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材城商業(y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裝飾城商業(y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作息時間
第二條 每周40小時工作制,原則上每周休息二天(視各崗位實際情況)。
第三條 總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 9:00~12:00,下午 1:00~6:00,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第四條 商場管理部員工周二至周六正常上班,上午 9:00~12:00,下午 1:00~6:00,周日、周一休息。
第五條 商場工人工作時間結合商場具體情況,由商場管理部另行規(guī)定。
第六條 商場財務人員作息時間參照總部作息時間執(zhí)行。
第三章 考勤辦法
第七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南門商場全體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并由各部門(商場)經理予以監(jiān)督,其余商場在實行打卡后,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 西門、太升、新時代商場員工(含招商人員和質檢員)由商場專人進行考勤記錄(未實行打卡前),商場經理負責考勤監(jiān)督;
第九條 各商場(副)經理必須于每天早上9:05分前,向人事行政部電話通報當天早上的考勤情況。
第四章 考勤權責
第十條 各考勤、責任人有權對所轄員工考勤記錄質疑、詢問,考勤人須依據(jù)公司要求每月定時統(tǒng)計上報考勤并就缺勤情況及時報人事行政部;
第十一條 全體員工須及時就各自考勤疑問向考勤人作出解釋并按相關規(guī)定請上級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考勤、責任人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若發(fā)現(xiàn)有不履行考勤制度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考勤負責人罰款20元、監(jiān)督人:50元)
第五章 考勤督促
第十三條 人事行政部、商場管理部將定時(每日早9:05、晚5:55)或不定時對各部(商場)進行現(xiàn)場、電話考勤抽查,對于違紀者將即時嚴肅處理。未履行監(jiān)督職責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對責任人處以200元處罰。
第六章 考勤實施
第十四條 原則上全體員工每日上、下班須親自考勤,對于特殊崗位、特殊情況,相關員工須請上級領導在考勤記錄上簽字確認;
第十五條 嚴禁出現(xiàn)代打考勤現(xiàn)象,若有發(fā)現(xiàn),一經查處,除追究相關責任外,被代打考勤者將予以50元罰款,代打考勤者處以200元罰款。
第七章 考勤記錄
第十六條 考勤員應每日查對員工的上、下班時間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反映考勤異常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總部員工考勤每月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當月匯總;下屬商場員工考勤每月由辦公室進行當月匯總、存檔,以備總部查閱。
第八章 考勤類別
第十八條 事 假
1、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兩天以上事假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因事請假需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來不及請假,應電話通知,經同意后方可請假,事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xù)。
2、員工請假,返回工作崗位時,必須到人事部銷假,否則人事部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事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第十九條 病 假
1、員工因病需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按請假時間計扣工資。
2、員工請3天以上病假須開具縣(區(qū))級醫(yī)院以上證明,經人事行部審核批準方能有效。
3、員工因突發(fā)性疾病或病重無法上班,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4、員工因病(工傷、產假除外)不能工作達一個月以上者,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全月病假在7天以內(含7天),按實際病假天數(shù)計發(fā)工資(工資總額的60%),7天以上,按實際天數(shù)計扣工資(全額),病假期不享受誤餐補助。(產假、工傷除外)。
第二十條 工傷假
1、工傷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非人為原因發(fā)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傷害。發(fā)生事故后,員工必須按有關程序迅速上報公司人事行政部,經公司認定后,方可作為工傷。
2、工傷假期內員工享受基本工資,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治療費用及撫恤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法定假
國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節(jié)(3天)、五一勞動節(jié)(3天)、國慶節(jié)(3天)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日。
第二十二條 喪假
遇正式員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辭世,公司批準員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內公司支付全額工資,喪辦費用不予報銷,原則上員工應出示與死者關系的相關證明,謊報者處罰吊唁假雙倍工資。
第二十三條 婚假
員工婚假定為7天,如男女雙方晚婚(男方25歲,女方23歲)可延長假期為10天,同時員工享受全額工資。
第二十四條 產假:
公司正式女員工申請產假時,須呈交醫(yī)院證明證明材料及政府相關批準文件,經公司核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內支付基本工資)。
第二十五條 年 假
1、工作不足六個月者,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期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shù)的30%,其余天數(shù)不計發(fā)工資。
2、工作六個月至十二個月者,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shù)的50%,其余天數(shù)不計發(fā)工資。
3、工作滿十二個月者,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shù)的100% 。
4、員工享受有薪年假后,年假帶薪工資在一個季度后計發(fā),期間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合同到期)的員工,不計發(fā)年假帶薪工資。
第二十六條 公 出
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須準確填寫公出單,經部門經理批準方可外出,并需將清單交于考勤員,員工因私外出按事假計。
2、部門經理因公外出,須報經分管總監(jiān)批準后,須如實填寫公出單方可外出。(總部)
3、 總監(jiān)因公外出,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后,須如實填寫公出單方可外出。
4、因公務需要,于次日無法打卡或簽到的,應于公務發(fā)生的前一天報經相關領導批準,并提前填報公出單,違反規(guī)定者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七條 遲 到
1、延遲規(guī)定上班打卡時間到崗,延遲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
2、遲到一次扣罰20元。
3、累計三次,按事假1天處理。
第二十八條 早
退
1、提前規(guī)定下班打卡時間離崗,提前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
2、早退一次扣罰20元。
3、累計三次,按事假1天處理。
第二十九條 曠 工
1、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計,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按曠工1天計。
2、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而缺勤或未準假而擅自休假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未續(xù)假者。
3、曠工者扣發(fā)雙倍全天工資,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日者,只計發(fā)基本工資,并作自動除名處理,一年內曠工累計7天者,作開除處理。
第九章 請、休假程序及批準
第三十條 原則上,員工請、休假須在不影響本職工作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情況下辦理;
第三十一條 程序: 填寫相關假條上級主管領導審批交相關考勤負責人登記 報人事行政部存檔
第三十二條 批準
1、除特殊情況外,員工請、休假均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上報,遇緊急事件,員工除電話通知上級領導、考勤人外,事后須及時補假條并在三日內到考勤負責人處銷假;
2、三天內假:員工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辦理、部門經理須經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并報總經理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檔辦理;三天以上(含三天)假:全體員工均須經分管領導審核,經理級人員報總經理并交人事行政部歸檔后方可休假;一周以上(含一周)假: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必須上報總經理批準。
3、員工在回公司到崗上班后第一天須即時向考勤人銷假,如超過三天不履行手續(xù)者,考勤人有權拒絕辦理。
第十章 加班及補休
第三十三條 因部門工作急需,在額定工作時間外完成的工作,時間在半日以上,屬正常加班;屬員工個人本職工作任務未完成而加班的不在確認范圍之內;
第三十四條 凡正常加班需部門負責人簽字,并認真填寫加班登記表,注明加班起止時間、事項、人員、地點等,并須于次日報公司人事部備檔。凡未及時報人事部登記備檔的加班,公司不予核準補休。
第三十五條 備檔的程序:西門、新時代和太升商場須將填妥的加班表傳真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簽字后回傳一份,南門商場則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辦理。
第三十六條 補休報批程序:部門職員補休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總監(jiān)補休由總經理簽字。
第三十七條 補休原則上在加班之日起的一個月內予以安排,凡超越時間或未履行補休程序均不能補休。
第三十八條 加班工資
1、職員平時加班原則上安排補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按30元/天計發(fā)加班工資;法定假日按50元/天計發(fā)。
2、本職工作或部門工作未及時完成,必須自動安排加班,保證工作按時完成,但不計發(fā)加班工資。一旦發(fā)現(xiàn)虛假加班,當事人處虛報加班金額的2倍處罰,部門經理給予承擔虛報加班金額處罰。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未盡事項,按公司其它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條 本制度解釋、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第2篇 建材城商業(yè)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裝飾城商業(yè)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使公司管理上臺階,加強公司各部門間的溝通、了解、和協(xié)作,建立有效規(guī)范的決策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制度是公司經營班子進行管理的有效手段,根據(jù)需要須召開'月度工作會'、'經理辦公會'、'資金計劃會'、'部門協(xié)調會'、'部門晨會'、及'員工大會'。
第三條 月度工作會
1、會議主題:探討公司發(fā)展現(xiàn)狀及戰(zhàn)略規(guī)劃,總結各部門上月工作、布置下階段工作,宣布公司有關決議。
2、會議時間:原則上定于每月2日召開,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
3、會議由蘇總主持,公司各部門副經理級以上人員參會。根據(jù)會議內容可通知具體承辦人及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4、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
5、會前各部門應做好經營計劃落實等情況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 經理辦公會
1、會議主題:溝通、了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存在的問題,相關領導須在會議上提出解決方案,并安排下周工作。
2、會議時間:原則上定于每周星期二上午9:00召開。
3、會議由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及人事行政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如涉及特殊事項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或責任人列席)。
4、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或相關領導辦公室。
第五條 資金計劃會
1、會議主題:經營班子人員對各分管部門的資金計劃進行通報,蘇總批示后授權李總在計劃內執(zhí)行。
2、會議時間:原則上每月28日召開,遇公休日順延。
3、會議由'經理辦公會'范圍內人員組成,蘇總列席并審批資金計劃。
4、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或相關領導辦公室。
5、要求公司各部門經理每月25日,根據(jù)部門資金預算情況,報'資金計劃'至分管領導處。
第六條 商場經理工作協(xié)調會
1、會議主題:布置各商場本周工作,探討各商場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
2、會議時間:每周星期二下午。
3、會議由商場總監(jiān)主持,z總、z總列席,策劃部經理、招商部經理、各商場經理參會。
4、會議地點:根據(jù)工作需要臨時確定。
第七條'部門協(xié)調會'根據(jù)經營工作需要,采取現(xiàn)場辦公形式不定期進行,根據(jù)各部門工作情況,提出需協(xié)調、解決的事項。
第八條 '部門晨會'安排在每天上午9:10-9:25(原則上不得超過9:30)進行,由各部門按需要組織召開
第九條'員工大會'是貫徹公司領導管理意圖、增強員工凝聚力和歸屬感的主要方式,實行員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有效形式,員工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參會。
第十條 相關部門及人員應準時參會,會后及時落實'月度工作會'、'經理辦公會'、'資金計劃會'、'部門協(xié)調會'、'員工大會'的會議精神,有效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人事行政部
第3篇 建材城商業(yè)公司會議制度
裝飾城商業(yè)公司會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的管理水平上新臺階,加強公司制度建設,建立有效和規(guī)范的決策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制度是公司領導進行管理的運行手段,公司部門經理辦公會、員工大會、部門協(xié)調會、部門周例會、部門晨會均在本制度規(guī)定的范圍內。
第二章 月底工作會
第三條 月底工作會原則上每月底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四條 月底工作會有公司全體中層以上人員組成。
第五條 月底工作會的主要議題是:
1、了解公司發(fā)展現(xiàn)狀及戰(zhàn)略。
2、總結上月工作、布置下階段工作;
3、宣布公司有關決議;
4、會議由李總主持。
第六條 月底工作會根據(jù)會議內容可通知具體承辦的人及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三章 經理辦公會
第七條 經理辦公會原則上每周二上午9:00召開。
第八條 經理辦公會由公司各級經理層人員組成。
第九條 經理辦公會的主要議題是:
1、對上周工作進行總結,下周工作進行安排。
2、對各部門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在會議上解決。
第四章 資金計劃會
第十條 資金計劃會原則上每月一次,時間靈活安排。
第十一條 資金計劃會由經理辦公會議范圍內人員組成。
第十二條 資金計劃會的主要議題是:
經理層人員對各分管部門的資金進行商報,蘇總批示后授權李總在計劃內執(zhí)行。
第五章 員工大會
第十三條 員工大會是貫徹公司領導管理意圖,實行員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有效形式,員工大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全體員工組成。
第十四條 員工大會的主要議題是:
1、通報公司前段工作情況和近期工作重點;
2、宣布公司人事任免;
3、宣布員工獎懲;
4、部署工作任務。
第六章 部門協(xié)調會
第十五條 部門協(xié)調會不定期進行,根據(jù)各部門工作情況,提出協(xié)調、解決事項后由人事部安排。
第十六條 部門協(xié)調會的主要議題是:
1、各部門近期工作安排;
2、相關部門之間工作銜接。
第七章 部門晨會
第十七條 部門晨會安排在每天上午9:10-9:25(原則上不得超過9:30),由各部門組織。
第十八條 部門晨會的主要議題:
1、昨天工作總結;
2、當天工作安排;
3、特別注意事項。
第十九條 部門晨會必須做簡要記錄(寫明時間、內容), 以備人事部核查。
第八章 會議組織
第二十條 除部門晨會外,其他會議均由人事行政辦具體組織進行。
第九章 會后督辦
第二十一條 公司月底工作會、經理辦公會、資金計劃會、員工大會、部門協(xié)調會部署的工作任務,辦公室應根據(jù)會議紀要精神,按照有關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督辦,并將督辦情況及時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會議制度的實施將作為各部門經理的考核內容。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簽署后執(zhí)行,其修改亦同。
第4篇 建材城商業(yè)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裝飾城商業(yè)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的信息管理工作,根據(jù)《**集團(籌)公司的整體發(fā)展規(guī)劃》的要求,結合信息工作的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信息管理就是利用先進的網(wǎng)絡技術手段,規(guī)范信息工作的流程,提高信息工作的質量,更好地為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提供準確、及時、有效的信息。
第三條 信息管理包括:信息部門的人員設置及職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的發(fā)布,信息的保存、保密及信息工作的監(jiān)督考核。
第四條 公司的信息工作及相關的工作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部門的人員設置及職能
第五條 公司設置專門的信息部門負責信息的管理工作。
信息部 經理
/信息管理員--信息收集信息錄入 信息監(jiān)督管理
/技術支持員--軟件開發(fā)硬件網(wǎng)絡維護 局域網(wǎng)應用推廣
第六條 信息部門的工作內容包括:
(一)負責內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權限控制和分配;各部門須上傳的資料信息內容的任務分解(詳見附件一);
(二)建立行業(yè)內及相關行業(yè)的信息網(wǎng)絡,不定期地收集、整理同行業(yè)中周邊市場及客戶的信息;
(三)負責監(jiān)督、催促各部門信息的及時上傳,并進行相應考核及相關的投訴管理;
(四)負責分期完善和擴展系統(tǒng)的功能模塊,培訓公司員工對系統(tǒng)操作的使用。
第三章 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
第七條 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應遵循準確、實用、精煉的原則。
第八條 對信息收集、整理和加工的范圍由信息部門負責分派,并做好相關部門的交流、協(xié)調工作。
第九條 內部信息應根據(jù)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務和權限對信息進行主動收集、整理、加工。必要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要向信息的經辦人催辦。
第十條 內部信息的提供者應按時、準確、完整地按系統(tǒng)的要求準備信息材料,相關責任人將收到的材料進行分類、整理、提煉,并及時在內部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反應出來以滿足公司管理的需要。
第十一條 周邊市場客戶信息的收集應建立廣泛的信息渠道(包括網(wǎng)上信息、行業(yè)報刊、雜志、廣告等),動員公司全體員工參與,統(tǒng)一匯總到信息管理人員整理。
第十二條 客戶信息應通過各種正當?shù)姆绞绞占畔?不得采用欺騙或其它不正當?shù)姆绞将@取信息。
第四章 信息的發(fā)布
第十三條 信息部門對信息的發(fā)布應及時、客觀,以滿足相關人員的需要為原則。
第十四條 信息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按實時、定期和不定期地發(fā)布有關信息。
第十五條 實時信息的內容包括各個商場的攤位、商家、合同、監(jiān)章、收支款項;公司文件、公告、通知;其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fā)事件等。
第十六條 每日信息的內容包括:
(一)攤位信息
1.新增攤位:新增面積帶來的攤位數(shù)量增加,平面圖由技術支持人員制作。
2.攤位分割:總面積不變的攤位數(shù)量增加,平面圖由技術支持人員制作。
3.攤位合并:總面積不變的攤位數(shù)量減少,平面圖由技術支持人員制作。
4.攤位號變更:編號更改之后須重新調整面積。
5.入駐新商家:如實填寫商家資料和合同信息。
6.合同續(xù)簽:可直接填寫合同信息。
7.合同中止:合同未到期,但無法履行。
(二)監(jiān)章信息
1.新增記錄:家裝公司承接的工程所辦理的監(jiān)章。
2.監(jiān)理意見:工程完工后的鑒定意見。
3.反饋意見:客戶跟蹤反饋信息。
(三)收支管理
1.收支申報:按計劃或預計進行的收入和支出向財務部申報。
2.收支記錄:按實際收到或報銷進行登記。
第十七條 定期更新的信息
(一)策劃方案:根據(jù)策劃部門的計劃,擬訂的策劃案、炒作文章和廣告。
(二)工作計劃:各個部門每月制定的工作任務。
(三)績效考評:根據(jù)各部門的工作總結進行評價和簽署意見。
第十八條 不定期更新的信息
(一)文檔管理:對文件、制度、合同、函件等資料的分類管理。
(二)客戶管理:客戶資料、跟蹤反饋信息、市場調查報告。
(三)人事檔案:新增員工、員工調動、減員。
(四)固定資產的清理登記。
第十九條 企業(yè)公眾網(wǎng)站階段性的更新
(一)企業(yè)宣傳:公司介紹、企業(yè)文化、新聞動態(tài)等資料。
(二)網(wǎng)上招商:市場分析、招商細則。
(三)網(wǎng)上招聘:人才儲備。
(四)其它一些專題。
第二十條 信息部門發(fā)布信息可通過信息發(fā)布系統(tǒng)、網(wǎng)頁、電子郵件等方式。
第二十一條 信息發(fā)布可根據(jù)信息的保密程度分為共享、部分共享、不共享信息,由公司領導統(tǒng)一制定。
第五章 信息的保存、保密
第二十二條 信息保存應遵循準確、完整、分類保存、便于查閱原則。
第二十三條 所有的信息全部錄入內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同時由信息部技術人員采用硬盤方式備份保存。
第二十四條 信息部門應做好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工作。
第二十五條 信息部門在發(fā)布不宜公開的資料時應遵循保密制度,實行專項信息專項發(fā)送。
第六章 信息工作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二十六條 信息部門應定期對各信息崗位的工作質量進行考評??荚u內容包括:搜集資料是否全面、信息傳遞是否及時、資料保存是否完整等。
第二十七條 信息崗位的考核標準:各部門信息上傳負責人若不按時上傳部門信息,經信息管理員催促提醒仍不及時上傳者,扣2分;上傳部門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扣2分;因不及時上傳部門信息給相關部門和上級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扣2分。
第二十八條 上述考核扣分將由信息管理員備案于月末傳交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將在此人月末業(yè)績考評分中直接扣除(見附件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信息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