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管理規(guī)定制度
一、氧氣瓶嚴禁與其它氣瓶混合存放,氣體庫內的燈具必須使用防爆燈具,電氣設施必須有防火花裝置。
二、庫內應保持通風良好,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種油類物質進入氣體庫。
三、氣體庫和裝卸平臺10米以內嚴禁煙火和嚴禁使用對講機,庫房門前應設有“嚴禁煙火”的醒目警示牌。滅火器具應齊全,并定期檢查,使之處于良狀態(tài)。
四、氣瓶應遠離熱源,瓶溫不能超過40℃。
五、氣瓶應按規(guī)定地點排放整齊,標識清楚并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六、氣瓶應加瓶嘴安全罩,瓶身安全膠圈必須保持完好無缺。
七、氣體保管員應嚴格對氣瓶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嚴禁入庫。上下氣瓶時要輕抬輕放,嚴禁野蠻裝卸,防止瓶嘴碰撞發(fā)生事故。
八、空瓶和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標識清楚。氣瓶放置應整齊,佩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要朝同一方向。
九、嚴禁用帶油污的手套接觸氧氣瓶口。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氣體庫,更不允許未經保管員同意私自搬運氣瓶。
十一、氣體保管員應每天對氣瓶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