使用方法。
第十七條 野外工作
(一)遇有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傷。地面被積雪覆蓋時,應用棍棒試探前進。
(二)在農田中工作,注意愛護農作物。
(三)野外工作應根據不同地區(qū),攜帶防毒及解毒藥品,以備應急使用。架設帳蓬時,應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注意山洪河泥石流的危害。
第十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一)工作現場,首先應詳細觀察了解周圍環(huán)境設備情況,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工作設施必須安全牢固,不可隨意使用不合標準的材料,臨時性質的設備,所用的材料,雖以經濟為原則,但仍應要求達到安全需要之堅固程度。
(三)在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清除工地、桿下,溝坑內等地方的破碎割刺器材,并檢點應用工具,防止遺失。
(四)施工作業(yè)前和作業(yè)中禁止飲酒,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批準。
(五)使用有毒物品時,要保持通風,應配戴口罩、風鏡及膠皮手套,必要時還需配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飯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攜帶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根據不同情況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攜帶,并做好隔熱、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六)在氣候特別寒冷,外出施工時,應備有足夠的防寒用品。打冰凌時應注意安全,防止被落下的冰凌或折斷的工具打傷,并注意腳下,以免滑倒跌傷。
第五章 通信施工維護的工具和儀表的使用與檢查
第十九條 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工作時必須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牢固適用,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有缺損的及時更換。
2.有鋒刃的各種工具(如刨、鉆、鑿、斧及各種刀類等),不準插入腰帶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內;運輸或存放時,鋒刃口不可朝上向外,以免傷人。
3.使用手錘、榔頭不允許帶手套,雙人操作時不可對面站立,應斜對面站立。
4.傳遞工具時,不準上扔下擲。放置較大的工具和材料時必須平放,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6.使用鋼鋸,鋸條要裝牢固、松緊適中,使用時用力要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免鋼鋸條折斷傷人。
7.使用板手、鉗子時,應進行檢查,活動部件損壞或活動不自如,不準使用,不要用力過猛,不準相互替代,不準加長搬手的把柄。
8.使用滑車、緊線器,應定期注油,保持活動部位活動自如。不準以小代大或以大帶小。緊線器鑰匙(手柄)不準加裝套管或接長。
第二十條 梯、高凳
(一)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折斷、松弛,破裂、防滑膠墊脫落、腐朽的梯子,都不得使用。
2.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3.梯子上不得有二人同時工作。
第二十一條 安全帶及上桿工具
(一)使用安全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出現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或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的,安全帶上繩索磨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壞的,均禁止使用。
2.應與酸性物、鋒刃工具等分開堆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他過熱過濕之處,以免損壞。
|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皮帶上各扣套要全數扣妥,皮帶頭子穿過皮帶小圈。安全帶的繩索和安全繩不得亂扣節(jié),也不可吊裝物件,以免損壞繩索。
4.安全帶每使用或存放一段時間應進行可靠性試檢。試檢辦法是,可將200公斤重物穿過安全帶,懸空掛起,無有傷痕、折斷,扣緊處要牢靠,才能使用。
(二)切勿使用一般繩索或各種絕緣皮線代替安全帶。
(三)使用腳扣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是否完好,勿使過于滑鈍和鋒利,腳扣帶必須堅韌耐用;腳扣登板與鉤處必須鉚固。
2.腳扣的大小要適合電桿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扣擴大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予更換。其他同一般腳扣要求。
4.搭腳板的勾、繩、板,必須確保完好,方可使用。
5.腳扣試檢辦法是:
(1)把腳扣卡在離地面30厘米左右電桿上,一腳懸起,一腳用最大力量猛踩。
(2)在腳板中心采用懸空吊物200公斤,若無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條 滑車及繩索
(一)各種滑車應經常檢查注油,保持良好,如有損壞跡象或缺少零件不應使用。
(二)使用滑車拉起或放下任何重物時,切勿驟然動作。
第二十三條 噴燈
(一) 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加油不可太滿,氣壓不可過高。不得將噴燈放在火爐上加熱,以免發(fā)生危險。
(二) 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點燃和修理噴燈。在高空使用噴燈時必須用繩子吊上或吊下。
(三) 燃著的噴燈不準倒放。
(四) 點燃著的噴燈不許加油,在加油時心須將火焰熄滅,稍冷之后,再加油。
(五) 使用噴燈,一定要用規(guī)定的油類,不得隨意代用,避免發(fā)生危險。
(六) 不準用噴燈燒水、燒飯。
(七) 噴燈用完之后,及時放氣,并開關一次油門,避免噴燈堵塞。
第六章 器材儲運
第二十四條 一般安全規(guī)定
(一)搬運器材時,必須檢查:擔、杠、繩、鏈、撬棍、滾筒、滑車、抬鉤、絞車、跳板等能否承擔足夠的負荷。破損、腐蝕的不準使用。
(二)短距離采用滾筒等撬運、拉運笨重器材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物體下所墊滾筒(滾杠),須保持兩根以上,如遇軟土,滾筒下應墊木板或鐵板,以免下陷。
2.撬拉點應放在物體允許承力位置,滾移時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應注意用三角木等隨時支墊或用繩徐徐拉住物體。
3.應注意滾筒和物體移動方向,聽從統一指舞,腳不可站在滾筒運行的一側,以免不慎壓傷。
(三)鏟車進行短距離運輸時,器材要叉牢并離地不宣過高,以方便行駛為度。
第二十五條 桿材
(一)汽車裝運桿材時,桿材平放在車廂內,一般根向前,梢向后;裝運較長電桿時,車上應裝有支架,盡量使桿料重心落在車廂中部,用兩只捆桿器將前后車架一齊拴住(如無捆桿器,則用繩索捆綁撬緊,勿使活動)。嚴禁桿杠超出車廂兩側,以免行車時發(fā)生掛碰事故。
(二)用板車裝桿,應先墊好支架,隨時調整板車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桿架起,用繩捆綁撬緊,卸車時應用木枕或石塊塞住車輪前后。
(三)凡用車架運桿,無論汽車板車.桿上不能坐人。
第二十六條 光(電)纜
(一)光(電)纜盤用汽車或光(電)纜拖車載運為原則,不宜在地上作長距離滾動。如需在地上作短距離滾動時,應按光(電)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光(電)纜盤若在軟土上滾動,地上應墊踩板或鐵架。
(二)裝卸光(電)纜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全體人員應行動一致。
(三)光(電)纜盤不可放在斜坡上;安放光(電)纜盤時,必須在盤兩面墊以木枕,以免滾動。
(四)光(電)纜盤不可平放,也不能長期屯放在潮濕地方,以免木盤腐爛。若盤已壞朽,應立即更換好盤,倒盤時,各盤均應置在穩(wěn)固的千斤頂上。
第七章 架空線路
第二十七條 勘測
(一)勘查時,應對擬定的通信線路所經過的沿線環(huán)境進行詳細的調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蟲、猛獸和狩獵器具、陷井等,應告知測量和施工人員,采取預防措施。
(二)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要小心通過,不能盲目泅渡和冒然跳躍。
(三)傳遞標桿,禁止拋擲,并不得耍弄標桿,以免傷人。
(四)移動大標旗或指揮旗時,遇有火車行駛,須將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火車駕駛人的誤會。
(五)冬季在雪地測量,應戴防護眼鏡,以免引雪光刺傷眼睛。
(六)雨季測量,要注意儀器的防雨。
第二十八條 打洞
(一)在市區(qū)打洞時,應先了解打洞地區(qū)是否有煤氣管、自來水管或電力光(電)纜等地下設備。如有上述地下設備時,應在挖到40厘米深后,改用鐵鏟往下掘,切勿使用鋼釬或鐵鎬硬鑿。
(二)靠近墻根打洞時,應注意是否會使墻壁倒塌,如有此種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三)在土質松軟或流沙地區(qū),打長方形或h桿洞有坍塌危險時,洞深在1米以上時,必須加護土板支撐。
第二十九條 立桿、拆桿、換桿
(一)立桿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員負責組織,明確分工。立桿前檢查立桿工具是否齊全牢固,參加立桿人員聽從統一指揮,各負其責。
(二)立桿時,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作場地。在房屋附近立桿時,不要碰觸屋檐,以免磚、瓦、石塊落下傷人。在鐵路、公路、廠礦附近及人煙稠密的地區(qū),要有專人維持現場,確保安全。
(三)立起的電桿未回土夯實前,不準上桿工作。
(四)上桿解線和拆擔前,應首先檢查電桿根部是否牢固,如發(fā)現危險電桿時,必須用臨時拉線或桿叉支穩(wěn)妥后,才可上桿工作。
第三十條 高處作業(yè)
(一)從事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痢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作業(yè)時,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
(二)上桿前必須認真檢查桿根有無折斷危險,如發(fā)現桿根已折斷、腐爛者或不牢固的因素,應進行加固,否則,切勿攀登。
(三)電桿周圍是瀝青路面或因地面凍結,無法檢查桿根時,可用力推或肩扛電桿有無變化;同時,要順著線路方向上桿。
(四)上桿前,應觀察周圍或附近有無電力線、電力設備或其他影響上桿及桿上作業(yè)的障礙物等情況。
(五)在桿上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圍桿繩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厘米以下,在桿上作業(yè)應戴安全帽。
第三十一條 過河飛線
(一) 架設過河飛線,最好在汛前水淺時施工,如在汛期內施工,須注意水位漲落和水流速度,避免發(fā)生危險。
(二) 各種工具在使用前,須詳細檢查與配置,注意繩,滑車、絞車等之粗細、大小、拉力、載重等是否安全。
第三十二條 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工作
(一)作業(yè)人員內應熟悉并注意供電線路設備,辨別高低壓線路的要點是:
1.高、低壓線路電桿單獨架設時,高壓線路電桿之間的距離較低壓的大,電桿也較高。
2.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時,高壓線路在上,低壓線路在下;高壓線路的橫擔較低壓的長,線間距離較低壓的大。
3.高壓線路的瓷瓶為針式絕緣子,為茶褐色,體積較大;低壓線路的瓷瓶一般也為針式絕緣子,為白色,且體積較小。
(二)高、低壓劃分標準,我國習慣上以1千伏為界限,額定電壓在1千伏以上的稱為高壓;額定電壓為1千伏及以下稱為低壓。
(三)在高、低壓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作業(yè),必須嚴防與電力線接觸。在進行架線、緊線和打拉線等作業(yè),應保證最小空中距離如下:
35千伏以下線路為2.5米;35千伏以上的線路為4米。
(四)在通信線路附近有其他線條時,沒有辯明清楚該線使用性質時,一律按電力線處理。不得隨意剪斷。
(五)在拆除跨越電力線的通信線條時,必須事先與供電部門聯系停止送電,拉閘斷電后,須設專人看閘,作業(yè)前應驗證經確屬停電后,才能開始工作。
(六)開始上桿前,應沿電桿檢查架空線條、光(電)纜及其吊線,確知其不與供電線接觸,方可上桿。上桿后,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桿上附掛的線條、光(電)纜、吊線、確知沒有電后再進行工作。如發(fā)現有電,應立即下桿,并沿線檢查與供電線接觸之處,妥善處理。
第八章 地下及水底光(電)纜
第三十三條 地下室內工作
(一)進入地下電纜室或無人站工作時,須先進行通風,進入無人增音站作業(yè)時,必要時必須使用通風機通風,確知無有害氣體,方可進入作業(yè)。
(二)進如無人站增音站工作時,應至少有二人在場,在增音站內用木炭烘干去潮時,站內不準留人。烘干完畢通風后方可進入,以免發(fā)生意外。
(三)地下室、人孔、無人站、水線房內,不得熬、配制電纜堵塞劑或絕緣混合物;嚴禁將易燃物品,如汽油等物帶入站內,以防火災。
第三十四條 啟閉人孔蓋
(一)開閉人孔蓋應用鑰匙,以免傷手。如不易揭開,應以一木塊墊在鐵蓋邊緣上,再用鐵錘等敲打墊木震松,不可用錘直擊鐵蓋,以免孔蓋破裂。
(二)人孔周圍如有冰雪,揭蓋前必須先鏟除,必要時,人孔周圍可墊砂灰或草包防滑。
(三)人孔揭蓋進行工作時,應設置市政規(guī)定的標志,必要時派人值守。工作完畢后,待蓋好孔蓋,方可撤除柵欄和標志。
第三十五條 人孔內工作
(一)打開人孔后必須立即通風。下人孔時必須使用小梯,不得踩蹬電纜或電纜托板。下人孔前必須確知人孔內無有害氣體。人孔通風采用排風布或排風扇,排風布在井口上下各不小于一米,并將布面設在迎風方面。
(二)在人孔工作時,如感覺頭暈呼吸困難,必須離開人孔,采取通風措施。
(三)在人孔內抽水時,抽水機的排氣管,不得靠近人孔口,應放在人孔的下風方向。
(四)在人(手)孔內工作時,必須事先在井口處設置井圍、紅旗,夜間設紅燈,上面設專人看守。
(五)在人(手)孔內工作時,不準在人孔內點燃噴燈。點燃的噴燈不準對著電纜和井壁放置。在焊電纜時,謹防燒壞其它電纜。
第三十六條 地下光(電)纜
(一)敷設光(電)纜,千斤頂須放置平穩(wěn),千斤頂的活動絲桿頂心露出部分,不可超出全絲桿的五分之三;若千斤頂不夠高,可墊以專用木塊或木板,有坡度的地方,千斤頂底座下鏟平墊穩(wěn)。若電纜擱在汽車上施放,千斤頂必須打拉線,使其穩(wěn)固。
(二)放光(電)纜前,盤上折下的護板、釘子必須砸平收放妥當,盤兩側內外壁上的鉤釘應拔除,以免刺傷人和纜皮。
第九章 通信管道
第三十七條 一般注意事項
(一)工具和材料不得隨意堆放在溝邊或挖出的土坡上,以免落入地溝傷害人體。
(二)在工地堆放器材,應選擇不妨礙交通、行人較少、平整地面堆放,遠離交通路口,消火拴,不宜堆積太高,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以保材料安全。
(三)在工地現場用車輛搬運器材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在公路上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四)在有擋土板的溝坑中作業(yè)時,應隨時注意擋土板的支撐是否穩(wěn)固,以免碰傷人員。不得隨便更動和拆除擋板和撐木。
(五)在溝深一米以上的溝坑內工作時,必須頭戴安全帽,以保安全。
第三十八條 測量
(一)測量儀器的放設地點,以不妨礙交通為原則。支撐三角架時,應擰緊螺絲,以免儀器突然倒下摔損。
(二)在十字路口和公路上測量時,應注意行人和各種車輛,必要時應與變通警聯系,取得協助。穿越馬路測量時,使用地鏈皮尺時,應注意行人和自行車,不要影響車輛通行。
(三)進行測量時,儀器由使用人員負責保護,如使用人員因故需要離開儀器時,應指定專人看守。測量儀器與工具不用時,應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儀器被損壞。
第三十九條 土方
(一)施工前,按照正式批準的設計位置,與有關部門辦好挖掘手續(xù),并與有關的居委會、工廠、學校、機關進行聯系,做好施工安全宣傳工作,勸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溝邊或溝內玩耍。
(二)在開始挖土時,須在兩端放設標志(如:紅旗或紅燈、繩索等),以免發(fā)生危險。
(三)人工挖溝時,相鄰的工人須有二米距離。
(四)流砂、疏松土壤在溝深超過一米時,均應裝置護土板。一般結實土壤,某側壁與溝底面所成夾角小于115度者,須裝置護土板。挖溝與裝置護土板須視具體情況配合進行,工作人員不得相距太近,以免發(fā)生意外。
(五)如果挖交叉地溝或者挖填平的老溝,而填土未沉落堅實者,在兩溝互相穿通之處,必須支撐得特別牢固。
(六)挖溝時如發(fā)現在挖溝地區(qū)有坑道枯井,應立即停止進行,并報告上級處理。
(七)在斜坡地區(qū)內挖溝時,須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塊、懸垂的土層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體滾下,而發(fā)生危險。
(八)由地溝坑內拋出土石于溝外時,應注意以下事項,以防傷人傷物:
1.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溝內。
2.不應堆積過高,并須有適當的坡度。
3.及時運清行人要道及妨礙交通之處的土石。
4.注意周圍情況,不得亂扔工具、石子、土塊。
5.從溝中或土坑向上掀土,應注意溝、坑上邊是否有人,溝坑深在1.5米以上者,須有專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應堆在距離溝、坑邊沿60厘米以外之處。
6.所挖出的土與石塊,不得堆在溝邊的消火栓井、郵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種井蓋上面。
7.挖掘土方石塊,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時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撐辦法無法解決時,應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