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 管道施工現(xiàn)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彩用防水式燈具。
2、 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 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水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 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 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nèi)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nèi)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 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 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 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 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 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 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 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 管道施工現(xiàn)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nèi)。
5、 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 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 施工現(xiàn)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 施工現(xiàn)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xiàn)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 施工現(xiàn)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 施工現(xiàn)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祼線綁扎。
3、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 線路施工現(xiàn)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試與使用時,必須有防止觸碰、碾壓。
5、 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區(qū),可隔5m設一個;在軟窄的道路和繁華的地區(qū),不留間隔并將防護欄連結為一體,同時,采取防止向溝、坑內(nèi)傾倒的措施。在臨時便橋兩側(cè),應設置防護欄,并設置牢固防止傾倒。旗桿、燈桿采用竹竿,和防護欄均刷紅、白相間的安全色。安全旗、安全警示紅燈跨越道路設置時,應增加高度,以不影響車輛通行為原則。)
第七條 施工現(xiàn)場存放材料、工具和設備,應避免影響交通和不影響建筑。
第2篇 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管道施工現(xiàn)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
2.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木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nèi)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nèi)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管道施工現(xiàn)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nèi)。
5.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電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現(xiàn)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施工現(xiàn)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xiàn)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施工現(xiàn)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施工現(xiàn)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裸線綁扎。
3.施工現(xiàn)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線路施工現(xiàn)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設與使用時,須防止觸碰、碾壓。
5.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
第3篇 通信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管道施工現(xiàn)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
2.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木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nèi)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nèi)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管道施工現(xiàn)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nèi)。
5.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電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現(xiàn)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施工現(xiàn)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xiàn)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施工現(xiàn)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施工現(xiàn)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裸線綁扎。
3.施工現(xiàn)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線路施工現(xiàn)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設與使用時,須防止觸碰、碾壓。
5.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
第4篇 電氣設施、設備使用安全規(guī)程
第一條 照明燈具的選用與使用
1、 管道施工現(xiàn)場及線路施工室外作業(yè),其照明及安全紅燈燈具,應彩用防水式燈具。
2、 在有爆炸性氣體或粉塵的場所作業(yè),其照明應采用防爆式的燈具。
3、 當用150w以上(含150w)的燈泡時,不準使用膠水燈具;施工作業(yè)的照明,不準使用自帶開關的燈具。
4、 在管道溝、坑沿線設置普通照明燈具及安全紅燈,距地面的垂直高度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條 行燈(工作手燈)
1、 行燈手柄應絕緣,燈泡帶金屬護罩;燈泡銅頭不得裸露。在人孔、溝、坑及容器內(nèi)作業(yè),采用行燈照明時,其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nèi)和特別潮濕的場所,電壓不得超過12v。管道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施工標志燈電壓不超過36v。
2、 使用前必須檢查,手柄劈裂、無護罩;燈泡銅頭裸露、導線破損、老化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第三條 高熱燈具
1、 設置、使用高熱燈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應大于2.5m,距溝、坑邊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證安全距離。高熱燈具的金屬支架應有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露天使用,應有防雨措施。
2、 白熾燈鎢絲燒斷后,不準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燒斷引起燈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 碘鎢燈的安裝,必須保持燈管的水平狀態(tài),不得傾斜、不得受震動。燈管應有專用燈罩。
第四條 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
1、 插銷(插頭與插座的總稱)、刀閘、開關、熔斷器必須完整無損,否則不準使用。帶電體裸露者,不準使用。
2、 插頭與插座孔必須一致方可使用。安全電壓插座應采用與高電壓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錯而發(fā)生意外。嚴禁用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3、 線路施工作業(yè)用電,應采用多功能插銷板(接線板)連接,不準從用戶的電氣設施上直接接電源;在室外使用插銷板,應有防雨措施。插銷板導線應為橡套纜線。
4、 管道施工現(xiàn)場所用插銷、閘刀、開關、熔斷器,必須安裝在配電箱、閘箱內(nèi)。
5、 熔斷器的保險絲規(guī)格與用負荷必須匹配;不準以其它任何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第五條 配電箱、閘箱
1、 配電箱、閘箱應堅固、嚴密,結構合理,設施齊全、完整。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時,箱門要上鎖并寫上單位名稱及號碼。閘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熔斷器、閘刀及三、四眼插座。
2、 施工現(xiàn)場使用配電箱、閘箱,須有防雨措施,應設置在安全、穩(wěn)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或雜物。配電箱設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應少于1.3m。
3、 施工現(xiàn)場借用電源,引入總配電箱后,應視現(xiàn)場用電情況,設若干個分配電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電箱至閘箱距離為40-60m;閘箱距用電處不得超過5m。
第六條 電源線
1、 施工現(xiàn)場從借用電源處至總配電箱,總、分配電箱與閘箱之間,用電設備、發(fā)電機、手持式電動工具、施工標志燈、行燈、高熱燈具的導線及電源線,均應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橡套電纜線;安全紅燈、普通照明燈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
2、 施工現(xiàn)場架設電源線,嚴禁架設在樹枝及糟朽、傾斜、露筋電桿上和房屋的陽臺、窗戶及站牌等導電或絕緣不良的物體上。嚴禁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成束、盤繞架設或用祼線綁扎。
3、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紅燈與照明燈,不準同用一路電源線,必須分設。用電設備必須一機一線,不準借用安全紅燈、照明燈的電源線路。
4、 線路施工現(xiàn)場設置安全紅燈、照明燈(不含人孔、地下室)電源線,可使用符合規(guī)格的塑料軟線,架試與使用時,必須有防止觸碰、碾壓。
5、 嚴禁用電話線替代電源線和設備、工具的導線。(區(qū),可隔5m設一個;在軟窄的道路和繁華的地區(qū),不留間隔并將防護欄連結為一體,同時,采取防止向溝、坑內(nèi)傾倒的措施。在臨時便橋兩側(cè),應設置防護欄,并設置牢固防止傾倒。旗桿、燈桿采用竹竿,和防護欄均刷紅、白相間的安全色。安全旗、安全警示紅燈跨越道路設置時,應增加高度,以不影響車輛通行為原則。)
第七條 施工現(xiàn)場存放材料、工具和設備,應避免影響交通和不影響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