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礦業(yè)公司礦井通風防塵管理制度
礦業(yè)公司礦井通風防塵管理制度
一、礦井通風,防塵工作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透風、灑水、噴霧、密閉、防護、管理、教育、檢杳的綜合防火、防塵措施,嚴禁干式作業(yè)。
二、所有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tǒng)。
三、井下采掘工作面進風風流中的空氣成份(按體積計算),供風量不得少于4米3/分.人。
四、每個礦井至少要有一個進風井和一個出風井,自然通風的礦井要充分利用進、出風井口的標高差,進風井不受環(huán)境污染空氣的影響。
五、采場形成通風系統(tǒng)之前,不得投產回采。礦井主要進風風流不能經過采空區(qū)和陷落區(qū),需要經過時,應砌筑嚴密的通風假巷引流。主要進風巷和回風巷,要經常維護,保持清潔和風流暢通,禁止堆放材料和設備。主要回風巷道,禁止用作人行道。
六、局扇的吸入風量要小于該處全風供給的風量(不超過70%),避免發(fā)生循環(huán)風。
七、采空區(qū)必須及時密閉。采場開采結束后,應封閉所有與采空區(qū)相遁的影響正常通風的巷道。經過構筑物(風門、風橋、風窗、擋風墻等)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九、局扇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風筒應掛平掛直,拐彎平緩,逢環(huán)必掛,缺環(huán)必補,接頭應密閉,經常檢查維修,減少漏風和阻力。
九、主扇必須連續(xù)運轉,每臺主扇必須具有相同型號和規(guī)格及合格的冬用電動機或考配各一臺相同型號的主扇。
十、掘進工作面和運風不良的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設備。進入獨頭巷道作業(yè)時,局扇必須開啟并連續(xù)運轉,局扇應有完善的保護裝置。
十一、局部透風的風筒口與掘進頭的距離:壓入式通風不得超過10米;抽出式透風不得超過5米;混合式通風、壓入風筒的出口不得超過10米,抽出風筒的入口應滯后壓入風筒的出口5米。
十二、停止作業(yè)的獨頭巷道,應設柵欄和標志牌,防止人員進入。
十三、井下變電硐室及麥下倉庫要有防火措施及消防設備,嚴禁存放易燃油類,嚴禁在井下生火,使用過的棉紗油污要妥善處理。
十四、各種電器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采用絕緣滅火材料滅火。
xxxx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2篇 礦業(yè)公司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管理制度
礦業(yè)公司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運行:
一、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和指揮,認真學習鉆研科學技術知識,準確掌握本機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詳細記錄。
三、設備發(fā)生故障,必須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予以及時排除,使其恢復正常工作,發(fā)生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職工和肇事者沒受教育不放過。如因職責問題,耽誤一線生產每小時扣出勤一天,依次類推,加重處罰,造成機械損壞責任事故的,由當事人按公司內部管理細則賠償損失。
四、工作中必須仔細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要做到一絲不茍,認真負責監(jiān)視機器,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事故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五、嚴禁在機器運行時進行以下幾項工作
1、擰緊或松動機器上的一切連接固件;
2、過分調節(jié)安全閥和負荷調節(jié)器;
3、對運行機件嚴禁擦試和用手摸。
六、值班時不準看書、看報和干私活,不準睡覺和會客閑談,不準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
七、設備要經常保養(yǎng),經常定期檢查,保持機件清潔衛(wèi)生。
設備維修:
一、設備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悉工藝流程,了解設備結構和性能。
二、設備的修理,按照其對設備性能恢復的程度和修理范圍的大小,修理間隔的長短,修理費用的多少等,能夠分為大、中、小修理三類。
三、小修理是指日常的零星修理,包括更換或修復少量的磨損零件,排除障礙或清洗設備,零部件松動的緊固與調整等。
四、每季度停產3—6天,對設備進行一次中修,主要是更換或修復機器設備的主要零部件和數量較多的其它磨損零件,檢查調整整個機械系統(tǒng),緊固所有的機件,校正機器設備的基準等。
五、每年在年終或年初停產1 5—30天,對所有設備進行大修、即全面的修理。將機器設備進行全部拆卸,更換或修復全部的磨損零件,校正和調整整體設備,恢復設備原有的精度、性能和生產效益。
六、設備維修結束后,應當做好原始記錄,設備大修結束時,負責人還應寫出書面報告,包括維修內容,修理結果及資金使用情況等。
xxxx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3篇 礦業(yè)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礦業(yè)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和“一通三防”例會,召開時間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屆時通知。各礦每周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
2、 公司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
3、 參加會議部門及人員:
公司各位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監(jiān)察部、生產技術部、財務部、各礦主要負責人,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人。
4、各礦匯報以下工作內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情況;
②本月安全質量標準化情況;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情況;
④當前存在隱患及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⑥公司及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人、財、物事項。
5、有關部門通報上月相關工作,如生產情況、事故情況、質量標準化情況、“三違”情況、當前存在問題、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總工程師對有關工作提出建議。
7、公司領導協(xié)調解決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并對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8、總經理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文件、指示、指令,總結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
凡是在安全辦公會議上確定的安全重點事項必須是誰開會、誰負責,并有專人或部門進行跟蹤、落實、驗收。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治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各礦井上、下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檢查。
2、在安全隱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情況,公司必須做好記錄和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完畢后,各礦立即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對安全隱患按“五定”原則進行逐個落實處理。
3、公司第二巡進行井上、下安全隱患大檢查時,必須對各礦上巡檢查出來安全隱患進行復查,若發(fā)現(xiàn)上次隱患未進行處理排除,必須追究各礦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嚴肅處理。
4、公司在第二次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各礦應再次組織現(xiàn)場辦公會議,總結上次檢查和處理情況,并落實好新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處理措施。
5、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必須將每次檢查及整改的隱患做好登記復查工作。對在限期內未完成整改任務的進行處罰。
6、各礦嚴格執(zhí)行管理人員現(xiàn)場跟班檢查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當班現(xiàn)場整改,并認真做好記錄,如當時不能完成整改任務的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繼續(xù)進行整改。
7、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必須針對安全辦公會議要求,完成落實的問題,及時檢查整改情況,逐月分重大隱患、一般隱患做好臺帳,并分類存檔。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安全目標管理是通過目標的體系化,組織各礦向安全挺進的一種形式。
一、制**全目標
結合環(huán)境因素、歷史和現(xiàn)實,公司制定一個通過各礦努力可以實現(xiàn)的安全總目標。這個安全目標,必須具備:
1、明確性。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如工傷人數,千人負傷率、百萬噸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標(如達到某某先進水平等)。要重點突出,體現(xiàn)出本公司的特點。
2、可行性。目標的高度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各礦的熱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xiàn)。
3、系統(tǒng)性。要充分考慮各礦、隊、班組業(yè)務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與分工協(xié)作的關系,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煤礦生產是地下作業(yè),所處的生產環(huán)境十分復雜,經常變化,還受到自然災害的威脅。因此,在制**全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wěn)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公司總目標制定后,各礦要制定出分目標,并經公司縱橫協(xié)調,綜合平后確定。
二、建立管理體系
安全目標制定后,要建立管理體系。
1、組織體系。公司、各礦及各礦區(qū)、隊設立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關人員為成員。班組設立安全檢查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的專管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xiàn),公司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在狠抓規(guī)程兌現(xiàn)的同時,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層層責任分明,事事落實到人,上至公司董事長,下至每位職工,人人肩負安全重擔。
三、實行過程管理
在進行安全目標管理時,要強調過程管理和階段目標的完成。上級對下級要給以相應的、必要的權力,讓他們“自我控制”,自我發(fā)揮。同時,要對下級的目標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給予具體指導,進行各方面的協(xié)調。對于暫時無力解決的整體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匯報,爭取幫助。
四、評**全效果
安全效果的評定,一般分為定期評定和最終評定兩種形式。定期評定是每隔一定的時間(一個月或一季度),對照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評定,(www.)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的總評定。評定會由安全第一責任者主持,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評定的內容是:目標執(zhí)行情況,哪些目標好,哪些目標差,好在哪,差在哪,為什么好,為什么差,總結經驗教訓,獎優(yōu)罰劣。同時,制定措施組織新的循環(huán)。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所稱安全費用,是指各礦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專門用于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的資金。
2、公司所屬各礦按月實際原煤產量,在原煤成本中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費用。
3、安全費用必須專款專用。各礦每年11月申報下年度建議計劃,經公司審批下達正式計劃執(zhí)行。
4、納入安全費用計劃的項目,必須單獨按月報送統(tǒng)計報表,要求每月底將報表一式三份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5、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一)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
(二)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jiān)測系統(tǒng)與抽放系統(tǒng);
(三)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設施;
(四)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設施;
(五)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設施;
(六)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七)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系統(tǒng)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八)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提升)系統(tǒng)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九)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tǒng);
(十)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6、用安全費用安排的工程項目的設計、預算、開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等相關程序和審批制度比照維簡費項目管理。
7、安全費用的會計核算,按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處理。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制定達標計劃。對照煤礦質量標準化的頒布標準或者是公司、各礦井內控標準及其要求制定達標計劃。
1、分析現(xiàn)狀,找出存在的質量問題。2、分析產生質量問題的各種原因和影響因素。3、從各種原因中找出影響質量的主要原因。4、制定提高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方案和實施計劃。
二、抓好職工的質量教育與培訓工作。
三、各礦井下工程質量形成過程的質量管理。生產技術準備過程的質量管理和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管理。
四、實現(xiàn)公司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
五、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工程質量獎懲制度。工程質量獎懲制度是將職工的個人利益和工程質量掛鉤的激勵制度。在完成任務的前提下,對責任心強、工程質量好的職工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程質量不合要求的或者弄虛作假的職工要進行批評或懲罰。
2、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考核與評分制度。
3、制定工程質量資料積累與分析制度
通過工程質量資料的積累與分析,摸清井下各種自然條件的呈現(xiàn)規(guī)律,找出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和規(guī)律,從中汲取經驗教訓,從而改善井下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
安全教育與培訓(復訓)制度
1、凡公司的職工均須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復訓)。未經培訓(復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有關證書的不許上崗。
2、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具體工作實際,擬定教學計劃、選定教材、設置課程認真進行培訓。
3、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復訓)必須保證時間。特種作業(yè)人員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92學時,其它作業(yè)人員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復訓時間按國家安監(jiān)總局第3號令執(zhí)行。
4、嚴格執(zhí)行培、考分離原則,保證培訓(復訓)質量和效果。
5、培訓(復訓)計劃一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落實。
6、當月培訓(復訓)工作當月完成。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完成的,應書面報告上級有關管理部門及單位分管領導。
7、各類人員培訓(復訓)班開課前須書面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報告。
8、授課、實際操作的實行點名簽到考勤制度、培訓(復訓)記錄不全者,視為培訓(復訓)工作不認真。
9、培訓(復訓)結束后,應組織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
10、公司、礦外培(復)訓人員,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應報公司登記備案。培訓(復訓)結束后,學員要持培訓(復訓)合格證或有關證明經安全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及相關費用。
11、公司培訓機構對培訓(復訓)要求做到“四有”,即:有開班報告、有備課教案、有測試結果,有培訓(復訓)記錄,并達到培訓(復訓)目的。
12、每月月底由公司及所屬礦安監(jiān)部門組成檢查小組,對礦的培訓(復訓)工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總報分管領導。
13、派送到公司培訓(復訓)的人員,必須按時、按要求參加培訓(復訓),考試、考核不及格,按礦(公司)有關文件進行處罰。
14、各級各類人員取得證書后要妥善保管,做到持證上崗。所有資格證書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資格證書,原辦證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安全部門通知財務部門后,由財務部門從其本人工資中直接扣除。
①未按規(guī)定接受復審;
②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的或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到3次及以上的;
③弄虛作假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
20、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若持證人在本工種崗位上發(fā)生嚴重違章行為或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若屬操作者本人的責任,不論其本人是否受傷,也將嚴肅追究其責任,直至追究所有責任人法律責任。
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按照“礦負責、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督”的原則,礦、區(qū)(隊)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總經理(礦長)(經理)、區(qū)(隊)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總經理(礦長)(經理)、總工程師、副區(qū)(隊)長、技術主管對總經理(礦長)(經理)、區(qū)(隊)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yè)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3、公司總經理負責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領導。各分管領導和業(yè)務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分管范圍內和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4、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煤礦生產現(xiàn)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解決不了,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qū)(隊)解決不了,須由礦(子公司)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qū)(隊)、業(yè)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5、事故隱患的確認與上報。礦、區(qū)(隊)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按級別和類別逐級上報;b類事故隱患區(qū)(隊)報礦 ,a類事故隱患礦報公司,事故隱患未整改完之前,須每次都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畢。
6、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偨浝恚ǖV長)(經理)、區(qū)(隊)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總經理(礦長)(經理)、總工程師、副區(qū)(隊)長、技術主管組織各業(yè)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
7、事故隱患的管理。安全科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tǒng)計報告,按照統(tǒng)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8、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的,不得生產。
9、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fā)生,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的責任者。
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各礦生產技術工作,嚴格安全技術審批管理,使技術工作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為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服務,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礦實行礦長領導下的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制。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是礦技術管理的第一負責者。
三、生產、機電、通風部協(xié)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工作,對各自分管的業(yè)務負技術管理責任。
四、經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簽發(fā)的作業(yè)規(guī)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未經簽名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若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時,應即時編制補充技術措施,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執(zhí)行。
五、各礦建立工程設計和規(guī)程措施會審制度。所有技術方案、設計,都必須經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生產、通風、機電、地測、安全等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集體會審,然后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批準。
六、各礦井的開拓延深設計、采區(qū)方案設計、探放水設計、貫通工程設計、“四新”技術推廣應用,礦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后,上報公司審查再報縣煤管局等部門批準。
七、編制及審批人員職責
1、編制人員在編制設計、規(guī)程、安全措施和方案時,必須先對現(xiàn)場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了解,并對相關性的或重大的問題提請分析、研究,然后按商定的可行性措施或方案進行編制。
2、編制的內容必須全面,涵蓋現(xiàn)場生產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到切實可行。
3、負責審核、審批的人員必須及時或按時審閱并簽字。 4、負責審核、審批的人員必須結合現(xiàn)場實際和有關政策,
規(guī)定逐項逐條審批,并簽出審批意見。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礦井下防爆設備器材在入井前,由指定的、經過考試合格的防爆檢查員檢驗,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入井;失爆及帶病設備嚴禁入井使用。
二、設備、器材硐室應保持清潔,無淋水、積水。設備器材應清潔衛(wèi)生,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紋和變形。閉鎖裝置應可靠牢固。
三、隔爆電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隔爆面無銹蝕、傷痕,結合部或轉動部分的間隙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
2、接線柱絕緣良好,有螺絲、彈簧墊、密封圈、擋扳,進出線的喇叭口有電纜壓緊裝置。
3、消弧罩、消防器完好齊全。
四、電纜敷設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五、對設備器材的使用、維修等進行編號建檔管理。
六、機電科全面負責相關工作的開展及管理。
七、嚴格把好設備、器材入井的檢測、驗收關,確保失爆及帶病設備不進入井下。
八、嚴禁在井下帶電搬運電氣設備、器材。
九、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搞好電氣設備和線纜的檢查工作并做好臺帳。
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搞好礦井電氣設備的“三大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公司要針對本單位具體情況,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2、各煤礦每年2月25日前,根據本單位本年度生產計劃、生產區(qū)域安全預測,對上一年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報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3、經批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批文在調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簽訂《救護協(xié)議》的礦山救護隊、檔案室各存放一份,同時報礦井所在地縣政府求援、安監(jiān)部門備案。
4、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技術、生產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救護隊全體指戰(zhàn)員必須認真學習批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由總經理組織每年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一次,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6、各單位配備、儲存的應急與救援的器材、設備,每季度要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一次,按有關要求及時廢棄和更換。
7、在正常時期,所有應急與救援的器材、設備未經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礦長)批準不得動用;一旦動用, 15天內必須按數補充存放。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制度
1、各煤礦每年2月25日前,根據本單位本年度生產計劃、生產區(qū)域安全預測,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當年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2、經公司批準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批文在調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簽訂《救護協(xié)議》的礦山救護隊、檔案室各存放一份。
3、各煤礦要組織本單位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以及礦山救護隊全體指戰(zhàn)員認真學習批準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4、各單位對倉庫儲存的救災器材、設備每季度要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按有關要求及時廢棄和更換。
5、在正常時期,所有救災器材、設備未經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礦長)批準不得動用;一旦動用,15天內必須按數補充存放。
6、各生產煤礦每年由總工程師主持、組織通防部門編制《礦井反風演習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審批后實施,礦井反風演習總結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7、各生產礦井由總工程師負責,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核定報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8、各礦井由總工程師負責,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貴州省煤炭管理局審批,并報貴州省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備案。
9、每年雨季前針對實際,及時部署“雨季三防”工作,明確機構,組建搶險隊伍,儲備防汛財物,確保安全度汛。
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制度
1、個人經濟利益必須與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貢獻、安生生產工作的效果緊密掛鉤,以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促進安全生產科學發(fā)展,實現(xiàn)安全生產。
2、在公司系統(tǒng)內對安全生產重獎重罰。公司根據各個時期的實際情況,制定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獎罰額度,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指標進行分解,黨、政、工、團齊抓共管,人人頭上有指標,全員關心安全,全員管安全。
3、公司設立安全生產考核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成 員:公司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副總工程師、安全管理部主任、生產技術部主任、計劃工程部主任、人資部主任、財務部主任
安全考核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負責安全考核的日常業(yè)務工作,安全管理部主任兼辦公室主任。
4、安全考核辦公室的職責
檢查、督促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制定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偨Y推**全生產先進經驗,分析、統(tǒng)計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己烁鲉挝弧⒏黝惾藛T安全生產工作實況,提出獎罰意見,報公司安全生產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5、考核原則與紀律
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與所屬單位簽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為依據,遵循事實,認真考核。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公開。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對事不對人。
6、獎勵資金來源
總經理安全生產獎勵基金。違章、違規(guī)安全罰款。
7、對總經理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和安全罰款的管理
總經理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和安全罰款均由公司財務部統(tǒng)一管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收支兩條線,單列帳戶。發(fā)放安全獎金,必須由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辦公室認真考核,提出考核、獎罰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考核領導小組審查批準,總經理簽字后才能進行。財務部定期向總經理和領導小組匯報資金使用情況。
8、各礦對其所屬單位中層干部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由各礦制定,報公司安全管理部、財務部備案。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入井人員必須服從井口檢身工的管理和檢身檢查。
2、入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3年版)第十條的規(guī)定,必須佩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和普通無線通訊工具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嚴禁喝酒入井。下井人員名單由培訓單位、體檢醫(yī)院共同開具允許下井證明至礦燈房,礦燈房根據開具的證明制作燈牌。
入井人員只能憑燈牌領取礦燈、自救器,無燈牌的礦燈房不得發(fā)放礦燈和自救器。
遇到上級檢查等特殊情況需下井領礦燈的憑礦調度開具的允許下井證明領燈。
由于下井人員類別不同,為方便礦燈、自救器、瓦檢器的管理,礦燈房在制作燈牌時應有所區(qū)別。
3、各礦井井口應設置自動考勤系統(tǒng),每一入井人員入井,出井必須考勤。未設置自動考勤系統(tǒng)的礦井,必須在井口設立入井、出井管理牌板,設專人負責管理,如實填寫入井、出井報表并在當班報礦調度室。
4、各區(qū)隊值班領導每班上班的前一小時內必須將當班入井人數報調度室匯總,本礦機關人員入井前必須到礦調度室考勤。
5、礦燈房每班上班的前二小時內必須將上一班未交還礦燈的礦燈號及其使用人姓名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責成其所在區(qū)隊立即查明,區(qū)隊將查明情況匯報礦調度室。
6、對超過下班時間2小時以上還未出井的員工,其區(qū)隊值班領導要向礦調度室匯報員工未及時升井的對不明原因造成未升井的區(qū)隊管理人員必須下井查找,并將查找情況匯報礦調度。
7、新工人(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才能新工人開始的1個月必須由指定的熟練工人帶領上下井。
8、外來人員到井下檢查、參觀、考察,必須得到礦調度室同意后,并有本礦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風系統(tǒng)的人員帶領才準入井。事前,礦調度室要將入井人員的人數、性別、入井時間、帶領人姓名告知井口檢身工。帶領人必須將帶領入井、出井的人數、性別告知井口檢身工。
9、井口檢身工必須嚴守崗位,交接班必須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你不來我不走”.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
入井檢身制度
1、凡進入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煤礦的人員,必須接受井口檢身員的檢身,合格后,方可入井;
2、不接受檢身,強制入井者,罰款300元;
3、任何職工個人,嚴禁私帶非本礦人員入井,違者罰款400元;
4、非本礦人員入井,必須經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有公司領導或指派的員工陪同,方可入井;
5、凡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者、不戴安全帽者、穿化纖衣服者、不帶礦燈者、不帶自救器者、飲酒者不得入井。
出入井清點制度
1、凡入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規(guī)程學習、培訓考試合格,辦理工傷保險,并注冊登記。
2、凡入井作業(yè)人員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標準,否則嚴禁入井。
3、規(guī)范礦井工作秩序,杜絕隨意進入礦井。
4、入井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入井檢查,對穿戴、自救器、礦燈和工人狀態(tài)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入井標準的嚴禁入井。
5、凡入井作業(yè)人員不得攜帶煙火入井。
6、對出井人員進行逐一進行清點登記,要詢問作業(yè)地點的安全情況,并將情況匯報至礦調度室。
7、查看瓦檢員、安全員對井下檢查記錄情況,督促不出現(xiàn)假檢、漏檢。
8、要對出井人員進行檢身,檢查是否有非正常攜帶爆炸物品出井。
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
1、各礦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審查、落實工作負責。
2、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礦的有關要求。
針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地點、操作對象編制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確保操作過程的安全。
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應包括進入操作現(xiàn)場、操作準備、操作過程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xiàn)場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要針對不同的條件,明確各工種、各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操作標準、時間、空間順序要清楚。
基本要求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檢查周圍環(huán)境的不安全條件,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保證操作過程的安全。
操作順序要按照操作對象的要求制定,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嚴禁什么等都要寫清楚。
明確各工序、各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標準和達到標準的注意事項。
3、各礦要認真組織各工種、各崗位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休假復工、或調動單位及調動工作地點的職工要首先組織其學習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個季度要組織各工種、各崗位的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環(huán)境、工作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補充、修改、完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各單位每季度要對本單位范圍內的各工種、各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一次自查、自審工作。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對照本文要求,及時補充、修改、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裝訂成冊,及時組織職工進行學習貫徹。
安全舉報制度
1、舉報人
公司系統(tǒng)全體員工、家屬、學生,以及關心、支持公司煤炭生產和安全的社會各界人士均可舉報。
2、舉報內容
對在煤礦安全工作上,有下列情形均可舉報。
(1) 領導干部、管理人員有違法、違規(guī)、違紀違章的。
(2)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煤礦或對事故情況弄虛作假的。
(3) 礦井通風、防瓦斯爆炸和突出、防滅火、防治水等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
(4)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
(5)生產現(xiàn)場有事故預兆或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6)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未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擅自恢復生產的。
(7)領導未按規(guī)定下井跟班帶班作業(yè)、下井檢查的。
(8)生產現(xiàn)場隱患未處理強制冒險作業(yè)的。
(9)違反《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行為。
3、舉報形式
舉報人可通過面談、信函、電話等形式舉報,也可留名或匿名舉報。
4、舉報電話:
15885331018(公司總工)、15286665759(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
5、受理部門
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
6、查證、處理
受理部門接到舉報后,必須及時登記,在10天內查實,如經查實屬實的,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處理;緊急危及安全的重大問題,要立即查實、處理。
7、舉報獎勵
公司對舉報有功人員按其舉報的內容、類別、性質、收到效果的大小,給予50――5000元獎勵;對因舉報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fā)生者,給預重大獎勵。
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者,經查實,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8、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必須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防止舉報人遭受打擊報復。
各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管理規(guī)定
1、根據相關政策的規(guī)定,煤礦主要礦領導(法人、礦長、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副礦長)每月必須堅持輪流帶班下井指揮作業(yè)。
2、法人代表每月不得低于10天。
3、礦長每月不得低于15天。
4、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每月不得低于15天,其中夜班不得低
于3天。
5、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必須每天跟班作業(yè)。
6、井下每班必須確保至少有一名副礦級管理人員在現(xiàn)場帶班指揮作業(yè)。
7、領導帶班過程中主要對井下安全狀況、工程質量、物資財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同時下達當班生產任務。及時發(fā)現(xiàn)并監(jiān)督處理安全隱患內容,對隱患處理要有記錄。
8、礦領導下井必須建立登記檔案,并如實做好當班記錄。該項工作由煤礦綜合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和管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風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及硐室供風應符合《規(guī)程》中通風作業(yè)計劃的規(guī)定。全風壓通風地點的風速符合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風、擴散風、無風、微風作業(yè)。
2、通風瓦斯管理人員等應經常對礦井通風系統(tǒng)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保障通風系統(tǒng)良好可靠,對同一地點2道(含2道)的風門必須實現(xiàn)連鎖。
4、采煤工作面回采完畢后,應在15天之內撤出一切設備和材料,通風瓦斯部及時封閉。
5、通風瓦斯部必須按季度繪制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并送交有關單位。總工程師每年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及反風、救災演習。
6、瓦斯員在現(xiàn)場交接班,并作好記錄。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及“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檢查瓦斯要做到手冊、牌板、日報(班報)三對口。杜絕空班漏檢現(xiàn)象。
7、排放瓦斯要有專門措施。臨時停風的地點要撤人、斷電,設置柵欄、警標,并由施工隊設上警戒,長期停風區(qū)應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8、所有施工地點、機電硐室、總回風道必須設點檢查瓦斯,每月編制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
9、設立專門的防突隊伍,并加強對考察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培訓。
10、對所有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都必須進行防突預測預報,在考察指標不超限的情況下方能進行采(掘)工作。
二、防滅火管理
1.通風瓦斯部要有分管防滅火工作的人員,每月必須向公司報防滅火工作計劃,每月至少檢查1次防滅火工作。
2、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進的《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然發(fā)火的專門措施,并付諸實施。否則,不能進行施工。
3、消除采空區(qū)密閉外及其他地點超過35℃的高溫點及一氧化碳超限(火區(qū)密閉內除外)。
4、每一火區(qū)都必須建立符合規(guī)范的火區(qū)管理卡片,繪制火區(qū)位置關系圖。啟封火區(qū)要有計劃和經公司批準的措施。
5、加強外因火災的管理,杜絕放炮、電器、機械等引起的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三、綜合防塵管理
1、礦井主要運輸巷,采區(qū)回風巷道,皮帶巷,回采工作面上、下平巷,掘進工作面,溜煤眼,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要設置防塵管路,皮帶巷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地點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采煤工作面回風巷距采面上出口不超過30米的范圍內應有一凈化水幕,機巷進風側應設一組凈化水幕,水幕應能布滿巷道全斷面;所有轉載點有噴霧裝置,否則,采面不能生產。
3、定期沖刷積塵。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須使用水炮泥。
4、隔爆設施的安設應符合標準,做到采區(qū)之間、井巷之間,采掘工作面之間均有隔爆設施隔離。隔爆袋的安設,水袋水量要符合要求。
5、每月三號以前,各采掘隊將上月綜合防塵情況送通風瓦斯部匯總后報公司、有關部門。
四、綜合監(jiān)測
1、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須實行“瓦斯電”閉鎖,瓦斯傳感器的安裝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以下簡稱“規(guī)程”)的要求。
2、采區(qū)總回風巷的測風站內應安設瓦斯傳感器。
3、瓦斯抽放泵站應在距房頂部下300毫米處安設瓦斯傳感器,報警濃度為0.5%.
4、裝置的調試按每7天進行一次,對于沼氣涌出量大的地點,每周至少調試2次,并有記錄可查。
5、所有裝置,由所在區(qū)域的施工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使用,凡裝置被損壞,應及時與通風瓦斯部聯(lián)系,對有意破壞、盜竊者要嚴肅查處。
6、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做到24小時不間斷監(jiān)控,微機室24小時不離人。
瓦斯排放制度
一、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都必須事先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1、恢復通風的掘進工作面或啟封盲巷,當其停風區(qū)的瓦斯?jié)舛瘸^1%或co2濃度超過1.5%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
2、采掘工作面因風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局部瓦斯積聚。
二、凡是瓦斯排放,都必須根據具體排放地點編制針對性的專門措施。
1、明確責任,2、確定排放風流流經路線和方向,3、明確停電撤人范圍。4、計算瓦斯排放量、供風量和排放時間。5、明確風流控制措施。6、明確現(xiàn)場指揮和監(jiān)督人員的職責與權限。7、明確局部通風機的管理辦法。8、明確恢復正常供風和供電的措施。
三、瓦斯排放措施的審批權限。
1、瓦斯或co2濃度未超過3%時,瓦斯排放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2、瓦斯或co2濃度超過3%時,但排放風流未流經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斷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瓦斯排放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報公司總工程師備查。
3、瓦斯或co2濃度超過3%時,且排放風流流經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斷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四、瓦斯排放措施的編審和貫徹。排放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共同編制集中會審。批準后的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負責召集參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員集中貫徹,責任落實到人,并簽字備查。
五、非特殊情況,各礦至少提前7天呈報公司審批瓦斯排放措施。
杜絕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制度
1、各礦要成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有安全、機電、瓦檢等負責人參加的局部通風管理小組。
2、局部通風機安設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測**裝地點的全風壓風量,只有在全風壓風量滿足要求時,方可安裝。
3、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掛牌管理,每班指定專人負責。配有專職瓦檢員的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由瓦檢員負責管理,若無專職瓦檢員,局部通風機由掘進班組長或當班負責人管理。
4、嚴禁擅自停開局部通風機,工作面無論工作或交接班都不準停風。
5、井下運轉的局部通風機,每周至少安排機電人員檢查兩次,機電科也要定期檢查,并建立記錄。當班的瓦檢員、電工、和施工負責人必須隨時檢查局部通風機是否正常運行,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6、掘進工作面發(fā)生無計劃停風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由施工人員或瓦檢員設置柵欄和警標,并在全風壓供風處切斷風筒,并由專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停風區(qū)??词厝藛T應待在全風壓風流巷道中。
7、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掘進巷道和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符合?guī)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員啟動局部通風機送風?;謴屯L后,掘進巷道內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指定電工檢查證實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由指定電工恢復送電。
8、因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瓦斯積聚需排放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瓦斯排放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與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2、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以下簡稱安監(jiān)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公司轄屬范圍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3、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4、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jié)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jié)能責任制度。
5、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jié)能全面負責。
6、特種設備更新、改造、大修、維護及保養(yǎng)(含鍋爐化學清洗)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資質證和注冊的質量保證體系手冊及相關的資料、證件。
7、施工單位履行告知程序后,應及時到安監(jiān)部報告,安監(jiān)部接報告后應在1周內組織相關業(yè)務部門進行施工前的聯(lián)合檢查
8、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提出書面報告,安監(jiān)部按照條例、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查合格后報省或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驗收,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省(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
10、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設計、制造生產許可證單位設計、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產品。
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特種設備(分類)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存檔備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出現(xiàn)事故不立即組織搶救或擅離職守,給予降職直至撤職處分。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裝飾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4篇 某礦業(yè)有限公司電纜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電纜的管理,礦決定成立電纜管理組,設在機電科,負責全礦6平方米包括6平方以上橡套電纜,安裝電纜的統(tǒng)一管理工作,為管好、用好電纜作如下規(guī)定。
一、 電纜組負責電纜的發(fā)放,編號入帳,建卡及圖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相符,電纜組還負責電纜的熱補、干燥、試驗電纜的絕緣。
二、 各單位應建立圖冊或圖板管理,電纜組每月與使用單位核對一次使用,使用數量情況,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并且每月把全礦電纜在籍使用待修、庫存損壞等情況報機電礦長。
三、 各使用單位需要電纜,必須經分管礦長批準,憑審批手續(xù)到電纜組辦理領用手續(xù),并負責電纜的現(xiàn)場安裝,現(xiàn)場管理,維護和回收手續(xù)。
四、 各單位無故損壞電纜、違章使用、丟失、自行轉讓不辦理移交手續(xù)的,由電纜組懲治和罰款。
五、 回收上來的電纜由及時修復,集中上鏡的電纜要在五天內修完,平常修復的電纜不能超一根。
六、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上制度,違者按以下規(guī)定處罰。
1、 領用電纜要持審批手續(xù),按計劃領用,不得隨意挑選電纜,改變電纜的規(guī)格型號,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隨意改變電纜規(guī)格型號,隨意發(fā)放者,每發(fā)一條電纜罰款100元,無理取鬧強行領用除罰款100元外,還應寫出檢查。
2、 領用電纜按審批計劃使用,閑置電纜應由原使用單位及時回收上井交道電纜組,各單位不準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時不交者,按每條電纜100元罰款。
3、 電纜發(fā)現(xiàn)損傷后,不得任意截斷,不經批準任意截斷電纜,每處罰款100元,電纜發(fā)放時要再距電纜頭2m處壓號(規(guī)格型號長度),無故削掉電纜壓號罰款10元,撤換電纜時,應拆除,不準截斷,如發(fā)現(xiàn)在喇叭口處截電纜者,按所截電纜長度原價加倍賠償。
4、 使用電纜應按規(guī)定吊掛合格,查出懸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內沒整改的每處罰款10元。
5、 采掘迎頭不準使用易燃電纜,嚴禁安裝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則罰款50元,并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6、 電纜管理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電纜的使用情況,無壓號的電纜以后不準入井使用,一頭有號的電纜如在現(xiàn)場使用,電纜管理人員應及時補號或通知使用單位更換,否則查出一條無號電纜,電纜管理組和使用單位各罰10元。
7、 電纜組每季評比一次,對現(xiàn)場使用、維護、保養(yǎng)好的單位報礦給予表揚。
以上規(guī)定從92年2月1日執(zhí)行,獎罰制度從92年3月10日執(zhí)行。
第5篇 礦業(yè)有限公司電纜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電纜的管理,礦決定成立電纜管理組,設在機電科,負責全礦6平方米包括6平方以上橡套電纜,安裝電纜的統(tǒng)一管理工作,為管好、用好電纜作如下規(guī)定。
一、 電纜組負責電纜的發(fā)放,編號入帳,建卡及圖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相符,電纜組還負責電纜的熱補、干燥、試驗電纜的絕緣。
二、 各單位應建立圖冊或圖板管理,電纜組每月與使用單位核對一次使用,使用數量情況,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并且每月把全礦電纜在籍使用待修、庫存損壞等情況報機電礦長。
三、 各使用單位需要電纜,必須經分管礦長批準,憑審批手續(xù)到電纜組辦理領用手續(xù),并負責電纜的現(xiàn)場安裝,現(xiàn)場管理,維護和回收手續(xù)。
四、 各單位無故損壞電纜、違章使用、丟失、自行轉讓不辦理移交手續(xù)的,由電纜組懲治和罰款。
五、 回收上來的電纜由及時修復,集中上鏡的電纜要在五天內修完,平常修復的電纜不能超一根。
六、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上制度,違者按以下規(guī)定處罰。
1、 領用電纜要持審批手續(xù),按計劃領用,不得隨意挑選電纜,改變電纜的規(guī)格型號,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隨意改變電纜規(guī)格型號,隨意發(fā)放者,每發(fā)一條電纜罰款100元,無理取鬧強行領用除罰款100元外,還應寫出檢查。
2、 領用電纜按審批計劃使用,閑置電纜應由原使用單位及時回收上井交道電纜組,各單位不準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時不交者,按每條電纜100元罰款。
3、 電纜發(fā)現(xiàn)損傷后,不得任意截斷,不經批準任意截斷電纜,每處罰款100元,電纜發(fā)放時要再距電纜頭2m處壓號(規(guī)格型號長度),無故削掉電纜壓號罰款10元,撤換電纜時,應拆除,不準截斷,如發(fā)現(xiàn)在喇叭口處截電纜者,按所截電纜長度原價加倍賠償。
4、 使用電纜應按規(guī)定吊掛合格,查出懸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內沒整改的每處罰款10元。
5、 采掘迎頭不準使用易燃電纜,嚴禁安裝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則罰款50元,并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6、 電纜管理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電纜的使用情況,無壓號的電纜以后不準入井使用,一頭有號的電纜如在現(xiàn)場使用,電纜管理人員應及時補號或通知使用單位更換,否則查出一條無號電纜,電纜管理組和使用單位各罰10元。
7、 電纜組每季評比一次,對現(xiàn)場使用、維護、保養(yǎng)好的單位報礦給予表揚。
以上規(guī)定從92年2月1日執(zhí)行,獎罰制度從92年3月10日執(zhí)行。
第6篇 礦業(yè)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逐步改進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第二條 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匯編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安全科長和礦長審定,報總公司審批。
第三條 根據審批結果,有關單位、部門具體實施,礦安全科負責督促檢查落實。
第四條 已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項目,不得任意變動。特殊情況下需要修改計劃時,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第五條 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必須按照<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據實列支。安全技術措施技術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進礦山安全條件,以及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獎勵,需要多少開支多少。
第六條 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經費,屬于增加固定資產的,在礦山更新改造資金中支出,屬于改進安全裝置、設施以及設備修理的攤入生產成本。
第七條 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按規(guī)定將安全衛(wèi)生設施按”三同時”要求辦理,在試生產前竣工驗收。
第九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相應配套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換。
第九條 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設備、材料、經費應納入礦設備、供應及財務計劃,及時提供。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應納入生產作業(yè)計劃,并與生產任務同時掛鉤考核。
第十條 公司及各礦安全部門必須掌握每年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情況及經費完成情況并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經費實行監(jiān)督。礦山應做好使用情況和物資設備發(fā)放登記臺帳。
第十一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范圍,包括以改進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預防職業(yè)病為主要目的的各項技術措施,不能與生產、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開工、竣工及結算,安全科必須全過程參與,并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臺帳。具體為:
1、安全技術:防護、保險、信號裝置、安全標志、低壓照明、安全監(jiān)督檢測儀表、安全試驗、科研費用等。
2、生產衛(wèi)生:通用排塵排毒、密閉凈化、噴霧灑水、輻躲、噪音、雷電的防護設施及防暑降溫等方面。
3、輔助房屋及設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滌設備、女職工衛(wèi)生室、消毒室等保證生產衛(wèi)生方面所必須的房屋及各項措施。
4、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術教材、圖書器材、安全技術訓練室。
5、安全生產獎勵: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年終安全生產表彰、獎勵,安全風險責任承包等。
6、其它項目:具體由有關部門會同工會結合本礦特點自行制訂,但必須屬安全技術措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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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礦業(yè)公司池上管理制度
礦業(yè)公司池上管理制度
一、去池上工作時,要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去池上。
二、每次去池上工作的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身體不適或特殊情況不能去池上時,應及時通知站長換人,確保做到自?;ケ?,以防發(fā)生意外,工作結束后所有人員應同時離開池上。
三、池上行走時要注意腳下蓋板,防止因蓋板斷裂造成滑倒摔傷。
四、池上落水口的篦子上嚴禁站人或工作。
五、工作人員應保護池上護欄,不得過分用力拉、壓護欄,防止因護欄老化斷開發(fā)生意外。
六、池上工作時應選擇適當的位置,做到“抓住、扶牢、站穩(wěn)”,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摔倒、滑倒,必要時應使用安全帶。
七、雨雪天氣及刮風、結冰去池上工作時,尤其應注意防止摔倒、滑倒。
八、上下梯子應抓住護欄,攜帶工具或其他物品上下梯子時,其下方不得有人。
九、各站應經常檢查梯子、防護欄、篦子及蓋板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進行修復或加固,確保其正常使用。
第8篇 礦業(yè)公司頂板管理制度
礦業(yè)公司頂板管理制度
一、井巷掘進和回采礦體時,必須認真做好頂板管理。作業(yè)前,首先敲邦問頂,檢查處理工作面邦、頂的浮石,撬浮石的撬棍,應有足夠的長度,以便人員站在安全地點工作。
二、在不穩(wěn)定的巖層中掘進的井巷(包括采礦),必須支護。在松軟或流沙性巖層寧掘進時,應在永久支架至工作面之間架設臨時支護或采用超前支護,保持邦頂穩(wěn)固。
三、對不穩(wěn)定性巖層必須選用砌碹支護和架棚支護,支護要符合安全規(guī)程。
四、凡暴露面積較大的采區(qū)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杜絕頂板隱患的發(fā)生。
五、固采過程中應周密檢查頂板:根據頂板穩(wěn)定程度,留出合適的礦柱.地壓活動頻繁,頂板破碎、有冒落可能采場,應有專譬地壓的人員,每班進行檢奎,發(fā)現(xiàn)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人員撤出。
六、安全員在監(jiān)護工人排險處理浮石時,必須細心,認真負責,凡是打算處理或一經決定處理后,必須處理完畢,不能半途而廢,留下后患。處理不能有急躁情緒,更不能用力過猛,要小心、耐心、專心。
七、對較大采空區(qū)采用人工或自然崩落方法充填,防止人員誤入采空區(qū)。
九、對無法進行崩落充填的應采用封閉等方法,防止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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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礦業(yè)公司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規(guī)定
礦業(yè)公司關于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湘國資黨委〔2010〕27號文指示精神,嚴格執(zhí)行黨的民主集中制,不斷完善黨內監(jiān)督制度,確保企業(yè)重要事項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有效避免決策失誤和經營風險,實現(xiàn)企業(yè)長期又好又快發(fā)展,依據《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廉潔從業(yè)若干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司實際,現(xiàn)就我司實施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遵循的原則
堅持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積極改革和完善領導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發(fā)揚黨內民主,努力提高經營決策能力和水平。
(一)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凡屬職責范圍內的“三重一大”事項,都必須集體討論決定,確保公司的各項決策、決議和決定得到正確貫徹和執(zhí)行。
(二)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主要負責人應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充分發(fā)揮集體領導作用,實行班子成員分工負責,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三)堅持科學、民主、依紀依法、集體決策的原則。要注重調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觀規(guī)律,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自覺接受各方監(jiān)督,切實在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范圍內開展決策活動。
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范圍
(一)重大決策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內重要法規(guī)和國家重要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重要會議、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2、涉及全局性的機制、體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公司總體發(fā)展規(guī)劃及重大資本經營戰(zhàn)略;
4公司員工的工資政策及福利待遇;
5、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和調整;
6、涉及公司全局性穩(wěn)定的重大事件處理、重要信訪矛盾化解、重大事故處理和重要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7、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目標責任指標考核獎懲辦法;
8、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二)重要干部任免獎懲
由黨委管理的干部的推薦、提名、錄用、任免、調動、交流、解聘、表彰、獎勵和處分等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
1、公司重大投資項目、技改項目和重要工程的立項、報批、審批、招標;
2、公司資本經營預算;
3、重大活動項目安排,包括文化、體育、旅游等重大活動和節(jié)慶活動;
4、職責范圍內國有資產產權重大變更和公司改組改制的重要政策及改革方案等;
5、其他應由集體決策的重大項目安排。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
1、單項支出數額較大的公益性資金安排;
2、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較大額度的投融資安排及擔保;
3、大宗國有資產的采購和處置方案;
4、重大國資監(jiān)管與收益支出;
5、其他應由集體決策的大額度資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事項民主科學決策程序
凡屬“三重一大”事項,除遇到重大突發(fā)事件和緊急情況外,應由公司董事、黨委委員或領導班子成員以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決策“三重一大”事項,要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證決策過程的科學民主和結果的公正合理。
集體決策過程遵循以下主要程序:
(一)醞釀決策
1、充分征求意見。“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前,應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考察報告),形成議題,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向主要領導報告。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應進行專家推薦、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社會涉及面廣、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聽取意見,或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擴大人民群眾參與度;選拔任用重要干部,事先征求紀檢組織意見。
2、適當進行醞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前,班子成員可通過適當形式對有關議題進行醞釀,但不得作出決定?!叭匾淮蟆笔马梼热萆婕岸鄠€職能部門的,有關部門應事先做好溝通協(xié)調工作。凡應協(xié)調而未協(xié)調或者存在較大分歧意見的議題,一般不提交會議討論。
3、按照程序提議。凡須上會的“三重一大”事項議題,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確定。除遇到重大突發(fā)事件和緊急情況外,不得臨時動議。
4、做好相關準備。凡須上會討論決策的事項,上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應在會議召開十天前由公司
第10篇 礦業(yè)公司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礦業(yè)公司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礦山壓力容器規(guī)范管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促進正常生產,根據<化學工業(yè)設備動力管理規(guī)定>,結合公司設備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礦山空壓機、儲氣罐、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壓力容器的管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二、壓力容器必須每年一次檢修保養(yǎng),三年一次標準檢測。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檢查執(zhí)行。
三、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使用,注意平時觀察壓力容器的工作情況,并做好記錄。
四、做好壓力容器的安全保險裝置的檢查,并做好定期校驗,不合格的安全裝置嚴禁使用。
五、使用壓力容器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有關壓力容器的知識、制度,必須持證上崗。
六、加強對操作者的培訓管理,搞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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