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精華版
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精華版)
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健全工地治安的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的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體職工都必須遵守項目部規(guī)定的'七不'規(guī)范,及項目部職工守則,做一名合格職工。
2、每個職工必須熱愛自己所在單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3、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fā)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yè)為原則,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上級領導協(xié)調解決,嚴禁輕易發(fā)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tài)度好壞,視情處以50-30元的罰款。對團伙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對所在班組的班組長進行經濟處罰,情節(jié)惡劣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4、 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者說娛樂為借口的變相性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博程度大小,一律沒收其賭具、賭資,并視情處以50-500元的罰款。
5、為了確保工地內和生活區(qū)的用電安全,全體職工都不得使用電炒鍋電爐,否則,一經查實,電爐沒收,并視態(tài)度好壞處罰款50-500元。
6、嚴禁使用鋼鋸條等土制品接電燒開水,違者,一經查實,處以當事人罰款式100-500元,若出現(xiàn)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7、本工地內和生活區(qū)的任何臨時用電,必須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如特殊情況需臨時裝用,須經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裝,違者,視情處當事人罰款項20-200元,如出現(xiàn)任何問題,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8、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給當事人處罰20-100元,如出現(xiàn)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9、在新建高層或多層樓梯間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燈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電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摘取,違者每次處罰款200-500元罰款。
10、每個職工都要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遂出工地。
11、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集體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個人用具,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12、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防護、防盜設施,破壞本工地防盜及安全防護設施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50-300元,情節(jié)惡劣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13、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和工地外社會上的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條規(guī)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罰款300-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14、 本工地職工無論是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親友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規(guī)定作用相應的處罰。
15、安全帽是職工用來防護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隨意借給外來人員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來人員,一經查實,視情處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當事人罰款50-100元。
16、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各種管子,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及其它,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情況罰款50-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7、為了確保每個職工的正常就餐,嚴禁在食堂亂拿他人飯盒,不注意拿錯的應及時送回食堂,否則,視偷竊論處,每只飯盒處罰款50-200元。認識態(tài)度較差者加倍處罰或開除。
18、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處罰款10-50元,損壞者照價賠償,態(tài)度較差者視情重罰。
19、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qū)的防火安全,嚴禁在樓內燒柴火做菜飯,或用燒火及小太陽燈取暖,違者每次罰款待30-100元或視情節(jié)處罰。
20、嚴禁在男(女)大宿舍內男女混住,甚至過夜,違者處當事人罰款每次20-5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
21、要保護樓內的清潔衛(wèi)生,嚴禁在樓內隨地大小便,違者小便每次罰款10-30元,大便每次罰款5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態(tài)度惡劣嚴加懲處。
22、禁止隨地亂倒剩飯菜及其它廢水、廢物,嚴禁在陽臺窗口往外潑水及倒廢物,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態(tài)度惡劣者加倍處理。
23、家用電器,如電炒鍋、電飯鍋、電水壺、電熱杯、熱得快等,未經審批,嚴禁使用,擅自使用者發(fā)現(xiàn)后,視情處罰款50-200元。
24、嚴禁用飲用開水洗臉、洗腳等不正常的隨意亂用開水現(xiàn)象,違者每次處罰款10-30元,或視情處理。
25、每個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時間,宿舍內無特殊情況,每晚11:30點必須關燈,否則,一經查實,每次處同室人罰款5-30元。
26、 嚴禁翻大門或翻圍墻進入工地,違者生次罰款50元,情節(jié)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
27、臨時來本工地探親訪友人員未經門衛(wèi)許可,私自進入的被訪人應及時把來訪人帶到門衛(wèi)登記,辦好手續(xù)后再進入,否則一經查實,視情處被訪人罰款20-50元,或視情處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聽勸阻者視情論處。
29、女工及本單位職工的家屬,一律不得留宿項目部宿否則勸其退場或視情處理。
30、未成年人,原則上不予進場,特殊情況要求進場者,必須由法定監(jiān)護人上報安全監(jiān)護書或保證書,經工程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進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屬及未成年兒童,未經審批而班組長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組長承擔。職工自己擅自叫其進場者,視情處罰或責令其退場。
32、班組長應模范貫徹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職工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33、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職責,在職工中特別是新收職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組長如發(fā)現(xiàn)自己班組的職工有違法亂紀現(xiàn)象要及時罅或糾正。如有違紀事實,職工中不愿供出違紀人,則處違紀的有關人員、同組人員或同室人每人罰款50-500元,或視坭程度大小酌情處理。
35、各班組長必須按公安部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漢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工程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
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36、班組長如觸犯本工地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除按有關規(guī)定處外,再視認識態(tài)度好壞,另處罰款待30-100元,事故節(jié)嚴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7、全體人員都必須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門衛(wèi)、炊事員、固定值班電工、工程部清潔工的工作。干擾其正常工作或與其無理取鬧者,按本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理。
38、對檢舉違章的舉報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處罰款50-300元,或視情嚴加懲處。
39、全體人員都要養(yǎng)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fā)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 人員,工程部要按其功績大小,給序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
40、獎勵細則:
(1)抓獲破壞防盜及安全設施者,發(fā)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2)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發(fā)。
(3)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價值的50%(以新品計價),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發(fā)。
(4)抓獲破壞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體,已粉刷好的內外墻,已做好的地坪,已裝好的門窗玻璃等)者,發(fā)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項目部
第2篇 建筑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搟,健全工地治安的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職工都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一名合格職工。
(2)每個職工必須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3)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fā)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yè)為前提。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項目部領導協(xié)調解決。嚴禁輕易發(fā)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者要根據(jù)動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tài)度好壞,視情節(jié)處以100-300元的罰款。對團體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并送公安機關。
(4)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以娛樂為名進行變相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資大小,一律沒收賭資、賭具并酌情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并送公安機關。
(5)為了確保工地內的消防安全任何職工都不得用煤油爐、電炒鍋、電爐,否則一切后果自負,項目部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給予200元的罰款。
(6)嚴禁使用鋼鋸條燒開水,項目部一經發(fā)現(xiàn)給以當事人罰款500元。
(7)本工地內和生活區(qū)的臨時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班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違者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以當事人100元的罰款,如出現(xiàn)任何問題,一切后果有當事人負責。
(8)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罰款100元,如出現(xiàn)問題,一切后果自負。
(9)每個職工都要愛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所穿財物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逐出項目部。
(10)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集體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個人用品,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11)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護、防盜設施,破壞本工地防盜設施及安全設施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3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呈報公安機關處理。
(12)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和工地外社會上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條處罰外,再視情節(jié)處以罰款300-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呈報公安機關處理。
(13)本工地職工無論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紀守法,如在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工地有關規(guī)定作相應的處罰。
(14)安全帽是職工用來防護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來人員,一經查出,對出借安全帽者罰款50-100元。
(15)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各種管子,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及其他,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情節(jié)罰款50-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6)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罰款10-50元,損壞者照價賠償。
(17)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qū)的防火安全,嚴禁用明火及小太陽燈取暖,違者每次罰款30-100元。
(18)嚴禁男女混居,違者每次罰款20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
第3篇 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健全工地治安的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的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體職工都必須遵守項目部規(guī)定的“七不”規(guī)范,及項目部職工守則,做一名合格職工。
2、每個職工必須熱愛自己所在單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3、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fā)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yè)為原則,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上級領導協(xié)調解決,嚴禁輕易發(fā)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tài)度好壞,視情處以50-30元的罰款。對團伙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對所在班組的班組長進行經濟處罰,情節(jié)惡劣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4、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者說娛樂為借口的變相性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博程度大小,一律沒收其賭具、賭資,并視情處以50-500元的罰款。
5、為了確保工地內和生活區(qū)的用電安全,全體職工都不得使用電炒鍋電爐,否則,一經查實,電爐沒收,并視態(tài)度好壞處罰款50-500元。
6、嚴禁使用鋼鋸條等土制品接電燒開水,違者,一經查實,處以當事人罰款式100-500元,若出現(xiàn)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7、本工地內和生活區(qū)的任何臨時用電,必須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如特殊情況需臨時裝用,須經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裝,違者,視情處當事人罰款項20-200元,如出現(xiàn)任何問題,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8、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給當事人處罰20-100元,如出現(xiàn)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9、在新建高層或多層樓梯間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燈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電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摘取,違者每次處罰款200-500元罰款。
10、每個職工都要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遂出工地。
11、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集體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個人用具,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12、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防護、防盜設施,破壞本工地防盜及安全防護設施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50-300元,情節(jié)惡劣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13、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和工地外社會上的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條規(guī)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罰款300-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呈報公安部門處理。
14、本工地職工無論是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親友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規(guī)定作用相應的處罰。
15、安全帽是職工用來防護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隨意借給外來人員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來人員,一經查實,視情處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當事人罰款50-100元。
16、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各種管子,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及其它,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情況罰款50-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7、為了確保每個職工的正常就餐,嚴禁在食堂亂拿他人飯盒,不注意拿錯的應及時送回食堂,否則,視偷竊論處,每只飯盒處罰款50-200元。認識態(tài)度較差者加倍處罰或開除。
18、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處罰款10-50元,損壞者照價賠償,態(tài)度較差者視情重罰。
19、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qū)的防火安全,嚴禁在樓內燒柴火做菜飯,或用燒火及小太陽燈取暖,違者每次罰款待30-100元或視情節(jié)處罰。
20、嚴禁在男(女)大宿舍內男女混住,甚至過夜,違者處當事人罰款每次20-5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
21、要保護樓內的清潔衛(wèi)生,嚴禁在樓內隨地大小便,違者小便每次罰款10-30元,大便每次罰款5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態(tài)度惡劣嚴加懲處。
22、禁止隨地亂倒剩飯菜及其它廢水、廢物,嚴禁在陽臺窗口往外潑水及倒廢物,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態(tài)度惡劣者加倍處理。
23、家用電器,如電炒鍋、電飯鍋、電水壺、電熱杯、熱得快等,未經審批,嚴禁使用,擅自使用者發(fā)現(xiàn)后,視情處罰款50-200元。
24、嚴禁用飲用開水洗臉、洗腳等不正常的隨意亂用開水現(xiàn)象,違者每次處罰款10-30元,或視情處理。
25、每個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時間,宿舍內無特殊情況,每晚11:30點必須關燈,否則,一經查實,每次處同室人罰款5-30元。
26、嚴禁翻大門或翻圍墻進入工地,違者生次罰款50元,情節(jié)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
27、臨時來本工地探親訪友人員未經門衛(wèi)許可,私自進入的被訪人應及時把來訪人帶到門衛(wèi)登記,辦好手續(xù)后再進入,否則一經查實,視情處被訪人罰款20-50元,或視情處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聽勸阻者視情論處。
29、女工及本單位職工的家屬,一律不得留宿項目部宿否則勸其退場或視情處理。
30、未成年人,原則上不予進場,特殊情況要求進場者,必須由法定監(jiān)護人上報安全監(jiān)護書或保證書,經工程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進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屬及未成年兒童,未經審批而班組長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組長承擔。職工自己擅自叫其進場者,視情處罰或責令其退場。
32、班組長應模范貫徹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職工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33、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職責,在職工中特別是新收職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組長如發(fā)現(xiàn)自己班組的職工有違法亂紀現(xiàn)象要及時罅或糾正。如有違紀事實,職工中不愿供出違紀人,則處違紀的有關人員、同組人員或同室人每人罰款50-500元,或視坭程度大小酌情處理。
35、各班組長必須按公安部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漢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工程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36、班組長如觸犯本工地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除按有關規(guī)定處外,再視認識態(tài)度好壞,另處罰款待30-100元,事故節(jié)嚴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7、全體人員都必須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門衛(wèi)、炊事員、固定值班電工、工程部清潔工的工作。干擾其正常工作或與其無理取鬧者,按本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理。
38、對檢舉違章的舉報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處罰款50-300元,或視情嚴加懲處。
39、全體人員都要養(yǎng)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fā)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人員,工程部要按其功績大小,給序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
40、獎勵細則:
(1)抓獲破壞防盜及安全設施者,發(fā)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2)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發(fā)。
(3)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價值的50%(以新品計價),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發(fā)。
(4)抓獲破壞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體,已粉刷好的內外墻,已做好的地坪,已裝好的門窗玻璃等)者,發(fā)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