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 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強化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查找和消除事故隱患,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有序可控,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第2 條安全檢查以國家、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技術規(guī)程等為依據(jù)。
第3 條本制度適用于各工區(qū)、班組及參與項目施工的勞務協(xié)作隊伍。
第二章安全檢查形式
第4 條綜合性的安全月度大檢查:由項目經理或主管生產副經理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檢查,項目至少每月檢查二次。
第5 條不定期安全檢查:由項目領導和有關部門,根據(jù)施工安全情況,不定期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
第6 條經常性檢查:由項目部有關領導、部門和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每天深入施工現(xiàn)場,進行崗位自檢、互?;z、班組長檢查、項目經理(生產副經理)巡查、安全科長(安全員)巡查,特別是對危險工作場所進行重點檢查。
第7 條季節(jié)性檢查:根據(jù)不同季節(jié)及氣候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有目的的安全檢查,制定預防措施。
第8 條專業(yè)安全檢查:根據(jù)生產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組合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第9 條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針對節(jié)假日前后從業(yè)人員思想松懈而進行的安全檢查。
第10 條班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由班組長及兼職安全員負責檢查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機械、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狀況以及安全裝置、防護措施、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等,確保班組安全生產。
第三章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及規(guī)定
第11 條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本項目的安全檢查情況,每月至少組織二次檢查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考核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的管理工作,安全部門負責考核工區(qū)、班組、勞務協(xié)作隊伍安全檢查活動的開展情況,查措施、查施工現(xiàn)場、查工區(qū)安全工作落實、查紀錄、查整改措施、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查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紀錄、查安全會議記錄。
第12 條工區(qū)安全檢查。工區(qū)每周對本工區(qū)檢查二次,由工區(qū)主任、技術負責、班組長參加的檢查小組。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勞動紀律、查違章作業(yè)、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查班組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生產狀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對優(yōu)秀的班組和隊給予獎勵,對不安全因素和違章現(xiàn)象進行處理。
第13 條日常性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的每日經常性的預防性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主要有:各級專職安全員和值班人員例行檢查、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檢查。
第四章現(xiàn)場安全檢查的內容
第14 條查思想
1.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方針政策法規(guī)在項目的具體落實情況,查各部門、工區(qū)、班組和職工群眾是否重視安全工作、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高度重視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廣度。
2.查各部門負責人、工區(qū)負責人、班組長和職工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強不強是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是否做到警鐘長鳴。
3.查是否將安全工作放到首位,是否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經濟處罰、輕思想教育的現(xiàn)象。
4.查是否認識到抓安全生產的迫切性的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重要性,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生產是否服從安全。
5.查對安全生產的法律、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工作目標明確了沒有,落實了沒有,效果如何。
第15 條查各種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實。
第16 條查紀律、查措施
1.查施工人員是否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施工人員對安全生產是否盡職盡責,對違章、違紀現(xiàn)象處理教育是否有記錄。
2.查年度、季度、月安全技術措施編制計劃,是否根據(jù)施工工藝、技術要求、現(xiàn)場施工條件編制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各道施工工序要有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計劃、措施要隨生產任務及時下達。要有記錄有臺帳。
第17 條查隱患
1.查施工現(xiàn)場勞動條件、安全設施、安全裝置、安全用具、勞動保護用品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標準要求,生產便道是否暢通、平整。材料、構件、產品堆放是否整齊,重要運輸設備、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現(xiàn)澆箱梁支架、模板是否按技術交底要求拆裝。施工人員是否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2.查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施工現(xiàn)場重點防火單位消防器材配備及管理情況,定制度,定專職人員,定期檢查有記錄。
3.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情況、是否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有無培訓及培訓記錄,有無上崗證現(xiàn)象。
4.查機械、設備的運作、保養(yǎng)情況,有無帶“病”是否定期檢測、保養(yǎng)。
5.查施工臨時用電的管理情況,是按臨時用電規(guī)定安裝觸保,有否接地線,線路配置是否科學、合理等。
6.查職工還存在哪些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思想苗頭,有無進行疏導教育記錄。
第18 條查整改情況
1.安全檢查是發(fā)現(xiàn)危險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因素。認真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作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2.立即整改的問題:凡是有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危險的隱患,應立即整改,由檢查組簽發(fā)停工令,被檢查的單位負責人接到停工整改通知后應立即停工,制定整改方案,組織人、財、物促使危險隱患盡快解決,改完后立即通知檢查人員前來復查,認為合格后方可批準復工。
3.限期整改,凡是危險隱患比較嚴重,不盡快解決就有可能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但由于各種因素不能立即解決的,應限期整改好,由檢查組簽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被停單位接到通知或給責任者以經濟處罰。
4.口頭通知整改,對嚴重違章及一般隱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在檢查時口頭通知哪項提出各類、各項問題,落實給責任者,及限期改觀。
5.搞好整改復查工作
對于簽發(fā)整改通知書的危險隱患,檢查單位必須組織力量逐項復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徹底或有革新者,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凡逾期不改、整改不認真、對責任人給予批評、經濟處罰,性質嚴重的簽發(fā)停工令。
6.檢查要和評比、總結、獎罰相結合。
每次檢查都要有一個綜合的評比意見,做到獎罰分明,對每個月、季、年度檢查評比的材料部上報總公司,在年度的評比中,安全工作及指標也有考核權和否決權對有些單位和個人其指標完成較好,但安全指標完成不好或達不到要求,就不能評為先進集體和個人。
7.在安全檢查中,要注意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也要總結發(fā)生事故的教訓,要把這些正反經驗進一步總結提高,以便找出規(guī)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總公司安全總目標的落實。
第五章安全檢查要求
第19 條各種安全檢查應根據(jù)檢查形式,明確檢查負責人,配備力量,抽調專業(yè)人員參加檢查,進行分工,明確檢查內容,標準及要求。
第20 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注重重點安全部位全面檢查,及一般部位一定數(shù)量測點相結合的抽查。
第21 條檢查記錄。檢查應形成檢查記錄,應認真,詳細。
第六章安全檢查方法
第22 條檢查應盡量采用檢測工具,用數(shù)據(jù)說話,通??梢酝ㄟ^“問”、“看”、“量”、“測”、“動作試驗”等方法進行。
第23 條“問”通過對現(xiàn)場管理人員,操作工人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經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
第24 條“看”主要查看管理資料,持證上崗,現(xiàn)場標志,交接驗收資料,“三定”使用,“四?!奔啊芭R邊”防護情況,設備的防護裝置等。
第25 條“量”用尺進行實測實量,量安全距離,量安全高度,量臨界尺寸等。
第26 條“測”用儀器,儀表實地進行測量。
第27 條“動作試驗”主要指各種限位裝置的靈敏程序,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龍門吊超高限位裝置,翻斗車制動裝置、行駛車輛的剎車系統(tǒng)。
第七章事故隱患處理和整改
第28 條對各類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項目安全科應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通知相關人員簽字接收。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
一、簽發(fā)整改通知書給各工區(qū)、班組,并責令限期整改;
二、各工區(qū)、班組在限定時間內,落實整改措施、責任人,并把整改情況書面回復項目安全科;
三、整改期限過后,項目安全科對整改事項進行復查,填寫記錄單備案;
第29 條項目安全科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應進行登記,作為整改備查依據(jù),以及制定指導安全管理決策。
第30 條責任部門應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方案進行整改。事故隱患整改實行防范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五落實”。整改完成后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立即派員進行復查,經查整改合格后進行銷案。
第31 條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32 條對于涉及其他單位而不能自身解決的安全隱患,以及工區(qū)、班組確無能力解決的安全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第八章安全生產獎罰
第33 條在安全生產中造成一般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由項目經理部提出處理措施,上報公司批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進行處理,并追究事故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據(jù)刑法有關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34 條在安全生產方面,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項目經理部追究肇事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處罰。
1.由于冒險蠻干或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
2.由于違章作業(yè)造成傷亡事故;
3.發(fā)現(xiàn)有事故危險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減輕事故;
4.由于不服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造成傷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
第35 條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等責任事故,使單位遭受經濟損失的,項目責令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第36 條對整改不力、復查后未達整改要求的須再發(fā)整改通知,
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37 條項目每年對施工過程中對安全作出貢獻和安全先進個人進行獎勵。
第九章附則
第38 條本規(guī)定由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39 條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生效。
第2篇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與依據(jù))為了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預防和治理生產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保護水土資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在山區(qū)、丘陵區(qū)、風沙區(qū)以及水土保持規(guī)劃確定的容易發(fā)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qū)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審批和監(jiān)督實施,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是指生產建設過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擾動地表,損壞植被的生產建設項目。
第三條(管理主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開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方案效力)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后續(xù)設計和施工、水土保持監(jiān)測和監(jiān)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依據(jù)。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得實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條(編制機構)水土保持方案由生產建設單位編制。沒有能力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技術條件的機構編制。
第六條(方案內容)水土保持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生產建設項目概況及項目所在區(qū)域概況;
(二)主體工程水土保持評價與水土流失預測;
(三)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及防治分區(qū);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標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資估算與效益分析。
第七條(方案分類)根據(jù)生產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影響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分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兩類。
征占地面積在5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5萬立方米以上的,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征占地面積不足5公頃且挖填土石方總量不足5萬立方米的,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
第八條(方案深度要求)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應當符合相應技術標準的要求。
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應當與主體工程設計階段和工程建設進展相應。
第九條(申報材料)生產建設單位申請審批水土保持方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審批申請;
(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
(三)生產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相關文件;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報批時間1)實行審批制的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xù);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在提交項目核準申請報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xù);實行備案制的項目,在辦理備案手續(xù)后、項目開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xù)。
第十一條(報批時間2)下列生產建設活動,應當在建設實施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xù):
(一)工業(yè)園區(qū)、開發(fā)區(qū)、城鎮(zhèn)新區(qū);
(二)經營性取土、挖砂、采石;
(三)占地5公頃以上的移民安置區(qū);
(四)占地5公頃以上的農林開發(fā)。
第十二條(受理)有審批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材料審查后,根據(jù)下列情況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補正通知書,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三條(公示)有審批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后,應當編寫方案摘要,在相關行政機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對公眾反映的重要問題應當調查核實,并可以要求生產建設單位作出解釋說明。
第十四條(分級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實行分級審批。
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生產建設項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所屬的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生產建設項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生產建設活動的水土保持方案由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審批條件)批準水土保持方案,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政策規(guī)定;
(二)符合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標準;
(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guī)劃;
(四)需要進行技術評審的,通過了技術評審;
(五)對社會公共利益無重大損害,對他人合法權益無直接重大損害或者雖有損害但已提出合理補償方案。
第十六條(審批時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是否驗收合格的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需要進行技術評審的,技術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第十七條(方案需重新報批情形)水土保持方案經批準后,生產建設項目因地點、規(guī)模發(fā)生重大變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產建設單位應當補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報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批:
(一)因地點、規(guī)模發(fā)生變化,需要重新辦理立項手續(xù)的;
(二)礦山、電廠、水利水電樞紐、機場等,其主要工程位置發(fā)生變化的;
(三)公路、鐵路、渠道、管道、輸電線路等線型生產建設項目,其線路位置變化超過30%的;
(四)生產建設項目總占地面積增加20%以上的。
第十八條(措施變更的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等發(fā)生下列重大變化之一的,生產建設單位應當自確知需要變更措施之日起30內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一)植物措施總面積變化超過40%的;
(二)工程措施工程量變化超過30%的;
(三)取土量在5萬立方米以上,取土場位置發(fā)生變更的;
(四)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棄渣(或者砂、石、土、矸石、尾礦)專門存放地位置發(fā)生變更的。其中棄渣量不足5萬立方米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設計、施工合同要求)生產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與主體工程同時開展水土保持設施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單獨成冊。
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生產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水土保持設施的內容、質量和進度要求。
第二十條(同時施工)水土保持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生產建設單位應在生產建設項目實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和正式開工之日起30日內通知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和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監(jiān)理、監(jiān)測)水土保持設施建設應當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監(jiān)理規(guī)定》(水利部令第28號)開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jiān)理。
凡征占地面積在50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50萬立方米以上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具備水土保持監(jiān)測資質的機構,對生產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進行監(jiān)測。
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向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和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報送監(jiān)測實施方案,定期報告監(jiān)測情況。
第二十二條 (監(jiān)督檢查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分級管理權限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生產建設項目所在區(qū)域的下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生產建設項目所在流域的流域管理機構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三條(監(jiān)督檢查內容)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水土保持方案報批及變更等手續(xù)履行情況;
(二)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落實情況;
(三)水土保持設施施工合同落實情況和施工進展情況;
(四)水土保持施工監(jiān)理和監(jiān)測情況;
(五)水土保持補償費繳納情況;
(六)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管理情況;
(七)水土保持效果相關情況。
第二十四條(改正)生產建設單位應當配合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改正要求的,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改正計劃和落實措施,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改正工作,并將改正結果及時上報監(jiān)督檢查機關。
第二十五條(信息公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情況,并對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進行通報。
第二十六條(批準方案的有效期)水土保持方案自批準之日起5年內未開工建設的生產建設項目,應當重新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七條(處罰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監(jiān)督檢查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處罰2)水土保持編制等技術服務機構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數(shù)據(jù)或者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警告,可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處罰3)生產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手續(xù);逾期不補辦手續(xù)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生產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而開工建設的;
(二)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guī)模發(fā)生重大變化,未補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補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對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變更的。
第三十條(施行時間)本辦法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發(fā)布的《開發(fā)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3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獎罰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獎罰
管理文件: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制度
1.進入工地現(xiàn)場不帶安全帽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20元。
2.未經工地現(xiàn)場管理人員同意,私自穿拖鞋進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腳,每次罰款20元。
3.未經工地管理人員同意,擅自將六口(電梯井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防護設施拆除的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馬上修復。
4.對在高空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者,首次教育,對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將處以50元的罰款。
5.施工機具要求安排專人操作,對未經安排擅自開機者,處以50元罰款。
6.井架提升機嚴禁載人上落,違者罰款100元。
7.嚴禁在排柵上進行上、下爬行,違者罰款50元。
8.對擅自搭接電源,動用機電設置者,違者罰款50元。
9.施工場地,嚴禁家屬、小孩進入玩耍,違者罰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上、下交叉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
11.安全部門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時,對工地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者,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第4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為明確項目部管理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材料員、各班組長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工程公司)負責考核項目經理;
2、項目經理負責考核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
項目材料員、各班組長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評分形式。
五、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為優(yōu)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為不合格。
六、考核獎罰:根據(jù)項目部制定的獎罰制度在工程項目結束或年度經濟分配中進行獎罰兌現(xiàn)。
第5篇 項目常務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在總經理和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對授權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
2、主動配合項目經理制定和實施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指導督促各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在授權工作范圍內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
4、對上級安檢部門提出的不安全因素組織整改。
5、要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等各項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6、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培訓,不斷增強依法辦事能力。
7、定期向項目經理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6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4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四)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剎違章、禁冒險、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使項目部安全管理納入正規(guī)化、制度化,根據(j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室、班組、個人,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中取得一定成績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績的;
3)在安全防護措施方面,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2、罰則
1)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職工,給予經濟處罰,對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元,不系好帽帶罰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褲、三角褲頭或赤膊上班,有行為之一者,罰款10元;
(3)高處作業(yè)人員不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罰款20元;
(4)磨石子機、打夯機、振動器等移動式用電機具的操作手,不按規(guī)定戴絕緣手套、穿防護鞋操作,罰款20元;
(5)凡在高處作業(yè)未經批準擅自向下擲垃圾物料者罰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擔責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木作車間和禁止煙火的區(qū)域內吸煙、動火者,罰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現(xiàn)場內特別是在腳手架上打鬧、嬉戲、追逐開玩笑者,罰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罰款30元;
(9)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如洞口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等,查有行為之一者,罰款30元;
(10)隨便開動他人操作的機械者,罰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當事人責任;
(11)乘井架吊籃上下者,罰款20元,開機者罰款50元;
(12)私燒電爐或非專業(yè)電工在生產區(qū)域或宿舍內私拉電線、亂接電源者罰款20元;
(13)無特殊工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項目,罰款20元,指使者罰款50元;
(15)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不按規(guī)定戴勞動保護用品,罰款20元,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有嚴重違章行為的,吊扣操作證3至6個月;
(16)塔吊、井架、施工電梯等操作人員違反規(guī)程規(guī)定,查有冒險作業(yè)者,罰款30元;
(17)專業(yè)電工違反《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禁項目之一者,罰款20元,利用鋼絲或其它金屬代替保險絲,查有一根罰款10元;
(18)電、氣焊作業(yè)人員使用氧氣、乙炔氣割焊,不遵守明火規(guī)定距離,電焊機一、二次側進出線長度超規(guī)范要求,查有一處罰款20~50元;
(19)塔吊電梯司機、塔吊指揮、卷揚機、攪拌機操作人員或其他作業(yè)人員,擅離崗位或在崗位上不專心操作,罰款20~50元;
(20)凡攜帶家屬或小孩進入作業(yè)場所者,罰款20元。
2)項目部各科室、各班組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查處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頓:
(1)單位工程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而進行施工的,罰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項工程無安全技術交底,查有缺一項,罰款100元,未履行簽字手續(xù),罰款50元;
(2)施工用電方案、腳手架搭拆方案、高層井架、塔吊及人貨電梯安裝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項而進行施工的,罰款100元,未報批,罰款50元;
(3)'四口'、'五臨邊'有一處未及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嚴密,罰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時設置進料防護棚、進料防護門、吊籃安全門、樓層卸料平臺防護、上下聯(lián)絡信號,查有一處罰款100元,用鋼筋代替井架纜風繩,查有一根罰款50元;
(5)施工機具傳動部位無防護罩殼、嚴重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查有一處罰款50元;
(6)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guī)定存放,罰款100元。
3)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班組、各科室有關負責人,除給予經濟罰款外,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fā)現(xiàn)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4)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xiàn)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者嫁禍他人的;
(5)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解決的安全隱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8)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3、獎懲手續(xù)及有關說明
1)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評先活動,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2)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當然執(zhí)法部門,對上述違章的人和事有權給予處罰;
3)個人罰款由安全科出具罰款通知單,由所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在本人工資中扣除,分別上繳;
4)集體罰款,由安全科出具罰款通知單,款項送交項目部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在有關金額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繳者每天追加5%的滯留金,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6)各科室、班組觸犯上述有關條款,如確因材料供應不及時或材料質量不過關、計劃部門部署不周、機械設備不及時修復等,項目部分擔50%的罰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齊抓共管;
7)行為人觸犯上述條款受到處罰,如查明質安科、班組平時教育、監(jiān)管不嚴,有關責任人按當事人處罰數(shù)款的20%進行罰款;
8)對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條款的違章違紀現(xiàn)象,可類比進行處罰;
9)所有罰款用作安全獎勵基金或用于項目部添置安全防護設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經費。
10)本條例由項目部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7篇 風電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須在全體施工人員、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中展開,在全過程(即施工、操作、運行、檢驗、指揮、組織管理)中,全方位(即每個部位、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層次)內有針對性的開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險因素、應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組成。
4、安全教育實行項目部、班組逐級負責制,確保全體職工受到應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知識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安全素質和環(huán)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5、本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具體事務由項目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外協(xié)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協(xié)隊負責人、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6、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納入本年度培訓教育工作計劃中,所需資源配置應充分保證。
7、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記錄及考試成績檔案,并將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復印存檔。隨時接受***風電場、安裝分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教育內容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8、本項目部的各部門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作業(yè)人員、新入廠人員(包括勞務用工人員、新調入人員以及其他聘用人員等)均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9、本項目部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應經省級或集團公司等安監(jiān)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上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職、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經營管理骨干,應經過省級或集團公司等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1、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工程局安監(jiān)部門考核,確認安全監(jiān)察員資格,并經安裝分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取得《任職資格證》方能從事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時間和安全教育內容,按分局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12、各班(組)長、外協(xié)隊班(組)長,應經過分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安全教育內容按培訓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13、新入廠的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級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二級專業(yè)性安全教育;現(xiàn)場施工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習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總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4、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從事非本工種崗位的職工,必須進行轉換工種的教育。必須經過安裝分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安監(jiān)部門組織崗前專業(yè)性安全教育和所從事工作(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5、職工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要按新工人入廠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過分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安監(jiān)部門組織崗前專業(yè)性安全教育和所從事工作(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16、“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①、安裝分局一級教育: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通用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防護知識、工程局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工作特點與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二級教育:包括風機安裝工程的施工特點及安全生產狀況,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種專業(yè)安全技術要求,工作區(qū)域內主要重大危險作業(yè)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組三級教育:包括本班組和工種的安全施工特點、狀況及工作環(huán)境;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等內容。
17、本項目部的施工作業(yè)班組,要開展“班前五分鐘”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業(yè)前,現(xiàn)場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認真開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組)長和安全員在施工作業(yè)前,根據(jù)本班施工作業(yè)任務的特點和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詳細講解當班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當場由接受人在記錄上簽字確認;在施工作業(yè)中由班(組)長安全員,隨時檢查安全,施工作業(yè)人員之間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業(yè)后總結本班當日安全生產情況,并做了好記錄?!叭そ逃奔垂で爸v安全、工中檢查提醒安全,工后總結安全。
18、電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機械工、駕駛員、登高架設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具有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確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19、未在特種崗位上作業(yè)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yè)。
20、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者,按期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作業(yè)。
22、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對從事這些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與操作規(guī)程以及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23、本項目部的各施工作業(yè)班組,每星期必須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做到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每次活動必須有詳細記錄,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動應包括:學習《安全生產法》、本項目部、安裝分局和水電*局、***風電場等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規(guī)章制度,以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總結本作業(yè)隊或本班組近期的安全生產情況;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防護設施實施情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控制措施實施情況;進行險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隱患整改等內容。
24、嚴格執(zhí)行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定期考試制度。
①、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行政正職、副職、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安全質量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等,每年參加一次安裝分局、水電*局組織或集團公司、省安全監(jiān)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考試。
②、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組織生產作業(yè)崗位的施工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考試。參加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進行補考,合格后方能上崗。
25、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習慣性違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野蠻施工、責任心不強造成事故(含重大險情事故)的領導與責任者,項目部安全部應對其進行違章安全教育學習,并須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教育
時間不少于24學時,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意識、事故原因與教訓、安全知識、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法》等內容。
26、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事故案例教育。發(fā)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層層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經驗教訓,提出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從而使全體職工從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從事重大危險作業(yè)的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由施工班長或技術負責人對其進行危險特點、重大危險源、安全注意事項與防范措施的現(xiàn)場安全教育;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施工人員,由施工技術負責人對其進行有關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對進入施工現(xiàn)場參觀、學習的人員,由辦公室接待人員或安監(jiān)部門對其進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
28、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充分利用vcd光盤、講座、安全知識問答與競賽、安全專欄、安全生產簡報等多種形式,對全體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知識和遵章守紀教育,從而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
29、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工程分包的施工隊伍,要進行安全教育和監(jiān)督指導。
①、組織分包施工隊伍的從業(yè)人員,在入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將考試成績由***電場項目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核和備案。經認可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②、分包施工隊伍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風電場項目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③、分包施工隊伍凡增補、更換人員或發(fā)生工種變更的人員,在上崗前,都必須經***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并由安監(jiān)部門備案。
④、分包隊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30、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人員,按照《水電*局機電安裝分局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1、因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而接受違章教育的人員,在接受違章教育期間,停發(fā)個人工資、獎金,并且該作業(yè)班組負連帶責任,接受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處罰。
第8篇 某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過程管理和控制,規(guī)范安全生產會議管理,依照*安(工管)發(fā)[20**]***號文件精神和《水電*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結合***風電場項目部工程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會議是安全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貫徹落實、檢查、整改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風電場項目部各級安全責任人,必須切實重視各類安全會議。
第二章會議類別及內容
第三條安全會議分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生產專項會議、安全生產例會;每日“三工安全教育”活動例會;每周一安全活動例會;單項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例會;事故分析會(含險情事故);每月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安全工作會議;半年安全工作會議等。
第四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會議
1、***風電場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安全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每年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宣傳貫徹國家、湖南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貫徹落實***風電場、水電*局、安裝分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安全生產工作精神。
(2)、研究制定***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規(guī)劃,明確安全生產思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階段性總結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考核情況,研究決定各時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4)、研究決定施工中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及處理意見。
第五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1、***風電場項目部每年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由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魯荷金風電場、水電*局、安裝分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制度。
(2)、總結上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
(3)、通報上一年度安全生產考核檢查情況。
(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
(5)、交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第六條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1、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是根據(j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情況,結合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召開的,會議由分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職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風電場、安裝分局及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精神。
(2)、總結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和下一階段工作目標。
(3)、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方面有關組織保障、基礎保障和管理保障的落實情況和應加強的工作做出決定和部署。
第七條安全生產專項會議
1、***風電場項目部每季度未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項會議,會議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持或委托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黨和國家、湖南省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傳達貫徹水電*局、安裝分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2)、聽取項目部班組匯報本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和下一季度工作計劃。
(3)、總結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的措施方案,研究安全投入的方向和重點,落實安全投入的資金,確定投入到位的具體時間,安排下一個季度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安全生產例會
1、***風電場項目部每月28~30日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主管安全副職、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主持召開每月安全工作會,參會人員主要有各部室負責人、各班組班組長、技術員、總工等相關人員。
2、會議主要內容:總結本月安全生產的檢查情況,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相應的措施,布置下一個月安全生產計劃。會后,組織召開全體職工安全會,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
第九條每周一安全活動例會,也叫“班組安全生產會議”。
1、依次由正、副班長和技術員主特,即在每周的星期一,每個班組在正、副班組長和技術的組織主持下,進行不少于半小時的安全活動。
2、活動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安全法律法規(guī)、水電*局、***風電場、安裝分局及本項目部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本周安全計劃(如工作中要遇到的安全工作重點及難點,共同討論安全施工的方法等)、上周安全總結(如表揚安全工作好的同志,批評違章作業(yè)的現(xiàn)象);結合本班組職工的切身利益進行安全案例分析等。還要做到對上周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檢查,查找出班組生產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問題,研究制定出班組安全生產的辦法。
第十條每日的“三工、三交”教育活動例會
1、由班長和技術員主特,工前講安全(即“班前”5分鐘活動)、工中檢查提醒安全、工后總結安全。
2、會議的主要內容:
①工前講安全(即“班前”5分鐘活動)指:在工作前,班組班長對當班全體人員,進行“三交”即安全、交任務、交技術,講解施工中應注意的各種安全事項、危險部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和應急措施,及具體安全措施要落實到每位操作人員,在做好記錄的基礎上,當班人員必須簽字。
②工中檢查提醒安全指:在生產施工中,班組長檢查施工本班人員有無“三違”現(xiàn)象,并對“三違”現(xiàn)象進行提醒和糾正。
③工后總結安全指:當天工作結束后,班組長針對當天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確定在下一個班次中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單項工程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會
1、在某個單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總工或技術負責人召集工程部、安全部、綜合部等相關部室、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
2、交底會主要包括:安全技術措施的分析、講解、討論,做好交底記錄。對于施工工期長、危險程度大的項目,要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的動態(tài)管理,并組織具體施工的班組,對技術安全措施進行學習討論。
第十二條事故分析會(含險情事故)
1、事故發(fā)生后(含險情事故),***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召開安委會事故分析會(當事人等相關人員參加)。
2、會議內容: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制訂防范措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會后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召開全體職工安全事故會。
第十三條***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各作業(yè)隊、班組和各職能部門,應隨時把存在重大問題反饋到安委會和安全例會上,以便集中研究,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委會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十四條***風電場項目部各類安全生產會議,要形成完整的會議記錄,并整理、保存?zhèn)洳椤?/p>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五條會議的召開應做到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對需要解決的事項和明確要求以及提出的措施要做出議題,做好會議相關材料的準備和會議議程安排,會議通知要提前書面下達。
第十六條會議必須形成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及時下達相關部門、班組和人員,并落實會議內容的執(zhí)行情況。
第十七條嚴格執(zhí)行會議制度,參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請假批準。
第十八條經檢查凡未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的,每項處罰100~200元,并責令改正。
第9篇 建筑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目標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考核范圍,應包括在安全生產和安全目標管理工作中負有安全職責的有關領導、相關部門和各級施工管理人員。
二、局屬各單位要根據(jù)“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制定目標實施計劃,并定期進行考核。
三、工程項目經理部副職以下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的考核,由工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經理確認,每月進行一次。項目經理的考核由上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上級單位行政一把手確認,每季度進行一次。公司有關領導、相關責任部門的考核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單位行政一把手確認,每季度進行一次。公司經理以上各級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級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上級單位行政一把手確認,每年進行一次。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的考核內容為各級領導、相關責任部門及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的履行情況,責任目標的實施情況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詳細記錄。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考核結果將作為執(zhí)行安全生產獎罰的重要依據(jù)。
第10篇 裝飾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實施辦法
在安全生產管理中,應認真貫徹十二項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制度,強化安全基礎工作,使基礎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標準化?!?/p>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必須實行逐級負責,全員管理的原則,明確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者在生產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責任,使安全責任逐級分解,確保安全生產處于受控狀態(tài)。
項目經理部與各作業(yè)班組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根據(jù)考評細則逐月考核,進行獎勵和處罰。
作業(yè)班組工隊認真落實各個班組以及職工各崗位安全職責,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關,并與施工人員簽訂互保責任書,制訂考評細則并根據(jù)考評結果進行獎勵和處罰。制度執(zhí)行情況作為各部門考核的內容。
2、班前安全講話制
作業(yè)區(qū)(或作業(yè)班組)必須堅持每日上班前集中安全講話,由負責人針對當天的生產特點,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做到警鐘常鳴,超前預防。并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到工作中不傷害他人和不被他人傷害。制度落實情況必須進行記錄,記錄情況作為月末考評依據(jù)。
3、周一安全學習日制
項目經理部利用周一晚上時間,針對現(xiàn)場工作實際,組織各班組及公司人員進行周一安全學習,總結上周生產情況,學習《安規(guī)》《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要求,制定近期目標與措施。
各班組利用次日晚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裝修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通知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制訂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對職(民)工進行安全基礎知識教育,做到應知應會,增強操作者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和防護能力?;顒颖仨毥洺;⒅贫然?。活動記錄作為月末考核的內容。
4、安全設計制
項目開工前,技術部門必須編制施工安全設計,并下達各項目隊、勞務工隊執(zhí)行。安全設計內容包括:不安全因素的預測及防護措施,關鍵部位安全防護的具體設計、大型臨時設施及機具的設計計算和施工圖紙等。凡上級指定或特殊的安全設計還需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新建、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5、技術交底制
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部門必須對作業(yè)隊下達文字性技術交底書。未進行技術交底的工程,作業(yè)隊有權拒絕施工。交底書的內容包括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定、操作程序、工序間的配合、施工工藝、安全質量要求等,下達技術交底書應有交接人簽認并填發(fā)文紀錄。
作業(yè)隊必須利用每周學習日認真組織學習,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書的內容進行操作施工。實施過程的安全控制作為部門、協(xié)作工隊的考核內容。
6、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
各種臨時性構筑物和大型非標的起重運輸、升高設備、機具等,嚴格按照安全設計標準建設,設施建好后必須由施工技術、物資和安質部門按照安全設計組織檢查驗收,符合規(guī)定方可使用。
7、安全教育制
為切實搞好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使職工能認真遵守企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視安全人人做到安全,都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定本企業(y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思想教育
政策教育:通過教育,使黨和政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被全公司員工真正理解、接受,使其在日?;顒又凶杂X地貫徹執(zhí)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技術教育
包括一般的生產常識和技術知識教育、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勞動衛(wèi)生與職業(yè)病防治教育。
3、安全規(guī)章制度教育
安全規(guī)章制度教育是指對職工進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有關安全操作技術教育,通過教育,使職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把遵章守紀做為職工的自覺行動。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級安全教育
對勞務供方的工人以及變換工種的工人,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界分為入公司教育、項目開工前教育、崗位教育三類,通過三級教育使新工人從入公司起就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進而掌握生產技術,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實現(xiàn)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
2、領導干部安全教育
凡新聘用的公司副經理、項目經理都要經過培訓、考核、持證。
對中層干部由企業(yè)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后由企業(yè)進行考核,合格者允許上崗。
3、特種作業(yè)人員教育
對這類人員的培訓由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進行。
4、全員教育
安全教育不能僅局限于生產工人,對輔助性工作和技職管理人員也必須進行經常安全教育,一般采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的形式。
(三)、安全教育的實施
1、由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全年的培訓計劃,報經理審批后實施。
2、對新入公司或轉崗職工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其參加'三級'安全教育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學習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3、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及中層干部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班,提高領導者的安全意識,并記錄存檔。
4、每年根據(jù)培訓計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培訓后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許上崗。
5、項目經理部必須定期對職(民)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典型經驗和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斷提高職(民)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責任,安全就是競爭力'的新觀念,提高職工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安全教育形式為: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必須做到'計劃、人員、內容、時間'四落實,并建立科學完整的臺帳和基礎資料。
6、項目經理部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如每月一次全體職工安全教育活動,周一安全學習,班前安全講話,新進場施工隊安全教育等。學習《安全生產法》《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裝修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本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顒舆^程必須進行記錄,記錄情況作為各部門、協(xié)作工隊考核的內容。
8、交接班制
輪班制或要求交接班的工程,必須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向接班人將本班的設備、工具狀況、工作和安全情況以及提請下一班注意的問題進行詳細交接,并載于接班紀錄中,雙方確認后互相簽名。交接班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馬虎從事,更不許弄虛作假或隱瞞實情,給下一班留下事故隱患。工地代班人員,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監(jiān)督交接班制度的實施。交接班記錄作為月末考核的內容。
9、安全操作掛牌制
凡從事機械、電器設備作業(yè)的人員,必須執(zhí)行'三定'即:定人、定機、定責的專人保管和使用制度。并將安全注意事項以制度的形式工整的寫在牌上。并懸掛在作業(yè)場所或機身旁,隨時提醒操作人員認真遵守,從而保證安全操作制度落實到實處。實施情況作為月末考核的內容。
10、安全生產檢查制
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了解、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堵塞漏洞,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安全檢查包括例性檢查、專項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項目經理部實行日巡查、旬檢查、月度大檢查。作業(yè)班組實行'日自檢'.
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安全檢查的有關規(guī)定,使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企業(yè)安全檢查制度。
企業(yè)必須在日常的生產工作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日常的安全檢查由安全員負責,檢查結果記錄備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安全檢查由主管生產的領導組織,各管理部門參加,安全員負責做好檢查紀錄。紀錄寫明時間、地點(工點)檢查內容、查處的問題、糾正的措施和時限,并明確糾正結果的驗證人。包括重點施工階段檢查和節(jié)假日檢查,通過這些有針對性的檢查,防患于未然,將事故苗頭解決于萌芽之前。
對壓力容器、施工用電器設備和工具,企業(yè)要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在自檢合格后報請勞動部門檢驗所進行定檢。
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由檢查人向被檢查人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后由檢查部門復檢。
對特種作業(yè)場所,公司項目部組織檢測,根據(jù)檢測結果,進行整改,加強管理。
根據(jù)各次檢查結果,評比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及個人,通過鼓勵先進,使'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職工思想中扎根。
11、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事故應急預案
領導小組將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4小時晝夜防范,并且我們已經和開發(fā)區(qū)上級主管部門、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和開發(fā)區(qū)醫(yī)院取得聯(lián)系,隨時出動,應急各種情況的發(fā)生。
a)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后,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現(xiàn)場,各工地班組長誚立即報告工地現(xiàn)場負責人,現(xiàn)場負責人應立即報告付義東經理,由付義東經理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b)重大事故發(fā)生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項目領導匯報,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
同時,我們還根據(jù)建筑施工行業(yè)的特點,制定雨季防臺、防汛方案和冬季施工方案,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專業(yè)培訓,掌握相關知識,以便應付各種各樣的突發(fā)事件。
嚴格執(zhí)行事故逐級上報制度,決不允許出了事故隱瞞不報或降低事故等級的行為發(fā)生,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事故處理堅決執(zhí)行'四不放過'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和制度為準則,嚴肅認真,不冤枉無辜者,不放過責任者。對因忽視安全工作、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必須按照損失和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與經濟處罰。構成犯罪、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2、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
安全生產,質量第一',要保讓建筑工程的優(yōu)質的質量,硬件設備當然是必不可少的。
在抓建筑質量的基礎上,同時更不能忽視一些硬件設備所發(fā)揮的作用。為此,我單位將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產值的1%的資金,投入到安全生產工作中,其中包括臨時設施、圍擋、文明設施、技術措施等施工現(xiàn)場費用的支出,同時還將一部分資金用于勞動保護用品及保健食品和意外傷害保險等項目中。
除正常的教育專項資金投入外,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方面,仍要加大力度,提高企業(yè)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防止事故能力,貫徹執(zhí)行安全制度政策,以切實保證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獎罰,堅持獎勵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在生產中避免事故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給與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因違章、違紀、違章指揮、違章蠻干造成事故的應分清情況;視其情節(jié)給與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項目經理部財務部門設立安全基金帳戶,收繳安全罰款資金,罰款資金作為年度安全評比先進單位的獎勵資金。
第11篇 項目部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5
項目部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五)
一、根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公司要求,為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xiàn)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二、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四、不準使用電爐或用電熱器燒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機吊籃上落,乘座者和開機者一并處罰。
六、禁止在' 嚴禁煙火' 區(qū)內吸煙。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七、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并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
八、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抽人臨時操作。
九、現(xiàn)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準超負荷堆放各種材料,雨篷板等懸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嚴禁在高空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樓層的雜物時,不準從樓上投擲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電動機械、器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十三、堅持現(xiàn)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為的浪費。
十四、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十五、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guī)章制度,按照作息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十六、講究衛(wèi)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huán)境、個人衛(wèi)生;維護公共衛(wèi)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臟水和亂倒剩菜剩飯。
十七、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涂亂畫。節(jié)約用水和用電。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檢舉揭發(fā)壞人壞事。
第12篇 風電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過程管理和控制,規(guī)范安全生產會議管理,依照*安(工管)發(fā)[20**]***號文件精神和《水電*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結合***風電場項目部工程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會議是安全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貫徹落實、檢查、整改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風電場項目部各級安全責任人,必須切實重視各類安全會議。
第二章會議類別及內容
第三條安全會議分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生產專項會議、安全生產例會;每日“三工安全教育”活動例會;每周一安全活動例會;單項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例會;事故分析會(含險情事故);每月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安全工作會議;半年安全工作會議等。
第四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會議
1、***風電場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安全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每年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宣傳貫徹國家、湖南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貫徹落實***風電場、水電*局、安裝分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安全生產工作精神。
(2)、研究制定***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規(guī)劃,明確安全生產思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階段性總結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考核情況,研究決定各時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4)、研究決定施工中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及處理意見。
第五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1、***風電場項目部每年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由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魯荷金風電場、水電*局、安裝分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制度。
(2)、總結上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
(3)、通報上一年度安全生產考核檢查情況。
(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
(5)、交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第六條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1、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是根據(j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情況,結合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召開的,會議由分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職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風電場、安裝分局及本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精神。
(2)、總結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和下一階段工作目標。
(3)、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方面有關組織保障、基礎保障和管理保障的落實情況和應加強的工作做出決定和部署。
第七條安全生產專項會議
1、***風電場項目部每季度未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項會議,會議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持或委托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主持。
2、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黨和國家、湖南省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傳達貫徹水電*局、安裝分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2)、聽取項目部班組匯報本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和下一季度工作計劃。
(3)、總結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的措施方案,研究安全投入的方向和重點,落實安全投入的資金,確定投入到位的具體時間,安排下一個季度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安全生產例會
1、***風電場項目部每月28~30日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主管安全副職、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主持召開每月安全工作會,參會人員主要有各部室負責人、各班組班組長、技術員、總工等相關人員。
2、會議主要內容:總結本月安全生產的檢查情況,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相應的措施,布置下一個月安全生產計劃。會后,組織召開全體職工安全會,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
第九條每周一安全活動例會,也叫“班組安全生產會議”。
1、依次由正、副班長和技術員主特,即在每周的星期一,每個班組在正、副班組長和技術的組織主持下,進行不少于半小時的安全活動。
2、活動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安全法律法規(guī)、水電*局、***風電場、安裝分局及本項目部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本周安全計劃(如工作中要遇到的安全工作重點及難點,共同討論安全施工的方法等)、上周安全總結(如表揚安全工作好的同志,批評違章作業(yè)的現(xiàn)象);結合本班組職工的切身利益進行安全案例分析等。還要做到對上周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檢查,查找出班組生產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問題,研究制定出班組安全生產的辦法。
第十條每日的“三工、三交”教育活動例會
1、由班長和技術員主特,工前講安全(即“班前”5分鐘活動)、工中檢查提醒安全、工后總結安全。
2、會議的主要內容:
①工前講安全(即“班前”5分鐘活動)指:在工作前,班組班長對當班全體人員,進行“三交”即安全、交任務、交技術,講解施工中應注意的各種安全事項、危險部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和應急措施,及具體安全措施要落實到每位操作人員,在做好記錄的基礎上,當班人員必須簽字。
②工中檢查提醒安全指:在生產施工中,班組長檢查施工本班人員有無“三違”現(xiàn)象,并對“三違”現(xiàn)象進行提醒和糾正。
③工后總結安全指:當天工作結束后,班組長針對當天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找出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確定在下一個班次中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單項工程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會
1、在某個單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總工或技術負責人召集工程部、安全部、綜合部等相關部室、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
2、交底會主要包括:安全技術措施的分析、講解、討論,做好交底記錄。對于施工工期長、危險程度大的項目,要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的動態(tài)管理,并組織具體施工的班組,對技術安全措施進行學習討論。
第十二條事故分析會(含險情事故)
1、事故發(fā)生后(含險情事故),***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召開安委會事故分析會(當事人等相關人員參加)。
2、會議內容: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制訂防范措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會后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召開全體職工安全事故會。
第十三條***風電場項
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各作業(yè)隊、班組和各職能部門,應隨時把存在重大問題反饋到安委會和安全例會上,以便集中研究,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委會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十四條***風電場項目部各類安全生產會議,要形成完整的會議記錄,并整理、保存?zhèn)洳椤?/p>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五條會議的召開應做到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對需要解決的事項和明確要求以及提出的措施要做出議題,做好會議相關材料的準備和會議議程安排,會議通知要提前書面下達。
第十六條會議必須形成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及時下達相關部門、班組和人員,并落實會議內容的執(zhí)行情況。
第十七條嚴格執(zhí)行會議制度,參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請假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