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單位管理規(guī)章制度
為加強公司的規(guī)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fā)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fā)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fā)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yè)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fā)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huán)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yōu),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fā)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chuàng)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yè)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chuàng)新。
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yè)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yè)”的方針,勤儉節(jié)約、精打細算、在企業(yè)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jiān)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xù)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guī)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yè)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yè)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xù),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jié)逐筆調節(jié)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F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fā)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yè))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xù)、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yōu)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yè)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
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guī)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發(fā)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fā)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fā)包,擇優(yōu)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fā)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fā)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yè)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fā)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yōu)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為加強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fā)展部完成。
二、對于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guī)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guī)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xù)。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xù),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xù),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xù)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jiān)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yè)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fā)揚愛崗敬業(yè)、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guī)范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筑面積由投資發(fā)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復核后,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tài)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范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后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fā)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后,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于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yè)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yè)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yè)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guī)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fā)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fā)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并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后(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⒐そㄖ骷毐韴蟾笨偨浝砼鷾屎?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guī)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文件收發(fā)規(guī)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fā),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fā),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fā)。
業(yè)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fā)。
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guī)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二、已簽發(fā)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guī)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四、經簽發(fā)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六、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第2篇 事業(yè)單位辦公室規(guī)章制度
進一步增 部職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辦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工作運行新機制,樹立勞動保障部門的新形象,制定事業(yè)單位辦公室規(guī)章制度。
一、服務紀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堅持文明優(yōu)質高效為單位、為職工、為社會服務的原則。
正確處理嚴格執(zhí)法與熱情服務的關系,既要按勞動保障政策辦事,又要為服務對象提供熱情服務。
2、堅持立足我市勞動保障工作實際與群眾需要相統一的原則。
想群眾所想,幫群眾所需,與服務對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諧的關系,按照職責范圍,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
3、堅持現實與發(fā)展相結合的原則。
服務內容、標準和規(guī)定要求,既要按照現有工作基礎和服務水平組織實施,又要著眼于未來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的發(fā)展,不斷豐富、拓寬和完善服務內容、服務措施。
4、堅持公開、公平、求實的原則。
服務內容、標準、時限、程序和監(jiān)督約束措施要公布于眾,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做到服務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堅持逐級負責、層層落實和領導干部帶頭的原則。
按照各處的職能管理權限,建立各自的崗位服務目標,工作落實到人,責任到人。
各處領導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團結聚人、一身正氣服人,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以自己的模范行動團結帶領本處干部職工,為服務對象提供優(yōu)質文明服務。
6、干部職工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務實,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和大局觀念,克己奉公,廉潔勤政,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努力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yè)務知識,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嚴格履行工作職責。
7、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8、在業(yè)務工作中,不得違反黨紀、國法和政令,以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要以黨性原則和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言行;
工作中不得使用規(guī)定的服務忌語;
不準與服務對象吵嘴、打架,鬧無原則糾紛。
9、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應提供的服務項目推諉、扯皮,刁難服務對象;
不得拒絕服務對象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務對象和可能對公正執(zhí)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
不得用公款吃喝玩樂;
不準在工作和值班時間打撲克、玩游戲;
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
不準接收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禮品或有價證券;
在業(yè)務工作中不準巧立名目亂收費。
11、不準利用職權或工作便利條件為自己、為親友或小團體謀取私利;
不準濫用權力侵犯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政府的形象,破壞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12、對群眾咨詢和提出的意見要求認真負責,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給予明確的答復,應辦理的要及時辦理。
13、干部職工上崗要著裝整潔、儀表端莊、舉止端莊,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語。
14、辦公區(qū)域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各服務窗口要設置指示標牌,辦公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工作證牌要定位放置。
工作職責和服務內容、程序、標準等制度要掛板上墻,實行政務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二、獎懲辦法
1、凡在執(zhí)行公務中能自覺按照服務規(guī)定,積極主動地為服務對象排憂解難,收到服務對想給本人及局的表揚信、感謝信,經查實后給予通報表揚。
2、在服務過程中,工作取得較大成績,而且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并作 度工作政績考核和晉升的主要依據。
3、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之一,情節(jié)較輕者,由所在處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實,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情節(jié)較重者,由所在處主要負責人陪同違紀人員向服務對象當面賠禮道歉,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列入年終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5、在年度考核內,凡被服務對象投訴兩次以上(含兩次)并經查實已違反“服務條款”有關條款者,除按
第4條處理外,還又給予口頭告誡。
6、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貽誤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或被新聞媒介曝光,除按
第5條處理外,構成違紀的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對違犯紀律認識不深,再次違紀者,給予下崗學習三個月或調離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崗學習期間,停發(fā)職務補貼、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和各類獎金。
7、按照
第6條處理后,仍繼續(xù)違反“服務紀律”條款的,按有關程序予以辭退。
8、凡本處的干部職工年內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并受到處分處理的,所在處不得評為先進。
9、凡本處年內出現兩次以上違反“服務紀律”條款并受到處分處理的,給予通報批評,處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次。
三、監(jiān)督措施
1、辦成立優(yōu)質服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由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處處長參加組成,秘書處負責具體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監(jiān)督、考評干部職工在服務工作中的情2、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582,隨時接受群眾投訴。
對群眾投訴舉報,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做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答復投訴人。
3、獎懲實施程序:由當事人所在處負責填寫《獎懲登記表》,報考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獎懲事項。
會 議 制 度為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堅持各項會議制度。
一、主任辦公會主任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參加,秘書處處長列席,并負責記錄,一般每月召開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項可隨時召開。
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通報、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二、辦公會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各處處長及處室負責人參加,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集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秘書處負責記錄,一般每周一上午召開。
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匯報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處務會各處處長一般要每周召集全處人員召開一次處務會,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傳達辦公會議精神,總結、檢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體人員大會全體人員大會一般每季、半年、年終各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由秘書處負責組織籌備。
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部署有關工作及其它事項。
各種類型的會議,都要講求實效,開短會,講短話,能合并召開的會,不分別開,能一次開會解決的問題,不開第二次或層層開。
會議要突出重點,會后要根據分工認真落實。
避免泛泛而談,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真正使會議起到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作用。
學習制度為加強工作人員的政治、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為政治理論和業(yè)務知識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占用。
二、學習的內容、方法、步驟,要按照局黨委的統一部署組織進行,辦黨支部也要根據當前形勢和工作需要,適時制定學習計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
三、要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要以處為單位組織學習,學習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業(yè)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四、要自覺遵守學習紀律,不能參加學習時要按規(guī)定請假,學習時不串崗,要坐得住學得進。
五、學習中要堅持寫學習筆記,定期交流學習體會、總結學習經驗,進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為強化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觀念,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須逐級請假,實行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外出情況匯報制度。
二、請假審批權限:
1、副處以下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的,由處長批準;
半天至二日以內的,由處長向分管主任請假,由分管主任批準;
二日以上的由處長向主任請假,由主任批準。
2、處長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分管主任批準;
一日以上的,報主任批準。
處長請假必須事先向主任申請。
3、副主任請假,由主任批準;
主任請假由分管局長批準。
4、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按國家有關在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請假辦理程序各種請假(含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登記表》,經有關領導批準簽字后送秘書處存檔備查。
特殊情況,必須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事后補填《請假登記表》。
四、請事假時間,用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抵補,抵補后每超過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獎金。
凡未按請假審批權限和請假辦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曠工處理,其中礦工一日以內的,扣除下月考核獎金,曠工二日以上的,扣除當年考核獎金。
第3篇 s施工單位宿舍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wèi)生、整潔、通風、被褥、床鋪整齊,有紗門紗窗,并有衛(wèi)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wèi)生清理與監(jiān)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床或上下雙人床,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筑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wèi)生,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墻面應刷白,并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墻面亂涂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柜,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chuàng)造條件,設置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第4篇 y縣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規(guī)章制度
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穩(wěn)步推進我縣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保障事業(yè)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快推進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人發(fā)[**]78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35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10號)、省委組織部、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河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冀人[**]16號)、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全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唐政發(fā)[**]35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以下簡稱聘用制)實施細則。
第二條 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即事業(yè)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其基本特征是科學設崗、平等競爭、全員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條 人員聘用制是事業(yè)單位的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是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通過實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適合不同類型事業(yè)單位和不同崗位特點,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yè),政府依法監(jiān)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 事業(yè)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黨的干部路線,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于縣直所有國有事業(yè)單位以及與之建立聘用關系的人員。
集體所有制事業(yè)單位可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
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轉制為企業(yè)的單位,不適用本細則。
第六條 組織、人事部門分別按管理權限負責事業(yè)單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工作。事業(yè)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事業(yè)單位實行聘用制度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督導工作。
第二章 聘用條件和程序
第七條 受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職業(yè)要符合國家對執(zhí)業(yè)資格的要求;
(六)聘用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八條 事業(yè)單位實施聘用制一般應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領導小組。主管部門和事業(yè)單位要分別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領導小組由部門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的開展,研究決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項??己诵〗M由領導小組的主管人員、事業(yè)單位的主要領導、部門負責人和業(yè)務骨干等組成,具體負責對競聘人員的考核工作。
2、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崗位設置、競聘范圍和條件、競聘程序和方法、保證措施和組織領導等。實施方案應在充分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領導班子集體審定,并召開單位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未經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的實施方案無效。實施方案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備案。
3、組織實施。首先要科學設置工作崗位,在此基礎上,通過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的辦法聘用工作人員。
第5篇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是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根據公安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guī)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大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 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大政方針方面的制度??倓t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guī)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guī)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 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wèi)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wèi)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guī)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guī)定消防保衛(wèi)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guī)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guī)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guī)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 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jié)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guī)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yè)、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6)發(fā)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guī)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2)按規(guī)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tài),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tài);(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jiān)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 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zhí)。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確定廠區(qū)內的用火管理區(qū)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3)規(guī)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4)劃分動火作業(yè)級別,規(guī)定動火作業(yè)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jiān)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規(guī)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2)規(guī)定收發(f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xù);(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4)規(guī)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yè)務上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3) 企業(yè)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yè)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jiān)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5)爆炸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guī)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3)對于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guī)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緝热莅?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 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大致包括:警衛(wèi)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 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fā)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fā)。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大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zhí)行。
第6篇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范本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市各類企業(yè)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我市所有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制定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在程序上必須事先征求工會和職工意見,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民主討論通過(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參加,過半數通過),并在用人單位內部長期公示。
第四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應當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的條件和方法,勞動合同的訂立、續(xù)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各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規(guī)定和經濟補償賠償辦法。
(二)工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含獎金分配辦法)等基本工資制度及加班加點、病假、產假等特殊情況下的職工工資支付辦法。
(三)職工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規(guī)定。
(四)工時及休假制度,主要包括考勤辦法、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guī)定。
(五)職工獎懲制度,主要包括對職工的獎勵和違紀處理辦法。
(六)職工培訓制度,主要包括對職工進行在崗、轉崗、晉升以及對新錄用人員上崗前培訓的辦法,建立培訓、考核和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
(七)其他按照勞動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內容。
第五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制定的依據:
(一)制定勞動合同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我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制定工資管理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浙江省企業(y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寧波市企業(yè)工資集體協商實施意見(試行)》等。
(三)制定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浙江省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條例》,寧波市《關于印發(fā)〈關于調整和完善我市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有關政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務院《失業(yè)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失業(yè)保險條例》,《寧波市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寧波市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規(guī)定》,《寧波市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辦法》(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寧波市區(qū)全民和縣以上集體企業(yè)女職工生養(yǎng)基金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等。
(四)制定工時及休假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浙江省勞動廳關于轉發(fā)勞動部《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的通知,《寧波市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及實施細則等。
(五)制定職工獎懲制度的依據,主要是《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勞動部關于《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有關條款解釋問題的復函等。
(六)制定職工培訓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勞動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yè)人員規(guī)定》,原勞動部《企業(yè)職工培訓規(guī)定》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寧波市職工教育條例》等。
第六條 我市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必須落實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和備案工作提供免費服務。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市工商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備案工作。
各縣(市)、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本縣(市)、區(qū)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備案工作。
第七條 我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原則上實行自愿備案。
(一)2003年1月1日后新開辦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應在正式開業(yè)后半年內將制定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對2003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單位,報送備案時間不受限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有要求對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進行審查的,用人單位必須按要求上報備案。
第八條 用人單位上報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備案時,須統一裝訂成冊正式行文(一式五份),行文主要說明該規(guī)章制度所具備的程序性規(guī)定及內容的合法性。
第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新開辦用人單位報備文書后,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到用人單位實地查看并公告單位職工。用人單位必須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公告。
2003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辦理時限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須在接到新開辦用人單位報備文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程序上和內容上都合法的,應出具同意備案意見書。
2003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辦理時間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一條 同意備案后的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應與相關政策法規(guī)保持一致,并隨政策法規(guī)的立、改、廢作相應修改。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制定勞動保障規(guī)章制度的,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7篇 單位食堂規(guī)章制度范本最新
食堂工作紀律
第一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證件齊全:健康證、上崗證等必備。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檢查不合格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第二條、食堂時刻保持清潔衛(wèi)生,每餐后必須對食堂的桌椅、地板進行清洗。餐具清洗干凈后,統一消毒。
第三條、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潔,賬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定期公布賬目,接受員工的監(jiān)督。
第四條、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譜,品種式樣多,改善員工伙食,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未烹調的食物要生熟分類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蟲的人侵。
第五條、平等待人,飯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六條、每餐準時開飯。按時上下班,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七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事故發(fā)生。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和保管室。
第八條、下班前,要關好食堂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做好防盜工作。
食堂工作人員衛(wèi)生要求
第九條、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臉(整理儀容)。
第十條、每天至少一至二次的沐?。ū苊夂钩簦?。
第十一條、每天工作前或飯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
第十二條、制服每天更換一次,并力求整潔。
第十三條、頭發(fā)梳洗干凈,女性工作時應佩戴發(fā)網。
第十四條、工作時不穿拖鞋與木屐。
第十五條、不用味濃的香水及發(fā)油。
第十六條、打噴嚏時,應用手帕遮住,并離開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第十七條、不用手指摳鼻孔、牙縫以及耳朵。
第十八條、不用手摸頭發(fā)、揉眼睛。
食堂采購、驗收管理
第十九條、采購員憑食堂開出的經部門經理批準的采購單進行采購。
第二十條、采購員采購物品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請購單上注明的需要數量、規(guī)格購買。
第二十一條、采購員采購用品,持請購單發(fā)票交驗收員,驗收員驗看物品與請購單、。發(fā)票上數量、質量、規(guī)格。驗明后,開出驗收單,驗收單要求小類開列,不可混合,驗收單一式三份,財務、倉管存底和會計入賬。
第二十二條、采購員憑發(fā)票、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表,經會計審核、部門經理簽字,到財務部由財務部審核同意報銷,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三條、每月驗收員將驗收單與會計對賬,要求數目清楚,如有錯賬、壞賬由驗收員負責。
第二十四條、每月、每季會同財務部與采購員核定執(zhí)行新價、要求貨比三家,做到價廉物美。
第二十五條、發(fā)現驗收、采購員弄虛作假、假公濟私,一經查實,從嚴懲處。財務部、部門經理要經常檢查驗收采購和倉管工作。
廚房衛(wèi)生管理
第二十六條、廚房應有良好的供水系統與排水系統,尤以排水系統最重要。廚房烹調食物時,材料需要清水洗滌,廚房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滌,用過的污水,必須迅速排除,否則會使廚房泥濘不堪。
第二十七條、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出入。
第二十八條、應裝置抽油煙機。抽油煙機之油垢應定時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亦適當處理。
第二十九條、櫥臺及櫥柜以鋁質或不銹鋼材質為佳,木質品容易孳生繁殖蟑螂。
第三十條、櫥臺及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以免沖洗地面時,將面包碎片、碎肉、菜屑等沖入死角處遺留腐爛。
第三十一條、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須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wèi)生,并于洗凈后,分類以塑膠袋包緊,或裝在有蓋容器內,分別儲存冰箱或冷凍室內,魚肉類取用處理要迅速,以免反復解凍而影響鮮度,要確實做到勿將食物暴露在常溫太久。
第三十三條、凡易腐敗的飲食物品,應貯藏攝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貯放,防止食物氣味在冰箱內擴散或吸收箱內氣味,并備置脫臭劑或燃過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盡臭味。
第三十四條、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與地面或污穢接觸。
第三十五條、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每日數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處置。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殺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放在固定場所并指定專人管理。
第8篇 事業(yè)單位辦公室的規(guī)章制度
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辦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工作運行新機制,樹立勞動保障部門的新形象,制定事業(yè)單位辦公室規(guī)章制度。
一、服務紀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堅持文明優(yōu)質高效為單位、為職工、為社會服務的原則。正確處理嚴格執(zhí)法與熱情服務的關系,既要按勞動保障政策辦事,又要為服務對象提供熱情服務。
2、堅持立足我市勞動保障工作實際與群眾需要相統一的原則。想群眾所想,幫群眾所需,與服務對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諧的關系,按照職責范圍,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
3、堅持現實與發(fā)展相結合的原則。服務內容、標準和規(guī)定要求,既要按照現有工作基礎和服務水平組織實施,又要著眼于未來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的發(fā)展,不斷豐富、拓寬和完善服務內容、服務措施。
4、堅持公開、公平、求實的原則。服務內容、標準、時限、程序和監(jiān)督約束措施要公布于眾,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做到服務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堅持逐級負責、層層落實和領導干部帶頭的原則。按照各處的職能管理權限,建立各自的崗位服務目標,工作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各處領導干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團結聚人、一身正氣服人,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以自己的模范行動團結帶領本處干部職工,為服務對象提供優(yōu)質文明服務。
6、干部職工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務實,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和大局觀念,克己奉公,廉潔勤政,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努力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yè)務知識,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嚴格履行工作職責。
7、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8、在業(yè)務工作中,不得違*紀、國法和政令,以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要以黨性原則和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規(guī)定的服務忌語;不準與服務對象吵嘴、打架,鬧無原則糾紛。
9、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應提供的服務項目推諉、扯皮,刁難服務對象;不得拒絕服務對象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務對象和可能對公正執(zhí)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不得用公款吃喝玩樂;不準在工作和值班時間打撲克、玩游戲;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不準接收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禮品或有價證券;在業(yè)務工作中不準巧立名目亂收費。
11、不準利用職權或工作便利條件為自己、為親友或小團體謀取私利;不準濫用職權侵犯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壞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12、對群眾咨詢和提出的意見要求認真負責,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給予明確的答復,應辦理的要及時辦理。
13、干部職工上崗要著裝整潔、儀表端莊、舉止端莊,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語。
14、辦公區(qū)域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各服務窗口要設置指示標牌,辦公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工作證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職責和服務內容、程序、標準等制度要掛板上墻,實行政務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二、獎懲辦法
1、凡在執(zhí)行公務中能自覺按照服務規(guī)定,積極主動地為服務對象排憂解難,收到服務對想給本人及局的表揚信、感謝信,經查實后給予通報表揚。
2、在服務過程中,工作取得較大成績,而且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并作為年度工作政績考核和晉升的主要依據。
3、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之一,情節(jié)較輕者,由所在處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實,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情節(jié)較重者,由所在處主要負責人陪同違紀人員向服務對象當面賠禮道歉,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列入年終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5、在年度考核內,凡被服務對象投訴兩次以上(含兩次)并經查實已違反“服務條款”有關條款者,除按第4條處理外,還又給予口頭告誡。
6、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貽誤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或被新聞媒介曝光,除按第5條處理外,構成違紀的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犯紀律認識不深,再次違紀者,給予下崗學習三個月或調離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崗學習期間,停發(fā)職務補貼、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和各類獎金。
7、按照第6條處理后,仍繼續(xù)違反“服務紀律”條款的,按有關程序予以辭退。
8、凡本處的干部職工年內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并受到處分處理的,所在處不得評為先進。
9、凡本處年內出現兩次以上違反“服務紀律”條款并受到處分處理的,給予通報批評,處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次。
三、監(jiān)督措施
1、辦成立優(yōu)質服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由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處處長參加組成,秘書處負責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監(jiān)督、考評干部職工在服務工作中的情
2、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582***,隨時接受群眾投訴。對群眾投訴舉報,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做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答復投訴人。
3、獎懲實施程序:由當事人所在處負責填寫《獎懲登記表》,報考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獎懲事項。
會議制度
為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堅持各項會議制度。
一、主任辦公會
主任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參加,秘書處處長列席,并負責記錄,一般每月召開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項可隨時召開。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通報、研究、布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二、辦公會
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各處處長及處室負責人參加,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集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秘書處負責記錄,一般每周一上午召開。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匯報上周工作,研究布置本周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處務會
各處處長一般要每周召集全處人員召開一次處務會,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傳達辦公會議精神,總結、檢查、研究、布置工作。
四、全體人員大會
全體人員大會一般每季、半年、年終各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由秘書處負責組織籌備。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部署有關工作及其它事項。
各種類型的會議,都要講求實效,開短會,講短話,能合并召開的會,不分別開,能一次開會解決的問題,不開第二次或層層開。會議要突出重點,會后要根據分工認真落實。避免泛泛而談,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真正使會議起到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作用。
學習制度
為加強工作人員的政治、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為政治理論和業(yè)務知識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占用。
二、學習的內容、方法、步驟,要按照局黨委的統一部署組織進行,辦黨支部也要根據當前形勢和工作需要,適時制定學習計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
三、要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要以處為單位組織學習,學習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業(yè)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四、要自覺遵守學習紀律,不能參加學習時要按規(guī)定請假,學習時不串崗,要坐得住學得進。
五、學習中要堅持寫學習筆記,定期交流學習體會、總結學習經驗,進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
為強化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觀念,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須逐級請假,實行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外出情況匯報制度。
二、請假審批權限:
1、副處以下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的,由處長批準;半天至二日以內的,由處長向分管主任請假,由分管主任批準;二日以上的由處長向主任請假,由主任批準。
2、處長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分管主任批準;一日以上的,報主任批準。處長請假必須事先向主任申請。
3、副主任請假,由主任批準;主任請假由分管局長批準。
4、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按國家有關在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請假辦理程序
各種請假(含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登記表》,經有關領導批準簽字后送秘書處存檔備查。特殊情況,必須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事后補填《請假登記表》。
四、請事假時間,用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抵補,抵補后每超過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獎金。凡未按請假審批權限和請假辦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曠工處理,其中礦工一日以內的,扣除下月考核獎金,曠工二日以上的,扣除當年考核獎金。
第9篇 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解讀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guī)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解讀】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
一、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guī)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guī)則,是企業(yè)內部的“法律”。規(guī)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fā)的《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guī)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guī)定。用人單位制定規(guī)章制度,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guī)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決定程序
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guī)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規(guī)章制度的大多數內容與職工的權利密切相關,讓廣大職工參與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絕用人單位獨斷專行,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規(guī)章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關于規(guī)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爭議。職工參與企業(yè)民主管理,是企業(yè)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不僅僅是我國社會主義企業(yè)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圍內企業(yè)管理的一個趨勢。職工如何參與企業(yè)管理,在哪些事項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徑參與,我國的相關法律都作了規(guī)定。勞動法第八條規(guī)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工會法第三十八條:“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fā)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wèi)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草案曾經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通過平等協商作出規(guī)定。”這樣規(guī)定曾經引起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是企業(yè)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是用人單位的“單決權”。用人單位在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只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就可以了,規(guī)定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果意見不統一,勢必造成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久拖不決,用人單位的管理將無所事從。這樣規(guī)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實踐中無法操作。另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制度規(guī)章制度應當有勞動者參與,從國外的情況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很多都是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決定的內容,屬于“共決權”。我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guī)定,屬于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后,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本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本法規(guī)定是針對所有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強調通過平等協商確定,并不影響國有企業(yè)繼續(xù)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平等協商的內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規(guī)章制度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重大事項如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
3.具體制定程序: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制定規(guī)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說,企業(yè)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yè)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序,可以說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規(guī)章制度的異議程序
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也要合理,符合社會道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法,但不合理,不適當。如有的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一頓吃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等。這些雖然不違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但不合理。也應當有糾正機制。因此,本條規(guī)定在規(guī)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規(guī)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規(guī)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要讓勞動者遵守執(zhí)行,應當讓勞動者知道。因此,本條規(guī)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關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種,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是在企業(yè)的告示欄張貼告示;有的用人單位是把規(guī)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發(fā)給勞動者;有的用人單位是向每個勞動者發(fā)放員工手冊。無論哪種方式,只要讓勞動者知道就可以。
第10篇 單位車輛與駕駛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后交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志清晰,各種*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系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后,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guī)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系,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fā)文認可。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準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校考試合格,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并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后,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鑒定后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鑒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后,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fā)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借用期間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后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如果用于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guī)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guī)定辦理好車輛定編
等許可手續(xù),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鑒定,并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后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xù)。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yǎng)。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yǎng)、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后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并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jié)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并在修車后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yǎng)分四種:即例行保養(yǎng)(又稱日常保養(yǎng))、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yǎng)。
③車輛保養(yǎng)是定期強制執(zhí)行的,必須堅持“保修并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yǎng)周期
第七章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yǎng)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fā)票復印件,行駛證及其它*復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說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fā)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guī)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fā)現車輛是否有異?,F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后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x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zhí)行完任務回場(庫)后,做好回場后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并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jiān)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fā)登記,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jié)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臺車的節(jié)耗情況,開展獎節(jié)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并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jié)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jié)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fā)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后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采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fā)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并按局有半規(guī)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0條: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第11篇 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一、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guī)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guī)則,是企業(yè)內部的“法律”。規(guī)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fā)的《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guī)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guī)定。用人單位制定規(guī)章制度,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guī)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決定程序
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guī)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規(guī)章制度的大多數內容與職工的權利密切相關,讓廣大職工參與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絕用人單位獨斷專行,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規(guī)章制度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關于規(guī)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爭議。職工參與企業(yè)民主管理,是企業(yè)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不僅僅是我國社會主義企業(yè)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圍內企業(yè)管理的一個趨勢。職工如何參與企業(yè)管理,在哪些事項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徑參與,我國的相關法律都作了規(guī)定。勞動法第八條規(guī)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惫ǖ谌藯l:“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fā)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wèi)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草案曾經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應當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或者通過平等協商作出規(guī)定?!边@樣規(guī)定曾經引起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是企業(yè)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是用人單位的“單決權”。用人單位在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重大事項時只要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就可以了,規(guī)定經工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果意見不統一,勢必造成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久拖不決,用人單位的管理將無所事從。這樣規(guī)定,限制了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實踐中無法操作。另一種意見認為,用人單位制度規(guī)章制度應當有勞動者參與,從國外的情況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很多都是是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決定的內容,屬于“共決權”。我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guī)定,屬于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后,綜合考慮各方面意見,本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本法規(guī)定是針對所有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強調通過平等協商確定,并不影響國有企業(yè)繼續(xù)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平等協商的內容: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規(guī)章制度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重大事項如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
3、具體制定程序: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制定規(guī)章制度或者決定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所以,這個程序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第二步是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一般來說,企業(yè)建立了工會的,與企業(yè)工會協商確定;沒有建立工會的,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這種程序,可以說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規(guī)章制度的異議程序
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也要合理,符合社會道德。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法,但不合理,不適當。如有的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一頓吃飯只能幾分鐘吃完;一天只能上幾次廁所,一次只能幾分鐘等。這些雖然不違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但不合理。也應當有糾正機制。因此,本條規(guī)定在規(guī)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規(guī)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規(guī)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要讓勞動者遵守執(zhí)行,應當讓勞動者知道。因此,本條規(guī)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關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種,實踐中,有的用人單位是在企業(yè)的告示欄張貼告示;有的用人單位是把規(guī)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發(fā)給勞動者;有的用人單位是向每個勞動者發(fā)放員工手冊。無論哪種方式,只要讓勞動者知道就可以。
第12篇 單位會計電算化規(guī)章制度
為提高企業(yè)財會效率,進而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頒發(fā)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同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嚴格的操作管理制度
1、崗位責任制
在系統運行前,必須確定會計電算化崗位及職責,根據會計業(yè)務量要求和會計數據處理方式不同,可設以下崗位:
a、會計主管:
(1)負責組織開展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包括制訂會計電算化發(fā)展規(guī)劃、配合計算機人員研制相關的系統開發(fā)、會計軟件系統的日常應用、崗位監(jiān)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做為會計主管應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
(2)負責制訂會計崗位責任制,并協調管理各崗位員工的工作。
(3)制訂會計電算化的各項管理制度。
(4)負責整個系統正常運行、應用軟件資源的調配、系統故障及時處理。
b、系統操作員:
(1)負責會計核算所需數據,如:記帳憑證、往來帳、銀行帳、報表、材料單、工資單等。
(2)打印輸出各種帳簿、報表等。
(3)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c、憑證審核員:
(1)對手工計算編制的計帳憑證審核。
(2)負責計帳、結帳工作。
(3)負責報表的編制工作。
(4)做好數據的備份工作。
d、會計檔案:
(1)負責有關系統軟盤、數據軟盤的存檔,各種帳、證、表的保管。
2、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員應經過系統培訓后才能上崗。
(2)應經會計主管批準才能上崗,且只能在主管批準的權限內工作。
(3)嚴格按系統說明完成每一步工作。
(4)若出現故障情況,應報告領導一同分析原因;若出現系統引起的故障,應及時通知銷售商派人進行維護。
(5)應至少一個月備份一次數據,以防數據丟失。
(6)外來軟盤不得在有會計軟件的機器上運行,以防感染病毒。
3、機房管理制度:
(1)未經許可的無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財會專用機。嚴禁在機器上玩游戲。
(2)不得帶電拔插頭,以免損壞機器、設備。
(3)嚴禁使用外來軟盤,必要時要先殺毒后再使用。
(4)嚴格按順序開啟機器,長時間離開應關閉機器,下班必須關閉電源。
(5)應保持計算機清潔。
(6)計算機出現故障,應由專人維修,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開。
4、有嚴格的硬件、軟件維護制度:
若硬件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銷售商派人維護,切勿自己拆開。
軟件維護包括:
(1)對會計軟件的日常維護,包括:科目的升級、常見錯誤排除、數據恢復、調整打印機參數等。
(2)維護人員不得擅自改變原有軟件的程序。
(3)財會人員因正常操作失誤而引起的錯誤,應由財會人員改正,不得由維護人員通過維護修改,如打開憑證庫、帳簿庫等文件進行修改。
(4)加強對硬件、軟件的維護,是提高效率的關鍵。
5、有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電算化的檔案管理,大部分內容同手工一樣,應特別加強以下方面的管理:
(1)會計電算化軟件的文檔資料的保存。
(2)定期備份核算數據軟件的保管。
(3)帳簿中的日記帳、銀行帳每天打印,帳頁打印輸出裝訂成冊;總帳每月打印,年終裝訂成冊。
(4)全年會計年度結束,備份兩份完整軟盤分別保存。
(5)所有會計檔案必須造冊登記,以備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