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掘工作面防塵管理制度
1、開掘工作面的灑水管路距迎頭不大于20m,工作面要備有足夠數量的灑水軟管,保證灑水沖洗到位。
2、開掘工作面凈化水幕距迎頭不超過50米,爆破水幕安設在距迎頭20-30米的范圍內。工作面打眼、爆破、錨噴、支護、裝煤(巖)過程中,必須使用凈化水幕。爆破過程中必須同時使用爆破、凈化水幕,且使用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凈化、爆破水幕應封閉巷道全斷面。
3、掘進機應采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靜壓供水壓力達不到噴霧要求時,必須安設加壓泵進行加壓。
4、綜掘工作面除塵風機的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⑴風機在下井前必須進行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下井。
⑵安裝風機必須編制風機安裝設計并經礦總工程師批,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⑶風機必須固定牢靠。安裝完畢,由通風科組織驗收,只有驗收合格后方可生產。
⑷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可伸縮性風筒。
⑸除塵風機的設備齊全,風機連續(xù)運轉三個月時,必須出井檢修。
⑹風機必須設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停開。風機投入運行后必須懸掛“風機管理牌板”,標明安裝時間、使用單位、編號、功率、吸入風量、出口風量、管理負責人等內容。
5、扒裝機必須安裝自動或人工控制的噴霧系統(tǒng),實施裝煤(巖)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