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項目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一、保障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礎上,結合項目實際,特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二、國家有關規(guī)定,項目建立穩(wěn)定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產系統(tǒng)、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
三、項目應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資金來源于當期計量收入和業(yè)務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當年年度產值的為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每次計量收入到帳后,按比例預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資金,以備安全設備、儀器等日常維修、安全教育培訓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費用,以及有關安全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費用和安全獎勵資金的開支。
五、安全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護鞋、手套、防護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溫、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資格上崗培訓取證費用;宣傳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jgj59-99 標準、安全法培訓學習取證費用;開展安全月活動,召開現(xiàn)場會,應急預案的演練,組織參觀學習先進單位,組織知識競賽、文藝演出,訂閱報刊雜志、制作展板等費用。
(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資金以施工組織設計作為依據進行確定。包括:
(1)電器產品(開關箱、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熔斷器、插座、配電線材五芯電纜、瓷瓶等);
(2)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更換、檢測費用;
(3)現(xiàn)場圍檔(包括大門);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設施、綠化;
(5)現(xiàn)場廚房、廁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現(xiàn)場五牌一圖、警示標識標牌、ci 標識;
(8)現(xiàn)場保健急救藥品、器械;
(9)現(xiàn)場防噪音、粉塵、廢棄物處理等費用。
(四)人工費:現(xiàn)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維護,垃圾的清運等的人工費用;意外傷害保險、安全監(jiān)督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安全勞保用品開支費用在工程成本費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在管理費中列支,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所用費用在工程直接費中列支。
七、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在年度資金計劃中對安全保障金單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額度計劃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八、項目財務部負責安全保障金的落實工作,項目銀行存款除能保證日常開支外,應有足夠的安全保障資金。
九、安全勞保用品和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購買,由專職安保人員驗收,材料部門按安全管理辦法發(fā)放勞保用品,安全技術措施用品由相關工程人員按要求領用。
十、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的使用由項目人力資源部根據項目安全培訓計劃,先編制預算,報項目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公司財務核算部申報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十一、項目如有意外事故發(fā)生,事發(fā)時由項目在安全保障資金中臨時支用,事后應將事故專項報安保部,所有事故處理費用由公司安全部進行審核報項目分管領導批準后在項目安全保障資金中列支。同時由項目安保部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罰款交事故單位或項目沖抵事故費用。
十二、項目要嚴格按本制度落實到位安全保障資金,做到??顚S?,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資金保障制度由項目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2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一、項目部各單位、各部門都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有關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等,加強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使之做到經?;?、制度化。
二、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做到持證上崗,定期復審,每年接受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三、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通過安全培訓教育后持證上崗,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yè)技術業(yè)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四、項目部的特殊工種需接受特種作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定期復審,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業(yè)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由人事部門牽頭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參與協(xié)助。
五、項目部新錄用的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公司、項目部、作業(yè)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后,方準上崗。
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主要內容是本項目施工生產特點,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產安全基本知識,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機械作業(yè),電氣設備及高處作業(yè)等基本安全知識,防火、防毒、防塵、防爆知識及緊急情況的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及發(fā)放標準。
作業(yè)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其主要內容是作業(yè)特點與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班組安全制度和紀律及崗位安全責任制,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本崗位易發(fā)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本崗位的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項目部完成職工三級教育中的兩級教育:項目部教育和作業(yè)班組教育。
六、項目部待崗、轉崗、換崗人員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由項目部及班組組織,安全人員參加協(xié)助。
七、項目部對分包單位要負責統(tǒng)一管理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分包其總承包單位的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同時,嚴格按照本制度落實好各項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第3篇 鐵路項目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制度
(1 梁場建場方案必須執(zhí)行評估制度。在滿足質量、安全、環(huán)保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必須滿足制梁生產、存儲及提、運、架等要求。
(2 梁場按相關要求及時申領營業(yè)執(zhí)照。
(3 制梁場人力資源投入必須滿足預制箱(t)梁及軌道板生產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認證要求。
(4 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環(huán)保管理體系,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明確質量、安全、環(huán)保責任。
(5 箱(t)梁場執(zhí)行的《規(guī)范》、《質量驗收標準》、《技術文件》及《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必須是現(xiàn)行有效的,滿足全覆蓋要求。
(6 箱(t)梁場嚴格按《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規(guī)定檢驗梁榀的數(shù)量進行生產,滿足認證要求,不得超出范圍。
(7 原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檢驗、試驗標準及檢測頻次滿足相關標準。各種試驗、檢測報告齊全、有效。
(8 認證前的所有經營活動必須滿足《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按標準要求配備資源。生產要素必須滿足相關方要求。
(9 箱(t)梁場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環(huán)??刂频拇胧┍仨毴妗⒖茖W、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且滿足相關要求。
(10 箱(t)梁場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必須規(guī)范、有效,且滿足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11 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認證資料必須在通過中交一局及建設單位的預審合格后,方可申請認證。
(12 箱(t)梁場認證合格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4篇 某企業(yè)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xiàn)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3、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度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xiàn)。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xiàn)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工作。
4、安全責任
(1)、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對實現(xiàn)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目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5、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xiàn)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4)公司每月對各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考評,
在考評中達到合格標準的不獎不懲,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懲當月工資的10%,達到優(yōu)良標準的獎月工資的10%,安全生產月考評成績做為項目部年終評先工作的重要依據(占年終評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7、創(chuàng)優(yōu)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1)、公司對創(chuàng)文明工地的單位按建筑工程面積進行獎勵:創(chuàng)省級文明樣板工地的獎4元/m2;創(chuàng)省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3元/m2;對創(chuàng)市級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獎2元/m2;對創(chuàng)市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1元/m2;對未能完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的項目部,公司按照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獎勵辦法,對責任項目部進行相應的懲罰。
(2)、公司竣工的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匯總不達標的,公司將對該工程的項目部處1元/m2的罰款。罰款辦法由公司安全處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達標證據,經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交公司財務部由受罰單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懲罰資料入檔。
8、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fā)現(xiàn)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9、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1)、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a.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b.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d.
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e.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f.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2)、現(xiàn)場管理及檢查
a.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均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xiàn)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處罰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b.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c.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d.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50元。
e.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f.對于施工現(xiàn)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g.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h.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k.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l.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3)、工傷事故
a.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fā)當月獎金。
b.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c.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6個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d.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e.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設備事故和隱患
a.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b.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不少于100元)。
c.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5)火災事故及隱患
a、火災隱患
①、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②、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③、違犯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b、火警
①、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②、對于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③、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④、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⑤、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⑥、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⑦、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10、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xiàn)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5)、“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第5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依據《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獎勵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獎勵范圍、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第三條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指標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限度,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條進行處罰。
第四條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級的事故,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條進行處罰。
第五條 對安全隱患的處罰原則:安全檢查過程中,首次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下達安全隱患通知書。項目部應對嚴重隱患立即整改,對一般隱患按整改期
限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重復發(fā)生的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六條 對于嚴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對該項目部處以元罰款。
第七條 對于一般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對該項目部處以元罰款。
第八條 安全隱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條 嚴重安全隱患界定:
⒈安全管理方面:
⑴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⑵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無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未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未落實等。
⑶安全技術交底: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簽字手續(xù)。
⑷安全檢查:無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無記錄;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資金、定時限;
⑸安全教育:無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廠的工人未按規(guī)定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等
⑹特種作業(yè):特種從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或無證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
⑴施工現(xiàn)場:隨意吸煙、道路不暢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區(qū)與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劃分不明顯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規(guī)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場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等。
⑶現(xiàn)場防火:未辦理消防合格證;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無消防水源(高層建筑)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無動火審批手續(xù)和動火監(jiān)護的;
3、腳手架:
⑴施工方案:無施工方案;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審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設。
⑵立桿基礎: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立桿缺少底座、墊板;無掃地桿;無排水措施。
⑶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腳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體與建筑結構未按方案進行拉結或拉結不堅固。
⑷桿件間距與剪刀撐:立桿、大橫桿、小橫桿間距超過規(guī)定要求;不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xù)設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⑸腳手板與防護欄桿:腳手板未滿鋪;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探頭板;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施工層不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18厘米高擋腳板。
⑹交底與驗收:腳手架搭設前無交底;腳手架搭設未按分段分步辦理驗收手續(xù);無量化的驗收內容。
⑺小橫桿設置:不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的;小橫桿中固定一端的;單排架子小橫桿插入墻內小于24厘米的。
⑻桿件搭接:鋼管立桿采用搭接的。
⑼架體內封閉: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網或其他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之間間距大于20厘米未進行封閉的。
⑽腳手架材質:未與租賃單位簽訂質量擔保協(xié)議、查驗和保存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用于承重腳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鋼管、扣件及緊固件未進行外觀檢查,扣件未抽取樣本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矩指標復驗;鋼管彎曲、銹蝕嚴重;鋼管上打孔。
⑾通道:架體不設上下通道;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
⑿卸料平臺:未經設計計算;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未進行搭設完畢后未進行驗收;支撐系統(tǒng)與腳手架連結;無限定荷載標牌。
⒀掛腳手架試壓:掛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應未按2kn/m2均布荷載試壓不少于4小時,未對懸掛點及掛架的焊接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⒁掛腳手架間距:間距大于2米。
⒂驗收:掛腳手架進場搭設前未逐片檢驗的;掛腳手架安裝完畢后未進行驗收。
⒃荷載:掛腳手架超載(施工荷載為1kn/m2)使用;每跨作業(yè)人員超過2人;荷載集中堆放。
⒄掛腳手架架體防護:每片掛腳手架外側未同時裝有立桿,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其下部設置擋腳板;掛腳手架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腳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門窗等洞口時未進行防護;腳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網與平網雙層網兜嚴。
⒅安裝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4、基坑支護:
⑴施工方案: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不按支護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過5米,無專項方案、未經專家論證、未經上級審批。
⑵臨邊防護: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臨邊及其他防護不符合要求。
⑶坑壁支護:坑槽載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護的作法不符合專項方案;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未采取措施調整。
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措施。
⑸坑邊荷載: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1米或設計規(guī)定;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防護措施。
⑹上下通道: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⑺土方開挖: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挖土作業(yè)時,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內;挖土機作業(yè)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機無證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程序挖土。
⑻基坑支護變形監(jiān)測:未按規(guī)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的監(jiān)測;未按規(guī)定對毗鄰建筑物和管線、道路進行沉降觀測。
⑼作業(yè)環(huán)境:基坑內作業(yè)人員無安全立足點;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光線不足未設置足夠照明。
5、模板工程:
⑴施工方案:無施工方案;未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⑵支撐系統(tǒng):現(xiàn)澆砼模板的支撐系統(tǒng)無設計計算;支撐系統(tǒng)不符合設計要求;
⑶立柱穩(wěn)定: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不按規(guī)定設置縱橫向支撐;立柱間距不符合規(guī)定;
⑷施工荷載: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規(guī)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勻。
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各種模板堆放過高。
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拆除區(qū)域未設置警戒線且無監(jiān)護人;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⑺模板驗收: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模板工程無驗收手續(xù);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⑻砼強度:模板拆除前無砼強度報告;砼強度未達規(guī)定提前拆模。
⑼運輸?shù)缆罚涸谀0迳线\輸砼無走道墊板;走道墊板不穩(wěn)不牢。
⑽作業(yè)環(huán)境: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
6、"三寶"、“四口”:
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標準;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
⑵安全網:在建工程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規(guī)格、材質不符合要求;安全網未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⑶安全帶:安全帶不符合標準;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
⑷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無防護措施;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電梯井內未每隔兩層(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網。
⑸預留洞口、坑井防護:無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
⑹通道口防護:無防護措棚;防護不嚴密;防護棚不牢固、材質不符合要求。
⑺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臨邊無防護;臨邊防護不嚴、不符合要求。
7、施工用電:
⑴施工用電方案:未按規(guī)定編制施工用電方案或未經審批;未施工用電方案敷設臨時用電
⑵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閉不嚴。
⑶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tǒng):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不符合要求;
⑷配電箱、開關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開關箱(末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漏電保護裝置參數(shù)不匹配;電箱內無隔離開關;違反“一機、一閘、一箱”;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等不便操作;閘具損壞、閘具不符合要求;配電箱內多路配電無標記;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
⑸現(xiàn)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無漏電保護;燈具金屬外殼未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電壓供電;潮濕作業(yè)未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混亂和接頭處未用絕緣布包扎;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及以下電源供電。
⑹配電線路:電線老化、破皮未包扎;線路過道無保護;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線(電纜);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替代五芯電纜。
驗收:臨時用電敷設完畢后未進行驗收;或無驗收記錄
⑺電器裝置:閘具、熔斷器參數(shù)與設備容量不匹配、安裝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⑻變配電裝置: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
⑼用電檔案:接地極無阻值搖測記錄、無電工巡視維修記錄或填寫不真實
8、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
⑴安全管理:使用無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未檢測的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從無營業(yè)執(zhí)照方租賃設備;未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安全協(xié)議書。
⑵架體:無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經審批;未按方案要求進行安拆;架體基礎不符合要求;架體垂直偏差超過規(guī)定;架體外側無立網防護或防護不嚴。
⑶限位保險裝置:吊籃無??垦b置;??垦b置未形成定型化;無超高限位裝置;使用摩擦式卷揚機超高限位采用斷電式;高架提升機無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或無超載限制器。
⑷與建筑結構連接:連墻件的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連墻桿連接不牢;連墻桿與腳手架連接;連墻桿材質或連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⑸鋼絲繩:鋼絲繩磨損超過報廢標準;鋼絲繩銹蝕缺油;繩卡不符合規(guī)定;鋼絲繩無過路保護;鋼絲繩拖地。
⑹樓層卸料平臺: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或防護不嚴;平臺腳手板搭設不嚴、不牢;平臺無防護門或不起作用;防護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進料口無防護棚或不符合要求。
⑺吊籃:吊籃無防護門;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違章乘坐吊籃上下;吊籃提升使用單根鋼絲繩。
⑻安裝驗收:無驗收手續(xù)和驗收人簽字;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
⑼傳動系統(tǒng):卷揚機地錨不牢固;卷筒鋼絲繩纏繞不整齊;滑輪翼緣破損或與架柔性連接;卷筒上無防止鋼絲繩滑脫保險裝置。
⑽聯(lián)絡信號:無聯(lián)絡信號;信號方式不合理、不準確。
⑾卷揚機操作棚:卷揚機無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⑿避雷:防雷保護范圍以外無避雷裝置;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
9、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⑴安全裝置:梯籠安全裝置未經試驗或不靈敏;門連鎖裝置不起作用。
⑵安全防護:地面梯籠出入口無防護棚;防護棚材質、搭設不符合要求;卸料口無防護門;有防護門不使用;卸料臺口搭設不符合要求。
⑶司機:無證上崗作業(yè);作業(yè)前不按規(guī)定試車;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或無交接班記錄。
⑷荷載:超過規(guī)定承載人數(shù)無控制措施;超過規(guī)定重量無控制措施。
⑸安裝與拆卸: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或未經審批;未對拆裝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用沒有資格證的拆裝隊伍;拆裝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拆裝作業(yè)未設置警戒區(qū)未設專人監(jiān)護。
⑹安裝與驗收:使用未經檢測的電梯;安裝后未經驗收。
⑺架體穩(wěn)定:架體垂直度超過說明書規(guī)定;架體與建筑結構附著不符合要求;架體附著裝置與腳手架連接。
⑻聯(lián)絡信號:無聯(lián)絡信號;信號不準確。
⑼電氣安全:電氣安裝不符合要求;電氣控制無漏電保護裝置。
⑽避雷:在避雷保護范圍外無避雷裝置;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
10、塔吊:
⑴安全管理:未與租賃方、安裝方簽訂租賃合同、安裝合同、安全管理協(xié)議;使用無統(tǒng)一編號起重機械;使用無營業(yè)執(zhí)照方起重機械;使用無安裝資質的單位安拆起重機械;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起重機械未安拆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未經檢測機構檢驗;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備案。
⑵力矩限制器:無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靈敏。
⑶限位器: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靈敏。
⑷保險裝置:吊鉤無保險裝置;卷揚機卷筒無保險裝置。
⑸附墻裝置與夾軌鉗:塔吊高度超過規(guī)定不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安裝不符合說明書要求;無夾軌鉗;有夾軌鉗不用。
⑹塔吊指揮:信號工無上崗證;高塔指揮不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⑺路基與軌道:路基不堅實、不平整、無排水措施;枕木鋪設不符合要求;道釘與接頭螺栓數(shù)量不足;軌距偏差超過規(guī)定;軌道無極限限位阻擋器;高塔基礎不符合要求。
⑻電氣安全:行走塔吊無卷線器或失靈;塔吊與架空線路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軌無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⑼多塔作業(yè):兩臺以上塔吊作業(yè)無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
⑽安裝驗收:安裝完畢無驗收資料或責任人簽字;驗收單上無量化驗收內容。
11、起重吊裝:
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裝作業(yè)無方案;作業(yè)方案未經審批。
⑵起重機:起重機無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無保險裝置;起重機未取得準用證;起重機安裝后未經驗收。
⑶鋼絲繩與地錨:起重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滑輪不符合規(guī)定;纜風繩安全系數(shù)小于3.5倍;地錨埋設不符合設計要求。
⑷吊點:不符合設計規(guī)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繩徑倍數(shù)不夠。
⑸司機指揮:司機無證上崗;非本機型司機操作;指揮無證上崗;高處作業(yè)無信號傳遞的。
⑹地耐力:起重機作業(yè)路面地耐不符合說明書要求;地面鋪墊措施達不到要求。
⑺起重作業(yè):被吊物體重量不明就吊裝;有超載作業(yè);每次作業(yè)前未經試吊檢驗。
⑻高處作業(yè):結構吊裝未設置防墜落措施;作業(yè)人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無牢靠措施;人員上下無專設爬梯、斜道。
⑼作業(yè)平臺:起重吊裝人員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作業(yè)平臺腳手板未滿鋪。
⑽構件堆放:樓板堆放超過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規(guī)定;大型構件堆無穩(wěn)定措施。
⑾警戒:起重吊裝作業(yè)無警戒標志;未設專人警戒。
⑿操作工:起重工、電焊工無證上崗。
12、施工機具:
⑴電刨子:安裝后未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電刨子和電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具缺少防護措施。
⑵電鋸:安裝后未驗收;無鋸盤防護罩、分料器、傳動部位無防護罩;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
⑶手持電動工具:i類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隨意接長電源線或更換插頭。
⑷鋼筋機械:安裝后未經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及對焊作業(yè)區(qū)無防護措施;傳動部位無防護。
⑸電焊機:安裝后未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防觸電裝置;一次線長度超過規(guī)定或不穿管保護;焊把線接頭超過3處或絕緣老化;電源不使用自動開關;電焊機無防雨罩。
⑹攪拌機:安裝后未經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操作手柄無保險裝置;攪拌機無防雨防砸棚和作業(yè)臺不安全;攪拌機無保險掛鉤或掛鉤不使用;傳動部位無防護罩;作業(yè)平臺不平穩(wěn)。
⑺氣瓶:各種氣瓶無標準色標;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無隔離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時平放;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氣瓶無防震圈、防護帽。
⑻翻斗車:制動裝置不靈敏;司機無證駕駛;行車載人;違章行車。
⑼潛水泵: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
13、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違反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可能引發(fā)傷害的其它行為。
第十條 一般隱患指除嚴重隱患以外的其它違反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一條 罰款繳納:罰款由財務部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條 對拒簽收罰款單的項目部,由檢查人員雙人簽字后將罰款單送達財務部,對拒簽收罰款單的項目部將加倍處罰。
第十三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不符,應按照國家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一、保障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礎上,結合項目實際,特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二、國家有關規(guī)定,項目建立穩(wěn)定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產系統(tǒng)、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
三、項目應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資金來源于當期計量收入和業(yè)務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當年年度產值的0.6%為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每次計量收入到帳后,按比例預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資金,以備安全設備、儀器等日常維修、安全教育培訓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費用,以及有關安全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費用和安全獎勵資金的開支。
五、安全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護鞋、手套、防護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溫、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資格上崗培訓取證費用;宣傳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jgj59-99 標準、安全法培訓學習取證費用;開展安全月活動,召開現(xiàn)場會,應急預案的演練,組織參觀學習先進單位,組織知識競賽、文藝演出,訂閱報刊雜志、制作展板等費用。
(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資金以施工組織設計作為依據進行確定。包括:
(1)電器產品(開關箱、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熔斷器、插座、配電線材五芯電纜、瓷瓶等);
(2)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更換、檢測費用;
(3)現(xiàn)場圍檔(包括大門);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設施、綠化;
(5)現(xiàn)場廚房、廁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現(xiàn)場五牌一圖、警示標識標牌、ci 標識;
(8)現(xiàn)場保健急救藥品、器械;
(9)現(xiàn)場防噪音、粉塵、廢棄物處理等費用。
(四)人工費:現(xiàn)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維護,垃圾的清運等的人工費用;意外傷害保險、安全監(jiān)督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安全勞保用品開支費用在工程成本費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在管理費中列支,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所用費用在工程直接費中列支。
七、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在年度資金計劃中對安全保障金單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額度計劃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八、項目財務部負責安全保障金的落實工作,項目銀行存款除能保證日常開支外,應有足夠的安全保障資金。
九、安全勞保用品和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購買,由專職安保人員驗收,材料部門按安全管理辦法發(fā)放勞保用品,安全技術措施用品由相關工程人員按要求領用。
十、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的使用由項目人力資源部根據項目安全培訓計劃,先編制預算,報項目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公司財務核算部申報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十一、項目如有意外事故發(fā)生,事發(fā)時由項目在安全保障資金中臨時支用,事后應將事故專項報安保部,所有事故處理費用由公司安全部進行審核報項目分管領導批準后在項目安全保障資金中列支。同時由項目安保部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罰款交事故單位或項目沖抵事故費用。
十二、項目要嚴格按本制度落實到位安全保障資金,做到專款專用,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資金保障制度由項目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7篇 某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須在全體施工人員、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中展開,在全過程(即施工、操作、運行、檢驗、指揮、組織管理)中,全方位(即每個部位、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層次)內有針對性的開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險因素、應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組成。
4、安全教育實行項目部、班組逐級負責制,確保全體職工受到應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知識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安全素質和環(huán)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5、本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具體事務由項目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外協(xié)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協(xié)隊負責人、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6、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納入本年度培訓教育工作計劃中,所需資源配置應充分保證。
7、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記錄及考試成績檔案,并將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復印存檔。隨時接受***風電場、安裝分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教育內容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8、本項目部的各部門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作業(yè)人員、新入廠人員(包括勞務用工人員、新調入人員以及其他聘用人員等)均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9、本項目部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應經省級或集團公司等安監(jiān)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上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職、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經營管理骨干,應經過省級或集團公司等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1、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工程局安監(jiān)部門考核,確認安全監(jiān)察員資格,并經安裝分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取得《任職資格證》方能從事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時間和安全教育內容,按分局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12、各班(組)長、外協(xié)隊班(組)長,應經過分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安全教育內容按培訓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13、新入廠的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級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二級專業(yè)性安全教育;現(xiàn)場施工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習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總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4、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從事非本工種崗位的職工,必須進行轉換工種的教育。必須經過安裝分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安監(jiān)部門組織崗前專業(yè)性安全教育和所從事工作(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5、職工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要按新工人入廠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過分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安監(jiān)部門組織崗前專業(yè)性安全教育和所從事工作(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6、“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①、安裝分局一級教育: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通用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防護知識、工程局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工作特點與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二級教育:包括風機安裝工程的施工特點及安全生產狀況,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種專業(yè)安全技術要求,工作區(qū)域內主要重大危險作業(yè)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組三級教育:包括本班組和工種的安全施工特點、狀況及工作環(huán)境;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等內容。
17、本項目部的施工作業(yè)班組,要開展“班前五分鐘”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業(yè)前,現(xiàn)場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認真開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組)長和安全員在施工作業(yè)前,根據本班施工作業(yè)任務的特點和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詳細講解當班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當場由接受人在記錄上簽字確認;在施工作業(yè)中由班(組)長安全員,隨時檢查安全,施工作業(yè)人員之間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業(yè)后總結本班當日安全生產情況,并做了好記錄。“三工教育”即工前講安全、工中檢查提醒安全,工后總結安全。
18、電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機械工、駕駛員、登高架設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具有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確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19、未在特種崗位上作業(yè)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yè)。
20、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者,按期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作業(yè)。
22、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對從事這些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與操作規(guī)程以及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23、本項目部的各施工作業(yè)班組,每星期必須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做到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每次活動必須有詳細記錄,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動應包括:學習《安全生產法》、本項目部、安裝分局和水電*局、***風電場等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規(guī)章制度,以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總結本作業(yè)隊或本班組近期的安全生產情況;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防護設施實施情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控制措施實施情況;進行險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隱患整改等內容。
24、嚴格執(zhí)行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定期考試制度。
①、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行政正職、副職、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安全質量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等,每年參加一次安裝分局、水電*局組織或集團公司、省安全監(jiān)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考試。
②、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組織生產作業(yè)崗位的施工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考試。參加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進行補考,合格后方能上崗。
25、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習慣性違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野蠻施工、責任心不強造成事故(含重大險情事故)的領導與責任者,項目部安全部應對其進行違章安全教育學習,并須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意識、事故原因與教訓、安全知識、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法》等內容。
26、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事故案例教育。發(fā)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層層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經驗教訓,提出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從而使全體職工從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從事重大危險作業(yè)的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由施工班長或技術負責人對其進行危險特點、重大危險源、安全注意事項與防范措施的現(xiàn)場安全教育;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施工人員,由施工技術負責人對其進行有關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對進入施工現(xiàn)場參觀、學習的人員,由辦公室接待人員或安監(jiān)部門對其進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
28、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充分利用vcd光盤、講座、安全知識問答與競賽、安全專欄、安全生產簡報等多種形式,對全體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知識和遵章守紀教育,從而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
29、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工程分包的施工隊伍,要進行安全教育和監(jiān)督指導。
①、組織分包施工隊伍的從業(yè)人員,在入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將考試成績由***電場項目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核和備案。經認可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②、分包施工隊伍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風電場項目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③、分包施工隊伍凡增補、更換人員或發(fā)生工種變更的人員,在上崗前,都必須經***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并由安監(jiān)部門備案。
④、分包隊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30、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人員,按照《水電*局機電安裝分局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1、因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而接受違章教育的人員,在接受違章教育期間,停發(fā)個人工資、獎金,并且該作業(yè)班組負連帶責任,接受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處罰。
32、經檢查凡未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按情節(jié)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第8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5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費用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兩部分組成。
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包括
1、企業(y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費用;
2、安全檢測設備購置、更新、維護費用;
3、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監(jiān)控、治理費用;
4、事故應急救援器材、物資、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yǎng)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費用;
5、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評價及檢驗檢測支出;
6、保障安全生產的施工工藝與技術的研發(fā)支出;
7、安全獎勵經費等。
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包括
1、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防護口罩、護目眼鏡、耳塞、絕緣鞋、手套、袖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2、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
臨邊安全防護設施(樓層臨邊、陽臺臨邊、樓梯臨邊、卸料平臺側邊、基坑周邊等)的材料、人工費;
洞口安全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費;
為安全生產設置的安全通道、圍欄、警示繩等。
3、臨時用電安全防護
臨近高壓線隔離防護的材料、人工費;
配電柜(箱)及其防護隔離設施、漏電保護器、低壓變壓器、低壓配電線、低壓燈泡等。
4、腳手架安全防護
安全網、踢腳板等的材料、人工費。
5、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卷揚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防砸、防雨設施的材料、人工費;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維護、保養(yǎng)、更新等費用。
6、消防設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沙池、消防鏟等購置、安裝費;
7、施工現(xiàn)場文明施工措施費
確保施工現(xiàn)場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所進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掃的人工費等。
8、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含資料、差旅、培訓費等)。
9、安全標志、標語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等購置、制作及安裝費用。
10、安全評優(yōu)費用。
11、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專家論證支出。
12、與現(xiàn)場安全隱患整改等有關的支出。
13、季節(jié)性安全費用:夏季防暑降溫藥品、飲料;冬季防滑、防凍措施費用。
14、施工現(xiàn)場急救器材及藥品。
15、其它安全專項活動費用。
四、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 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 1.0%。
五、為職工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等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形成固定資產的,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fā)生的支出,待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七、依照規(guī)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
八、“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專項儲備”項目反映。
第9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常規(guī)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2、項目經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3、班(組)應堅持每周安全活動日。
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和自檢互檢相結合。按施工季節(jié),施工前,節(jié)假日前后組織安全檢查,自然氣候變化(惡劣氣候)應隨時檢查。每次安全生產大檢查都要進行總結,解決了哪些不安全因素,還存在哪些問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作記錄,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用書面上報。
二、安全檢查是管生產的領導(技術負責人)親自組織的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的檢查,其方法是,聽取反映情況和檢查實際效果相結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原因、查損失,對查出的問題,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三、每次檢查要按創(chuàng)'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和'高速公路文明工地'標準,對'三寶、四口、五臨邊'、腳手架、井架、施工用電、機械設備、防火安全、場容場貌、生活衛(wèi)生、安全管理資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要重點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四、為了安全生產,嚴禁帶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腳進入施工現(xiàn)場,嚴禁酒后作業(yè),對不聽勸阻者,根據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經濟制裁。
五、要堅持每天檢查'三寶'的使用情況,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一律要帶安全帽,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掛安全網,對違反規(guī)定不帶安全帽、不系安全帶、不掛安全網的要進行罰款。
六、要嚴格檢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對違章、冒險作業(yè)應立即糾正,本人或迫使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要注意職工的安全、健康,對本單位食堂職工和特殊工種等有關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全體職工要適當進行健康普查。
八、落實各項安全目標管理職責制度。
第10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制度9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九)
第一條、安全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廣泛的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等,要經常進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第二條、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經常進行學習各級行政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試,考試成績記入安全技術合格證內作為考核受獎的依據這一。
第三條、凡新入廠(場)或新調入施工人員(包括學徒工、合同工、臨時工、勞務工、實習生或其他從未進行過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方可進入現(xiàn)場車間,三級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內容如下:
一級教育處隊勞工部門會同安全員進行。
1、安全生產重要意義
2、應執(zhí)行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
3、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
二級教育由項目經理會同安全員進行
1、本工程施工概況與應注意安全事項
2、施工現(xiàn)場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防火注意事項
三級教育由施工員會同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
內容:
1、崗位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2、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3、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第四條、對于特殊工種如電氣及起重機械操作、焊接、受壓機器、司爐工、架子工、廠內車輛駕駛員等,必須進行經勞動部門的操作技能培訓,并經嚴格考試合格發(fā)證方可準許操作.
第五條、工人調換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機械設備、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操作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進行實際操作。
第六條、施工班組應堅持每天進行班前講評活動,提鋼為:
工藝過程應注意安全事項;
1、容易發(fā)生事故的工序及預防措施;
2、檢查班前操作場所各部位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可靠;
3、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總結一周來的安全工作,對遵章守紀人員進行表揚,對違章人員要進行批評。
第七條、各施工隊每月初一次,利用1―2小時進行安全活動及安全日活動由各民工隊,班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組織進行,其主要活動內容:
1、學習慣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規(guī)章制度和措施。
2、學習討論事故通報及其它安全資料。
3、總結上月的安全工作,討論改進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4、提出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護及消防防火措施,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5、進行其它與安全工作有關的活動。
第11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7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七)
一、項目部每周由項目經理主持召開全體施工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各班組長會議。
二、查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苗頭,學習安全法規(guī),交流經驗和體會。
三、講評上周安全情況,提出注意事項,匯報解決有關安全工作實際問題。
四、進行安全宣講,分析安全事故原因、特點、結合工程實際,分析階段安全形勢,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總結上周安全工作經驗、教訓、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六、嚴格考勤、記錄、無故缺席應予罰款,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第12篇 項目工程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積極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
2、工地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對該施工項目安全檢查。
3、班組班前、班后崗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須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5、腳手架、上料平臺、斜道的搭設,塔吊、垂直運輸機(架)等大型施工機械的安裝,現(xiàn)場施工用電路線架設等需經班組自檢,有關部門專業(yè)驗收檢查合格后,與使用單位辦理交接安全檢查手續(xù),方可使用。
6、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應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以督促整改單位消除隱患。對有即發(fā)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組、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檢查單位收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指令書'后,應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