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防火、衛(wèi)生制度
1、施工現場應落實專人負責防火、衛(wèi)生工作,成立義務消防隊。
2、按要求配備消防器具,并齊全有效。
3、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明火作業(yè)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嚴格遵守其操作規(guī)程。
4、禁火區(qū)域應有禁火標志牌,易燃易爆品必須及時清理或堆放到安全距離,并符合要求。
5、施工現場應根據人員設置符合要求的食堂,搞好食堂清潔衛(wèi)生。
6、現場必須保證足夠的茶水供應,設置醫(yī)務室、箱、急救處。
7、施工現場生活區(qū)應設有符合要求的便溺設施,不得隨地在大小便。
8、施工現場、生活區(qū)(宿舍)應每天清掃,實行“門前三包”,保持干凈、整潔、衛(wèi)生。
9、生活垃圾應集中封閉或半封閉存放,并及時處理。
第2篇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3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三)
一、施工現場防火設施的配備與要求
1.施工現場出入口旁邊明顯位置應設置1-2組的滅火器,每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鍬、消防鉤、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須漆成紅色,干粉滅火器應購買abc型產品。
2.施工現場車輛出入通行道路,寬度不小于3.5m。
3.施工現場必須敷設好消防管線、干管直徑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還要根據現場暫設情況合理設置消火栓。消火栓處設明顯標志,夜間用紅燈顯示。
4.室外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或堆料場內交通道路的邊緣設置,消火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50m。
5.采用低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內的壓力在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低于0.1mpa;采用高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2支水槍。同時覆蓋堆料場內最遠最高處的要求,水槍充實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槍的流量,不應小于每秒5升。
6.倉庫、料場內或民工宿舍前,應分組布置干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鉤、消防鍬、消防斧等滅火工具,每組滅火器材之間的間距不應大于30m。
7.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m2配備兩個干粉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積水桶(池)和專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黃沙等器材設施。
8.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每25m2配置一個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不少于4個干粉滅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層建筑,還應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臨時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豎管,管徑不小于65mm,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個消火栓口,配備水龍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專用電源線路應接在施工現場總斷路器上端,并設專人值班,保證連續(xù)不間斷供電。泵房門向外開,水箱補水口不少于2個。冬季要有防凍取暖設施。
二、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一)禁火區(qū)域劃分
1.凡屬下列情況屬于一級動火:
①禁火區(qū)域內;
②貯存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及連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③各種受壓設備;
④危險性較大的高處焊割作業(yè);
⑤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場所;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①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作業(yè);
②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二)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方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現場動火,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①一級動火作業(yè),應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科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②二級動火作業(yè)由工地生產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寫防火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動火。
③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審批申請表,經工地安全員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三)特殊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①進入裝飾、裝修階段,要設吸煙室或吸煙點。
②高層建筑和地下施工現場,應備有通訊報警裝置,以便及時報告險情。
三、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倉庫的防火要求: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地方,并設在下風口處。倉庫照明應安裝防爆燈具,室內通風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應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鋸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與垛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隔離道。
3.倉庫或堆料場,所使用的照明與易燃堆垛間距,至少保持1m。
4.對貯存的易燃物,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5.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堆垛外緣不小于1.5m,不準亂接臨時電氣線路。
6.對倉庫或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
(二)電焊、氣割場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氣瓶、乙炔瓶應分庫存放,兩者間的存放距離不小于2m。
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小于5m,兩瓶距焊、割點不小于10m。
③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十不焊”規(guī)定:
a.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焊割作業(yè);
b.動火作業(yè)未經審批不準焊割作業(yè),審批后,不設看火人、不備滅火器材,不準作業(yè);
c.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時,不準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
e.裝過各種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g.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i.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j.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第3篇 機電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制度
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制度
1、施工現場及臨時設施應按面積設置適當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 便于使用的地方,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寒季采取防凍措施。
2、施工用電方案中應編制防火措施。
3、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內的電源均應采取集中控制,分區(qū)管理的辦法。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和燈頭。
4、宿舍內吸煙應備有煙灰缸,不準隨便亂丟煙頭,嚴禁躺在床上吸煙。宿舍內嚴禁有燒煮現象。
5、食堂煙囪通過墻或屋頂時,其四周必須以磚或其它防火材料隔絕,煙囪伸出屋面的高度至少為 50 厘米。
6、乙炔瓶、 氧氣瓶、明火點在使用時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7、裝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8、各工地應設立消防小組, 加強學習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水平, 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第4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的可燃物質較多、如木材、裝飾材料、可燃塑料、鋸末刨花、汽油、煤油、油漆和有機溶劑等。而引燃的火源則有:作業(yè)人員扔下末熄的煙頭,各種電氣設備所產生的高熱或電火花、冬季施工取暖的爐火、建筑施工和安裝使用的電(氣)焊的火焰及高溫鐵渣、雷擊放電等,因而施工現場的防火是不可忽視的一項管理工作。
施工現場倉庫防火
一.易燃倉庫的設置、儲存注意事項
(一)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平坦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易燃倉庫并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有明火的生活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與易燃物之間,至少應保持防火間距。
4.易燃倉庫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防火間距,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區(qū)域分段設防火墻,分成若干防火單元,以便考慮失火后能阻止火勢的擴散。
(二) 貯存注意事項
1.對貯存的易燃物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易燃物品倉庫,應保持良好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庫內溫濕度變化。發(fā)現溫度超過38度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二. 易燃倉庫的裝卸管理
1.拖拉機不準進入倉庫,堆料場進行裝卸作業(yè),其他車輛進入倉庫或堆料場裝卸時,應安裝符合要求的火星熄滅器。
2.在倉庫或堆料場內進行吊裝作業(yè)時,其機械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防產生火星,引起火災事故。
三. 易燃倉庫的用電管理
1.倉庫或堆料場內一般應使用地下電纜,所使用的照明燈與易燃物間至少應保持1m的距離。
2.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離易燃物不小于1.5m,不準亂拉臨時電氣線路。
3.倉庫或堆料場嚴禁使用碘鎢燈,以防電氣設備起火。
4.對倉庫或堆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貯存大量易燃物品的倉庫應設置獨立的避雷裝置。
施工現場防火
一. 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放、倉庫、和生活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保衛(wèi)。
4.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消防水管、砂箱、鐵鍬等)。
6.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7.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8.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0.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以便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1.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二)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管理
1.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以最快的速度組織搶救。
2.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3.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二.禁火區(qū)域劃分和特殊建筑施工現場防火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qū)域內;
2)油罐、油箱和貯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作業(yè);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業(yè)。
3.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4.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yè)應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特殊建筑施工現場的防火
1)24m以上的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2)增設臨時消防水箱,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
3)進入內裝飾階段,要明確規(guī)定吸煙點。
4)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5)高層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現場應備有報警裝置,以便于及時報警。
滅火器材的配備
(一)現場倉庫消防滅火設施
1.倉庫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其進水口一般不應少于兩處。
3.倉庫或堆料場內,應分組布置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30m。
(二)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
1.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平方配備兩個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池、黃沙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等,每25平方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機。
建立建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組織和檢查制度
1.從公司、項目部應建立系統(tǒng)消防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每班有義務消防員。
2.定期實行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項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二)各消防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有關指示。
2.組織制訂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檢查制度。
3.劃分防火責任區(qū),指定防火負責人,明確職責,逐級落實防火任務。
4.領導專職、義務消防員,加強管理;定期組織防水安全檢查。
5.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備的配置、維修和管理。
6.負責組織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7.對各種專業(yè)人員和新進場工作的職工,進行專業(yè)防火安全知識教育。
8.配備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監(jiān)督危險區(qū)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5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制度
一、 防火防爆專項管理
1、 人員管理。施工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有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范圍;宿舍指定專人管理,負責宿舍防火檢查,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2、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對各類氣瓶、易燃物、用電設備等設置、擱放、隔離有相應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不混裝混放,實行歸類和分庫存放;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設置、施工動火作業(y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要設置警示標志,
二、 防火防爆的注意事項和具體要求
1、 動火作業(yè)。按動火程序進行,動火前必須填報動火證,待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在電焊、氧焊和掀鉆作業(yè)時,要清理作業(yè)現場,與易燃易爆物品相隔可靠的安全距離,完畢后要立即關閉電源、氣源、滅盡明火;嚴禁用電焊,氣焊燒割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鐵桶;在動火作業(yè)中,現場有專人監(jiān)護,處理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2、 施工用電。保持電路完好,電線無破裂,裸露;做好保護接地,防止雷擊和設備短路打火燃燒;用電設備應正常運行,禁止超負荷,引發(fā)火災事故。
3、 氣瓶使用。應使用規(guī)范的氣瓶,有年檢標識、防震圈、瓶帽和顏色區(qū)分,杜絕使用超期和銹蝕氣瓶;氣瓶要防止曝曬隔熱、敲擊碰撞、留有余氣;乙炔瓶應立放,與明火水平距離不小于10米,與氧氣瓶距離在5米以上,也不得靠近電源和電氣設備作業(yè)。
4、 宿舍防火。宿舍內,嚴禁吸倒床煙,煙頭應丟入煙灰缸;嚴禁在電線上晾曬衣物;嚴禁使用以上照明燈具;嚴禁使用電爐、燈具烤衣物或取暖;嚴禁用電、煤油液化氣燃具煮飯炒菜等。
5、 其他防火要求。在宿舍、廚房、庫房、保管室、木工房等地,加強防火防范,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木工房作業(yè)后,要及時清除刨花、鋸木削等可燃物;施工現場設置吸煙處和吸煙缸,嚴禁在木工房、庫房等地方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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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施工現場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責任人要經常性對負責區(qū)域進行巡回檢查,對摟草、偷牧、亂丟煙頭、亂到爐灰等火災隱患,要及時堅決的制止。
二、經常性地對負責區(qū)域內的癡、呆、傻、精神病患者及小孩進行管控,防止引發(fā)火災。
三、各級防火組織要不定期對防火區(qū)域進行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制定措施消除。
四、積極組織人員對外出車輛、農機具進行檢查,并對行人進行防止野外用火警告、宣傳。
五、嚴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情隱患、避免發(fā)生火災。
六、項目部消防領導小組不定期進行防火工作檢查,對達不到防火要求和防火工作不重視的部門和個人提出限期改正外還要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7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爆防氣體中毒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火管理制度:
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貫徹執(zhí)行“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工程順利進行,規(guī)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現場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材料場、倉庫區(qū)、易燃廢品集中地點和生活區(qū)等,注意把火災危險性大的區(qū)域設置在其他區(qū)域的下風向,各區(qū)域之間防火間距為:
1、用火作業(yè)區(qū)距在建建筑物和其它區(qū)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區(qū)不小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倉庫區(qū)距建筑和其他區(qū)域不小于20米。
3、易燃廢品堆放處距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區(qū)域不小于30米。
二、工棚或臨時設施的搭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臨時設施應搭建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范圍并不要搭在變壓架空線路下方,距離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
2、臨時設施離配電房不應小于12米。
三、臨時性宿舍等建筑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幢集體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100人,每25人要有一個直接出入的門口,門窗不小于1.2米,門必須向外開。
四、臨時倉庫的安全用電要求如下:
1、倉庫或堆料場所使用的照明與易燃堆間距至少應保持1米的距離,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離堆垛外緣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氣線路。
2、倉庫嚴禁使用鎢釘,以防電氣設備起火。
3、對倉庫或堆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應張掛醒目的防火標志,嚴禁煙火。
五、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guī)程。
六、施工現場火火罪構的配備。
1、工地要有足夠消防水源(給水管道或蓄水池)對有消防給水管道設計的工程最好在施工時先做好室外消防給水管道與消防梢,以便在開工時即可使用。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種合適的滅火器。
3、滅火器掛設的位置要醒目,以便于取用,不能將滅火器放在潮濕的露天曝曬、雨淋,以防失效。
4、滅火器根據使用要求,予以編號。
七、各級重點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工人進入場后,首先應組織工人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并在工地安全管理小組基礎上組建安全防火小組,安全防火小組在隊長(工程負責人)直接領導下,并由工地防火員(安全員),班組防火員(班組長)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有關批示。
2、組織制定崗位防火責任制,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宣傳教育制度和安全防火檢查制度等,安全防火有關制度及其他保證防火的安全措施。
3、劃分防火責任區(qū),指定區(qū)域防火責任人,明確職責逐級落實防火制度。
4、領導義務消防隊,加強業(yè)務訓練和管理教育,組織職工撲滅火災。
5、組織安全防火檢查,對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
(二)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若現場需要使用爆破用品需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批,持有爆破證件人員實施作業(yè),爆破用品實行申請制度,逐項登記,余品入庫,專人看管,與施工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攜帶入施工現場。
(三)防氣體中毒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教育、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2、加強個人防護,接觸有毒氣體時戴防護口罩等。
3、定期測定空氣中刺激性氣體濃度,若超過最高容許濃度,應找原因,采取改進措施,消除毒物來源。
4、一旦發(fā)生氣體泄漏事故,教育工人不要圍觀,聽從專業(yè)人員的疏導,盡快撤離危險區(qū)域。
第8篇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1.施工現場人員、設各非常集中,各種機械、工具交叉使用,如果管理不善,容易釀成火災和爆炸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均為重大安全事故,不僅會給工程帶來巨大損失,還會造成人員傷亡,企業(yè)也會因此承受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有些甚至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必須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以及其它省市消防法律法規(guī),要教育參加施工的全體職工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增強全員的法律意識。
3.在擬定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要擬定現場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圖上標定現場消防通道。根據工程情況,設計合理的專用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
4.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技能培訓,便所有施工人員都懂得基本防火防爆知識,掌握安全技術,能熟練使用工地上配備的防火防爆器具,能掌握正確的滅火方法。
5.施工現場應統(tǒng)籌規(guī)劃,嚴格按規(guī)定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材料區(qū)等,保持防火間距。對現場的臨建設施和倉庫更要嚴格管理。存放易燃液體和易燃易爆材料的庫房,要設置專門的防火防爆設備,采取消除靜電等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災、爆炸等惡性事 故的發(fā)生。
6.建立現場明火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從事電、氣焊的作業(yè)人員要持證上崗(用火證),在批準的范圍內作業(yè)。要從技術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7.施工現場內嚴禁吸煙,工地要樹立警示牌,現場可設立吸煙室,室內放置必要的消防器具。對違反規(guī)定者要從重處罰。
第9篇 施工現場防火防汛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管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場地、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等違規(guī)電器。
4.木工場地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
5.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墒褂脿顟B(tài)。
三、消防器材安全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fā)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yè)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guī)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guī)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6.動火作業(yè)前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
7.嚴格執(zhí)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guī)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jié)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guī)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場地防火
1.木工場地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yè)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場地嚴禁煙火,如發(fā)現作業(yè)人員抽煙或作業(yè)場內有煙蒂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場地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lián)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場地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fā)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yè)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yè)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yè)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焊割作業(yè)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guī)定。
3.作業(yè)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lián)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qū)域及宿舍,發(fā)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yè)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guī)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安全防汛管理
為加強項目部防洪防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級單位及當地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災害,降低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相關文件精神,參考工程項目設計文件,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根據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和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項目部的防洪防汛工作由項目經理負總責,并成立防洪度汛工作領導小組。
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傳達上級單位防汛組織機構在汛期的各項指令、文件要求;
2、負責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時收集汛期各項安全動態(tài);
4、制訂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防洪搶險隊伍的建立及搶險物資的準備;
6、負責恢復常態(tài)后的善后處理,組織恢復生產,總結經驗,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單位匯報。
一般保障措施
1、根據具體情況備充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物資部門對儲備物資的數量、品名、存放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進行檢查核對。
2、配合所在地區(qū)組織好搶險隊伍,對重要設施設備做到有專人負責。
3、制訂相應應急預案。
專項保障措施
1、調度負責汛期接收、分析各類氣象及水情預報,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準備防范對策。
2、應急器材在雨季前備齊,專庫專項保管。防洪設備在防洪期間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狀態(tài)隨時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防洪物資。
3、汛前全面檢查用電設備,及時增加用電安全設施,下雨時覆蓋電器設備,防止因陰雨潮濕漏電造成觸電事故和設備事故。
4、設置集水井,污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為了防止下雨時由于風雨的影響而斷電,工地上備一臺發(fā)電機,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確保供電線路暢通,定期起動發(fā)電機,確保發(fā)電機無故障,能正常運行,一旦發(fā)生斷電,立即用發(fā)電機供電。
6、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施工現場各備草袋500個,以便裝土制作圍堰,保護基坑以免坍塌。
7、汛期來臨前,在施工部位挖小的排水溝,將雨天施工部位處的降水匯集并引排至附近的天然溝渠中;
8、在已開挖的基坑底部挖集水溝,在一角設置集水坑,配備中等排量的抽水泵,以便在雨季能及時將基坑內的積水抽排至鄰近的天然溝渠中;
9、保證基坑頂面四周低于基坑沿,避免雨天到來時,不會匯集地面降水流入基坑內,對基坑坡面沖刷,造成基坑坡面滑坡現象;
(三)安全防盜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和生活駐地物資、財產、設備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企業(yè)內、外盜竊,給企業(yè)和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結合哈大項目部承建管段施工性質和特點,制定本措施。
1、對所有參建職工、合同工和勞務工加強管理,強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盜安全意識和警惕性。
2、加大施工現場防盜監(jiān)控力度,做到“防止盜竊,預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確保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施工秩序。
3、加大施工現場的巡檢力度,定人定崗,定期巡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盜。
4、加強施工現場物資、材料、設備管理,做到工完料凈,架設導線和附加導線后要及時向項目部主管防盜部門報告。
5、加大施工現場剩余線索、線頭的回收管理,任何人員禁止私自收藏和倒賣,防止因線索、線頭出現刑事案件的發(fā)生,如發(fā)現任何人員有上述情況必將嚴肅處理。
6、施工現場巡視時如有情況要立即向隊領導反映,如實報告現場的情況,以備日后偵破調查。
7、民工駐地的防盜工作要落實到責任人,民工駐地的材料要專人管理,如發(fā)生被盜或丟失要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
8、物設、財務部門要嚴肅規(guī)章制度和財務紀律,駐地的個人物品要個人保管妥善,做到預防到位,措施到位,確保貴重物品、設備、材料、資金安全萬無一失。
9、駐地要勤看、勤查、勤問、勤盯,關鍵部位要置于控制中,群防群治,確保駐地的安全。
10、駐地要加強門衛(wèi)管理,設專人巡視,防止個人物品、材料、器材等被盜。發(fā)現案情時,應及時匯報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靠法律懲治打擊犯罪行為。
11、遇有節(jié)假日時,均要對防盜事宜進行檢查、布置、安排,做好防盜工作的連續(xù)性。
第10篇 工程公司施工現場防火制度措施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和措施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設施應在總平面圖中反映。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隨層做好消防水源并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或按要求設置吸煙室。
5、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7、乙炔瓶與氧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閥、表等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8、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9、施工現場進行大面積或特殊環(huán)境的明火作業(yè),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和監(jiān)護人。
10、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火災。
11、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工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2、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人柏油。
13、發(fā)現火警和火災,應當迅速報警,并積極組織力量撲救。
14、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每月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和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
16、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11篇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要求制度
1施工組織設計中規(guī)定消防通道,保證消防車進入現場。
2樓面作業(yè)與地面指揮機構要有可靠通訊設備,一旦有險情作業(yè)地點可及時向指揮部門報告。
3施工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不論結構和裝飾施工,要及時清除多余的易燃材料,運出大樓到可靠地點放置。
4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應設置專門隔離設備并經過專門審批。
5現場焊割作業(yè)人員要進行專門防火教育,工地按工程情況要建立焊割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范,如《十不燒》的規(guī)定、使焊、割作業(yè)按規(guī)定進行。
6在裝飾施工階段,油漆等有散發(fā)可燃氣體的作業(yè),應注意及時通風外還應指定消防安全措施。
第12篇 施工現場防火制度措施
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設施應在總平面圖中反映。
2、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 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隨層做好消防水源并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或按要求設置吸煙室。
5、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6、 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7、 乙炔瓶與氧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閥、表等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8、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9、 施工現場進行大面積或特殊環(huán)境的明火作業(yè),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和監(jiān)護人。
10、 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火災。
11、 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工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2、 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人柏油。
13、 發(fā)現火警和火災,應當迅速報警,并積極組織力量撲救。
14、 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 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每月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和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
16、 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