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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3-05 18:32:25 查看人數:67

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為便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進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檢查時每發(fā)現一人未帶工作卡罰款5元。

2、進入施工現場未正確配戴安全帽的將給予罰款:一般施工人員每人次5元,管理人員每人次50元。

3、對于高處、懸空作業(yè)人員在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每發(fā)現一處不按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4、施工現場配電箱必須使用鐵制標準配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若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5、配電箱內的保險絲不得以大代小,更不得用鋁、銅、鐵絲代用,發(fā)現一處罰款50元。

6、施工現場人員不準穿拖鞋,違者罰款每人次5元。

7、手持電動工具(電錘、電鉆、打夯機、水磨石機、振動棒)必須使用高靈敏度漏電保護器(15ma/0.1s),發(fā)現一處未使用,罰款50元。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做到三相五線制,若未實行的罰款500元,并應在限期內按規(guī)定整改。

9、施工電梯必須按規(guī)定架設與防護,必須與工程主體結構部位連接牢固,并設上下限位裝置、超載限制器、防墜落裝置和樓層??勘kU,進料口、卸料平臺嚴密防護并設置相應的安全門,未按上述規(guī)定防護的每處罰款100元。

10、氧氣、乙炔瓶在陽光下爆曬或兩者間距不合要求、距明火不足10米的罰款50元。

11、在同時使用電氣焊時,子線、地線,氣繩之間無隔離保護措施的罰款50元。

12、各施工工地必須做好“四口、五臨邊”防護工作,經檢查未做好防護的每處將給予50元的罰款。

13、各工地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掛設安全網,若掛設不嚴或未掛設的罰款500元。

14、木工機具(平刨、電鋸)、鋼筋機械、卷揚機等機械設備必須要有防護措施,檢查中每發(fā)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

1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做好接零保護,發(fā)現一處不按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16、施工現場無安全紀律牌,在危險區(qū)域醒目處未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17、除特殊情況外,工地現場、工棚內不準使用電爐,發(fā)現一處罰款100元。

18、施工項目部未建立消防保衛(wèi)領導小組,現場未配置消防器材或未合理配置的,罰款200-500元。

19、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必須按主管部門要求與施工同步認真整理,整理不全或沒有整理的處200-500元的罰款。

20、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市區(qū)內施工未實行封閉圍擋均處以2000元的罰款。

第2篇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5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五)

一、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公司要求,為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四、不準使用電爐或用電熱器燒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機吊籃上落,乘座者和開機者一并處罰。

六、禁止在' 嚴禁煙火' 區(qū)內吸煙。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七、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并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

八、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抽人臨時操作。

九、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準超負荷堆放各種材料,雨篷板等懸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嚴禁在高空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樓層的雜物時,不準從樓上投擲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電動機械、器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十三、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為的浪費。

十四、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十五、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guī)章制度,按照作息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十六、講究衛(wèi)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huán)境、個人衛(wèi)生;維護公共衛(wèi)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臟水和亂倒剩菜剩飯。

十七、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涂亂畫。節(jié)約用水和用電。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檢舉揭發(fā)壞人壞事。

第3篇 項目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tǒng)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第4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為副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執(zhí)行情況實施檢查、監(jiān)督。

2、項目部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上級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接受檢查,認真整改。

3、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措施'的各項規(guī)定,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業(yè)必須扣好安全帶。

4、所有現場施工操作人員均需經過安全培訓后上崗。特種工種(架子工、機修工、電工、電焊工、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和人貨電梯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

5、各生產班組堅持每天'安全三上崗、一講評'制度,即上崗前交底,上崗中檢查,上崗后記錄,并嚴格執(zhí)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時為活動時間。

6、現場施工用電的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和臨時用電接線。

7、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裝置漏電開關,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器和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使用機電設備,做到定機定人。

8、施工機械需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機械,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各種機械。

9、人人保護防護措施。如:防護欄桿、'四口'、'五臨邊'、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傳牌、三角旗等,人人愛護勞保用品,如電焊手套、墨鏡等。

10、進行層層安全交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1、項目部全體員工應共同遵守本制度,發(fā)現違規(guī)現象,項目部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第5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依據《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獎勵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獎勵范圍、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第三條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指標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限度,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條進行處罰。

第四條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級的事故,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條進行處罰。

第五條 對安全隱患的處罰原則:安全檢查過程中,首次發(fā)現的安全隱患下達安全隱患通知書。項目部應對嚴重隱患立即整改,對一般隱患按整改期

限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重復發(fā)生的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六條 對于嚴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對該項目部處以元罰款。

第七條 對于一般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對該項目部處以元罰款。

第八條 安全隱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條 嚴重安全隱患界定:

⒈安全管理方面:

⑴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⑵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無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未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未落實等。

⑶安全技術交底: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簽字手續(xù)。

⑷安全檢查:無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無記錄;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資金、定時限;

⑸安全教育:無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廠的工人未按規(guī)定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等

⑹特種作業(yè):特種從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或無證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

⑴施工現場:隨意吸煙、道路不暢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區(qū)與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劃分不明顯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規(guī)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場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等。

⑶現場防火:未辦理消防合格證;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無消防水源(高層建筑)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無動火審批手續(xù)和動火監(jiān)護的;

3、腳手架:

⑴施工方案:無施工方案;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審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設。

⑵立桿基礎: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立桿缺少底座、墊板;無掃地桿;無排水措施。

⑶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腳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體與建筑結構未按方案進行拉結或拉結不堅固。

⑷桿件間距與剪刀撐:立桿、大橫桿、小橫桿間距超過規(guī)定要求;不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xù)設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⑸腳手板與防護欄桿:腳手板未滿鋪;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探頭板;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施工層不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18厘米高擋腳板。

⑹交底與驗收:腳手架搭設前無交底;腳手架搭設未按分段分步辦理驗收手續(xù);無量化的驗收內容。

⑺小橫桿設置:不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的;小橫桿中固定一端的;單排架子小橫桿插入墻內小于24厘米的。

⑻桿件搭接:鋼管立桿采用搭接的。

⑼架體內封閉: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網或其他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之間間距大于20厘米未進行封閉的。

⑽腳手架材質:未與租賃單位簽訂質量擔保協(xié)議、查驗和保存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用于承重腳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鋼管、扣件及緊固件未進行外觀檢查,扣件未抽取樣本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矩指標復驗;鋼管彎曲、銹蝕嚴重;鋼管上打孔。

⑾通道:架體不設上下通道;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

⑿卸料平臺:未經設計計算;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未進行搭設完畢后未進行驗收;支撐系統(tǒng)與腳手架連結;無限定荷載標牌。

⒀掛腳手架試壓:掛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應未按2kn/m2均布荷載試壓不少于4小時,未對懸掛點及掛架的焊接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⒁掛腳手架間距:間距大于2米。

⒂驗收:掛腳手架進場搭設前未逐片檢驗的;掛腳手架安裝完畢后未進行驗收。

⒃荷載:掛腳手架超載(施工荷載為1kn/m2)使用;每跨作業(yè)人員超過2人;荷載集中堆放。

⒄掛腳手架架體防護:每片掛腳手架外側未同時裝有立桿,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其下部設置擋腳板;掛腳手架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腳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門窗等洞口時未進行防護;腳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網與平網雙層網兜嚴。

⒅安裝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4、基坑支護:

⑴施工方案: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不按支護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過5米,無專項方案、未經專家論證、未經上級審批。

⑵臨邊防護: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臨邊及其他防護不符合要求。

⑶坑壁支護:坑槽載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護的作法不符合專項方案;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未采取措施調整。

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措施。

⑸坑邊荷載: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1米或設計規(guī)定;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防護措施。

⑹上下通道: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⑺土方開挖: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挖土作業(yè)時,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內;挖土機作業(yè)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機無證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程序挖土。

⑻基坑支護變形監(jiān)測:未按規(guī)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的監(jiān)測;未按規(guī)定對毗鄰建筑物和管線、道路進行沉降觀測。

⑼作業(yè)環(huán)境:基坑內作業(yè)人員無安全立足點;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光線不足未設置足夠照明。

5、模板工程:

⑴施工方案:無施工方案;未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⑵支撐系統(tǒng):現澆砼模板的支撐系統(tǒng)無設計計算;支撐系統(tǒng)不符合設計要求;

⑶立柱穩(wěn)定: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不按規(guī)定設置縱橫向支撐;立柱間距不符合規(guī)定;

⑷施工荷載: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規(guī)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勻。

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各種模板堆放過高。

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拆除區(qū)域未設置警戒線且無監(jiān)護人;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⑺模板驗收: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模板工程無驗收手續(xù);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⑻砼強度:模板拆除前無砼強度報告;砼強度未達規(guī)定提前拆模。

⑼運輸道路:在模板上運輸砼無走道墊板;走道墊板不穩(wěn)不牢。

⑽作業(yè)環(huán)境: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

6、"三寶"、“四口”:

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標準;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

⑵安全網:在建工程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規(guī)格、材質不符合要求;安全網未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⑶安全帶:安全帶不符合標準;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

⑷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無防護措施;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電梯井內未每隔兩層(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網。

⑸預留洞口、坑井防護:無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

⑹通道口防護:無防護措棚;防護不嚴密;防護棚不牢固、材質不符合要求。

⑺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臨邊無防護;臨邊防護不嚴、不符合要求。

7、施工用電:

⑴施工用電方案:未按規(guī)定編制施工用電方案或未經審批;未施工用電方案敷設臨時用電

⑵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閉不嚴。

⑶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tǒng):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不符合要求;

⑷配電箱、開關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開關箱(末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漏電保護裝置參數不匹配;電箱內無隔離開關;違反“一機、一閘、一箱”;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等不便操作;閘具損壞、閘具不符合要求;配電箱內多路配電無標記;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

⑸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無漏電保護;燈具金屬外殼未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電壓供電;潮濕作業(yè)未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混亂和接頭處未用絕緣布包扎;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及以下電源供電。

⑹配電線路:電線老化、破皮未包扎;線路過道無保護;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線(電纜);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替代五芯電纜。

驗收:臨時用電敷設完畢后未進行驗收;或無驗收記錄

⑺電器裝置: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不匹配、安裝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⑻變配電裝置: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

⑼用電檔案:接地極無阻值搖測記錄、無電工巡視維修記錄或填寫不真實

8、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

⑴安全管理:使用無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未檢測的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從無營業(yè)執(zhí)照方租賃設備;未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安全協(xié)議書。

⑵架體:無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經審批;未按方案要求進行安拆;架體基礎不符合要求;架體垂直偏差超過規(guī)定;架體外側無立網防護或防護不嚴。

⑶限位保險裝置:吊籃無??垦b置;??垦b置未形成定型化;無超高限位裝置;使用摩擦式卷揚機超高限位采用斷電式;高架提升機無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或無超載限制器。

⑷與建筑結構連接:連墻件的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連墻桿連接不牢;連墻桿與腳手架連接;連墻桿材質或連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⑸鋼絲繩:鋼絲繩磨損超過報廢標準;鋼絲繩銹蝕缺油;繩卡不符合規(guī)定;鋼絲繩無過路保護;鋼絲繩拖地。

⑹樓層卸料平臺: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或防護不嚴;平臺腳手板搭設不嚴、不牢;平臺無防護門或不起作用;防護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進料口無防護棚或不符合要求。

⑺吊籃:吊籃無防護門;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違章乘坐吊籃上下;吊籃提升使用單根鋼絲繩。

⑻安裝驗收:無驗收手續(xù)和驗收人簽字;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

⑼傳動系統(tǒng):卷揚機地錨不牢固;卷筒鋼絲繩纏繞不整齊;滑輪翼緣破損或與架柔性連接;卷筒上無防止鋼絲繩滑脫保險裝置。

⑽聯絡信號:無聯絡信號;信號方式不合理、不準確。

⑾卷揚機操作棚:卷揚機無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⑿避雷:防雷保護范圍以外無避雷裝置;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

9、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⑴安全裝置:梯籠安全裝置未經試驗或不靈敏;門連鎖裝置不起作用。

⑵安全防護:地面梯籠出入口無防護棚;防護棚材質、搭設不符合要求;卸料口無防護門;有防護門不使用;卸料臺口搭設不符合要求。

⑶司機:無證上崗作業(yè);作業(yè)前不按規(guī)定試車;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或無交接班記錄。

⑷荷載:超過規(guī)定承載人數無控制措施;超過規(guī)定重量無控制措施。

⑸安裝與拆卸: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或未經審批;未對拆裝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用沒有資格證的拆裝隊伍;拆裝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拆裝作業(yè)未設置警戒區(qū)未設專人監(jiān)護。

⑹安裝與驗收:使用未經檢測的電梯;安裝后未經驗收。

⑺架體穩(wěn)定:架體垂直度超過說明書規(guī)定;架體與建筑結構附著不符合要求;架體附著裝置與腳手架連接。

⑻聯絡信號:無聯絡信號;信號不準確。

⑼電氣安全:電氣安裝不符合要求;電氣控制無漏電保護裝置。

⑽避雷:在避雷保護范圍外無避雷裝置;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

10、塔吊:

⑴安全管理:未與租賃方、安裝方簽訂租賃合同、安裝合同、安全管理協(xié)議;使用無統(tǒng)一編號起重機械;使用無營業(yè)執(zhí)照方起重機械;使用無安裝資質的單位安拆起重機械;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起重機械未安拆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未經檢測機構檢驗;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備案。

⑵力矩限制器:無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靈敏。

⑶限位器: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靈敏。

⑷保險裝置:吊鉤無保險裝置;卷揚機卷筒無保險裝置。

⑸附墻裝置與夾軌鉗:塔吊高度超過規(guī)定不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安裝不符合說明書要求;無夾軌鉗;有夾軌鉗不用。

⑹塔吊指揮:信號工無上崗證;高塔指揮不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⑺路基與軌道:路基不堅實、不平整、無排水措施;枕木鋪設不符合要求;道釘與接頭螺栓數量不足;軌距偏差超過規(guī)定;軌道無極限限位阻擋器;高塔基礎不符合要求。

⑻電氣安全:行走塔吊無卷線器或失靈;塔吊與架空線路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軌無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⑼多塔作業(yè):兩臺以上塔吊作業(yè)無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

⑽安裝驗收:安裝完畢無驗收資料或責任人簽字;驗收單上無量化驗收內容。

11、起重吊裝:

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裝作業(yè)無方案;作業(yè)方案未經審批。

⑵起重機:起重機無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無保險裝置;起重機未取得準用證;起重機安裝后未經驗收。

⑶鋼絲繩與地錨:起重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滑輪不符合規(guī)定;纜風繩安全系數小于3.5倍;地錨埋設不符合設計要求。

⑷吊點:不符合設計規(guī)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繩徑倍數不夠。

⑸司機指揮:司機無證上崗;非本機型司機操作;指揮無證上崗;高處作業(yè)無信號傳遞的。

⑹地耐力:起重機作業(yè)路面地耐不符合說明書要求;地面鋪墊措施達不到要求。

⑺起重作業(yè):被吊物體重量不明就吊裝;有超載作業(yè);每次作業(yè)前未經試吊檢驗。

⑻高處作業(yè):結構吊裝未設置防墜落措施;作業(yè)人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無牢靠措施;人員上下無專設爬梯、斜道。

⑼作業(yè)平臺:起重吊裝人員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作業(yè)平臺腳手板未滿鋪。

⑽構件堆放:樓板堆放超過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規(guī)定;大型構件堆無穩(wěn)定措施。

⑾警戒:起重吊裝作業(yè)無警戒標志;未設專人警戒。

⑿操作工:起重工、電焊工無證上崗。

12、施工機具:

⑴電刨子:安裝后未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電刨子和電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具缺少防護措施。

⑵電鋸:安裝后未驗收;無鋸盤防護罩、分料器、傳動部位無防護罩;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

⑶手持電動工具:i類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隨意接長電源線或更換插頭。

⑷鋼筋機械:安裝后未經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及對焊作業(yè)區(qū)無防護措施;傳動部位無防護。

⑸電焊機:安裝后未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防觸電裝置;一次線長度超過規(guī)定或不穿管保護;焊把線接頭超過3處或絕緣老化;電源不使用自動開關;電焊機無防雨罩。

⑹攪拌機:安裝后未經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操作手柄無保險裝置;攪拌機無防雨防砸棚和作業(yè)臺不安全;攪拌機無保險掛鉤或掛鉤不使用;傳動部位無防護罩;作業(yè)平臺不平穩(wěn)。

⑺氣瓶:各種氣瓶無標準色標;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無隔離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時平放;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氣瓶無防震圈、防護帽。

⑻翻斗車:制動裝置不靈敏;司機無證駕駛;行車載人;違章行車。

⑼潛水泵: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

13、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違反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可能引發(fā)傷害的其它行為。

第十條 一般隱患指除嚴重隱患以外的其它違反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一條 罰款繳納:罰款由財務部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條 對拒簽收罰款單的項目部,由檢查人員雙人簽字后將罰款單送達財務部,對拒簽收罰款單的項目部將加倍處罰。

第十三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不符,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及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項目部每旬(或周)對“三區(qū)”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jiān)員執(zhí)行日檢、班組長(兼職安全員)執(zhí)行跟班檢查制度。對施工現場、作業(yè)場所、臨時用電、臨邊洞口防護、工具設備進行班前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或限期進行整改,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消項制度,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填寫檢查記錄,相關人員簽字。

第三條 項目經理或安全副經理必須親自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技術主管、安監(jiān)員、班組長、工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隨時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對查出的生產安全隱患,立即或限期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對本周安全生產檢查情況進行總結,上報處安監(jiān)科。

第四條 項目部必須每月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并上報。定期持表自檢項目部內業(yè)資料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對各級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五定” (定項目、定措施、定資金、定時間、定責任)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的結果,均有記錄和簽名,并按要求及時反饋到上級檢查單位。

第六條 項目部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自身暫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向處機關或建設單位有關部門反映,在未解決之前,要采取臨時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七條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和上級要求進行專項、季節(jié)性、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雨季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塔吊、施工用電等安全生產狀況;冬季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節(jié)假日前后針對職工思想松懈狀況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八條 項目部在臨時用電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搭設完成后,必須由處相關部門及項目部生產、技術、安監(jiān)、工長、施工班組長聯合進行檢查驗收,并有量化內容的檢查記錄,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 項目部對垂直運輸等特種設備,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指定的檢測部門進行定期檢測,使用時必須持有有效的準用證明。確保其安全性能,具體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條 項目部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問題有權依據上級規(guī)定及項目的自行規(guī)定對班組或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7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安全生產是我們建筑業(yè)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環(huán)。安全生產與廣大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為了讓廣大職工提高和加強在作業(yè)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盡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制度

①新工人入場必須由工程承包人領隊,先到經理部報到,攜帶工人名單,身份證復印件,三張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對身份證是否與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頂替。工人名單由經理部匯總后發(fā)有關部門。

②質安部對全體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⑴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guī)定。

⑵安全管理規(guī)定。

⑶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⑷施工生產中的危險區(qū)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⑸塵毒危害的防護。

⑹執(zhí)行入伍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安全、職能考試合格后方能錄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簽名報到,不得遺漏。如有遺漏要進行補課。未接受教育及考試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③特殊工種工人必須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yè)。

④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人員。如需換人,須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新進場人員到經理部報到進行安全教育。違犯此條者一經查出,按人數計,每人罰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如出現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由承包人自己解決。

(二)生產過程中安全教育

①經過質安部進行安全入場教育的工人,由質安部將名單交工長查對核實。工長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長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有針對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防范能力。工長在交待安全生產的時候,亦應簽到點名,必須人人參加。

②工長交待安全生產時間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務的同時交待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和遵守的規(guī)定。內容由工長口頭宣講、書面交待、班組長簽字。工人必須個個參加聽講,工長要查對有否更換人員。

③工長隨時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隱患消失在事故發(fā)生之前。

④班組長每天對本組組員交待任務的同時,亦必須交待安全。著重交待當天任務范圍內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項。不屬本工種工作范圍內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記錄。

第8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7條獎勵根據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金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tǒng)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第9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獎罰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獎罰

管理文件: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制度

1.進入工地現場不帶安全帽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

2.未經工地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私自穿拖鞋進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腳,每次罰款20元。

3.未經工地管理人員同意,擅自將六口(電梯井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防護設施拆除的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馬上修復。

4.對在高空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者,首次教育,對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將處以50元的罰款。

5.施工機具要求安排專人操作,對未經安排擅自開機者,處以50元罰款。

6.井架提升機嚴禁載人上落,違者罰款100元。

7.嚴禁在排柵上進行上、下爬行,違者罰款50元。

8.對擅自搭接電源,動用機電設置者,違者罰款50元。

9.施工場地,嚴禁家屬、小孩進入玩耍,違者罰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上、下交叉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

11.安全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時,對工地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者,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第10篇 大樓弱電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大樓弱電系統(tǒng)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建立項目經理負責制的施工生產管理責任制。

本工程施工設計完全按國家規(guī)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操作,保證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我公司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是根據智能弱電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yè)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我公司在項目施工中,始終貫徹'以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措施。預防工傷事故的發(fā)生,做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加強勞動保護,不出重傷、死亡事故。為實現工程目標,在保證人身及設備安全的基礎上,全面落實我單位下達的各項指標,為此,在施工中應貫徹如下安全措施:

嚴格接行《安全生產法》的'三同時'制度、'四不放過原則'。

建立項目經理負責制的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在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如高空作業(yè)的安全吊帶,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種的勞保用品等隨第一批物資到達工地;甲方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我施工單位建議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業(yè)主應當向我施工單位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我們定當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料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yè)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xù):

(一)需要臨時占用規(guī)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電、停水、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yè)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xù)的其他情形。

依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jiān)督的法規(guī)。

我方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同時對建筑安全生產加強管理,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

我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負責。

施工現場安全由我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我方定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每周進行安全學習和總結,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我方領導和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建筑行業(yè)安全規(guī)章、規(guī)程,絕不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yè)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我方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業(yè)主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施工中發(fā)生事故時,我單位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將安全生產作為生產管理者的首要職責,抓緊抓好。

設備人員進場后,先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制、設備機具維護保養(yǎng)制度。

工地配備專職安全員,經常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工地全體員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定,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

各種機械操作及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違章作業(yè)。施工危險區(qū)域設置醒目的警戒標志。

施工安全保證:

嚴格執(zhí)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定》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制定或修訂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編制本工地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每周組織工人安全學習,對新進場工人,進行上崗前安全技術教育,并簽名存檔,施工管理人員在下達任務單的同時,必須作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檢查監(jiān)督,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鞋,或光腳進入現場。

在安全生產中,我們貫徹全民安全意識,人人為安全著想,每周由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員組織進行安全學習及安全總結,對遵守安全規(guī)范者進行批評教育,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罰,對遵法守紀者評為積極分子或先進工作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l凡進入工地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電工作業(yè)時要穿絕緣鞋;高空作業(yè)系好安全帶。不得站在懸吊物下,不得站在豎井開口、梯口嬉玩耍。

l落實各種設備安全使用措施:

a.沖擊鉆(電鉆)安全使用措施:經常檢查其絕緣線是否良好,使用時外殼經地線接地,防止觸電事故。裝拆鉆頭使用外鉆夾頭鑰匙,不能使用其它東西敲打。使用時檢查鉆頭要夾緊、沖擊鉆(電鉆)要拿穩(wěn)、人要站穩(wěn),防鉆斷傷人。使用中換向器與電刷之間發(fā)生較大火花時,應清除換向器污垢,檢查彈

簧壓力,更換已磨損的電刷。定期更換軸承潤滑油,滾動軸承和齒軸箱最好使用鋰基潤滑脂,滑動軸承采用15號車用機油。

b.角向磨光機(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檢查整機外殼電源線,要求不得有破損,砂輪防護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機,左手拔動機身尾部開關拔到'關'的位置。接通開關,通電轉幾分鐘,關機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使用過程中,砂輪與工件的角度為15至30度,注意保護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當轉動速度變慢,馬上停機檢查。不用手提電纜線,更換砂輪片時使用專用拔手。

c.電焊機安全使用措施:設備使用前檢查是否良好,電源線、電焊鉗的絕緣線絕緣是否良好,接頭不應超過3處,外殼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引入電源應使用自動開關,有漏電保護器。室外作業(yè)注意防雨。電焊機接通電源的情況下,不要將電焊鉗夾在腋下或把電焊絕緣線掛在脖子上。焊接時要戴好手套。

d.臺鉆安全使用措施:經常檢查臺鉆絕緣線是否良好,用時外殼經地線接地,接地線可靠,防止觸電事故。裝拆鉆頭使用外鉆火頭鑰匙,不能使用其它東西敲打。鉆頭一定要夾緊正確,使用時檢查鉆頭,鉆頭要夾緊確保無誤。左手拿工件要拿穩(wěn)(或把工件夾緊在工作臺面上),右手握手柄,壓力要適當,嚴防鉆頭斷裂或工件飛出傷人。使用臺鉆嚴禁區(qū)載手套。臺鉆用后,清除鐵屑,保持清潔,旋轉部份定期上潤滑油。

e.砂輪機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待其轉速穩(wěn)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轉幾次,操作者必須立于機旁,不得正對砂輪機,以防發(fā)生危險。

f.設備接電前安全措施:在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過程中,在給設備送電前必須分清設備性能,方可接線。送電前應測量電源電壓等級及極性,避免造成人為的設備和人身傷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現場和庫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滅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易燃液體,在有燃燒爆炸危險的場所不使用明火、嚴禁吸煙或攜入火柴等危險物,嚴禁施工焊接。使用設備時防短路、過載、接觸不良等。潮濕作業(yè)使用60v安全照明電壓,接頭用絕緣布包扎好。使用臨時電源時注意安全,引出線從配電箱內經開關后引出,不能混亂,并做好標記。布線時嚴禁將導線纏繞在鐵釘、鐵絲上;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嚴禁直接把導線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亂拉亂接用電設備,造成過載運行;保持移動電動工具有良好的保護層。保證電氣安裝施工質量。清除導線和導線與電氣設備之間和連接點中的金屬氧化層、油層等雜物,并接緊接牢。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保證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業(yè)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掃工作場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準備好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員進行定期檢查。平時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災萬一發(fā)生,應迅速阻止火災的擴大,并立即組織搶危救災和人員、財物的疏散,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工地辦公室和顯著的地方掛上'火警119'、'急救120'、'報警110'及就近醫(yī)院的救傷電話標牌。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立即救護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匯報。

第11篇 裝飾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實施辦法

在安全生產管理中,應認真貫徹十二項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制度,強化安全基礎工作,使基礎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標準化?!?/p>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必須實行逐級負責,全員管理的原則,明確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者在生產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責任,使安全責任逐級分解,確保安全生產處于受控狀態(tài)。

項目經理部與各作業(yè)班組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根據考評細則逐月考核,進行獎勵和處罰。

作業(yè)班組工隊認真落實各個班組以及職工各崗位安全職責,把好每道工序的安全關,并與施工人員簽訂互保責任書,制訂考評細則并根據考評結果進行獎勵和處罰。制度執(zhí)行情況作為各部門考核的內容。

2、班前安全講話制

作業(yè)區(qū)(或作業(yè)班組)必須堅持每日上班前集中安全講話,由負責人針對當天的生產特點,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做到警鐘常鳴,超前預防。并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到工作中不傷害他人和不被他人傷害。制度落實情況必須進行記錄,記錄情況作為月末考評依據。

3、周一安全學習日制

項目經理部利用周一晚上時間,針對現場工作實際,組織各班組及公司人員進行周一安全學習,總結上周生產情況,學習《安規(guī)》《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要求,制定近期目標與措施。

各班組利用次日晚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裝修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通知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制訂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對職(民)工進行安全基礎知識教育,做到應知應會,增強操作者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和防護能力?;顒颖仨毥洺;⒅贫然??;顒佑涗涀鳛樵履┛己说膬热?。

4、安全設計制

項目開工前,技術部門必須編制施工安全設計,并下達各項目隊、勞務工隊執(zhí)行。安全設計內容包括:不安全因素的預測及防護措施,關鍵部位安全防護的具體設計、大型臨時設施及機具的設計計算和施工圖紙等。凡上級指定或特殊的安全設計還需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新建、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5、技術交底制

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部門必須對作業(yè)隊下達文字性技術交底書。未進行技術交底的工程,作業(yè)隊有權拒絕施工。交底書的內容包括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定、操作程序、工序間的配合、施工工藝、安全質量要求等,下達技術交底書應有交接人簽認并填發(fā)文紀錄。

作業(yè)隊必須利用每周學習日認真組織學習,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書的內容進行操作施工。實施過程的安全控制作為部門、協(xié)作工隊的考核內容。

6、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

各種臨時性構筑物和大型非標的起重運輸、升高設備、機具等,嚴格按照安全設計標準建設,設施建好后必須由施工技術、物資和安質部門按照安全設計組織檢查驗收,符合規(guī)定方可使用。

7、安全教育制

為切實搞好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使職工能認真遵守企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視安全人人做到安全,都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定本企業(y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思想教育

政策教育:通過教育,使黨和政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被全公司員工真正理解、接受,使其在日?;顒又凶杂X地貫徹執(zhí)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技術教育

包括一般的生產常識和技術知識教育、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勞動衛(wèi)生與職業(yè)病防治教育。

3、安全規(guī)章制度教育

安全規(guī)章制度教育是指對職工進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有關安全操作技術教育,通過教育,使職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把遵章守紀做為職工的自覺行動。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級安全教育

對勞務供方的工人以及變換工種的工人,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界分為入公司教育、項目開工前教育、崗位教育三類,通過三級教育使新工人從入公司起就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進而掌握生產技術,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實現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

2、領導干部安全教育

凡新聘用的公司副經理、項目經理都要經過培訓、考核、持證。

對中層干部由企業(yè)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后由企業(yè)進行考核,合格者允許上崗。

3、特種作業(yè)人員教育

對這類人員的培訓由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進行。

4、全員教育

安全教育不能僅局限于生產工人,對輔助性工作和技職管理人員也必須進行經常安全教育,一般采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的形式。

(三)、安全教育的實施

1、由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全年的培訓計劃,報經理審批后實施。

2、對新入公司或轉崗職工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其參加'三級'安全教育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學習后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3、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及中層干部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班,提高領導者的安全意識,并記錄存檔。

4、每年根據培訓計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培訓后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許上崗。

5、項目經理部必須定期對職(民)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典型經驗和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斷提高職(民)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責任,安全就是競爭力'的新觀念,提高職工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安全教育形式為: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必須做到'計劃、人員、內容、時間'四落實,并建立科學完整的臺帳和基礎資料。

6、項目經理部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如每月一次全體職工安全教育活動,周一安全學習,班前安全講話,新進場施工隊安全教育等。學習《安全生產法》《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裝修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本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顒舆^程必須進行記錄,記錄情況作為各部門、協(xié)作工隊考核的內容。

8、交接班制

輪班制或要求交接班的工程,必須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向接班人將本班的設備、工具狀況、工作和安全情況以及提請下一班注意的問題進行詳細交接,并載于接班紀錄中,雙方確認后互相簽名。交接班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馬虎從事,更不許弄虛作假或隱瞞實情,給下一班留下事故隱患。工地代班人員,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監(jiān)督交接班制度的實施。交接班記錄作為月末考核的內容。

9、安全操作掛牌制

凡從事機械、電器設備作業(yè)的人員,必須執(zhí)行'三定'即:定人、定機、定責的專人保管和使用制度。并將安全注意事項以制度的形式工整的寫在牌上。并懸掛在作業(yè)場所或機身旁,隨時提醒操作人員認真遵守,從而保證安全操作制度落實到實處。實施情況作為月末考核的內容。

10、安全生產檢查制

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了解、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堵塞漏洞,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安全檢查包括例性檢查、專項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項目經理部實行日巡查、旬檢查、月度大檢查。作業(yè)班組實行'日自檢'.

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安全檢查的有關規(guī)定,使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企業(yè)安全檢查制度。

企業(yè)必須在日常的生產工作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日常的安全檢查由安全員負責,檢查結果記錄備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安全檢查由主管生產的領導組織,各管理部門參加,安全員負責做好檢查紀錄。紀錄寫明時間、地點(工點)檢查內容、查處的問題、糾正的措施和時限,并明確糾正結果的驗證人。包括重點施工階段檢查和節(jié)假日檢查,通過這些有針對性的檢查,防患于未然,將事故苗頭解決于萌芽之前。

對壓力容器、施工用電器設備和工具,企業(yè)要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在自檢合格后報請勞動部門檢驗所進行定檢。

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由檢查人向被檢查人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后由檢查部門復檢。

對特種作業(yè)場所,公司項目部組織檢測,根據檢測結果,進行整改,加強管理。

根據各次檢查結果,評比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及個人,通過鼓勵先進,使'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職工思想中扎根。

11、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事故應急預案

領導小組將保持高度的警惕性,24小時晝夜防范,并且我們已經和開發(fā)區(qū)上級主管部門、公安局110接警中心和開發(fā)區(qū)醫(yī)院取得聯系,隨時出動,應急各種情況的發(fā)生。

a)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后,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各工地班組長誚立即報告工地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報告付義東經理,由付義東經理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b)重大事故發(fā)生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項目領導匯報,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同時,我們還根據建筑施工行業(yè)的特點,制定雨季防臺、防汛方案和冬季施工方案,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專業(yè)培訓,掌握相關知識,以便應付各種各樣的突發(fā)事件。

嚴格執(zhí)行事故逐級上報制度,決不允許出了事故隱瞞不報或降低事故等級的行為發(fā)生,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事故處理堅決執(zhí)行'四不放過'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和制度為準則,嚴肅認真,不冤枉無辜者,不放過責任者。對因忽視安全工作、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必須按照損失和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與經濟處罰。構成犯罪、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2、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

安全生產,質量第一',要保讓建筑工程的優(yōu)質的質量,硬件設備當然是必不可少的。

在抓建筑質量的基礎上,同時更不能忽視一些硬件設備所發(fā)揮的作用。為此,我單位將拿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產值的1%的資金,投入到安全生產工作中,其中包括臨時設施、圍擋、文明設施、技術措施等施工現場費用的支出,同時還將一部分資金用于勞動保護用品及保健食品和意外傷害保險等項目中。

除正常的教育專項資金投入外,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施工現場的安全方面,仍要加大力度,提高企業(yè)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防止事故能力,貫徹執(zhí)行安全制度政策,以切實保證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獎罰,堅持獎勵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在生產中避免事故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給與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對因違章、違紀、違章指揮、違章蠻干造成事故的應分清情況;視其情節(jié)給與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項目經理部財務部門設立安全基金帳戶,收繳安全罰款資金,罰款資金作為年度安全評比先進單位的獎勵資金。

第12篇 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一、保障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礎上,結合項目實際,特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二、國家有關規(guī)定,項目建立穩(wěn)定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產系統(tǒng)、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

三、項目應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資金來源于當期計量收入和業(yè)務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當年年度產值的0.6%為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每次計量收入到帳后,按比例預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資金,以備安全設備、儀器等日常維修、安全教育培訓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費用,以及有關安全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費用和安全獎勵資金的開支。

五、安全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防護鞋、手套、防護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溫、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資格上崗培訓取證費用;宣傳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培訓取證費用;jgj59-99 標準、安全法培訓學習取證費用;開展安全月活動,召開現場會,應急預案的演練,組織參觀學習先進單位,組織知識競賽、文藝演出,訂閱報刊雜志、制作展板等費用。

(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資金以施工組織設計作為依據進行確定。包括:

(1)電器產品(開關箱、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熔斷器、插座、配電線材五芯電纜、瓷瓶等);

(2)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更換、檢測費用;

(3)現場圍檔(包括大門);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設施、綠化;

(5)現場廚房、廁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現場五牌一圖、警示標識標牌、ci 標識;

(8)現場保健急救藥品、器械;

(9)現場防噪音、粉塵、廢棄物處理等費用。

(四)人工費: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維護,垃圾的清運等的人工費用;意外傷害保險、安全監(jiān)督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安全勞保用品開支費用在工程成本費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在管理費中列支,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所用費用在工程直接費中列支。

七、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在年度資金計劃中對安全保障金單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額度計劃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八、項目財務部負責安全保障金的落實工作,項目銀行存款除能保證日常開支外,應有足夠的安全保障資金。

九、安全勞保用品和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購買,由專職安保人員驗收,材料部門按安全管理辦法發(fā)放勞保用品,安全技術措施用品由相關工程人員按要求領用。

十、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的使用由項目人力資源部根據項目安全培訓計劃,先編制預算,報項目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公司財務核算部申報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十一、項目如有意外事故發(fā)生,事發(fā)時由項目在安全保障資金中臨時支用,事后應將事故專項報安保部,所有事故處理費用由公司安全部進行審核報項目分管領導批準后在項目安全保障資金中列支。同時由項目安保部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罰款交事故單位或項目沖抵事故費用。

十二、項目要嚴格按本制度落實到位安全保障資金,做到??顚S?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資金保障制度由項目財務部負責解釋。

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二篇)

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為便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進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檢查時每發(fā)現一人未帶工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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