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十五類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頻次、培訓對象、培訓形式、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2、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
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4、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新上崗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開展情況應做好記錄。
5、通過廣播、圖畫、消防刊物、樓宇視頻、單位局域網等多種載體宣傳消防知識;重要防火期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6、消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等。
7、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
1、明確防火巡查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檢查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2、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過程中應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消除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3、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單位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單位應每月一次。
6、防火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的登記、檢測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y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
自行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損壞時應及時維修和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門、卷簾門;
(11)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各樓層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顒悠陂g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制定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制定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
7、值班期間發(fā)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zhí)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如進入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fā)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登記、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按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并定期檢查、檢測,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均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2、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確認。
4、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5、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6、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情況復函及時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7、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8、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明確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明確發(fā)現問題時的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zhí)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yè)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yè)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有關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qū)域與使用、營業(yè)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公眾聚集場所禁止在營業(yè)或使用期間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yǎng)。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人員密集場所嚴禁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4、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與周圍建筑物應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暢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加強管理,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種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備防爆裝置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設備;
(4)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設備、容器、管道,凡能產生靜電引起燃燒爆炸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靜電導除措施;
(5)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和車輛,要按物質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保證有效。
(6)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合儲存;
(7)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包裝要完好無損,如發(fā)生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嚴禁人員住宿;
(11)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前,應嚴格檢查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12)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裝卸完成后,應徹底消除遺留物;
(13)搬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磨擦。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明確管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及人員、例會、教育培訓、考核要求等要點。
3、專職消防隊由專職滅火救援的人員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備消防車輛、裝備、通訊器材,經常組織滅火救援訓練,能夠每日24小時執(zhí)勤。義務消防隊由單位從業(yè)人員組成,平時可開展防火宣傳和檢查,定期接受滅火救援訓練,發(fā)生火災時能夠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撲救初期火災,組織疏散人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4、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并配備相應的器材和裝備。
5、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制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年度消防安全訓練計劃,確定訓練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6、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超過50人的,組建兩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明確兩個梯隊及三個組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7、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不足50人的,組建一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并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
8、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應定期開展消防業(yè)務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明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3、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yè)人員組成。
4、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包括下列內容:
(1)指揮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療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發(fā)現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通訊聯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yī)院等單位聯絡;
(3)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4)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5)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疏散人員;
(6)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y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7)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6、當確認發(fā)生火災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按下列程序開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
(2)當班人員執(zhí)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
(3)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5)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6)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7、定期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宣貫和完善:
(1)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評估、論證。
8、消防演練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人員密集場所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其他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2)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消防演練方案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爭取其業(yè)務指導;
(3)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從業(yè)人員和顧客或使用人員積極參與;演練過程中,應在建筑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
(4)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
(5)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適時與地公安消防隊組織聯合消防演練;
(7)演練結束后,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做好記錄,并及時進行總結。
十一、燃氣及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檢查內容、檢查工具、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7)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結束時,應切斷營業(yè)場所的非必要氣源和電源。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和火災危險區(qū)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yǎng)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3)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應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完好有效;
(4)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5)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明確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工作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和職責。
1、?? 確定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4、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5、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議程,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
十四、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1、人員集中的廳(室)以及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資料庫、可燃物品倉庫、化學實驗室等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圍,作為定期檢查的重點。
十五、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1、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2、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應同時建立電子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tǒng)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3、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巡查記錄;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2篇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是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根據公安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guī)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大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 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大政方針方面的制度??倓t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guī)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guī)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 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wèi)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wèi)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guī)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guī)定消防保衛(wèi)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guī)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guī)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guī)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 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jié)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guī)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yè)、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6)發(fā)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guī)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2)按規(guī)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tài),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2)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tài);(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jiān)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 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zhí)。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確定廠區(qū)內的用火管理區(qū)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3)規(guī)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4)劃分動火作業(yè)級別,規(guī)定動火作業(yè)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jiān)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規(guī)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2)規(guī)定收發(f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xù);(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4)規(guī)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yè)務上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3) 企業(yè)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yè)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jiān)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5)爆炸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guī)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3)對于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guī)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 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大致包括:警衛(wèi)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 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fā)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fā)。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大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zhí)行。
第3篇 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xù),方可作業(yè)。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guī)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第4篇 通用二級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單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二、消防巡查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fā)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四、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值班人員的在崗情況。
單位每月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單位要把防火檢查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計劃、組織、人員、內容、措施五落實。
三、單位要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四、除防火巡查內容處,防火檢查的內容還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有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單位還要進行專門檢查。
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一、單位和下屬機構要積極參與并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單位和下屬機構要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班會、講座、演出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
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
四、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按規(guī)定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生火場逃生演習。
單位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三、嚴禁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場所和建筑物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
五、嚴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門口停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
六、嚴禁在單位建筑物內內燃燒廢紙、垃圾和樹葉等雜物。
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保衛(wèi)處是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義務消防隊是在保衛(wèi)處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應做好學校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及時處理撲救初期火災,并負責保護火災現場。
三、發(fā)生火災后,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的工作。
四、義務消防隊員應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和重點防火部位情況。
五、義務消防隊應在保衛(wèi)處的指導下,積極參加滅火戰(zhàn)術、技術的訓練,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滅火能力。
單位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學校保衛(wèi)處存檔。
二、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七)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八)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九)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十)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十一)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十二)火災情況記錄。
(十三)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十四)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單位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單位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一、凡具備下列備件之一者,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guī),使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者;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深入普及,防火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措施落實,火災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完整,全年未發(fā)生火災事故者;
3、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有顯著成績者;
4、發(fā)現火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成績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績者;
二、凡具備下列情形者,視情節(jié)輕重及后果,給予處罰直至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者;
2、違規(guī)用火、用電者;
3、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拒不執(zhí)行或無故拖延、抵制火災隱患整改者;
4、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亂搭、亂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報、隱瞞不報或故意延誤報告火災情況者;
6、造成火災事故責任者;
7、其它違反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行為者;
第5篇 二級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單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二、消防巡查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fā)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四、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值班人員的在崗情況。
單位每月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單位要把防火檢查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計劃、組織、人員、內容、措施五落實。
三、單位要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四、除防火巡查內容處,防火檢查的內容還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有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單位還要進行專門檢查。
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一、單位和下屬機構要積極參與并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單位和下屬機構要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班會、講座、演出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
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
四、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按規(guī)定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生火場逃生演習。
單位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三、嚴禁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場所和建筑物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
五、嚴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門口停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
六、嚴禁在單位建筑物內內燃燒廢紙、垃圾和樹葉等雜物。
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保衛(wèi)處是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義務消防隊是在保衛(wèi)處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應做好學校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及時處理撲救初期火災,并負責保護火災現場。
三、發(fā)生火災后,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的工作。
四、義務消防隊員應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和重點防火部位情況。
五、義務消防隊應在保衛(wèi)處的指導下,積極參加滅火戰(zhàn)術、技術的訓練,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滅火能力。
單位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學校保衛(wèi)處存檔。
二、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七)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八)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九)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十)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十一)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十二)火災情況記錄。
(十三)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十四)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單位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單位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一、凡具備下列備件之一者,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guī),使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者;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深入普及,防火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措施落實,火災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完整,全年未發(fā)生火災事故者;
3、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有顯著成績者;
4、發(fā)現火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成績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績者;
二、凡具備下列情形者,視情節(jié)輕重及后果,給予處罰直至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者;
2、違規(guī)用火、用電者;
3、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拒不執(zhí)行或無故拖延、抵制火災隱患整改者;
4、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亂搭、亂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報、隱瞞不報或故意延誤報告火災情況者;
6、造成火災事故責任者;
7、其它違反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行為者;
第6篇 礦井建設單位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的管理,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抓好施工現場火災防控工作,建立消防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公司質量標準化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工作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每位員工都有保護本單位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二章 ?消防工作組織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消防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消防工作管理小組,負責消防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一)組 ?長:崔立成
(二)副組長:王建生夏敬忠
(三)組 ?員:牛聚彥黃建民苗潤路王元海趙占朝
第五條??各二級單位要相應成立消防工作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二級單位的各級行政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各二級單位行政一把手為本單位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義務消防隊由不少于總人數10%的不同專業(yè)生產骨干組成。
第三章 ?消防工作組織機構的職責
第七條 ?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小組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審查各單位制定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管理制度,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防火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消防工作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四)組織撲救、調查處理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五)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八條 ?二級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消防工作指示精神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編制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三)負責消防設計,用火審批監(jiān)督檢查。
(四)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施工的不同階段,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五)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培訓和考核。
(六)定期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上報。
(七)發(fā)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報火警。
(八)協助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小組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章 ?消防安全技術措施
第九條 ?一般規(guī)定
(一)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要嚴格執(zhí)行公司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新建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臨建總平面圖要按生活辦公區(qū)、生產區(qū)、倉庫區(qū)三區(qū)獨立布置,劃分出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區(qū)和禁火作業(yè)區(qū),安全距離要符合消防要求。
(三)新建項目部開始籌備、機廠等地面單位每年初要針對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施工現場消防設計”。
第十條 ?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臨時建筑布局和建筑材料耐火等級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采用“彩鋼板”搭建房屋的,其內充填料符合要求。
(二)采用可燃材料建筑的臨時建筑物或構筑物內,不準在其內明火作業(yè),不準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臨建房屋應由具備電工資格的人員統(tǒng)一安裝電器線路,電器線路應采用金屬管或經阻燃處理的難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且不應敷設在易燃可燃材料結構內。
(四)在高壓電力線路之下不得建臨時性建筑物,堆積易燃物品,設置電焊、氣焊場所。
(五)“彩鋼板”不得用于庫房、廚房、烘干室、鍋爐房等有易燃和明火明火作業(yè)的地方。食堂、烘干室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六)臨時消防車通道的寬度不小于4m,臨時消防車通道上空的障礙物與路面之間的凈空不小于4m。臨時消防車通道要確保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通道上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十一條 ?辦公場所和職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辦公生活區(qū)選址應符合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職業(yè)健康的要求,消防安全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guī)定》([2008]30號)。
(二)辦公生活用房每棟建筑物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m;每棟不超過10間,每間房屋開設一門一窗;一人一床,入住不超過6人。
(三)嚴禁私自接線、改線、裝插座;嚴禁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水壺、電熱毯、煤氣灶等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四)嚴禁在職工宿舍內烘烤衣服,嚴禁躺在床上吸煙,嚴禁將電風扇放在蚊帳內吹風,嚴禁使用夾子式床頭燈照明;就寢和外出時應滅燈。
(五)嚴禁使用電爐子、燈泡取暖;采用明火(煤爐、“小太陽”等)取暖時,取暖器(煤爐)距“彩鋼板”墻體不小于0.5米。
(六)采用煤爐取暖時必須安裝煙筒,并按照當地風向確定排煙方向,以防倒灌,窗外的部分應加防風帽;經常檢查煤爐和煙筒是否漏氣,1個月要清掃1次煙筒,以防煙灰堵塞煙筒。
(七)白天用煤爐時要打開窗戶,讓空氣流通;睡覺時將爐蓋蓋嚴。
(八)剛剛生著的煤爐,最容易產生一氧化碳,應打開窗戶通風,并等爐火著旺后,再封火;切不可用濕煤封火,封火后對燃燒未盡的爐灰,就及時清理。
(九)為了防止萬一,可在宿舍安裝1個排氣扇。
第十二條 ?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措施
(一)動火作業(yè)是指各種焊接作業(yè)、切割作業(yè);明火作業(yè);產生火花作業(yè);爆炸環(huán)境使用非防爆設備;爆破器材爆破作業(yè)等。
(二)施工廠區(qū)要劃定禁火區(qū):如有沼氣的井口附近20m以內,空壓機房、變電所、油脂倉庫等重要車間和部位。
(三)施工廠區(qū)要設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距井口、易燃易爆場所距離不小于30m;周圍無可燃物及易燃危險物資和其他雜物;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標示和警示牌齊全、明顯;固定動火區(qū)嚴禁用木結構和易燃材料搭設遮蔭棚;固定動火區(qū)落實專人管理。
(四)在固定動火區(qū)之外動火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xù),每次動火作業(yè)要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2.動火證審批人員必須到動火現場進行檢查,在確認作業(yè)點及周圍無易燃、可燃物,并落實監(jiān)護人員和消防器材后,方可開具動火證;
3.變更動火時間、動火人員或動火地點,應重新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4.動火施工人員應隨身攜帶動火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5、井下動火,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有關單位批準后執(zhí)行。
(五)動火監(jiān)護人職責
1.根據情況,備好適用的滅火和防火器材(石棉布、接火盤、風擋等)做好滅火準備;
2.清除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對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布等非燃物品,以隔絕火星;
3.要堅守崗位,要與電氣焊工密切配合,隨時注視焊割周圍的情況,一旦起火及時撲救;
4.在高空焊割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盤和風擋,以攔住和控制火花的沒落;
5.在焊割過程中,要隨時檢查,焊割結束后,再監(jiān)護1-2h,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
6.發(fā)現電、氣割操作人員違反電氣焊防火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或動火部位有火災、爆炸危險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yè),并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
第十三條 ?電焊、氣割場所管理措施
(一)電、氣焊作業(yè)的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煤礦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或取得《焊、割工程消防專業(yè)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安全防護用品。
(二)電焊機必須設專用斷路開關,其一次線長度不得大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大于30米;電焊機一、二次側電線接點處,必須設置防護罩,且一次線端須用絕緣帶包裹嚴密,二次線端應使用線卡子壓接牢固;啟用新電焊機或長期停用的焊機,應搖測其絕緣電阻值;其一、二次側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0.5m歐姆。
(三)電焊機的焊鉗須連接牢固可靠,完好無損;電焊機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禁止直接放在焊件上、道軌、機械設備、各種管道和金屬架子等借路使用,防止產生接觸火花,造成火災事故。
(四)氧氣瓶、乙炔瓶應分庫存放,兩者間的存放距離不小于2米,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距焊、割點不小于10米,與爆炸物距離不小于30米。氧氣瓶、乙炔瓶安全裝置必須齊全。
(五)井下禁止存放氧氣瓶、乙炔瓶;上下井運輸時,二者不得同車同罐運輸,且裝有氧氣瓶、乙炔瓶的提升容器不得乘人。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高低壓架空線路下方或變壓器旁,氧氣瓶、乙炔瓶應直立使用,禁止平放臥倒使用。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暴曬,撞擊,防止受熱膨脹。開啟閥門時,要慢慢開啟,防止升壓過速產生高溫,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
(六)電焊機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七)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
(八)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測爆,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作業(yè)。
(九)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作業(yè)。
(十)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yè)。
(十一)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作業(yè)。
(十二)有與明火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作業(yè)。
(十三)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時,必須對作業(yè)的周圍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
(十四)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業(yè)。
(十五)焊割結束后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
第十四條 ?修理間安全管理措施
(一)修理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
(二)修理間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要規(guī)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三)廢棄的油脂、棉紗、布頭、紙張等易燃物品,放入帶蓋的鐵桶臨時儲存;禁止隨手亂丟。
第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保管員應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
(二)要嚴格按照材料性質、包裝、滅火方式、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按其性質專庫單獨存放,并保持庫房通風良好。
(三)倉庫種類物資分類、分垛、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米;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能混存在一起。
(四)嚴禁攜帶火種入庫,不準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值班室和工場間。
(五)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高熱強光燈具(60w以上的白熾燈).
(六)倉庫處6米之內禁止堆積易燃物品;要隨時清掃庫房,保持清潔整齊。
(七)保管員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 ?木工房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木工房應采用阻燃材料建筑;嚴禁煙火、嚴禁使用明火。
(二)木工機械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
(三)木工機械電源線應使用橡套纜線,地埋或明敷設時,須穿管保護。
(四)每天做好木屑清理工作,固定場地臨時存放,嚴禁焚燒。
(五)每天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完好情況,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第十七條 ?食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地食堂消防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
(二)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在作業(yè)時嚴禁吸煙。
(三)嚴格執(zhí)行燃氣爐灶的管理規(guī)定,確保爐灶在完好狀態(tài)下使用;裝氣鋼瓶嚴禁在露天存放和使用,應放置在防曬和通風良好的房間內,禁止住人;灶具與氣源的連接管兩端必須扎牢,連接膠管老化應及時更換;使用中,嚴格按照“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進行,如未點著時,應馬上關好開關,待可燃氣體擴散后再重新點火;使用中的爐灶不能離人,如發(fā)現漏氣,應立即關掉氣源閥門,采取通風措施,熄滅周圍火源;任何情況下都嚴禁用明火試漏,不得自行處理殘液;氣量不足或冬季液體產氣不足時,嚴禁倒置和用熱水加熱方式使用。
(四)下班后,要關閉氣瓶開關,將氣瓶室關門上鎖,防止他人亂動造成事故。
(五)燃煤爐灶地點設計合理,與周圍可燃物品要保持一定的防火安全距離;爐渣灰徹底熄滅后,傾倒于指定地點。
(六)廚房的抽油煙罩每日應擦洗一次,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以免灶火竄入煙道引燃油垢。
第十八條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一)電氣線路敷設和電氣設備的安裝均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程的規(guī)定,電器安裝、維護由專職電工負責。照明供電與動力供電分別設置。
(二)增添電氣設備時,經用電管理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安裝和使用。
(三)每棟“彩板房”必須有可靠防漏電接地極,接地極電阻不大于4歐。
(四)生活辦公區(qū)照明應采用銅芯導線,在夾層內敷設導線時,就穿管敷設;在電源側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動作靈敏可靠。
(五)“彩板房”照明:線路采用護套線暗敷線路,從“彩板房”上鉆也穿線時,應套阻燃絕緣管保護。每棟安裝一個分開關,每間房屋安裝一個漏電保護開關。一室一燈兩插座,總功率控制在1kw以下??照{(取暖)線路與照明線路分開,單獨布置。
(六)生活辦公區(qū)、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四個一”規(guī)定,配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有保護接地,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配電箱應采用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嚴禁使用木制配電箱。漏電保護器應動作靈敏,安全可靠,合格有效。
(七)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安全管理措施
(一)消防器材實行“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yǎng)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二)定點存放: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米;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米,其銘牌朝外;消防器材應漆成大紅色,書寫黃色字。消防器材點有明顯的標志,有明顯的安全管理須知和使用方法。
(三)定人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由各單位的車間、班組消防安全負責人負責。
(四)每棟辦公房、宿舍或獨立車間應設置一組滅火器具,井下每個機電硐室設置一組滅火器具。滅火器具包括滅火器2至5具,消防桶一只、消防鍬一把、消防砂0.3立方米。
(五)辦公區(qū)、臨時宿舍、食堂等防火部位,每50平方米應配備一具8kg的滅火器;井口棚內、穩(wěn)車群、木工房、倉庫、烘干室、配電室、絞車房等,每25平方米配備一具8kg合適種類的滅火器。
(六)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宜選用相同類型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當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存在不同火災種類時,應選用通用型滅火器;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當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滅火器時,應采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
(七)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處于有效狀態(tài),并填寫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記錄;每月檢查滅火器一次,若壓力表指針低于綠線位置,必須及時更換內部藥劑;每年由專業(yè)人員對滅火器進行檢修一次,更換零配件,測壓試漏,對到期不合格做報廢處理。
(八)建立消防器材臺帳,填寫《消防器材明細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登記表》,歸檔管理。
第五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制度
第二十條 ???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二級單位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每日進行檢查,重點消防部位實行巡查制度。節(jié)假日和季節(jié)變化、異常天氣變化時要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
第二十一條 ??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應當即時予以整改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條??在隱患未消除之前,責任單位落實防范措施不能確保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整改。
第二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經公司安全特派員檢查驗收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第二十四條 ??消防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一式兩份,一份留給被查單位,一份檢查部門留存。
第六章 ?義務消防隊職責和訓練計劃
第二十五條??熟悉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和措施,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第二十六條??經常維修、保養(yǎng)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七條 ??協助領導制定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fā)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第二十八條 ??不斷與當地消防部門聯系和溝通,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第二十九條 ??根據現有條件,因地制宜地每月組織一次消防活動,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第三十條 ??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第三十一條 ??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適時舉辦一些針對性的消防培訓工作。
第七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
第三十二條???宣傳教育、培訓內容及要求:
(一)采取多種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提高施工人員及時報警、撲滅初期火災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對新工人、新轉崗的工人進行崗前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消防重點工種要經有關部門培(復)訓,持證上崗。
(四)全體員工必須掌握“四懂四會四能”:“四懂”是指懂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火場逃生方法;“四會”是指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119,會組織人員疏散;“四能”是指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fā)現和整改火險,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
第三十三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電工、焊工特殊工種,倉庫保管員。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應當對取得下列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獎勵。
(一)堅持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者;
(二)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者;
(三)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四)其他對消防和有貢獻者。
第三十五條 ?對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必要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無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經勸阻拒不執(zhí)行的;
(二)超過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發(fā)現火災隱患或火警未及時報險、報警致使公私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四)損壞消防器材或者挪作它用的;
(五)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的;
(六)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
(七)私拉亂扯用電、違規(guī)使用電器、明火造成火險、火災事故的行為。
(八)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火災事故進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責任人,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消防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某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xù),方可作業(yè)。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
具體規(guī)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
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
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第8篇 機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關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確實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實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司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由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
二、消防安全例會研究分析公司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公司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并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第9篇 x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2、單位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各部門經理為委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和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成立以部門經理為首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行政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做到責任層層落實,把好安全關。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guī)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積極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5、安全保衛(wèi)部是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指導。
6、單位配置的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淋系統(tǒng)、緊急廣播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卷簾門以及各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標準,所有員工都有維護、保管、養(yǎng)護的義務,不準隨意挪用、移動、擠占、遮擋和損壞。
7、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定期維護保養(yǎng),保持設備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崗位安全員為主要成員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9、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所有員工應當認真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會”(知道單位或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
11、單位的防雷裝置,應當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定期檢查,對避雷針、避雷器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12、單位把高壓配電室、鍋爐房、電腦機房、燃氣調壓站、中餐廚房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規(guī)章制度,有安全負責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緊急處置預案,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廚房等使用明火或產生熱能源的部位,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設備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動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嚴格遵守本單位關于《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須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
15、不準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帶入客房,建筑物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客房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
16、餐廳、宴會廳、劇場、歌舞廳及其他人員聚散場所和娛樂場所,營業(yè)中要控制所能承載的人數,不得超員接待,并保持疏散暢通。
17、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單位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實施;客戶自備和使用的電器設備,須經工程部門檢查認可,并由專業(yè)電工安裝;凡可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線必須是橡膠護套導線;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提前申請,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由專業(yè)電工安裝架設。
第10篇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負責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利用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
五、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完好、有效、通暢。
六、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管理要求,明確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
七、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標準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建立用火、用電 、動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用火、用電、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用電、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消防演練。
十三、制定火災處置程序。明確火災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筑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明確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11篇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fā)現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12篇 某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jiān)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f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xù),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yè)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fā)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