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企業(yè)管理 > 操作規(guī)程 > 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維護技術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2-26 15:12:02 查看人數(shù):40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維護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篇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維護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煽俊?/p>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當?shù)蹉^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0、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1、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2、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3、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14、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5、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6、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xù)運轉后,可能出現(xiàn)自動斷電現(xiàn)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xù)工作。

第2篇 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車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車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車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5、檢修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構,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9、龍門吊行車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軌鉗。

10、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

(9)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3篇 手動、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

為了維護設備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證手動、電動葫蘆操作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所有型號規(guī)格的手動、電動葫蘆。

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動葫蘆按說明書上要求進行架設安裝,架設安裝完畢按說明書上要求進行試車運轉。

2、使用前應檢查鋼絲繩是否彎曲、打結,繩股是否突出或過于扭轉,表面有無扭轉的現(xiàn)象,鋼絲是否破斷,是否清潔,潤滑脂是否足夠。

3、使用電動葫蘆時不易反復頻繁點動,否則可能會導致制動發(fā)熱。

4、不允許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5、嚴禁長時間懸在空中,以防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6、電動葫蘆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良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7、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或隱患及時排除,并對維修進行記錄。

8、使用完畢將電動葫蘆定點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吊車工作“十不吊”:

1、歪拉斜位不吊。

2、帶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墊好時不吊。

3、超額定負荷不吊。

4、吊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6、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

10、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第4篇 群吊電動葫蘆使用中應注意安全規(guī)程

群吊電動葫蘆在使用中應注意的安全規(guī)程如下:

1.每次起吊前,應空載是試吊,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啟用。

2.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4.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5.對電動葫蘆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6.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切斷電源。

第5篇 紡織公司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動葫蘆起動裝置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損傷,吊鉤是否完好。

2、鋼絲繩須正確地卷繞到筒上。

3、起吊物件時應牢固的系緊,并用專用索具,不準用三角皮帶替索具,

4、起吊重量不允許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負荷量。

5、起重時工件應垂直上升,嚴禁斜向起吊。吊鉤、起吊裝置和工件不允許與任何物件相牽連。

6、起重和移動工件時應防止和避免工件搖擺。

7、鋼絲繩相互纏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8、未經(jīng)檢驗或檢修期限已過的起吊裝置、鋼絲繩、吊鉤等禁止使用。

9、起吊物件縛捆處有油脂時,應揩凈后再起吊。

10、運送工作時,必須注意前、后、左、進行工作的人員,不允許從人的上空運送工件。

11、嚴禁任何人在吊起后的工件下通行或站立。

12、起吊時,必須吊正工件的中心,在調運的過程中絕對禁止用人的力量來平衡工件。

13、工作結束或工間休息,在工件下面禁止任何人通行或站立,并采取支撐措施。

第6篇 工貿企業(yè)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凡是在工房內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事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構、限位器及控制控鈕,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或采用點動。

第7篇 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本公司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管理內容

3.1操作規(guī)程

3.1.1試車:在空載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部件運行情況,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guī)定的起重重量使用,嚴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應經(jīng)常檢查并及時發(fā)現(xiàn)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常現(xiàn)象。

3.1.4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的制動彈簧之松緊,使兩電機的松緊一致,保證同步再將調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車輪軸承及開式齒輪的潤滑。

3.1.6本起重機不適用于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和相對溫度大于85%,充滿腐蝕性氣體場所里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

3.2.2鋼絲繩的斷絲數(shù)、腐蝕磨損量、變形量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3.2.3吊鉤應無裂紋,無明顯變形,磨損無超標,緊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開關,聯(lián)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緊停開關緩沖器、終端止擋器保護裝置有效。

3.2.5各指示燈應完好,禁止帶病開機,禁止吊運易燃易爆品,嚴禁撞車。

3.2.6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操作應緩慢,不得頻繁正反操作按鈕,離機應關電源。

第8篇 電動葫蘆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⑴、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⑵、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⑶、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c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⑷、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⑸、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⑹、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⑺、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⑻、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⑼、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⑽、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⑾、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9篇 電動葫蘆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常用于單軌吊、旋臂吊和手動單梁行車上,由于其結構簡單、制造和檢修方便、互換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廠中廣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裝置不全,使用不當,會造成傷亡事故。因此,電動葫蘆操作人員除按規(guī)定培訓并持證操作外.還必須嚴守以下操作規(guī)定:

(1)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3)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時應牢固,在物體的尖角缺口處應設襯墊保護。

(4)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起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操作時注意站立的位置。

(5)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6)使用電動葫蘆時不能頻繁使用和反復頻繁點動,否則可能會導致制動發(fā)熱。

(7)不允許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8)嚴禁長時間懸在空中,以防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9)電動葫蘆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良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0)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或隱患及時排除,并對維修進行記錄。

(11)使用完畢將電動葫蘆定點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第10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11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2

6、起吊前應進行空載試車,檢查限位器是否靈敏。

7、起吊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吊物側面,嚴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體時,必須有專人配合指揮,無指揮信號或信號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檢查繩鉤,確無問題時再繼續(xù)起吊。

10、起吊要平穩(wěn),并應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嚴防葫蘆與吊物反向擺動而使重物落地。當葫蘆行至軌道端頭時,應減速行駛。

11、吊物應垂直起吊,不應斜吊或拖拉貨物;必須斜吊時,應采用點動起吊。

第12篇 電動葫蘆安全施工操作規(guī)程

一、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露天作業(yè)應設置防雨棚。

二、不準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三、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四、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fā)生異味,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五、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維護技術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1、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電動葫蘆信息

  •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規(guī)程(十二篇)
  •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規(guī)程(十二篇)89人關注

    1、 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良好。作業(yè)前還應進行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后方可作 ...[更多]

  •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3(十二篇)
  •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3(十二篇)73人關注

    12、吊物移動時,必須保證人、物移動方向無阻礙,防止吊物與其它物體碰撞。13、在額定負荷下制動時,重物的下滑距離超過80mm時,應進行檢查。14、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不 ...[更多]

  • 手動、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 手動、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71人關注

    一、目的:為了維護設備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證手動、電動葫蘆操作安全。二、適用范圍:本規(guī)程適用于所有型號規(guī)格的手動、電動葫蘆。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1、電動葫蘆按說明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