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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寫(七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3 查看人數:14

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寫

第1篇 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

(一)

第一節(jié)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工資。

第六節(jié)辭職、辭退、開除

十六、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十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十、 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二、 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十四、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十五、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 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附則

十、 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2篇 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節(jié)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二節(jié)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jié)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tǒng)內調配。

3.本系統(tǒng)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tǒng)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jié)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 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jié)統(tǒng)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六節(jié)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3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節(jié)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二節(jié) 一編制及定編

五、 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 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 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jié) 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tǒng)內調配。

3.本系統(tǒng)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 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tǒng)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jié)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 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

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jié)統(tǒng)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六節(jié)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 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4篇 房產公司企業(yè)人事制度

人事政策是人事管理原則的具體體現。__________房產公司人事政策可劃分為招募政策、薪金福利政策、激勵政策、選拔和調配政策、培訓和發(fā)展政策、跨地域管理政策及監(jiān)察政策七個部分。

一、招募政策

1.德才兼?zhèn)洌缘聻橄?/p>

對集團而言,人才的能力必須以職業(yè)道德為前提。否則個人能力越強,可能對集團造成的危害越大。

2. 舉賢避親,公平競爭

只有舉賢避親,才能避免宗親觀念的負面影響,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

3.強調共同理想團隊意識和協(xié)作精神

發(fā)展的原動力來自團隊共同理想,經營的成功源于團隊而不是某個個人的成功。

4.在注重專業(yè)技能的同時強調綜合素質和發(fā)展?jié)摿?/p>

公司業(yè)務的專業(yè)化與規(guī)?;笥信c相匹配的專業(yè)經營和管理人員,但綜合素質、發(fā)展?jié)摿τ譀Q定了企業(yè)發(fā)展的后勁。

二、薪金福利政策

1.統(tǒng)一的薪金標準、定級標準和管理體系

相對統(tǒng)一的分配機制消除了集團內人力資源統(tǒng)一調配的制度障礙,為保證集團完整性提供了人事制度方面的保障。

2.薪金穩(wěn)定增長機制和溫和增長幅度

集團有實力保持薪金穩(wěn)定才長機制與溫和幅度,避免業(yè)務波動引起的大起大落,這是大型企業(yè)魅力所在。

3.'鼓勵長期服務'是福利政策的中心

管理當局以為職員提供理想之終身職業(yè)為已任,福利政策必須有足夠的吸引力,以維持骨干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和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

三、激勵政策

1.協(xié)調好精神與物質的關系

我們認為對物質利益的過分演染最終只會導致追逐眼前利益的短期行為,影響公司的長遠發(fā)展。正確協(xié)調精神與物質的關系,保持人才穩(wěn)定,才是企業(yè)發(fā)展的長久之計。

2.激勵的方向體現集團的產業(yè)政策

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就是使人力資源狀況符合企業(yè)運作和發(fā)展的需要,激勵政策做為主要人事管理手段必須體現這一核心思想。

3.建立團隊歸屬感和對前途的信心

要使職員樹立以團隊的榮譽為個人的榮譽、從公司的前途看到個人前途的觀念,這樣職員才能不斷獲得與公司共同發(fā)展的動力。

四、選拔和調配政策

1.以能定職,提供發(fā)展空間

在考察職業(yè)道德的基礎上,管理職位的確定依據職員的能力和潛力,而非資歷和功勞,這樣才能保持企業(yè)發(fā)展的活力。

2.通過強調坦誠溝通、有效指導的考核過程,促進管理水平提高,為調配、培訓提供參考依據。

考核的目的是對公司在于改進管理,對職員在于明確工作目標,探討改進工作技能的途徑。

3.統(tǒng)一調配人力資源,為職員提供選擇機會

人力資源的統(tǒng)一調配,保障了集團能夠集中資源優(yōu)勢,貫徹經營意圖同時也為職員的個人發(fā)展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空間。

4.重要崗位任命,需有相應低級別崗位的任職資歷

人才的培養(yǎng),需要知識和經驗的積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通過刻意的培訓和工作經歷安排,提高人才培養(yǎng)的成功率。但同時,必要的積累也是忠實、稱職地履行職務的保障。

五、培訓和發(fā)展政策

1.培訓作為激勵政策的組成部門,是保持企業(yè)和職員活力的手段

不斷更新觀念,吸納先進的技術知識、經營手段和管理經驗,是集團發(fā)展動力的源泉,所以培訓被__________房產公司做顯人力資源管理的頭等大事來對待。

2.常規(guī)培訓與專業(yè)培訓相結合,在職培訓與脫產培訓相結合

常規(guī)培訓以公司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為主,專業(yè)培訓針對企業(yè)經營、管理現狀提供改進和突破的思路,改善管理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在職培訓把管理者對下屬的培訓激勵作為管理職責以制度形式規(guī)下來,脫產培訓為職員提供吸納先進專業(yè)管理知識的機會。

3.對外開放,吸收其它企業(yè)先進經驗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保持開放心態(tài)不斷學習、吸收他人之長,企業(yè)才有持續(xù)高速發(fā)展的可能。

六、跨地域管理政策

1.在__________房產公司化的前提下,逐步實施本地化

全面移植__________房產公司人事管理模式,職員以當地招聘為主,發(fā)揮當地職員熟悉本地情況的優(yōu)勢。培養(yǎng)一支對__________房產公司文化、價值觀念高度認同的管理隊伍,是長期跨地域經營取得成功的保障。

2.薪金采取地區(qū)劃類管理

薪金體系、定級標準完全統(tǒng)一,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和其它相關指數確定地區(qū)類別,實施統(tǒng)一薪金管理。

3.票據各地公司不同發(fā)展階段,采取各有側重的外派職員薪資福利管理辦法。

七、監(jiān)察政策

1.公司堅持守法經營

守法經營是公司長遠發(fā)展的基礎。

2.正直、誠實是職員應具備的基本品質

3.《職員職務行為準則》是職業(yè)道德的規(guī)范,是職務行為的檢驗標準。

第5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制度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guī)范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xù)。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fā),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fā)。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fā)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fā)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fā)。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tǒng)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fā)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fā)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jié)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fā)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jié)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guī)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xù)。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xù)后,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項目部依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具體執(zhí)行。

3、部門主管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yǎng)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副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yè)績、獎勵的依據。

十、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對于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yōu)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yōu)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后,總(副總)經理批準。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fā)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yè)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參加非法組織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6)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營業(yè)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jié)嚴重者。

十一、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員工聘進申請表》、《員工辭職(退)申請表》、《物品交接清單》、《工作交接清單》

第6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員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引進的員工的檔案一律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統(tǒng)一管理。

(一)原始檔案:員工入司時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員工轉正后調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檔案:員工入司以后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復印件備查材料。

(三)電子檔案:員工的姓名、年齡、婚姻狀況、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畢業(yè)學校、學歷、專業(yè)、職稱、工作經歷、崗位、職務、合同期限等情況通過電子信息系統(tǒng)的形式所形成的記錄。

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授權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進的員工的檔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資科管理。

第三條 人事檔案由各公司、部門總經理分管或指導,該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具體負責操作和管理,并對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全權負責對各公司、部門人事檔案的監(jiān)督考核。

二、人事檔案的建立

第四條 新建人事檔案收集范圍

由人力資源部門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種履歷表、登記表、面試評價表、個人經歷材料及求職原始材料。求職原始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照片、面試記錄、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復印件、肝功能、乙肝兩對半和胸透檢驗單(要求員工在進公司之前須到公司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且出具的體檢證明須真實有效)等材料。

(二)職務任免申請表、行政職務任免材料、晉升技術職稱(學位等)審批材料。

(三)工資調整審批表。

(四)鑒定書、鑒定表以及其它各種鑒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類材料。

(六)有關培訓學習經歷及成績、學歷情況等材料。

(七)各種處分、處罰材料和通報批評等材料。

(八)有關接收、調配、解聘等情況記錄材料。

(九)各種重要的個人申請、承諾、聘用合同(協(xié)議)、保險等材料。

(十)各種崗位責任書、競聘、施政方案等。

通過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類組織成員或代表以及各種先進模范或受獎勵材料。

(二)參加各級人大或各類協(xié)會代表大會材料。

(三)業(yè)務考績材料、技術方面的貢獻材料及各項論文著作篇目等。

(四)出國審批表及在外期間鑒定材料。

(五)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體檢材料、工傷證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單位形成的有關檔案材料。

(七)在部隊或學校等機關單位形成的有關檔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會關系、親屬關系的記錄材料。

(九)對違紀、違法事件的申訴、申報以及處理情況記錄等。

第五條 人事檔案歸檔材料要求

歸檔材料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已經處理完畢,而不是懸而未決或沒有最后審定和處理意見的文件。

(二)材料必須以個人為對象。對反映多人有關情況的材料,應當分別制成以個人為單位或反映本人情況的材料,方可歸入個人檔案。

(三)凡歸檔材料必須具有憑證性標記,如個人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單位公章等;對屬于歸檔范圍但手續(xù)不完備的材料,應先將手續(xù)補齊,并在辦理完備后再行歸檔。

(四)檔案內容必須實事求是,不能帶有虛構、想象、夸張的成份;人物傳記、寫人物事跡的報告文學、個人回憶錄都不得歸檔。

(五)檔案內容應當完整,對頭尾不清、來源時間不明的材料,要盡可能查清注明;涉及個人重大問題的材料,如需查清,應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后,方能歸檔。確定材料能否歸檔時,應針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同時,還應對檔案中應當具備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記,并有計劃地進行收集補充。

應妥善處理不應歸檔的材料:

(一)經過鑒別,凡應轉往有關單位保存或處理的材料,應填制《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員檔案)。

(二)接收單位清點核對后,應按程序辦理接收手續(xù)。

(三)凡屬退還本人的材料、證章等,應開列詳細清單,證明材料(物品)名稱及份(件)數,經批準后退還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處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

(四)對不直接退還本人的材料,可經批準后給予銷毀,并應對其本人說明。

(五)銷毀人事檔案履行一定審批手續(xù),任何個人都不得擅自銷毀。

第六條 人事檔案的整理要求:

(一)應遵循完整、真實、精練、實用的原則。

(二)應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編排有序、目錄清楚、裝訂整齊。

(三)人事檔案的保管范圍與人員管理應相一致。

(四)材料增減時應進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檔案原件作為正本,對于機密性較高的人事檔案,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管理情況建立副本。

第七條 人事檔案的建立

(一)集團公司總部新進員工由人力資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職人員原始求職材料,并對于員工在崗位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檔案資料須及時予以補充完善。

(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授權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檔案建檔要求,經該公司人事負責人審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員工的人事檔案。分(子)公司人資科于每月的5日前將員工電子文檔花名冊上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三)員工所在部門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門員工基礎檔案,并對員工在職期間相關個人信息資料(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家庭住址、戶籍地、學歷、職稱、崗位)的變更情況的記錄于每月5日前以電子文檔上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第八條 人事檔案的編號

(一)人事檔案編號構成:檔案代碼+四位數字,按順序編號。

(二)各分(子)公司、部門人事檔案代碼取正式名稱前三個字的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大寫),如采購管理中心,其人事檔案編號為cgg。

(三)員工辭職后的檔案編號繼續(xù)保留,不重復使用。

(四)同一部門員工的檔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員工的人事檔案存放在同一個檔案袋內,調動或辭職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員工檔案,若檔案袋中員工檔案已抽完,此空檔案袋繼續(xù)保留。抽出檔案后應該在檔案袋上予以標明。

第九條 人事檔案建立的

具體程序

(一)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門對材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順序。

(三))在檔案袋目錄上登記材料名稱及其相關的內容。

(四)將新的材料存入檔案。

第十條 員工在職期間形成的培訓、獎懲(考核)、晉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

(一)大學生、聘用人員、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在職期間所形成的新檔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備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門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統(tǒng)一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二)其他員工在職期間所形成的培訓、獎懲考核、晉升等人員在職期間所形成的新檔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歸檔。

三、 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十一條 人事檔案轉遞的具體程序

(一)人事負責人依據人力資源調配通知單或調令取出應轉走的員工檔案材料。

(二)在檔案袋的人員編號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時間、原因(調動、辭職辭退和開除、自離、晉升等)及轉入地點。

(三)填寫《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

(四)將《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放入員工檔案一起,并將檔案袋密封后轉往相應公司、部門。

(五)收檔公司、部門在收到檔案,核對無誤后,必須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zhí)單上簽字蓋章,且及時反饋到轉出公司、部門。

第十二條 人事檔案材料在轉遞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裝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且不能由員工本人帶走,攜帶人員嚴禁私自拆封偷閱檔案。

第十三條 員工晉升科級(含)以上級別,轉正后一月內由所在公司、部門按轉檔程序和要求將檔案提交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科級管理干部被免職后,其檔案材料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按照轉檔程序和要求轉往相應公司、部門。

第十四條 員工離職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門一月之內將其檔案抽出,裝訂成冊存檔,并妥善保管二年。銷毀時須填寫《檔案銷毀申請單》,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予以銷毀。

四、人事檔案的查詢、借閱

第十五條 檔案查詢和借閱應按程序辦理

(一)檔案的查詢應先申請,說明查詢的對象、理由和范圍,所在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登記查閱。不得隨意讓人查閱員工檔案。

(二)外借員工檔案須經所在公司、部門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檔登記。最長借閱期限為一星期。若需延長,需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三)各公司、部門、個人需要出具人事檔案證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理由,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規(guī)定予以辦理。

(四)人力資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門內部查閱、借檔和出具證明也應按照程序進行。

五、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六條 人事檔案保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的原則。

第十七條 人事檔案管理必須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核對,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十八條 人事檔案存放必須配備專門設備,不得與其它檔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條 人事檔案存放應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盜。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六、考核辦法

第二十一條 凡出現以下情況,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扣除所在公司、部門人事負責人績效獎金20-50元/次:

(一)人事檔案不全的。

(二)檔案交接不清致使員工檔案丟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檔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當手續(xù)將人事檔案帶出檔案保管場所的。

第7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企業(yè)管理中,人事管理該如何呢現提供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 第一節(jié)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二節(jié) 一編制及定編

五、 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 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 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jié) 員工的聘(雇)用 十

十一、 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tǒng)內調配。

3.本系統(tǒng)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

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 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tǒng)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jié) 假期及待遇 二十

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 加

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

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

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

節(jié)統(tǒng)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

發(fā)。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六節(jié)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

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

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

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 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寫(七篇)

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制度(一)第一節(jié)總則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工資。第六節(jié)辭職、辭退、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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