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本廠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凡我本廠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設備驗收
4.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后,設備采購部門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安全管理部門,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采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第2篇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業(yè)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有:配電室、鍋爐房、噴烤漆房、特種設備。
(一)凡是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都必須設置警示牌,現場不能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設置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安全疏散門向外開啟,并配有相適應的滅火器材。
(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電氣安裝必須符合要求,動用明火時,按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加強安全檢查和巡查,必要時設置專人看管。
(五)特種設備定期年檢、操作者持證上崗等。
(六)操作危險設備要定人、定機,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七)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設備、設施不能帶病運行和使用。
(八)危險設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裝。
(九)用電的設備、設施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保護。
(十)室外的設備、設施超過15米高時安裝避雷裝置,并定期檢測。
(十一)室外的設備、設施在遇惡劣天氣時,停止使用。(按說明書或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場所安全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fā)生,確保本單位生產工作安全進行。
2 適用范圍
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是指因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的作業(yè)性質、使用的設備、材料或者儲存的物品有危險因素,容易造成從業(yè)人員或者其它人員傷亡,或者有關設施、設備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對人身造成傷害。
經審定以下區(qū)域確定為我本單位較大危險因素場所:
__燃氣存放區(qū)域_區(qū)域
__配電室_______區(qū)域
___庫房________區(qū)域
燃氣使用車間__區(qū)域
3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4 職責
4.1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考核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4.2 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按照本制度對責任范圍內的較大危險因素場所、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負責。
5 管理程序
5.1較大危險因素場所設備系統(tǒng)啟用條件
5.1.1 設施、設備上必須編號清楚、標識清晰,區(qū)域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1.2 各種檢測試驗報告、驗收記錄齊全。
5.1.3 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5.1.4 操作人員應必須熟知重點部位的生產工藝、熟悉設備性能和應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識,會一般事故的緊急處理并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5.2管理要求
5.2.1 凡進入安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作業(yè)區(qū)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5.2.2 凡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區(qū)的操作必須執(zhí)行監(jiān)護制度,在重點部位進行檢修工作必須經過審批。
5.2.3 進入危險區(qū)域進行檢修或改、擴建工作時必須履行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
5.2.4 區(qū)域內所有設施、設備、系統(tǒng)的更改必須按程序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5.2.5 部門主管直接對安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作業(yè)區(qū)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5.2.6 部門要根據具體情況明確控制目標,確定巡檢詳盡內容和周期,建立設施設備臺帳并安排專職人員加強巡檢。
5.2.7 其他相關部門及本單位領導職責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重點部位及危險作業(yè)區(qū)負其相應責任。
5.2.8 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對安全重點管理部位及危險作業(yè)區(qū)緊急事故進行搶險救災實施及日常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應急演練活動。
5.3巡檢要求
5.3.1 班組每班巡檢次數不得少于兩次,部門巡檢不得少于一次,本單位每周一次。
5.3.2 巡檢要有專用的巡檢記錄,記錄要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5.3.3 巡檢內容包括:工作票、危險作業(yè)票執(zhí)行情況、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現場緊急出口及緊急疏散情況 。
5.3.4 巡檢人員在巡檢中發(fā)現的異常情況,要立即聯系處理,對不能立即處理的要立即向部門領導、及本單位領導逐級匯報。
5.3.5 危險作業(yè)區(qū)巡檢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第4篇 特種設備與特種作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我局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維護施工生產的正常秩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結合工程局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工程局內工程施工生產中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和特種作業(yè)的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國務院第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生產設備,主要包括:
l、起重機械:額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門機、塔機、纜機、龍門吊、吊車、卷揚機、固定扒桿等;
2、升降設備(裝置):額定起重量≥0.5t的電梯、吊欄、滑模;
3、壓力容器:氣瓶、制冷設備、空壓設備及壓力管道;
4、運輸索道;
5、鍋爐:容積≥30l的承壓鍋爐;
6、其他有關設備;
不包括各種機動車輛、鐵路機車、船舶和移動施工設備。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發(fā)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安裝施工作業(yè)。主要包括:
1、電工作業(yè):電氣安裝、維修、值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電焊、氣割、氣焊。
3、起重機械作業(yè):門式、塔式、橋式、纜索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司機、安裝維修;施工升降機、電梯司機、安裝維修;卷揚機司機;鐵道專用起重機司機;起重指揮、信號、司索等。
4、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場內運輸汽車、軌道機車、鏟車、叉車、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壓路機、電機車、翻斗車、農用車等。
5、登高架設及高空懸掛作業(yè):各種排架、平臺、棧橋的架設拆除;外墻、壩面清理、裝修;懸掛設備安裝維修。
6、制冷作業(yè):制冷設備操作、維修。
7、鍋爐作業(yè):司爐、維修、水質化驗。
8、壓力容器操作:空壓設備,氧氣、乙炔站設備操作維修等。
9、爆破作業(yè):爆破器材運輸、儲存、加工、使用、銷毀等。
10、金屬探傷檢測作業(yè):射線、超聲波探傷。
1l、建筑防水作業(yè)。
12、其它有關作業(yè)。
不包括國家道路交通機動車輛、鐵路機車、船舶駕駛。
第五條? 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二章? 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作業(yè)的基本要求
第六條? 從事特種設備及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4、取得政府主管部門許可。其中制造、安裝、改造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許可;維修應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七條? 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改造、維修過程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施工結束完工后,施工生產單位應按照相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結果負責。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擬將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情況,用書面方式告知直轄市或設區(qū)的市的特種作業(yè)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經批準即可施工。
第九條? 特種設備在安裝前,施工單位應持有以下產品的安全技術資料:
1、生產單位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
2、出廠產品質量合格證;
3、產品監(jiān)督檢驗證明;
4、設計文件;
5、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文件)。
第十條? 特種設備在安裝、改造、維修過程中,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項目有關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要求,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和文明生產規(guī)定,服從項目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履行相應安全文明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 特種設備在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中和結束后,應經專業(yè)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后,施工單位才能交付使用單位使用。
檢驗檢測機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許可的單位。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竣工驗收后30日內,施工隊伍應當將生產、安裝、改造、維修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
第三章? 特種設備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特種設備的施工生產單位(下稱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施工生產實際,協(xié)同局設備管理處制定相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規(guī)定,組織實施,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當地直轄市或設區(qū)的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
登記的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如下:
1、制造單位、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測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技術資料等產品文件。
2、安裝技術資料和監(jiān)督檢測合格文件。
3、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
4、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7、特種設備制作、安裝、改造、維修及定期檢驗的登記文件。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當進行經常性維修保養(yǎng),使特種設備在使用運行中保持良好狀態(tài)。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當至少每月運行一次自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使用情況,應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有關附屬儀器、指示儀表等進行定期校驗,及時維修、更換,并作好記錄,保證各種附件、裝置、儀表齊全、靈敏、準確、可靠。
第5篇 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切實杜絕各類設備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凡本廠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設備、設施報廢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各車間方可申請設備、設施報廢
3.1經過預測繼續(xù)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3.2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3.3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3.4因磨損、腐蝕、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5嚴重污染環(huán)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3.6國家明文規(guī)定淘汰的。
4設備、設施報廢的審批
4.1凡符合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設備、設施應由各車間向設備設備主管部門提出報廢申請,設備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鑒定,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經廠長批準后,報設備管理部門,經本廠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報廢。
4.2凡符合報廢條件的零件應由車間填寫《報廢申請表》,經廠長審批后,方可報廢。
4.3未經批準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5設備、設施的銷賬
5.1設備、設施經報廢后,設備資產的帳、卡及其他隨機資料應隨《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注銷。
5.2設備主管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建檔報廢設備各類資料,并做好上報工作,車間應做好報廢設備的登記工作。
5.3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由財務部門做好殘值回收工作。
6設備、設施報廢審批過程中,報廢處置的管理
6.1設備、設施報廢審批過程中,必須注明該設備的狀態(tài),并明確責任人,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
6.2對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負責處理報廢的部門、單位組織制定報廢方案,明確責任機構、職責,過程執(zhí)行明細,安全措施及報廢后的上報、注銷工作,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第6篇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工作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fā)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yè)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fā)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jiān)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qū)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qū)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第7篇 設備生產零故障管理制度
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全員參與,全員管理”的設備管理的全新理念,執(zhí)行“養(yǎng)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針,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設備管理工作。
意義: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降低設備的故障率和減少故障時間,提高設備的可開動率,樹立“為生產服務、為工藝服務”的原則,全力保障生產節(jié)奏的有序進行。減少非計劃檢修時間,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義:零故障是指在計劃檢修和生產準備時間以外,設備不發(fā)生故障,不需要停機檢查、檢修,設備運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產中斷。
措施:
1、計劃檢修時間以內,要求各檢修單位優(yōu)化檢修方案,合理安排檢修項目,狠抓檢修質量,保障檢修后的設備無故障運行,直到下次計劃檢修時間以前不發(fā)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機現象。
2、要求各車間充分利用好生產準備的間隙時間(并要形成自覺的意識),積極主動地加強設備維護和對設備存在的問題進行全力搶修,把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3、要求各車間在平時認真搞好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全員參與、人人點檢、各負其責”的點檢制度,注重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
4、如有任何停產時間,各車間可借用此寶貴時間進行設備維護和檢修。
5、今后將逐步取消各類故障時間,不再分解各車間的指標時間。
管理方面:根據公司領導貫徹執(zhí)行“設備(生產)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強化全員參與設備管理的主導思想,加大“獎優(yōu)罰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將故障時間分解到各車間, 根據內容對各車間進行考核。詳細考核表附后。
以下對本制度解釋如下
1、設備故障:是指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但不屬于小型設備事故條件,或者雖未損壞,但設備動作不正常,控制失靈,造成生產的短暫中斷,或由于各類設備運行不正常,雖能勉強運行,但對生產造成一定影響的故障。
2、生產故障是指除設備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藝操作不當造成生產短暫中斷,或生產輔助設備損壞后,不能正常運行的故障。
3、故障具體分類:
3.1、設備故障:
3.1.1、進行檢修后發(fā)生的設備問題,因檢修裝配質量發(fā)生的設備問題等。
3.1.2、燒結機機頭星輪移位,燒結臺車、u型板松動造成的卡車現象,臺車輪損壞不能動作;單輥掉錘頭、剪切條移脫落等;環(huán)冷機臺車卡住不能動作,關節(jié)軸承損壞等。開口機、鑿巖機損壞;泥炮主動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損壞;倉上跑車燒接觸器、減速機損壞不能上料等。
3.1.3、各設備的聯軸器異常損壞,設備傳動設施部件損壞,不能正常動作;風機振動超標、軸承損壞、葉輪不平衡。
3.1.4、環(huán)冷機主被動摩擦輪部位損壞;振動篩螺栓松動;篩板開裂、激振器軸承損壞、傳動軸斷裂、變形;鏈板機掉斗、脫軌、機架損壞等。
3.1.5、天車大小車輪軸承損壞,導軌松動;減速機殼體開裂;軸承、齒輪軸的異常損壞等。
3.1.6、由于設備基礎松動造成的設備損壞;天車繩輪開裂,軸承、軸損壞;液壓系統(tǒng)油管崩裂、閥臺動作失常等。
3.1.7、水泵損壞不能正常工作;電機接地、燒線包、軸承損壞;儀表控制系統(tǒng)失修,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動作或造成設備損壞等。
3.1.8、點檢不到位造成的電纜短路、斷路、接地,維護不力造成的電機燒毀、減速機損壞,油缸串液或高壓膠管漏油等。
3.1.9、保護裝置失靈,變頻器報警,電氣元器件損壞,傳動裝置損壞,襯(護)板掉,能源介質管道漏水跑氣等。
3.1.10、對因管理不善造成計算機軟、硬件損壞、丟失或嚴重感染病毒的,發(fā)生電腦黑屏和通訊故障,影響生產的等。
3.1.11、維修工人,未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點檢維護,不能發(fā)現問題作出及時處理造成設備損壞的等。
3.1.12、違反《設備潤滑管理制度》規(guī)定,因潤滑問題造成設備損壞的。
3.1.13、生產過程中由于崗位操作失誤或崗位工人點檢不到位等生產原因而引發(fā)的造成設備損壞,雖屬設備故障,但其責任劃定為生產車間。
3.2、生產故障:
3.2.1、天車因操作不當或違章作業(yè)造成鋼絲繩斷裂、脫槽、超限位等,鉤組浸入鋼水,扭壞龍門鉤,大小車輪掉道,違反“十不吊”造成天車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爐風口小套損壞;上料皮帶跑偏撕裂,各種車輛(合金車、拆爐機、挖掘機、裝載機等)的故障。
3.2.3、高爐爐頂人孔密封不嚴跑風,送風裝置跑風,爐前跑大流,沖渣時夾鐵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沖渣,皮帶堵料咀,燒結臺車掉篦條等。
3.2.4、設備維修工人點檢不到位,檢修質量不合格、設備失修、下料咀破損、堵料引發(fā)皮帶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設備運行不正常,導致生產節(jié)奏不正常,影響到產量減少和質量下降,直至引起停產,雖屬生產故障,但責任劃分為設備車間。
3.3、不屬于故障范圍:
3.3.1、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安全件損壞,使生產受到影響或造成中斷,但未造成其它設備損壞。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斷者。
第8篇 生產設備故障匯報制度
一、報告范圍
1、一線生產單位的采煤機、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風機、移動變電站、調度絞車等影響安全生產的移動設備。
2、運輸段的翻罐籠等所有運輸設備設施。
3、機電科的斜坡絞車、供電、供風、供水等系統(tǒng)的所有固定設備設施。
二、報告程序
1、凡在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安全、生產,由當班的盯崗干部向科段值班室匯報。由科段值班干部立即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科段值班室同時建立“設備故障專項記錄”本,記錄清設備使用地點、發(fā)生故障時間、故障類別、匯報人等。
2、調度室接到報告后,首先作好記錄,通知值班礦領導、生產副礦長、機運副礦長、機電副總、分管礦領導、掛鉤礦領導、成本稽查大隊、機電科。由機電科設備組牽頭組織相關領導及安監(jiān)站、成本稽查大隊、考核辦、設備所在單位參加,對故障進行調查分析并考核。
三、相關考核
1、機電設備發(fā)生故障不匯報對當班盯崗干部考核100元,并聯責段長、書記各50元。
2、調度室、科段接到匯報后不記錄,不及時通知到相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對當班調度員考核100元。
3、機電科接到通知后不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深入現場調查,對責任人考核100元。
4、因設備發(fā)生故障而影響生產,由成本稽查大隊從經營成本的角度調查分析,視影響程度進行追查考核。
第9篇 安全生產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對建筑施工人員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本規(guī)定所稱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人員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以及安全(絕緣)鞋、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毒)口罩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三)凡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項目部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fā)放、使用、管理等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四)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和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yè)人員所在企業(yè)(包括總承包企業(yè)、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勞務企業(yè)等,下同)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免費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更換已損壞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以實物形式發(fā)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規(guī)章制度。同時應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管理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以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公司采購、個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勞動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帶》(gb6095)及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公司、施工作業(yè)人員,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記或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公司按照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確公司內部有關部門、人員的采購管理職責。公司在一個地區(qū)組織施工的,可以集中統(tǒng)一采購;對公司工程項目分布在多個地區(qū),集中統(tǒng)一采購有困難的,可由各地區(qū)或項目部集中采購。
(八)公司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查驗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家或供貨商的生產、經營資格,驗明商品合格證明和商品標識,以確保采購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公司應當向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家或供貨商索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由供貨商簽字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檢驗報告復印件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采購。
(九)公司加強對施工作業(yè)人員的教育培訓,保證施工作業(yè)人員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工程項目部應有教育培訓的記錄,有培訓人員和被培訓人員的簽名和時間。
(十)公司加強對施工作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并對施工作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和正確使用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y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內所有施工作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相關分包企業(yè)和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十一)施工作業(yè)人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權利,有按照工作崗位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權利;有拒絕違章指揮、拒絕使用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的權利。同時,也負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義務。
第10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guī)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xié)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guī)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 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guī)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fā)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fā)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危險作業(yè),使機械在惡劣環(huán)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fā)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fā)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fā)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fā)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fā)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 發(fā)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fā)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fā)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fā)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fā)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huán)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fā)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fā)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fā)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yè)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tǒng)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jiān)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yè)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qū)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jiān)督: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jiān)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jiān)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2.3.11、在業(yè)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guī)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xù),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xù)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tǒng),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guī),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guī),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yè)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規(guī)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第11篇 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狀態(tài)與不安全行為往往又是相互關聯的,很多不安全狀態(tài)(機器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可以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而人的不安全行為又會引起或擴大不安全狀態(tài)。所以,加強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狀態(tài)與不安全行為減少,反之,則會使不安全狀態(tài)和不安全行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時甚至會成為發(fā)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yè)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yè)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 規(guī)定加強對設備、 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有關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yè)部門已頒發(fā)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zhí)行。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备鶕@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yǎng)、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要求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fā)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痹O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對這些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以避免因設備不安全而引發(fā)事故?!栋踩a法》從法律上對設 備的報廢、淘汰制度加以確認,有利于該制度的有效實施。設備報廢或淘汰后,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已報廢、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tài),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3.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許可證《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特種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易發(fā)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對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類設備,如叉車等。對特種設備,國家制定專門的管理規(guī)定,實行安全使用證制度,具體內容包括:(1)設計單位、生產廠家具有設計或生產特種設備的許可證。對特種設備,國家通常采用定點生產由具備生產能力的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發(fā)給生產許可證,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生產特種設備。(2)安全使用證。
第12篇 工廠生產設施設備衛(wèi)生管理制度
工廠生產設施、設備衛(wèi)生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過對生產設備控制,提高生產效率及設備使用率,以確保品質、延長其使用壽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yǎng)和安裝過程的控制。
3.0職責
3.1生產負責人
a)負責編制設備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計劃。
b)監(jiān)督和檢查各車間定期維護保養(yǎng)情況。
c)負責在用設備的統(tǒng)一調配管理,提出設備的購置計劃。
3.2生產車間
a)負責生產設備維護保養(yǎng);
b)維護生產現場必要的工作環(huán)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門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計劃: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驗證設備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規(guī)程,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b)操作者應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生產科(車間)應檢查各車間的設備
維護保養(yǎng)情況,并作記錄,對發(fā)現問題或有懷疑的設備,應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術人員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備持續(xù)穩(wěn)定的運行能力。
4.2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與所從事的活動相適應,須經培訓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滿足這些要求,應經生產科(車間)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3各車間應注意工作環(huán)境,以滿足生產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購置生產/服務設備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新購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交生產車間使用,并納入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受控,設備資料由生產科(車間)建檔,報辦公室備案.
4.5生產設備報廢由生產科(車間)提出,質量負責人組織確認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報廢手續(xù),辦完報廢手續(xù)后,即從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將該設備刪除。
4.6應保存每臺設備的記錄,建立設備檔案,其內容包括
a.設備名稱
b.制造廠名稱、設備型號、測量范圍、精度等級
c.設備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點
e.接收時狀態(tài)(新舊或改裝過)
g.檢定或自校記錄
h.維護的詳細情況或注意事項
i.損壞.故障或修理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