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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全生產檢修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3-07 21:24:07 查看人數:65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管理制度

第1篇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fā)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yè)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fā)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jiān)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qū)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qū)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第2篇 安全生產防護用品設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對建筑施工人員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二)本規(guī)定所稱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人員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以及安全(絕緣)鞋、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毒)口罩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三)凡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項目部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fā)放、使用、管理等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四)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和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yè)人員所在企業(yè)(包括總承包企業(yè)、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勞務企業(yè)等,下同)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免費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更換已損壞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以實物形式發(fā)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規(guī)章制度。同時應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管理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以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公司采購、個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勞動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帶》(gb6095)及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公司、施工作業(yè)人員,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記或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公司按照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確公司內部有關部門、人員的采購管理職責。公司在一個地區(qū)組織施工的,可以集中統(tǒng)一采購;對公司工程項目分布在多個地區(qū),集中統(tǒng)一采購有困難的,可由各地區(qū)或項目部集中采購。

(八)公司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查驗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家或供貨商的生產、經營資格,驗明商品合格證明和商品標識,以確保采購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公司應當向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家或供貨商索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由供貨商簽字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檢驗報告復印件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采購。

(九)公司加強對施工作業(yè)人員的教育培訓,保證施工作業(yè)人員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工程項目部應有教育培訓的記錄,有培訓人員和被培訓人員的簽名和時間。

(十)公司加強對施工作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并對施工作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和正確使用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y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內所有施工作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相關分包企業(yè)和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十一)施工作業(yè)人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權利,有按照工作崗位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權利;有拒絕違章指揮、拒絕使用不合格勞動保護用品的權利。同時,也負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義務。

第3篇 生產設備大、中修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搞好安全生產。規(guī)范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單位及外委施工作業(yè)人員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和不執(zhí)行。否則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2檢修作業(yè)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項目的施工及檢修作業(yè),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2.2檢修施工作業(yè)前,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召開檢修安全會議,落實施工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分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各檢修單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急救電話、消防報警電話暢通,責任落實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計劃由機動、設備處組織制定,日常計劃性檢修,有各生產廠制定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并將安全設施檢修項目詳細單列。并報機動、設備處、安全處備案。檢修計劃的制定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對于檢修中存在的風險應該做到安全確認,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檢修計劃必須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2.4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技改項目和停產檢修的重大檢修施工項目,檢修施工單位必須向公司安全處上報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yè)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檢修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檢修作業(yè)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并組織好檢修人員檢修機具等的準備工作,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裝設備工具檢查試驗等,確保安全檢修。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在檢修工作中,及時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制止、糾正違章指揮現象、違章違紀作業(yè)行為。

2.5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并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yè)務。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具體情況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6檢修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檢修作業(yè)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6.1有關檢修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2.6.2詳細交代施工項目、作業(yè)時間、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情況,檢修作業(yè)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2.6.3檢修作業(yè)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2.6.4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2.7檢修現場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2.8凡參加檢修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檢修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性能安全可靠。應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修檢驗,連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機械卷揚機、桅桿、井字架、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等均應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良好,外殼必須接地,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嚴格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配置,工器具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電氣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氣焊的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氧氣、乙炔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減壓閥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周邊10米范圍內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熱源及電氣設備,夏天氧氣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曬。

2.11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xù),經公司能源動力處審批,并按規(guī)定安裝和架設。

2.12檢修施工臨時電源管理規(guī)定:

2.12.1臨時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潮濕的地方必須使用橡皮軟電纜,一般采取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戶內距離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穿管等。

2.12.2臨時線應設總開關,每一分路必須安裝分控制開關,控制開關應裝在用電設備就近處。臨時用電的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2.12.3安裝后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更動。超過15天使用的臨時線,應按正式線路架設。臨時線與設備、水管、暖氣管的距離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處不得低于6m。

2.12.4臨時線的工作零線不得隨意亂接,必須從正規(guī)零線上接,以防觸電。臨時線拆除后,嚴禁留下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從電源處切斷。

2.13安全處隨時進行專項檢查,檢修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督崗)必須跟班作業(yè),深入現場,做好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現象要及時制止。

3檢修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3.1檢修前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冬季要做好防寒保護,及時清理積存冰塊、地面結冰。

3.2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3.3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安全。

3.4對檢修作業(yè)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現場要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

3.5夜間檢修作業(yè)及特殊天氣檢修作業(yè),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3.6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場所,要使用防爆開關、接線盒等;在容器內和潮濕的作業(yè)現場內必須配裝安全低壓電源;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電設備、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

3.7凡進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進入設備內、容器、下水井內等)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監(jiān)測和氧含量監(jiān)測,必須佩備空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具,并派專人監(jiān)護,以防中毒。

3.8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修作業(yè)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修人員避讓,確認好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

3.9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移交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機泵、管道設備時,必須先停車,切斷物料,卸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通風處理,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尤其是煤氣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停、送煤氣制度??煽壳袛嗝簹鈦碓?,抽堵盲板作業(yè)必須佩戴呼吸器,盲板斷電后掛牌停電,管道吹掃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3.10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須按相關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做好安全確認。在煤氣密閉區(qū)域作業(yè),必須先對區(qū)域進行有毒氣體、煤氣含量、氧含量測試,高壓設備檢修前,必須先進行必要的泄壓工作后,符合作業(yè)要求后方可進行。

3.11嚴格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檢修掛牌是日常設備檢修中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的一項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單位在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檢修停電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

3.12凡是檢修設備、處理故障或進入機內清理雜物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掛牌”即配電室拉閘斷電和掛牌加鎖制度。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應做到崗位和檢修人員掛“雙牌”,確保作業(yè)安全。

3.13辦理停電手續(xù)。申請停電的檢修工作在作業(yè)前,應到控制該設備的配電室,按照規(guī)定簽字,并寫明要檢修的設備編號和原因。

3,14電工拉閘斷電。應將配電室內控制該設備的開關斷開并將操作手柄鎖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作業(yè),禁止合閘”的警告標志牌。

3.15相鄰設備斷電。對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設備,根據檢修工的要求,電工對檢修設備及其上、下游設備斷電。

3.16各操作室嚴禁非值班人員進入,鎖住配電室的門。電工拉閘、斷電、掛牌,要把配電室的門鎖好,鑰匙由電工保管且不得交給他人。

第4篇 生產設備零故障管理制度

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全員參與,全員管理”的設備管理的全新理念,執(zhí)行“養(yǎng)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針,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設備管理工作。

意義: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降低設備的故障率和減少故障時間,提高設備的可開動率,樹立“為生產服務、為工藝服務”的原則,全力保障生產節(jié)奏的有序進行。減少非計劃檢修時間,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義:零故障是指在計劃檢修和生產準備時間以外,設備不發(fā)生故障,不需要停機檢查、檢修,設備運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產中斷。

措施:

1、計劃檢修時間以內,要求各檢修單位優(yōu)化檢修方案,合理安排檢修項目,狠抓檢修質量,保障檢修后的設備無故障運行,直到下次計劃檢修時間以前不發(fā)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機現象。

2、要求各車間充分利用好生產準備的間隙時間(并要形成自覺的意識),積極主動地加強設備維護和對設備存在的問題進行全力搶修,把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3、要求各車間在平時認真搞好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全員參與、人人點檢、各負其責”的點檢制度,注重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

4、如有任何停產時間,各車間可借用此寶貴時間進行設備維護和檢修。

5、今后將逐步取消各類故障時間,不再分解各車間的指標時間。

管理方面:根據公司領導貫徹執(zhí)行“設備(生產)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強化全員參與設備管理的主導思想,加大“獎優(yōu)罰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將故障時間分解到各車間, 根據內容對各車間進行考核。詳細考核表附后。

以下對本制度解釋如下

1、設備故障:是指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但不屬于小型設備事故條件,或者雖未損壞,但設備動作不正常,控制失靈,造成生產的短暫中斷,或由于各類設備運行不正常,雖能勉強運行,但對生產造成一定影響的故障。

2、生產故障是指除設備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藝操作不當造成生產短暫中斷,或生產輔助設備損壞后,不能正常運行的故障。

3、故障具體分類:

3.1、設備故障:

3.1.1、進行檢修后發(fā)生的設備問題,因檢修裝配質量發(fā)生的設備問題等。

3.1.2、燒結機機頭星輪移位,燒結臺車、u型板松動造成的卡車現象,臺車輪損壞不能動作;單輥掉錘頭、剪切條移脫落等;環(huán)冷機臺車卡住不能動作,關節(jié)軸承損壞等。開口機、鑿巖機損壞;泥炮主動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損壞;倉上跑車燒接觸器、減速機損壞不能上料等。

3.1.3、各設備的聯軸器異常損壞,設備傳動設施部件損壞,不能正常動作;風機振動超標、軸承損壞、葉輪不平?。

3.1.4、環(huán)冷機主被動摩擦輪部位損壞;振動篩螺栓松動;篩板開裂、激振器軸承損壞、傳動軸斷裂、變形;鏈板機掉斗、脫軌、機架損壞等。

3.1.5、天車大小車輪軸承損壞,導軌松動;減速機殼體開裂;軸承、齒輪軸的異常損壞等。

3.1.6、由于設備基礎松動造成的設備損壞;天車繩輪開裂,軸承、軸損壞;液壓系統(tǒng)油管崩裂、閥臺動作失常等。

3.1.7、水泵損壞不能正常工作;電機接地、燒線包、軸承損壞;儀表控制系統(tǒng)失修,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動作或造成設備損壞等。

3.1.8、點檢不到位造成的電纜短路、斷路、接地,維護不力造成的電機燒毀、減速機損壞,油缸串液或高壓膠管漏油等。

3.1.9、保護裝置失靈,變頻器報警,電氣元器件損壞,傳動裝置損壞,襯(護)板掉,能源介質管道漏水跑氣等。

3.1.10、對因管理不善造成計算機軟、硬件損壞、丟失或嚴重感染病毒的,發(fā)生電腦黑屏和通訊故障,影響生產的等。

3.1.11、維修工人,未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點檢維護,不能發(fā)現問題作出及時處理造成設備損壞的等。

3.1.12、違反《設備潤滑管理制度》規(guī)定,因潤滑問題造成設備損壞的。

3.1.13、生產過程中由于崗位操作失誤或崗位工人點檢不到位等生產原因而引發(fā)的造成設備損壞,雖屬設備故障,但其責任劃定為生產車間。

3.2、生產故障:

3.2.1、天車因操作不當或違章作業(yè)造成鋼絲繩斷裂、脫槽、超限位等,鉤組浸入鋼水,扭壞龍門鉤,大小車輪掉道,違反“十不吊”造成天車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爐風口小套損壞;上料皮帶跑偏撕裂,各種車輛(合金車、拆爐機、挖掘機、裝載機等)的故障。

3.2.3、高爐爐頂人孔密封不嚴跑風,送風裝置跑風,爐前跑大流,沖渣時夾鐵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沖渣,皮帶堵料咀,燒結臺車掉篦條等。

3.2.4、設備維修工人點檢不到位,檢修質量不合格、設備失修、下料咀破損、堵料引發(fā)皮帶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設備運行不正常,導致生產節(jié)奏不正常,影響到產量減少和質量下降,直至引起停產,雖屬生產故障,但責任劃分為設備車間。

3.3、不屬于故障范圍:

3.3.1、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安全件損壞,使生產受到影響或造成中斷,但未造成其它設備損壞。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設備損壞生產中斷者。

第5篇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為進一步加強企業(y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人身和資產安全。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要與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負責人簽訂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承諾書。

2、作為本單位法人代表人,要對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要成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任命專、兼職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協(xié)助管理特種設備日常安全工作。

3、本單位法人代表人要督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專、兼職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做好以下工作:1、組織制訂本單位特種設備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類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2、對本單位使用的所有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3、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培訓,取得資格證后才能上崗;4、定期對特種設備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本單位法人代表人要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期間的投入,落實各類設備的定期檢驗、維修保養(yǎng)和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定期校驗等工作的經費,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5、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負責人作為特種設備的一線管理者,要帶頭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負責人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定時巡查本部門使用的特種設備,督促職工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各自操作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發(fā)現違章操作要立即指正,發(fā)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的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獻計獻策,提出合建議和意見,并積極與有關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溝通,提高管理水平。

7、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負責人絕對不得隱瞞本部門發(fā)生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有重要事故隱患要及時向本單位法人代表人報告。

第6篇 生產設備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生產設備拆除和報廢管理,確保公司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安全管理、穩(wěn)定、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公司的建筑物、構筑物及生產化工裝置。

三、職責及具體要求

1、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經安全、技術、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進行。

4、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wěn)固。

5、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現場。

6、化學危險物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7、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8、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第7篇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工作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fā)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yè)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fā)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jiān)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qū)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qū)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第8篇 大型起重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后必須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 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三、 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fā)現起重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主管經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 發(fā)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 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采購,組織修復。

六、 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 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 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并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 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yè)檢查,并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 器材科要根據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線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第9篇 生產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和設備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傷亡事故,是指經《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條款認定的因工傷亡事故。設備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fā)生機械傾覆、損壞事故。

第三條 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 員工發(fā)生傷亡或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最早發(fā)現者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快速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給集團公司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程度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同時用快報方式在規(guī)定時以便主管領導在1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條 發(fā)生傷亡、設備事故后,事故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態(tài)擴大。確認發(fā)生死亡事故要在半小時內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同時做好續(xù)報工作。

第六條 項目部、直屬公司、集團公司對已發(fā)生的傷亡和設備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進行嚴肅認真、準確的調查分析,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直屬公司、項目部負責組織調查,集團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定出防范措施報集團公司備案。

2、重傷和較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直屬公司、項目部對責任人寫出處理意見、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于事故發(fā)生后規(guī)定時間內報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于事故發(fā)生后l0日內報上級主管部門。

3、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集團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組織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內容:現場堪驗、拍照或錄像、畫出現場平面圖,收集事故資料和當事人及現場有關人員的證言、證物,索取有關生產、技術人員相關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直屬公司、項目經理部于事故發(fā)生后3日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集團公司召開專題會議綜合分析原因、劃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處理意見,寫出書面報告于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程序待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的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直屬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重傷和設備較大事故的現場清理,由公司經理或項目部經理報集團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3、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現場清理,由集團公司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發(fā)生事故單位的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

4、接受事故教訓,進行針對性教育,糾正管理上的不足。

第九條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犯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zhí)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4、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5、安排有職業(yè)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yè)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6、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面造成事故的。

7、因使用的設備、設施、器材、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沒有檢查就使用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現場環(huán)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10、有意或無意拆、改、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

第10篇 風電場生產設備異動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管理,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減少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風電場設備異動管理制度。

1、生產設備異動管理范圍

1.1本制度描述的設備范圍包括:

風電場直接與生產有關的設備及系統(tǒng):包括風力發(fā)電機組、35kv集電線路、變電站設備等;

風場內輔助生產設備:生活用水系統(tǒng)、消防水系統(tǒng)、污水處理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

場內主要建筑物:圍墻、護坡、綜合樓、控制樓、車庫、泵房、污水處理站等;

1.2設備異動包括:

設備或系統(tǒng)的功能性或結構性改變;

設備或系統(tǒng)采用與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備品;

新設備投運;

設備或系統(tǒng)永久性退出運行

電氣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接線、邏輯、定值改變;

公司規(guī)定的納入異動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產設備異動申請

所有設備異動均應填報《設備異動申請表》,經公司審查批準后實施。

異動申請內容及格式見附件1。

、生產設備異動報告

凡屬生產設備的異動,在異動后設備投運后7日內,填報《設備異動報告》,格式見附件2。

3.1異動設備的名稱、數量、規(guī)范、技術說明書等;

3.2有關系統(tǒng)圖、竣工圖等;

3.3運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3.4說明運行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是否需要修編完善;

3.5異動前后對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與異動有關的技術資料。

4、規(guī)程、系統(tǒng)圖的修編:

設備異動完成后后,及時修訂相應部分的規(guī)程及系統(tǒng)圖,經審查批準后執(zhí)行。

5、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生產部。

第11篇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檢測、維護及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tǒng)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第12篇 燒結廠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燒結廠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燒結廠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監(jiān)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領導下和監(jiān)督下進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時,由機動科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后辦理報廢。

7、如發(fā)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管理制度(十二篇)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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