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控維護工安全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洗煤廠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標準條例。
2、較大的維修項目,由項目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設安全負責人,監(jiān)督檢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須檢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設備的可靠性,嚴禁設備超負荷、帶病作業(yè)。
3、設備在檢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的制度(不準用電話聯(lián)系)。工作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器內(nèi)部時,必須設專人在外監(jiān)護,必要時還應將斷電裝置枷鎖,然后由進入內(nèi)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一切準備工作完成后,方可進入設備內(nèi)部工作。
4、檢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應妥善放置,不得丟失。檢修機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時,應將吊起部分墊穩(wěn),手不得伸入其間。檢查設備內(nèi)部,應用行燈或手電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檢查容易傾倒的部件時,必須支撐牢固。
5、使用扳手時,扳手與螺帽應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沒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用扳手當錘使用。
6、使用手錘、扁鏟、銼刀、刮刀、虎鉗等專用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規(guī)程,以免發(fā)生事故。
7、設備檢修完工后應清理工作現(xiàn)場,不得將雜物或工具遺留在設備內(nèi)。必須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通知有關部門送電試車。
8、行燈電源應采取雙線圈變壓器,電壓不超過36v。 在特殊潮濕地方及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12v。
第2篇 集控維護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經(jīng)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yè)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2條 嚴格執(zhí)行《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熟悉各種機修工藝的操作要領,掌握常用設備、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4條 上崗時,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準備
第5條 工作前檢查所使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條 設備安裝、檢修施工前,必須學習與工作有關的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多人工作時要明確施工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施工人員要明確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項。檢查、整理工作現(xiàn)場。
第7條 檢修前應對檢修使用的工具、儀器、儀表和材料配件進行清點,對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三、正常操作
(一)機修部分
第8條 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制度,嚴格按設備完好標準施工。
第9條 拆卸設備時,應按順序進行,對拆卸件相對位置作出標記和記錄,并妥善保管。
第10條 拆卸的零部件應清洗干凈,設備加工面如有腐蝕應進行處理,并涂上適當?shù)臐櫥椭?/p>
第11條 裝配時,應先檢查零部件與裝配有關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級,必須符合要求后方可裝配。
第12條 在拆裝軸承等淬火機件時,應使用銅棒、鋁棒或木棒墊著錘擊,不得用大錘直接敲打。
第13條 檢修完畢后,應清點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機器內(nèi)。
(二)高空作業(yè)部分
第14條 嚴禁在臨時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腳踏板上使用電動或風動工具。凡離地面2m以上進行操作即為高空作業(yè)。所有高空作業(yè),不論工種、地點、時間,不論專職或臨時,都應執(zhí)行本操作規(guī)程。
第15條 登高作業(yè)前,應先檢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質(zhì)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絕登高作業(yè)。
第16條 高空作業(yè)要穿軟底鞋,不準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并系在工作點上方結實牢固的物體上,禁止拴在尖銳棱角的物體上。
第17條 在高空安裝物件或其他作業(yè),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時,人須站穩(wěn),用力得當,撬入深度適中,不能用力過猛,以防撬棍滑脫而摔倒,引起高空墜落。
第18條 在雨天、潮濕、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凍環(huán)境進行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現(xiàn)場清理干凈,以防滑倒。
第19條 登高用梯子必須牢固、穩(wěn)定可靠,與地面夾角在65?!?0。,雙腳梯開檔不宜過大,兩腳需系拉繩,掛牢掛鉤,以防滑倒傷人,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扶梯,不得使梯角滑動或梯身搖晃。
第20條 高空作業(yè)應隨身攜帶工具裝入袋內(nèi),條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時,應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傷人。不準從高空向地面亂扔工具及雜物,上下傳遞工具應用吊繩。
第21條 禁止工作人員或非工作人員在高空作業(yè)點下面停留和通過。
第22條 在廠房高空作業(yè)時,特別要主意周圍環(huán)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如有威脅工作人員安全的因素,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yè)。
第23條 暴到6級以上大風和下大雨時,禁止高空作業(yè)。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4條 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手腳殘疾、深度近視以及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yè)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5條 有起重和運輸工作時,應設專人負責,事先有措施,工作時有專人指揮,禁止亂指揮和擅自行動。
第26條 對有聯(lián)絡的電源和可能返送電的電源,停送電時應詳細檢查,將可能返送電的電源停掉,并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志牌,的條件的要加鎖。
第27條 一切易蝕、裸露的電器設備都必須加保護罩或遮欄,以防觸電。母線和其他帶電導體外露的配電裝置,送電后必須掛牌標明“小心有電”字樣。
第28條 設備運行時不準檢修。對比較復雜的控制系統(tǒng)檢修,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還應執(zhí)行針對具體設備、系統(tǒng)所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
第29條 在停電后的高壓設備上檢修時,在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30條 測量電纜、電容器及具有較大電容量的設備給絕緣電阻后,必須將被測部位及時進行放電。
第31條 在檢修期間,與相鄰帶電體安全距離小于規(guī)定者,必須加可靠的遮攔,禁止用金屬尺測量帶電體。
第32條 在電氣維修時,禁止短接各燈保護裝置。在特殊情況下短接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同時應報告廠調(diào)度,廠調(diào)度室通知有關人員,事后必須及時盡快組織恢復。
第33條 電氣線路需要改動,應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新裝端子必須加裝字跡清晰的端子號,并及時做好記錄。
第34條 在做高壓電氣試驗時,必須將工作場地用繩攔起來,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志,還要設專人監(jiān)護。
第35條 電器維修時,嚴禁單人作業(yè),必須至少2人以上,監(jiān)護人必須做好監(jiān)護工作。
第36條 一切可能帶電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電動機及其啟動裝置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或接零線,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應及時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第37條 工作臨時中斷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須重新驗電和檢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第38條 凡離地面2m以上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應該《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桿上工作人穿腳扣或踏板,并將工具放入工具袋內(nèi),下方人員也應戴安全帽,設專人負責警戒工作。
第39條 裝設地線必須驗明設備確實無電后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時順序與比相反,裝拆地線均應戴絕緣手套和使用絕緣棒。
第40條 檢修工作結束后,若要帶動主工作機械進行試運轉,必須由值班司機進行操作。
第41條 檢修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收拾、清點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現(xiàn)場后方按規(guī)定送電,確認一切無問題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42條 設備在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必須停車處理,嚴禁運轉中進行檢修。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制度(不準打信號、捎口信、電話聯(lián)絡)。進入設備內(nèi)部進行檢修,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還應斷電加鎖,進入內(nèi)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檢修完畢及清理現(xiàn)場完畢,要清點人員和工器具,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
第43條 在移動、翻轉抬運物件時,防止擠手壓腳,多人一起進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勻一致。
第44條 使用扳用時,扳手與螺母應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使用手捶扁鏟、銼刀、刮刀等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領,以免發(fā)生事故。第45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現(xiàn)場檢修時,上下設備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46條 嚴禁用膠帶輸送機搬運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47條 給檢修車間內(nèi)高、低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制度,并進行驗電、放電工作,需要掛接地線的,一定要及時掛接地線,工作完畢立即拆除。嚴禁采取就地按鈕或拉緊停車關代替停送電制度。嚴禁打電話停、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第48條 不準帶電檢修、遷移電氣設備和電纜。
第49條 電工所用工器具,帶絕緣防護的,絕緣要完好,否則禁止使用。
第50條 嚴禁用潮濕手指接觸各種電所按鈕。
第51條 清理電氣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不得用濕布擦試內(nèi)部。
第3篇 集控維護工的安全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洗煤廠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標準條例。
2、較大的維修項目,由項目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設安全負責人,監(jiān)督檢查,互相配合。工作前必須檢查所用的工具,起吊設備的可靠性,嚴禁設備超負荷、帶病作業(yè)。
3、設備在檢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的制度(不準用電話聯(lián)系)。工作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器內(nèi)部時,必須設專人在外監(jiān)護,必要時還應將斷電裝置枷鎖,然后由進入內(nèi)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一切準備工作完成后,方可進入設備內(nèi)部工作。
4、檢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應妥善放置,不得丟失。檢修機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時,應將吊起部分墊穩(wěn),手不得伸入其間。檢查設備內(nèi)部,應用行燈或手電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檢查容易傾倒的部件時,必須支撐牢固。
5、使用扳手時,扳手與螺帽應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沒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用扳手當錘使用。
6、使用手錘、扁鏟、銼刀、刮刀、虎鉗等專用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規(guī)程,以免發(fā)生事故。
7、設備檢修完工后應清理工作現(xiàn)場,不得將雜物或工具遺留在設備內(nèi)。必須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通知有關部門送電試車。
8、行燈電源應采取雙線圈變壓器,電壓不超過36v。 在特殊潮濕地方及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12v。
第4篇 集控維護工的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經(jīng)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yè)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第2條? 嚴格執(zhí)行《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熟悉各種機修工藝的操作要領,掌握常用設備、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4條? 上崗時,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準備
第5條? 工作前檢查所使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條? 設備安裝、檢修施工前,必須學習與工作有關的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多人工作時要明確施工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施工人員要明確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項。檢查、整理工作現(xiàn)場。
第7條? 檢修前應對檢修使用的工具、儀器、儀表和材料配件進行清點,對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三、正常操作
(一)機修部分
第8條? 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制度,嚴格按設備完好標準施工。
第9條? 拆卸設備時,應按順序進行,對拆卸件相對位置作出標記和記錄,并妥善保管。
第10條? 拆卸的零部件應清洗干凈,設備加工面如有腐蝕應進行處理,并涂上適當?shù)臐櫥椭?/p>
第11條? 裝配時,應先檢查零部件與裝配有關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級,必須符合要求后方可裝配。
第12條? 在拆裝軸承等淬火機件時,應使用銅棒、鋁棒或木棒墊著錘擊,不得用大錘直接敲打。
第13條? 檢修完畢后,應清點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機器內(nèi)。
(二)高空作業(yè)部分
第14條? 嚴禁在臨時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腳踏板上使用電動或風動工具。凡離地面2m以上進行操作即為高空作業(yè)。所有高空作業(yè),不論工種、地點、時間,不論專職或臨時,都應執(zhí)行本操作規(guī)程。
第15條? 登高作業(yè)前,應先檢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質(zhì)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絕登高作業(yè)。
第16條? 高空作業(yè)要穿軟底鞋,不準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并系在工作點上方結實牢固的物體上,禁止拴在尖銳棱角的物體上。
第17條? 在高空安裝物件或其他作業(yè),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時,人須站穩(wěn),用力得當,撬入深度適中,不能用力過猛,以防撬棍滑脫而摔倒,引起高空墜落。
第18條? 在雨天、潮濕、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凍環(huán)境進行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現(xiàn)場清理干凈,以防滑倒。
第19條? 登高用梯子必須牢固、穩(wěn)定可靠,與地面夾角在65?!?0。,雙腳梯開檔不宜過大,兩腳需系拉繩,掛牢掛鉤,以防滑倒傷人,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扶梯,不得使梯角滑動或梯身搖晃。
第20條? 高空作業(yè)應隨身攜帶工具裝入袋內(nèi),條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時,應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傷人。不準從高空向地面亂扔工具及雜物,上下傳遞工具應用吊繩。
第21條? 禁止工作人員或非工作人員在高空作業(yè)點下面停留和通過。
第22條? 在廠房高空作業(yè)時,特別要主意周圍環(huán)境,如電纜、電線、各種機械設備、管道,如有威脅工作人員安全的因素,應立即排除或停止作業(yè)。
第23條? 暴到6級以上大風和下大雨時,禁止高空作業(yè)。若因搶修需要,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4條? 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手腳殘疾、深度近視以及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yè)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5條? 有起重和運輸工作時,應設專人負責,事先有措施,工作時有專人指揮,禁止亂指揮和擅自行動。
第26條? 對有聯(lián)絡的電源和可能返送電的電源,停送電時應詳細檢查,將可能返送電的電源停掉,并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志牌,的條件的要加鎖。
第27條? 一切易蝕、裸露的電器設備都必須加保護罩或遮欄,以防觸電。母線和其他帶電導體外露的配電裝置,送電后必須掛牌標明“小心有電”字樣。
第28條? 設備運行時不準檢修。對比較復雜的控制系統(tǒng)檢修,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還應執(zhí)行針對具體設備、系統(tǒng)所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
第29條? 在停電后的高壓設備上檢修時,在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30條? 測量電纜、電容器及具有較大電容量的設備給絕緣電阻后,必須將被測部位及時進行放電。
第31條? 在檢修期間,與相鄰帶電體安全距離小于規(guī)定者,必須加可靠的遮攔,禁止用金屬尺測量帶電體。
第32條? 在電氣維修時,禁止短接各燈保護裝置。在特殊情況下短接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同時應報告廠調(diào)度,廠調(diào)度室通知有關人員,事后必須及時盡快組織恢復。
第33條? 電氣線路需要改動,應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新裝端子必須加裝字跡清晰的端子號,并及時做好記錄。
第34條? 在做高壓電氣試驗時,必須將工作場地用繩攔起來,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志,還要設專人監(jiān)護。
第35條? 電器維修時,嚴禁單人作業(yè),必須至少2人以上,監(jiān)護人必須做好監(jiān)護工作。
第36條? 一切可能帶電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電動機及其啟動裝置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或接零線,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應及時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第37條? 工作臨時中斷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須重新驗電和檢查接地是否正??煽?。
第38條? 凡離地面2m以上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應該《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桿上工作人穿腳扣或踏板,并將工具放入工具袋內(nèi),下方人員也應戴安全帽,設專人負責警戒工作。
第39條? 裝設地線必須驗明設備確實無電后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時順序與比相反,裝拆地線均應戴絕緣手套和使用絕緣棒。
第40條? 檢修工作結束后,若要帶動主工作機械進行試運轉,必須由值班司機進行操作。
第41條? 檢修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收拾、清點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現(xiàn)場后方按規(guī)定送電,確認一切無問題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42條? 設備在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必須停車處理,嚴禁運轉中進行檢修。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制度(不準打信號、捎口信、電話聯(lián)絡)。進入設備內(nèi)部進行檢修,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還應斷電加鎖,進入內(nèi)部的工作人員帶好鑰匙。檢修完畢及清理現(xiàn)場完畢,要清點人員和工器具,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
第43條? 在移動、翻轉抬運物件時,防止擠手壓腳,多人一起進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勻一致。
第44條? 使用扳用時,扳手與螺母應接觸緊密,接觸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使用手捶扁鏟、銼刀、刮刀等工具時,應嚴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領,以免發(fā)生事故。第45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現(xiàn)場檢修時,上下設備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46條 嚴禁用膠帶輸送機搬運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47條 給檢修車間內(nèi)高、低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斷電掛牌制度,并進行驗電、放電工作,需要掛接地線的,一定要及時掛接地線,工作完畢立即拆除。嚴禁采取就地按鈕或拉緊停車關代替停送電制度。嚴禁打電話停、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第48條? 不準帶電檢修、遷移電氣設備和電纜。
第49條 電工所用工器具,帶絕緣防護的,絕緣要完好,否則禁止使用。
第50條? 嚴禁用潮濕手指接觸各種電所按鈕。
第51條 清理電氣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不得用濕布擦試內(nèi)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