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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22 16:24:06 查看人數:71

液化石油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1篇 液化石油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

1 總 則

1.0.1為使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以下簡稱供應站)設置,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活動符合安全生產、保證供氣和保護環(huán)境的要求,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行業(yè)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程。

1.0.2本規(guī)程適用于液化石油氣及其他新型液化燃氣供應站的設置及其設施;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的運行、維護、搶修。

1.0.3供應站的設置及其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搶修,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

儲存和向用戶銷售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場所。

2.0.2液化石油氣設施

指供應站設施、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等。

2.0.3供應站設施

供應站內的鋼瓶、供電線路、電器設備、滅火器材、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等。

2.0.4用戶設施

指用戶的液化石油氣管道、膠管、調壓器、鋼瓶、閥門及計量器具等。

2.0.5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

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進行加熱、炊事等的設備,如液化石油氣工業(yè)爐、液化石油氣鍋爐、液化石油氣空調機、民用液化石油氣用具等。

2.0.6運行

從事液化石油氣供應的專業(yè)人員,按照工藝要求和操作規(guī)程對液化石油氣設施進行巡視、操作、記錄等常規(guī)工作。

2.0.7維護

為保障液化石油氣設施的正常運行,預防事故發(fā)生所進行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等工作。

2.0.8搶修

液化石油氣設施發(fā)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氣、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時,采取緊急措施的作業(yè)過程。

3 供應站

3.1 供應站設置

3.1.1供應站按氣瓶總容積v分為三級,并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名 稱 氣瓶總容積(m3)

ⅰ級站 6<v≤20

ⅱ級站 1<v≤6

ⅲ級站 v≤1

注:氣瓶總容積1 m3折合ysp-15型重瓶28只;ysp-50型重瓶8只。

3.1.2ⅲ級供應站應具備的條件:

1. 由具有資格的液化石油氣企業(yè)設立;

2.設置應符合燃氣規(guī)劃布點的要求;

3.有穩(wěn)定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石油氣氣源;

4.有經燃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持上崗證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5.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供應站設施、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的檢查、維護、報修制度和各類操作規(guī)程及相應的記錄臺帳;

6.有值班人員;

7.配備防爆工具和堵漏工器具;

8.至少應配置8kg干粉滅火器2只;

9.供應站鄰房間應是非明火、散發(fā)火花地點;

10.可設置在與建筑物(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除外)外墻毗連的單層專用房間;

11.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有相互毗鄰并采用防火墻有效分離的管理房和瓶庫房;站內面積大于等于20平方米,其中瓶庫房面積大于等于10平方米;設置時其周圍30米范圍內不得有危險品經營店鋪、配變電房、燒焊工場等火災危險場所及醫(yī)院、商場、娛樂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50米范圍內不得有學校、幼兒園和重要公共建筑;供應站與主要道路的防火間距大于等于8米,與次要道路的防火間距大于等于5米;

12.供應站的瓶庫房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通風良好,并設有直通室外的門;

2)與其他房間相鄰的墻應為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

3)配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

4)地面應是撞擊時不發(fā)生火花的面層;

5)照明燈具和開關應采用防爆型。

3.1.3ⅰ、ⅱ級供應站應具備第3.1.2條1-8項的規(guī)定及《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條件。

3.2 供應站設施的運行與維護

3.2.1一般規(guī)定:

1.銷售的鋼瓶及液化石油氣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

2.建立鋼瓶和用戶檔案;

3.不得經營液化石油氣、用戶設施、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以外的其他商品;不得將鋼瓶置于戶外經營;不得在鋼瓶之間相互倒氣;

4.不得擅自設立瓶庫;

5.瓶庫房內不得住人、堆放雜物或有明火等火源;供電線路及電器設備符合國家防火防爆規(guī)定;

6.空瓶、重瓶應按指定區(qū)域分別存放,并設標志;漏氣瓶或其他不合格鋼瓶應及時處理,不得在站內存放;

7.鋼瓶應直立碼放且不得超過2層;50kg鋼瓶應單層碼放;應留有通道;

8.在鋼瓶裝卸、搬運、碼放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嚴禁摔、砸、滾、拖鋼瓶;

9.鋼瓶應周轉使用,重瓶存放不宜超過一個月;

10.定期檢查和補充滅火器;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應完好、有效;11.供應站存放的重瓶總容積不得超過設置時申報的容積。

3.2.2供應站應分別對重瓶入站、存放、重瓶出站、空瓶入站等環(huán)節(jié)進行檢查,檢查應有臺帳記錄。

1.重瓶入站檢查

1)檢查方法:逐瓶檢查。

2)檢查內容:鋼瓶瓶體及角閥有無泄漏;稱重復核有無超重瓶、欠裝瓶;鋼瓶上是否有合格標志。

2.供應站日常檢查

1)檢查頻率:每天早上8點--晚上8點不低于2小時一次;晚上8點--早上8點不低于4小時一次。

2)檢查內容:鋼瓶有無泄漏或其他異常情況。

3.重瓶出站檢查

1)檢查方法:逐瓶檢查。

2)檢查內容:再次復核本條條第1項的內容。

4.空瓶入站檢查

1)檢查方法:逐瓶檢查。

2)檢查內容:鋼瓶是否超過檢驗期;鋼瓶內是否有剩余壓力;角閥是否關閉;殘液量是否超標。

3.2.3液化石油氣泄漏檢查應采用肥皂水檢漏或儀器檢測,嚴禁使用明火檢漏,發(fā)現泄漏應及時消除;在泄漏未消除之前,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4 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的運行與維護

4.0.1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專業(yè)人員進行。

4.0.2供應站應負責液化石油氣使用的宣傳、指導,告知用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正確使用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燃燒器具品牌應在云南省建設廳公布的目錄之中,且應有經省級或當地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標志;嚴禁使用不合格或已達到報廢年限的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

2.不得私自拆改用戶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燃燒器具;

3.不得加熱、摔砸、橫放、倒置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及傾倒瓶內殘液和拆卸瓶閥等附件;

第2篇 液化石油氣灶液化石油氣蒸飯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認真執(zhí)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點火:

1、點火前檢查所有閥門是否關閉,并檢查室內是否有異味,如有異味應打開門窗通風排氣 ,嚴禁點明火,嚴禁開啟電器設備。

2、首先開啟鼓風機,排出灶內的余氣后關閉。再打開液化石油氣鋼瓶角閥,點燃點火源,打開灶具上控制點火棒的閥門,點燃點火棒。注意點燃點火棒時點火棒口不許對著自己或他人。

3、將點火棒置于燃燒器上方,打開控制液化石油氣的氣閥,點燃燃燒器,待火點燃后將點火棒撤離爐膛,啟動鼓風機的控制閥。

4、關閉灶具上控制點火棒的閥門。

第三條 燃燒時,可適當調整氣閥和鼓風控制閥控制火苗大小。

第四條 工作完畢后,先關閉液化石油氣鋼瓶上的角閥和鼓風機控制閥,然后再關閉灶具上的閥門。

第五條 使用液化石油氣灶時:

1、如沒有被點燃,要立即關閉鋼瓶角閥,重新點火。

2、燃燒器點燃后,如有異常聲音或火焰混著不清時,要盡快關閉鋼瓶角閥,重新點火。

3、燃燒器中如有脫火、回火現象,要盡快關閉鋼瓶角閥,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六條 關閉、停用時要將灶具及鋼瓶上的各閥門關緊。

第七條 點火棒要放在安全地點,防止損壞。

第八條 下班前要檢查各控制閥門是否關閉。

第九條 鋼瓶不準放在沒有通風設備的走廊、地下室、半地下室。要放在便于開關角閥、換瓶和檢查的位置。

第十條 鋼瓶要離開燃具、采暖爐、散熱器等熱源1.5m以上,鋼瓶與灶具間應采用耐油、耐壓膠管連接,膠管長度不能大于2.5m,軟管從門窗、墻縫穿過時,必須加裝硬套管,遇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驗定后方可安置。

第十一條 減壓閥、膠管應定期檢查,發(fā)現損壞要及時修復或更換。

第十二條 在用鋼瓶與備用鋼瓶應分開存放。

第十三條 煤氣報警器要安裝在不高于地面30cm處,不準斷開電源,如有報警聲,要立即關閉總氣閥,并自然通風(不準開啟排風扇、電燈等),待報警解除后,檢查有無漏氣,確認安全后,方可重新點火。

第十四條 鋼瓶要定期到有資質檢驗部門檢驗,并有合格檢驗標記,留存檢驗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

第3篇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罐區(qū)安全管理的任務

①對竣工的儲槽和管道系統(tǒng)進行檢驗。

②做好儲槽投產前的置換工作。

③控制儲罐的進液量和出液量,并詳細記錄。

④檢查儲罐和管道的運行狀況,如定期記錄液位、壓力和溫度等參數,及時處理設備“跑、冒、滴、漏”和其他異常情況。

⑤建立和保管設備技術檔案。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設備的制造與安裝質量證明資料,日常運行記錄,定期檢驗與修理記錄等。

⑥制定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崗位責任制等。

(2)儲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儲罐區(qū)的運行管理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每班不能少于兩人,且在2h內都應有人值班。

②不得同時向兩臺或兩臺以上的儲罐進液,一般也不允許兩臺儲罐同時出液。

③每小時至少對罐區(qū)巡視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校對液面高度,核對壓力表指示值,檢查安全閥鉛封是否完好,檢查設備和管道有無“跑、冒、滴、漏”等,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④發(fā)現液面計或壓力表失靈,安全閥鉛封損壞等異常情況,均應進行妥善處理,否則不得進行進液或出液作業(yè)。

⑤發(fā)現罐體有裂紋漏氣,應立即采取倒罐措施。

⑥在儲罐進液或出液作業(yè)時,運行人員必須在現場監(jiān)視。若發(fā)現液位超過最高允許警戒標記,應及時查明原因后予以排除。

⑦罐區(qū)內的液相管、氣相管、熱力管、排污管、水管、空氣管等,應按規(guī)定涂成不同顏色以示區(qū)別;在各種閥門上應統(tǒng)一編號掛牌,以防誤操作。

⑧對罐區(qū)的避雷設施,每年都要進行全面檢查。遇雷雨天氣,不應到儲罐的頂部和底部檢查。

(3)灌裝區(qū)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檢查、維修、保養(yǎng)烴泵、壓縮機和其他灌裝機械,確保灌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②監(jiān)測車間內空氣中液化石油氣濃度,保持良好通風。

③嚴格控制灌裝量,嚴禁超裝。

④各種灌裝設備,均應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操作。

⑤建立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各種灌裝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消滅“跑、冒、滴、漏”現象。

⑥安裝液化石油氣濃度自動報警器,隨時監(jiān)測液化石油氣的濃度;一旦達到報警濃度,立即加強通風換氣。

⑦盡量選用操作方便、余氣量少的灌裝接頭,以及有自動切斷裝置的專用臺秤。

⑧嚴格執(zhí)行重瓶復核制度,若發(fā)現超裝必須及時妥善處理。

第4篇 液化石油氣站倒殘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準備

1、檢查倒瓶嘴、膠圈、軟管、閥門、靜電導線及其連接是否良好無損。

2、開啟壓力表,檢查是否正常。

3、開啟殘液閥及氣相總閥。

第二條 操作

1、確認準備無誤后,通知啟動烴壓縮機,當氣相壓差達0.2mpa以上開始倒殘。

2、將倒殘嘴與鋼瓶連接好,打開氣相閥門和鋼瓶角閥,使氣體充入鋼瓶,當聽不到氣流聲音時,關閉氣相閥門。

3、利用翻轉架將鋼瓶倒置,并打開殘液閥,當聽不到液流聲音時,關閉倒殘閥,鋼瓶正立。

4、關閉角閥,卸下鋼瓶。

5、雷雨天氣,停止倒殘液作業(yè)。

第三條 停倒

1、及時通知運行工停機。

2、關閉氣相及殘液總閥,將倒殘嘴按規(guī)定掛好。

3、確認各有關閥門處于停倒狀態(tài)。

第5篇 液化石油氣站安全閥、截止閥調試檢修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解體檢查,順序拆卸,清洗各部位。

第二條 仔細檢查閥口閥座,不允許有絲毫損傷,保持光潔度,垂直度。

第三條 按解體相反的順序組裝。

第四條 調試定壓升至1.6mpa時,安全閥應開啟,降至該壓力的0.8倍時應回座,如不符合要求則反復調試, 直至達到要求。一般按安全閥銘牌要求調試。

第五條 調試好后在放散法蘭口處放些水測試,每分鐘不超過4個氣泡為合格。

第六條 全部合格后進行鉛封。

第七條 調試中,人不能站在放散口處,以免傷人。

第6篇 液化石油氣站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設備是公司生產的物質手段,必須管好、用好、修好,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

2、凡固定資產,包括機電設備,要逐臺逐項編號,建立設備臺帳,并建立設備檔案。

3、設備完好率每季、每月要登記,隨時掌握設備狀態(tài)。

操作人員要遵守設備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負荷、帶病運轉,要定期檢修。

4、操作人員對設備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使用、保養(yǎng)、檢查、排除故障)。

5、設備發(fā)生故障要及時切斷電源,查清原因,及時維修,并明確事故責任。

6、計量、儀表是安全生活的耳目,必須保持完好、準確,所以各種設備、儀表(灌裝稱、溫度計、壓力表、液面計、安全閥等)操作員隨時檢查,安全員負責管理。

7、對所有計量、儀表等安全設施,要按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檢測,不得借故拖延。

8、一切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有關檢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9、參加檢修人員,除認真執(zhí)行檢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外,還必須遵守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7篇 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對新用的鋼瓶必須認真檢查。新灌氣瓶在首次使用之前,應進行宏觀(包括嗅覺)檢查,并采用涂刷肥皂水的方法檢查瓶體以及角閥、減壓閥、膠管等接口部位是否有漏器氣。液化石油氣中含有少量的硫化物,具有刺鼻氣味。鋼瓶一旦漏氣,會很快刺激嗅覺,此時應迅速打開窗通風換氣,并與周圍的火源隔離,然后查明漏氣的部位和原因,采取對策,予以消除。

2.鋼瓶在使用時應有人看管,特別是用小火或瓶內氣體即將用完,以及燒開水、做稀飯時,更不能離人。因為小火容易被風吹滅;當一瓶氣接近用完時,火焰會很快變小而熄滅;當沸水或飯湯溢出時更容易將火澆滅。此時雖然火已經熄滅,但爐具繼續(xù)向外供氣,很容易造成熏人或火災事故。一旦發(fā)現火焰自行熄滅,應立即關閉瓶閥斷絕氣源,并迅速打開門窗通風換氣,待經過一段時間確認是室內已無液化石油氣積存時,方可重新點燃使用。

3.鋼瓶位置不要靠近熱源。在正常情況下,一只ysp-10型鋼瓶的氣化量可達0.5㎡/h,而一只yz-9型爐具同時點燃兩個火眼時,實際耗氣量僅0.18㎡/h,所以,在常溫下滿足鋼瓶內氣化所需要的熱量是足夠的。鋼瓶距離爐具應不小于1m,更無須利用其他熱源(如暖氣片、火爐、火墻等)來加熱。即使在瓶內積存的殘液較多,爐具點不著火的情況下,也絕不可采用火烤或熱水燙瓶底等加熱方法來強制氣化。

4.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房屋應注意通風換氣。一般家庭用戶使用液化石油氣日耗量約0.5㎏,相應耗用空氣量為89㎡以上,隨著室內空氣中氧氣的大量消耗,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不斷增加,會使人感到不舒適,特別在冬季,還可能發(fā)生窒息,因此,應注意室內外通風透氣。

5.鋼瓶必須直立使用。如果將鋼瓶臥放或倒置,瓶內液態(tài)石油氣未經氣化即直接通過減壓器(未經減壓作用)流向爐具。當液態(tài)石油氣從爐具噴出變?yōu)闅怏w時,體積迅速膨脹250倍,相當于將爐具的噴嘴面積突然擴大250倍,致使火焰竄得很高,根本無法使用,甚至因此而引起火災。

6.點火方法。正確的點火方法是“火等氣”,即先擰開鋼瓶角閥和減壓器上的開關,再劃著火柴,并移近火眼,然后用另一只手稍微擰開爐具上的開關進行點火。這樣可使少量液化石油氣與空氣中的氧氣一邊互相擴散混合,一邊發(fā)生燃燒,因而燃燒速度緩慢。(自動點火的無需此舉)。

7.火焰調節(jié)。液化石油氣正常燃燒時的火焰應呈藍色,內外兩層火焰應清晰可見,而且緊貼火孔燃燒。如果在燃燒時出現紅黃色火焰或冒黑煙,說明內空氣不足,燃燒不完全,此時煙氣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以后害氣體物質,會污染空氣,影響人體健康。因此,應適當調節(jié)爐具的調風板,加大空氣的供給量,使火焰逐漸變短,直至達到完全燃燒;如果火焰發(fā)紫,且火焰不穩(wěn)定,甚至發(fā)生脫火現象,說明空氣量過大,此時需要關小爐具的調風板,減少空氣的供給量,直至達到完全燃燒。

8.消防措施。液化石油氣在使用中一旦發(fā)生火警,必須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將火撲滅。首先要切斷火源。如果是膠管或爐具漏氣起火,應迅速關閉鋼瓶角閥,火焰即可自行熄滅。如果是減壓器或角閥漏氣起火,可用濕毛巾或濕被將著火點蓋嚴,使之與空氣隔絕,待火焰熄滅后迅速將鋼瓶移至安全地點進行前面檢查,對癥處理。

第8篇 液化石油氣儲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臥罐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液化石油氣儲罐在安裝之前,應對罐基礎做沉降試驗,以保證基礎穩(wěn)定,罐體不發(fā)生位移。

②液化石油氣儲罐若安裝在兩個鞍式支座上,其中一個支座應為固定端,另一個支座為活動端,使罐體能夠自由熱脹冷縮。罐上的液相管宜靠近固定端安裝。

③液化石油氣儲罐安裝位置要向有液相管的一端下斜,坡度為0.01~0.02,并在罐體最低處設置排污閥。

④噴淋裝置的控制閥應遠離液化石油氣儲罐,以保證在發(fā)生火災無法進入罐區(qū)時,仍能及時開閥噴水。

⑤放空管最好統(tǒng)一集中設置,排放高度應不低于5m,放空管上端應設彎管或防雨帽,以免管內存水。

(2)球罐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罐體若采用赤道正切支柱支承,在支柱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不應有相對移動,并確保均勻地沉降。支柱上應設有防靜電接地裝置、防火隔熱層和支柱內部氣體排出口。

②各支柱之間所有拉桿的最高點及最低點必須在同一標高上,兩根拉桿的交叉處為垂體交叉,不得焊死。

③噴淋裝置的環(huán)形噴水管布置在液化石油氣儲罐不同部位,必須能均勻地將水灑在罐體及支柱的各個部位。

④噴淋裝置應有單獨一套供水系統(tǒng),連續(xù)供水時間至少為 20min,并可在距球罐5m以外的安全位置操作。

⑤球殼安裝后,其內徑的允許偏差不得大于規(guī)定內徑的±0.35%;橢圓度不得大于規(guī)定內徑的0.7%,且不大于80mm。

⑥在球殼上局部施焊(包括在球殼上焊接安裝用的附件)時,其焊接工藝、焊接材料應與球殼正常焊接相同,禁止使用錘擊等強力方法清除吊耳、工夾具等,并應將清除后留下的焊疤打磨平滑。

(3)儲罐檢驗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檢驗周期? 液化石油氣儲罐的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內外部檢驗和全面檢驗。檢驗周期應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酌情確定,但外部檢驗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檢驗每6年至少一次。如果儲罐的使用期已達15年,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若使用期已達20年,應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經過定期檢驗的儲罐,由檢驗人員提出檢驗報告,指明儲罐可否繼續(xù)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監(jiān)測等措施。檢驗報告應存人儲罐技術檔案內。

②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a.查閱有關技術資料,了解儲罐在制造、安裝和使用中曾發(fā)現的缺陷。

b.將儲罐內部介質排除干凈,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

c.將儲罐內殘留氣體進行置換清洗處理,并取樣分析達到安全標準。

d.打開儲罐全部人孔,拆除罐體內件,清除內壁污物。

e.切斷與儲罐有關的電源。進入罐內檢驗時,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罐外還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36v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軟線和可靠的接地線。

f.罐區(qū)應配備消防、安全和救護設施。如需動火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③檢驗內容

a.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

1)儲罐的防腐層、保溫層和設備銘牌是否完好。

2)儲罐外表面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過熱等異常現象。

2)儲罐的接管焊縫、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

4)安全附件和控制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5)緊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礎有無下沉、傾斜等異?,F象。

b.內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

1)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儲罐內外表面和開孔接管處有無介質腐蝕或沖刷磨損等現象。

3)儲罐的所有焊縫、封頭過渡區(qū)和其他應力集中的部位有無斷裂或裂紋。

4)罐體內外表面有腐蝕等現象時,應對有懷疑部位進行多處壁厚測量。測量的壁厚如小于設計最小壁厚時,應重新進行強度核定,并提出可否繼續(xù)使用和許用最高工作壓力的建議。

5)罐體內壁有脫炭、應力腐蝕、晶間腐蝕和疲勞裂紋等缺陷時,應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面硬度測定,并提出檢驗報告。

c.全面檢驗的主要內容

1)內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對主要焊縫或殼體進行無損探傷抽查,抽查長度為容器焊縫總長度或殼體面積的20%。

3)經內外部檢驗合格后,按儲罐設計壓力的1.25倍進行水壓試驗和按液化石油氣儲罐設計壓力進行氣密試驗。在上述試驗過程中,儲罐和各部焊縫無滲漏,以及儲罐無可見的異常變形為合格。

第9篇 賓館飯店液化石油氣供氣室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液化石油氣供氣室操作人員(保管員)須經過消防部門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值班人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把安全防火防爆工作放在首位,確保正常安全用氣。

3.鋼瓶嚴禁在地上拖拉,開啟總閥門應與各用氣點值班人員及時聯系,并做好各種操作記錄。

4.值班人員進供氣室操作前,應先開啟防爆排氣扇,排除可能積沉的液化氣,然后再進入供氣室操作。

5.調換用完的鋼瓶,必須先關集氣缸的角閥,后關空鋼瓶的角閥,方能脫開皮管。

6.調上滿裝的鋼瓶時,必須先接好皮管,再開鋼瓶角閥最后再開集氣缸角閥。

7.鋼瓶裝接前要檢查接口橡膠密封是否完好,每裝接一只鋼瓶后都必須用肥皂水檢查各接口是否漏氣。

8.減壓閥和各接口的各種橡膠密封圈要定期檢查,發(fā)現老化要立即更換。

9.鋼瓶要定期進行耐壓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更新。

10.如發(fā)現調壓器損壞失靈,應將前后閥門關閉,立即更換。

11.如發(fā)現集氣缸上壓力表失靈,應及時更換。

12.裝御液化氣鋼瓶時要注意安全,嚴禁鋼瓶之間相撞,除正在供氣的鋼瓶外,其余鋼瓶都應擰緊角閥,戴好防護罩。

13.鋼瓶在任何時候都要保持直立狀態(tài),不得橫臥。

14.運輸過程中,應帶好滅火器材,專車裝運,嚴格遵守消防支隊和液化氣公司的一切有關防火安全規(guī)則。

16.供氣室的燃氣量不超過三天的用量。

15.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0篇 液化石油氣站消防水泵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啟動前應盤車檢查有無卡緊現象。

第二條 保證正常潤滑。

第三條 關閉出口閥,打開進口閥。

第四條 啟動電機,確認電機水泵運轉聲音正常后,慢慢打開出口閥門。

第五條 停泵前,先關閉出口閥門。停車后,關閉進口閥門。冬季要將泵體下部絲堵,打開放水,以免凍裂,并放掉管線里的存水。

第六條 水泵軸承溫度不超過75℃。

第七條 噴淋管上水閥門應處于開啟狀態(tài)。

第八條 水泵填料室正常漏水不超過10-20滴/分,否則壓緊或松填料蓋。

第九條 試運轉后,要在滑動石上涂防銹油,防止銹蝕。

第十條 水泵要保持良好,定期試車。

第11篇 液化石油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壓縮機長期停車后第一次開車前,須先轉動皮帶輪兩轉以上,檢查無不正?,F象后方能開車。

2、壓縮機在運轉時,應以定性、聲音、溫度、壓力、等方面觀察負荷啟動。

3、壓縮機停車后再啟動時,應將貯氣罐內的余氣排凈,嚴禁帶負荷啟動。

4、壓縮機的潤滑油應保持在油位視窗的1/2以上或保持在游標尺的刻度范圍以內,每1500小時(或一季度)更換一次新油。

5、運轉時壓縮機的壓力,溫度須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氣溫度小于或等于180℃。

(2)潤滑油溫度小于或等于60℃.

(3)排氣壓力102型最高為0.784mpa (8kgf/cm2) ,104型為0.686mpa (7kgf/ cm2)。

(4)自動開關切斷電路的壓力,102型為0.784mpa (8kgf/ cm2)。

經常排除罐內的水分及油分,排除時應使貯氣罐內的壓力在0.294-0.392mpa (3-4kgf/ cm2)。

(5)空氣濾清器每季度清洗一次。

安全閥的放散壓力為0.823mpa (804kgf/ cm2) (102型)或0.7203mpa (7.35kgf/ cm2) (104型)。

(6)操作人員應隨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第12篇 液化石油氣儲配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操作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庫區(qū)內非本站人員,禁止入內。因工作需要進入,必須經批準辦理登記手續(xù)。

⒉ 站內嚴禁煙火,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火種,禁止穿帶鐵掌、鐵釘鞋和化纖服進入工作區(qū),不準用鐵器敲擊閥門。

⒊ 操作人員應穿戴好勞保用品,從事充氣、檢修和殘液回收作業(yè)人員應穿防靜電服。

⒋ 烴泵等設備啟動前應巡視、檢查系統(tǒng)各部位有否異常,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安全附件、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儲罐、管道接頭、閥門處有否泄漏,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轉。

⒌ 殘液必須密閉回收,不得隨意傾倒,嚴格執(zhí)行“鋼瓶倒殘技術操作規(guī)程”。

⒍ 使用鋼制工具時,要涂上黃油,拆修零件要輕拿輕放,避免引起火花。

⒎ 站內禁止使用明火。必須動火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手續(xù),經有關部門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后,在安全人員監(jiān)護下實施。

⒏ 機動車輛進入庫區(qū)要戴好防火罩;槽車要提起接地鏈條;拖拉機、電瓶車不準進庫。

卸氣、灌氣時,罐車周圍10米內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此時除罐車外,其它車輛不準進站。

⒐ 儲配庫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不得私裝電氣設施及線路。

⒑ 要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檢修時,首先打開窗戶通風,嚴重漏氣檢修時應戴防毒面具。

⒒ 各種安全附件、測量儀表必須按規(guī)定做到定期校驗,保證性能良好,并保持鉛封和校驗標簽完好。

庫內設備、儲罐、管道、避雷裝置要防靜電接地良好,每年應測試接地電阻一次,電阻值必須小于10歐姆;壓力表、溫度計、真空表、衡器每半年校驗一次;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

⒓ 日常運行中,每周應用肥皂水進行管路漏氣檢查,所檢查的漏氣處應立即處理。

⒔ 庫內要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做到人人掌握正確的滅火方法,并指定專人保養(yǎng)維護。消防水系統(tǒng)應保持完備狀態(tài), 并每月檢查一次。

⒕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并認真做好記錄。

液化石油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十二篇)

1 總 則1.0.1為使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以下簡稱供應站)設置,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活動符合安全生產、保證供氣和保護環(huán)境的要求,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行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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