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科學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堰草口小學科學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各科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等。
二、實驗室應根據(jù)課程標準、教材和各科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三、教師要按照實驗教學計劃認真?zhèn)湔n,寫好教案,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guī)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shù)”。
四、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diào)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五、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六、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fā)引導,并及時進行解決,但不可代替學生去做實驗。
七、實驗結(jié)束后,任課教師應及時小結(jié)實驗情況,對實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作出講評,并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