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學學校疾病防控制度
小學(學校)疾病防控制度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學校應建立各項衛(wèi)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班主任及值周教師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帶身體異常的學生進行檢查或治療,并及時將信息反饋學校,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學校應普及衛(wèi)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定期召開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教師會議,聘請專家進行相關知識講座,舉行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yǎng)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三、制定日常預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huán)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于2-3次。
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2、注意個人衛(wèi)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yǎng),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4、學生若出現發(fā)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yī);教師發(fā)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yī)。
5、學校衛(wèi)生室應按照規(guī)定定期消毒。
四、設立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
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由學校校醫(yī)(醫(yī)務室負責人)或者分管安全的領導兼任,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校傳染病疫情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報告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全體師生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狀況進行巡查。
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校醫(yī)或分管安全的領導應馬上向校長報告,學校在24小時內向區(qū)教育局、區(qū)衛(wèi)生部門(衛(wèi)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
1、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連續(xù)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fā)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
3、學校發(fā)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
五、建立學生因病缺課病因追查、登記制度
班主任及班級衛(wèi)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fā)現學生及教師有發(fā)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癥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校醫(yī),校醫(yī)要進一步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時收集疫情信息。科任教師上課時發(fā)現班級有學生缺課應詢問學生,學生不知原因時,應及時咨詢班主任,班主任負責與家長聯系,如屬傳染病個例及時上報學校。確保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fā)現、早報告。
六、學校發(fā)生傳染病除及時報告疫情外,應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及時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第2篇 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制度-4
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制度(4)
1.制訂全校學生總名冊,新生入學要統(tǒng)一編號(學號)注冊。
2.管理好學生學籍檔案(學籍卡片、健康卡片、新生登記表、畢業(yè)生登記表)。
3.學生每個學期的學習成績,操行評語,出勤考核,勞動表現,獎懲情況等,要逐一登記在學籍卡片上。
4.學生因故休、復、轉、退的應及時注明。
5.學籍卡片分班裝訂成冊,由教導員負責管理,領導和教師都可查閱。
第3篇 某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fā)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guī)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guī)章及學校規(guī)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tǒng)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不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維護保養(yǎng)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jiān)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第4篇 雅成小學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雅成小學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為貫徹上級關于安全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將做好師生安全教育、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學校安全。
一、職工安全教育。
學校堅持結合學校各種會議,對全體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結合季節(jié)特點,進行學生安全保護的知識教育和相關安全技能培訓。同時結合新聞媒體相關報道進行警示教育。
二、學生安全知識教育
采取開辦“紅領巾廣播電視”,學校板墻報進行安全知識宣傳,開設講座進行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宣傳,提高學生安全意識;針對季節(jié)特點進行防病自救的教育,提高自護能力,每逢節(jié)假日,都要對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
三、食堂從事人員學習制度
食堂工作人員,是全校師生的有力保障,在嚴格按《食品衛(wèi)生法》,及蒲江縣學校食堂管理規(guī)定的基礎上,我校食堂人員每月集中學習一次,每周召開一次從業(yè)人員例會,增強安全工作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第5篇 小學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學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 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 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 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huán)境,確?;顒訄龅胤习踩突顒右蟆?/p>
4、 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fā)事件。
5、 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 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 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 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 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 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第6篇 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fā)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章、證件。未持有規(guī)定的證章、證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wèi)登記,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校。
二、在校園內,對沒有證件又需查詢或可疑人員,師生員工或督察人員都有權查詢,被查人員須接受查詢,如實講清情況。
三、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欄桿、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嚴禁用氣槍獵物,嚴禁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竊、流氓、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四、未經校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
五、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諸如:門衛(wèi)驗證、會客登記、安全用電、用火、用氣、危險物品管理、車輛管理等;愛護公私財物。
六、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嚴禁張貼、散發(fā)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嚴禁在宣傳布告欄內亂寫,嚴禁張貼大、小字報。違者要嚴肅查處。
七、新聞記者進入學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校有關機構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采訪。
八、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
九、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yè)務訓練等活動。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演、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規(guī)、規(guī)章,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十、師生員工組織社會團體,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校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校的制度,接受學校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十一、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及辦公場所舉辦文娛活動。
十二、夜間超過二十三時進出校門者,必須憑證件登記備查。
十三、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
十四、巡邏值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大膽處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保衛(wèi)科和分管校長匯報,并做好巡邏執(zhí)勤記錄。
十五、各教學樓及學生公寓樓,應明確安全責任人員,安全責任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四防”檢查,發(fā)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在校內失竊者,應及時向保衛(wèi)科報告,拾物者應將拾到物品及時交保衛(wèi)處處理。
十七、違反以上各條之一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對維護學校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7篇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第8篇 某小學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給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yōu)良、清潔衛(wèi)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huán)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wèi)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guī)范化、住宿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fā)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jiān)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wèi)生、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第9篇 小學校園網主控室管理制度
一、機房重地,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入內。管理人員離開,做到隨手鎖門。
二、進入校園網主控室,必須穿規(guī)定的鞋套或拖鞋,不準在室內抽煙、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大聲喧嘩。
三、不得將教學使用以外的其他任何音像資料帶入主控室。嚴禁用主控室設備觀看內容不文明或反動、暴力、色情音像節(jié)目,如有發(fā)現,嚴肅查處。
四、校園網主控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允許其他閑雜人員進入控制中心,更不得準許他人操作各種設備;不得隨意更改各種運行正常設備的配置;不得隨意發(fā)布各種與教學或學校管理無關的信息;更不準安裝不必須的軟件或隨意下載軟件試用。
五、管理員須嚴守崗位,提前審查播放的節(jié)目,并做好播出準備。節(jié)目播放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認真做好對播放節(jié)目內容、視音頻質量的實時監(jiān)視。
六、播放內容出現意外,立即關閉所有設備的電源,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七、具有雙向控制功能的主控室,須建立預約登記制度。
八、建立使用情況登記簿,每次使用后,及時如實填寫使用時間、使用年級、學科、任課教師、播放內容等。
九、要有播放控制臺,播放設備等要放入專用機柜,連接線纜規(guī)范、安全,保持主控室環(huán)境整潔、美觀。
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漏電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10篇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
東方小學學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學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周。
2、主要內容:總結思想和工作情況,班子成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并對學校新學期的工作思路進行討論,統(tǒng)一思想,達成共識。
3、參加人員:校黨支部委員,正、副校長,工會主席,各部門負責人。
4、會議堅持講民主、講團結的原則,積極倡導和諧向上的會風。
5、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6、會議必須有完整記錄。
第11篇 中小學校學生請假銷假制度四
中小學校學生請假銷假制度(4)
一、學生必須在開學前一天到校,從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在上課、早操、自習、實習、設計、勞動、軍訓、集體活動等,都實行考勤,因故不參加者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論處。
三、對學校按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一切活動(含德育課),以實際占用學時計算,每天按9學時計,進行考勤。
四、學生請假必須有假條,一日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日內由班主任簽字,系批準報學工期部備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學工處批準,報校領導備案(請假條一律用信紙寫;病假要有醫(yī)院醫(yī)生簽字的休息證明)。
五、學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應在假期前按規(guī)定向系或學工處辦理請假手續(xù)(用電報、掛號信),返校后必須持久有地方縣級以上醫(yī)院的病情證明和病歷或有關證明到學工處銷假,無證明者,按曠課論處。
六、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有效,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一律無效(急病或緊急事件除外),否則按曠課論處,對請事假者應嚴格控制。
七、對病假超過四周者,報學工處、教務部作休學處理,休學以一次為限。
八、凡屬曠課者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及《考勤辦法》執(zhí)行。
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一小學校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郭溪一小學校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wèi)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 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huán)境應密切關注與監(jiān)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重視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qū)的 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jiān)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社會盲 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 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gu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 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fā)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溪郭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