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產經紀考勤管理制度
房地產經紀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根據銷售工作的特殊性,本著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管理的原則,結合**房地產經紀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每位銷售部員工均需執(zhí)行考勤管理制度,如有違反,除扣除相應工資外,還需計入考核,具體扣款、扣分明細,見條款中要求。
第一條銷售部工作時間: 9:00---18:00
打卡時間: 8:50---18:00
10:00---18:00(前一天晚20:00值班人員)
11:00---18:00(前一天早8:00值班--晚20:00值班人員)
值班時間: 8:00---9:00
18:00---21:00(值班時間視季節(jié)變化有所調整)
第二條周一至周五安排輪休一天(廣告期另行安排)。
第三條銷售代表外出需報本組主管,并填寫外出登記表。(未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扣1分)
第四條 病、事假提前一天向本組主管申請(病假需提交醫(yī)院出具的病假條),超過一天不足三天的病、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銷售部經理申請。未按規(guī)定請假者扣2分。
銷售部經理請病、事假均須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用餐時間:午餐時間:12:00---13:00
晚餐時間:18:30---19:30
各組輪流用餐,每人每餐用時不得超過45分鐘。未按規(guī)定時間就餐,每次扣0.5分。
第六條為達到早上9:00進入工作狀態(tài),8:50以前必須打卡。
遲到5分鐘以內,計遲到1次,每次扣款10元;
遲到5分鐘至20分鐘,計曠工半天,每次扣款40元;
遲到20分鐘以上,計曠工1天,每次扣款80元;
月累計遲到兩次,計曠工1天,每次扣款80元;
月累計曠工兩天,每次扣款160元,并予以辭退。
早退處理方式同遲到。
事假、病假扣款=當月工資基數÷26×請假天數
第七條 每月病假不得超過3天,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者除扣相應工資外,另扣5分。
第八條考勤打卡制度:
1、銷售人員上、下班及值班起止時,均須使用指紋打卡機打卡。如發(fā)現有未打卡者,一次扣款20元;如因遲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者,一次扣款100元。
2、刷卡記錄要求真實,不得請別人代替打卡或替人打卡,發(fā)生此類現象,公司可視情節(jié)予以嚴肅處理,直至辭退。請別人代替打卡或替人打卡,如發(fā)現,第一次扣打卡雙方每人20元,以示警告;第二次發(fā)現,扣雙方每人40元,并以此類推。
3、考勤打卡的執(zhí)行情況計入部門月度績效考核。
第2篇 房地產經紀公司銷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房地產經紀公司項目銷售部考勤管理制度
1、銷售人員正常上班時間:9:00am 下班時間:5:30pm。
2、值班人員當天值班至8:00pm,每日二人。
3、銷售人員上下班(上班需在著工服后)必須本人打卡,嚴禁代打卡。
對未在上班時著工服打卡,按遲到處理,委托、替代別人打卡處罰雙方當事人50 元/次。
4、銷售人員應相互提醒,以免忘記打卡,早晚任一次未打卡均按當日曠工處理。
5、銷售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銷售人員如需臨時換班、換休須提前報請副總監(jiān)批準,副總監(jiān)將當班安排表修改后并及時通知內勤。
6、銷售人員比正?;蛞?guī)定時間晚到視為遲到一次(因公司班車原因除外)遲到每次罰款 20 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每月三次遲到辭退處理。
7、銷售人員如遇休息日參加公司會議,應嚴格按開會時間到場,遲到每次罰款 20 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
8、病假:(1)臨時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時電話申請經副總監(jiān)同意后休假一天。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醫(yī)院證明,無證明按事假處理。
9、事假:事假須向副總監(jiān)提前一天請假,超過三天需書面報告銷售總監(jiān)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10、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資額的50%,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11、曠工:無故不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100 元,累計3 天開除處理。
12、考勤卡是統(tǒng)計出勤的依據,除銷售總監(jiān)或內勤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內勤負責。
13、員工當班過程中如需外出辦事(因公),須向副總監(jiān)請示,填寫《人員外出登記表》經批準后方能外出。
14、內勤每月月底統(tǒng)計考勤并負責更換下月考勤卡。
人員外出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