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章
1、點火前的準備與上火
(1)鍋爐點火前必須認真仔細進行鍋爐內外部檢查,特別是鍋爐經年檢整修后。主要內容有:爐內有無遺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況: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是否靈敏,安全可靠;給水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試轉10分鐘正常;除塵設備合格;所有油箱軸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潤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暢通及閥門開關情況。
(2)上述工作檢查合格后方可給鍋爐上水。鍋爐上水及點火時,要提升爐頂安全閥排除爐內的空氣。上水時,應檢查鍋爐的人孔、手孔蓋,法蘭面,排污閥是否有泄漏。冷爐上水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正常水位線為水位計1/2處之上0~50㎜),如超過水位線,可通過排污閥來調整水位。
(3)點火前先按除塵脫硫裝置的使用規(guī)定,先啟動除塵脫硫裝置,正常后,再啟動鍋爐進入聯(lián)動運行。
2、點火
(1)點火前必須先打開煙道擋板和灰門,先開引風機,后開鼓風機。引入新鮮空氣15分鐘然后關閉煙道擋板和灰門。
(2)先將爐門打開,在爐排上鋪一層木柴,其上均勻撒一層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點火時,司爐工必須用防止回火的姿勢進行操作。先開灰門,煙道擋板開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當煤燃著火遍及整個爐排后,一點點向里加煤,使燃燒持續(xù)進行。煤全面燃燒后,將灰門關閉,開大煙道擋板,適當加強通風和火力進行升火升壓。
3、升壓
(1)鍋爐點火后隨著壓力的逐漸升高,司爐工應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壓力下進行有關操作和檢查工作。
(2)當汽壓升到0.05—0.1mpa時,鍋筒內的空氣已排盡,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驟沖洗水位計,當汽壓升到0.29mpa時,檢查各連接上有無滲漏現(xiàn)象,當汽壓升到0.39mpa時,試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當汽壓升到鍋爐實際工作壓力時,應再次沖洗水位計,并校對水位計是否準確。
4、通汽
在鍋爐升壓時,將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閥關閉,送汽入汽缸前應先疏水后,逐漸均勻送汽到各用汽崗位。
5、正常運行的調節(jié)
(1)鍋爐正常運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節(jié)水位、汽壓,爐膛負壓以及進行除渣,排污和脫硫除塵工作。
(2)保持鍋爐的蒸汽壓力(應小于或等于0.6mpa)隨時適應用汽崗位負荷的需要。手拋煤時,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燒的火床上,及時調節(jié)風力,合理通風,防止出現(xiàn)火口。在運煤和投煤過程中,應檢查煤中是否遺留有雷管,鐵塊等物。根據爐排上煤層燃燒情況及時撥火和捅火。在運行一段時間以后,灰渣會越積越厚,需及時清爐清渣,清出的爐渣及時用小車運出鍋爐房,用水熄滅紅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場去倒。
(3)間隙,均勻地用水泵給水,并維持鍋爐正常水位為水位計1/2處之上0~50㎜,給水時,按規(guī)定在投藥口加入磷酸三鈉,給水壓力應高于鍋筒壓力0.1—0.2 mpa。
(4)排污時可采取先開快開閥或慢開閥,后開慢開閥或快開閥的操作方法。但先開啟的閥門后關閉,后開啟的閥門先關閉,重點保護先開啟后關閉的閥門。排污時要嚴密監(jiān)視鍋爐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鍋爐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塵脫硫裝置的使用規(guī)定
(1)先檢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滿的沉灰池進出口是否關好;水泵是否罐滿水和有潤滑油及泵冷卻水是否暢通。在運行時,先啟動除塵脫硫裝置,正常后,再啟動鍋爐進入聯(lián)動運行。
(2)在運行過程中,根據脫硫情況(除塵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斷補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堿量為3㎏/h。根據除塵情況調節(jié)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塵器的閥門,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閥全開,除塵器的水閥上部只開1/3,下部全開,是除塵達到最佳效果。關機時,先關閉鍋爐運行的鼓風,引風機,再關閉除塵脫硫裝置。
7、停爐時注意事項
(1)臨時停爐又稱壓火停爐,是指鍋爐負荷暫時停止時。首先停風機,然后可采取滿爐壓火或半爐壓火兩種方法。壓火時,要向鍋爐進水和排污,壓火期間經常檢查鍋爐內起汽壓水位的變化情況,以及風道擋板,灰門是否關閉嚴密,防止被壓火的煤熄滅或復燃。需爐排的燃燒層扒開,逐漸添上新媒,恢復正常燃燒。
(2)正常停爐是指有計劃地檢修停爐。正常停爐時,應逐漸降低負荷,減少供煤量和風量;當符合停止后,隨即停止供煤和進風引風;關閉主氣閥,對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爐之前,水位應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線,停爐6小時后,開啟風道擋板,進行通風和換水,冷卻爐膛和鍋筒。
(3)緊急停爐是當鍋爐發(fā)生事故時,為了阻止事故的擴大而采取的應急措施。鍋爐在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①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計的下部可見邊緣;
②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③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④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⑤水位計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⑥鍋爐元件發(fā)生鼓包、裂縫、泄露,變形等損壞危及設備及運行人員安全;
⑦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⑧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4)緊急停爐的步驟應為:立即停止給煤或送風,減少引風;迅速扒出爐膛內的燃煤,或用沙土,濕爐灰覆蓋在燃煤上使火熄滅;關閉煙道擋板,促使空氣對流加快爐膛冷卻。因卻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給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閥排氣。如無缺水現(xiàn)象,可采取進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壓措施。因滿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應立即停止給水,關小煙道擋板,減弱燃燒,開啟排污閥放水,使水位適當降低,同時開啟主氣管和分氣缸上的疏水閥。
二、司爐工崗位責任制度
(1)所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并獲得市勞動局頒發(fā)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才能上崗。
(2)嚴格執(zhí)行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滿足公司用氣要求。
(3)當班司爐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飲酒。
(4)每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抄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整潔,不漏項。對設備故障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向車間領導和鍋爐維修工反映,將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記入運行記錄。
(5)認真做好鍋爐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按時按量向各潤滑部位添加潤滑油和潤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電的消耗量記錄工作,保持脫硫除塵設備運行正常,煙氣排放符合要求。
(7)鍋爐發(fā)生事故時,應積極主動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事故未經妥善處理,司爐工不得離開現(xiàn)場。
(8)保持鍋爐房內外清潔,設施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通暢。
(9)經??偨Y工作,鉆研技術,互教互學,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當鍋爐運行正常,爐渣除盡,工具齊全,運行及交接記錄填寫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在聽取交班人員的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的介紹后,雙方應全面檢查鍋爐運行情況,如鍋爐,輔機,脫硫除塵裝置,電器儀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檢查中,接班人員必須沖洗一次水位計,要特別注意鍋爐是否存在危及安全運行的缺陷,如受壓元件是否有滲漏,變形,鼓包等,并核實交班記錄。
(3)接班人檢查,核實無誤并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鍋爐房。
(4)交班時如遇事故,應將事故處理完畢后,再進行交接班,接班人員應協(xié)助處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離開鍋爐房。不準將鍋爐房交給接班前喝酒或無證人員。
四、 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小時至少對鍋爐房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鍋爐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路線:三大安全附件→鍋爐本體→脫硫除塵裝置→引風機→鼓風機→管道閥門→分汽缸→給水泵。
(3)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汽壓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電器儀表是否靈敏可靠,無泄漏現(xiàn)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泡,泄漏,變形現(xiàn)象。
③、爐墻無傾斜,倒塌,爐門完整開關靈活。
④、鍋爐燃燒工況良好,供汽正常,爐內無異常響聲(主要是漏水漏汽聲)。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閥門無外泄漏及內泄漏,閥門開關靈活。
⑥、給風機,引風機無異常響聲,軸承冷卻水充足并注入了潤滑脂。
⑦、脫硫除塵裝置運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塵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
⑧、鍋爐房照明良好,時時備有手提照明燈,并保持道路暢通。
五、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實行操作工,維修工雙包機制定人定員,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及時向車間報告。
2、不得對帶壓的鍋爐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工作。一般設備三個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爐大修并進行年審。年審時對安全閥,壓力表進行校驗,對注水器進行除垢清洗。
3、鍋爐本體小修時,應清除爐內積灰和水渣。大修時應檢修鍋爐受壓部件,修復破損的爐拱,爐墻和保溫層,清洗軸承并換油。
4、安全閥每周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計每班沖洗一次。
5、鍋爐房應備有可隨時更換的安全附件,易損件及專用維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壓力表及水位計上應標有醒目的警戒線。
六、水質管理制度
1、爐外沉淀凈化:進水前要保證足夠的沉淀時間,凈化鍋爐用水,當水池底部雜質多,影響用水質量時,要清理干凈,確保水質良好。
2、爐內水處理:加入工業(yè)磷酸三鈉,提高鍋爐水的總堿度消除鍋爐水中的殘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藥。
②、當鍋爐水總堿度過低時,即進行鍋內加藥。
③、磷酸三鈉在加藥前,必須充分進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鍋爐內。
④、每次加藥不超過250克(半市斤),分幾次加,直至鍋爐水的總堿度達到8~26mmol/l為止(10~20mmol/l為最佳)。
3、排污:通過排污降低鍋水中的含鹽量和鍋筒內的各種雜質,同時也降低過水的總堿度。
①、定時排污,每班必須開啟排污閥一次。
②、排污量根據鍋水堿度分析結果而定,原則是堿度高時多排污少加藥或不加藥,堿度低時少排污,需加藥。保持鍋水的總堿度在合格的范圍內(即8~26mmol/l)。
③、采用燒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邊燒邊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鍋內的雜質和水垢。
4、堿度的檢測:通過檢測鍋爐水的堿度含量,指導司爐工的用藥量度,以達到最佳除垢,護爐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堿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氫離子物質的量,例如:氫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堿性物質,它們能與酸進行反應,因此,選用適宜的指示劑,以酸標準液進行滴定,當溶液由黃金色變成橙色,記錄硫酸消耗量ml。
②、測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樣,置于錐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劑,用0.1硫酸標準液進行滴定,當溶液由黃金色變成橙色,記錄硫酸消耗量ml。
③、總堿量計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標準液當量濃度
v-硫酸標準液消耗量ml
100ml-水樣體積
jd-總堿度
gb-1576-1996(國際)鍋水總堿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員每次取樣分析后要做好記錄,并將分析結果通知司爐人員,由司爐人員按要求進行調整加藥。
七、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鍋爐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鍋爐房人員,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后,方準進入鍋爐房,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2、爐房內設備,附件,閥門等,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準動用。
3、當班人員應遵守運行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或不違章操作。無證人員不得獨立操作。
第2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床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業(yè)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guī)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回檢查制度,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guī)程監(jiān)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系統(tǒng)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jié),并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表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fā)現(xiàn)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并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第3篇 鍋爐房的規(guī)章制度主要有哪幾種?司爐工人應具備什么條件?在安全技術方面的職責是什么?
鍋爐房的規(guī)章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司爐工人的基本條件是: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司爐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關于蒸汽、壓力、溫度、水質、燃料與燃燒、通風、傳熱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并掌握所操作鍋爐的應知應會內容;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
司爐工人在安全方面的職責是:
(1)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2)發(fā)現(xiàn)鍋爐有異?,F(xiàn)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3)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zhí)行。
(4)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第4篇 鍋爐房安全制度范文
目的:落實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
適用范圍:鍋爐房
責任:生產部鍋爐房班長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生產部經理對本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承擔監(jiān)督檢查責任。
內容:
1、落實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
2、嚴格執(zhí)行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3、點火前要對爐排、爐膛、引(鼓)風機進行全面檢查與確認;點火時,必須是爐膛內保持2-3毫米水柱的負壓,避免向外冒煙或倒火;
4、以原煤為燃料的鍋爐,在燃煤的使用過程中密切注意發(fā)現(xiàn)并清除遺留未爆雷管,防上損壞鍋爐設備;
5、做好水質處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過厚過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鍋爐運行中,保持所有附件靈敏可靠,氣壓水位穩(wěn)定后,燃料燃燒正常,杜絕由鍋爐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鍋爐停用一年、或連續(xù)使用六年后或受壓部件更換維修后,必須進行試壓檢查;
8、壓力表、安全閥每年要必須到指定部門校驗一次,以備查驗;
9、司爐工必須具備勞動安全部門頒發(fā)的證書,非鍋爐操作人員嚴禁接觸和控制操作按鈕;
10、鍋爐班負責人對全班人員的安全操作與設備安全負責;
11、認真做好交接班安全運行記錄。
第5篇 酒店鍋爐房安全防火制度3
酒店鍋爐房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在鍋爐房內煤氣系統(tǒng)如泄漏,能使人中毒,要加強巡視,檢查泄漏點、煤氣開關。
二、鍋爐自動控制部件應防止失控,要加強保養(yǎng),清污清塵。
三、經常檢查鍋爐房的煤氣報警系統(tǒng)是否可靠,保證安全運行。
四、鍋爐房內環(huán)境干燥,要清理無關的雜物及庫房油料。
五、值班人員要不斷提高主人翁的責任感,要會使用各種滅火器。
六、值班人員要增加巡檢次數(shù),提高警覺,防患于未燃。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zhí)行日期
第6篇 食堂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特制訂以下制度。
1、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及時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
2、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鍋爐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3、必須嚴格按照《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選調、培訓司爐工人,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獨立操作鍋爐。
4、健全司爐工人崗位責任制,認真履行司爐工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5、完善鍋爐設備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制度,要定期檢查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及輔機的損壞情況。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維修。每年寒、暑假期間,對食堂鍋爐要進行認真的檢驗、維修和保養(yǎng)。
6、搞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鍋爐管理人員應對鍋爐房設備及內外衛(wèi)生區(qū)域每周搞一次清掃工作,平時每天都要保護整潔衛(wèi)生。
第7篇 高中鍋爐房安全操作制度
浦江高中鍋爐房安全操作制度
一、為確保鍋爐的安全運行,保證生產,當班司爐工必須嚴守崗位,聚精會神操作,操作期間要認真觀察鍋爐的各部件,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有問題無法解決,應立即向校領導匯報,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當班司爐工不準擅自離開崗位,如發(fā)現(xiàn)擅自離開者,除批評教育外,扣當月獎金的30%。
三、當班司爐工不準睡覺、玩耍,嚴禁參加一切娛樂活動。
四、鍋爐最高氣壓不得超過0.5kg/cm2,最低氣壓不得低于0.4 kg/cm2,違者扣除當月獎金20%。
五、經常注意鍋爐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線或低于水位線,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時應注意檢查,防止鐵器進入爐膛,以免發(fā)生故障。
七、進鍋爐水必須進行處理,不合格水不得進鍋爐,做好必要的運行記錄。
八、各人分工負責的機械設備應保養(yǎng)好,定時加油,經常檢查,保持設備完好及清潔,保證鍋爐在運行中不出故障。
九、鍋爐部件機械設備,自己無法修理,應提前報告校領導,以免影響學生伙食正常供應。
十、鍋爐及堿水等設備必須定時進行維修檢查,加堿處理,做好必要維修檢查記錄。
第8篇 學校鍋爐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學校鍋爐房安全防火制度
為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各類人員必須熟知安全防火知識,學會使用各種防火用具。
二、各類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電氣焊工要持證上山崗,不得違章作業(yè),明火作業(yè)事先向保衛(wèi)部門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前要先清理各種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準備好防火工具。
四、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不得正壓運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帶火的爐渣推到室外。
五、各種熱工儀表必須按規(guī)定每年復驗一次,及時更換失靈的儀器儀表,不得超溫超壓運行。
六、吸煙要在指定地點,做到三不落地,對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規(guī)定作業(yè)人員,根據責任輕重給予處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覺,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視。
八、每年組織一次防火演練。
第9篇 某公司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
2、認真執(zhí)行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運行。發(fā)現(xiàn)鍋爐異常危及安全時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操作。
3、熟悉爐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時維修保養(yǎng)。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與在崗無關的事。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5、做好鍋爐運行檢查,密切監(jiān)視和調正壓力、溫度、水位和燃燒等情況。經常保持鍋爐房煤場和存渣場地及鍋爐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搞好文明生產。
6、鍋爐運行中,應適當保持爐膛負壓,嚴禁正壓運行。爐膛內不得向外冒煙。
7、堅持按章排污,沖洗水位表,分氣缸及時放水等工作。
8、鍋爐運行中,應保持鍋爐蒸發(fā)量額定值內,保持正氣壓、汽溫、均勻進水并保持水位,嚴禁出現(xiàn)缺水或滿水事故。
9、經常檢查氣壓表、水位表、排污閥、止水泵、鼓風機等部件和輔機的運行狀況。如有異常,馬上更換或修理。
10、在正常運行中,應根據爐膛負荷的變化及時調整煤量、鼓、引風量,保證燃料充分燃燒,做好鍋爐經濟運行。
11、做好暫停爐的安全工作。暫停爐的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鍋爐氣壓不得回升,一般應留人監(jiān)視。
12、做好春季停爐和冬季開爐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清除鍋爐各部件的灰塵、煙灰及灰渣。將排污閥、各氣閥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凈后,注油保養(yǎng),將鍋爐烘干。
13、努力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第10篇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第11篇 某酒店鍋爐房防火安全制度
1.鍋爐房內禁止喝酒, 睡覺, 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必須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擅
離職守.
3.禁止在鍋爐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鍋爐房內存放和分裝
易燃, 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等,保持靈敏有效.
5.對鍋爐的爐體,各種管道,閥門煙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檢查,記錄
在發(fā)現(xiàn)有裂縫,空隙或漏熱等不良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工程部進行
檢修,必要時,先切斷電源,及燃料供給。
6.建立崗位責任制, 要嚴格執(zhí)行,逐級逐人逐項落實,做到層層把關,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檢查記錄,防止因錯誤操作或失職而
發(fā)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安全可*
位置, 不準隨意挪動.
8.鍋爐房內日用燃料供給設施是重點防火部位, 應該嚴加重視.
9.一旦鍋爐房發(fā)生火警, 立即關閉燃料供給閥門及電源
第12篇 鄉(xiāng)學校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認真落實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嚴格遵守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規(guī)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司爐工應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在作業(yè)時隨身攜帶證件,無證人員及證件失效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司爐崗位無關的事。
4、負責本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門、窗、玻璃、操作臺等的使用和保管。
5、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做好鍋爐檢修前的處理和檢修后的驗收。
6、負責本崗位鍋爐、室內外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鍋爐在運行中發(fā)生有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發(fā)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應保護好現(xiàn)場。
8、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9、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二、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l、認真閱讀鍋爐使用說明書,熟悉鍋爐及輔機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制度。
2、開爐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準備工作,當發(fā)現(xiàn)有安全隱患時,在沒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啟動。
3、運行中應進行巡回檢查,巡檢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啟動后、升壓后、保壓時、下班時;巡檢的主要內容是:設備運轉部分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各閥門是否正常,水位計、壓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運行中每班應沖洗一次水位計和進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閥手動或自動排放試驗。
5、嚴格執(zhí)行緊急停爐操作程序,防止發(fā)生事故。
6、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爐查明原因:鍋爐水位下降到規(guī)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時。
三、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發(fā)生事故后,司爐工應保持鎮(zhèn)靜,判斷事故原因和現(xiàn)場處理要做到“穩(wěn)、準、快”;同時應立即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事故發(fā)生前后的經過。
2、對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緊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現(xiàn)場。
3、司爐人員遇有事故發(fā)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發(fā)生重大以上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的要求立即向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報告。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綜合檢測中心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