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茂吳中學實驗室管理規(guī)章制度
茂吳中學實驗室管理規(guī)章制度
實驗室管理規(guī)章制度(一)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掌握各種儀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要熟悉各類器材的保養(yǎng)和維修要求。儀器使用前后都要檢測其性能,并經常擦拭上蠟,以保持儀器與器材的完好備用狀態(tài)。
四、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藥品單據(jù)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及時核銷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1. 實驗室儀器、掛圖、設備按有關規(guī)定分類編號登記造冊,同類存放。每學期進行核對保養(yǎng)一次,每學年進行盤點與報損一次。
五、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冊相符。
六、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zhí)行。
七、按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zhí)行。
八、按實驗聯(lián)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實驗室管理規(guī)章制度(二)
一、學生實驗前要認真預習,時確實驗的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驟,做好準備工作。來預習者,原理上不得進入實驗室做實驗。進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和整潔。
二、學生實驗前應檢查本次實驗的儀器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實驗的要求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及技術狀態(tài)。若有不符應即時向指導老師報告,除少數(shù)學生自己設計的實驗外,不準動用與本實驗無關或其他的器材。
三、學生實驗時應思想集中、認真觀察、仔細測試。如實記錄實驗數(shù)據(jù),積極思考分析,不得馬虎從事,不得抄襲他人的實驗記錄或偽造實驗數(shù)據(jù)。
四、學生實驗中要注意安全,聽從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
五、愛護財產,實驗器材等。凡損壞、丟失實驗儀器或器材者,應填寫報損、報失單,按有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
六、學生做完實驗,須經教師檢查實驗儀器、工具、線路和實驗數(shù)據(jù)并在做好儀器整理和清潔工作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學生實驗后,要認真做好實驗報告,包括實驗原理,步驟結果、圖線、數(shù)據(jù)處理等。凡不符合要求的實驗報告必須重做。
第2篇 中學實驗室各項管理制度
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和搞其它活動的場所。
二、實驗室的設施布局不得隨意變動。
三、電器儀表和排風系統(tǒng)控制臺的啟動須由教師操作。
四、實驗室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嚴禁在室內嬉戲打鬧。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五、學生實驗須固定座次,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后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并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聲明并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六、實驗前,學生要靜聽教師講解,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有關注意事宜。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愛護儀器儀表,節(jié)約藥品,防止試劑交叉污染。嚴禁相互爭奪和盜用其它組器材,防止事故發(fā)生和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
七、要保持室內清潔,固形廢物要收集于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涂畫。
八、實驗完畢須將儀器、桌面擦洗干凈,藥品蓋嚴,器材排列整齊,經允許后方可離室。
九、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十、實驗完畢,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各組實驗臺的電器儀表、實驗臺面等設施是否完好無損,并填寫“實驗室使用報告單”。教師要安排實驗班清理實驗室并及時協(xié)助管理員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教學儀器驗收制度
一、領取或采購教學儀器,應由實驗教師親自前往。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實驗室。
二、儀器在轉運過程中,實驗教師自始自終不得離開儀器,以防丟失,儀器放置不得擠壓。
三、儀器購回后,由學校領導、總務主任、實驗教師組成驗收小組,對儀器進行驗收。
四、驗收時應以購貨單據(jù)為依據(jù),逐件查對核實,不但要驗收數(shù)量還要驗收質量,對儀器的主件、附件、零配件要一一清點。必要時對儀器進行組裝、調試。
五、玻璃儀器及藥品要開箱對照裝箱單驗收。容器是否破損,標簽是否貼牢,塞子是否塞緊,藥品是否變質,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措施,預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六、對驗收時發(fā)現(xiàn)問題的儀器,提出處理意見,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一、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
二、任課教師應將所需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實驗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實驗前交儀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按要求及時做好準備。
三、管理人員按通知單準備好儀器、材料、藥品等,應先實驗一次,以確保儀器性能完好,并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四、非本學科領用儀器,應填寫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
五、外單位借用儀器需持介紹信,歸還時要對儀器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六、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jù)“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七、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和學生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應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guī)定處理。
八、所有儀器借用不應超過規(guī)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教學儀器維修保養(yǎng)制度
①實驗教師要不斷學習維修技術,經常維修儀器,保證儀器完好。
②對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維修,做到小修不出校。
③每次實驗前后,要對儀器進行一次檢查,防患于未然,以便及早發(fā)現(xiàn)問題。
④妥善保管維修工具,一律不得作為它用。
⑤學校每年從經費中撥出一定的資金用于儀器的維修,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
⑥每半年向學校領導匯報一次儀器的維修情況。
教學儀器的報廢賠償制度
①教學儀器單價在20元以下,且耐用期不滿一年,屬低值易耗儀器。凡低值易耗儀器及藥品的損耗,要作詳細記載,每學期匯總一次,并及時補充。
②其它儀器及稀缺儀器,均屬固定資產儀器,固定資產儀器報廢,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
③儀器的報廢,應由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并填寫報廢報損記錄表,凡報廢的儀器,要在報廢報損登記簿登記,并在教學設備明細帳及總帳下帳。
④凡報廢儀器單價在500元以下由學校領導審批,單價在500元以上由縣(市)教育局審批。
⑤無故損壞的儀器,要查明原因,讓損壞人寫出檢查并處以經濟賠償,一般儀器按2倍價格賠償,貴重儀器按3―5倍價格賠償。
⑥賠償儀器的資金,不得隨意挪用,必須用來購置儀器。
危險品保管制度
1.化學儀器室設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柜。
2.危險品柜備有專用鎖,鑰匙有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分管校長共同保管。
3.凡任課教師需取危險品時,有實驗室二位工作人員同時到場開啟,并填寫記錄單,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內歸還。
4.平時半月開鎖檢查一次。核對所存危險品數(shù)據(jù)。
5.備有危險品專用賬單,以使查考。
實驗室守則
1.實驗室內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2.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4.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5.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并仔細觀察,做好記錄,課后及時寫好實驗報告。
6.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jié)省藥品,由于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7.實驗結束,要將儀器整理成洗凈,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由老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8.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實驗室安全制度
1、為保持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實驗室人員以及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杜絕水、火、電、盜事故。
2、實驗室主任是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實驗室設安全員一名,具體負責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一旦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及有關部門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盡快解決。
3、進入實驗室必須衣著整齊,不得穿拖鞋和背心。在實驗室內,不準吃東西、抽煙。
4、實驗完畢,應及時切斷儀器設備的電源,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檢查實驗室的門、窗、水、電,確保實驗室安全。
5、保證消防器材完好,每學期初作一次安全檢查,找問題隱患,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6、檢查修理電器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更換保險絲時,應按規(guī)定選用,不得用其他金屬代替。
7、嚴格執(zhí)行易燃有毒物品領用管理規(guī)定。一切有毒氣體或有惡臭物質的實驗,都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第3篇 南沙中學實驗室借物和賠償制度
沙南中學實驗室借物和賠償制度
l、教師在教學上所需的儀器設備,攜帶與歸還一定要相符,如有損壞或遺失,需講清原因,登記簽名。
2、教學上所需的消耗品領出時,必須做好記錄。特別是有毒和危險品,應嚴格控制用量,按規(guī)定填寫領用單。
3、學生做實驗應在實驗室內進行。如有特殊情況需借出者,須經上課實驗員和教師同意,并由任課教師代辦出借手續(xù)。
4、非理、化、生教師在教學上所須用的儀器,應由其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xù),但需按時歸還,如有損環(huán)應寫出報告,由主管領導酌情處理。
5、個人或外校借用儀器設備,除執(zhí)行上述手續(xù)外,損壞或遺失儀器,必須照價賠償,否則一律不借。
6、學生實驗完畢,教師必須檢查一遍,如發(fā)現(xiàn)遺失、損壞儀器應及時作出處理,并加強事后教育。若儀器屬自然損壞,可免于賠償。但不慎或不按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第4篇 中學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寧海中學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
第5篇 茂吳中學實驗室儀器借還制度
茂吳中學實驗室儀器借還制度
一、在保證實驗室使用的前提下,儀器設備方可向外出借。
二、儀器設備借出前應進行必要的技術測試,且提出維護注意事項,應注明借用單位、借用人、儀器設備名稱、借出及歸還日期、借用單位電話號碼,以便催還。
三、外單位借用儀器設備憑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必須經儀器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實驗室主任確認不影響正常實驗教學任務前提下,簽署同意意見,方可借出。
四、根據(jù)學校規(guī)定借到校外的儀器設備,按規(guī)定每天收取一定的租金,所得款項作為儀器設備維修之用。
五、儀器設備借用期限一般為兩個星期,到期續(xù)借需辦理續(xù)借手續(xù),逾期不還,有權加收兩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時追回。
六、借出儀器設備的維護,由借用者按照儀器所屬單位要求進行,如有損壞及逾期不還的情況,可停止對該單位借出,損壞者依損壞賠償制度給予賠償。
七、本單位人員外攜儀器設備進行實習實驗,同樣要進行登記、保養(yǎng)和維護,并按期歸還。
八、各實驗室的常規(guī)教學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
九、儀器歸還時,管理人員應當面檢查儀器完好情況,確認完好后,辦理銷借手續(xù)。
第6篇 中學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墅導中學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y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護,不準移作它用。
第7篇 中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3
中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三)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jù)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xù),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yǎng)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yǎng)相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jiān)交,三方簽字后生效。
第8篇 北坡中學物理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第三中學物理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一、為了更好地配合教學,提供實驗室和實驗儀器,實驗教師要提前一周把實驗通知單送交實驗員。
二、教師借用儀器要填寫借用單,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實驗室,并注銷借用單。
三、實驗儀器借用期內,借用人員要愛護儀器,如有損壞、遺失等,根據(jù)情況負責賠償。
四、學生如有損壞儀器,除進行必要的教育外,根據(jù)損壞情況要有一定的賠償。
五、學生在實驗室上課時應按規(guī)定位置入座,遵守紀律,維護環(huán)境整潔,廢棄物不要隨地亂扔。
第9篇 實驗中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1、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fā)揮作用。
2、實驗室各項儀器設備要按國家統(tǒng)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建立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帳,做到總賬、分類賬相符,儀器與櫥上的目錄卡片相符。
3、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要按儀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塵、防壓、防潮、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4、化學藥品要按化學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柜中,實行雙人雙鎖制,嚴格領用手續(xù),藥品與儀器分室保管。
5、要建立儀器的質量、技術資料檔案,各種儀器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yǎng),使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
6、要按照《儀器借還制度》、《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的要求做好儀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7、教師的演示實驗應提前一天,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三天,將“實驗通知單”送交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做好準備,確保實驗成功,如遇特殊情況不能開設,應及時和教師聯(lián)系。
8、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變動,應在學校領導的主持下,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10篇 第十六中學實驗室操作治安制度
十六中學實驗室操作治安制度
一、各實驗室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點,加強安全制度教育,重視安全技術工作。教務處主任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
二、每個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技術員,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問題,有權提出詢問,對不聽勸告的或有礙安全的人,有權停止其操作。各級領導要支持安全技術員的工作。
三、各實驗室根據(jù)自己實驗工作的特點,建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防盜制度,要落實到人,明確職責。
四、為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與身心健康,實驗室根據(jù)自己情況制定出嚴格的操作規(guī)章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并由安全技術員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五、對于官僚主義、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時,實驗室要保護好現(xiàn)場,并立即向教務處、學校報告。處理結果要逐級上報,對隱瞞不報及縮小或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嚴肅處理。
六、實驗室使用的化學藥品、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guī)定設專用庫房,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由專人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各種安全防范措施要準備齊全,各種安全規(guī)章制度要貼在墻上,各種安全設施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八、實驗室人員及教師用電過程中,不得隨意拉用臨時電線。拉線須通過總務處協(xié)同實驗室設計安排。如不經中心同意私拉電源線出現(xiàn)事故者,責任自負。
第11篇 實驗中學語音實驗室管理制度
1、語音實驗室要有專人負責,嚴格管理,充分使用。
2、語音室設備應統(tǒng)一編號,登記入賬,做到賬物相符。
3、保持室內整潔,師生進入語音室應換鞋套,按指定座位就坐,嚴禁閑雜人員進入。
4、按要求每天填寫語音室管理手冊,記載每天設備使用和運行情況,做好交接工作。
5、愛護語音設備,聽從教師指導,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不得使用偽劣磁帶。
6、設備要注意防塵、防潮、防火、防盜,并責任到人。設備如有損壞,除及時維修外,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如屬人為事故,要照價賠償。
7、注意安全用電,設備使用完畢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12篇 北坡中學化學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第三中學化學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一、為了合理安排實驗和儀器的使用,實驗教師將分組實驗計劃提前三天、演示實驗提前一周送交實驗室。
二、教師借用儀器等須辦理相關登記,用完后應及時歸還。
三、在學生進入實驗室前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常規(guī)性安全教育。學生進入實驗室要聽從教師和實驗員指揮,按要求完成實驗。
四、學生應愛護實驗室的各類物品,如有損壞應立即聲明,教師除教育外,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賠償。
五、學生上課時應在指定的位置進行實驗,不能隨意拿取其它組的實驗儀器等。
六、學生進入實驗室應保持衛(wèi)生,各廢棄物按指定地點存放,不能隨意亂放,以免發(fā)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