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資料分類整理規(guī)程
建筑工程安全資料的分類、整理
一、資料的分類
1、由于一個施工現(xiàn)場涉及到的安全分部繁多,因此安全資料的分類是資料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按照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建筑安全資料可按以下進行分類:
(1)安全管理分部
(2)文明施工分部
(3)腳手架分部
(4)基坑支護分部
(5)模板支護分部
(6)“三寶”“四口”防護分部
(7)施工用電分部
(8)物料提升機和外用電梯分部
(9)塔吊分部
(10)起重吊裝分部
(11)施工機具分部
(12)其他資料
2、由于施工工藝的多樣性,所以安全技術資料也可按子分部進行分類,如腳手架,一個施工現(xiàn)場可能出現(xiàn)多種類型的腳手架,如落地式外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腳手架、吊籃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由腳手架分部可設落地式外腳手架子分部、懸挑式腳手架子分部等。
3、根據(jù)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各分部(子分部)的安全資料可分二部分進行整理,一是保證項目部分,二是一般項目部分。
二、資料的整理第一項安全管理部分
1、保證項目部分
(1)企業(yè)、項目部安全責任制、經(jīng)濟承包合同、現(xiàn)場各主要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上崗證、安全員任職文件、管理人員責任制考核情況等。
(2)單項工程安全管理目標、安全責任制分解措施及分解情況、安全責任目標考核規(guī)定、安全責任目標考核情況等。
(3)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專業(yè)性較強分項的單項施工方案等。
(4)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實施情況記錄等。
(5)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記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項目整改情況等。
(6)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及三級教育卡片、新工人安全教育記錄、工種變換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培訓記錄、施工管理人員培訓記錄、專職安全員年度培訓記錄及考核登記等。
2、一般項目部分
(1)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等。
(2)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表、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證等。
(3)工傷事故報告程序、工傷事故檔案、工傷事故處理記錄等。
(4)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布置情況記錄等。
第二項文明施工分部
1、保證項目部分
(1)施工現(xiàn)場圍檔設置平面圖、斷面圖、材料使用說明等。
(2)門衛(wèi)制度、施工現(xiàn)場人員工作卡佩戴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大門及門頭設置示意圖等。
(3)施工現(xiàn)場道路及排水溝設置示意圖及做法詳圖、防止泥漿、污水外流措施、防止下水道堵塞措施、場地綠化措施及示意圖等。
(4)建筑材料堆放示意圖、材料掛牌分類管理制度、施工現(xiàn)場保潔制度、區(qū)域衛(wèi)生包干制度等。
(5)現(xiàn)場臨時住宅搭設計劃及措施、施工現(xiàn)場功能區(qū)域劃分示意圖、宿舍保暖措施、宿舍防暑及防蚊蟲叮咬措施、宿舍衛(wèi)生管理制度等。
(6)現(xiàn)場消防管網(wǎng)及消防設施設置示意圖、施工現(xiàn)場動火審批制度及手續(xù)、施工現(xiàn)場動火監(jiān)護制度及監(jiān)護記錄、施工現(xiàn)場消防管理制度等。
2、一般項目
(1)治安保衛(wèi)制度、治安保衛(wèi)責任制分解措施、工地治安綜合管理記錄等。
(2)施工現(xiàn)場標牌設置示意圖及設置制度等。
(3)施工現(xiàn)場廁所衛(wèi)生管理制度及廚房衛(wèi)生管理制度、廁所、廚房衛(wèi)生責任制、生活垃圾處理規(guī)定等。
(4)衛(wèi)生防病宣傳教育記錄、急救措施、急救器材和藥品設置一覽表、保健急救人員一覽表及上崗證等。
(5)防粉塵、防噪音措施、夜間施工管理規(guī)定、施工不擾民措施第三項腳手架分部1、保證項目部分(以落地式外腳手架子分部為例)
(1)施工方案、腳手架設計計算書等。
(2)腳手架立桿基礎設置示意圖、腳手架基礎排水措施及示意圖等。
(3)腳手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示意圖等。
(4)腳手架剪刀撐設置示意圖等。
(5)腳手板設置與防護欄桿設置示意圖等。
(6)腳手架施工技術交底、腳手架分段驗收合格證等。
2、一般項目
(1)小橫桿設置示意圖等。
(2)桿件搭接示意圖等。
(3)架體內(nèi)封閉措施及封閉設置示意圖等。
(4)腳手架材料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
(5)架體內(nèi)上下通道設置措施及設置方案等。
(6)卸料平臺搭設方案、卸料平臺設計計算書、卸料平臺支撐系統(tǒng)與腳手架連結示意圖、卸料平臺限載規(guī)定等。
3、施工方案和計算書要經(jīng)過審批且施工方案要對現(xiàn)場施工要有指導性。
4、腳手架材料合格證要與施工現(xiàn)場用的實際材料相符,且材料質(zhì)量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
5、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對于桿件搭接情況等,如用文字不能表示的則可用圖示。
6、腳手架驗收要有量化的驗收內(nèi)容。
第四項基坑支護分部
1、保證項目
(1)基礎施工支護方案、專項支護設計等。
(2)臨邊防護措施等。
(3)坑槽開挖邊坡設置措施等。
(4)基坑排不措施、防止臨近建筑物沉降措施等。
(5)坑邊荷載堆置規(guī)定等。
2、一般項目
(1)基坑上下通道設置措施等。
(2)施工機械進場驗收記錄、挖土機作業(yè)人員上崗證、挖土機操作程序等。
(3)基坑變形監(jiān)測制度、毗鄰建筑物沉降觀測記錄等。
(4)基坑上下垂直作業(yè)隔離措施、深基坑照明設置措施等。
3、施工方案要有針對性,要能指導施工;施工方案要經(jīng)相關部門審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對基坑支護進行變形監(jiān)測時,要定人、定儀器,測量數(shù)據(jù)要準確。
第五項模板分部
1、保證項目部分
(1)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等。
(2)現(xiàn)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tǒng)設
計計算書等。
(3)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合格證、立柱設置示意圖等。
(4)模板上堆料管理規(guī)定等。
(5)模板存放防傾措施及模板存放管理規(guī)定等。
(6)模板拆除方案、模板拆除監(jiān)護管理規(guī)定等。
2、一般項目部分
(1)模板拆除申請及審批報告、模板工程驗收手續(xù)、模板工程技術交底等。
(2)模板拆除前砼強度報告等。
(3)混凝土運輸?shù)缆反钤O措施等。
(4)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防護措施、垂直作業(yè)上下隔離措施等。
3、施工方案要有針對性,要能指導施工;施工方案要經(jīng)相關部門審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模板工程驗收手續(xù)要有量化的內(nèi)容。
第六項“三寶”“四口”防護分部
1、安全帽合格證及檢測報告、安全帽佩戴標準及安全佩戴管理規(guī)定等。
2、建筑物外側封閉措施、安全網(wǎng)材料合格證及檢測報告、安全網(wǎng)準用證等。
3、安全帶使用規(guī)定、安全帶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等。
4、洞口、臨邊防護措施、防護棚搭設措施、搭設材料合格證等。
5、對于定型化、工具化的防護設施,要圖示安裝和使用方法。
第七項施工用電分部
1、保證項目部分
(1)外電防護措施
(2)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tǒng)設置措施等。
(3)配電箱、開關箱設置措施等。
(4)現(xiàn)場照明設施設置措施等。
2、一般項目
(1)配電線路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線路架設措施等。
(2)電器設置措施、各種用電設備、開關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等。
(3)變配電裝置設置措施等。
(4)施工用電方案、地極阻值搖測記錄、電工巡視維修記錄等。
3、施工方案要有針對性,要能指導施工;施工方案要經(jīng)相關部門審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各種電器設備不僅要有合格證,且各種設備的各項參數(shù)要與規(guī)范要求相適應。
第八項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分部1、保證項目部分(以物料提升機子分部為例)
(1)架體設計計算書、架體合格證及檢測報告、建筑安全管理部門準用證等。
(2)限位保險裝置設置措施及限位保險裝置合格證等。
(3)纜風繩設置措施、纜風繩合格證及檢測報告、架體與建筑物連接措施等。
(4)鋼筋繩報廢管理規(guī)定、鋼筋繩保養(yǎng)管理規(guī)定、鋼筋繩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等。
(5)樓層卸料平臺搭設措施、卸料平臺兩側防護措施等。
(6)吊籃安全管理規(guī)定、吊籃定型化、工具化措施等。
(7)提升機安全驗收合格證等。
2、一般項目
(1)架體安裝、拆除施工方案、架體基礎設置方案、架體外側防護措施等。
(2)卷揚機安裝方案等。
(3)聯(lián)絡信號設備管理制度、信號聯(lián)絡責任制等。
(4)卷揚機操作棚搭設措施等。
(5)架體避雷設置方案等。
3、施工方案要有針對性,要能指導施工;施工方案要經(jīng)相關部門審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第九項塔吊分部
1、保證項目部分
(1)塔吊限位設備設置方案、塔吊安裝方案、塔吊安裝隊伍資格證、塔吊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等。
(2)司機上崗證及塔吊信號聯(lián)絡方案等。
2、一般項目部分
(1)塔吊路基與軌道施工方案、高塔基礎施工方案等。
(2)塔吊電氣施工方案等。
(3)多塔作業(yè)防碰撞措施等。
(4)安裝驗收合格證等。
3、施工方案要有針對性,要能指導施工;施工方案要經(jīng)相關部門審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第十項起重吊裝分部
1、保證項目部分
(1)起重吊裝作業(yè)方案等。
(2)起重機機械進場驗收手續(xù)、起重機準用證、起重機安裝驗收合格證、起重扒桿設計計算書等。
(3)鋼筋繩合格證及檢測報告、地錨方案等。
(4)起重吊點設置方案等。
(5)司機、指揮上崗證、高處作業(yè)信號傳遞方案等。
2、一般項目部分
(1)起重機地面鋪墊措施等。
(2)起重機限載作業(yè)規(guī)定、試吊管理規(guī)定等。
(3)結構吊裝防附措施等。
(4)吊裝作業(yè)平臺搭設方案等。
(5)大型構件堆放穩(wěn)定措施等。
(6)起重吊裝警戒實施方案等。
(7)起重工、電焊工安全操作上崗證等。
3、作業(yè)方案及設計計算書要經(jīng)有關方案審批,且施工方案要有針對性,要能指導施工。
第十一項施工機具1、施工機械進場驗收手續(xù)、施工機械定期檢測方案、施工機械安裝驗收合格證、特殊機械準用證、施工機械電氣安裝方案、施工機械合格證等。
第十二項其它資料1、安全生產(chǎn)相關文件、安全生產(chǎn)相關通知、安全會議記錄、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及安全施工許可證等。
三、安全管理資料整理注意事項
1、安全資料的整理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編制的施工方案等要有針對性,要與工程實體相符。
2、安全資料的簽證一定要真實,不得由他人代簽。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油漆工
1.各種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應單獨存放在專用庫房內(nèi),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庫房應通風良好。易揮發(fā)的汽油、稀料應裝入密閉容器中,嚴禁在庫內(nèi)吸煙和使用任何明火。
2.油漆涂料的配制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調(diào)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nèi)進行。調(diào)制有害油漆涂料時,應戴好防毒口罩、護目鏡,穿好與之相適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完畢應沖洗干凈。
(2) 工作完畢,各種油漆涂料的溶劑桶(箱)要加蓋封嚴。
(3) 操作人員應進行體檢,患有眼病、皮膚病、氣管炎、結核病者不宜從事此項作業(yè)。
2.使用人字梯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高度2m以下作業(yè)(超過2m按規(guī)定搭設腳手架)使用的人字梯應四腳落地,擺放平穩(wěn),梯腳應設防滑橡皮墊和保險拉鏈。
(2) 人字梯上搭鋪腳手板,腳手板兩端搭接長度不得少于20cm。腳手板中間不得同時兩人操作,梯子挪動時,作業(yè)人員必須下來,嚴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蹺式挪動。人字梯頂部鉸軸不準站人、不準鋪設腳手板。
(3) 人字梯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開裂、腐朽、榫頭松動、缺擋等不得使用。
4.使用噴燈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使用噴燈前應首先檢查開關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噴嘴要暢通。
(2) 噴燈加油不得超過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氣不能過足。點火應選擇在空曠處,噴嘴不得對人。氣筒部分出現(xiàn)故障。應先熄滅噴燈,再行修理。
5.外墻、外窗、外樓梯等高處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牢靠處。油漆窗戶時,嚴禁站在或騎在窗欄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時,應利用腳手架或?qū)S貌僮髌脚_架上進行。
6.刷坡度大于25°的鐵皮層面時,應設置活動跳板、防護欄桿和安全網(wǎng)。
7.刷耐酸、耐腐蝕的過氧乙烯涂料時,應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紙時必須戴口罩。
8.在室內(nèi)或容器內(nèi)噴涂,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噴涂時嚴禁對著噴嘴察看。
9.空氣壓縮機壓力表和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高壓氣管各種接頭應牢固,修理料斗氣管時應關閉氣門,試噴時不準對人。
10.噴涂人員作業(yè)時,如頭痛、惡心、心悶和心悸等,應停止作業(yè),到戶外通風處換氣。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建筑登高作業(yè)(架子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jīng)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yè)。
1.2架子工必須經(jīng)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yè)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yè)。
1.3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yè)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xié)作、互相呼應、統(tǒng)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jīng)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1.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wěn)定。
1.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yè)。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yè)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1.7的數(shù)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10 kv
35~110 kv
154~220 kv
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2
注:上、下腳手架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1.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yè)。
1.9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
1.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腳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鋼管:鋼管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鋼管應平直光滑,無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有產(chǎn)品質(zhì)量合格證,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并嚴禁打孔。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2.1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重量不應大于25kg。
表2.1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長度
外徑φ
壁厚t
橫向水平桿
其他桿
48 51
3.5 3
2200
6500
2.2扣件:采用可鍛造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zhì)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規(guī)定。新扣件必須有產(chǎn)品合格證。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zhì)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2.3腳手板:腳手板可采用鋼、木材料兩種,每塊重量不宜大于30kg。
沖壓新鋼腳手板,必須有產(chǎn)品質(zhì)量合格證。板長度為1.5~3.6m,厚2~3mm,肋高5cm,寬23~25cm,其表面銹蝕班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橫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處。腳手板一端應壓連接卡口,以便鋪設時扣住另一塊的端部,板面應沖有防滑圓孔。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長度為2~6m,厚度不小于5cm,寬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縫、斜紋及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兩端應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2.4安全網(wǎng):寬度不得小于3m,長度不得大于6m,網(wǎng)眼不得大于10cm,必須使用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wǎng)和丙綸網(wǎng)。密目安全網(wǎng)只準做立網(wǎng)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3.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shù)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guī)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 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jù)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 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shù)見表3.2。
表3.2 扣件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shù)
結構 形式
用途
寬度 (m)
立桿間距 (m)
步距 (m)
橫向水平桿間距
單排架
承重
1~1.2
1.5
1.2
1m,一端伸入墻體不少于240mm
裝修
1~1.2
1.5
1.2
1m,同上
雙排架
承重
2~2.5
1.5
1.2
1m
裝修
2~2.5
1.5
1.2
1m
(2) 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nèi)。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 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nèi)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v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nèi)。
(4) 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100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xù)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兩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jié)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 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1級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 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 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yè)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wěn),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00~25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5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xié)調(diào),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wǎng),作為防護層。不鋪板時,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腳手架
4.1 插口式腳手架(簡稱插口架):分為甲、乙、丙3種,甲型插口架適用于外墻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適用無外墻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掛腳手架)適用于無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點:
(1) 插口架允許負荷最大不得超過1176n/m2,腳手架上嚴禁堆放物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必須用卡環(huán)吊運,嚴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過建筑物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寬度不得超過1m。鋼管組裝的插口架,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須設斜支撐;焊接的插口架,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設剪刀撐。
(4) 插口架上下兩步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鋪板時要滿掛水平安全網(wǎng)。上下兩步都要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橫向水平桿間距以0.5~1m為宜。
(5) 插口架外側要接高掛網(wǎng),其高度應高出施工作業(yè)層1m,要設剪刀撐,并用密目安全網(wǎng)從上至下封嚴,安全網(wǎng)下腳要封死扎牢。相鄰插口架應在同一平面,接口處應封閉嚴密。
(6) 甲型插口架別杠應大于10cm×10cm優(yōu)質(zhì)木方。別杠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度要長出窗口200mm,上下別杠的立桿與橫桿連接處應用雙扣件;丙型插口架(掛架子)穿墻螺栓端部的螺紋應采用梯形螺紋扣,用雙螺母鎖牢。
(7) 插口架安裝操作順序:甲型插口架應“先別后摘”,“先掛后拆”(即在安裝時,應先別好別杠,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別杠)。丙型插口架應在安裝時先鎖緊螺母,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螺母。
(8) 結構外墻是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的,其強度應達到70%以上,才能安裝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裝后必須經(jīng)過檢查驗收,合格簽字,才能使用。
4.2吊籃式腳手架:分為手動和電動兩種。吊籃腳手架是在建筑物層面通過特設的支撐點,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懸吊吊籃,進行外裝飾工程操作的一種腳手架,其主要組成分為吊籃、支撐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鋼絲繩或鏈桿或鏈條)及升降裝置、保險繩和安全鎖組成。搭設使用吊籃式腳手架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吊籃搭設構造必須遵照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guī)定,組裝或拆除時,應3人配合操作,嚴格按搭設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允許改變方案。
(2) 吊籃的負載不得超過1176n/m2(120kg/m2),吊籃上的作業(yè)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持吊籃負載平衡。
(3)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使用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吊籃兩端應設保險繩,其直徑與承重鋼絲繩同。繩卡不得少于3個,嚴禁使用有接頭鋼繩。
(4)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
(5)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應根據(jù)建筑物實際情況而定。挑梁挑出的長度與吊籃的吊點必須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nèi)外的兩端應用杉槁或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抱樁,斜撐下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6) 吊籃可根據(jù)工程的需要組裝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7) 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寬度以0.8m至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m,雙層吊籃高度以3.8m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得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8)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設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裝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設戧。
(9) 吊籃的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橫向水平桿固定牢,橫向水平桿的間距可根據(jù)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為宜。吊籃作業(yè)層外排和兩端小面均應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wǎng)封嚴,索死下角;里側應設護身欄。
(10)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板把卸掉,系牢保險繩或安全鎖,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
(11) 吊籃里側距建筑物100m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作業(yè)面錯開。
(12)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手扳葫蘆或拉動倒鏈,各吊點必須同時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陽臺、窗戶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13) 吊籃使用期間,應經(jīng)常檢查吊籃防護、保險、挑梁、手扳葫蘆、倒鏈和吊索等,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解決。
(14) 吊籃組裝、升降、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
4.4門式腳手架:
(1) 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A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diào)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 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nèi)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 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nèi)側。
(8) 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nèi)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2) 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3) 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5) 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4.4附著升降腳手架:
(1) 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未經(jīng)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刂浦行谋仨氃O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jīng)同意人員操作。
(3) 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yè)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jīng)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 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并派人負責監(jiān)護。
(7) 嚴格按設計規(guī)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 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 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yè),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
5. 里 腳 手 架
5.1滿堂紅腳手架(不含支模滿堂紅腳手架):
(1) 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縱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不得大于1.4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板。
(2) 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靠墻的立桿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nèi)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號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 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4) 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1) 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2) 安放金屬平臺架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必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3) 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 每個平臺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
(5) 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屬套管架:
(1) 金屬套管架使用前,必須檢查架子焊縫的牢固和插鐵零件的齊全。套管焊縫開裂或銹蝕損壞不得使用。
(2) 套管架應放平、墊穩(wěn)。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應墊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間距,應根據(jù)各工種操作荷載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為宜,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級時,必須將插鐵銷牢。插鐵銷釘直徑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時 ,必須在兩架之間綁一道斜撐拉牢,并加拋撐壓穩(wěn)。
6. 挑腳手架(又稱探海架子)
6.1挑腳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寬不得超過1.5m,斜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挑出部分超過1.5m時,應嚴格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進行支搭。
6.2挑腳手架的斜支桿可支在下層窗臺上并墊木板,斜桿上部與上層窗口的內(nèi)側應有橫、豎別杠。別杠兩端必須長于所別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兩根。
6.3 縱向水平桿至少搭設三道,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嚴、鋪平。
6.4挑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或正反斜支撐。施工層搭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下角鎖牢,護身欄必須高出檐口1.5m。
6.5挑腳手架只能用于裝修,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1kn/m2。操作面下方按規(guī)定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
7. 電梯安裝井架
7.1電梯井架只準使用鋼管搭設,搭設標準必須按安裝單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搭設。
7.2電梯共架搭設完后,必須經(jīng)搭設、使用單位的施工技術、安全負責人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裝需要局部拆改時,必須經(jīng)主管工長同意,由架子工負責拆改。
7.4電梯井架每步至少鋪2/3的腳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錯開,留孔一側要搭設一道護身欄桿。腳手板鋪好后,必須固定,不準任意移動。
7.5采用電梯自升安裝方法施工時,所需搭設的上下臨時操作平臺,必須符合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在上層操作平臺的下面要滿鋪腳手板或滿掛安全網(wǎng)。下層操作平臺做到不傾斜、不搖晃。
8. 澆灌混凝土腳手架
8.1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zhì)松軟的地面應夯實或墊板,并加設掃地桿。
8.2縱向水平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縱向水平桿不得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應在跨中加吊1根縱向水平桿,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設1根托桿,使其與兩旁縱向水平桿互相連接,托桿中部搭設八字斜撐。
8.3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對頭板,板端底下設雙橫向水平桿,板鋪嚴、鋪牢。腳手板搭接鋪設時,端頭必須壓過橫向水平桿150mm。
8.4架子大面必須設剪刀撐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縱向水平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刀戧。
8.5架子高度超過2m時,臨邊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桿。
9. 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
9.1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使用剝皮杉木、落葉松等作為桿件,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和易導電材料不得使用。
9.2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
9.3立桿應先挖桿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質(zhì)松軟,應設掃地桿。立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
9.4縱向水平桿應搭設在立桿里側,搭設第一步縱向水平桿時,必須檢查立桿是否立正,搭設至四步時,必須搭設臨時拋撐和臨時剪刀撐。搭設縱向水平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由中間1人接桿、放平,由大頭至小頭順序綁扎。
9.5剪刀撐桿子不得蹩綁,應貼在立桿上,剪刀撐下樁桿應選用粗壯較大杉槁,由下方人員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員依次綁扎。剪刀撐上樁(封頂)椽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桿綁在縱向水平桿上。
9.6兩桿連接,其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兩桿搭接處綁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桿的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桿,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邊。
9.7遞桿(拔桿)上下、左右操作人員應協(xié)調(diào)配合,拔桿人員應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員和已綁好的桿子,下方遞桿人員應在上方人員中接住桿子呼應后,方可松手。
9.8遇到兩根交叉必須綁扣,綁扎材料,可用扎綁繩。如使用鉛絲嚴禁碰觸外電架空線。鉛絲扣不得過松、過緊,應使4根鉛絲敷實均勻受力,擰扣以一扣半為宜,并將鉛絲末端彎貼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翹。
10. 坡道(斜道)
10.1腳手架運料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長)為宜。人行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應與結構腳手架相適應,單獨坡道的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坡道寬度大于2m時,橫向水平桿中間應加吊桿,并每隔1根立桿在吊桿下加綁托桿和八字戧。
10.3腳手板應鋪嚴、鋪牢。對頭搭接時板端部分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板的板端應搭過橫向水平桿200mm,并用三角木填順板頭凸棱。斜坡道的腳手板應釘防滑條,防滑條厚度30mm,間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轉彎處應搭設平臺,平臺面積應根據(jù)施工需要,但寬度不得小于1.5m。平臺應綁剪刀撐或八字戧。
10.5坡道及平臺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和180mm高度的擋腳板。
11. 安 全 網(wǎng)
11.1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分為平支網(wǎng)和立掛網(wǎng)兩種。安全網(wǎng)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wǎng)內(nèi)不得存留雜物。
11.2安全網(wǎng)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wǎng)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wǎng)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wǎng)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11.3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wǎng)(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wǎng)),網(wǎng)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wǎng)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nèi)邊沿50~60cm。
11.5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沿外架子內(nèi)側進行封閉,安全網(wǎng)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架體固定。
11..6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沿外排架子內(nèi)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防護。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wǎng)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nèi)口,并盡量繃直,內(nèi)口要與建筑鎖牢。
11.8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nèi)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wǎng)。
11.9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wǎng)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wǎng),直至沒有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12. 龍門架及井架
12.1龍門架及井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
12.2扣件式鋼管井架搭設的材料規(guī)格與3.2.1條相同。
12.3立桿和縱向水平桿的間距均不得大于1m,立桿底端應安放鐵板墩,夯實后墊板。
12.4井架四周外側均應搭設剪刀撐一直到頂,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為60°。
12.5平臺的橫向水平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對頭搭接時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時板端應超過橫向水平桿15cm,每層平臺均應設護身欄和擋腳板。
12.6兩桿應用對接扣件連接,交叉點必須用扣件,不得綁扎。
12.7天輪架必須搭設雙根天輪木,并加頂樁鋼管或八字桿,用扣件卡牢。
12.8組裝三角柱式龍門架,每節(jié)立桿兩端焊法蘭盤。拼裝三角柱架時,必須檢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節(jié)點螺栓必須擰緊。
12.9兩根三角立柱應連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錨鐵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動,埋地梁時地基要平并應夯實。
12.10各樓層進口處,應搭設卸料過橋平臺,過橋平臺兩側應搭設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過橋平臺下口落空處應搭設八字戧。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龍門架,嚴禁與電氣設備接觸,并應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時應有防雷設施。
12.12井架、龍門架必須設置超高限位、斷繩保險,機械、手動或連鎖定位托杠等安全防護裝置。
12.13架高在10~15m應設1組纜風繩,每增高10m加設1組,每組4根,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鋼絲繩,按規(guī)定埋設地錨,纜風繩嚴禁捆綁在樹木、電線桿、構件等物體上。并禁止使用別杠調(diào)節(jié)鋼絲繩長度。
12.14龍門架、井架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長度不小于2m安全防護棚,另三側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每層卸料平臺和吊籠(盤)出入口必須安裝安全門,吊籠(盤)運行中不準乘人。
12.15龍門架、井架的導向滑輪必須單獨設置牢固地錨,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jīng)通道處均應予以遮護。
12.16天輪與最高一層上料平臺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6m,使吊籠(盤)上升最高位置與天輪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13. 拆 除 腳 手 架
13.1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的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架傾倒。
13.2拆腳手架桿件,必須由2~3人協(xié)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嚴禁向下拋擲。
13.3拆除作業(yè)區(qū)的周圍及進出口處,必須派專人了望,嚴禁非作業(yè)區(qū)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拆除大片架子應加臨時圍欄。作業(yè)區(qū)內(nèi)電線及其他設備有防礙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拆除、轉移和加防護。
13.4拆除全部過程中,應指派1名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工人擔任指揮和監(jiān)護,并負責任拆除撤料和監(jiān)護操作人員的作業(yè)。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須及時清理,運至指定地點碼放。
13.6拆至底部時,應先加臨時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nèi)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wǎng)。
1. 2鍋爐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jīng)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wǎng)。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nèi)。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nèi),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nèi)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diào)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wǎng)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xié)調(diào),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nèi)。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jù)時,鋸條必須調(diào)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nèi),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chǎn)自清、日產(chǎn)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zhì)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xiàn)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nèi)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nèi)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jīng)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zhì)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wǎng)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nèi)。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wǎng)。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jīng)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nèi),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xiàn)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diào)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diào)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diào)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混凝土工
1. 材 料 運 輸
1.1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運,嚴禁從下抽拿。存放水泥時,必須壓碴碼放,并不得碼放過高(一般不超過10袋為宜)。水泥袋碼放不得靠近墻壁。
1.2使用手推車運料,向攪拌機料斗內(nèi)倒砂石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運送混凝土時,裝運混凝土量應低于車廂5~10cm。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并及時清掃遺撒落地材料,保持現(xiàn)場環(huán)境整潔。
1.3垂直運輸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運送混凝土時,車把不得超出吊盤(籠)以外,車輪擋掩,穩(wěn)起穩(wěn)落;用塔吊運送混凝土時,小車必須焊有牢固吊環(huán),吊點不得少于4個,并保持車身平衡;使用專用吊斗時吊環(huán)應牢固可靠,吊索具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要求。
2.混 凝 土 澆 灌
2.1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節(jié)間必須連接牢靠,操作部位應設護身欄桿,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幫上操作。
2.2澆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2.3澆灌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灌圈梁、雨篷、陽臺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2.4使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時,應由2人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桿。管道接頭、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2.5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2.6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jīng)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開關箱內(nèi)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膠鞋),戴絕緣手套。
3.混 凝 土 養(yǎng) 護
3.1使用覆蓋物養(yǎng)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規(guī)定設牢固蓋板或圍欄,并設安全標志。
3.2使用電熱法養(yǎng)護應設警示牌、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養(yǎng)護區(qū)域。
3.3用軟管澆水養(yǎng)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接牢固,移動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4蒸汽養(yǎng)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yǎng)護坑(池)邊沿站立和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
3.5覆蓋物養(yǎng)護材料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第7篇 建筑工程模板支撐系統(tǒng)安全技術規(guī)程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對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lián)系構件的各類工具式混凝土模板(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支撐系統(tǒng)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4.1.4 模板支撐系統(tǒng)結構構件的長細比 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受壓構件長細比:支架立桿、斜撐及桁架不應大于150;拉條、綴條、斜桿等連系構件不應大于200。
2 受拉構件長細比:鋼桿件不應大于350;木桿件不應大于250。
4.1.6 支撐體系應設置掃地桿,縱、橫向水平拉桿及水平、豎向剪刀撐,并與主體結構的墻、柱牢固拉結。立桿(柱)接長必須采用對接,嚴禁搭接;掃地桿,縱、橫向水平拉桿及水平、豎向剪刀撐接長必須采用搭接,嚴禁對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m。
4.1.7 模板支撐系統(tǒng)應為獨立的受力結構系統(tǒng),嚴禁與非建筑結構的臨時設施連接。當獨立的支撐體系高度與寬度相比大于2 倍時,為保證寬度方向整體穩(wěn)定,必須采取擴大下部架體或其他構造措施。
4.3.1 采用專用鋼管(ф51×3.0mm、ф48×3.5mm)設計支撐時,除應滿足本規(guī)程第4.1節(jié)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立桿底部與基礎頂面之間必須設置鐵底座和墊板。
2 當立桿軸力荷載大于8kn時必須在立桿頂部設置可調(diào)支托承托模板,形成軸心受壓傳遞荷載。
3 立桿間距應根據(jù)所承受的荷載確定,一般不應大于1.2m,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梁底應設置主承立桿,梁側設置輔助立桿。當梁底為單根主承立桿時應設置在梁寬中心線處;當梁高寬比大于2.5、且梁寬大于300mm時,沿梁縱向主承立桿應適當加密、沿梁寬度主承立桿不應少于2根,并對稱設置;
2) 沿梁縱向的立桿間距應與同向板底立桿間距相等或成倍數(shù);
3) 沿梁橫向連續(xù)設置梁板立桿時,應從梁支架開始向板中央雙向布設,但板中央兩相鄰立桿間距不得大于板底設計立桿間距。
4 每排每列立桿的縱、橫向之間必須用水平拉桿(橫桿)連接,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在立桿頂端可調(diào)支托的底部處設置一道水平拉桿(即封頂桿),當梁底封頂桿與板底水平拉桿不在同一高度上時,梁底封頂桿應向板底立桿雙向延長不少于2個跨距并與立桿固定。
2) 在立桿的底、基礎的頂面限定高度內(nèi)設置一道水平拉桿(即掃地桿)。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標高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2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
3) 在封頂桿與掃地桿之間應均勻設置水平拉桿。水平拉桿的間距(即步距)在滿足荷載計算要求條件下一般為:當支架高度低于4m、立桿軸力荷載小于8kn時不得大于1.8m,當支架高度超過4m、或者立桿軸力荷載大于8kn時不得大于1.5m;當支架高度8m~20m時,頂端步距內(nèi)加設一道水平拉桿;當支架高度超過20m時,頂端兩步距內(nèi)各加設一道水平拉桿;
4) 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牢,如無處可頂時,應與豎向剪刀撐連接;
5) 嚴禁在水平拉桿上設置立桿或?qū)⑸舷聝啥瘟U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5 支撐架體周圈及中間縱、橫向應從底到頂設置豎向連續(xù)式剪刀撐,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剪刀撐的寬度宜為4m~6m,剪刀撐的斜桿與地面夾角為450~600之間,底端與地面頂緊,并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拉桿或立桿扣接固定。剪刀撐的雙向桿件宜分開設置在立桿兩側,并保證與每步立桿扣接;
2) 兩相鄰剪刀撐之間凈距:扣件式鋼管支架不應大于10m、碗扣式鋼管支架不應大于4.5m;
3) 當支架高度8m~20m時,在縱、橫向兩相鄰剪刀撐之間增加之字斜撐,當支架高度超過20m時,將之字斜撐改為剪刀撐。
6 支撐架體內(nèi)應設置水平剪刀撐,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當支架高度4m~8m時,在底部掃地桿和頂端封頂桿有豎向剪刀撐的部位分別設置水平剪刀撐;
2) 當支架高度8m~20m時,應在相鄰豎向剪刀撐之間增設水平剪刀撐,兩相鄰水平剪刀撐的間距為:扣件式鋼管支架不得大于3個步距,碗扣式鋼管支架應小于或等于4.8m;
3) 水平剪刀撐的端部與立桿或建筑物拉結,嚴禁水平剪刀撐端部設置在水平拉桿上。
7 當支架高度超過20m時,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應將沿梁縱向的梁底支架周圈用豎向剪刀撐連接成格構式架體;在梁底最頂兩相鄰水平拉桿處,沿梁縱向、按格構寬度設置連續(xù)式水平剪刀撐,并用斜桿連接成格構式桁架。
8 當支架高度超過5m時,應在架體周圈外側和中間有結構柱的部位,按水平間距6m~9m、豎向間距2m~3m與建筑結構設置一個固結點。
8.1.1 從事模板作業(yè)的人員,應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對高大模板支撐、爬模、飛模、懸挑梁等作業(yè)人員應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8.3.2 高度4m以上的柱、墻(含剪力墻)等豎向混凝土結構必須先澆筑,待混凝土達到一定承載強度后,再澆筑梁、板等水平混凝土結構。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普通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普通工在從事挖土、裝卸、搬運和輔助作業(yè)時,工作前必須熟悉作業(yè)的內(nèi)容、作業(yè)環(huán)境,對所使用的鐵銑、鐵鎬、車子等工具要認真進行檢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嚴禁一碼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傳磚時應整磚和半磚分開傳遞,嚴禁拋擲傳遞。
1.3在腳手架、操作平臺等高處用水管澆水或移動水管作業(yè)時,不得倒退猛拽。嚴禁在腳手架、操作平臺上坐、躺和背靠防護欄桿休息。
1.4淋灰、篩灰作業(yè)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膠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腳、露體,作業(yè)時應站在上風操作。遇四級以上強風,停止篩灰。
2. 挖 土
2.1挖土前根據(jù)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yè)過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xiàn)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nèi)和現(xiàn)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nèi)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2.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jù)土質(zhì)和深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2.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2.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2.5槽、坑、溝邊1m以內(nèi)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筑物、溝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
2.6人工開挖土方,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鋼釬破凍土、堅硬土時,扶釬人應站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釬,打錘范圍內(nèi)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錘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釬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2.8從槽、坑、溝中吊運送土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機械挖土清理槽底作業(yè)時,嚴禁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必須待挖掘機停止作業(yè)后,方準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nèi)清士。
3. 挖擴樁孔作業(yè)
3.1人工挖擴樁孔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技術與安全操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下孔作業(yè)前,應排除孔內(nèi)有害氣體。并向孔內(nèi)輸新鮮空氣或氧氣。
3.2每日作業(yè)前應檢查樁孔及施工工具,如鉆孔和挖擴樁孔施工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孔下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燈具,提土工具、裝土容器應符合輕、柔軟,并有防墜措施。
3.3挖擴樁孔施工現(xiàn)場應配有急救用品(氧氣等)。遇有異常情況,如孔、地下水、黑土層、有害氣體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撤離危險區(qū),不得擅自處理,嚴禁冒險作業(yè)。
3.4孔口應設防護設施,凡下孔作業(yè)人員勻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繩,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或乘運土設施上下。
3.5每班作業(yè)前要打開孔蓋進行通風。深度超過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層時,要進行強制通風。每個施工現(xiàn)場應配有害氣體檢測器,發(fā)現(xiàn)有毒、有害氣體必須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須將孔口蓋嚴、蓋牢。
3.6機鉆成孔作業(yè)完成后,人工清孔、驗孔要先放安全防護籠,鋼筋籠放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須采用混凝土護壁,其首層護壁應根據(jù)土質(zhì)情況作成沿口護圈,護圈 混凝土強度達到5mpa以后,方可進行下層土方的開挖。必須邊挖、邊打混凝土護壁(挖一節(jié)、打一節(jié)),嚴禁一次挖完,然后補打護壁的冒險作業(yè)。
3.8人工提土須用墊板時,墊板必須寬出孔口每側不小于1m,寬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卓趶酱笥?m時,孔上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
3.9挖出的土方,應隨出隨運,暫不運走的,應堆放在孔口邊1m以外,高度不超過1m。容器裝土不得過滿,孔口邊不準堆放零散雜物,3m內(nèi)不得有機動車輛行駛或停放,孔上任何人嚴禁向孔內(nèi)投仍任何物料。
3.10凡孔內(nèi)有人作業(yè)時,孔上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并隨時與孔內(nèi)人員保持聯(lián)系,不得擅自撤離崗位??咨先藛T應隨時監(jiān)護孔壁變化及孔底作業(yè)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協(xié)助孔內(nèi)人員撤離,并向領導報告。
4 .裝卸搬運
4.1使用手推車裝運物料,必須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車;前后車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時不得少于10m。向槽內(nèi)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邊卸料,車輪應擋掩,嚴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兩人抬運,上下肩要同時起落,多人抬運重物時,必須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同起同落、步調(diào)一致、前后互相照應,注意腳下障礙物,并提醒后方人員,所抬重物離地高度一般30cm為宜。
4.3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零散材料碼放整齊平穩(wěn),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小推車應打好擋掩。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隨汽車、拖拉機運料的人員,車輛未停穩(wěn)不得下車。裝卸材料時禁止拋擲,并應按次序碼放整齊。隨車運料人員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車輛倒退時,指揮人員應站在槽幫的側面,并且與車輛保持一定距離,車輛行程范圍內(nèi)的磚垛、門垛下不得站人。
4.5裝卸搬運危險物品(如炸藥、氧氣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時,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安全技術交底措施執(zhí)行。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擲扔等劇烈震動。作業(yè)人員按要求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4.6休息時,不得鉆到車輛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組(隊)必須組織學習專項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得盲目進行拆除作業(yè)。
5.2拆除作業(yè)前必須先將電線、上水、煤氣管道、熱力設備等干線與該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5.3拆除構筑物,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必須有防止另一部分發(fā)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業(yè)區(qū)應設置危險區(qū)域進行圍擋,負責警戒的人員應堅守崗位,非作業(yè)人員禁止進入作業(yè)區(qū)。
5.5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必須與整體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報請領導同意,擬訂安全技術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嚴禁砍切墻根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必須用支撐撐牢。在推倒前,必須發(fā)出信號,服從指揮,待全體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方準進行。
5.7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溜下。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繩或起重機械及時吊下運走,嚴禁向下拋擲。拆除的各種材料及時清理,分別碼放在指定地點。
5.8清理樓層施工垃圾,必須從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運下,嚴禁從窗口等處拋扔。
5.9清理樓層時,必須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鋪有蓋板,挪 動時不得猛掀,可采用拉開或人抬挪開。
5.10 現(xiàn)場的各類電氣、機械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網(wǎng)、護身欄等,嚴禁亂動。
第9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本工程安全指標為: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率不大于2%,嚴防發(fā)生重大人生和設備事故及火災。
2、建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由項目經(jīng)理負責。做好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抓好落實和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見附頁),成立由項目經(jīng)理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布置檢查現(xiàn)場的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chǎn)工作。由工地專職安全員認真做好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和全面,并認真履行班長簽字手續(xù)后,落實到組員方可上崗施工。工地專職安全員每周二次安全檢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立安全生產(chǎn)專項獎罰制度。
3、建立旬檢制度,由項目經(jīng)理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代表進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檢查。
4、建立由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輪流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消除。杜絕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腳、酒后進入施工現(xiàn)場。
5、建立安全生產(chǎn)三級教育制度。特別對新入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對特種工(如三機工、電焊工、井架安裝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裝操作工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發(fā)合格證后,才準許上崗操作。
6、積極開展班前活動,使工人牢記安全的重要性,強化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強對外架搭設隊伍的審查,必須經(jīng)市安全站認可,且經(jīng)公司安全科審定。加強對腳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檢查搭設完畢后要經(jīng)過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時要設圍欄,由上至下順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拋投。
8、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布置現(xiàn)場施工用電,線路絕緣保證良好,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電氣設備接零接地,手持電動工具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9、建立和執(zhí)行機械專機專人負責制,對施工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機具危險部位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做好機具臺班的運行記錄,確保施工機具的完好,不帶病運轉。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司爐工
1.鍋爐司爐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diào)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fā)現(xiàn)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jīng)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xiàn)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
(2) 運行中程序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 運行中發(fā)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 鍋爐房內(nèi)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水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材料存放于專人負責的庫房,嚴禁煙火并掛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現(xiàn)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扎緊袖口,并應配戴手套及鞋蓋。涂刷處理劑和膠粘劑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外露皮膚應涂擦防護膏。操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膚。
1.3患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作業(y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惡心、頭暈、過敏等,應停止作業(yè)。
1.4用熱瑪蹄脂粘鋪卷材時,澆油和鋪氈人員,應保持一定距離,澆油時,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氣噴槍及汽油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6裝卸溶劑(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
1.7高處作業(yè)屋面周圍邊沿和預留孔洞,必須按“洞口、臨邊”防護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
1.8防水卷材采用熱熔粘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配有滅火器材,周圍30m以內(nèi)不準有易燃物。
1.9雨 、雪、霜天應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室外作業(yè)。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并將蓋蓋嚴。
2.熬 油
2.1熬油爐灶必須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電線,地下5m內(nèi)不得有電纜,爐灶應設在建筑物的下風方向。
2.2爐灶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應配備鍋蓋或鐵板、滅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鍋內(nèi)的瀝青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業(yè)人員應嚴守崗位,注意瀝青溫度變化,隨著瀝青溫度變化,應慢火升溫。瀝青熬制到由白煙轉黃煙到紅煙時,應立即?;稹V?應用鍋蓋或鐵板覆蓋。地面著火,應用滅火器、干砂等撲滅,嚴禁澆水。
2.5配制、貯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點嚴禁煙火,并不得在30m以內(nèi)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
3.熱 瀝 青 運 送
3.1裝運油的桶壺,應用鐵皮咬口制成,嚴禁用錫焊桶壺,并應設桶壺蓋。
3.2運輸設備及工具,必須牢固可靠,豎直提升,平臺的周邊應有防護欄桿,提升時應拉牽引繩,防止油桶搖晃,吊運時油桶下方10m半徑范圍內(nèi)嚴禁站人。
3.3不允許兩人抬送瀝青,桶內(nèi)裝油不得超過桶高的2/3。
3.4在坡度較大的屋面運油,應穿防滑鞋,設置防滑梯,清掃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設桶墊,必須放置平穩(wěn)。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
1. 操作前檢查
1. 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1. 2操作前應松開夾軌器,按規(guī)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清除行走軌道的障礙物,檢查跨軌兩端行走限位止擋離端頭不小于2~3m,并檢查道軌的平直度、坡度和兩軌道的高差,應符合塔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縫等現(xiàn)象。
1. 3軌道安裝后,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兩軌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縱向和橫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軌距與名義值的誤差不大于1/1000,其絕對值不大于6mm。
(4) 鋼軌接頭間隙在2~4mm之間,接頭處兩軌頂高度差不大于2mm,兩根鋼軌接頭必須錯開1.5m。
1. 4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xiàn)象。
1. 5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1. 6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huán)、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
1. 7操作系統(tǒng)、電氣系統(tǒng)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xiàn)象。
1. 8對于帶有電梯的塔機,必須驗證各部安全裝置安全可靠。
1. 9配電箱在送電前,聯(lián)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 10所有電氣系統(tǒng)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歐)。
1. 11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
1. 12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生產(chǎn)。
2. 安 全 操 作
2. 1司機必須按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yè)。起重吊物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7條規(guī)定執(zhí)行。
2. 2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yè)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
2. 3司機必須在佩有指揮信號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2. 5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2. 6當?shù)蹉^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
2. 7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2.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diào)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2. 10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加擋,每擋停1~2s,直至最高擋。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擋有操作時間限制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制使用慢就位擋。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時,應提前減速停車。
1. 13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1. 14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 15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內(nèi),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1. 18起重機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遵守本規(guī)程表30.1.6的規(guī)定。
1. 19兩臺搭式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作業(yè)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于5m。
1. 20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yè):
(1) 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yè)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 起重機發(fā)生漏電現(xiàn)象。
(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見鋼絲繩報廢標準見)。
(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2. 21司機必須經(jīng)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2. 22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 24凡有電梯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遵守電梯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嚴禁超載和違反操作程序。
2. 25多機作業(yè)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nèi)重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yè)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2. 26動臂式起重機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2. 27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起重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2. 2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jù)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diào)整。
2. 2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guī)定,起重機拐彎時應在外軌面上撒上沙子,內(nèi)軌軌面及兩翼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yè)或吊重物轉彎。
3. 停機后檢查
3. 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3. 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3. 3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3. 4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柜)的門窗,拉斷其他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
3. 5在無安全的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3. 6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上。
3. 7填寫機構履歷書及其規(guī)定的報表。
4. 附著、頂升作業(yè)
4. 1附著式固定式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機的設計要求。
4. 2附著時應用經(jīng)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撐桿調(diào)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2/1000。
4. 3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符合原生產(chǎn)廠家規(guī)定。
4. 4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4. 5軌道式塔式起重機作附道式使用時,必須加強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電機的電源。
4. 6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4. 7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diào)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4. 8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nèi)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4. 9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4. 10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行走高度時必須將搭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4. 11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4. 12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臂就下班或離開安裝作業(yè)現(xiàn)場。
4. 13塔身錨固裝置拆除后,必須隨之把塔身落到規(guī)定的位置。
4. 14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xiàn)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xiàn)場。
5. 安裝、拆卸和軌道鋪設
5. 1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凡從事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安裝、拆卸工作。
(2)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的人員,應身體健康,并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色盲、高度近視、耳背、美尼爾癥、癲癇、暈高或嚴重關節(jié)炎等疾病者,不宜從事此項操作。
(3) 安裝、拆卸人員必須熟知被安裝、拆卸的塔式起重機的結構、性能和工藝規(guī)定。必須懂得起重知識,對所安裝、拆卸部件應選擇合適的吊點和吊掛部位,嚴禁由于吊掛不當造成零部件損壞或造成鋼絲繩的斷裂。
(4) 操作前必須對所使用的鋼絲繩、卡環(huán)、吊鉤、板鉤等各種吊具、索具進行檢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 起重同一個重物時,不得將鋼絲繩和鏈條等混合同時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 在安裝、拆卸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部分發(fā)生故障及時報告,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檢修,嚴禁自行動手修理。
(7) 安裝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裝。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技術負責人審查同意,方可安裝。
(8) 塔式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負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過2/1000,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必須認真執(zhí)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應統(tǒng)一指揮、專人監(jiān)護。塔身上不得懸掛任何標語牌
。
(9) 安裝、拆卸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帶。
5. 2塔式起重機軌道鋪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必須設置鋼筋混凝土基礎,該基礎必須能夠承受工作狀態(tài)下的最大載荷,并應滿足塔機基礎的橫向偏差、縱向偏差、軌距偏差等項要求。
(2) 軌道不得直接敷設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溝、人防等設施)。
(3) 敷設碎石前的路面,必須壓實。軌道碎石基礎必須整平搗實,道木之間應填滿碎石。鋼軌接頭處必須有道木支承,不得懸空。
路基兩側或中間應設排水溝,路基不得積水。道碴層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徑為25~60mm。
(4) 起重機軌道應通過墊塊與道木連接。軌道每間隔6m設軌距拉桿一個。
(5) 塔式起重機的軌鋪應設不少于兩組接地裝置。軌道較長的每隔20m應加一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6) 路基土壤承載力必須符合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
(7) 距軌道終端1.5m處必須設置極限位置阻擋器,其高度應不小于行走輪半徑。
(8) 冬季施工時軌道上的積雪、冰霜必須及時清除干凈。起重機在施工期內(nèi),每周或雨、雪后應對軌道基礎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應及時調(diào)整。
(9) 塔機的軌道鋪設完畢,必須經(jīng)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塔機的安裝。
(10) 塔機行走范圍內(nèi)的軌道中間嚴禁堆放任何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