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3
12、吊物移動時,必須保證人、物移動方向無阻礙,防止吊物與其它物體碰撞。
13、在額定負荷下制動時,重物的下滑距離超過80mm時,應進行檢查。
14、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不得做與作業(yè)無關的事,不得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15、不得容許他人擅自操作電動葫蘆。
16、作業(yè)完畢,應將吊鉤升到離地面2-2.5米高度,停止設備,切斷電源。
17、下班前,應清理工件并擺放整齊,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及周邊清潔工作。
18、經(jīng)常保持葫蘆各部清潔,附件完整及潤滑適量。
第2篇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系統(tǒng)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有關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腳在現(xiàn)場作業(yè)。
3、天車應有專人操作維護,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縱。
4、清掃工作現(xiàn)場時,嚴禁用水沖洗加介泵的電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澆軸瓦降溫。
5、工作現(xiàn)場應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地面做到“四無”(無積煤、無積水、無積塵、無雜物),設備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
二、操作程序
(一)啟車前的檢查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有關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發(fā)辮要盤入帽內(nèi),工作服要整齊利索。禁止帶圍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腳在現(xiàn)場作業(yè)。
3、天車均有專人操作維護,除專職司機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須進行各種部件的詳細檢查,連接裝置、操作機構、制動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鋼絲繩、吊鉤等是否完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5、操作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額定載荷,使用時不得超過其規(guī)定值。
6、確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規(guī)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吊具。
7、檢查各制動器或行車開關,失靈時,嚴禁開車,應找有關人員修理。
8、起吊用的鋼絲繩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啟車
在檢查聯(lián)系確定本設備附近及前后關聯(lián)設備無檢修或其他人員作業(yè)的前提下,將設備控制按鈕箱的電源打開,按下手柄上或者遙控的啟車按鈕。
停車
按下停車按鈕停止。
二、運行中注意事項
1、確認檢查無誤后,發(fā)出警告信號(電鈴),然后開始啟動。
2、多人操作時,應由專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熟悉各種手勢、旗語等聯(lián)系信號。
3、起動、停止要緩慢,禁止突然改變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時,當重物未脫離地面時,不得開動行車行走。
4、起吊較長重物時,應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試吊,確保吊點在重心上,方可開始作業(yè)。
5、天車上嚴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要離地面太高,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吊運重物從人員上空越過,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車到達終點位置應及時停車,盡可能不用限位開關。
8、工作時不允許斜拉,以免損壞設備。
9、不允許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以防機件永久變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設備規(guī)定負荷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使用。
三、停車后應做的工作
1、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離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適當位置,并切斷電源。
2、按要求對起重設備及吊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第3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4篇 電動葫蘆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1、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電動葫蘆操作工作業(yè)。
2、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lda5t電動葫蘆。
二、上崗條件
1、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操作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電動葫蘆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能獨立操作。
3、操作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對長期停運的起動設備,作業(y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任何異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則禁止任何作業(yè)。
3、操作工必須熟悉起重通用及專用指揮信號。
4、操作電動葫蘆時,嚴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業(yè)。
5、禁止突然拉緊鋼絲繩吊起重物,以防沖擊拉斷鋼絲繩。
6、絕對禁止卷筒上鋼絲繩全部下降后起吊物體。
7、作業(yè)場地光線必須良好,操作工應站在能夠全面觀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停止設備運行,切斷電源并與維護人員聯(lián)系及排除故障。
9、吊運作業(yè)時,吊載附近不得有其他作業(yè)人員,不允許吊載從其他作業(yè)者頭上通過。
10、電動葫蘆操作工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操作工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2)協(xié)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及時如實填寫記錄,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4)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四、操作準備
1、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2、電動葫蘆工作業(yè)前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3、對長期停用的電動葫蘆重新使用時,應進行試車,確定無異常時才可使用。
4、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上運行范圍內(nèi)無異物或障礙物。
5、檢查操作按鈕標記是否與動作方向一致。
6、檢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適有效、制動可靠靈敏。
7、檢查吊鉤、滑輪組或吊裝鋼絲繩完好。
8、檢查被吊物是否超載,吊鉤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順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接到開始吊運指揮信號——檢查吊運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啟動按鈕——緩慢將被吊物吊運到位——檢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穩(wěn)固——按下停止按鈕——將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運作業(yè):
(1)看到指揮預備信號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業(yè)準備。
(2)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將吊鉤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適高度處,等捆綁好后,聽指揮吊運。
(3)操作電動葫蘆時,應緩慢、勻速位移;起吊時,先將鋼絲繩緩慢拉緊,慢慢吊離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衡進行起升吊運。
(4)被吊物運到預定位置,確保穩(wěn)固、安全。將手柄控制開關打到“off”位置,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2、對電動葫蘆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內(nèi)容為:
1)各轉(zhuǎn)動部位應無異響和異常震動。
2)檢查軌道運行范圍內(nèi)沒有障礙物。
3)吊裝鉤及滑輪組完好。
4)吊裝鋼絲繩無損壞。
5)馬達及附件性能良好,連接件牢固可靠,轉(zhuǎn)動件轉(zhuǎn)動靈活。
6)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停止吊運作業(y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7)巡回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經(jīng)過,必須及時填入運行日志。
(2)電工葫蘆的日常維護內(nèi)容:
1)吊裝鋼絲繩要定期更換新繩。
2)滑動軸承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換油。
3)定期檢查電機、制動裝置。
七、特殊操作
吊運作業(yè)中出現(xiàn)故障操作:
1、吊運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應先停止吊運作業(yè),然后切斷總電源。
2、與維修人員聯(lián)系及時排除故障,并匯報值班隊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進行吊裝作業(yè)。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電動葫蘆記錄和工作日志。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操作工認真交待清楚。
第5篇 電動葫蘆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常用于單軌吊、旋臂吊和手動單梁行車上,由于其結構簡單、制造和檢修方便、互換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廠中廣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裝置不全,使用不當,會造成傷亡事故。因此,電動葫蘆操作人員除按規(guī)定培訓并持證操作外.還必須嚴守以下操作規(guī)定:
(1)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3)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時應牢固,在物體的尖角缺口處應設襯墊保護。
(4)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起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操作時注意站立的位置。
(5)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6)使用電動葫蘆時不能頻繁使用和反復頻繁點動,否則可能會導致制動發(fā)熱。
(7)不允許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8)嚴禁長時間懸在空中,以防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9)電動葫蘆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良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0)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或隱患及時排除,并對維修進行記錄。
(11)使用完畢將電動葫蘆定點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第6篇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使用起重設備前,首先檢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確定起重設備是否可用。
二、送電后進行試車,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機和電動葫蘆正下方操作,首先檢查起重機大車行走情況,確定大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 ○右(左),大車行走正常后,再檢查小車行走情況,并確定小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右(左),小車試車正常后,再檢查吊鉤升降情況↑升、↓降,吊鉤升起時停3秒、開5秒兩次,吊鉤下降時停3秒、開5秒兩次。試車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時,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綁結實,捆綁繩扣與卡環(huán)應與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應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點下方,這樣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轉(zhuǎn)。
四、試吊:起吊重物離地面150mm停車檢查各受力部位,抱閘、小車、鋼絲繩、繩扣等,停車檢查時間1分鐘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車檢查重物下落情況,下落距離不得超過10mm。符合要求后繼續(xù)起吊。
五、重物起吊時,不準同時有兩個方向的運動,重物在空中平移時應盡量接近地面,并且不應有大幅度擺動,必要時應加設攬風繩控制。
六、 微調(diào)點動各電動機時,時間間隔不應低于3秒,以免燒壞接觸器觸頭。
七、重物在落地時,要墊支撐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設備后,應使單梁起重機停在吊裝口上方,電動葫蘆停在單梁起重機靠近吊裝口一端,吊鉤起升到不影響其它作業(yè)位置。斷掉電源,把操作開關盒放在開關箱內(nèi)。
九、起重作業(yè)時,嚴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環(huán),起吊大型重物時,一定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口令。
第7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5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五)
一、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露天作業(yè)應設置防雨棚.
二、不準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三、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處.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四、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fā)生異味,異聲,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五、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的懸掛電纜電氣開關,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安全的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第8篇 加介電動葫蘆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前檢查
吊鉤轉(zhuǎn)動是否靈活,滑輪轉(zhuǎn)動有無卡阻,吊鉤螺母防松裝置、鉤口閉鎖裝置、運行軌道有無異常,運行動作是否靈敏、準確,限位器、制動器是否好使,安全裝置是否可靠,鋼絲繩磨損情況,不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不準操作。
二、起吊運行
1、接到添加介質(zhì)信息后立即添加介質(zhì)粉。
2、按動操作按鈕,起升裝滿介質(zhì)粉的加介斗,提至原煤合格介質(zhì)桶的橫梁上,將介質(zhì)粉加到合格桶蓖子上,用水沖入桶內(nèi)。連續(xù)加介質(zhì),直到合格介質(zhì)密度達到規(guī)定密度值。
3、運行中發(fā)現(xiàn)異常音響,立即停車,排除故障后再開車。
三、停車
接到停止加介信息,停止添加介質(zhì)粉。
第9篇 防爆電動葫蘆操作規(guī)程
1、本機嚴禁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載荷的情況下使用!
2、本機禁止未經(jīng)培訓或未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操作!
3、操作時,本機不允許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具使用。
4、限位器系防止吊鉤上升和下降超過極限位置時造成事故設置的安全裝置,因而不能把限位器當作開關使用。
5、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開關拉開,切斷主電源。
6、正常使用的鋼絲繩每月至少潤滑一次,(將潤滑油脂均勻的涂抹在鋼絲繩上)。冬天氣溫較低時,須將潤滑油脂加熱后涂抹。潤滑油脂應潔凈,不應含有雜質(zhì)和污垢。
7、每次使用前,應檢查鋼絲繩是否彎曲、打結,繩股是否突出或過于扭轉(zhuǎn),表面有無扭轉(zhuǎn)的征兆,繩股及個別鋼絲是否破斷,繩末端固接是否牢固,鋼絲繩是否清潔,潤滑油是否足夠。
8、防爆電動葫蘆工作時,嚴禁載荷長時間懸升空中,以防止零件及鋼梁軌道產(chǎn)生永久變形。
9、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良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0、防爆電動葫蘆用畢后,應停到指定地點,吊鉤升至距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
11、運行時,要防止和避免產(chǎn)生能點燃爆炸危險混合物的危險火花。
12、為保證使用安全,防爆電動葫蘆應在工作制度內(nèi)適當控制使用頻次,不可在短時間內(nèi)頻繁使用。否則,將導致制動器摩擦過熱而發(fā)生失靈、失控等危險!
第10篇 工貿(mào)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牟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牟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 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牟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牟 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牟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牟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牟跨越到另 一臺行牟。
5、檢修牟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 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 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脫構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牟輪前 后應塞墊德清縣安監(jiān)局敬告本規(guī)程匯編僅供參考企業(yè)應根據(jù)實際工種配置制定、 完善本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塊卡牢。
9、龍門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 軌甜。
10、行牟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②指揮信 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③吊繩和附件擁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掛不吊;⑤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 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牟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牟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11篇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規(guī)程
1、 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良好。作業(yè)前還應進行空載試驗,運轉(zhuǎn)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應嚴防沖撞。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3、 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面不應超過1.5m。工作間歇禁止將重物懸在空中。
4、 在起吊過程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在起吊過程中嚴禁急速升降。
第12篇 手動、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
為了維護設備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證手動、電動葫蘆操作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所有型號規(guī)格的手動、電動葫蘆。
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動葫蘆按說明書上要求進行架設安裝,架設安裝完畢按說明書上要求進行試車運轉(zhuǎn)。
2、使用前應檢查鋼絲繩是否彎曲、打結,繩股是否突出或過于扭轉(zhuǎn),表面有無扭轉(zhuǎn)的現(xiàn)象,鋼絲是否破斷,是否清潔,潤滑脂是否足夠。
3、使用電動葫蘆時不易反復頻繁點動,否則可能會導致制動發(fā)熱。
4、不允許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5、嚴禁長時間懸在空中,以防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6、電動葫蘆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良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7、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或隱患及時排除,并對維修進行記錄。
8、使用完畢將電動葫蘆定點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吊車工作“十不吊”:
1、歪拉斜位不吊。
2、帶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墊好時不吊。
3、超額定負荷不吊。
4、吊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6、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
10、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