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檢修班巡回檢查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在設備巡回檢查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全體員工。
2、術語和定義
為了掌握、監(jiān)視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fā)現異常和缺陷,確保廠內運行及備用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應進行定期巡視。
3 、管理職責
3.1 班長負責對班組設備巡回檢查管理工作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3.2 班組工作負責人應及時掌握班組設備巡回檢查管理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并及時向班長匯報,并提出改進意見。
3.3 班組成員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巡回檢查制度,按巡回檢查制度要求檢查自己所負責的設備。
4 、管理內容及要求
4.1 巡回檢查應由設備分管負責人負責,檢查時對設備做到看、聽、摸、嗅和必要的測量,掌握設備運行參數及健康狀況,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4.2 巡回檢查過程中,發(fā)現設備異常時,應立即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和加強監(jiān)督,并匯報班長立即安排處理,原則上不得擅自處理,但遇到威脅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先進行處理(但必須判斷準確,否則是誤操作),然后立即匯報值長和本班班長,再由班長進行逐級匯報,制定解決方案。
4.3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特殊巡回檢查
4.3.1 設備改進或大修后并網的72小時內。
4.3.2 設備小修后并網的24小時內。
4.3.3 設備在異常狀態(tài)下運行。
4.3.4 事故、障礙處理后運行8小時內。
4.3.5 遇到大風、暴雨、大雪、冰雹、雷電、嚴寒、酷暑、濃霧等惡劣天氣時。
4.3.6 設備在粉塵、高溫、強酸堿、霧氣、潮濕、水質惡劣等環(huán)境下運行。
4.4 巡回檢查時間
4.4.1 正常情況下,一般設備確保每天檢查一遍,負責人應有巡視檢查記錄。
4.4.2 重要設備或異常運行設備應保證每天檢查二次,班組應有巡回檢查記錄。
4.4.3 班組根據所管轄設備系統(tǒng)特點制定本班組設備詳細巡視檢查時間。
4.5 巡回檢查內容及路線
4.5.1 班組巡回檢查的內容及巡回檢查路線圖,由班組按所管轄設備系統(tǒng)的特點自行制定(由檢修班長自行編制匯總)。
4.5.2 重點巡回檢查內容
4.5.2.1 設備運行狀況及系統(tǒng)運行方式。
4.5.2.2 異常狀態(tài)下的運行設備。
4.5.2.3 備用設備是否處于備用狀態(tài)。
4.5.2.4 設備檢修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4.5.2.5 各種儀器、儀表指示及記錄的正確性。
4.5.2.6 各種信號及連鎖裝置的可靠性。
4.5.2.7 班組根據所轄設備實際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自行制定哪些設備巡視檢查須開工作票,并上報審核存檔。
5 、檢查與考核:
5.1因設備巡回檢查不到位造成不安全事件,每次扣50-500元。
5.2 不參加巡回檢查每次扣50元。
5.3 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班長負責檢查與考核。
5.4 依據本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